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201 海伦哲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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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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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1-03-28│ 21.00│ 3.7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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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5-01-21│ 5.53│ 5400.00万│
├───────────┼───────────┼───────────┼───────────┤
│增发 │ 2015-02-09│ 6.60│ 2298.20万│
├───────────┼───────────┼───────────┼───────────┤
│增发 │ 2016-01-29│ 6.85│ 4.1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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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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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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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尔曼·施密茨有限│ 2293.85│ ---│ 66.53│ ---│ -645.85│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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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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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连硕科技有限公│ 1.10亿│ 90.33万│ 1.10亿│ 100.00│ ---│ 2021-01-31│
│司绿色照明自动化高│ │ │ │ │ │ │
│端装备研发生产基地│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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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本次资产重组整│ 1000.00万│ 0.00│ 1000.00万│ 100.00│ ---│ ---│
│合及中介机构费用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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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4000.00万│ 0.00│ 4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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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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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4亿 12.46 99.61 2025-07-19
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 1.24亿 11.92 85.46 2022-07-05
杨娅 6226.44万 5.98 98.67 2019-12-09
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 3801.00万 3.80 58.46 2026-02-12
企业(有限合伙)
海南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 2489.00万 2.50 33.37 2026-07-30
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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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73亿 3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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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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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30 │质押股数(万股) │13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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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7.76 │质押占总股本(%) │1.33 │
├────────┼──────────────┴────────┴──────────────┤
│股东名称 │海南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7-27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7月27日海南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1325.0万股给中信│
│ │证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2-12 │质押股数(万股) │52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8.00 │质押占总股本(%) │0.52 │
├────────┼──────────────┴────────┴──────────────┤
│股东名称 │海南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2-0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2月09日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520.0万股给中信证│
│ │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2-10 │质押股数(万股) │644.00 │
├────────┼──────────────┼────────┼──────────────┤
│质押占所持股(%) │9.91 │质押占总股本(%) │0.64 │
├────────┼──────────────┴────────┴──────────────┤
│股东名称 │海南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2-03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2月03日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644.0万股给中信证│
│ │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8-12 │质押股数(万股) │877.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5.65 │质押占总股本(%) │0.88 │
├────────┼──────────────┴────────┴──────────────┤
│股东名称 │海南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8-08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7-28 │解押股数(万股) │877.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8月08日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877.0万股给中信证│
│ │券 │
├────────┼──────────────────────────────────────┤
│解押说明 │2026年7月28日海南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877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8-08 │质押股数(万股) │88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5.70 │质押占总股本(%) │0.88 │
├────────┼──────────────┴────────┴──────────────┤
│股东名称 │海南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7-2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7-28 │解押股数(万股) │88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7月29日海南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880.0万股给中信证│
│ │券 │
├────────┼──────────────────────────────────────┤
│解押说明 │2026年7月28日海南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88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8-08 │质押股数(万股) │88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5.70 │质押占总股本(%) │0.88 │
├────────┼──────────────┴────────┴──────────────┤
│股东名称 │海南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8-06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7-28 │解押股数(万股) │88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8月06日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880.0万股给中信证│
│ │券 │
├────────┼──────────────────────────────────────┤
│解押说明 │2026年7月28日海南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88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7-19 │质押股数(万股) │24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9.28 │质押占总股本(%) │2.41 │
├────────┼──────────────┴────────┴──────────────┤
│股东名称 │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7-16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7月16日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了2400.0万股给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6-17 │质押股数(万股) │68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2.71 │质押占总股本(%) │0.68 │
├────────┼──────────────┴────────┴──────────────┤
│股东名称 │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中帮冀商(上海)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起始日 │2025-06-13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2-06 │解押股数(万股) │68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13日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680.0万股给中帮冀│
│ │商(上海)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解押说明 │2026年02月06日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68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6-17 │质押股数(万股) │4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7.48 │质押占总股本(%) │0.40 │
├────────┼──────────────┴────────┴──────────────┤
│股东名称 │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嘉兴锋牌轮毂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6-13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2-10 │解押股数(万股) │4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13日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400.0万股给嘉兴锋│
│ │牌轮毂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2月10日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4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6-11 │质押股数(万股) │88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6.45 │质押占总股本(%) │0.87 │
├────────┼──────────────┴────────┴──────────────┤
│股东名称 │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上海嘉定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1-1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8-07 │解押股数(万股) │880.00 │
├────────┼──────────────┴────────┴──────────────┤
│质押说明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5年6月1│
│ │0日接到公司股东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顶航慧恒”│
│ │)通知,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
├────────┼──────────────────────────────────────┤
│解押说明 │2025年08月07日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88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6-11 │质押股数(万股) │88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6.45 │质押占总股本(%) │0.87 │
├────────┼──────────────┴────────┴──────────────┤
│股东名称 │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上海闵行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1-1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7-31 │解押股数(万股) │880.00 │
├────────┼──────────────┴────────┴──────────────┤
│质押说明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5年6月1│
│ │0日接到公司股东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顶航慧恒”│
│ │)通知,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
├────────┼──────────────────────────────────────┤
│解押说明 │2025年07月31日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88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5-31 │质押股数(万股) │23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8.88 │质押占总股本(%) │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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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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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5-28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5月28日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了2350.0万股给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3-29 │质押股数(万股) │53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2.98 │质押占总股本(%) │5.38 │
├────────┼──────────────┴────────┴──────────────┤
│股东名称 │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3-26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3月26日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了5350.0万股给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3-29 │质押股数(万股) │2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01 │质押占总股本(%) │0.25 │
├────────┼──────────────┴────────┴──────────────┤
│股东名称 │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7-16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5-21 │解押股数(万股) │25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3月26日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解除质押5350.0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5年05月21日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5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3-22 │质押股数(万股) │23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8.48 │质押占总股本(%) │2.31 │
├────────┼──────────────┴────────┴──────────────┤
│股东名称 │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3-1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3月19日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了2300.0万股给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2-07 │质押股数(万股) │23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8.48 │质押占总股本(%) │2.31 │
├────────┼──────────────┴────────┴──────────────┤
│股东名称 │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浙江炳炳典当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24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3-19 │解押股数(万股) │23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24日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了2300.0万股给浙江炳炳典当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3月19日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3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1-17 │质押股数(万股) │24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9.28 │质押占总股本(%) │2.41 │
├────────┼──────────────┴────────┴──────────────┤
│股东名称 │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14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7-16 │解押股数(万股) │24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14日第一大股东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了2400.0万股给厦门国际信托有│
│ │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7月16日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4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2-03 │质押股数(万股) │3074.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4.69 │质押占总股本(%) │3.09 │
├────────┼──────────────┴────────┴──────────────┤
│股东名称 │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浙江香溢元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1-2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1-14 │解押股数(万股) │3074.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1月29日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了3074.0万股给浙江香溢元泰典当有限责任│
│ │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1月14日第一大股东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解除质押3074.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8-31 │质押股数(万股) │20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6.47 │质押占总股本(%) │2.07 │
├────────┼──────────────┴────────┴──────────────┤
│股东名称 │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8-28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5-21 │解押股数(万股) │205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8月28日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了2050.0万股给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5月21日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05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徐州海伦哲│客户 │ 1.09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专用车辆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徐州海伦哲│上海格拉曼│ 6000.00万│人民币 │2025-03-12│2026-03-11│连带责任│否 │是 │
│专用车辆股│国际消防装│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备有限公司│ │ │ │ │ │ │ │
├─────┼─────┼─────┼────┼─────┼─────┼────┼───┼───┤
│徐州海伦哲│上海格拉曼│ 2000.00万│人民币 │2025-06-10│2026-06-09│连带责任│否 │是 │
│专用车辆股│国际消防装│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备有限公司│ │ │ │ │ │ │ │
├─────┼─────┼─────┼────┼─────┼─────┼────┼───┼───┤
│徐州海伦哲│上海格拉曼│ 980.00万│人民币 │2025-06-25│2026-05-20│连带责任│否 │是 │
│专用车辆股│国际消防装│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备有限公司│ │ │ │ │ │ │ │
├─────┼─────┼─────┼────┼─────┼─────┼────┼───┼───┤
│徐州海伦哲│上海格拉曼│ 252.66万│人民币 │2025-09-17│2026-03-17│连带责任│否 │是 │
│专用车辆股│国际消防装│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备有限公司│ │ │ │ │ │ │ │
├─────┼─────┼─────┼────┼─────┼─────┼────┼───┼───┤
│徐州海伦哲│上海格拉曼│ 207.66万│人民币 │2025-12-01│2026-05-31│连带责任│否 │是 │
│专用车辆股│国际消防装│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备有限公司│ │ │ │ │ │ │ │
├─────┼─────┼─────┼────┼─────┼─────┼────┼───┼───┤
│徐州海伦哲│上海格拉曼│ 160.37万│人民币 │2025-10-24│2026-04-24│连带责任│否 │是 │
│专用车辆股│国际消防装│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备有限公司│ │ │ │ │ │ │ │
├─────┼─────┼─────┼────┼─────┼─────┼────┼───┼───┤
│徐州海伦哲│上海格拉曼│ 125.58万│人民币 │2025-03-24│2026-03-10│连带责任│否 │是 │
│专用车辆股│国际消防装│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备有限公司│ │ │ │ │ │ │ │
├─────┼─────┼─────┼────┼─────┼─────┼────┼───┼───┤
│徐州海伦哲│上海格拉曼│ 41.01万│人民币 │2025-04-11│2026-06-15│连带责任│否 │是 │
│专用车辆股│国际消防装│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备有限公司│ │ │ │ │ │ │ │
├─────┼─────┼─────┼────┼─────┼─────┼────┼───┼───┤
│徐州海伦哲│上海格拉曼│ 40.74万│人民币 │2025-05-23│2026-03-24│连带责任│否 │是 │
│专用车辆股│国际消防装│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备有限公司│ │ │ │ │ │ │ │
├─────┼─────┼─────┼────┼─────┼─────┼────┼───┼───┤
│徐州海伦哲│上海格拉曼│ 7.60万│人民币 │2025-03-24│2025-12-25│连带责任│是 │是 │
│专用车辆股│国际消防装│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备有限公司│ │ │ │ │ │ │ │
├─────┼─────┼─────┼────┼─────┼─────┼────┼───┼───┤
│徐州海伦哲│上海格拉曼│ 3.96万│人民币 │2025-03-24│2026-04-15│连带责任│否 │是 │
│专用车辆股│国际消防装│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备有限公司│ │ │ │ │ │ │ │
└─────┴─────┴─────┴────┴─────┴─────┴────┴───┴───┘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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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30日(星期四)下午15:00;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0日9:15-15:00期间
的任何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宝莲寺路19号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
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23日(星期四)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
2026-07-30│股权质押
──────┴──────────────────────────────────
根据顶航慧恒告知函,顶航慧恒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质押的股
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亦不
会出现因股份质押风险致使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顶航慧恒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2026-07-23│其他事项
──────┴──────────────────────────────────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
经理王俊鹏先生拟自2026年7月23日至2027年1月22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本
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在六个月内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2、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政策因素或因增持股份所需
资金未能及时到位而导致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王俊鹏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增持主
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方式自愿增持公司股份。
──────┬──────────────────────────────────
2026-07-15│其他事项
──────┴──────────────────────────────────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2026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
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会议召集人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2026年7月30日(星期四)下午3:00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
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0日9:15-15:00期间
的任何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2
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
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
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
2026-07-15│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2026-07-15│其他事项
──────┴──────────────────────────────────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成立战略投资部、工艺技术部的议案》。结合公
司发展战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成立战略投资部、工艺技术部,对组织机构进行调整。
──────┬──────────────────────────────────
2026-06-22│价格调整
──────┴──────────────────────────────────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7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6.97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6年6月26日(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概述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计划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5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
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鉴于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股份方案确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
可,同时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将回购
价格上限由7.5元/股(含)调整为17元/股(含),将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
资金及自筹资金”,公司已收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回购股份
资金来源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0日、202
6年5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9,043,607股
扣除回购专户中持有的股份8,486,400股后的股份1,000,557,207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0,016,716.21元,不送红
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到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
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实施前
,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因股份回购而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预案股权登记日时享
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原则对分配
比例进行调整。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
26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
配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根据《回购报告书》,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7元/股(含本数)调整
至不超过人民币16.97元/股(含本数)。
具体调整计算方式如下: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除
权前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7元/股-0.0297476元/股≈16.97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本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为2026年6月26日(除权除息日)。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
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077,000股,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的比例为0.30%。后续本次回购将在调整后的价格上限内进行实施,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例
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6-22│其他事项
──────┴──────────────────────────────────
1、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股份11563400股,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9043607股扣除回购专户中持有的股份11563400股后的股份
997480207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0925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0016716.21元。
2、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30016716.21/1009043607*10=0.
297476。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计算公式如下:除权除息参考价
=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
价-0.0297476。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9043607股扣除回购专户中持
有的股份8486400股后的股份1000557207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0.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0016716.21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到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
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实施前
,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因股份回购而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预案股权登记日时享
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原则对分配
比例进行调整。
──────┬──────────────────────────────────
2026-06-10│其他事项
──────┴──────────────────────────────────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控股股东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王广西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王广西立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之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
人因非本公司事项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2026年4月28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王广西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海南
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之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因非本公司事项收到<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2026年6月9日,公司从第一大股东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处获悉,其控股股东海南海德资
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王广西收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本次
行政处罚涉及的事项与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活动产生影响。公司目前无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而进行公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海德股份、
王广西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
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
已调查、办理终结。
经查明,海德股份、王广西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1年3月,海德股份开展不良资产收购重组业务,海德股份及其子公司海徳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陆续向交易对手方支付收购价款。2021年4月,海德股份交易对手方将收购价款中的8.8
4亿元代海德股份关联方海南新海基投资有限公司偿还借款。上述行为构成资金占用。海德股
份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6月30日资金占用余额均为8.84亿元,分别占当期
定期报告记载净资产的18.65%、17.04%、16.08%、16.69%,未在相应定期报告中披露前述资金
占用情况。
海德股份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上述资金占用情况。截至2025年4月,上述占用资金
及相应利息已全部归还。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询问笔录、银行账户资料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海德股份上述违法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
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王广西作为海德股份时任董事长,知悉上述资金占用相关情况,签字保证海德股份2021年
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
尽责,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海德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王广西作为海德股份实际控制人隐瞒资金占用相关情况,导致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
为的发生,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鉴于海德股份占用资金及相应利息已经全部归还,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
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
其中,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
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180万元罚款。”
──────┬──────────────────────────────────
2026-05-22│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3:00;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
的任何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宝莲寺路19号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
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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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股权回购
──────┴──────────────────────────────────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计划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5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
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鉴于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股份方案确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
可,同时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将回购
价格上限由7.5元/股(含)调整为17元/股(含),将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
资金及自筹资金”,公司已收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回购股份
资金来源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
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
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5月18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
70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169%,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5.79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15.4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67906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
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
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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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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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控股股东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王广西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王广西立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之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
人因非本公司事项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2026年4月28日,公司从第一大股东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处获悉,其控股股东海南海德
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王广西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以下
简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2号)。本次行政处罚涉及
的事项与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活动产生影响。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而进行公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王广西先生: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股份)、王广西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
,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局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所根
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海德股份、王广西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21年3月,海德股份开展不良资产收购重组业务,海德股份及其子公司海徳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陆续向交易对手方支付收购价款。2021年4月,海德股份交易对手方将收购价款中的8.8
4亿元代海德股份关联方海南新海基投资有限公司偿还借款。上述行为构成资金占用。海德股
份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6月30日资金占用余额均为8.84亿元,分别占当期
定期报告记载净资产的18.65%、17.04%、16.08%、16.69%,未在相应定期报告中披露前述资金
占用情况。
海德股份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上述资金占用情况。截至2025年4月,上述占用资金
及相应利息已全部归还。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询问笔录、银行账户资料等证据证明。
我局认为,海德股份上述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违法行
为。王广西作为海德股份时任董事长,知悉上述资金占用相关情况,签字保证海德股份2021年
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
尽责,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海德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
王广西作为海德股份时任实际控制人隐瞒资金占用相关情况,导致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的发生,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鉴于海德股份占用资金及相应利息已经全部归还,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
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
一、对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二、对王广西给予警告,并处以680万元罚款。其中,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500万元罚
款,对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180万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等相关规定,就我局拟对你们实施的行政处罚,你们享有
陈述、申辩并要求听证的权利。你们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我局复核成立的,我局将予
以采纳。如果你们放弃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我局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
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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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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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伦哲”)于2026年4月20日
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担保事项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拟为银行信贷提供担保。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50000万元
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该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
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各自实际需求进行银行借贷。在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
内,母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时,拟以子公司上海格拉曼国际消防装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格拉曼”)为母公司新增银行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45000万元的担保,占格拉曼2
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5.75%;同时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时,公司拟为全
资子公司格拉曼新增的银行信贷提供总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担保,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湖
北及安盾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及安盾”)新增的银行信贷提供总金额不超过20000
万元的担保,合计占母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9.96%。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之日止。
为便于实施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
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处理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母子
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相关的一切事务,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本次授权有
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之日止。
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本次担保事项超过董事会审批权
限,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格拉曼拟提供担保金额:45000万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9043607元
公司住所:徐州经济开发区螺山路19号
成立日期:2005年3月21日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专用汽车、工程机械、建设机械、环保机械等产品,消防自动系统
、自动化消防设备、自动灭火系统、湿式自动喷水系统、智能控制系统、工业机器人、特殊作
业机器人、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销售自产产品;提供售后维修服务;设备租赁;机械、汽车
、电子行业技术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格拉曼的关系:海伦哲持有格拉曼100%的股权。
海伦哲(母公司)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2、被担保人:上海格拉曼国际消防装备有限公司
海伦哲拟提供担保金额:30000万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19600万元整
公司住所:上海市松江区申港路3332号
成立日期:1989年3月21日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各类消防车、各种消防机器人、各种消防泵、固定灭火装置、报警
装置等有关消防装备、器材;军工车等特种车辆的改装;销售自产产品;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施工,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与海伦哲的关系:海伦哲持有格拉曼100%股权。
格拉曼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格拉曼自设立以来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规章及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重大民事诉
讼或仲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与形象。
3、被担保人:湖北及安盾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海伦哲拟提供担保金额:20000万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5732万元整
公司住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生物产业园花溪路199号成立日期:2015年5月20
日
经营范围:消防设备、安防设备、劳保用品、安全应急产品、灭火装置、火灾报警系统、
消防器材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研发、生产、销售、维护、保养;消防工程系统
、楼宇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采购销售动力电池相关原材料、电极电控相关零部件;
乘用车辆、物流车辆、工程机械、各类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及零部件、电子电气件、汽车电子
装置的采购销售;消防产品知识的咨询与宣传;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
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限制以及指定经营的进出口项目除外);物
联网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海伦哲的关系:海伦哲持有及安盾51%股权。
及安盾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及安盾自设立以来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规章及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重大民事诉
讼或仲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与形象。
四、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
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有
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本次被担保人为母公司
及子公司,母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为便于公司及子公司顺利开展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
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额度内处理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
相关的一切事务,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子公司承担。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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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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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2、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
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6年度
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任期限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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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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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实施前,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因股份回购而
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预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回购专
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5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71811924.
19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63591320.6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按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6359132.06元后,截至2025年12月
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79197124.55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780502816.64元。根
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
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
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1、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
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权利。
2、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9043607股扣除回购专户中持有的股份8486400股
后的股份1000557207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0016716.21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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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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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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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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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三部分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不在
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基本薪酬:按照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根据岗位职责、工作能力、从业经验、公司职工工
资水平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经营效益实现情况、部门业绩指标达成情况
及个人的工作业绩表现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
绩效薪酬于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董事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
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年度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数据开展,由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
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2、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津贴标准为每人12万元/年(税后),津贴按月发放,
不参与公司绩效薪酬分配。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其中,绩效
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按照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根据岗位职责、工作能力、从业经验、公司职工工
资水平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经营效益实现情况、部门业绩指标达成情况
及个人的工作业绩表现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
绩效薪酬于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
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年度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数据开展,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
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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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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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71992.2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30903.93万元,同比增长38.19%。经营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系:(1)公司继续
坚定不移地贯彻“技术领先型的差异化”发展战略,将产品可靠性与核心技术突破作为提升市
场竞争力的核心驱动力,在多个关键领域取得实质性进展;(2)公司持续深化营销模式创新
与市场攻坚,显著提升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3)公司成功落地智能制造项目,推动生产体
系更加柔性化、数字化,同时公司引入外部咨询,供应链管理显著优化提升,生产效率大幅提
高,满足市场需求,销售规模增加;(4)公司强化期间费用管理,严控费用支出,提升费用
使用效能;公司加强应收款项管理,盘活短长期资产使用活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公司
现金流;(5)公司对外出售全资子公司上海良基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确认投资收益2702.
86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总资产265429.57万元,较本报告期初增长2.84%;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83883.89万元,较本报告期初增长19.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每股净资产1.8224元,较本报告期初增长19.67%。
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较本报告期初增长,主要是报告期末回款较多导致货币资金较同期
增加较多所致;所有者权益、每股净资产较本报告期初增长,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
较同期增长所致。
2、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项目说明
(1)营业利润34819.9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49%;
(2)利润总额34974.3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62%;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903.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19%;(4)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496.5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72%;
(5)基本每股收益0.3127元/股,较上年同期增长38.18%;
以上经营指标增长30%以上的主要原因系:(1)主营业务收入增加,使得公司报告期毛利
增加;(2)研发费用减少,主要系公司本期新增部分研发项目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相应计
入开发支出,从而导致研发费用同比下降;(3)投资收益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处置子公
司上海良基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使得公司投资收益有所增加;(4)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
减值损失影响,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回款增长及盘活长期资产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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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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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同比增长43.16%至64.11%,主要原因:(1)一
季度上市公司母公司迎来开门红,中标并交付车辆明显高于上年同期,对公司净利润增长起到
了较大作用,上市公司母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上海格拉曼国际消防装备有限公司一季度预计净利
润同比增长超过10%;(2)公司一季度完成了对湖北及安盾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
北及安盾”)51%股权收购,并于2026年2月1日起将其首次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湖北及安盾2026
年一季度预计净利润为8600万元左右。湖北及安盾2026年2月和3月预计净利润合计为5000万元
左右,较该公司上年同期增长约247%,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合并日资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并调整后,湖北及安盾2-3月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预计为95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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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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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顶航慧恒”)于2023年10月13
日通过公司披露股份增持计划,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
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3500万股
。该增持计划于2024年5月10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延长实施期限至2024年10
月12日。截至2024年10月12日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时,顶航慧恒增持公司股份1302900股,
本次增持未能达到原定增持计划的数量下限,本次增持计划未完成。由于顶航慧恒未在承诺期
内及时完成增持计划,2024年12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证监局对顶航慧恒采取责
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要求顶航慧恒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完成增持承诺;20
25年2月2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顶航慧恒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收到上述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后,顶航慧恒深刻认识到增持计划事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和
资本市场监管要求,其高度重视增持事项后续整改工作,并持续实施股份增持。截至2026年3
月13日,顶航慧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5000074股
,达到增持计划下限,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顶航慧恒于2023年10月13日通过公司披露股份增持计划,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自
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3500万股,增持价格不超过8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80)。该增持计划后于2024年5月10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延长实施
期限至2024年10月12日。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延期后,顶航慧恒持续多渠道设法筹措资金,鉴于当时的客观情况,截
至2024年10月12日,顶航慧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302900股,占剔除公司当时
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为0.13%。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时,顶航慧恒本次增持未
能达到原定增持计划的股份数量下限,本次增持计划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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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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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接到公司股东
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顶航慧恒”)通知,获悉其近日办
理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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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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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9日接到公司股东上
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顶航慧恒”)通知,获悉其近日办理
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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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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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80)。该增持计划后于2024年5月10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延长实施
期限至2024年10月12日。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时,顶航慧恒本次增持未能达到原定增持计划
的股份数量下限,本次增持计划未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披露的《关于股
东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增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11月13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顶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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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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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16日(星期五)下午15:00;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9:15-15:00期间
的任何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宝莲寺路19号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
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9日(星期五)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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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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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基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73950万元现金收购
交易对方李先军先生、李珂女士、刘策先生、湖北裕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
舆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驭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湖
北及安盾消防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739.72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
成为及安盾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安盾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3、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特别关注风险提示
,理性决策。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73950万元现金收购交
易对方李先军先生、李珂女士、刘策先生、湖北裕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舆
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驭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湖北
及安盾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及安盾公司”或者“目标公司”)51%股权(对应注册
资本2739.72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成为及安盾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安盾公司将成
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本次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收购湖北及安盾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控制权的议案》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
准。
本次交易尚需目标公司及交易对方履行内部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
(三)诚信情况
经查询相关诚信信息,截至公告日,上述交易对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在董事会审批通过后与交易对方协商签订附生效条件
的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后生效,具体内容以最终
签署的协议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各项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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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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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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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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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下午2:30;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9:15-15:00期间
的任何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宝莲寺路19号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
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7日(星期三)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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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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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
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优秀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团队凝聚力、携手共促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在
综合考量公司未来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及近期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等
因素的基础上,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
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
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5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回购实施期间
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
4、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按回购价格上限7.50元/股测算,当回购资金总额为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时,预计回购股
份数量约为666.6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6%;当回购资金总额为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
时,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333.33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2%。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在
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股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
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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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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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经金融机构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
公司拟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额度不超过2亿元,该担保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笔担保期限与相关业务贷款年限一致。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概述
为扩大产品销售并全面提升客户体验,构建公司与客户互利共赢的新型产业生态圈,为客
户在购买公司产品过程中提供融资支持,促进销售回款、降低经营风险,根据公司经营计划,
在规范管理、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与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包括金融
租赁公司)合作,对信誉良好、满足金融机构筛选标准的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为融资
租赁业务提供回购担保。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客户提供
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购买公司产品的优质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
务回购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及法律文书。上述担保
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笔担保期限与相关业务贷款年限一致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在上述额度内由公司自行决定为客户的担保事项,不再提交至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产品销售事项涉及需要融资租赁服务的客户尚未确定,无法确定被担
保对象及其资产负债率,且若公司履行回购担保义务,交易金额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本议案
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资信状况良好、经金融机构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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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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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公司及子公司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委托理财,包括但不限于
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
2、投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但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上述投资额
度。
3、特别风险提示: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徐州海伦哲
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委托理财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额
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
得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3、投资种类及方式:公司及子公司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委托理财,包括但
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
财方式。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
权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
行信贷资金。
6、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投资产品的具体情况。
8、收益用途:公司以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所获得的收益将用于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
9、其他说明:公司与发行委托理财产品/受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视情
况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实施委托理财,具体委托理财金额、收益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二、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由于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
范围内,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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