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211 *ST亿通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04-25│ 25.75│ 2.8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9-27│ 5.99│ 409.2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2-28│ 5.98│ 31.3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9-27│ 5.98│ 295.8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1-24│ 6.98│ 15.70万│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有线电视网络传输设│ 1.19亿│ 0.00│ 8925.10万│ 93.34│ ---│ 2013-06-30│
│备技改及扩产项目 │ │ │ │ │ │ │
├─────────┼──────┼─────┼─────┼─────┼─────┼──────┤
│深圳研发中心 │ 2521.38万│ 0.00│ 216.30万│ 8.58│ ---│ 2012-12-31│
├─────────┼──────┼─────┼─────┼─────┼─────┼──────┤
│有线电视网络传输设│ 9561.49万│ 0.00│ 8925.10万│ 93.34│ ---│ 2013-06-30│
│备技改及扩产项目 │ │ │ │ │ │ │
├─────────┼──────┼─────┼─────┼─────┼─────┼──────┤
│技术研发项目部 │ 2326.50万│ 0.00│ 1964.89万│ 84.46│ ---│ 2013-06-30│
├─────────┼──────┼─────┼─────┼─────┼─────┼──────┤
│太仓视频监控项目 │ 2485.39万│ 0.00│ 1017.69万│ 40.95│ -24.55万│ 2014-12-31│
├─────────┼──────┼─────┼─────┼─────┼─────┼──────┤
│视频监控项目 │ 2025.10万│ 0.00│ 2018.65万│ 99.68│ 126.73万│ 2011-12-31│
├─────────┼──────┼─────┼─────┼─────┼─────┼──────┤
│技术研发项目部 │ 0.00│ 0.00│ 1964.89万│ 84.46│ ---│ 2013-06-30│
├─────────┼──────┼─────┼─────┼─────┼─────┼──────┤
│常熟市社会治安动态│ 1276.52万│ 0.00│ 1173.36万│ 91.92│ 44.72万│ 2013-03-01│
│监控项目(3 期) │ │ │ │ │ │ │
├─────────┼──────┼─────┼─────┼─────┼─────┼──────┤
│深圳研发中心 │ 2521.38万│ 0.00│ 216.30万│ 8.58│ ---│ 2012-12-31│
├─────────┼──────┼─────┼─────┼─────┼─────┼──────┤
│太仓视频监控项目 │ 2485.39万│ 0.00│ 1017.69万│ 40.95│ -24.55万│ 2014-12-31│
├─────────┼──────┼─────┼─────┼─────┼─────┼──────┤
│常熟市社会治安动态│ 1844.21万│ 0.00│ 1567.86万│ 85.02│ 185.85万│ 2014-12-31│
│监控项目(4 期)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0.00│ 0.00│ 1004.45万│ 100.00│ ---│ ---│
│) │ │ │ │ │ │ │
├─────────┼──────┼─────┼─────┼─────┼─────┼──────┤
│亿通科技信息化系统│ 340.93万│ 0.00│ 278.70万│ 81.75│ ---│ 2013-04-30│
│集成平台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3000.00万│ 0.00│ 3000.00万│ 100.00│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7770.46万│ 2170.46万│ 7770.46万│ 100.00│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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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安徽华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关联交易事项 │
│ │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鲸鱼微电子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鲸鱼微电子”)拟与安徽华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安徽华米”)签订《采购框架协议》和《技术服务协议》,由鲸鱼微电子向安徽华米销售心│
│ │率传感器模组、芯片、其他电子料结构组件等,合同金额为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 │
│ │税),合同期限为1年,以及鲸鱼微电子为推动Hermes系列芯片研发项目,委托安徽华米及 │
│ │其关联方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及定制开发服务,预计服务费累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万 │
│ │元(含税),服务期限为一年。 │
│ │ 2、因安徽华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汪先生控股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
│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合肥鲸鱼微电子 │
│ │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4月2│
│ │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合肥鲸鱼微电子有限公司 │
│ │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汪先生、陆云芬女士回避表决。 │
│ │ 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
│ │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 │
│ │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 │ 1、安徽华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 公司与安徽华米同受黄汪先生控制,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安徽华米为公司的关联│
│ │法人。 │
└──────┴────────────────────────────────────────┘
┌──────┬────────────────────────────────────────┐
│公告日期 │2025-08-27 │
├──────┼────────────────────────────────────────┤
│关联方 │安徽华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关联交易事项 │
│ │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鲸鱼微电子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鲸鱼微电子”)拟与安徽华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安徽华米”)签订《技术服务协议》,鲸鱼微电子为推动Hermes系列芯片研发项目,委托安│
│ │徽华米及其关联方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及定制开发服务,预计服务费累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 │1,300万元(含税)。 │
│ │ 2、因安徽华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汪先生控股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
│ │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合肥鲸鱼微电子 │
│ │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合肥鲸鱼微电子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 │联董事黄汪先生、陆云芬女士回避表决。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
│ │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 │
│ │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 │ 1、安徽华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 公司与安徽华米同受黄汪先生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 │定,安徽华米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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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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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顺源芯科管理咨询合伙 4800.00万 15.79 52.86 2023-12-19
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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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800.00万 1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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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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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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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没有新增、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采取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
次股东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中小投资者”是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至2026年5
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江苏省常熟市通林路2
8号);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召开;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汪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于2026年4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了《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召开本次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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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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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本公司股份165907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5%)的高级管理人员陈小星先生,计
划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以集中竞价方式或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147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0.1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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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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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鲸
鱼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鲸鱼微电子”)拟与安徽华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安徽华米”)签订《采购框架协议》和《技术服务协议》,由鲸鱼微电子向安徽
华米销售心率传感器模组、芯片、其他电子料结构组件等,合同金额为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
亿元(含税),合同期限为1年,以及鲸鱼微电子为推动Hermes系列芯片研发项目,委托安徽
华米及其关联方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及定制开发服务,预计服务费累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
万元(含税),服务期限为一年。
2、因安徽华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汪先生控股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合肥鲸鱼微电子有
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合肥鲸鱼微电子有限公司与关联
方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汪先生、陆云芬女士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有
关部门批准。
(一)基本情况
1、安徽华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安徽华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08757660XK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H8栋40
1-1
法定代表人:黄汪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开发、生产及销售;通讯设备开发、销售;医疗器械开发、销售;电
子元器件开发、销售;嵌入式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网络工程,通信工程;信息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保健食品销售;鞋类、服装、运动配饰、体
育用品、体育运动器材、运动产品及相关配件开发、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
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凭许
可证经营);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演出剧(节)目、表演(除专项许可项目);商业房屋租
赁;办公房屋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黄汪99.4%、陆云芬0
.6%
实际控制人:黄汪
历史沿革和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安徽华米成立于2013年,是一家基于云的健康服务提供商,拥有全球领先的智能可穿戴技
术。旗下拥有AMAZFIT和ZEPP两个自主品牌,产品包括ZEPP数字健康管理平台,智能手环手表
、运动耳机、助听器等可穿戴终端,以及和运动健康相关的跑步机、体重秤、体脂秤等。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2024年末,总资产463264.97万元,净资产255129.29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56517.7
2万元,净利润8898.05万元。
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482326.73万元,净资产260545.12万元;2025年1月至12月,营
业收入196321.62万元,净利润6431.38万元。
经查询,安徽华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安徽华米同受黄汪先生控制,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安徽华米为公司的关联法
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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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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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
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
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0.3.1条之规定,公司股
票于2025年5月6日开始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不存在《上市规则》第10.3.11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因此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提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3、根据《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述撤销申请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
易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
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上市规则》第10.3.1条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公司股票于2025年5月6日开始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亿通科技”变
更为“*ST亿通”,证券代码仍为300211,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全体董事保证2025年年度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058.01万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
16752.01万元,2025年末净资产为45781.47万元。年审会计师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
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该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
《上市规则》第10.3.7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
根据《上市规则》第10.3.7条“上市公司因触及第10.3.1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
存在第10.3.11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已向深交所
申请撤销因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退市风险警示。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
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交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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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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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方案
1、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薪酬采取固定津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0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除此
之外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福利等。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
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长的董事津贴为36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其他外部董事的董事津贴为6万
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及标准领取薪酬,
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
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
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
放。
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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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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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或“众华所”
)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众华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
控制审计工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
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
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76人,注册会计师共
34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9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
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2237.7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3209.33万元,证券业
务收入为人民币16775.78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83
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758.06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
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
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亿通科技同行业客户共1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
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生
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80万元。另有3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4万元。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无生效
判决。
5、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
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3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1
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曹磊,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
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婷,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
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
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龚立诚,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曹磊最近三年内受到1次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
自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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