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219 鸿利智汇 更新日期:2026-08-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05-10│ 16.00│ 4.6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4-03-12│ 3.79│ 320.62万│
├───────────┼───────────┼───────────┼───────────┤
│增发 │ 2016-05-24│ 12.81│ 7.11亿│
├───────────┼───────────┼───────────┼───────────┤
│增发 │ 2017-06-07│ 12.67│ 5.4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2-05│ 5.76│ 2877.12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 │ 35232.40│ ---│ ---│ 19939.34│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SMDLED建设项目 │ 4.17亿│ 655.15万│ 4.07亿│ 97.60│ 9593.68万│ 2018-01-01│
├─────────┼──────┼─────┼─────┼─────┼─────┼──────┤
│收购良友五金49%股 │ 1.08亿│ 1286.00万│ 1.08亿│ 100.00│ 2041.92万│ 2016-01-01│
│权并增资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85亿│ 0.00│ 1.86亿│ 100.00│ 0.00│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6-03-03 │转让比例(%) │5.01 │
├──────┼────────────────┼──────┼────────────────┤
│交易金额(元)│2.11亿 │转让价格(元)│5.93 │
├──────┼────────────────┼──────┼────────────────┤
│转让股数(股)│355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李国平 │
├──────┼────────────────────────────────────────┤
│受让方 │马卓 │
└──────┴────────────────────────────────────────┘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3-03 │交易金额(元)│2.11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5500000│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01% │ │ │
├──────┼────────────────┴──────┴────────────────┤
│买方 │马卓 │
├──────┼────────────────────────────────────────┤
│卖方 │李国平 │
├──────┼────────────────────────────────────────┤
│交易概述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股东李国平先生与马卓女│
│ │士的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
│ │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
│ │ 公司股东李国平先生分别于2026年1月15日、2026年1月26日与马卓女士签署了《股份转│
│ │让协议》和《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35500000股│
│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01%,以人民币5.93元/股的价格转让给马卓女士,转让价款共计人│
│ │民币210515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签署股份转│
│ │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签署股│
│ │份转让协议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
│ │ 二、本次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情况 │
│ │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股│
│ │份已于2026年3月2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数量35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 │
│ │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6-09 │
├──────┼────────────────────────────────────────┤
│关联方 │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叙永金舵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关联法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基本情况 │
│ │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与行业格│
│ │局重塑,抢抓LED产业整合与战略布局窗口期,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 │
│ │司(以下简称“金舵投资”)、关联方叙永金舵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叙│
│ │永金舵”)共同出资设立泸州市鸿利智汇战略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
│ │工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本次基金”或“合伙企业”)。本次拟设立基金总认缴规模│
│ │不超过人民币29,900万元。其中,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叙永金舵认缴出资60万元;有限│
│ │合伙人金舵投资认缴出资17,84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2,000万元│
│ │。基金主要聚焦LED先进封装、Mini/MicroLED、汽车照明及电子、泛半导体、精密制造等战│
│ │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投资,围绕产业链孵化具有创新性、高附加值等新兴领域的项目,挖掘并│
│ │培育公司第二成长曲线,实现基金投资收益与产业转型升级。 │
│ │ (二)关联交易情况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合作方金舵投资为公│
│ │司控股股东,叙永金舵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
│ │立投资基金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广东省金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产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下属的国有控股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广东省金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下属的国有控股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东莞市百达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广东省金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产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下属的国有控股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广东省金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下属的国有控股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东莞市益友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东莞市百达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9-30 │
├──────┼────────────────────────────────────────┤
│关联方 │广东省金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亲属为其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借款情况概述 │
│ │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5日、2021年9月13日│
│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
│ │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广东省金材科技有限公│
│ │司(原名:"东莞市金材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材科技")80%股权及债权。金材科技 │
│ │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期间,公司陆续向其提供资金作为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截至2021年8月 │
│ │金材科技向公司借款余额为19691.39万元。2021年9月,公司与金材科技签署了《还款协议 │
│ │》,约定上述欠款由金材科技在六年内分期偿还,即于2027年9月30日还清。具体还款方式 │
│ │为:每年按约定比例偿还部分本金,同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并支付当年利息。 │
│ │ 2021年9月以来,金材科技共向公司归还欠款本金为11082.37万元,归还利息1119.91万│
│ │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金材科技尚需归还的欠款本金为8045.88万元。 │
│ │ 2024年12月,基于公司战略规划,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金│
│ │材科技20%股权,本次转让完成后,鸿利智汇不再持有金材科技的任何股权。具体内容详见 │
│ │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
│ │股公司股权的进展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公告》等公告。 │
│ │ 基于金材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游国娥女士为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廖梓成母亲│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金材科技向公司偿还欠款事项构成│
│ │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广东省金材科技有限公司 │
│ │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3、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连环路38号2栋 │
│ │ 4、成立日期:2013年1月14日 │
│ │ 5、法定代表人:廖建文 │
│ │ 6、注册资本:8980万人民币 │
│ │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橡胶制品制 │
│ │造;橡胶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
│ │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8、股权结构:游国娥持有76%股权,宁建华持有20%股权,张明武持有4%股权 │
│ │ 三、关联借款逾期的情况 │
│ │ 金材科技主营业务为金属结构件产品研发、生产加工,主要生产工艺包括粉末冶金成型│
│ │(MIM)、加工中心(CNC)、真空镀膜(PVD)。在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多重因素影响下 │
│ │,近几年金材科技整体生产经营较为低迷,一直处于亏损状态。金材科技目前处于聚焦精密│
│ │制造升级的关键转型期,通过聚焦高附加值产品研发、优化业务结构,经营情况正逐步改善│
│ │。因现阶段对流动资金需求较大,导致其未能按约定进行还款。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材科技剩余未还本金为8045.88万元,应付利息为258.42万元, │
│ │本期应归还本金2633.20万元,截至目前本期应还款项尚未归还,已逾期。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李牡丹 1640.00万 2.30 60.37 2019-07-04
─────────────────────────────────────────────────
合计 1640.00万 2.30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鸿利智汇集│广州市鸿利│ 3.8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显示电子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鸿利智汇集│丹阳谊善车│ 1.83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灯设备制造│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鸿利智汇集│广州市鸿利│ 499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显示电子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鸿利智汇集│广州市鸿利│ 3742.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显示电子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鸿利智汇集│广州市鸿利│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显示电子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鸿利智汇集│广州市鸿利│ 2866.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显示电子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鸿利智汇集│广州市鸿利│ 2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显示电子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鸿利智汇集│广州市鸿利│ 249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显示电子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鸿利智汇集│广州市佛达│ 2453.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信号设备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鸿利智汇集│广东良友科│ 1843.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鸿利智汇集│广州市鸿利│ 1374.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显示电子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鸿利智汇集│广州市鸿利│ 157.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显示电子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鸿利智汇集│江西鸿利光│ 17.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电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鸿利智汇集│丹阳谊善车│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灯设备制造│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鸿利智汇集│广东良友科│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鸿利智汇集│江西鸿利光│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电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6-09│对外投资
──────┴──────────────────────────────────
(一)交易基本情况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与行业格局
重塑,抢抓LED产业整合与战略布局窗口期,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金舵投资”)、关联方叙永金舵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叙永金舵
”)共同出资设立泸州市鸿利智汇战略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
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本次基金”或“合伙企业”)。本次拟设立基金总认缴规模不超过人民
币29900万元。其中,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叙永金舵认缴出资60万元;有限合伙人金舵投
资认缴出资1784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2000万元。基金主要聚焦LE
D先进封装、Mini/MicroLED、汽车照明及电子、泛半导体、精密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投
资,围绕产业链孵化具有创新性、高附加值等新兴领域的项目,挖掘并培育公司第二成长曲线
,实现基金投资收益与产业转型升级。
(二)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合作方金舵投资为公司
控股股东,叙永金舵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投
资基金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设立投资基金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通过。
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设立投资基金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说明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设立投资基金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
2026-05-20│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未增加或变更议案。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2:30
4、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
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1号鸿利智汇会议室
──────┬──────────────────────────────────
2026-04-29│对外担保
──────┴──────────────────────────────────
(一)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和业务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孙公司
)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其中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子公司(含孙公司)可共享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额度,子公司广州市鸿利显示电子有限公司
额外独享2亿元额度,鸿利(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和鸿利智汇(泰国)有限公司共享1.6亿元额
度,佛达信号美国有限公司额外独享0.4亿元额度。综合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并购贷款、银行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
、供应链金融产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实质审批为准)。
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各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授
信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由财务中心根据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孙公司)运营
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安排。
(二)担保预计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公司拟在2026年度
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孙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7亿元的连带
责任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抵押;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
。担保额度调剂不包含资产负债率超70%的公司。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未来有效期内的预计发生额,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实际贷款及担保发生时
,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
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择优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
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
2026-04-29│其他事项
──────┴──────────────────────────────────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
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根据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公司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四川华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
,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执业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公
司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年6月(2013年11月27日转制换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00083391472Y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四川华信自1997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52人,注册会计师13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4人。
四川华信2025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4506.8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4506.86万元,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收入10297.78万元;四川华信共承担38家上市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
收费共计4478.80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等。四川华信审计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为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
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1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
偿责任。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
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
监督管理措施8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
策的相关规定,对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
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
回收的可能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是否减值,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的可变现性进
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
司需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
──────┬──────────────────────────────────
2026-04-29│委托理财
──────┴──────────────────────────────────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
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高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和授权期限范
围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24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使用闲置资金投资的
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等级R2以内(含R2)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四)实施方式
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
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资金来源
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
2026-04-29│其他事项
──────┴──────────────────────────────────
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
根据公司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
5年度薪酬方案,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2025年度绩效薪酬占年度薪酬
的70%。报告期内现任的高管2025年度绩效考核按照《经营管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
施方案》《2025年度目标责任书》执行,结合2025年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和个人考核,形成2025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并经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对应的绩效薪酬于2026年发放
。
根据《经营管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2023-3035年任期目标责任书》
的有关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层已完成2023-2025任期考核,结合任期内公司绩效和个人考核,
形成任期绩效考核结果,并经董事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对应任期激励将与2025年
度绩效薪酬同步发放。
报告期内离任的高管不再纳入2025年度绩效考核和2023-2025任期考核范围内。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
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7520038.98元,累计未分配利润601591583.94元;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63312081.37元,累计未分配利润257133121.31元。
为进一步回报公司股东,与公司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79435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1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70794350.6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
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2025年半年度已实施现金分红70794350.60元(含税),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
过,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141588701.2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的比例为145.19%。
──────┬──────────────────────────────────
2026-03-31│其他事项
──────┴──────────────────────────────────
一、产业基金延期基本情况
2019年12月11日,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投资基金份额暨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00万元认购广州创钰铭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曾
用名“佛山创钰铭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劣后级份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转让投资基金份额暨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
19-112)、《关于转让投资基金份额暨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20
)。
鉴于产业基金投资的项目未能完全退出,为保证产业基金的正常运作和项目的顺利退出,
实现最优的基金收益和合伙人权益,经产业基金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将产业基金存续期限延
长3年,即延长至2028年12月23日。
──────┬──────────────────────────────────
2026-03-27│其他事项
──────┴──────────────────────────────────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子公司广州市莱帝亚照明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帝亚”)2025年度分红款。莱帝亚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8.77%的股权。上述利润分配将增加公司2026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
,但不增加公司2026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因此,不会影响2026年度公司整体经营业绩。
──────┬──────────────────────────────────
2026-03-03│其他事项
──────┴──────────────────────────────────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李国平先生分别于2026年1月15日、2026年1月26日与马卓女士签署了《股份转让
协议》和《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35500000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01%,以人民币5.93元/股的价格转让给马卓女士,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21
0515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二、本次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股份
已于2026年3月2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数量35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股份
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李国平先生持有公司283426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
,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马卓女士持有公司35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成为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2026-02-27│其他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
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杨永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杨永发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杨永
发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杨永发先生,男,197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6年1月至今一直在公司工作,历任LAMP生产厂长、国内业务部分中心经理,采购部经
理、常务副总经理、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广州分公司总经理。
杨永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7%。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永发
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
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
2026-02-27│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未增加或变更议案。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情况
1、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30
4、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上午9:15-9:25,9:
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1号鸿利智汇会议室
──────┬──────────────────────────────────
2026-02-02│其他事项
──────┴──────────────────────────────────
根据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范丛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范丛明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议案尚需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范丛明先生,男,197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
任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深圳市华讯方舟太赫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安
泽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务。现任深圳具卓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人工智能产
业协会执行会长、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范丛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2026-02-02│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2月2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27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2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2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02月12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
能亲自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
2026-01-27│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上述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利智汇”或“公司”)分别收到李国平先生与
马卓女士的《告知函》,双方于2026年1月15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
),李国平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35500000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5.01%,以人民币5.93元/股的价格转让给马卓女士,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210515
000.00元。马卓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投资价值认可,受让公司5.01%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二、协议转让的进展情况
2026年1月26日,李国平先生与马卓女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
“《补充协议》”)。经交易双方协商,对《原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转让支付安排进行调整
,其他仍按照《原协议》约定执行。
──────┬──────────────────────────────────
2026-01-27│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自愿性业绩预告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与公司提供年
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
2026-01-15│重要合同
──────┴──────────────────────────────────
1、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利智汇”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
国平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55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5.01%转让给马卓女士。
2、本次协议转让前,李国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38426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2%;本次
协议转让后,李国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3426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不再是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
4、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的受让方承诺在协议转让完成后十二个月内不减持本次交易所
受让的公司股份。
5、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6、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上述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概述
1、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李国平先生与马卓女士的《告知函》,双方于2026年1月15日签订《
股份转让协议》,李国平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355000
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01%,以人民币5.93元/股的价格转让给马卓女士,转让价款共计
人民币210515000.00元。马卓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投资价值认可,受让公司5.01%
股份。
本次协议转让前,马卓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协议转让后,马卓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5
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协议转让前,李国平先生
持有公司股份638426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2%;本次协议转让后,李国平先生持有公司股
份283426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背景和目的
本次协议转让是李国平先生出于个人资金需求考虑。马卓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
投资价值认可,同意受让上述股份。
3、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履行的审批或者其他程序及其进展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协议转让双方情况
1、转让方基本情况
李国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6222919731214****;住所:广
州市天河区****。
2、受让方基本情况
马卓,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44010619731103****;住所:广州
市天河区****。
履约能力:本次协议转让马卓女士需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截至本公
告披露之日,马卓女士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关联关系
转让方与受让方不存在法律、法规及深交所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也不存在控制关系、投
资关系、重大影响以及其他任何利益或利害关系等,亦不存在以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任
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对方股份或权益的情况,不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等。
──────┬──────────────────────────────────
2026-01-14│对外投资
──────┴──────────────────────────────────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加快开拓全球市场,响应客户需求,提升海外运营能力,经反复考察研究论证,鸿利智
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鸿利(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鸿利香港”)共同出资不超过人民币3750万元在泰国设立鸿利智汇(泰国)有限公司(
暂定名,以下简称“泰国公司”)。
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全资子公司共同
在泰国设立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鸿利香港增资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并与鸿利香港共
同出资不超过人民币3750万元设立泰国公司。
为保障本次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合法授权人员办理上述
鸿利香港增资和设立泰国公司等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
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
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尚须完成发改、商务、外汇等主管部门对
境外投资事项的备案或审批,及中国香港和泰国相关政府部门的登记或审批。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向鸿利香港增资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1、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具体金额以届时人民币兑美元币种的实际
汇率为准)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对鸿利香港进行增资。本次增资专项用于鸿利香港对泰国公司
的出资,以支持泰国公司进行投资建设及后续生产运营。
2、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鸿利(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HONGLITRONIC(HK)INVESTMENTCO.,LIMITED
(3)成立时间:2015年6月1日
(4)公司地址:UnitsA&B,15/F,NeichTower,128GloucesterRoad,Wanchai
(5)注册证书编号:2244923
(6)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7)主营业务:投资、贸易。
(8)经查询,鸿利香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截至2024年12月31日,鸿利香港无实质性日常经营业务。
(二)共同出资不超过人民币3750万元投资设立泰国公司
1、公司中文名称:鸿利智汇(泰国)有限公司(暂定名)
2、经营范围:照明器具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
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零部件研发;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
零售;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认证咨询;光电子器
件销售;模具销售;货物进出口。
3、股权架构及出资安排:公司及鸿利香港共同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750万元设立泰
国公司。其中,鸿利香港出资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持股80%;公司出资不超过人民币750万
元,持股20%。
为确保符合泰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泰国设立公司时,将指定两名泰国籍自然人作为公
司发起人。每位发起人各持有1股泰国公司股份,公司及鸿利香港作为初始股东持有剩余股份
。两名自然人发起人在泰国公司成立当日将其持有的股份全部转让给公司和/或鸿利香港,确
保公司实现对泰国公司100%控股。
4、本次对外投资的具体路径尚在规划之中,泰国公司尚未设立,泰国公司的注册登记信
息最终以当地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在泰国投资新设公司须履行国内境外投资备案或审批手续以
及泰国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程序。
──────┬──────────────────────────────────
2026-01-09│其他事项
──────┴──────────────────────────────────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
2025)粤0311执保19296号]《民事裁定书》和《保全结果通知书》,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鸿
利显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利显示”)部分银行账户,以及深圳市斯迈得半导体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斯迈得”)部分股权被冻结。
──────┬──────────────────────────────────
2025-12-30│其他事项
──────┴──────────────────────────────────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子公司广东良友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良友科技”)、深圳市斯迈得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斯迈得”)、广
州市佛达信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达信号”)、江西鸿利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西鸿利”)现金分红款合计人民币7050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一、收到良友科技现金分红款2120万元
良友科技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根据其公司
章程并经股东决定,以2025年10月31日未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数人民币36671.64万元为基数,
向公司现金分红2120万元。
二、收到深圳斯迈得现金分红款2040万元
深圳斯迈得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根据其公
司章程并经股东决定,以2025年11月30日未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数人民币12857.94万元为基数
,向公司现金分红2040万元。
三、收到佛达信号现金分红款1740万元
佛达信号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根据其公司
章程并经股东决定,以2025年11月30日未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数人民币24221.60万元为基数,
向公司现金分红1740万元。
四、收到江西鸿利现金分红款1150万元
江西鸿利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根据其公司
章程并经股东决定,以2025年11月30日未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数人民币18134.62万元为基数,
向公司现金分红115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上述全部分红款。上述利润分配将增加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报
表净利润,但不增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因此,不会影响2025年度公司整体经营业
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12-30│其他事项
──────┴──────────────────────────────────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2日、2025年5月20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四川华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近日,公司收到四川华信出具的《关于变更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
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四川华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原委派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寿福、凡波、
张继中,质量控制复核人为赵勇军。根据《业务质量管理制度》等质量控制制度,四川华信对
委派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调整:张继中不再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
为何寿福、凡波,质量控制复核人为赵勇军。
二、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涉及的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
2025-11-14│其他事项
──────┴──────────────────────────────────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以下简称“《增持公告》
”),控股股东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金舵”)计划自《增持公告》披
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
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四川金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鸿利智汇
股份3770000股,约占鸿利智汇总股本0.53%,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606万元(不含手续费)
。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四川金舵发出的《关于增持鸿利智汇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持有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本次增持前,四川金舵持有公司212954666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30.08%。
3、四川金舵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在本次公告前的6个月内未减持公
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
同,四川金舵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拟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
000万元。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拟增持的股份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四川金舵将
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
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增持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若在增持计划实施期
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或有关原因无法实施的情形,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或原因解除后顺延
实施。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增持专项贷款)。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
8、增持主体承诺:四川金舵承诺在增持期间、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并在本次增
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完成结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金舵累计增持股份金额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最低增持金额。增持
计划实施期间,四川金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鸿利智汇股份
3770000股,约占鸿利智汇总股本0.53%,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606万元(不含手续费)。
──────┬──────────────────────────────────
2025-10-28│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2025年9月30日的各类存货、应收款项、
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
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是否减值,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
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需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
。
──────┬──────────────────────────────────
2025-10-24│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未增加或变更议案。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24日(星期五)下午2:30
4、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上午9:15-9:25,9
: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0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1号鸿利智汇会议室
──────┬──────────────────────────────────
2025-10-21│其他事项
──────┴──────────────────────────────────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速易网络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易网络”),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和注销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5)。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速易
网络已完成注销登记手续。
本次注销后,速易网络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
利水平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5-09-30│企业借贷
──────┴──────────────────────────────────
一、关联借款情况概述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5日、2021年9月13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
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广东省金材科技有限公司(
原名:“东莞市金材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材科技”)80%股权及债权。金材科技作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期间,公司陆续向其提供资金作为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截至2021年8月金材
科技向公司借款余额为19691.39万元。2021年9月,公司与金材科技签署了《还款协议》,约
定上述欠款由金材科技在六年内分期偿还,即于2027年9月30日还清。具体还款方式为:每年
按约定比例偿还部分本金,同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并支付当年利息。
2021年9月以来,金材科技共向公司归还欠款本金为11082.37万元,归还利息1119.91万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金材科技尚需归还的欠款本金为8045.88万元。
2024年12月,基于公司战略规划,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金材
科技20%股权,本次转让完成后,鸿利智汇不再持有金材科技的任何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
股权的进展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公告》等公告。
基于金材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游国娥女士为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廖梓成母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金材科技向公司偿还欠款事项构成关联
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省金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连环路38号2栋
4、成立日期:2013年1月14日
5、法定代表人:廖建文
6、注册资本:898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橡胶制品制造
;橡胶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游国娥持有76%股权,宁建华持有20%股权,张明武持有4%股权
三、关联借款逾期的情况
金材科技主营业务为金属结构件产品研发、生产加工,主要生产工艺包括粉末冶金成型(
MIM)、加工中心(CNC)、真空镀膜(PVD)。在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多重因素影响下,近
几年金材科技整体生产经营较为低迷,一直处于亏损状态。金材科技目前处于聚焦精密制造升
级的关键转型期,通过聚焦高附加值产品研发、优化业务结构,经营情况正逐步改善。因现阶
段对流动资金需求较大,导致其未能按约定进行还款。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材科技剩余未还本金为8045.88万元,应付利息为258.42万元,本
期应归还本金2633.20万元,截至目前本期应还款项尚未归还,已逾期。
──────┬──────────────────────────────────
2025-09-30│其他事项
──────┴──────────────────────────────────
第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要机构的
组成人员,其行为活动直接影响到公司、股东以及他人的利益,及社会经济秩序。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下称“规范运作指引”)、证券交易
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并严格履行其作出的各项承诺。
第三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在公司的职权牟取个人利益,不得因其作为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身份从第三方获取不当利益。
第四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不得挪用公司资金和侵占公
司财产。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区分公务支出和个人支出,不得利用公司为其支付应当由其
个人负担的费用。
第五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牟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者类似的业务。第六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
责地履行职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必要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
力履行职责。
──────┬──────────────────────────────────
2025-09-30│其他事项
──────┴──────────────────────────────────
根据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的决议,公司将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
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24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
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1)现场投票
: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
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