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219 鸿利智汇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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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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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35232.40│ ---│ ---│ 19939.34│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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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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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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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DLED建设项目 │ 4.17亿│ 655.15万│ 4.07亿│ 97.60│ 9593.68万│ 2018-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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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良友五金49%股 │ 1.08亿│ 1286.00万│ 1.08亿│ 100.00│ 2041.92万│ 2016-01-01│
│权并增资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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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85亿│ 0.00│ 1.86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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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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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26 │交易金额(元)│464.7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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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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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州市鸿利显示电子有限公司5%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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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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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南昌广恒电子中心(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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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
│ │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
│ │议案》。根据公司“一体两翼”产业发展战略,为优化子公司广州市鸿利显示电子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鸿利显示”)股东结构,改善其经营现状,公司拟以人民币464.72万元收购南昌│
│ │广恒电子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恒电子”)持有的鸿利显示5%股权。收购完成后,│
│ │鸿利显示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
│ │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
│ │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近日,鸿利显示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广州市花│
│ │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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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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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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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省金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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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现任董事亲属为其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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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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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借款情况概述 │
│ │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5日、2021年9月13日│
│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
│ │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广东省金材科技有限公│
│ │司(原名:"东莞市金材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材科技")80%股权及债权。金材科技 │
│ │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期间,公司陆续向其提供资金作为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截至2021年8月 │
│ │金材科技向公司借款余额为19691.39万元。2021年9月,公司与金材科技签署了《还款协议 │
│ │》,约定上述欠款由金材科技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在2027年9月30日还清。 │
│ │ 因股权受让方游国娥女士为公司时任副总裁廖梓成母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 │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金材科技向公司偿还欠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与关联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暨关联交易的│
│ │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广东省金材科技有限公司 │
│ │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3、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连环路38号2栋 │
│ │ 4、成立日期:2013年1月14日 │
│ │ 5、法定代表人:曹啟明 │
│ │ 6、注册资本:8980万人民币 │
│ │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橡胶制品制 │
│ │造;橡胶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
│ │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8、股权结构:游国娥持有76%股权,鸿利智汇持有20%股权,张明武持有4%股权。 │
│ │ 10、关联关系:金材科技实际控制人游国娥女士为公司现任董事、常务副总裁廖梓成母│
│ │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金材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
│ │ 11、经查询,金材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三、关联借款逾期的情况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材科技剩余未还本金为11971.17万元,应付利息为418.21万元,│
│ │逾期未还本金为3925.30万元。 │
│ │ 金材科技主营业务为金属结构件产品研发、生产加工,主要生产工艺包括粉末冶金成型│
│ │(MIM)、加工中心(CNC)、真空镀膜(PVD)。在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多重因素影响下 │
│ │,近几年金材科技整体生产经营较为低迷,一直处于亏损状态。金材科技目前处于转型阶段│
│ │,对流动资金需求较大,导致其未能按约定进行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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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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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牡丹 1640.00万 2.30 60.37 2019-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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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640.00万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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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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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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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利智汇集│江西斯迈得│ 1.9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半导体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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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利智汇集│丹阳谊善车│ 6679.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灯设备制造│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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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利智汇集│广州市鸿利│ 4851.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显示电子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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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利智汇集│广州市鸿利│ 4737.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显示电子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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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利智汇集│广东良友科│ 4274.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技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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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利智汇集│江西鸿利光│ 58.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电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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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利智汇集│广州市鸿利│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显示电子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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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利智汇集│江西斯迈得│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半导体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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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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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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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合众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丹阳谊善
车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谊善车灯”)长期合作客户。谊善车灯按账期对其应收账
款进行回款管理,截止2024年12月31日,合众公司欠谊善车灯应收账款处于逾期状态。公司结
合合众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其诉讼情况,并根据向其催款的实际进展等情况综合判断,为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
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单项减值测试,预期应收账款及相关存货无法收回
或变现,在2024年末进行全额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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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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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于近日发布了《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评审结果公示》,鸿利智汇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广州市莱帝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两项发明专
利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评审结果的公示期已结束。
(一)获奖专利一
1、专利名称:一种深紫外半导体发光二极管器件及其制备方法
2、专利号:ZL201811440464.9
3、专利权人: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发明创新性地提出了一种深紫外半导体发光二极管器件及其制备方法,设计了一种全新
的封装结构,克服了现有封装技术存在的工艺程序多、工艺成本高、生产难度大、生产效率和
良品率低的关键性及共性的技术难题。
(二)获奖专利二
1、专利名称:一种快速拼接线条灯及其安装方法
2、专利号:ZL201711071757.X
3、专利权人:广州市莱帝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本发明提供一种快速、便捷拼接的线性照明灯具的结构及安装方法,实现机械结构、电气
、通讯等方面的快速连接,以任意联接并不断扩展的形式,组合成不同的空间形状,将功能照
明和装饰美学良好地结合,满足室内照明设计的多维度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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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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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1、根据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发展需求,为了进一步
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规划和高质量发展目标,公司拟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参股
公司广东省金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材科技”或“标的公司”)20%股权。
2、2024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
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4、参照评估价值,公司拟以人民币1113.98万元为挂牌价,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
牌征集意向受让方并以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及交易价格,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金
材科技的股权。由于本次交易为公开挂牌转让,交易对方、交易价格及成交结果均存在不确定
性。如果经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受让方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将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目前尚无法确定交易对方。公司将根
据公开挂牌转让进展情况,及时披露交易对方及相关后续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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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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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
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陈淑芬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陈淑芬女士简历:女,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2007年
7月以来一直在公司工作,历任人力资源部主管、董事长助理,现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监、
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陈淑芬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8%,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陈淑芬女士将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六届
监事会,任期截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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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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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子公司广东良友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良友科技”)、深圳市斯迈得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斯迈得”)、广
州市佛达信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达信号”)、江西鸿利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西鸿利”)现金分红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收到良友科技现金分红款2700万元
良友科技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根据其公司
章程并经股东决定,以2024年10月31日未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数人民币35840.55万元为基数,
向公司现金分红2700万元。
二、收到深圳斯迈得现金分红款1200万元
深圳斯迈得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根据其公
司章程并经股东决定,以2024年10月31日未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数人民币12504.30万元为基数
,向公司现金分红1200万元。
三、收到佛达信号现金分红款1570万元
佛达信号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根据其公司
章程并经股东决定,以2024年10月31日未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数人民币18583.01万元为基数,
向公司现金分红1570万元。
四、收到江西鸿利现金分红款1650万元
江西鸿利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根据其公司
章程并经股东决定,以2024年10月31日净利润人民币3301.12万元为基数,向公司现金分红165
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上述全部分红款,共计人民币7120万元。上述利润分配将增加
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但不增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因此,不会影响20
24年度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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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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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为公允反映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各类资产的价值,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20
24年9月30日的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
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长期股权投
资是否减值,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
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需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
关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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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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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借款情况概述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5日、2021年9月13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
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广东省金材科技有限公司(
原名:“东莞市金材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材科技”)80%股权及债权。金材科技作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期间,公司陆续向其提供资金作为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截至2021年8月金材
科技向公司借款余额为19691.39万元。2021年9月,公司与金材科技签署了《还款协议》,约
定上述欠款由金材科技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在2027年9月30日还清。
因股权受让方游国娥女士为公司时任副总裁廖梓成母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金材科技向公司偿还欠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与关联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45)。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省金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连环路38号2栋
4、成立日期:2013年1月14日
5、法定代表人:曹啟明
6、注册资本:898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橡胶制品制造
;橡胶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游国娥持有76%股权,鸿利智汇持有20%股权,张明武持有4%股权。
10、关联关系:金材科技实际控制人游国娥女士为公司现任董事、常务副总裁廖梓成母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金材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
11、经查询,金材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借款逾期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材科技剩余未还本金为11971.17万元,应付利息为418.21万元,逾
期未还本金为3925.30万元。
金材科技主营业务为金属结构件产品研发、生产加工,主要生产工艺包括粉末冶金成型(
MIM)、加工中心(CNC)、真空镀膜(PVD)。在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多重因素影响下,近
几年金材科技整体生产经营较为低迷,一直处于亏损状态。金材科技目前处于转型阶段,对流
动资金需求较大,导致其未能按约定进行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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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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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
,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和授权期限范
围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上述投
资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产品。使用闲
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相对可控的短期理财产品。
(四)实施方式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资金来源
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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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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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一体两翼”产业发展战略,为优化子公司广州市鸿利显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鸿利显示”)股东结构,改善其经营现状,公司拟以人民币464.72万元收购南昌广恒电
子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恒电子”)持有的鸿利显示5%股权。收购完成后,鸿利显示
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
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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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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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
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话、短信、
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3票。本
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永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鸿利智汇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
核销资产的公告》。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
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
产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
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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