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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泽信息(30020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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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209 有棵树 更新日期:2025-10-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04-18│ 34.28│ 6.31亿│ ├───────────┼───────────┼───────────┼───────────┤ │增发 │ 2015-04-15│ 12.33│ 6079.00万│ ├───────────┼───────────┼───────────┼───────────┤ │增发 │ 2016-05-24│ 21.19│ 10.00亿│ ├───────────┼───────────┼───────────┼───────────┤ │增发 │ 2019-01-28│ 21.98│ 29.79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有棵树 │ 242427.71│ ---│ 99.99│ ---│ 29561.11│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产品研发与检测中心│ 1775.19万│ 0.00│ 1775.19万│ 100.00│ ---│ 2014-12-31│ │升级 │ │ │ │ │ │ │ ├─────────┼──────┼─────┼─────┼─────┼─────┼──────┤ │收购无锡捷玛物联科│ 750.00万│ 0.00│ 750.00万│ 100.00│ -73.50万│ 2012-02-14│ │技有限公司75%股权 │ │ │ │ │ │ │ ├─────────┼──────┼─────┼─────┼─────┼─────┼──────┤ │投资郑州圣兰软件科│ 960.00万│ 0.00│ 960.00万│ 100.00│ 14.26万│ 2013-01-07│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运营信息中心扩容建│ 2438.16万│ 0.00│ 2438.16万│ 100.00│ ---│ 2014-12-31│ │设 │ │ │ │ │ │ │ ├─────────┼──────┼─────┼─────┼─────┼─────┼──────┤ │营销与服务渠道建设│ 136.11万│ 0.00│ 136.11万│ 100.00│ ---│ 2014-12-31│ ├─────────┼──────┼─────┼─────┼─────┼─────┼──────┤ │增资苏州天泽信息科│ 2700.00万│ 0.00│ 2700.00万│ 100.00│-1739.06万│ 2013-12-30│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购买现代商友软件集│ 1.49亿│ 100.00万│ 1.49亿│ 100.00│ 426.10万│ 2015-04-30│ │团有限公司75%股权 │ │ │ │ │ │ │ ├─────────┼──────┼─────┼─────┼─────┼─────┼──────┤ │铺底流动资金投入 │ 0.00│ 0.00│ 0.00│ 0.00│ ---│ 2014-12-24│ ├─────────┼──────┼─────┼─────┼─────┼─────┼──────┤ │补充流动资金 │ 3400.00万│ 0.00│ 3400.00万│ 100.00│ ---│ 2015-09-22│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1500.00万│ ---│ 1500.00万│ 100.00│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2.63亿│ 4647.70万│ 2.64亿│ 100.48│ ---│ ---│ │) │ │ │ │ │ │ │ ├─────────┼──────┼─────┼─────┼─────┼─────┼──────┤ │增资MBPジャパン│ 7800.00万│ 0.00│ 7800.00万│ 100.00│ ---│ 2017-06-14│ │株式会社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9947.23万│ 0.00│ 9947.23万│ 100.00│ ---│ 2018-07-24│ ├─────────┼──────┼─────┼─────┼─────┼─────┼──────┤ │增资上海鲲博通信技│ 600.00万│ 0.00│ 600.00万│ 100.00│ 0.00│ 2012-04-20│ │术有限公司 │ │ │ │ │ │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5-07-28 │转让比例(%) │0.23 │ ├──────┼────────────────┼──────┼────────────────┤ │交易金额(元)│1042.33万 │转让价格(元)│4.93 │ ├──────┼────────────────┼──────┼────────────────┤ │转让股数(股)│211.43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 │转让方 │肖四清 │ ├──────┼────────────────────────────────────────┤ │受让方 │李敢、李文欣 │ └──────┴────────────────────────────────────────┘ ┌──────┬────────────────┬──────┬────────────────┐ │公告日期 │2025-07-28 │转让比例(%) │0.65 │ ├──────┼────────────────┼──────┼────────────────┤ │交易金额(元)│2964.00万 │转让价格(元)│4.94 │ ├──────┼────────────────┼──────┼────────────────┤ │转让股数(股)│600.00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 │转让方 │肖四清 │ ├──────┼────────────────────────────────────────┤ │受让方 │田婉凤、仉凤梧 │ └──────┴────────────────────────────────────────┘ ┌──────┬────────────────┬──────┬────────────────┐ │公告日期 │2025-07-28 │转让比例(%) │0.22 │ ├──────┼────────────────┼──────┼────────────────┤ │交易金额(元)│1000.00万 │转让价格(元)│5.00 │ ├──────┼────────────────┼──────┼────────────────┤ │转让股数(股)│200.00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 │转让方 │肖四清 │ ├──────┼────────────────────────────────────────┤ │受让方 │王勤 │ └──────┴────────────────────────────────────────┘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孙伯荣 2626.00万 6.22 79.62 2021-12-06 刘智辉 2100.81万 4.96 100.00 2020-12-08 陈进 1845.27万 4.35 81.51 2021-01-05 肖四清 1011.43万 2.40 33.20 2023-06-02 ───────────────────────────────────────────────── 合计 7583.50万 17.93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有棵树科技│远江信息技│ 46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股份有限公│术有限公司│ │ │ │ │保证、质│ │ │ │司 │ │ │ │ │ │押 │ │ │ ├─────┼─────┼─────┼────┼─────┼─────┼────┼───┼───┤ │有棵树科技│远江信息技│ 22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股份有限公│术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09-29│其他事项 ──────┴──────────────────────────────────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肖四清先生、王维先生与深圳市天行 云供应链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 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32025021号、证监立案字0132025022号、证监立案字013202 5023号)。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其他重大信息等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肖四清先生、王维先生与深圳市 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立案。 股东肖四清先生、王维先生与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 2025-09-26│其他事项 ──────┴────────────────────────────────── 1、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变更后的召开时间为:2 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00 2、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和股权登记日不变。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王维、刘智辉于2025年9月16日在法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王维、刘智辉关于自行召集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3),后收到股东提交的临时提案于2025 年9月26日披露了《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 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原 定于2025年10月10日下午15:00开始,现因工作安排需要,会议召开时间变更为2025年10月10 日(星期五)上午10:00开始。除会议时间变更外,会议的其他事项均不变。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召集人对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一、召集人及其所履行的召集程序 王维、刘智辉。 召集人在2025年9月14日向公司董事会发出《关于股东自行召集召开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函》前,召集人已连续90日以上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 例超过10%。 召集人已连续九十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关于股东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的主体资格规定,且承诺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会议通知中披露的议案数量、审 议事项与前期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书面请求文件完全一致。 召集人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各召集人保证,一致行动关系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权益变动相关规定的情况;召集人之 间、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未披露的一致行动关系及代持关系。 2、履行的召集程序 召集人于2025年8月15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并于函件中载明拟提交公司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6日向召集人回复邮件,不同意召集 人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并于2025年8月27日披露《第六届董事会2 02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召集人于2025年8月26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监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召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并于函件中载明与此前提交董事会函 件中所载议案完全一致的拟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于20 25年9月1日向召集人回复邮件,不同意召集人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 ,并于2025年9月1日披露《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 -061)。 ──────┬────────────────────────────────── 2025-09-26│其他事项 ──────┴────────────────────────────────── 鉴于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1%以上的股东肖四清先生,拟提 名本人为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 同意接受提名,并根据有关规定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一、截至本承诺日,本人未持有公司股票。本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78条和《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95条所规定的情形。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董事的任职要求。本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本人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本人未曾被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本人具备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同时,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资格; 二、提名人披露的关于本人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人当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将遵守法律、法规和《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 ──────┬────────────────────────────────── 2025-09-26│其他事项 ──────┴────────────────────────────────── 鉴于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1%以上的股东肖四清先生,拟提 名本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本人同意接受提名,并根据有关规定就有关事项承诺 如下: 一、截止本承诺日,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本人系公司当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长肖四清先生配偶即董事佘婵女士的弟弟,除此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78条 和《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95条所规定的情形。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董事的任职要求。本人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本人未曾被中国 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人具备履行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 二、提名人披露的关于本人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三、本人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后,将遵守法律法规及《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的职 责,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 2025-09-26│其他事项 ──────┴────────────────────────────────── 2025年9月23日,召集人收到持有公司2.19%股份的股东肖四清先生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 《关于提请增加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增加如下两项临时提案: (1)《关于选举佘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关于选举陈辉 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截至股东提出临时提案时,股东肖四清持有公司股份20,349,0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 %,虽不符合《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五十三条关 于临时提案人持股比例要求3%以上的规定,但符合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其作为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 的股东,按照最新的《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该提案 人的临时提案提出时间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案提交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 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地点、股权登记日 等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根据以上情况。 一、召集人及其所履行的召集程序 1、召集人 王维、刘智辉。 召集人在2025年9月14日向公司董事会发出《关于股东自行召集召开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函》前,召集人已连续90日以上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 例超过10%。 召集人已连续九十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关于股东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的主体资格规定,且承诺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会议通知中披露的议案数量、审 议事项与前期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书面请求文件完全一致。 召集人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各召集人保证,一致行动关系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权益变动相关规定的情况;召集人之 间、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未披露的一致行动关系及代持关系。 2、履行的召集程序 召集人于2025年8月15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并于函件中载明拟提交公司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6日向召集人回复邮件,不同意召集 人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并于2025年8月27日披露《第六届董事会2 02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召集人于2025年8月26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监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召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并于函件中载明与此前提交董事会函 件中所载议案完全一致的拟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于20 25年9月1日向召集人回复邮件,不同意召集人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 ,并于2025年9月1日披露《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 -061)。 ──────┬────────────────────────────────── 2025-09-26│其他事项 ──────┴────────────────────────────────── 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基本情况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王维、刘智辉(以下统称“召集人”)决 定于2025年10月10日下午15:0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相 关议案,相关事项已于2025年9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站等法披媒体上公告披露《有棵树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王维、刘智辉关于自行召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5-063)。2025年9月23日,召集人收到持有公司2.19%股份的股东肖四清先生以电子邮件方 式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提请公司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两项临时提案,其情况如下: 1、股东肖四清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 》 致:股东王维、刘智辉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王维、刘智辉(以下统称“召集人”)决 定于2025年10月10日下午15:0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现持有公司2.19%股份的股东肖四清(身份证号码:XXXX),提请增 加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两项临时提案: (1)《关于选举佘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持有公司2.19%股份的 股东肖四清提名佘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佘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2)《关于选举陈辉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持有公司2.19%股份的 股东肖四清提名陈辉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辉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 2025-09-22│其他事项 ──────┴──────────────────────────────────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 与会职工代表审议,湛业侃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信息详见附件 ),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佘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佘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监事会对佘杰先生在担任职工代表监事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 2025-09-22│其他事项 ──────┴──────────────────────────────────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章 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章军先生因个人原因决定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职务。 章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有关档案文件、具体工作的移交手续已办 理完毕,辞任后章军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章军先生的原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即2025年10月30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章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前,指定公司董事长肖四清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有 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章军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完成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事 务的交接工作,其离任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及董事会对章军先生任职期间 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 2025-09-16│其他事项 ──────┴────────────────────────────────── 鉴于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3%以上的股东王维先生拟提名本 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本人同意接受提名,并根据有关规定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 一、截止本承诺日,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本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 联关系,本人为公司股东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长沙云蜀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为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100%子公司,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与长沙云蜀信 息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除此之外,本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公 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78条和《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95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对董事的任职要求。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 二、提名人披露的关于本人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人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将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切实履行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 2025-09-16│其他事项 ──────┴────────────────────────────────── 鉴于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3%以上的股东王维先生拟提名本 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本人同意接受提名,并根据有关规定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 一、截止本承诺日,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本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 联关系,刘海龙先生是湖南好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湖南好旺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第一大股东王维先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长沙云蜀信息科技 有限公司为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100%子公司,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与长沙云 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除此之外,本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78条和《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95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对董事的任职要求。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 二、提名人披露的关于本人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人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将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切实履行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 2025-09-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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