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198 ST纳川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03-28│ 31.00│ 6.7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2-05-21│ 8.29│ 1011.3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3-05-02│ 7.23│ 130.14万│
├───────────┼───────────┼───────────┼───────────┤
│增发 │ 2016-05-26│ 7.57│ 3.9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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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长泰县纳川基础设施│ ---│ ---│ 100.00│ ---│ -1221.80│ 人民币│
│投资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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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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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95亿│ 43.18万│ 3.97亿│ 100.57│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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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8-27 │
├──────┼────────────────────────────────────────┤
│关联方 │上海耀华玻璃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重要内容提示: │
│ │ 1、本次被动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系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耀华玻璃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耀华")被上海市第三中级 │
│ │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28日作出(2023)沪03破1032号民事裁定书,于2024年1月12日作出 │
│ │(2023)沪03破1032决定书,指定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并接管,导致公司丧失了│
│ │对上海耀华的控制权,公司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导致。 │
│ │ 2、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上海耀华的往来借款、垫款主要系上海耀华为公司控股子 │
│ │公司期间,公司、纳川(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纳川")、上海纳川核能│
│ │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纳川")为支持其日常运营而发生相关借款、代垫。│
│ │在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接管后,导致公司丧失了对上海耀华的控制权,导致公司及公司控股子│
│ │公司被动形成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其业务实质为公司及公司控股│
│ │子公司对关联单位借款的延续,本次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常│
│ │业务开展。 │
│ │ 3、公司持有上海耀华24.43%的股权,公司全资单位纳川(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
│ │上海耀华26.59%的股权,公司董事长陈志江先生在上海耀华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公司财务│
│ │总监汪海先生在上海耀华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 │上海耀华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
│ │ 本次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 │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 │,其中关联董事陈志江先生在审议时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 │
│ │章程》的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4、特别风险提示:由于本次被动形成的财务资助需要经管理人清算后,才能确定收回 │
│ │的具体数额,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已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因存在可能出现上述债权无法│
│ │收回的风险,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已对上海耀华上述债权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敬请广大│
│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上海耀华的往来借款、垫款主要系上海耀华为公司控股子 │
│ │公司期间,公司、香港纳川、上海纳川为支持其日常运营而发生相关借款、代垫款项。由于│
│ │上海耀华被法院裁定破产后,被其指定的管理人接管后,导致公司丧失了对上海耀华的控制│
│ │权,导致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被动形成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其│
│ │业务实质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关联单位借款及往来款项的延续,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
│ │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 │
│ │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向上海耀华提供财务资助期间,上海耀华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资助主要因破产出表而被动形成,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 │
│ │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
│ │ 2、本次被动形成的财务资助金额合计人民币23198826.04元,其中:公司:14722133.5│
│ │6元,香港纳川:8386450.48元,上海纳川:90242元。 │
│ │ 3、公司持有上海耀华24.43%的股权,公司全资单位纳川(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
│ │上海耀华26.59%的股权,公司董事长陈志江先生在上海耀华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公司财务│
│ │总监汪海先生在上海耀华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 │上海耀华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
│ │ 本次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 │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 │,其中关联董事陈志江先生在审议时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 │
│ │章程》的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财务资助不构成《上│
│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
│ │ 1、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上海耀华玻璃钢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409860Q │
│ │ 法定代表人:陈志江 │
│ │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
│ │ 注册地址:上海市沪青平公路3828弄88号 │
│ │ 注册资本:1228万(美元) │
│ │ 成立日期:1993-08-16 │
│ │ 经营范围:研制、生产、加工玻璃钢管道、玻璃钢电线杆、玻璃钢门、汽车玻璃钢及其│
│ │他玻璃钢制品、配件,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 │经营活动】 │
│ │ 2、股权结构: │
│ │ 浙江华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上海耀华的股权比例为48.98%,香港持有上海耀华的│
│ │股权比例为26.59%,公司持有上海耀华的股权比例为24.43%。 │
│ │ 3、关联关系:公司持有上海耀华24.43%的股权,公司全资单位纳川(香港)国际投资有 │
│ │限公司持有上海耀华26.59%的股权,公司董事长陈志江先生在上海耀华担任董事长、总经理│
│ │,公司财务总监汪海先生在上海耀华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的规定,上海耀华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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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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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江 1.44亿 13.99 87.81 2022-09-23
张晓樱 3446.00万 3.34 61.60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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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79亿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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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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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纳川管│长泰县纳川│ 1.39亿│人民币 │--- │2033-01-19│连带责任│否 │是 │
│材科技股份│基础设施投│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资有限公司│ │ │ │ │ │ │ │
├─────┼─────┼─────┼────┼─────┼─────┼────┼───┼───┤
│福建纳川管│泉州市泉港│ 1.14亿│人民币 │--- │2031-08-19│连带责任│否 │是 │
│材科技股份│中建川投资│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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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纳川管│泉州洛江纳│ 1.09亿│人民币 │--- │2032-01-29│连带责任│否 │是 │
│材科技股份│川污水处理│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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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纳川管│连城县城发│ 6600.00万│人民币 │--- │2027-03-20│连带责任│否 │是 │
│材科技股份│水环境发展│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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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纳川管│福建纳川管│ 5985.00万│人民币 │--- │2028-04-21│连带责任│否 │是 │
│材科技股份│业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责任公司 │ │ │ │ │ │ │ │
├─────┼─────┼─────┼────┼─────┼─────┼────┼───┼───┤
│福建纳川管│龙岩市永定│ 5000.00万│人民币 │--- │2027-03-20│连带责任│否 │是 │
│材科技股份│区纳川水环│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境发展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福建纳川管│武平县纳川│ 4046.00万│人民币 │--- │2027-10-20│连带责任│否 │是 │
│材科技股份│水环境发展│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福建纳川管│江苏纳川管│ 3497.00万│人民币 │--- │2028-01-04│连带责任│否 │是 │
│材科技股份│材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福建纳川管│武汉纳川管│ 3495.00万│人民币 │--- │2027-03-15│连带责任│否 │是 │
│材科技股份│材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福建纳川管│上海纳川核│ 2997.00万│人民币 │--- │2026-11-16│连带责任│否 │是 │
│材科技股份│能新材料技│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术有限公司│ │ │ │ │ │ │ │
├─────┼─────┼─────┼────┼─────┼─────┼────┼───┼───┤
│福建纳川管│福建纳川水│ 2992.00万│人民币 │--- │2027-03-15│连带责任│否 │是 │
│材科技股份│务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福建纳川管│泉州市泉港│ 2099.78万│人民币 │--- │2026-09-18│连带责任│否 │是 │
│材科技股份│绿川新能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汽车服务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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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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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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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下属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6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35.45%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为56668.4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446.33%。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为满足2025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所需,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非银金融机构或其他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00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贸易
融资、委托贷款、保函、票据开立与贴现、保理、投行等表外业务等,具体授信品种由公司与
银行、非银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协商,不必另行经董事会同意或批准),该授信额度包括了上
一年度未用授信额度余额。根据综合授信的实际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
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360000万元。
担保方式:拟采用信用、资产抵押、质押、保证担保等担保方式。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
3、同意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银行、非银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签署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
文件,并由董事长授权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各子公司与银行、非银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签
署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福建纳川塑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03月06日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72号3401室之九法定代表人:陈志江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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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
一、本次大额减值准备计提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
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
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本次大额减值准备计提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4年度,公司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22,054.
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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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
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
报表中未分配利润-1035782366.30元,实收股本为103154854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
过实收股本总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
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亏损原因
1.受公司所投资PPP、BT项目应收账款长期拖欠、市场竞争加剧等多重影响,公司资金流
较为紧张,生产经营及市场拓展无法高效开展,导致公司整体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2.由于PPP、BT项目回款不理想,导致应计提的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增加。
3.受资金流动性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无法高效开展,为控制成本开支,提高生产效率,公
司对部分子公司进行停业停产,导致部分主体资产出现减值迹象,公司根据规定计提相应的资
产减值准备。
4.受资金流动性影响,公司银行贷款逾期、经营债务无法按时支付,导致公司计提的罚息
、违约金增加。
受以上因素影响,公司2024年出现亏损,加之以前部分年度的亏损,致公司未弥补亏损金
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三、应对措施
1.深化与业主单位的战略合作,获取大额优质订单,扩大管材产销规模,提高毛利率。
2.推动PPP资产的处置变现,拓宽融资渠道和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公司现金流稳定。
3.加强应收款项催收,提高应收款项的周转效率,降低坏账风险。
4.在日常经营中合理配置人员,持续优化业务流程,控制成本费用的同时不断提升经营管
理效率。
综上所述,随着经济恢复向好,公司将持续聚焦主业,坚持多措并举提质增效,稳健、扎
实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推动各业务板块稳步向前发展,不断夯实提升公司核心及综合竞争
力,稳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
2025-04-29│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2.公司2022-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及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一款第四项及第六项的规定,
公司股票交易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审议程序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7178200.9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7253787.0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
未分配利润-1035782366.30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581160071.03元。根据《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满足公司现金分红条件。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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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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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2025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所需
,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非银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或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00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贸易融资、委托贷
款、保函、票据开立与贴现、保理、投行等表外业务等,具体授信品种、利息和费用等条件由
公司与银行、非银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协商,不必另行经董事会同意或批准),该授信额度包
括了上一年度未用授信额度余额。
以上授信或融资申请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或融资额度内以
银行、非银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可以用于抵押(或质押的公司资产)或财产抵押(或质押)给授信或融
资机构。
公司董事会将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银行、非银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签署相关授信合同、
借款合同、担保(或保证或质押或抵押)合同等一切与融资和担保有关的文件(包括该等文件
的变更、补充协议)相关法律文件,并由董事长授权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各子公司与银行
、非银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签署相关授信合同、借款合同、担保(或保证或质押或抵押)合同
等一切与融资和担保有关的文件(包括该等文件的变更、补充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
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本次授信申请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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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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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案件共8起。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的共1起
,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的共7起。
2.涉案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诉讼(仲裁)事项累计涉及金额184262788.90元,占公
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4.42%。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或尚处于审理中,部分案件尚
处于双方调解期,目前无法预测其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根据
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已达到相关披露标准。同时,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
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新增诉讼、仲裁8起,金额合计约为人民
币184262788.9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4.42%。具体情况如下:
除历次已专项披露过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单项涉案
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
裁事项。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前述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自2024年12月5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前期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其中4项案件取得新
进展,涉及金额约34046832.59元(其中审结案件1项,涉及金额33382856.49元;一审判决,
未履行案件2项,涉及金额596937.60元;已仲裁裁决案件1项,涉及金额67038.50元),除上
述4项案件取得新进展外,其他已披露案件均无重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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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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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受公司所投资PPP项目、BT项目应
收账款长期拖欠、市场竞争加剧等多重影响,公司资金流极为紧张,致使公司及个别子公司20
25年4月应付的部分银行流动贷款利息未能如期偿还,导致银行贷款利息欠付。公司已分别于2
024年11月21日、2024年12月23日、2025年1月21日、2025年2月21日、2025年3月21日在《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欠付利息及子公司银
行贷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欠付利息、银行贷款逾期
的公告》(2024-115)、《关于公司欠付银行贷款利息的公告》(2025-006)、《关于公司欠
付银行贷款利息的公告》(2025-008)、《关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欠付利息、银行贷款逾期的公
告》(2025-020)。
累计的逾期银行债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逾期银行债务金额累计约17745.12万元,占公司2023年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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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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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重大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机构已受理,尚未开庭。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3.涉案金额:81272844.23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
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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