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209 *ST有树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有棵树 │ 242427.71│ ---│ 99.99│ ---│ 29561.11│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产品研发与检测中心│ 1775.19万│ 0.00│ 1775.19万│ 100.00│ ---│ 2014-12-31│
│升级 │ │ │ │ │ │ │
├─────────┼──────┼─────┼─────┼─────┼─────┼──────┤
│收购无锡捷玛物联科│ 750.00万│ 0.00│ 750.00万│ 100.00│ -73.50万│ 2012-02-14│
│技有限公司75%股权 │ │ │ │ │ │ │
├─────────┼──────┼─────┼─────┼─────┼─────┼──────┤
│投资郑州圣兰软件科│ 960.00万│ 0.00│ 960.00万│ 100.00│ 14.26万│ 2013-01-07│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运营信息中心扩容建│ 2438.16万│ 0.00│ 2438.16万│ 100.00│ ---│ 2014-12-31│
│设 │ │ │ │ │ │ │
├─────────┼──────┼─────┼─────┼─────┼─────┼──────┤
│营销与服务渠道建设│ 136.11万│ 0.00│ 136.11万│ 100.00│ ---│ 2014-12-31│
├─────────┼──────┼─────┼─────┼─────┼─────┼──────┤
│增资苏州天泽信息科│ 2700.00万│ 0.00│ 2700.00万│ 100.00│-1739.06万│ 2013-12-30│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购买现代商友软件集│ 1.49亿│ 100.00万│ 1.49亿│ 100.00│ 426.10万│ 2015-04-30│
│团有限公司75%股权 │ │ │ │ │ │ │
├─────────┼──────┼─────┼─────┼─────┼─────┼──────┤
│铺底流动资金投入 │ 0.00│ 0.00│ 0.00│ 0.00│ ---│ 2014-12-24│
├─────────┼──────┼─────┼─────┼─────┼─────┼──────┤
│补充流动资金 │ 3400.00万│ 0.00│ 3400.00万│ 100.00│ ---│ 2015-09-22│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1500.00万│ ---│ 1500.00万│ 100.00│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2.63亿│ 4647.70万│ 2.64亿│ 100.48│ ---│ ---│
│) │ │ │ │ │ │ │
├─────────┼──────┼─────┼─────┼─────┼─────┼──────┤
│增资MBPジャパン│ 7800.00万│ 0.00│ 7800.00万│ 100.00│ ---│ 2017-06-14│
│株式会社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9947.23万│ 0.00│ 9947.23万│ 100.00│ ---│ 2018-07-24│
├─────────┼──────┼─────┼─────┼─────┼─────┼──────┤
│增资上海鲲博通信技│ 600.00万│ 0.00│ 600.00万│ 100.00│ 0.00│ 2012-04-20│
│术有限公司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5-15 │
├──────┼────────────────────────────────────────┤
│关联方 │肖四清、肖燕、佘婵及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非独立董事及其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一、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1、为满足资金需求,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独立董事肖四 │
│ │清先生、肖燕女士、佘婵女士及关联方拟向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
│ │及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借款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
│ │一年内有效,借款利率为0%。 │
│ │ 2、因本次借款的出借人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及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
│ │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接受无息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
│ │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
│ │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非独立董事及关联方本次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无息借 │
│ │款,属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关│
│ │联交易事项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4、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 │
│ │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本次借款的出借人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及其关联方,相关非独立董事包括:肖四清先生,│
│ │肖燕女士,佘婵女士。 │
│ │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
│ │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非独立董事及其关联方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不向公│
│ │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借款利息与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孙伯荣 2626.00万 6.22 79.62 2021-12-06
刘智辉 2100.81万 4.96 100.00 2020-12-08
陈进 1845.27万 4.35 81.51 2021-01-05
肖四清 1011.43万 2.40 33.20 2023-06-02
─────────────────────────────────────────────────
合计 7583.50万 17.93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3-06-06 │质押股数(万股) │1011.43 │
├────────┼──────────────┼────────┼──────────────┤
│质押占所持股(%) │33.20 │质押占总股本(%) │2.40 │
├────────┼──────────────┴────────┴──────────────┤
│股东名称 │肖四清 │
├────────┼──────────────────────────────────────┤
│质押方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0-12-18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
│ │四清先生的通知,获悉肖四清先生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了质押与司法冻结 │
├────────┼──────────────────────────────────────┤
│解押说明 │--- │
└────────┴──────────────────────────────────────┘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有棵树科技│远江信息技│ 46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股份有限公│术有限公司│ │ │ │ │保证、质│ │ │
│司 │ │ │ │ │ │押 │ │ │
├─────┼─────┼─────┼────┼─────┼─────┼────┼───┼───┤
│有棵树科技│远江信息技│ 22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股份有限公│术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司 │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4-23│股权冻结
──────┴──────────────────────────────────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王
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天行云”)出具的告知
函,获悉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
──────┬──────────────────────────────────
2025-04-18│其他事项
──────┴──────────────────────────────────
1、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落
的无保留意见。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事务所”)
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73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449人(其
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2人)
2024年度未经审计的业务收入:52779.0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2450.42万元,证
券业务收入:16987.00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4家,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
、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等,未经审计的审计收费总额
:2584.3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事务所截至2024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3677.3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11677.32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
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
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
施12人次,共涉及13人。
──────┬──────────────────────────────────
2025-04-18│其他事项
──────┴──────────────────────────────────
1、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认
为,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并已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相关申请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2023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
值。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第
10.3.1条第二项“(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4年4月29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同时,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20
23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因触及《创业板上市规则》第9.4条
第六项“(六)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29日
开市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及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2024-033)。
(一)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
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全体董事对2024年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公司已于2025年4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2024年年
度报告》《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和《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相关公告。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646.25万元
、5675.97万元、-11320.90万元,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38473.58万元;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
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2481.44万元。
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0.3.7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10.3.1条第一款规定情
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的年度
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第10.3.11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
风险警示。公司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同时说明是否将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拟申
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申请。”公司股票交易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为2024年度。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不存在《创业板上市
规则》第10.3.11条第一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利安达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与《关于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已消除。
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9.10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认为其出现的第9.4条规定的相应
情形已消除的,应当及时公告,同时说明是否将向本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拟申请撤
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在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申请。......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正值或者持续经营
能力不确定性已消除,向本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
年审计报告等文件。”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
2025-04-18│其他事项
──────┴──────────────────────────────────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第一章信息披露:第二节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
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资产和经营状况,对合
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末的各类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
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确认。现将本次计提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4年末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
定资产、在建工程、开发支出、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
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开发支出、无形资产等的可收回金
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判断,计提2024年度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和
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4,022,521.98元。
──────┬──────────────────────────────────
2025-04-18│其他事项
──────┴──────────────────────────────────
为充分调动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公司经营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有棵树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管理
制度》等的规定,以及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绩效标准
(一)董事薪酬(津贴)
1、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2025年津贴标准为24万元/年(含税);
2、公司外部董事(未在公司担任职位的非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2025年津贴标准为24
万元/年(含税);
3、公司内部董事(独立董事、外部董事除外)按其在公司中担任的职位领取薪酬绩效,
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内部董事的薪酬绩效参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二)监事薪酬(津贴)
1、公司外部监事实行津贴制,2025年津贴标准为24万元/年(含税);
2、公司内部监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位领取薪酬绩效,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内部监
事的薪酬绩效参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年度工作考核结果结合公司年度经
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绩效。其薪酬结构为: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基本薪酬系满足其基本生活所需及职务工作保障,基本薪酬的设计及标准确定主要考虑到
岗位的价值,基本薪酬原则上按月支付,具体支付安排以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或聘任合同的约定为准。
绩效薪酬系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完成情况给予的年度绩效奖励,与公司年度经
营绩效相挂钩。
──────┬──────────────────────────────────
2025-04-18│委托理财
──────┴──────────────────────────────────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为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
不受影响的前提下,计划使用合计不超过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公司及子公司在同一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不超过100000
万元。公司根据资金安排情况确定理财阶段,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
品,单一产品最长投资期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
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
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择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
1、投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合计不超过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公司及子公司在同一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不超
过100000万元。
2、投资品种: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
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3、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资金安排
情况确定理财阶段,择机购买理财产品,单一产品最长投资期不超过12个月。
4、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5、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决策程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
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7、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子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均为银行、证券、信托、保
险等正规的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8、信息披露: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公司进行现金
管理的进展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
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
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正在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2、委托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收益率,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
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
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
2025-03-26│其他事项
──────┴──────────────────────────────────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管理人已将25,349,549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73%
)由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过户至部分财务投资人及部分债权人
指定证券账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向财务投资人与债权人过户股票的进展情况
根据《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管理人已将22,682,875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44
%)由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过户至部分财务投资人指定证券账
户。至此,用于引入财务投资人的230,042,875股股票已全部过户至财务投资人指定证券账户
。
根据《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管理人已将2,666,674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29%
)由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过户至部分债权人指定证券账户。
本次股票过户完毕后,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剩余股份53,3
75,1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5%。
──────┬──────────────────────────────────
2025-02-27│其他事项
──────┴──────────────────────────────────
1、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就产业投资人指定持股事宜征求公
司管理人、法院等多方意见;产业投资人指定第三方主体持股是否符合《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重整计划》与《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实际持股主体与具体持股数量后续是否发生变动
等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与产业投资人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天行
云”)、福建纵腾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纵腾”)、公司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深圳天行云和福建纵腾支付重整投资款362168088.75元受让185727225股转增股票。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与产
业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2024-092)。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管理人转交的产业投资人出具的函,深圳天行云和福建纵腾指定第三方
主体持有应由产业投资人受让的公司股份。
──────┬──────────────────────────────────
2025-01-10│其他事项
──────┴──────────────────────────────────
1、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收到长沙市中级人
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湘01破61号之
二),法院裁定确认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因
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6日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2025年1月10日,深交所
审核同意公司撤销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并取消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鉴于公司仍存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有树”,股票代码仍为“300209”,股票
交易不停牌,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同时,公司202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