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224 正海磁材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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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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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海磁材北美有限公│ ---│ ---│ 100.00│ ---│ -0.74│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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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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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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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10.08亿│ 3.82亿│ 4.25亿│ 42.22│-2049.74万│ 2022-11-01│
│高性能稀土永磁体研│ │ │ │ │ │ │
│发生产基地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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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87亿│ 30.83万│ 3.88亿│ 100.08│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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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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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海集团 1.03亿 12.57 24.61 202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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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03亿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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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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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2-09-23 │质押股数(万股) │1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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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5.31 │质押占总股本(%) │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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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正海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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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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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2-09-22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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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3-10-26 │解押股数(万股) │1900.00 │
├────────┼──────────────┴────────┴──────────────┤
│质押说明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正海集│
│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通知,获悉集团公司将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办理│
│ │了质押 │
├────────┼──────────────────────────────────────┤
│解押说明 │2023年10月26日控股股东正海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9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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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2-07-22 │质押股数(万股) │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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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5.59 │质押占总股本(%) │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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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正海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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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2-07-21 │质押截止日 │2023-0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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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3-08-29 │解押股数(万股) │2000.00 │
├────────┼──────────────┴────────┴──────────────┤
│质押说明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正海集│
│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通知,获悉集团公司将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办理│
│ │了质押。 │
├────────┼──────────────────────────────────────┤
│解押说明 │2023年08月29日控股股东正海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0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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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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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烟台正海磁│南通正海磁│ 3.43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性材料股份│材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烟台正海磁│公司及合并│ 1.74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性材料股份│报表范围内│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子公司 │ │ │ │ │ │ │ │
├─────┼─────┼─────┼────┼─────┼─────┼────┼───┼───┤
│烟台正海磁│南通正海磁│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性材料股份│材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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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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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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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收益,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申请19亿元自有资金额度用于购买理
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
事宜,授权期限自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总额度为不超过190000万元。
3、投资品种和期限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
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
产品,理财产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
计划及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产品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审批程序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五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此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总投资额度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在公司董事会
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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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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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五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
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华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
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兴华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中兴华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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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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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五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效率,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
职责分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发展
情况,拟对公司组织结构进行调整如下:
1、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
大投资融资方案、可持续发展和ESG事项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设立生产调度中心,负责调度组织管理、生产指挥管理、生产控制管理和生产协调管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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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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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五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
度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授信敞口额度为准)。申请授信有
效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
内,授信敞口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申请人民币贷款、外币贷款、承兑汇票、票据贴
现、票据池、共享票据池、共享资产池、信用证、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衍生品业务等综合
授信业务及办理上述业务时将采用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抵押等多种担保方式进
行的担保。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经营过程中资金实际收支情况及经营需要可以共享上述
授信及担保额度,当自有担保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其它成员单位的担保额度。
上述拟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使用金额及担保金额,实际使用金额及担
保金额应在上述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实际发生的金额及担保金额为准
。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及担保方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人签署上述综合
授信项下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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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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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五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47505171.6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1984350.22元,根据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41984350.22元为基数,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金14198435.03元,年初结存未分配利润为1295575111.40元,减除本年度已分配的利润
164043311.2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59317715.39元,资本公
积余额为1306704370.71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
数(扣除回购账户中股份),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本次不进
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发股票股利。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
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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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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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五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
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
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的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
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1月22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
购股份数量为328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4%,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9.90元/股,最低成
交价为9.5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23128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
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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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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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
资者信心,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未来的
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
,尚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的相关规定: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仍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18.06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视回购
实施期间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
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回购股份的种
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2、股份回购的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
尚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当前总股本的比例: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
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
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553709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8%。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下限
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276854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4%。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
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差额金额不足以回购1手公司股份)
,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依法作出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
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集合竞价;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
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公司将及时披露
是否顺延实施。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按照回购价格上限18.06元/股和回购金额上限10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5537098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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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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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收到公司董事长
王庆凯先生《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王庆凯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
容如下:
一、提议人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王庆凯先生
2、提议时间:2023年12月14日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王庆凯先生享有提案权。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
资者信心,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王庆凯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
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
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王庆凯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王庆凯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将按
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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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0│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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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正海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通知,获悉集团公司将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
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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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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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正海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通知,获悉集团公司将所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可转债”)办理了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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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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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正海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通知,获悉集团公司将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
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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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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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股东方股权关系整合,加强股权管理,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江华正海五矿新材料有限公司对其企业名称进行了变更,并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取得了江华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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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5│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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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正海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通知,获悉集团公司将所持公司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办理了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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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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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54号),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4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00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于2022年12月1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正海转债”,债券代码“
123169”。
公司控股股东正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烟台正海电子
网板股份有限公司、王庆凯先生通过配售认购“正海转债”共计636578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
的45.47%。
公司于近日收到集团公司通知,获悉集团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7月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正海转债”200000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4.29%。减持完成后
,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正海转债”2406866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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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8│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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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正海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通知,获悉集团公司将所持公司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办理了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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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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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主业、持续扩建
产能,克服原材料价格波动、行业竞争加剧等影响,凭借技术领先优势和综合竞争力,积极提
高市场占有率,实现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销量、收入及净利润的同比增长;
2、公司预计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7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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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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