资本运作☆ ◇300193 佳士科技 更新日期:2026-04-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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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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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1-03-14│ 26.50│ 14.0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05-22│ 7.89│ 7105.9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01-11│ 6.44│ 806.6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7-27│ 3.36│ 1502.1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7-27│ 2.86│ 1244.9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7-06│ 6.16│ 246.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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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7-27│ 2.76│ 1525.1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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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7-06│ 5.76│ 230.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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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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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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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谷科技 │ 6741.38│ ---│ 100.00│ ---│ 1172.48│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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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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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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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坪山逆变焊机扩│ 2.57亿│ ---│ 2.52亿│ 98.32│ 2.01亿│ 2012-06-30│
│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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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佳士焊割成套设│ 5716.00万│ ---│ 5091.57万│ 89.08│ 464.50万│ 2012-08-31│
│备生产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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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中心及品牌建设│ 5400.00万│ ---│ 4636.44万│ 85.86│ ---│ 2013-06-30│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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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焊接工程中心项│ 4863.00万│ ---│ 4771.22万│ 98.11│ ---│ 2013-06-30│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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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内燃发电焊机项│ 7943.70万│ ---│ 5388.77万│ 67.84│ 223.89万│ 2013-12-31│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11.37亿│ 5726.70万│ 11.37亿│ 100.00│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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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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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转让比例(%) │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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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2911.20万 │转让价格(元)│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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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300.00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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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深圳市千鑫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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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常雷、济南国泰建投科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纬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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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转让比例(%) │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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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974.40万 │转让价格(元)│9.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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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100.00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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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深圳市千鑫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济南国泰建投科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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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4-25 │转让比例(%)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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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253.57万 │转让价格(元)│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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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25.71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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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深圳市千鑫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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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刘东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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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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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千鑫恒投资发展有限 2140.29万 4.49 99.97 2025-04-25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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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140.29万 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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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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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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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华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
要求,审计人员具有上市公司年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其
投保的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基于上述原因,经审计委员会
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
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兴华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3年成立(由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
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经审计)154719.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
计169家,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
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03家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
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
,中兴华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
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约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中兴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自律监管
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4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5人次、行政
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伟明先生,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作,
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多家证券业务审计
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史金霞女士,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
作,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多家证券业务
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沈爱琴女士,1997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IPO申报、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
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伟明先生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受到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
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签字会计师史金霞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沈爱
琴女士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
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兴华协商
确定审计费用。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为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
的人员配置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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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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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真践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要
“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及新“国九条”明确指出要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的会议精神
和决策部署,积极响应深交所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和投资价值提升,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
行动方案。本行动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举措如下:
一、持续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是国内焊割设备制造领域的领先企业,主营业务为焊割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
焊割配件、焊接材料和焊接机器人的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电焊机、焊割配件、焊接材料和焊
接机器人,其中电焊机涵盖了气保焊系列、氩弧焊系列、手工焊系列、埋弧焊系列、手持激光
焊系列和等离子切割系列。公司产品系列丰富,种类齐全,涵盖高中低端各种机型,可以满足
客户不同的焊接需求。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船舶制造、石油化工、工程机械、车辆制造、压力
容器、铁路建设、五金加工等行业。自上市以来,公司凭借扎实的产业基础和敏锐的市场洞察
,实现了业务规模的稳健增长。
未来,公司将不断强化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优势,以国际视野布局全球焊割设备市场,并
积极在焊接相关领域探索新业务增长点。同时,公司将继续秉持“舍得”理念,把获得的利润
用于技术研发、员工成长和投资者回报,驱动公司不断向上突破,全力向着“成为全球焊接行
业的领先品牌”的愿景目标迈进。
二、强化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深耕焊割设备制造行业多年,始终将研发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多年来,
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维持在5%以上,构筑了以技术创新实力、全数字化转型战略与
多元化产品体系为核心的坚实竞争壁垒。通过成功推出JET20、EVO20、EVOLVE、MAX20和MySta
rs等系列产品,公司不仅实现了产品的全面数字化升级,巩固了在通用焊机领域的市场领先地
位,更展示了在工业焊机领域深厚的技术积淀,彰显了向高端工业焊机市场进军的战略决心。
未来,公司将继续重点加大技术研发投入,积极引进高端专业技术人才,并优化人才激励
机制,确保研发团队的稳定性与创造力。公司将着力夯实基础技术研究,构建产品研发的梯次
发展模式,确保技术创新与产品迭代可持续推进,以新质生产力驱动公司业务实现可持续、高
质量的增长。
三、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
结构,形成了由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
司治理中的专业作用,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为其参与决策、监督制衡、提供专
业咨询创造良好条件,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未来,公司将继续以提升治理水平为目标,持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
设、强化全流程风险管理,提升科学决策水平,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和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提
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同时,公司管理层将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能力与合规意识,强化核心竞争
力与全面风险管理水平,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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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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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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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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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公司海外销售占比较高,主要以美元结算,近几年受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
等因素综合影响,外汇市场波动明显,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
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将开展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
2、交易品种: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
它外汇衍生产品等。
3、交易金额和有效期: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2.2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
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有效期,则决议有效期自动顺延
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4、《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5、风险提示: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和利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
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和内部控制风险,
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
,下同)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2.2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内
容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公司海外销售占比较高,主要以美元结算,近几年受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等因素综合影响
,外汇市场波动明显,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
动对公司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将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交易金额和有效期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2.2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
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
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有效期,则决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
议额度。
3、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币种仅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交易品种包括但
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交易对方为经有关政府部门
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
4、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5、交易授权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业务的实施由财
务部负责。
二、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
品交易的议案》。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
利于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全体委员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2.2亿美元或等值人民
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
案》。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2.2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外
汇衍生品交易,并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业务的实
施由财务部负责。
3、《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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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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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按照2025年度母公司
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公积金,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198141681.9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602445664.83元
,母公司报表可分配利润为659422531.62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
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02445664.83元。
3、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当日的总股本4762498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2874
941.5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4、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1
42874941.50元;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
购总额为人民币142874941.50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2.11%。
5、在本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日期间,若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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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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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进行现金管理,主要内容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投资收
益。
2、投资额度: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严格评估,选择低风险、流动性较高、投
资回报相对较高的产品,投资品种为低风险型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董事会召开日止。
5、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决策程序: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宜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7、公司拟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均为银行或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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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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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补选钟明霞女
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证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进行资
格审查,公司拟补选钟明霞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
六届董事会届满。
钟明霞:女,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专业
,博士研究生,法学教授。1990年至1993年任教于中山大学法律系;1994年至2024年任教于深
圳大学法学院。现兼任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杭州国际仲裁院仲裁员、珠海国际仲裁院仲裁
员、广东众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则成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波顿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钟明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
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
.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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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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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
月14日(星期四)14:00以腾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4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
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志英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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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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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导
致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因而需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
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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