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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泰(30022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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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225 *ST金泰 更新日期:2026-01-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05-23│ 28.00│ 4.4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7-13│ 2.91│ 5489.80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 32300.00│ ---│ 34.00│ ---│ 594.29│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汽车涂料研发生产基│ 3.06亿│ 0.00│ 3.14亿│ 102.71│ 8107.80万│ ---│ │地建设工程项目 │ │ │ │ │ │ │ ├─────────┼──────┼─────┼─────┼─────┼─────┼──────┤ │投资设立艾仕得金力│ 3006.00万│ 2001.99万│ 3006.00万│ 100.00│ 16.67万│ ---│ │泰合资公司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2700.00万│ 0.00│ 2700.00万│ 100.00│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8915.48万│ 515.48万│ 8915.48万│ 100.00│ ---│ ---│ │)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12-19 │交易金额(元)│3.28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4%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 │买方 │日照益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1、因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了无法 │ │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3.1第(三)项的规│ │ │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7月3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 │ 2、公司拟以人民币32776.00万元的交易价格将所持参股公司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 │ │ │公司34%股权转让给日照益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 │ │ │怡钛积科技股权,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上海金力泰│上海金力泰│ 1000.00万│人民币 │2024-09-11│2025-09-09│质押 │否 │否 │ │化工股份有│化工销售有│ │ │ │ │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1-13│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30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9:15-9:25、9: 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9:15-15:00的任 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投票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 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2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化学工业区楚工路13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 2025-12-24│其他事项 ──────┴──────────────────────────────────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临时)会 议审议决定,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5-125)、《关于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1)。 基于审慎性原则,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与北京政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进 行了友好协商,公司将不聘任其为公司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决 定取消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目前公司 正在与多家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接洽,将尽快确定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以 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取消股东大会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除取消上述议案外,公司《关于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 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1)中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会 议时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登记方法等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补充后的召开2025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9:25、9 :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15:00的任 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投票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 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化学工业区楚工路13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 2025-12-19│重要合同 ──────┴────────────────────────────────── 特别提示: 1、因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了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3.1第(三)项的规 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7月3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拟以人民币32776.00万元的交易价格将所持参股公司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34%股权转让给日照益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怡钛 积科技股权,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本次转让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4%股权的交易,不代表目前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 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已经消除。本次转让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4%股权所涉及 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事项能否消除,将以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 告及专项说明为准。相关风险提示详见本公告“八、相关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 让参股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拟以人民币32776.00万元的交易价格将所持参股公司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怡钛积科技”、“目标公司”)34%股权转让给日照益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益田投资”)。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怡钛积科技股权,本次交易不 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日照益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21MA7KDMM68M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2年3月9日 出资额:33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中益仁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日照市五莲县市北经济开发区白鹭湾内B区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 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本次交易对方益田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 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4、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益田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益田投资主要财务数据:最近一年,益田投资未开展投资或业务经营活动,因此其最 近一年的相关财务数据为零。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宝文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52102136A 注册资本:4577.6877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彩田路7018号新浩壹都B101-K6 成立日期:2010年3月12日 经营范围:电子、通讯产品及其零配件、胶粘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塑胶制品、橡胶 制品、光学材料、汽车零部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电设备、金属制品、太阳能光伏 系统组件等及相关材料的研发、销售及技术推广、咨询、服务;批发零售:其他化工产品(不 含危险化学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 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高新材料的加工、生产。 2、本次交易前后怡钛积科技的股权结构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怡钛积科技2024年及2025年1-10月相关财务数据已经兰溪开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政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 4、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公司不存在为怡钛积科技提 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情况。 5、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怡钛积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交易的评估情况及定价依据 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百汇方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怡钛积科技的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出具了《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深圳怡钛 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百汇评报字(2025)第A-462号】 (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为:本次评估,评估人员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 对评估对象分别进行了评估,经分析最终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经收益法评估, 怡钛积科技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96400.00万元, 增值额56243.36万元,增值率140.06%。 基于上述《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目标公司全部股东权益评估价值96400.00万元,并遵 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怡钛积科技34%股权的交易 价格为人民币32776.00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日照益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目标公司: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 2025-12-19│其他事项 ──────┴──────────────────────────────────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第六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暨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合计持有公司1.30%股份的股东王会平、杨玲芬、肖雯、潘志民发来 的《关于提请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鉴于独立董事郭海楠先生于2025年12月16日向公司提出辞职,上述提案人提请公司2025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关于选举李金桂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独立董事变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关于收到股东临 时提案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二、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人员调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拟调整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调整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调整前:郭海楠(主任委员)、于绪刚、唐光泽 调整后:李金桂(主任委员)、于绪刚、孙策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调整前:于绪刚(主任委员)、郭海楠、王子炜 调整后:于绪刚(主任委员)、李金桂、王子炜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保持不变。 李金桂先生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任职将在股东大会选举其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后生效;孙策先生在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任职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调整 后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 2025-12-16│其他事项 ──────┴──────────────────────────────────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临时)会 议审议决定,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25)。 2025年12月1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合计持有公司1.30%股份的股东王会平、杨玲芬、肖雯 、潘志民发来的《关于提请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 提案的函》,提请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关于选举李金桂为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暨 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8)。 公司董事会认为:股东王会平、杨玲芬、肖雯、潘志民提出临时提案时,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61927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上述提案人作为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 ,具备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提案人的临时提案提出时间在公司20 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案提交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临 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将上述临时提案提 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 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25)中列明的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增加提案后公司2025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9:25、9 :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15:00的任 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投票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 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化学工业区楚工路13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 2025-12-16│其他事项 ──────┴────────────────────────────────── 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16日,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合计持 有公司1.30%股份的股东王会平、杨玲芬、肖雯、潘志民发来的《关于提请上海金力泰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增加审议《关于选举李金桂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致:上 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鉴于: 1.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披露了《关于召 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独立董事郭海楠先生于2025年12月16日向公司提出辞职。基于上述情况,股东王会平、 杨玲芬、肖雯、潘志民作为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为更加有效地行使股东的监督权 ,推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保障公司持续稳定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在充分考虑公司利益及稳定发展的前提下,现提名李金桂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提请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议案10.00《关于选 举李金桂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请特别注意:该提案为普通决议议案,非累积投票议案。提案人保证所提供持股证明文 件真实性。本次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此函告。” 二、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 提案10.00《关于选举李金桂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次提名李金桂先生为第 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金桂先生,197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 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 高级经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高级经理、实朴检测技术(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苏州常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授薪合伙人、苏州市味知 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庆文财 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庆文网络信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李金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 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 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 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 2025-12-06│其他事项 ──────┴────────────────────────────────── 1、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 为无法表示意见;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类型为否定意见。 2、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政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远会计师 事务所”)。 3、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 4、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原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聘期届满,基于公司 业务发展情况与未来审计工作需要,以及保障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经综合评估 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政远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已就聘期届满且不再续聘事宜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已知悉上述事项且无异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 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政远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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