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217 东方电热 更新日期:2026-10-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05-10│ 25.88│ 5.59亿│
├───────────┼───────────┼───────────┼───────────┤
│增发 │ 2015-11-06│ 10.11│ 5.87亿│
├───────────┼───────────┼───────────┼───────────┤
│增发 │ 2021-09-22│ 3.63│ 6.04亿│
├───────────┼───────────┼───────────┼───────────┤
│增发 │ 2022-08-02│ 6.41│ 2.94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 │ 35304.39│ ---│ ---│ 53922.64│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收购东方山源51%股 │ 6300.00万│ 0.00│ 5670.00万│ 90.00│ ---│ ---│
│权 │ │ │ │ │ │ │
├─────────┼──────┼─────┼─────┼─────┼─────┼──────┤
│年产6,000万支铲片 │ 2.64亿│ 0.00│ 1.62亿│ 61.54│ 68.60万│ 2025-06-30│
│式PTC电加热器项目 │ │ │ │ │ │ │
├─────────┼──────┼─────┼─────┼─────┼─────┼──────┤
│年产350万套新能源 │ 1.00亿│ 0.00│ 9579.09万│ 95.67│ 1046.10万│ 2026-01-01│
│电动汽车PTC电加热 │ │ │ │ │ │ │
│器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79亿│ 0.00│ 1.79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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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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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伟 3800.00万 2.98 24.54 2020-10-23
─────────────────────────────────────────────────
合计 3800.00万 2.98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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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东方电│江苏华智 │ 1.00亿│人民币 │2026-06-05│2027-05-31│连带责任│否 │否 │
│热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镇江东方电│东方瑞吉 │ 1.00亿│人民币 │2026-05-19│2027-05-18│连带责任│否 │否 │
│热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镇江东方电│东方瑞吉 │ 1.00亿│人民币 │2025-06-09│2026-06-08│连带责任│是 │否 │
│热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镇江东方电│江苏华智 │ 9600.00万│人民币 │2026-05-19│2027-05-18│连带责任│否 │否 │
│热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镇江东方电│东方瑞吉 │ 9000.00万│人民币 │2025-06-04│2026-06-04│连带责任│是 │否 │
│热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镇江东方电│东方瑞吉 │ 5000.00万│人民币 │2026-06-05│2027-05-31│连带责任│否 │否 │
│热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镇江东方电│江苏华智 │ 5000.00万│人民币 │2025-06-09│2026-05-31│连带责任│是 │否 │
│热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镇江东方电│江苏九天 │ 4500.00万│人民币 │2025-06-04│2026-06-04│连带责任│是 │否 │
│热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镇江东方电│东方瑞吉 │ 4000.00万│人民币 │2025-06-04│2026-05-18│连带责任│是 │否 │
│热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镇江东方电│镇江东方 │ 4000.00万│人民币 │2026-06-09│2027-04-28│连带责任│否 │否 │
│热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镇江东方电│东方瑞吉 │ 4000.00万│人民币 │2026-06-09│2027-04-28│连带责任│否 │否 │
│热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镇江东方电│镇江东方 │ 4000.00万│人民币 │2025-06-04│2026-05-18│连带责任│是 │否 │
│热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镇江东方电│镇江东方 │ 3000.00万│人民币 │2025-06-09│2026-06-08│连带责任│是 │否 │
│热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镇江东方电│江苏九天 │ 3000.00万│人民币 │2025-09-29│2026-05-31│连带责任│是 │否 │
│热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镇江东方电│镇江东方 │ 3000.00万│人民币 │2026-05-19│2027-05-18│连带责任│否 │否 │
│热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镇江东方电│江苏华智 │ 3000.00万│人民币 │2025-06-12│2026-05-31│连带责任│是 │否 │
│热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镇江东方电│江苏华智 │ 3000.00万│人民币 │2025-06-09│2026-06-08│连带责任│是 │否 │
│热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镇江东方电│镇江东方 │ 1500.00万│人民币 │2026-06-05│2027-05-31│连带责任│否 │否 │
│热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镇江东方电│镇江东方 │ 1500.00万│人民币 │2025-06-04│2026-06-04│连带责任│是 │否 │
│热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镇江东方电│江苏华智 │ 1000.00万│人民币 │2026-03-31│2027-03-31│连带责任│否 │否 │
│热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镇江东方电│东方九天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热科技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镇江东方电│江苏九天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热科技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镇江东方电│东方九天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热科技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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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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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对外投资
──────┴──────────────────────────────────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概述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签署《天津砺思星深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或“本协议”),以自有资金50
00万元投资天津砺思星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以投资
金额为限承担投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为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未达到董
事会审议标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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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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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职工代表董事变更情况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赵海林先生提交的
书面文件,因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换届,赵海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职
务。
赵海林先生担任职工代表董事的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变更
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及公司日常经营。赵海林先
生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仍继续在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海林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4,000股,其持有的股份将按照《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等相关规定进行股份管理;持有《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01.1万元,公司将按
照《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
行处置、清算和财产分配。
公司及董事会对赵海林先生在任职职工代表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完善
公司治理等方面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选举新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近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聂旭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聂旭东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聂旭东先生当选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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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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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情况:为降低生产经营原材料价格波动给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含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下同)拟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
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以下简称“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
务的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期货及衍生品,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
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
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0
000万元,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审议程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
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3.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主要为有效降低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概述
1.交易目的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涉及的主要原材料(如铝、铜、镍等)价格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明显,
为降低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拟利用期货及衍生品工具的
套期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降低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障
业务稳步发展。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现货需求为依据,不以投机为目的,可以充分利用期
货及衍生品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对冲功能,降低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
来的影响,具有必要性。
2.交易金额: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
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
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
3.交易方式:公司拟在合规的场内或场外交易场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于与
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期货及衍生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铝、铜、镍等。
4.交易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
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6.业务授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
值业务,并按照公司制定的《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套
期保值业务操作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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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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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本次增加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为1.5亿元(含,下同),增加后,公司可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合计为20.6亿元(含,下同)。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可以调剂,且额度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前述投
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授权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但金融市场
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
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热”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于2026年8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公司增加1.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自2026年8月24日起至2027年
4月24日止;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可以调剂。本议案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公告如下:一、投资情况概
况
1.投资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更好地实现
公司资金的保值与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金额: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原有额度19.1亿元
的基础上,增加1.5亿元额度,即额度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
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20.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
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
、信托公司等机构。
公司委托理财资金用于投资我国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
于银行、信托、证券、基金、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
理财机构发行的投资理财产品等。
4.投资期限:自2026年8月24日起至2027年4月24日止。
5.资金来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为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银行
信贷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是在确保日常生产经营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日常
资金周转,也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2.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
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有利于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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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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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6年半年度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固定
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金融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
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公司需对相关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6年半年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
测试后,2026年半年度合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冲回合计2630.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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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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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标的:青岛康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企业登记机关
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青岛康泓”、“合伙企业”或“基金”)
2、投资金额: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电热”)认
缴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
3、风险提示:本次投资周期较长,在运作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
、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致使产业投资基金总体收益水平存在不确定的风险;本次投资
事项尚需进行工商登记、基金备案等,具体实施情况(包括合伙企业的名称、注册地址等)和
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的概述
1、基于公司长期布局热管理和新材料赛道,积极进行战略转型的考虑,为充分借助外部
专业投资机构的优势,推动公司快速切入细分赛道,取得竞争优势,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
自有资金0.4亿元参与认购青岛康泓的基金份额,占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40%。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公司规定,本次投资在总经理办公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
3、本次投资不构成同业竞争,不存在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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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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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的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对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5月15
日(星期五)下午2:00在江苏省镇江新区大港五峰山路18号公司科技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谭克先生主持现场会议(董事长谭伟先生因出差无法
参会,出席会议的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谭克先生主持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471,808,998股(注:公司总股本1,477,976,940股,其中公
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放弃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表决权股份6,167,942股),出席本次
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42人,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513,062,2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59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授权代表共7人,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502,312,4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
2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5人,代表股份10,749,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
04%。
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所有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中,中小股东共计235人,所持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数10,749,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0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共0人
,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
35人,代表股份10,749,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04%。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
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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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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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核销资产的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需要对经营过程中经审慎确认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
销。2025年度,公司核销应收账款442722.71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2025年年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度各类
存货、应收账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
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账款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
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公司需
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度,公司合计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
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78136630.84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5662063.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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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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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拟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
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4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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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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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1亿元(含,下同)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额度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前述
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授权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但金融市场
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
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热”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19.1亿元的暂时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其中:母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5亿元,全资子公司镇江东方山源
电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山源”)使用额度不超过0.5亿元,全资子公司江苏九天光电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九天”)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全资子公司镇江东方电热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东方”)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全资子公司江苏东方瑞吉能源装备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瑞吉”)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控股子公司江苏华智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智”)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控股子公司温擎智控(上海)机
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擎智控”)使用额度不超过0.1亿元;额度有效期为1年,自2026
年4月24日起至2027年4月24日止;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进行审议,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况
1.投资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更好地实现
公司资金的保值与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1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
述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额度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
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授权额度。
3.投资方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
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
、信托公司等机构。
公司委托理财资金用于投资我国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
于银行、信托、证券、基金、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
理财机构发行的投资理财产品等。
4.投资期限:自2026年4月24日起至2027年4月24日止。
5.资金来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为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银行
信贷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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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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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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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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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1.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二)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155825933.04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07417751.36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按对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741775.14元后,截至2025年
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08247157.66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836004107.83元。
根据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5年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008247157.6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477976940股。
(三)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之日总股本14779769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0.16元(含税),
合计分配现金红利23647631.04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
在实际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时,以分红总金额保持不变为原则,按照股权登记日的
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分红派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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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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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的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对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
年4月16日(星期四)下午2:30在江苏省镇江新区大港五峰山路18号公司科技楼一楼会议室以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谭克先生主持现场会议(董事长谭伟先生因出差无法
参会,出席会议的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谭克先生主持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471808998股(注:公司总股本1477976940股,其中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放弃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表决权股份6167942股),出席本次大会现场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05人,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1688
35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18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7人,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5023124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289%;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398人,代表股份145710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00%。
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所有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计398人,所持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数145710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0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共0
人,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398人,代表股份145710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00%。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4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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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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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热”或“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完成并将节余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东方山源51%股权”节余募
集资金672.14万元(含理财和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下同)
一次性永久补充为项目实施主体东方电热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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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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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1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16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4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镇江新区大港五峰山路18号公司科技楼一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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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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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独立董事暨副总经理张庆忠先生
近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副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后不在公司担
任其他相关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非独立董事
暨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
过,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郑进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附件:郑进军先生简历
郑进军,男,1979年11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上海
行动教育校长EMBA。2005年6月至2009年8月任镇江市东方制冷空调设备配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助
理、PTC项目负责人;2009年8月至2025年12月任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8年3月至2021年12月兼任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汽车PTC事业部运营总监;2021年
12月至今任江苏华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年4月至今担任上海华智易通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5年4月至今担任温擎智控(上海)机器人有限公司总经理。郑进军
先生目前不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郑进军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
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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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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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暨
实际控制人之一谭荣生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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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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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二、业绩预告审计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已就本期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
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与公司不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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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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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深化公司改革,整合资源,强化协同,提升运营效率,增强竞争力,董事会同意公司根
据发展战略需要,对现有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和优化,具体如下:
一、新增部门
新增精益管理部、东方学院、分子公司及事业部。
二、取消机构或部门
取消监事会、成本中心;督察办并入风控中心;人力行政中心拆分为人力资源中心和总经
理办公室。
三、更名部门
审计部更名为风控中心;制造中心更名为生产运营中心;研发中心更名为研究院;财务中
心更名为财经中心;信息中心更名为流程&IT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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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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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热”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董事会同意子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含,下同)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其中:控股子公司温擎智控(上海)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擎智控”)使
用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全资子公司东方科技(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香港”
)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有效期自2025年12月27日起至2026年4月28日止,在上述期限和
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况
1.现金管理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现金管理品种:为控制风险,公司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只能投资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
性较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3.现金管理额度:温擎智控不超过1000万元,东方香港不超过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可
以滚动使用。
4.现金管理期限:自2025年12月27日起至2026年4月28日止。
5.资金来源:温擎智控及东方香港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6.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大额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情况,披露事
项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收益等。
7.关联关系:公司与发行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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