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231 银信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06-07│ 19.62│ 1.6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4-11-28│ 5.98│ 4449.4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05-28│ 14.99│ 1728.6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05-17│ 9.25│ 5730.93万│
├───────────┼───────────┼───────────┼───────────┤
│配股 │ 2018-03-06│ 5.90│ 5.79亿│
├───────────┼───────────┼───────────┼───────────┤
│可转债 │ 2020-07-15│ 100.00│ 3.8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6-30│ 5.73│ 5397.5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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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步步高 │ 22.66│ ---│ ---│ 12.42│ 0.00│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基于容器技术的金融│ 1.65亿│ 37.02万│ 3270.08万│ 19.76│ 4.79万│ 2023-07-31│
│数据中心整合方案产│ │ │ │ │ │ │
│业化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 │ 1.42亿│ 1.42亿│ 1.42亿│ 100.00│ 0.00│ 2023-07-31│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 │ 8927.25万│ 8927.25万│ 8927.25万│ 100.00│ 0.00│ 2023-07-31│
├─────────┼──────┼─────┼─────┼─────┼─────┼──────┤
│AIOps研发中心建设 │ 1.09亿│ 1030.70万│ 2484.95万│ 22.90│ 23.46万│ 2023-07-31│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9亿│ 0.00│ 1.09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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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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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12 │
├──────┼────────────────────────────────────────┤
│关联方 │詹立雄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需要,公司拟与华章智教(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 │章智教”)、詹立雄先生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
│ │其中公司以货币出资51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1%;华章智教以货币出资340万元, │
│ │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34%;詹立雄以货币出资15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15%。本次 │
│ │投资完成后,合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二)关联关系情况 │
│ │ 詹立雄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的相关规定,詹立雄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审议程序 │
│ │ 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 │
│ │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
│ │门会议审议通过。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 │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设立合资公司关联交易在公司 │
│ │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合作框架协议中的后续收购条款尚需获│
│ │得股东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 │组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詹立雄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的相关规定,詹立雄先生系公司关联自然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詹立雄 1500.00万 3.38 16.29 2026-06-29
─────────────────────────────────────────────────
合计 1500.00万 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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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6-29 │质押股数(万股) │15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6.29 │质押占总股本(%) │3.38 │
├────────┼──────────────┴────────┴──────────────┤
│股东名称 │詹立雄 │
├────────┼──────────────────────────────────────┤
│质押方 │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6-25 │质押截止日 │2026-12-25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6月25日詹立雄质押了1500.0万股给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3-27 │质押股数(万股) │48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21 │质押占总股本(%) │1.08 │
├────────┼──────────────┴────────┴──────────────┤
│股东名称 │詹立雄 │
├────────┼──────────────────────────────────────┤
│质押方 │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3-25 │质押截止日 │2029-03-22 │
├────────┼──────────────┼────────┼──────────────┤
│实际解押日 │2026-06-26 │解押股数(万股) │480.00 │
├────────┼──────────────┴────────┴──────────────┤
│质押说明 │2026年03月25日詹立雄质押了480.0万股给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6月26日詹立雄解除质押48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2-18 │质押股数(万股) │48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21 │质押占总股本(%) │1.08 │
├────────┼──────────────┴────────┴──────────────┤
│股东名称 │詹立雄 │
├────────┼──────────────────────────────────────┤
│质押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3-29 │质押截止日 │2026-03-26 │
├────────┼──────────────┼────────┼──────────────┤
│实际解押日 │2026-03-26 │解押股数(万股) │480.00 │
├────────┼──────────────┴────────┴──────────────┤
│质押说明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
│ │股东、实际控制人詹立雄先生函告,获悉詹立雄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 │
│ │除质押业务 │
├────────┼──────────────────────────────────────┤
│解押说明 │2026年03月26日詹立雄解除质押48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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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信长│北京银信长│ 0.0000│人民币 │--- │2026-09-26│连带责任│否 │否 │
│远科技股份│远数云科技│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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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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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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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披
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
-00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詹立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
蓝宝石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纯达蓝宝石6号”)和国金证券资管-詹立雄-国金资
管鑫进3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国金资管鑫进33号”)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7月22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
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8839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4424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
股份不超过84415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0%)。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詹立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纯达蓝宝石6号和国金
资管鑫进33号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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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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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受理阶段,尚未开庭审理。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本次因诉讼请求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上述诉讼事项涉案金额。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诉讼仅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个人对公司的股
东权益,其配偶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目前上述案件尚
未开庭审理,尚无法判断诉讼结果,公司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动存在不确定性。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詹立雄先生的通知,其配偶郑丹女士作为原告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判令离婚并进行财产分割。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詹立雄先生与郑丹女士本次涉及诉讼系离婚诉讼。
诉讼仅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个人对公司的股东权益,其配偶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
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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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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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信转债”到期兑付数量:1528261张
2.“银信转债”到期兑付金额:180334798元(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3.“银信转债”到期兑付资金发放日:2026年7月15日
4.“银信转债”摘牌日:2026年7月15日
一、“银信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15号)核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
7月15日公开发行了391.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9140.00
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
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
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914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684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8月12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银信转债”,债券代码“123059”。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7月21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年1月21日至2026年7月
14日。
“银信转债”于2026年7月10日开始停止交易,2026年7月14日为最后转股日。
自2026年7月15日起,“银信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二、“银信转债”到期兑付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
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1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
债。
“银信转债”到期合计兑付118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银信转债”到期兑付情况
具体如下:
1、“银信转债”到期兑付数量:1528261张
2、“银信转债”到期兑付总金额:180334798元(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3、“银信转债”到期兑付资金发放日:2026年7月15日
4、“银信转债”摘牌日:2026年7月15日
“银信转债”自2021年1月21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2026年7月14日(最后转股日),累计
共有2385730张可转债已转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25801093股。
本次到期未转股的剩余“银信转债”张数为1528261张,到期兑付总金额为180334798元(
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已于2026年7月15日兑付完毕。
注:2023年第四季度,“银信转债”因回售减少9张,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银信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50)。
三、“银信转债”摘牌情况
“银信转债”摘牌日为2026年7月15日。自2026年7月15日起,“银信转债”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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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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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信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2026年7月14日
2.“银信转债”到期兑付价格:118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3.“银信转债”到期兑付资金发放日:2026年7月15日
4.“银信转债”最后交易日:2026年7月9日
5.“银信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年7月10日
6.“银信转债”最后转股日:2026年7月14日
7.“银信转债”摘牌日:2026年7月15日
8.截至2026年7月14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银信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
“银信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特此提醒“银信转债”持有人注意在转股期内转股。
9.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14日),“银信转债”持
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银信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9.00元/股。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15号)核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
7月15日公开发行了391.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9,140.0
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
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
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9,14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684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8月12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银信转债”,债券代码“123059”。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7月21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年1月21日至2026年7月
14日。
二、“银信转债”到期赎回及兑付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
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1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
债。
三、“银信转债”停止交易相关事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在可转债转股期结束的20个交易日前应当至少发布3次提示性公告,提醒投资者可转
债将在转股期结束前的3个交易日停止交易或者转让的事项。“银信转债”到期日为2026年7月
14日,根据上述规定,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26年7月9日,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为“Z信
转债”。“银信转债”将于2026年7月10日开始停止交易。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
自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14日),“银信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银信转
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9.00元/股。
四、“银信转债”到期日及兑付登记日
“银信转债”到期日及兑付债券登记日为2026年7月14日,到期兑付对象为截至2026年7月
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
体“银信转债”持有人。
五、“银信转债”到期兑付价格及资金发放日
“银信转债”到期兑付价格为118元/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到期兑付资金发放日为
2026年7月15日。
六、“银信转债”兑付方法
“银信转债”到期兑付资金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托管券商
划入“银信转债”相关持有人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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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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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詹立雄先生函告,获悉詹立雄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
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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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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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更改、否决的议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
25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18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62人,代表股份950615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960%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92094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28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1人,代表股份29672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79%。本次会议由董
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静颖女士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会
议由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赵茂律师和张肖瑞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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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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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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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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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
、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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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
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人数不
足三人,前述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
公示。公示期内,1名激励对象不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筛选标准中的
职级要求,除此之外,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年6月1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5年6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年6月2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六)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七)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律师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人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
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550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此外,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
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为: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10611.00万元。
根据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本激励计划相关计算口径,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
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涉及94名激励对象对应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68.7150
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本次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473.2650万股。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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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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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拟以2025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
含税)。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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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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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
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医药制造业。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王红娜,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10年起专职就职
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上市公司、大型中央企业的年报审计及上
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2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2:陈文成,中国注册会计师,业务合伙人。2016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
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中央企业、金融企业、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具有证券服务
从业经验,2016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近三年签署
2家上市公司年报。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天平,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8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
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上市公司、大型中央企业的年报审计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
务。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2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
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
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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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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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
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存货、其他应
收款、合同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减值
测试结果,对相应资产计提相关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2025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1,252.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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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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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詹立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蓝宝石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纯达蓝宝石6号”)和国金证券资管-詹立雄-国金资管鑫进3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以下简称“国金资管鑫进33号”)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009364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22.7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詹立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纯达蓝宝石6号和国金资管鑫进33号计
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7月22日),以集中
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8839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0%
),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4424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4415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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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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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詹立雄先生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其质押的公司股
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的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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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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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不限于货币基金、国债、国债逆回购、结构性存款
、收益凭证等风险较低、收益比较固定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
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
到市场波动影响。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为进一步强化资金的流动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保障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获取较高的资金收益。
2、投资金额:满足日常支付需求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进行
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在额度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货币
基金、国债、国债逆回购、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风险较低、收益比较固定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授
权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益。本次委托
理财事项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出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
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合理规划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财务收益;同时投资标的均为流动性较强、固定收益型的产品,安全性高,有利于保护中
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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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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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需要,公司拟与华章智教(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章
智教”)、詹立雄先生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
司以货币出资51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1%;华章智教以货币出资340万元,占合资公
司注册资本的34%;詹立雄以货币出资15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15%。本次投资完成后
,合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关联关系情况
詹立雄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詹立雄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
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设立合资公司关联交易在公司董
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合作框架协议中的后续收购条款尚需获得股
东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等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詹立雄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詹立雄先生系公司关联自然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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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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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业
绩预告有关事项已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
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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