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220 金运激光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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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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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742.00│ ---│ ---│ 742.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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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 460.00│ ---│ ---│ 47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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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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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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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功率金属射频激│ 2819.36万│ ---│ 2882.12万│ 102.23│ 8.80万│ 2012-10-15│
│励二氧化碳激光器产│ │ │ │ │ │ │
│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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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工业生产厂房 │ ---│ ---│ 4788.94万│ 99.7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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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展示技术与服务 │ ---│ 200.00│ 962.53万│ 100.00│ -25.3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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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功率激光设备异│ 5291.60万│ ---│ 5334.39万│ 100.81│ -10.13万│ 2012-06-15│
│地技改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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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2563.10万│ ---│ 2563.96万│ 100.03│ ---│ 201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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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996.81万│ ---│ 2022.31万│ 101.28│ ---│ 201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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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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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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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梁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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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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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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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关联交易事项 │
│ │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与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梁伟先生于2021年6月1│
│ │5日在武汉签署《借款合同》;于2022年4月25日在武汉签署《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
│ │在原《借款合同》基础上修改延长借款与还款期限等条款;于2024年7月1日在武汉签署《借│
│ │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二)》,在原《补充协议》基础上修改延长借款与还款期限条款。│
│ │ 2、关联关系说明 │
│ │ 梁伟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其向公司提供借款事项构│
│ │成关联交易。 │
│ │ 3、审议情况 │
│ │ 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 │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梁萍、肖璇回避表决。│
│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同意意见。 │
│ │ 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 │
│ │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梁伟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国籍:中国;身份证号:4201021967********;住所:武汉│
│ │市江岸区;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3号。非失信被执行人。 │
│ │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
│ │ 1、梁伟先生向公司提供借款,期限至2027年6月14日,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 │整。 │
│ │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
│ │ 《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二)》(甲方为公司,乙方为梁伟)主要内容为: │
│ │ 1、修改原《补充协议》第一条借款期限,修改后该条款为:借款期限自2021年6月15日│
│ │起至2027年6月14日止。 │
│ │ 2、修改原《补充协议》第二条还款时间,修改后该条款为:甲方于2027年6月14日前向│
│ │乙方支付所有借款本金及利息。 │
│ │ 3、原《补充协议》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
│ │ 4、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甲方依上市公司法定程序审议后生效。本协 │
│ │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甲方上市公司董事会各执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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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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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梁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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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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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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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特别提示 │
│ │ 1、公司在接受湖北证监局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遗漏,需补充完备 │
│ │。因该事项补充确认被所审股东大会否决,现再次提交审议。除审议情况外,关联交易事项│
│ │相关内容不变(同公告编号2023-017的披露内容)。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关联交易事项 │
│ │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孙公司玩偶一号(武汉)科技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玩偶一号")与北京广顺惠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顺惠佳")于│
│ │2020年9月25日签署了《加盟玩偶一号属下IP小站无人零售经营协议》,广顺惠佳加盟到玩 │
│ │偶一号的经营运维体系,将其220台智能无人零售设备交于玩偶一号统一用IP小站品牌进行 │
│ │运营。 │
│ │ 2、关联关系说明 │
│ │ 鉴于广顺惠佳与公司2019年12月15日签订《设备采购协议》事项为关联交易(详见2021│
│ │-014号公告),交易款项由实际控制人梁伟先生承担;玩偶一号自2020年9月4日被收购后成│
│ │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广顺惠佳加盟玩偶一号的业务属于关联交易│
│ │,关联人为梁伟。 │
│ │ 3、审议情况 │
│ │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 │,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同意将│
│ │《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梁萍、肖璇回避表决。│
│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同意意见。 │
│ │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
│ │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 │
│ │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梁伟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国籍:中国;身份证号:4201021967********;住所:武汉│
│ │市江岸区;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3号。非失信被执行人。 │
│ │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
│ │ 广顺惠佳将其220台智能无人零售设备交于玩偶一号统一用IP小站品牌进行运营。 │
│ │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
│ │ 《加盟玩偶一号属下IP小站无人零售经营协议》(甲方为玩偶一号,乙方为广顺惠佳)│
│ │的主要内容为: │
│ │ 1、乙方将220台智能无人零售终端交于甲方统一用IP小站品牌进行经营,期限为2020年│
│ │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共计叁年。 │
│ │ 2、甲方负责提供经营点位并代垫场地租金,每半年与乙方进行结算。 │
│ │ 3、甲方运营220台设备获得的销售额,按约定比例由甲方留存代运营费和商品成本费,│
│ │剩余为乙方经营毛利,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
│ │ 甲乙双方根据分成比例每半年结算一次。 │
│ │ 4、甲方根据运营需求统一对乙方所提供的设备进行软件升级和纳入系统管理,不再另 │
│ │外收取服务费用。 │
│ │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原则,交易价格系参照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
│ │,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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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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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梁伟、梁浩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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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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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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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关联交易事项 │
│ │ 为满足业务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向公司的控股孙公司玩偶一号(武汉│
│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玩偶一号”)提供借款:玩偶一号分别与梁伟先生、梁浩东先│
│ │生于2024年4月25日在武汉签署《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在原《借款协议》(2019年1│
│ │月1日签署)、《借款协议·续》(2020年6月30日签署)基础上修改延长借款与还款期限等│
│ │条款。梁伟、梁浩东将向玩偶一号提供的人民币85.7万元、人民币440万元的借款延期至202│
│ │6年6月30日,自《补充协议》经公司法定程序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期间的借 │
│ │款利息按照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
│ │ 2、关联关系说明 │
│ │ 梁伟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梁浩东先生为梁伟先生之子,均为公司关联自│
│ │然人,其向公司控股孙公司玩偶一号提供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3、审议情况 │
│ │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梁萍│
│ │、肖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同意意见。│
│ │ 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 │
│ │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1、梁伟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国籍:中国;身份证号:4201021967********;住所: │
│ │武汉市江岸区;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3号。非失信被执行人。 │
│ │ 2、梁浩东先生:梁伟先生之子,国籍:中国;身份证号:4201021993********;住所 │
│ │:武汉市江岸区;非失信被执行人。 │
│ │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
│ │ 1、梁伟先生向玩偶一号提供借款,期限至2026年6月30日,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7│
│ │万元。 │
│ │ 2、梁浩东先生向玩偶一号提供借款,期限至2026年6月30日,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4│
│ │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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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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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伟 1607.60万 10.63 29.66 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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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607.60万 1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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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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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2-14 │质押股数(万股)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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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5.53 │质押占总股本(%) │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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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梁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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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谢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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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2-13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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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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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2月13日梁伟质押了300.0万股给谢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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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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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1-30 │质押股数(万股)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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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0.92 │质押占总股本(%) │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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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梁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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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彭正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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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1-20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3年01月20日梁伟质押了50.0万股给彭正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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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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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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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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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2023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同意聘
任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
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大华国际来函,主要内容为:因发展需要,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9月2日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名称变更为“政旦志远(
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于2024年9月9日获深圳市财政局批准名称变更备
案申请,换发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自2024年9月10日起事务所正式启用上述新名称。本次
变更除名称变更外,其他工商登记事项不变。
因此,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名称变更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仅为名称变更,不涉及主体资格变更,不属于更换或重新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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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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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即日起启用新
的电子邮箱,同时变更董事会秘书邮箱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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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1│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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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与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梁伟先生于2021年6月15
日在武汉签署《借款合同》;于2022年4月25日在武汉签署《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在
原《借款合同》基础上修改延长借款与还款期限等条款;于2024年7月1日在武汉签署《借款合
同》之《补充协议(二)》,在原《补充协议》基础上修改延长借款与还款期限条款。
2、关联关系说明
梁伟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其向公司提供借款事项构成
关联交易。
3、审议情况
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梁萍、肖璇回避表决。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同意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
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梁伟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国籍:中国;身份证号:4201021967********;住所:武汉市
江岸区;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3号。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1、梁伟先生向公司提供借款,期限至2027年6月14日,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整
。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二)》(甲方为公司,乙方为梁伟)主要内容为:
1、修改原《补充协议》第一条借款期限,修改后该条款为:借款期限自2021年6月15日起
至2027年6月14日止。
2、修改原《补充协议》第二条还款时间,修改后该条款为:甲方于2027年6月14日前向乙
方支付所有借款本金及利息。
3、原《补充协议》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4、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甲方依上市公司法定程序审议后生效。本协议
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甲方上市公司董事会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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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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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管理公司及产业基金基本情况
2014年,经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专业投资机
构共同设立了湖北高投金运激光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及武汉
高投金运激光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投基金”),具体内容详见
《关于对外投资合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5)。至目前,公
司在基金管理公司、高投基金分别占比40%、48.76%。
二、基金管理公司及产业基金延期情况
基金管理公司的存续期将于2024年6月12日到期,高投基金合伙期限将于2024年9月22日届
满。现因部分已投资项目未退出,为满足基金管理公司及高投基金存续期间合规性要求并保障
清算工作的推进,实现最优的基金收益和合伙人权益,基金管理公司提议分别延长基金管理公
司、高投基金的存续期至2026年6月12日和2025年9月22日。除延期事项外,其他保持不变。
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
同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及投资基金延长存续期的议案》,同意上述延期。
三、对公司的影响
基金管理公司及高投基金存续期延长事项符合投资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未改变公司原有
权益,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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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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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新一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
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
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黄海霞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简历附后)。
黄海霞女士将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
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黄海霞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7年出生,大学学历。2010年至今任职武
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于2018年5月4日起任公司职工监事。黄海霞女士未持有公司
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
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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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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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在接受湖北证监局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遗漏,需补充完备。
因该事项补充确认被所审股东大会否决,现再次提交审议。除审议情况外,关联交易事项相关
内容不变(同公告编号2023-017的披露内容)。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孙公司玩偶一号(武汉)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玩偶一号”)与北京广顺惠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顺惠佳”)
于2020年9月25日签署了《加盟玩偶一号属下IP小站无人零售经营协议》,广顺惠佳加盟到玩
偶一号的经营运维体系,将其220台智能无人零售设备交于玩偶一号统一用IP小站品牌进行运
营。
2、关联关系说明
鉴于广顺惠佳与公司2019年12月15日签订《设备采购协议》事项为关联交易(详见2021-0
14号公告),交易款项由实际控制人梁伟先生承担;玩偶一号自2020年9月4日被收购后成为公
司控股孙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广顺惠佳加盟玩偶一号的业务属于关联交易,关联
人为梁伟。
3、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同意将《补
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梁萍、肖璇回避表决。公司独
立董事已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同意意见。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
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梁伟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国籍:中国;身份证号:4201021967********;住所:武汉市
江岸区;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3号。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广顺惠佳将其220台智能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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