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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股份(30021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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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218 安利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05-10│ 18.00│ 4.41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安利(越南)材料科│ ---│ ---│ 70.53│ ---│ -534.64│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AN LI(│ │ │ │ │ │ │ │VIE TNAM)MATE RIAL│ │ │ │ │ │ │ │ TECH NOLO GY CO.,│ │ │ │ │ │ │ │LTD.)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生态功能性聚氨酯合│ 2.39亿│ 0.00│ 2.46亿│ 102.59│ 2720.46万│ 2012-12-31│ │成革扩产项目 │ │ │ │ │ │ │ ├─────────┼──────┼─────┼─────┼─────┼─────┼──────┤ │年产2200万米生态功│ 1.10亿│ 549.15万│ 1.18亿│ 107.30│ 288.11万│ 2013-06-30│ │能性聚氨酯合成革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 │年产3万吨聚氨酯树 │ 5100.00万│ 0.00│ 5320.03万│ 104.31│ 1279.67万│ 2012-12-31│ │脂建设项目 │ │ │ │ │ │ │ ├─────────┼──────┼─────┼─────┼─────┼─────┼──────┤ │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 4032.00万│ 174.48万│ 4288.62万│ 106.36│ ---│ 2012-12-31│ │力建设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14 │ ├──────┼────────────────────────────────────────┤ │关联方 │俄罗斯紫水晶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实际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4 │ ├──────┼────────────────────────────────────────┤ │关联方 │俄罗斯迪米国际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实际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4 │ ├──────┼────────────────────────────────────────┤ │关联方 │杭州中纺进出口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4 │ ├──────┼────────────────────────────────────────┤ │关联方 │香港映泰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4 │ ├──────┼────────────────────────────────────────┤ │关联方 │蠡县富利革基布有限公司(含新疆富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丽水丽富纺织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4 │ ├──────┼────────────────────────────────────────┤ │关联方 │慈溪市其胜针织实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4 │ ├──────┼────────────────────────────────────────┤ │关联方 │海宁市宏源无纺布业有限公司(含安徽宏远无纺布业有限公司、江苏宏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4 │ ├──────┼────────────────────────────────────────┤ │关联方 │俄罗斯紫水晶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实际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4 │ ├──────┼────────────────────────────────────────┤ │关联方 │俄罗斯迪米国际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实际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4 │ ├──────┼────────────────────────────────────────┤ │关联方 │杭州中纺进出口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4 │ ├──────┼────────────────────────────────────────┤ │关联方 │香港映泰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4 │ ├──────┼────────────────────────────────────────┤ │关联方 │蠡县富利革基布有限公司(含新疆富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丽水丽富纺织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4 │ ├──────┼────────────────────────────────────────┤ │关联方 │慈溪市其胜针织实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4 │ ├──────┼────────────────────────────────────────┤ │关联方 │海宁市宏源无纺布业有限公司(含安徽宏远无纺布业有限公司、江苏宏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安徽安利材│合肥安利聚│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料科技股份│氨酯新材料│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安徽安利材│合肥安利聚│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料科技股份│氨酯新材料│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安徽安利材│合肥安利聚│ 231.4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料科技股份│氨酯新材料│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安徽安利材│合肥安利聚│ 173.58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料科技股份│氨酯新材料│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安徽安利材│合肥安利聚│ 118.08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料科技股份│氨酯新材料│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安徽安利材│安利(越南│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是 │ │料科技股份│)材料科技│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6-26│股权回购 ──────┴──────────────────────────────────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于2026年4月24日 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 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 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将本次回购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 ,当日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973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2、2026年5月26日、6月1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8)、《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6月25日。截至2026 年6月25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33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1.9987%,最高成交价为14.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74元/股,支付的 总金额为59991460.89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实施完毕。 ──────┬────────────────────────────────── 2026-05-12│股权回购 ──────┴──────────────────────────────────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于2026年4月24日 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 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 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 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 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5月12日,公司首次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 购,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973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4%,最高成交价为14.99元/股,最低 成交价为14.9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5637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 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026-05-08│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8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安徽安利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政楼九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和平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6-04-28│股权回购 ──────┴──────────────────────────────────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 心,引导长期价值投资,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结合公司经 营情况、发展前景、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实施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 5年修订)》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拟回购股份的方式:拟使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本数),该回购 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具体回购价格将视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股利或现金股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 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回购股份用途: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均含本数)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20元/股,回购金 额下限人民币4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000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2% ;按照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20元/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约为3000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38%。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 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 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 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后续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对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规定进行调整,则参照最 新规定执行。 4、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按照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20元/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4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 数量约为2000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2%。 2、按照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20元/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 数量约为3000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38%。 ──────┬────────────────────────────────── 2026-04-15│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一)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影响,下游需求不足,部分品类产品市场需求减弱,营业收 入同比下降约6%。 (二)原材料价格上涨,美以伊军事冲突引发全球能源与供应链危机,推高国际油价,原 材料等成本随之上行,增加了公司生产与运营成本。(三)汇率波动产生不利影响,报告期内 ,人民币兑美元升值,公司海外业务主要以美元结算为主,人民币汇率波动导致汇兑损失。 ──────┬────────────────────────────────── 2026-04-14│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控股子公司 合肥安利聚氨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利新材料”)、安利(越南)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安利越南”)生产经营的需要,降低融资成本,获取更好的经济效益,公司20 26年拟计划为安利新材料、安利越南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包 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进口开证、贸易融资、跨境直贷、内 保外贷等。公司可在审定的额度内一次性提供最高额担保,也可分数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计 划为二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 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4-14│对外担保 ──────┴──────────────────────────────────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利股份”或“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 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及抵押担 保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具体情况 为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 效益,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以信用方式,或以机器设备、房地产作 为抵押物方式,或商请子公司、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方式申请融资授信。申请融资授信的金融机 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合肥分行、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合肥包河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分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兴业银行合肥分 行、中信银行合肥分行、东亚银行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肥西支行、浙商银行合肥分行、中 国建设银行天鹅湖支行等。申请融资授信额度计划为117900万元,申请融资授信额度较上年减 少9000万元,申请融资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进 口开证、押汇贴现、保理等。 本次事项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有效期为2年。上述融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 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相关授权情况 为提高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 根据生产经营发展情况,在不超过融资授信总额内,自行确定融资的金融机构及其授信额度, 以及确定以公司资产办理抵押担保、商请担保单位及向有关单位提供反担保、办理有关手续等 相关事项。 ──────┬────────────────────────────────── 2026-04-14│其他事项 ──────┴────────────────────────────────── 为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解决骨干优秀员工因在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所在地、工作地所在城市购置首套刚需住房自筹资金不足的问题,公司董事会 于2025年10月24日审议通过了《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住房借款管理,简化审批流程,提升管理效率,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员工提供住房借款授权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员工住房借款相关事宜。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向员工提供住房借款授权管理内容 1、借款对象:符合2025年10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员工借款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制定的《关于员工住房资助支持管理的暂行办法》规定的骨干员工,不包含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方。借款对象非失信被执行人。 2、借款用途:用于员工购买首套自住房。 3、借款额度:单个借款申请人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含);公司年度新增发生额不超过人 民币200万元(含),存续借款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80%(员工归还的借 款及尚未使用额度,可循环用于后续公司员工住房借款申请)。 4、借款利率:免息借款。 5、借款期限:单人借款期限不超过5年(含),自公司给予借款之日起算。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后续借款具体事项无需另行 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员工提供住房借款,有利于吸引稳定骨干员工,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和向心力,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发展,且借款相关风险可控;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员工住房 借款相关事宜,有利于简化决策流程、提升管理效能。借款及授权管理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 2026-04-14│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 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末各类应收款项、 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对各项资产 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经分析,公司需对上述可 能发生减值的信用及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 2026-04-14│其他事项 ──────┴────────────────────────────────── 1、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于2026年4月10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 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3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50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人数:856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51,025.80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 2024年度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8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383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容诚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 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 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 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 咨询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 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101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 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琳,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 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辉隆股份 (002556)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山,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华业香料(300886)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杨秀容,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山、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秀容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 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吴琳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情况:2023年10月20日,在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项目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 2026-04-14│其他事项 ──────┴──────────────────────────────────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 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其中,全体关联董事对《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 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生效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工作,推动公司经营效益提升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 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领取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 其他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岗位 和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与绩效考核评价结果领取相应的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 此外,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绩效薪酬按一定比例实行递延支付。 2、独立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依据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独立董事薪酬,即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 (税前),按季度平均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计算公式为: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1)基本薪酬参考市场、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工作岗位职务、 技能、职责、工作重要性等因素确定基本薪酬标准,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以绩效导向为核心,旨在充分激发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责任意识 。绩效薪酬主要指奖金、奖励等,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依据,结合月度、季度及年度实 际经营效益达成情况与个人工作业绩综合核定,分为月度、季度、年度绩效薪酬。 月度、季度、年度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办法考核后予以发放,并按一定比例计提 递延支付。 2、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分子公司兼任职务的,其兼任职务对应的薪酬统一纳入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总额合并计算。 ──────┬────────────────────────────────── 2026-04-14│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13134.95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3023.76万元。截至2025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 的利润为79202.02万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5984.94万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 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 提下,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2.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216987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2025年度拟分 配的现金红利为人民币5641.66万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 例为42.95%。 ──────┬────────────────────────────────── 2026-04-14│其他事项 ──────┴──────────────────────────────────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10日召开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05月08 日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现将召开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 2025-11-14│其他事项 ──────┴──────────────────────────────────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李新江先生的书面 辞任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李新江先生申请辞去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李新江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 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12名,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 为保障董事会构成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职 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李新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 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新江先生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变更为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 李新江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职工代表董事本公司及董事会全 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李新江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赵惠芳女士、周乾先生共同组成第 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李新江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学士学 位,会计师。1994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财务部出纳会计、会计主任、副经理、总监助理、副 总监,安利投资财务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资金总监,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安利投资”)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新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新江先生持有安利投资0.33%的 股份,安利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9118700股;李新江先生持有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0.53%的份 额,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3157700股。除上述情形以外,李新江先生与其他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 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 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2025-11-13│其他事项 ──────┴──────────────────────────────────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 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 止,《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治理制度中与监事会相关的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公司第七届监 事会主席胡家俊先生、监事李道鹏先生、职工代表监事陈永志先生所担任的监事职务自然免除 ,三位监事原定任期届满之日为2027年4月22日。本次监事职务自然免除后,胡家俊先生、李 道鹏先生、陈永志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家俊先生、李道鹏先生、陈永志先生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胡家 俊先生、李道鹏先生、陈永志先生分别持有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安利投资”)1.01%、2.48%、0.02%的股份,安利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9118700股;胡家俊先生 、李道鹏先生、陈永志先生分别持有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0.57%、1.10%、0.53%的份额,公 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3157700股。三人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继续履行其已作 出的各项承诺。公司对胡家俊先生、李道鹏先生、陈永志先生在担任监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 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 2025-11-13│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 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安徽安利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政楼九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2025-10-28│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0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06日(星期四)(股权登记日)15:00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该等股东有权以书 面形式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2025-09-11│其他事项 ──────┴──────────────────────────────────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利股份”或“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 月21日收到董事李中亚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中亚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 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暨增补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 名李赵劼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李赵劼先 生为公司董事之日起,增补李赵劼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2025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李赵劼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2025-09-11│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1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安徽安利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政楼九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2025-09-08│其他事项 ──────┴──────────────────────────────────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利股份”)于2025年7月16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8月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4期 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 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日前,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标的股票过户,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安利股份A股普通股股票,共315 77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46%。 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未来公司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截至2023年8月9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157700股,成交总金额为29982660.99元(不含交易费用), 回购方案实施完成。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 相关公告。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过户情况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公司第4 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4期员工 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491622”。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模不超过3157700股,募 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以份额为持有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份 额上限为3000万份。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2999.815万元,实际认购份额为2999.815万份,实际 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 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 大华验字【2025】0011000128号)。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5年9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 记确认书》,“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3157700股公司 股票,已于2025年9月5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4期 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46%。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过 户股份数量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数量无差异。 根据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48个月, 自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 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 股票登记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后,根据公司业绩考核与个人绩效考核结 果,计算确定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 ──────┬────────────────────────────────── 2025-08-26│其他事项 ──────┴────────────────────────────────── 根据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七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 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的 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1)现场表决:股东本 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 2025-08-26│其他事项 ──────┴──────────────────────────────────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暨增补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21日收到董事李中亚先生的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中亚先生因 工作变动,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一、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情况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李赵劼先生(简 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事先对被提名人的 职业、学历、职称、任职条件等进行了审查,认为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李赵劼先生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 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条件,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提名李赵劼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二、增补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情况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 作,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李赵劼先生为公司董事之日起,增补李赵劼先生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 议事规则均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执行。调整后 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潘平、陈来、李赵劼。 ──────┬────────────────────────────────── 2025-08-26│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9日以电话、 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向公司第七届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在公司行 政楼八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家俊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 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5-08-15│其他事项 ──────┴────────────────────────────────── 一、项目情况介绍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越南设立控股子公司安利(越南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利越南”),注册资本3500万美元,规划建设两条湿法生 产线和两条干法生产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7-027、2018-025、2018-042、2019-013、2021-049)。 二、项目进展情况 近年来,考虑到运动体育、沙发家居等下游品牌客户在东南亚的产能增加,带动对生态功 能性聚氨酯复合材料的需求增长,尤其是水性无溶剂等生态绿色产品的需求增长较快,为更好 地适应市场和客户需求的变化,获取更好的经济效益,安利越南将原规划建设的两条湿法生产 线,调整为建设两条干法生产线,共建设四条干法生产线。安利越南四条生产线全部达产后, 将形成年产聚氨酯合成革和复合材料1800万米的生产经营能力。 2022年末,安利越南两条干法生产线调试投产。 近日,安利越南剩余两条干法生产线已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试生产,正式投产。 三、对公司的影响 安利越南四条干法生产线全部建成投产,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产能,有利于更好地服务客户 ,快速交货;有助于公司扩大销售,提升竞争能力,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 ──────┬────────────────────────────────── 2025-08-11│其他事项 ──────┴────────────────────────────────── 一、设立安利(新加坡)材料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于2025年6月6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设立 安利(新加坡)材料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安利(新加坡)材料有限公司设立相关 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在新加坡设立全 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二、设立安利(新加坡)材料有限公司进展情况 公司本次设立安利(新加坡)材料有限公司已完成境内相关审批程序,取得了安徽省发改 委出具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皖发改外资备〔2025〕160号)及安徽省商务厅出具 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3400202500238号)。同时,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安 利(新加坡)材料有限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当地主管部门签发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主要注册登记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 (1)中文名称:安利(新加坡)材料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ANLI(SINGAPORE)MATERIALPTE.LTD. 2、注册编号:202530347M 3、成立日期:2025年7月14日 4、公司类型:PRIVATECOMPANYLIMITEDBYSHARES 5、注册地址:10KAKIBUKITROAD2,#01-36,FIRSTEASTCENTRE,SINGAPORE417868 6、经营范围:PrimaryActivity:WHOLESALETRADEOFAVARIETYOFGOODSWITHOUTADOMINANTP RODUCT(46900)SecondaryActivity:OTHERHOLDINGCOMPANIES(64202) 7、注册资本:200000UNITEDSTATESOFAMERICADOLLAR 8、股权结构:安利股份持股100% 三、备查文件 1、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2、《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3、《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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