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209 *ST有树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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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有棵树 │ 242427.71│ ---│ 99.99│ ---│ 29561.1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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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产品研发与检测中心│ 1775.19万│ 0.00│ 1775.19万│ 100.00│ ---│ 2014-12-31│
│升级 │ │ │ │ │ │ │
├─────────┼──────┼─────┼─────┼─────┼─────┼──────┤
│收购无锡捷玛物联科│ 750.00万│ 0.00│ 750.00万│ 100.00│ -73.50万│ 2012-02-14│
│技有限公司75%股权 │ │ │ │ │ │ │
├─────────┼──────┼─────┼─────┼─────┼─────┼──────┤
│投资郑州圣兰软件科│ 960.00万│ 0.00│ 960.00万│ 100.00│ 14.26万│ 2013-01-07│
│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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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信息中心扩容建│ 2438.16万│ 0.00│ 2438.16万│ 100.00│ ---│ 2014-12-31│
│设 │ │ │ │ │ │ │
├─────────┼──────┼─────┼─────┼─────┼─────┼──────┤
│营销与服务渠道建设│ 136.11万│ 0.00│ 136.11万│ 100.00│ ---│ 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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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苏州天泽信息科│ 2700.00万│ 0.00│ 2700.00万│ 100.00│-1739.06万│ 2013-12-30│
│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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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现代商友软件集│ 1.49亿│ 100.00万│ 1.49亿│ 100.00│ 426.10万│ 2015-04-30│
│团有限公司75%股权 │ │ │ │ │ │ │
├─────────┼──────┼─────┼─────┼─────┼─────┼──────┤
│铺底流动资金投入 │ 0.00│ 0.00│ 0.00│ 0.00│ ---│ 2014-12-24│
├─────────┼──────┼─────┼─────┼─────┼─────┼──────┤
│补充流动资金 │ 3400.00万│ 0.00│ 3400.00万│ 100.00│ ---│ 2015-09-22│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1500.00万│ ---│ 1500.00万│ 100.00│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2.63亿│ 4647.70万│ 2.64亿│ 100.48│ ---│ ---│
│) │ │ │ │ │ │ │
├─────────┼──────┼─────┼─────┼─────┼─────┼──────┤
│增资MBPジャパン│ 7800.00万│ 0.00│ 7800.00万│ 100.00│ ---│ 2017-06-14│
│株式会社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9947.23万│ 0.00│ 9947.23万│ 100.00│ ---│ 2018-07-24│
├─────────┼──────┼─────┼─────┼─────┼─────┼──────┤
│增资上海鲲博通信技│ 600.00万│ 0.00│ 600.00万│ 100.00│ 0.00│ 2012-04-20│
│术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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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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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08 │交易金额(元)│40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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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中交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7%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
│买方 │陆一诚 │
├──────┼────────────────────────────────────────┤
│卖方 │南京科树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1、为全面聚焦跨境电商主业、优化投资结构,并进一步提高资产盈利能力,有棵树科 │
│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棵树”或“公司”)计划将下属全资子公司南京科树科技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科树”)持有的江苏中交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新│
│ │能源”)17%股权(注册资本出资额3400万元)以4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陆一诚先生。本次 │
│ │转让完成后,南京科树将不再持有中交新能源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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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5-15 │
├──────┼────────────────────────────────────────┤
│关联方 │肖四清、肖燕、佘婵及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非独立董事及其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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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1、为满足资金需求,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独立董事肖四 │
│ │清先生、肖燕女士、佘婵女士及关联方拟向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
│ │及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借款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
│ │一年内有效,借款利率为0%。 │
│ │ 2、因本次借款的出借人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及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
│ │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接受无息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
│ │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
│ │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非独立董事及关联方本次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无息借 │
│ │款,属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关│
│ │联交易事项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4、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 │
│ │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本次借款的出借人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及其关联方,相关非独立董事包括:肖四清先生,│
│ │肖燕女士,佘婵女士。 │
│ │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
│ │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非独立董事及其关联方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不向公│
│ │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借款利息与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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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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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伯荣 2626.00万 6.22 79.62 2021-12-06
刘智辉 2100.81万 4.96 100.00 2020-12-08
陈进 1845.27万 4.35 81.51 2021-01-05
肖四清 1011.43万 2.40 33.20 2023-06-02
─────────────────────────────────────────────────
合计 7583.50万 1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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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3-06-06 │质押股数(万股) │101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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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33.20 │质押占总股本(%) │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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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肖四清 │
├────────┼──────────────────────────────────────┤
│质押方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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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0-12-18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
│ │四清先生的通知,获悉肖四清先生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了质押与司法冻结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3-03-27 │质押股数(万股) │117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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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36.59 │质押占总股本(%) │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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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肖四清 │
├────────┼──────────────────────────────────────┤
│质押方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0-12-18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3-06-02 │解押股数(万股) │1174.09 │
├────────┼──────────────┴────────┴──────────────┤
│质押说明 │2023年03月24日肖四清解除质押179.0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3年06月02日肖四清解除质押162.6602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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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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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有棵树科技│远江信息技│ 46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股份有限公│术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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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棵树科技│远江信息技│ 22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股份有限公│术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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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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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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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收到长沙市中级人
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湘01破61号之
二),法院裁定确认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因
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6日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2025年1月10日,深交所
审核同意公司撤销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并取消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鉴于公司仍存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有树”,股票代码仍为“300209”,股票
交易不停牌,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同时,公司2021年度、
2022年度及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已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公
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及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20
24-033)。
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收到长沙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湘01破申19号),
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
股票自2024年10月8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的公告》(2024-074)。
二、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已消除的情况
2024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长沙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湘01破61号之二)
,法院裁定确认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4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规范类退
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6日向深交所申请撤销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申请撤
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2024-116)。
2025年1月10日,深交所审核同意公司撤销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并取消叠加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触及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保持不变。
三、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仍因2023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与2021年度、2022
年度及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
T有树”,股票代码仍为“300209”,股票交易不停牌,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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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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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有棵树”)于2024年12月25日收到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
湘01破61号之二),法院裁定确认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
程序。
一、重整情况概述
2024年9月30日,公司收到长沙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湘01破申19号),
长沙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2024-073)。
2024年11月21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
刊登的《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2024-093)。
2024年12月2日,公司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出资
人组会议决议的公告》(2024-096)。
2024年12月6日,公司收到长沙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湘01破61号),法
院裁定批准《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4年12月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
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2024-103)。
2024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长沙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湘01破61号之二)
,法院裁定确认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二、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长沙中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4)湘01破61号之二)主要内容如下:
法院认为,有棵树在管理人的监督下,已完成重整计划规定的执行工作,已满足重整计划
所确定的执行完毕标准,管理人提出的确认有棵树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有棵树公司重整程
序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条、第九十一
条第一款、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
定,裁定如下:
1、确认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2、终结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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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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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收到长沙市中级人
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湘01破61号之
二),法院裁定确认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因
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6日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
2、深交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
险警示的决定,最终撤销情况以深交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鉴于公司仍存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有树”,股票代码仍为“300209”,股票
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同时,公司2021年度、
2022年度及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已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公
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及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20
24-033)。
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收到长沙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湘01破申19号),
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
股票自2024年10月8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的公告》(2024-074)。
二、公司申请撤销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4年12月23日,公司管理人向长沙中院提交了《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有
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有棵
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2024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长沙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湘01破61号之二)
,法院裁定确认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2024年12月25日,广东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广东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关
于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4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规范类退
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6日向深交所申请撤销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但能否
获得深交所同意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仍因2023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与2021年度、2022
年度及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
T有树”,股票代码仍为“300209”,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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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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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收到公司管理人的通知
,管理人账户已收到财务投资人支付的全部重整投资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投资协议签署情况
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1日,公司、公司管理人与中选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
协议》,约定在协议签署后两个工作日内,中选财务投资人或其指定主体将重整投资款一次性
支付至公司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确定财务投资人暨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2024-104
)。
二、重整投资款项支付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13日,管理人账户已收到财务投资人支付的全部重整投资款,合计金额72
4635056.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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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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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
2024年9月30日,公司收到长沙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湘01破申19号),
长沙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2024-073)。
2024年11月21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
刊登的《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2024-093)。
2024年12月2日,公司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出资
人组会议决议的公告》(2024-096)。
2024年12月6日,公司收到长沙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湘01破61号),法
院裁定批准《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4年12月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
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2024-103)。
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重整计划,有棵树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2107330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2股的比
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产生506528796股(最终转增股票准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转增后,有棵树的总股本将由42
2107330股增加至928636126股。
上述转增的506528796股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及清偿债务。具
体安排为:(1)185727225股股票由产业投资人有条件受让,其中: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
公司及其指定主体以及其他产业联合体受让的股票数量为167154503股,福建纵腾网络有限公
司及其指定主体全资子公司舟山麦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受让的股票数量为18572722股。(2)2
30042875股股票由平潭沃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长沙星宸凌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璀璨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鑫盛
实业有限公司、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湖南湘江汇城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合智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北置城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湖南云松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宋超群)、北京博雅春芽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晓晓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杨庆大、齐建湘(湖南湘银恒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湖北楚民投
控股有限公司与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中信聚信(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锦绣
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宏翼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民信托有限公司、陈新
建、深圳市一元信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新兴资产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天津兴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久银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鹿
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等财务投资人有条件受让。(3)70758696股股票用于向债权人分
配以清偿债务。(4)20000000股股票作为预留偿债资源,用于后续清偿破产费用及未申报债
权。
三、债权受偿方案
1、有财产担保债权
有财产担保债权在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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