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218 安利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05-10│ 18.00│ 4.41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安利(越南)材料科│ ---│ ---│ 70.53│ ---│ -534.64│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AN LI(│ │ │ │ │ │ │
│VIE TNAM)MATE RIAL│ │ │ │ │ │ │
│ TECH NOLO GY CO.,│ │ │ │ │ │ │
│LTD.)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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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生态功能性聚氨酯合│ 2.39亿│ 0.00│ 2.46亿│ 102.59│ 2720.46万│ 2012-12-31│
│成革扩产项目 │ │ │ │ │ │ │
├─────────┼──────┼─────┼─────┼─────┼─────┼──────┤
│年产2200万米生态功│ 1.10亿│ 549.15万│ 1.18亿│ 107.30│ 288.11万│ 2013-06-30│
│能性聚氨酯合成革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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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万吨聚氨酯树 │ 5100.00万│ 0.00│ 5320.03万│ 104.31│ 1279.67万│ 2012-12-31│
│脂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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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 4032.00万│ 174.48万│ 4288.62万│ 106.36│ ---│ 2012-12-31│
│力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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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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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利材│合肥安利聚│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料科技股份│氨酯新材料│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安徽安利材│合肥安利聚│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料科技股份│氨酯新材料│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安徽安利材│合肥安利聚│ 231.4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料科技股份│氨酯新材料│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安徽安利材│合肥安利聚│ 173.58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料科技股份│氨酯新材料│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安徽安利材│合肥安利聚│ 118.08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料科技股份│氨酯新材料│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安徽安利材│安利(越南│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是 │
│料科技股份│)材料科技│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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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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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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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一)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影响,下游需求不足,部分品类产品市场需求减弱,营业收
入同比下降约6%。
(二)原材料价格上涨,美以伊军事冲突引发全球能源与供应链危机,推高国际油价,原
材料等成本随之上行,增加了公司生产与运营成本。(三)汇率波动产生不利影响,报告期内
,人民币兑美元升值,公司海外业务主要以美元结算为主,人民币汇率波动导致汇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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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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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控股子公司
合肥安利聚氨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利新材料”)、安利(越南)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安利越南”)生产经营的需要,降低融资成本,获取更好的经济效益,公司20
26年拟计划为安利新材料、安利越南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包
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进口开证、贸易融资、跨境直贷、内
保外贷等。公司可在审定的额度内一次性提供最高额担保,也可分数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计
划为二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
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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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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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利股份”或“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
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及抵押担
保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具体情况
为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
效益,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以信用方式,或以机器设备、房地产作
为抵押物方式,或商请子公司、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方式申请融资授信。申请融资授信的金融机
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合肥分行、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合肥包河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分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兴业银行合肥分
行、中信银行合肥分行、东亚银行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肥西支行、浙商银行合肥分行、中
国建设银行天鹅湖支行等。申请融资授信额度计划为117900万元,申请融资授信额度较上年减
少9000万元,申请融资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进
口开证、押汇贴现、保理等。
本次事项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有效期为2年。上述融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
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相关授权情况
为提高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
根据生产经营发展情况,在不超过融资授信总额内,自行确定融资的金融机构及其授信额度,
以及确定以公司资产办理抵押担保、商请担保单位及向有关单位提供反担保、办理有关手续等
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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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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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解决骨干优秀员工因在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所在地、工作地所在城市购置首套刚需住房自筹资金不足的问题,公司董事会
于2025年10月24日审议通过了《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住房借款管理,简化审批流程,提升管理效率,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员工提供住房借款授权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员工住房借款相关事宜。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向员工提供住房借款授权管理内容
1、借款对象:符合2025年10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员工借款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制定的《关于员工住房资助支持管理的暂行办法》规定的骨干员工,不包含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方。借款对象非失信被执行人。
2、借款用途:用于员工购买首套自住房。
3、借款额度:单个借款申请人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含);公司年度新增发生额不超过人
民币200万元(含),存续借款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80%(员工归还的借
款及尚未使用额度,可循环用于后续公司员工住房借款申请)。
4、借款利率:免息借款。
5、借款期限:单人借款期限不超过5年(含),自公司给予借款之日起算。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后续借款具体事项无需另行
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员工提供住房借款,有利于吸引稳定骨干员工,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和向心力,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发展,且借款相关风险可控;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员工住房
借款相关事宜,有利于简化决策流程、提升管理效能。借款及授权管理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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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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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
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末各类应收款项、
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对各项资产
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经分析,公司需对上述可
能发生减值的信用及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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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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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于2026年4月10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
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3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50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人数:856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51,025.80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
2024年度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8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383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容诚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
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
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
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
咨询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
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101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
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琳,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
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辉隆股份
(002556)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山,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华业香料(300886)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杨秀容,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山、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秀容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
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吴琳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情况:2023年10月20日,在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项目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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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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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
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其中,全体关联董事对《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
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生效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工作,推动公司经营效益提升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
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领取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
其他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岗位
和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与绩效考核评价结果领取相应的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
此外,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绩效薪酬按一定比例实行递延支付。
2、独立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依据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独立董事薪酬,即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
(税前),按季度平均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计算公式为: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1)基本薪酬参考市场、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工作岗位职务、
技能、职责、工作重要性等因素确定基本薪酬标准,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以绩效导向为核心,旨在充分激发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责任意识
。绩效薪酬主要指奖金、奖励等,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依据,结合月度、季度及年度实
际经营效益达成情况与个人工作业绩综合核定,分为月度、季度、年度绩效薪酬。
月度、季度、年度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办法考核后予以发放,并按一定比例计提
递延支付。
2、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分子公司兼任职务的,其兼任职务对应的薪酬统一纳入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总额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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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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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13134.95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3023.76万元。截至2025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
的利润为79202.02万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5984.94万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
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
提下,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2.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216987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2025年度拟分
配的现金红利为人民币5641.66万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
例为4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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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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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10日召开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05月08
日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现将召开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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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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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李新江先生的书面
辞任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李新江先生申请辞去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李新江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
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12名,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
为保障董事会构成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职
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李新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
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新江先生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变更为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
李新江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职工代表董事本公司及董事会全
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李新江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赵惠芳女士、周乾先生共同组成第
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李新江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学士学
位,会计师。1994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财务部出纳会计、会计主任、副经理、总监助理、副
总监,安利投资财务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资金总监,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安利投资”)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新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新江先生持有安利投资0.33%的
股份,安利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9118700股;李新江先生持有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0.53%的份
额,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3157700股。除上述情形以外,李新江先生与其他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
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
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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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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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
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
止,《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治理制度中与监事会相关的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公司第七届监
事会主席胡家俊先生、监事李道鹏先生、职工代表监事陈永志先生所担任的监事职务自然免除
,三位监事原定任期届满之日为2027年4月22日。本次监事职务自然免除后,胡家俊先生、李
道鹏先生、陈永志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家俊先生、李道鹏先生、陈永志先生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胡家
俊先生、李道鹏先生、陈永志先生分别持有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安利投资”)1.01%、2.48%、0.02%的股份,安利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9118700股;胡家俊先生
、李道鹏先生、陈永志先生分别持有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0.57%、1.10%、0.53%的份额,公
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3157700股。三人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继续履行其已作
出的各项承诺。公司对胡家俊先生、李道鹏先生、陈永志先生在担任监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
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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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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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
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安徽安利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政楼九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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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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