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193 佳士科技 更新日期:2024-04-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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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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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谷科技 │ 6741.38│ ---│ 100.00│ ---│ 1172.48│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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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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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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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坪山逆变焊机扩│ 2.57亿│ ---│ 2.52亿│ 98.32│ 2.01亿│ 2012-06-30│
│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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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佳士焊割成套设│ 5716.00万│ ---│ 5091.57万│ 89.08│ 464.50万│ 2012-08-31│
│备生产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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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中心及品牌建设│ 5400.00万│ ---│ 4636.44万│ 85.86│ ---│ 2013-06-30│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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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焊接工程中心项│ 4863.00万│ ---│ 4771.22万│ 98.11│ ---│ 2013-06-30│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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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内燃发电焊机项│ 7943.70万│ ---│ 5388.77万│ 67.84│ 223.89万│ 2013-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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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11.37亿│ 5726.70万│ 11.37亿│ 100.00│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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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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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千鑫恒投资发展有限 2466.00万 5.18 83.32 2024-01-11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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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466.00万 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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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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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11 │质押股数(万股) │1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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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3.69 │质押占总股本(%) │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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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深圳市千鑫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阎永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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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4-26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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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 │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千鑫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千鑫恒”)将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3-09-06 │质押股数(万股) │9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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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2.99 │质押占总股本(%) │2.00 │
├────────┼──────────────┴────────┴──────────────┤
│股东名称 │深圳市千鑫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马晓琳 │
├────────┼──────────────┬────────┬──────────────┤
│质押起始日 │2023-09-04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3-09-06 │解押股数(万股) │950.00 │
├────────┼──────────────┴────────┴──────────────┤
│质押说明 │2023年09月04日深圳市千鑫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质押了950.0万股给马晓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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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3年09月06日深圳市千鑫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解除质押95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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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3-09-06 │质押股数(万股) │77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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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8.76 │质押占总股本(%) │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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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深圳市千鑫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阎永平 │
├────────┼──────────────┬────────┬──────────────┤
│质押起始日 │2023-09-04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3年09月04日深圳市千鑫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质押了775.4747万股给阎永平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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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3-05-30 │质押股数(万股) │116.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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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82 │质押占总股本(%) │0.25 │
├────────┼──────────────┴────────┴──────────────┤
│股东名称 │深圳市千鑫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阎永平 │
├────────┼──────────────┬────────┬──────────────┤
│质押起始日 │2023-05-26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3年05月26日深圳市千鑫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质押了116.5951万股给阎永平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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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3-05-25 │质押股数(万股) │446.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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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0.81 │质押占总股本(%) │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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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深圳市千鑫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阎永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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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5-22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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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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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5月22日深圳市千鑫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质押了446.7328万股给阎永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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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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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3-04-28 │质押股数(万股) │82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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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9.99 │质押占总股本(%) │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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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深圳市千鑫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阎永平 │
├────────┼──────────────┬────────┬──────────────┤
│质押起始日 │2023-04-26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4-01-10 │解押股数(万股) │82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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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4月26日深圳市千鑫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质押了826.0万股给阎永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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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 │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千鑫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千鑫恒”)将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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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3-04-26 │质押股数(万股) │876.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1.20 │质押占总股本(%) │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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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深圳市千鑫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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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19-05-14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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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 │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千鑫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千鑫恒”)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已解除质押和冻结及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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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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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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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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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3830471.71元
,按10%计提法定公积金20383047.1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00989881.80元,减去2022年度
分配利润46992374.2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637444932
.14元。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3469538.72元,截至2023
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574632938.67元。
根据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潘磊先生的提议,以及基于对公司
稳定的经营情况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在符合《公司章
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现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如下: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当日的总股本扣除截至当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持股数的股本4758498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元(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股利190339922.0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在本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且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长远发展及股东回报等因素,有利于公司
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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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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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
计机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历年的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
立性的要求,审计人员具有上市公司年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审计工
作,其投保的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基于上述原因,经审计
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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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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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主要内
容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投资收
益。
2、投资额度: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严格评估,选择低风险、流动性较高、投
资回报相对较高的产品,投资品种为低风险型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日止。
5、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决策程序: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7、公司拟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均为银行或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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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9│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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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千鑫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鑫恒
”)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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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5│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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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落实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促进工业
机业务的扩大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
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佳士工业焊接技术有限公司”。
2、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总裁权限以内,
经总裁办公会会议讨论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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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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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潘磊先生出具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提议情况
基于对公司稳定的经营情况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潘磊先生
提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当日的总股本扣除截至当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
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元(含税)。在本利润分配预案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
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潘磊先生承诺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二、其他有关说明
1、本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潘磊先生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
预案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每
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
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且具备可实施性。
3、公司董事会收到潘磊先生的提议后,将结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和经营性净
现金流等情况综合考虑,按规定程序拟订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与2023年年度报告一并提
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4、本利润分配预案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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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3│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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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千鑫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鑫恒
”)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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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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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千鑫恒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出具的告知函,获悉其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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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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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千鑫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鑫恒
”)将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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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8│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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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千鑫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鑫恒
”)将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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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6│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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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千鑫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鑫恒
”)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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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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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千鑫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鑫恒
”)将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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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1│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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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千鑫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鑫恒
”)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已解除司法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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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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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
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概况
1、2020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
年7月27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相关公告。
2、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已回购的股份。2020年8月18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3,7
36,405股股票非交易过户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
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
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最长锁定期为
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30%、30%、40%。
4、2021年8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
告》,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解锁日期为2021年8月18日,可解锁股份数量为1,1
20,921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总额的30%,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23%,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5、2022年8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
告》,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解锁日期为2022年8月18日,可解锁股份数量为1,1
20,921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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