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225 *ST金泰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05-23│ 28.00│ 4.4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7-13│ 2.91│ 5489.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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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 32300.00│ ---│ 34.00│ ---│ 594.29│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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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汽车涂料研发生产基│ 3.06亿│ 0.00│ 3.14亿│ 102.71│ 8107.80万│ ---│
│地建设工程项目 │ │ │ │ │ │ │
├─────────┼──────┼─────┼─────┼─────┼─────┼──────┤
│投资设立艾仕得金力│ 3006.00万│ 2001.99万│ 3006.00万│ 100.00│ 16.67万│ ---│
│泰合资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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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2700.00万│ 0.00│ 2700.00万│ 100.00│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8915.48万│ 515.48万│ 8915.48万│ 100.00│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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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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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9 │交易金额(元)│3.28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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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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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4%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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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日照益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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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因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了无法 │
│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3.1第(三)项的规│
│ │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7月3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 │ 2、公司拟以人民币32776.00万元的交易价格将所持参股公司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 │
│ │公司34%股权转让给日照益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 │
│ │怡钛积科技股权,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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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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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力泰│上海金力泰│ 1000.00万│人民币 │2025-10-29│2026-06-28│质押 │否 │否 │
│化工股份有│化工销售有│ │ │ │ │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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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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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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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相关规定,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下简称“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
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股票能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
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事宜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在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正常交易,证
券简称仍为“*ST金泰”,证券代码仍为“300225”,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
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无法表
示意见审计报告,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3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
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一)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永信瑞和(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信瑞和事务所”)对公
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7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10.3.1条第一款规
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的
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第10.3.11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
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同时说明是否将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
拟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申请。”根据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不存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1条第一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任
一情形,亦不存在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
示的条件。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永信瑞和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
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出具了专项审核
报告。
根据上述报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公司内部
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部控制能有效运行。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10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上市公司认为其出现的第
9.4条规定的相应情形已消除的,应当及时公告,同时说明是否将向本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
示。公司拟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在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申请。……
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部控制能有效运行,向本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披
露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对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逐项自查,公司不存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中规定的需要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因此,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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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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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
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资产和经营状况,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各类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存货、预付款项、其他应
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
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6年一季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
测试后,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4778767.26元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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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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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
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资产和经营状况,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存货、预付款项、其他应
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
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
后,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14509176.81元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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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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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
会第七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
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提请董事会及股东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内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充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
险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
本次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上述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得
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等为投资标的理财或信托产品。
4、投资期限
自获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6、决策程序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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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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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
会第七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6年经营计划安排,为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含控股
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
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
并在该额度范围内,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求,为上述融资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
。授信的抵押、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机器设备的抵押,知识产权、货币资金的质押
等。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为便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提请董事会及股东会授权董事长代表
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贷款、资产抵押、担保等相关手续,并审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
述授信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年度内银行授信额度超过上述范围
的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执行。本次审议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事项的有效期自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
循环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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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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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
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
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综
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因此,审计委
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一)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9508731.23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
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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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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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第七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津贴)的议
案》,基于审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与核心竞争力,保障公司战略目标实现及长期健康发展,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
定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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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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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七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
临时)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马安乐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马安乐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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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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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26日、2025年12月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临时)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
业执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
1、名称: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789714J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上海市奉贤区楚工路139号
5、法定代表人:郝大庆
6、注册资本:人民币47542.9600万元整
7、成立日期:1993年12月30日
8、经营范围:制造、加工高性能涂料产品、溶剂、添加剂,销售自产产品,在国内外提
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从事相关化工材料和涂料产品的进出口贸易(成品油等特殊化
学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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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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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26日(星期四)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9:15-9:2
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9:15-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郝大庆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化学工业区楚工路13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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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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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股东会授权情况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第五十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并在该额度范围内,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求,为上述融资办理相关
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授信的抵押、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机器设备的抵押,知
识产权、货币资金的质押等。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综合授
信额度及授权事项的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
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2日、2025年7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八届
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5)。
二、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2025年3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继续向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3),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上海分行”)签
署《额度授信合同》(编号:EDJLT2025),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的方式向兴业银行上海分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整,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2025年3月5日起至2026年1月25日止。
公司与兴业银行上海分行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DYZGE2025)、《最高额抵押合
同》(编号:DYZGE20251),以公司坐落于上海市奉贤区的两处自有厂房为上述《额度授信合
同》在授信期限内提供抵押担保,抵押资产情况如下:
鉴于上述《额度授信合同》期限已届满,为了能够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及业务发
展需要,公司决定将上述自有房地产(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沿钱公路2888号、上海市奉贤区楚
工路139号)继续抵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上海陆
家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1.8亿元整,并于近日与兴业银行上海陆家嘴支行签署了《
额度授信合同》(编号:EDJLT2026)、《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DYZGE2026)、《最高额
抵押合同》(编号:DYZGE20261),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2026年2月10日起至2027年2月2日止
。
本次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确保公司生产经
营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有关
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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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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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26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9:15-9:25、9:
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9:15-15:00的任
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投票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
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1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化学工业区楚工路13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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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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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七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
全资子公司上海金力泰化工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泰销售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
业务发展需要,金力泰销售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支行(以下简称“
工商银行上海奉贤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的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拟为金力泰
销售公司在工商银行上海奉贤支行的借款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
额度为不超过1,000万元的1.2倍即1,200万元,担保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
日起三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
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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