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215 电科院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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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05-03│ 76.00│ 7.85亿│
├───────────┼───────────┼───────────┼───────────┤
│增发 │ 2016-08-10│ 13.83│ 5.16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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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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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3600.00│ ---│ ---│ 13609.19│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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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 3030.00│ ---│ ---│ 2328.71│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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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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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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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流试验系统技术改│ 3.80亿│ 172.46万│ 3.35亿│ 88.20│-2273.55万│ 2025-12-31│
│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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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银行贷款 │ 1.50亿│ 0.00│ 1.36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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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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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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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市场监管总局《贯彻落实民
营企业座谈会精神重点举措清单》中关于“开展检验检测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行动”的工作要求
,结合公司作为全国电器检测行业龙头的职责定位,为切实履行服务实体经济、推动产业升级
的社会责任,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部分电器检测项目实行费用优
惠政策。本次优惠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优惠政策情况
公司作为电器检测行业龙头企业,在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国际国内经
济形势下,为支持客户与企业共同可持续发展,同意对于经营压力大且提出优惠需求的企业检
验检测费用予以优惠;其中,对于科研单位将给予更大的支持力度,以实际行动响应党中央关
于提振国民经济、扩大国内需求的决策部署,助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
具体优惠标准及优惠政策实施周期以公司根据外部市场和公司实际情况而定。
二、本次优惠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优惠政策可以适度降低客户检测成本,增强客户黏性与合作信心,预计可以增加订单
,改善公司现金流。具体优惠标准及政策实施周期将根据外部市场变化与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动
态调整,其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暂无法精确测算,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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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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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解任非独立董事
2025年6月3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解任董永升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解任马健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公司于
当日解任了董永升先生、马健先生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永升先生、马健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直系亲属也未持
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此外,董永升先生、马健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
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增补非独立董事
2025年6月3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选举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石永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
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现任非独立董事:胡醇、顾军、陈凤林、李红梅、石永波。
一、非独立董事简历
石永波先生,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美国注
册管理会计师(CMA),中国企业财务管理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2005年6月至2011年9月在北
京恒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2011年10月至2021年10月历任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
司财务部副经理、公司财务副总监、总监,2021年11月起任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测试技术有限公
司投后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任中检集团天帷信息技术(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中
检集团理化检测有限公司、中检集团南方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中检远航(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截至目前,石永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石永波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表决权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石永波先生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及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或
其他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截至目前,石永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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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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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
025-023),定于2025年6月3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
2025年5月22日,公司收到股东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向苏州
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
会将《关于提名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子议案1:《关于提名选举石永
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子议案2:《关于提名选举韩健先生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至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90250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25.4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其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提案有明确的议题,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
范围,且上述提议增加提案的时限未超过法律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作为提案3.00
并通过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其他会议议
题等事项不变。现将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补充通知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6月3日(周二)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3日(周二)上午9:1
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日(周二)上午9
: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
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7日(周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苏州石湖金陵花园酒店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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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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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3)的公告,决定于2025年6月3日(星期二
)10点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5月22日,公司收到股东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测
试技术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向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主要内容
提案:《关于提名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子议案1:《关于提名选举石永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子议案2:《关于提名选举韩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拟审议《关于提请解任董永升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解任马
健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解任董永升第五届董
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解任马健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则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将有两名非独立董事席位空缺。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顺利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股东中国检验认证集
团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提名选举石永波先生、韩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2.1
.15条、《公司章程》第八十二条等规定,公司选举两名及两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因此,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的生效,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解任董永升第五届董事会董
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解任马健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两个议案为前提条件。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5.40%股份对应的表
决权,具备向公司提交上述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资格。公司将增加上述议案至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石永波先生,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美国注
册管理会计师(CMA),中国企业财务管理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2005年6月至2011年9月在北
京恒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2011年10月至2021年10月历任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
司财务部副经理、公司财务副总监、总监,2021年11月起任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测试技术有限公
司投后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任中检集团天帷信息技术(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中
检集团理化检测有限公司、中检集团南方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中检远航(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截至目前,石永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石永波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表决权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石永波先生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及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或
其他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截至目前,石永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韩健先生,1986年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2011年10月至2019年2月,历任中国检验
认证集团测试技术有限公司资源管理部业务主管、高级主管。
2019年2月至2022年6月,任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6月至202
4年8月,任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投后管理部高级业务经理。2024年9月起任中
国检验认证集团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投后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兼任中检评价技术有限公司、中检
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韩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韩健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表决权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韩健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或其他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截至目前,韩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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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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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选举董燃增补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选独立董事
2025年4月20日,朱中一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并相应辞去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中的职务。其原定任期届满之日为2024年11月28日。
独立董事朱中一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
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选举董燃增补为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董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
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独立董事简历
董燃先生任职资格及简历:
董燃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上海森泰律师
事务所律师,上海安吉快运有限公司区域项目法务,上海基美影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上海中
沃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北京金诚同达(上
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董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条和3.2.4条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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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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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情况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997786.24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8509249.89元;截至2024
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34973343.58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615
62981.83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
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4973343.58元
。
(3)公司2024年度拟以总股本7490941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
05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
(4)除上述拟实施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外,2024年度公司未实施其他利润分配方案
。若本议案获得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745470.94元
(含税)。2024年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因此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37
45470.94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7.03%。
(二)调整原则
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
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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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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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5日,经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科院”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
币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且同
意该5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因上述期限即将届满,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
自有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含子公司)决定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
含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5亿元自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
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不含风险投资),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
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进行投资
。在前述投资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
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产品。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十二个月。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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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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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北京德皓国际具有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
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所有者权益情况。因此公司拟续聘北京德皓
国际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德皓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3506.21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
为29244.8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2572.37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5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
售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皓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
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
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其中21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均不在本所执业期
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盛青,2000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7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华文君,2017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
牌公司审计,2024年6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2家。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朱娟,2003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
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及挂牌公
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1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
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北京德皓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因素,并按照业务的繁简
程度、工作要求、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工时、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
确定的。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
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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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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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0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
5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卫平
先生召集、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
会监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和审议事项逐项认真审议,共有五名监事通过现场表决结合
通讯表决的方式参与会议表决。经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5
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24年年
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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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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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
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保证日常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求,拓宽融资渠道,拟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
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
据贴现等综合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期限和利率,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次综
合授信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亦可以在不同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间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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