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198 ST纳川 更新日期:2026-03-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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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03-28│ 31.00│ 6.7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2-05-21│ 8.29│ 1011.3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3-05-02│ 7.23│ 130.14万│
├───────────┼───────────┼───────────┼───────────┤
│增发 │ 2016-05-26│ 7.57│ 3.9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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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长泰县纳川基础设施│ ---│ ---│ 100.00│ ---│ -1221.80│ 人民币│
│投资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95亿│ 43.18万│ 3.97亿│ 100.57│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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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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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
│关联方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管材、管件及技术服务│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9 │
├──────┼────────────────────────────────────────┤
│关联方 │江西川安管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管材及管件\向关联人 │
│ │ │ │销售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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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9 │
├──────┼────────────────────────────────────────┤
│关联方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管材、管件及技术服务│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9 │
├──────┼────────────────────────────────────────┤
│关联方 │江西川安管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管材及管件/销售原材 │
│ │ │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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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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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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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江 1.44亿 13.99 87.81 2022-09-23
张晓樱 3446.00万 3.34 61.60 2019-12-27
─────────────────────────────────────────────────
合计 1.79亿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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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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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纳川管│长泰县纳川│ 1.38亿│人民币 │--- │2033-01-19│--- │否 │是 │
│材科技股份│基础设施投│ │ │ │ │ │ │ │
│有限公司 │资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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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纳川管│泉州市泉港│ 1.14亿│人民币 │--- │2031-08-19│--- │否 │是 │
│材科技股份│中建川投资│ │ │ │ │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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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纳川管│泉州洛江纳│ 1.09亿│人民币 │--- │2032-01-29│--- │否 │是 │
│材科技股份│川污水处理│ │ │ │ │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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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纳川管│连城县城发│ 6600.00万│人民币 │--- │2027-03-20│--- │否 │是 │
│材科技股份│水环境发展│ │ │ │ │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福建纳川管│福建纳川管│ 5985.00万│人民币 │--- │2028-04-21│--- │否 │是 │
│材科技股份│业科技有限│ │ │ │ │ │ │ │
│有限公司 │责任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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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纳川管│龙岩市永定│ 5000.00万│人民币 │--- │2027-03-20│--- │否 │是 │
│材科技股份│区纳川水环│ │ │ │ │ │ │ │
│有限公司 │境发展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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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纳川管│武平县纳川│ 4046.19万│人民币 │--- │2027-10-20│--- │否 │是 │
│材科技股份│水环境发展│ │ │ │ │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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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纳川管│江苏纳川管│ 3497.00万│人民币 │--- │2028-01-04│--- │否 │是 │
│材科技股份│材有限公司│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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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纳川管│武汉纳川管│ 3495.00万│人民币 │--- │2027-03-15│--- │否 │是 │
│材科技股份│材有限公司│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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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纳川管│上海纳川核│ 2997.00万│人民币 │--- │2026-11-16│--- │否 │是 │
│材科技股份│能新材料技│ │ │ │ │ │ │ │
│有限公司 │术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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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纳川管│福建纳川水│ 2992.00万│人民币 │--- │2027-03-15│--- │否 │是 │
│材科技股份│务有限公司│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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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纳川管│泉州市泉港│ 2099.78万│人民币 │--- │2026-09-18│--- │否 │是 │
│材科技股份│绿川新能源│ │ │ │ │ │ │ │
│有限公司 │汽车服务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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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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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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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3月30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30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3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3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03月24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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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债权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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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公司收到的《债务豁免函》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截至本公告
披露之日,相关议案尚未经股东会审议,因此该债务豁免事项尚未生效,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相关重整投资人发送的《债务豁免函》,重整投资人是自愿、无偿、单方面、不附
带任何条件且不可变更与撤销地豁免对公司享有的全部债权(豁免债权范围和金额以《豁免债
权清单》记载为准),一并免除全部担保责任,公司及担保人不再对被豁免的债务负有任何清
偿义务,且自2026年3月13日(含当日)起不再产生利息、违约金等。
3.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泉州市中院”)同意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
表法院正式受理公司重整。即使启动预重整,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前仍需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是否进入
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泉州市中院裁定公司进
入重整程序,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如果泉州市中院受理公司重整,公司将依法配合泉州市中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
,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
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如
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
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6.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
;公司2022年、2023年及2024年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
值,同时,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显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前述“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
7.2025年公司预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
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预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8.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如果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9.本次债务豁免的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对
公司的财务影响需以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川股份”或“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获得债务豁免的议案》,公司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务豁免基本情况
2026年3月9日,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指定的投资主体泉州市创新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向公司及临时管理人发送《重整财务投资人指定函》,调整、增加泉发联合体财务投
资人名单及投资额度。2026年3月11日,临时管理人组织公司与泉发联合体指定的财务投资人
北京同川萱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资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
京大有瑞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招平同盛三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
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代“外贸信托-玄武50号纳川股份资金信托”)、北京大有长
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中诚楹榕(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沐霖叁号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信闽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泉州市中盈文旅投
资有限公司、福建省金瑞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泉州海丝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泉州海丝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
2026年3月13日,公司收到深圳市招平同盛三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对外经
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代“外贸信托-玄武50号纳川股份资金信托”)、北京大有长隆企业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中诚楹榕(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沐霖叁号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同川萱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资琛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北京大有瑞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泉发联合体”)发来
的《债务豁免函》。为支持公司实施重整和后续发展,泉发联合体以潜在股东身份对公司进行
债务豁免,以2026年3月13日为基准日,泉发联合体自愿、无偿、单方面、不附带任何条件且
不可变更与撤销地豁免对公司享有的全部债权(豁免债权范围和金额以《豁免债权清单》记载
为准),共计人民币约226,251,492.57元(包括本金及相应利息),一并免除全部担保责任,
公司及担保人不再对被豁免的债务负有任何清偿义务,且自2026年3月13日(含当日)起不再
产生利息、违约金等。《豁免债权清单》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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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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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与财务投资人签署的《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存在因触
发协议约定情形而导致协议被解除、终止的风险,亦可能出现重整投资人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
行或及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2.《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约定,为进一步优化重整方案,重
整投资人所在的泉发联合体有义务在2026年3月31日前向公司再次发出债务豁免文件或完成对
甲方的现金捐赠,用以等额增加公司的资本公积金。重整投资人泉发联合体能否在前述2026年
3月31日前完成资本公积金增加义务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后续重整投资人信息或实际受
让股份情况等与重整投资协议约定的内容存在任何偏差,各方需重新签署协议(包括重新锁价
)进行确定。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泉州市中院”)同意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
代表法院正式受理公司重整。即使启动预重整,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前仍需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是否进
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否定意
见;公司2022年、2023年及2024年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
负值,同时,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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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其他事项
──────┴──────────────────────────────────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与产业投资人签署的《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存在因触发
协议约定情形而导致协议被解除、终止的风险,亦可能出现重整投资人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
或及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2.《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约定,为进一步优化重整方案,重整
投资人所在的泉发联合体有义务在2026年3月31日前向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纳川股份”或“公司”)再次发出债务豁免文件或完成对甲方的现金捐赠,用以等额增
加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金。重整投资人泉发联合体能否在前述2026年3
月31日前完成资本公积金增加义务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后续重整投资人信息或实际受让
股份情况等与重整投资协议约定的内容存在任何偏差,各方需重新签署协议(包括重新锁价)
进行确定。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泉州市中院”)同意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
表法院正式受理公司重整。即使启动预重整,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前仍需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是否进入
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
;公司2022年、2023年及2024年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
值,同时,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显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前述“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
5.2025年公司预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
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预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6.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如果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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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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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重大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2.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金额:18189190.68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
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川股份”或“公司”)子公司四川纳川管
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纳川”)于2026年3月3日收到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
、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文书。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四川恒成同
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诉四川纳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川|0724民初943号
,本案尚未开庭。
(四)诉讼当事人:
原告:四川恒成同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四川纳川管材有限公司
(五)诉讼请求
1.判令确认原告就“新型管材生产项目”完成的工程结算造价为人民币30964966.85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人民币14602013.74元,并以上述款项为基数,支付
自2020年10月1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截至2026年2月6日,暂计为人民币3287176.94
元,2020年10月10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计算,2022年1月1日起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3.判令
被告承担原告为实现本案债权所支付的律师费人民币300000.0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保全担
保费以及因财产保全、证据调查、强制执行产生的合理差旅费(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4.
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六)原告方主张主要事实和理由
2017年3月29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总包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建被告发包的
“新型管材生产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暂定总价33220317.00元,并明确约定不因工程
量偏差调整单价。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案涉工程于2020年10月10日交
付使用,2021年12月28日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原告报送结算资料。2023年10月16日,被告结算审核人员签字确认结算造价
为30964966.85元。按合同约定应支付至95%,被告仅支付16362953.11元,尚欠工程款本金146
02013.74元。
被告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结算审核,且以未盖章为由否认结算效力,拖欠工程款,已构成
严重违约。原告曾就本案申请仲裁,绵阳仲裁委员会以无管辖权为由撤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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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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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2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3月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
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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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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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会议召开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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