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198 纳川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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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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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泰县纳川基础设施│ ---│ ---│ 100.00│ ---│ -1221.80│ 人民币│
│投资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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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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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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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95亿│ 43.18万│ 3.97亿│ 100.57│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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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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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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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耀华玻璃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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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其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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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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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重要内容提示: │
│ │ 1、本次被动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系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耀华玻璃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耀华")被上海市第三中级 │
│ │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28日作出(2023)沪03破1032号民事裁定书,于2024年1月12日作出 │
│ │(2023)沪03破1032决定书,指定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并接管,导致公司丧失了│
│ │对上海耀华的控制权,公司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导致。 │
│ │ 2、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上海耀华的往来借款、垫款主要系上海耀华为公司控股子 │
│ │公司期间,公司、纳川(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纳川")、上海纳川核能│
│ │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纳川")为支持其日常运营而发生相关借款、代垫。│
│ │在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接管后,导致公司丧失了对上海耀华的控制权,导致公司及公司控股子│
│ │公司被动形成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其业务实质为公司及公司控股│
│ │子公司对关联单位借款的延续,本次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常│
│ │业务开展。 │
│ │ 3、公司持有上海耀华24.43%的股权,公司全资单位纳川(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
│ │上海耀华26.59%的股权,公司董事长陈志江先生在上海耀华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公司财务│
│ │总监汪海先生在上海耀华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 │上海耀华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
│ │ 本次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 │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 │,其中关联董事陈志江先生在审议时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 │
│ │章程》的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4、特别风险提示:由于本次被动形成的财务资助需要经管理人清算后,才能确定收回 │
│ │的具体数额,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已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因存在可能出现上述债权无法│
│ │收回的风险,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已对上海耀华上述债权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敬请广大│
│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上海耀华的往来借款、垫款主要系上海耀华为公司控股子 │
│ │公司期间,公司、香港纳川、上海纳川为支持其日常运营而发生相关借款、代垫款项。由于│
│ │上海耀华被法院裁定破产后,被其指定的管理人接管后,导致公司丧失了对上海耀华的控制│
│ │权,导致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被动形成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其│
│ │业务实质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关联单位借款及往来款项的延续,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
│ │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 │
│ │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向上海耀华提供财务资助期间,上海耀华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资助主要因破产出表而被动形成,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 │
│ │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
│ │ 2、本次被动形成的财务资助金额合计人民币23198826.04元,其中:公司:14722133.5│
│ │6元,香港纳川:8386450.48元,上海纳川:90242元。 │
│ │ 3、公司持有上海耀华24.43%的股权,公司全资单位纳川(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
│ │上海耀华26.59%的股权,公司董事长陈志江先生在上海耀华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公司财务│
│ │总监汪海先生在上海耀华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 │上海耀华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
│ │ 本次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 │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 │,其中关联董事陈志江先生在审议时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 │
│ │章程》的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财务资助不构成《上│
│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
│ │ 1、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上海耀华玻璃钢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409860Q │
│ │ 法定代表人:陈志江 │
│ │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
│ │ 注册地址:上海市沪青平公路3828弄88号 │
│ │ 注册资本:1228万(美元) │
│ │ 成立日期:1993-08-16 │
│ │ 经营范围:研制、生产、加工玻璃钢管道、玻璃钢电线杆、玻璃钢门、汽车玻璃钢及其│
│ │他玻璃钢制品、配件,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 │经营活动】 │
│ │ 2、股权结构: │
│ │ 浙江华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上海耀华的股权比例为48.98%,香港持有上海耀华的│
│ │股权比例为26.59%,公司持有上海耀华的股权比例为24.43%。 │
│ │ 3、关联关系:公司持有上海耀华24.43%的股权,公司全资单位纳川(香港)国际投资有 │
│ │限公司持有上海耀华26.59%的股权,公司董事长陈志江先生在上海耀华担任董事长、总经理│
│ │,公司财务总监汪海先生在上海耀华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的规定,上海耀华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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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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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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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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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管材、管件及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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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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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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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西川安管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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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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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管材及管件\向关联人 │
│ │ │ │销售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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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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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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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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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管材、管件及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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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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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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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西川安管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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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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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管材及管件/销售原材 │
│ │ │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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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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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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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江 1.44亿 13.99 87.81 2022-09-23
张晓樱 3446.00万 3.34 61.60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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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79亿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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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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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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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纳川管│长泰县纳川│ 1.39亿│人民币 │--- │2033-01-19│--- │否 │是 │
│材科技股份│基础设施投│ │ │ │ │ │ │ │
│有限公司 │资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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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纳川管│泉州市泉港│ 1.15亿│人民币 │--- │2031-08-19│--- │否 │是 │
│材科技股份│中建川投资│ │ │ │ │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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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纳川管│泉州洛江纳│ 1.10亿│人民币 │--- │2032-01-29│--- │否 │是 │
│材科技股份│川污水处理│ │ │ │ │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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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纳川管│连城县城发│ 6600.00万│人民币 │--- │2027-03-20│--- │否 │是 │
│材科技股份│水环境发展│ │ │ │ │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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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纳川管│福建纳川管│ 5990.00万│人民币 │--- │2028-04-21│--- │否 │是 │
│材科技股份│业科技有限│ │ │ │ │ │ │ │
│有限公司 │责任公司 │ │ │ │ │ │ │ │
├─────┼─────┼─────┼────┼─────┼─────┼────┼───┼───┤
│福建纳川管│龙岩市永定│ 5000.00万│人民币 │--- │2027-03-20│--- │否 │是 │
│材科技股份│区纳川水环│ │ │ │ │ │ │ │
│有限公司 │境发展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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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纳川管│武平县纳川│ 4500.00万│人民币 │--- │2027-10-20│--- │否 │是 │
│材科技股份│水环境发展│ │ │ │ │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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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纳川管│江苏纳川管│ 3497.00万│人民币 │--- │2028-01-04│--- │否 │是 │
│材科技股份│材有限公司│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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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纳川管│武汉纳川管│ 3495.00万│人民币 │--- │2027-03-15│--- │否 │是 │
│材科技股份│材有限公司│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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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纳川管│上海纳川核│ 2997.00万│人民币 │--- │2026-11-16│--- │否 │是 │
│材科技股份│能新材料技│ │ │ │ │ │ │ │
│有限公司 │术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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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纳川管│福建纳川水│ 2992.00万│人民币 │--- │2027-03-15│--- │否 │是 │
│材科技股份│务有限公司│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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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纳川管│泉州市泉港│ 2583.00万│人民币 │--- │2026-09-18│--- │否 │是 │
│材科技股份│绿川新能源│ │ │ │ │ │ │ │
│有限公司 │汽车服务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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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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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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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了2024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连佩菱女士为公
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监事会换届之日止。连佩菱
女士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105)。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监事会的有序运行,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要求
,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当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林惠霞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
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监事会换届之日止。
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公司原监事陈志良先生的辞职生效。陈志良先生原定监事任
期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辞职后陈志良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
披露之日,陈志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关于完成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并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附:林惠霞女士简历
林惠霞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4年生,本科学历。2005-2006任福建远鹏装
饰工程有限公司实习设计师助理、设计师;2006-2012任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福建设计
分院办公室主任、建筑(电气)工程师;2013-2020任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控部
经理、项目中心总监;2017至2024任泉州市泉港中建川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8至
今任富源县纳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长泰县纳川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泉州洛江纳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9至今任连城县城发水环境发展
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龙岩市河洛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龙岩市永定区纳
川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武平县纳川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
20至今任龙岩市永定区纳川路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1至今任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基建水务副总经理、福建纳川水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4至今任泉州市泉港中建
川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林惠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
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其
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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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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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降低运营、维护成本,提高单位生产效率,维护股东利益,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福建纳川塑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川塑业”)、
全资孙公司江苏纳川管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纳川”)、全资孙公司四川纳川管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纳川”,与纳川塑业、江苏纳川合称“临时停业停产公司”)已于近日
临时停业停产,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择机复业复产,公司将根据后续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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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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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陈志
良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其监事职务
原定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辞去上述职务后,陈志良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
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陈志良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
人数,其辞职应当在下任监事补选完成后方能生效。
在此之前,陈志良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非职工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相关
职责。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
监事的议案》,监事会提名连佩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
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监事会换届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附:候选人简历
连佩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3年生,本科学历。2005年8月至2012年12月
任职福建捷龙商业有限公司人事科长;2015年3月至2017年6月任职福建回头客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人资主管;2017年7月至今任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截至目前,连佩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
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其
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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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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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北京纳川管
道设备有限公司及福建昊川贸易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和注销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注销事
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注销子公司的基本信息
(一)北京纳川管道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2328981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2年3月19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15号6层611-2
注册资本: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凯
经营范围:销售五金交电、日用品、电子产品、建筑材料;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技术推
广、技术服务;会议服务;电脑动画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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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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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
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1024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4月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证券部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
任何异议。2021年4月8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55)。
(三)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1年4月12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58)。
(四)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1年4月26日为授
予日,授予价格为2.40元/股,向63名激励对象授予168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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