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232 洲明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06-14│ 18.57│ 3.3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3-12-03│ 6.88│ 247.6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4-12-12│ 8.00│ 240.06万│
├───────────┼───────────┼───────────┼───────────┤
│增发 │ 2015-11-18│ 16.96│ 4.20亿│
├───────────┼───────────┼───────────┼───────────┤
│增发 │ 2016-09-05│ 10.56│ 3.2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2-14│ 7.49│ 1.4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11-08│ 7.59│ 2876.61万│
├───────────┼───────────┼───────────┼───────────┤
│可转债 │ 2018-11-07│ 100.00│ 5.35亿│
├───────────┼───────────┼───────────┼───────────┤
│增发 │ 2021-03-23│ 7.90│ 8.7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0-25│ 6.01│ 1027.2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2-11│ 3.24│ 925.93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广东北斗北斗星体育│ 2800.00│ ---│ 100.00│ ---│ 141.57│ 人民币│
│设备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遂川县城乡建设局合│ 569.40万│ 0.00│ 227.25万│ 39.91│ 4.96万│ 2022-03-01│
│同能源管理项目 │ │ │ │ │ │ │
├─────────┼──────┼─────┼─────┼─────┼─────┼──────┤
│钦州市路灯管理处合│ 757.06万│ 1.80万│ 636.96万│ 84.14│ 65.31万│ 2018-04-01│
│同能源管理项目 │ │ │ │ │ │ │
├─────────┼──────┼─────┼─────┼─────┼─────┼──────┤
│LED显示屏研发中心 │ 7471.00万│ 0.00│ 7365.32万│ 98.59│ 0.00│ 2020-12-31│
│升级项目 │ │ │ │ │ │ │
├─────────┼──────┼─────┼─────┼─────┼─────┼──────┤
│LED小间距显示屏产 │ 1.83亿│ 0.00│ 1.70亿│ 99.51│ 3.06亿│ 2020-12-31│
│能升级项目 │ │ │ │ │ │ │
├─────────┼──────┼─────┼─────┼─────┼─────┼──────┤
│收购股权项目 │ 1.97亿│ 0.00│ 1.97亿│ 100.00│ 0.00│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 │ 8000.00万│ 0.00│ 8000.00万│ 100.00│ 0.00│ ---│
├─────────┼──────┼─────┼─────┼─────┼─────┼──────┤
│大亚湾LED显示屏智 │ 5.78亿│ 132.00万│ 5.69亿│ 100.45│ 3.71亿│ 2023-05-09│
│能化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
│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6600.00万│ 643.41万│ 4703.18万│ 71.26│ 0.00│ 2026-12-31│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 │ 2.40亿│ 0.00│ 2.40亿│ 100.00│ 0.00│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惠州市卓创伟业实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法定代表人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近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深圳市卓迅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法定代表人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近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惠州市卓创伟业实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法定代表人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近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深圳市卓迅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法定代表人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近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蒋海艳 325.00万 1.42 --- 2016-03-21
林洺锋 1400.00万 1.29 5.66 2026-03-09
─────────────────────────────────────────────────
合计 1725.00万 2.71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1-19 │质押股数(万股) │14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20 │质押占总股本(%) │1.29 │
├────────┼──────────────┴────────┴──────────────┤
│股东名称 │林洺锋 │
├────────┼──────────────────────────────────────┤
│质押方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16 │质押截止日 │2027-01-15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16日林洺锋质押了1400.0万股给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6-16 │质押股数(万股) │4.00 │
├────────┼──────────────┼────────┼──────────────┤
│质押占所持股(%) │0.01 │质押占总股本(%) │0.00 │
├────────┼──────────────┴────────┴──────────────┤
│股东名称 │林洺锋 │
├────────┼──────────────────────────────────────┤
│质押方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7-12 │质押截止日 │2026-06-12 │
├────────┼──────────────┼────────┼──────────────┤
│实际解押日 │2026-03-06 │解押股数(万股) │4.00 │
├────────┼──────────────┴────────┴──────────────┤
│质押说明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 │制人林洺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新余勤睿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林洺锋先生所直接│
│ │持有公司的部分质押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部分质押股份办理了延期购回的业务 │
├────────┼──────────────────────────────────────┤
│解押说明 │2026年03月06日林洺锋解除质押4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6-16 │质押股数(万股) │17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6.32 │质押占总股本(%) │1.56 │
├────────┼──────────────┴────────┴──────────────┤
│股东名称 │林洺锋 │
├────────┼──────────────────────────────────────┤
│质押方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6-12 │质押截止日 │2026-06-12 │
├────────┼──────────────┼────────┼──────────────┤
│实际解押日 │2025-08-29 │解押股数(万股) │17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12日林洺锋质押了1700.0万股给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8月29日林洺锋解除质押17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1-20 │质押股数(万股) │40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5.06 │质押占总股本(%) │3.71 │
├────────┼──────────────┴────────┴──────────────┤
│股东名称 │林洺锋 │
├────────┼──────────────────────────────────────┤
│质押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16 │质押截止日 │2026-01-16 │
├────────┼──────────────┼────────┼──────────────┤
│实际解押日 │2026-01-16 │解押股数(万股) │405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16日林洺锋质押了4050.0万股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1月16日林洺锋解除质押265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9-19 │质押股数(万股) │252.00 │
├────────┼──────────────┼────────┼──────────────┤
│质押占所持股(%) │0.94 │质押占总股本(%) │0.23 │
├────────┼──────────────┴────────┴──────────────┤
│股东名称 │林洺锋 │
├────────┼──────────────────────────────────────┤
│质押方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9-13 │质押截止日 │2026-06-12 │
├────────┼──────────────┼────────┼──────────────┤
│实际解押日 │2026-03-06 │解押股数(万股) │252.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13日林洺锋质押了252.0万股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 │制人林洺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新余勤睿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林洺锋先生所直接│
│ │持有公司的部分质押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部分质押股份办理了延期购回的业务 │
├────────┼──────────────────────────────────────┤
│解押说明 │2026年03月06日林洺锋解除质押252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洲明│中山洲明智│ 2.31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能制造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洲明│深圳市雷迪│ 1.69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奥视觉技术│ │ │ │ │保证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洲明│深圳洲明经│ 1.3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销商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洲明│中山洲明经│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销商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洲明│深圳市雷迪│ 8008.21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奥视觉技术│ │ │ │ │保证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洲明│深圳市雷迪│ 6867.4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奥视觉技术│ │ │ │ │保证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洲明│深圳市雷迪│ 6602.28万│人民币 │--- │2027-11-20│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奥视觉技术│ │ │ │ │保证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洲明│深圳市雷迪│ 5352.6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奥视觉技术│ │ │ │ │保证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洲明│深圳市雷迪│ 4657.28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奥视觉技术│ │ │ │ │保证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洲明│杭州柏年智│ 2417.8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能光电子股│ │ │ │ │保证 │ │ │
│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深圳市洲明│山东清华康│ 1356.96万│人民币 │--- │2027-11-20│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利城市照明│ │ │ │ │保证 │ │ │
│限公司 │研究设计院│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洲明│东莞市爱加│ 631.44万│人民币 │--- │2027-11-20│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照明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洲明│深圳市雷迪│ 272.5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奥视觉技术│ │ │ │ │保证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洲明│杭州柏年智│ 190.5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能光电子股│ │ │ │ │保证 │ │ │
│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深圳市洲明│中山市洲明│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科技有限公│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深圳市洲明│深圳市海泰│ 0.0000│人民币 │--- │2027-11-20│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装备有限公│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深圳市洲明│深圳蓝普科│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洲明│智慧星洲(│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惠州)电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深圳市洲明│深圳市雷迪│ 0.0000│人民币 │--- │2026-09-05│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奥视觉技术│ │ │ │ │保证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8-03│股权回购
──────┴──────────────────────────────────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价格:本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万
元。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7.85元/股,本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7.85元/股的条件下
,按回购金额上限10,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12,738,854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1.17%;按回购金额下限5,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6,369,427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
本的0.5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其中自筹资金占回购资金
总额比例不超过90%。
6、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
7、回购股份期限:12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三个月、在未来六个月无减持计划。若未来相关主体拟实施股份
减持,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同时也为了维护广大投资
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
理人员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根
据当前资本市场和公司股价走势的实际情况,经充分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发展战
略等因素,公司拟实施股份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持续完善互利共赢的
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提升公司整体
价值。
──────┬──────────────────────────────────
2026-08-03│其他事项
──────┴──────────────────────────────────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年8月6日;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561人;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285782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6%;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授予价格为3.24元/股(调整后);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深圳市洲明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50元/股(调整前)。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人数为676人(包含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包括公
告本激励计划草案时任职于本公司(含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
干人员,不包含独立董事。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以上百分比是四舍五入之后的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
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6个月后、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
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
,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
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个批次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个批次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
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
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办理满足归属条
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6、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值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下同。根据各考核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营业收入实际完成率R=各考核年度实际完成值/业绩
考核目标值),公司依据下表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实际达成率R未达到75%,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
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
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数划分为5个档次,届时根
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的归
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
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则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
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会审议
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
激励计划。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1、本次归属人数:561人
2、本次归属数量:2857820股
3、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如下:
5、在董事会审议归属条件达成事项后至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77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放弃本次可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628000股,有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
可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74200股,此外,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中的外籍员工(18人)因资金入
境相关手续暂未办理完毕,为充分保障激励对象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对其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60060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暂缓办理,待相关条件满足之后公司再为其办理
相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
──────┬──────────────────────────────────
2026-07-23│对外担保
──────┴──────────────────────────────────
一、情况概述
1、买方信贷担保审批情况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
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6年度公司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山市洲明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洲明”)、控股孙公司智慧星洲(惠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智慧星洲”)与合作银行开展买方信贷业务,公司、中山洲明、智慧星洲预计向买方
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买方信贷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有效期为2
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为
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2、公司本次履行担保责任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深
圳分行”)签署关于买方信贷业务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为公司客户
提供融资业务,公司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公司客户宁波滴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滴水”)于2024年4月在建设银行
深圳分行办理150万元的融资本金,上述融资已到期,因宁波滴水逾期未全额归还上述融资本
金,只归还了111.74万元融资本金,剩余38.26万元本金未能按时归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已履行上述担保责任,代宁波滴水向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偿还上述剩余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
38.45万元。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后,将按照相关规定向宁波滴水进行追偿,同时要求宁波滴水
的担保人按照其与公司签订的《担保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承担相应反担保责任。
公司客户重庆信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信义”)于2024年5月在建设银行
深圳分行办理77万元的融资本金,上述融资已到期,因重庆信义逾期未全额归还上述融资本金
,只归还了19.20万元融资本金,剩余57.80万元本金未能按时归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已履行上述担保责任,代重庆信义向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偿还上述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58.65万
元。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后,将按照相关规定向重庆信义进行追偿,同时要求重庆信义的担保人
按照其与公司签订的《担保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承担相应反担保责任。
──────┬──────────────────────────────────
2026-07-01│其他事项
──────┴──────────────────────────────────
一、交易概述及其业绩承诺情况
1、交易概述2022年9月2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洲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前海洲明”或“受让方”)与广州灵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宇科技”)、罗
杨柳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前海洲明以总价人民
币900万元的股权转让价款受让灵宇科技、罗杨柳合计持有的广州轩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轩智文化”或“标的公司”)100%的股权。灵宇科技、罗杨柳合称为“转让方”。
2、业绩承诺情况及业绩补偿方式
根据前海洲明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的约定
,在本次交易中,转让方向前海洲明承诺,轩智文化在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实现经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0万元、人民币80万元、人民币120万元。
若轩智文化在业绩承诺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未达成上述所约定的业绩承诺
目标,转让方必须向受让方就该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与该年度业绩目标净利润的差额部分以
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广州轩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23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州轩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业绩承诺
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3-153号),轩智文化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68万元,未达到2023年度业绩承诺80万元指标,触
发了业绩补偿条款。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应补偿金额=当期期末承诺的归
母扣非净利润-当期期末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归母扣非净利润=160.68万元。转让方暨业绩承
诺方灵宇科技、罗杨柳需向前海洲明支付业绩补偿款160.68万元。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轩智文化
传播有限公司2024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议案》,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州轩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
审〔2025〕3-129号),轩智文化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111.76万元,未达到2024年度业绩承诺120万元指标,触发了业绩补偿条款。按照《<
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应补偿金额=当期期末承诺的归母扣非净利润-当期期末标的
公司实际实现的归母扣非净利润=8.24万元。转让方暨业绩承诺方灵宇科技、罗杨柳需向前海
洲明支付业绩补偿款8.24万元。综上,转让方暨业绩承诺方灵宇科技、罗杨柳需向前海洲明支
付业绩补偿款160.68+8.24=168.92万元。
──────┬──────────────────────────────────
2026-06-15│其他事项
──────┴──────────────────────────────────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0日、2026年5月1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2日披露了《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于2026年5
月13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
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洲明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将第七期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模式由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管理的方式变更为由公司自行
管理,并相应修订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至此,公司已完成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购买。该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公司股票将
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12个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购买完成之日起计算,即自2026年
6月15日起至2027年6月14日止。
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持续关注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
──────┬──────────────────────────────────
2026-04-22│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客户的付款问题,进一步促进业务的开展,深圳市洲明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山市洲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
洲明”)、控股孙公司智慧星洲(惠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星洲”)拟与合
作银行开展买方信贷业务,即对部分信誉良好的客户采用“卖方担保买方融资”的方式销售产
品,以买方、卖方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基础,在卖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条件下,银行向买方提
供用于向卖方采购货物的融资业务。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公司、中山洲明、智慧星洲预计向买
方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买方信贷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有效期
为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期间内且在额度内发
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负责签订相关担保函
,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超出上述额度和情形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
会另行审议做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
策制度》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以买方信贷方式向公司、中山洲明、智慧星洲购买产品且信誉良好的客户。买
方信贷被担保人情况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
拟实施买方信贷的客户,为信誉良好且具备银行贷款条件的客户,同时还须全部满足以下
条件:
1、符合公司、中山洲明、智慧星洲客户分级标准的核心经销商;
2、客户最近三年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70%;
3、客户成立时间不少于一年;
4、客户不是公司的关联方企业。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中山洲明、智慧星洲向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
6亿元的买方信贷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有效期为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买方信贷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买方信贷业务实际发生时,公
司(或中山洲明、智慧星洲)、合作银行、客户将签署三方合作协议或保证合同。
──────┬──────────────────────────────────
2026-04-22│价格调整
──────┴──────────────────────────────────
1、调整依据及方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自草案公告日至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派息,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公司应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的授予
价格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派息的调整方法: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调整情况说明
(1)因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2025年5月16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
043),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2025年4月18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后的总股本1086100451股为分配基数(公司总股本为1091107141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数5006
69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4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股利260664108.24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
司已于2025年5月22日完成权益分派。
调整后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为:3.50-0.24=3.26元/股。
(2)因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派方案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公司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
润分配的预案》,具体方案为:以2026年4月20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10861
00451股为分配基数(公司总股本1087447151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数1346700股),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0.2元(含税),拟派发现金股利21722009.0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调整后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为:3.26-0.02=3.24元/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
交股东会审议。但鉴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因
此以上调整,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毕后生效。
──────┬──────────────────────────────────
2026-04-22│其他事项
──────┴──────────────────────────────────
本次可归属人数:614人
本次可归属数量:3045420股
本次授予价格:3.24元/股(该调整后的价格待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毕后生效)
标的股份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50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相同(调整前)。
──────┬──────────────────────────────────
2026-04-22│其他事项
──────┴──────────────────────────────────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15:30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
025年年度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
2026-04-22│其他事项
──────┴──────────────────────────────────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355.2180万股,现将相关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
(二)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三)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协同办公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
何异议。2024年9月30日,公司对《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
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94)进行了披露。
(四)2024年10月9日,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
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4-095)。
(五)2024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
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
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六)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的激励对象名单。
(七)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鉴于获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6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
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年度考
核评价结果不达标,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据公司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
告,2025年营业收入落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
面归属比例的70%,故将对因2025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而不能归属的30%的限制性股票予
以作废。
综上,本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55.2180万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4-22│其他事项
──────┴──────────────────────────────────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或“《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B类权益605.52万股
。现将相关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等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
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2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协
同办公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
异议。2023年8月23日,公司对《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58)进行了披露。
4、2023年8月28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并
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
告编号:2023-060)。5、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
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6、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
留授予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
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7、2024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A类权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B
类权益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审查意见。
8、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9、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鉴于获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
,有2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资
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2025年营
业收入未达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触发值,故将对因2025年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
综上,本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05.52万股,均为B类权益股。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
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
2026-04-22│其他事项
──────┴──────────────────────────────────
1、投资种类:外汇远期交易、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人民币外汇远期交易、人
民币外汇掉期、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人民币外汇期权交易、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产品或
上述产品的组合。
2、投资金额: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40,000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3、特别风险提示: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洲明科技”)
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
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随着公司进行全球化的业务布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持有大量的外汇资产,为有效规避
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拟使用与国际业务收入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投资品种:
外汇远期交易、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人民币外汇远期交易、人民币外汇掉期、
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人民币外汇期权交易、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
3.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40,000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投资,
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批通过后12个月内灵活滚动使用
,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4.投资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具体事项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
择交易对象、业务品种、明确交易金额、期间、签署合同等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
实施。
5.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使用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进行该
投资的情况。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
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通过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
同意的审核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
2026-04-22│其他事项
──────┴──────────────────────────────────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公司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及上述规定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
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
2026-04-22│其他事项
──────┴──────────────────────────────────
1、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6年4月20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1,08
6,100,451股为分配基数(公司总股本为1,087,447,151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数1,346,700股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股利21,722,009.02元(含税),本次
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该利润分配预案在公告披露日至实施完成期间,如果公司股本分配基数因股权激励、股份
回购注销等事项发生增减变化的,公司将根据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
配的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
认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
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
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同意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2026-04-22│银行授信
──────┴──────────────────────────────────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项目贷款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项目贷款额度的情况概述
为保证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深圳市雷迪奥视觉技
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迪奥”)、广东北斗星体育设备有限公司、ROEVisualUS.Inc、深圳
蓝普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洲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爱加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柏年智
能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清华康利城市照明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泰装备有限公
司、中山市洲明科技有限公司、中山洲明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智慧星洲(惠州)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深圳市德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智显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各项日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
金周转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上述雷迪奥等十四家全资、控股子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
下,拟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2亿元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申请不超过人民
币8亿元的项目贷款敞口额度。
上述62亿元综合授信敞口额度、8亿元项目贷款敞口额度不等于公司及雷迪奥等十四家全
资、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
需求确定及分配,并在上述额度内以银行实际审批情况为准。
二、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敞口额度、项目贷款敞口额度事项拟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长林洺锋先生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不超过总融资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与各银行协
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银行的实际融资金额,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上述综合授信、项目贷款额度的申请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综合授信、项目贷款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不再单独召
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就每笔申请银行授信及贷款事项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公司及子公司
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向银行取得适当的授信额度、项目贷款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健
发展,对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积极的作用。同时,公司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对于资金
借贷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
公司利益的情形。
上述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项目贷款额度事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经论证且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后开展的重大投资活
动的资金方案将另行审议。
──────┬──────────────────────────────────
2026-04-22│对外担保
──────┴──────────────────────────────────
一、预计提供担保的情况概述
随着公司国内外业务的快速发展,为满足子公司业务扩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为全
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授信(主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保函、信用债等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共计不超过23.45亿元,本次
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等,该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为自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期间内且在额度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林洺
锋先生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
东会,董事长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超出上
述期间及额度范围的担保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另行审议做出决议后才
能实施,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3-27│对外担保
──────┴──────────────────────────────────
一、情况概述
1、买方信贷担保审批情况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
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召
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山市洲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洲明”)与合作银行开展买
方信贷业务,公司、中山洲明预计向买方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买方信贷担保,
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
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21)。
2、公司本次履行担保责任的情况
(1)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
行深圳分行”)签署关于买方信贷业务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为公司
客户提供融资业务,公司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公司客户杭州墨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杭州墨鱼”)于2023年10月在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办理438万元的融资本金,上述融资已到期
,因杭州墨鱼逾期未全额归还上述融资本金而产生的逾期利息0.51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已履行上述担保责任,代杭州墨鱼向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偿还上述剩余融资利息0.51万元。
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后,将按照相关规定向杭州墨鱼进行追偿,同时要求杭州墨鱼的担保人按照
其与公司签订的《担保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承担相应反担保责任。
公司客户重庆信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信义”)于2023年10月在建设银行
深圳分行办理58万元的融资本金,上述融资已到期,因重庆信义逾期未全额归还上述融资本金
而产生的逾期利息0.05万元。于2024年05月在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办理77万元的融资本金,上述
融资已到期,因重庆信义逾期未全额归还上述融资本金而产生的利息0.5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已履行上述担保责任,代重庆信义向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偿还上述剩余融资利息0.55
万元。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后,将按照相关规定向重庆信义进行追偿,同时要求重庆信义的法定
代表人及其配偶按照其与公司签订的《担保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承担相应反担保责任。
(2)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深圳
分行”)签署关于买方信贷业务的《额度授信合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为公司客户提供融资
业务,公司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公司客户山东万佳润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万佳”)于2025年8月11
日在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办理46.34万元的融资本金,于2025年8月12日在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办理
135万元的融资本金,于2025年8月21日在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办理54万元的融资本金上述融资已
于近日到期,山东万佳逾期未归还上述融资本金及利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履行上述
担保责任,代山东万佳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偿还上述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236.43万元。公司履
行担保责任后,将按照相关规定向山东万佳进行追偿,同时要求山东万佳的第一大股东及其配
偶按照其与公司签订的《担保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承担相应反担保责任。
──────┬──────────────────────────────────
2026-03-09│股权质押
──────┴──────────────────────────────────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林洺锋先生的通知,获悉林洺锋先生将其所直接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提前解除质押业
务手续。
──────┬──────────────────────────────────
2026-03-04│其他事项
──────┴──────────────────────────────────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11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林洺锋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2025年12月9日至2026年3月8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及
其因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预计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1722009股,占当时
公司总股本比例1.99%,占公司当时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2.00%。
公司近日收到林洺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
函》,获悉在2026年3月3日,林洺锋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1
722009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2.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洺锋先
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
洺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当时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8.49%。综
上,2022年7月16日至2026年3月3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洺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
人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1、2024年6月14日,公司完成了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减少4691616股,林洺锋
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增持至占当时扣除回购后总股本比例的28.70%
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6-01-19│股权质押
──────┴──────────────────────────────────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林洺锋先生的通知,获悉林洺锋先生将其所直接持有公司的部分质押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
部分质押股份办理了延期购回的业务。
──────┬──────────────────────────────────
2026-01-09│对外担保
──────┴──────────────────────────────────
一、情况概述
1、买方信贷担保审批情况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
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召
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山市洲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洲明”)与合作银行开展买
方信贷业务,公司、中山洲明预计向买方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买方信贷担保,
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5-021)。
2、公司本次履行担保责任的情况
(1)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
行深圳分行”)签署关于买方信贷业务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为公司
客户提供融资业务,公司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公司客户杭州墨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杭州墨鱼”)于2023年10月在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办理438万元的融资本金,上述融资已于近
日到期,因杭州墨鱼逾期未全额归还上述融资本金,只归还了246.03万元融资本金,剩余191.
97万元本金未能按时归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履行上述担保责任,代杭州墨鱼向建设
银行深圳分行偿还上述剩余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193.66万元。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后,将按照相
关规定向杭州墨鱼进行追偿,同时要求杭州墨鱼的担保人按照其与公司签订的《担保合同》中
的有关约定承担相应反担保责任。
公司客户重庆丽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丽象”)于2023年10月在建设银行
深圳分行办理58万元的融资本金,上述融资已于近日到期,因重庆丽象逾期未全额归还上述融
资本金,只归还了25.11万元融资本金,剩余
32.89万元本金未能按时归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履行上述担保责任,代重庆丽
象向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偿还上述剩余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33.12万元。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后,
将按照相关规定向重庆丽象进行追偿,同时要求重庆丽象的法定代表人及其配偶按照其与公司
签订的《担保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承担相应反担保责任。
公司客户重庆信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信义”)于2023年9月在建设银行
深圳分行办理58万元的融资本金,上述融资已于近日到期,因重庆信义逾期未全额归还上述融
资本金,只归还了37.37万元融资本金,剩余
20.63万元本金未能按时归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履行上述担保责任,代重庆信
义向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偿还上述剩余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21.31万元。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后,
将按照相关规定向重庆信义进行追偿,同时要求重庆信义的法定代表人及其配偶按照其与公司
签订的《担保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承担相应反担保责任。
(2)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
银行深圳分行”)签署关于买方信贷业务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合作协议》,浦发银行深圳分行
为公司客户提供融资业务,公司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公司客户山东万佳润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万佳”)于2025年5月23日在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办理100万元的融资本金
,于2025年6月20日在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办理25.32万元的融资本金,上述融资已于近日到期,
山东万佳逾期未归还上述融资本金及利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履行上述担保责任,代
山东万佳向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偿还上述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126.06万元。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后
,将按照相关规定向山东万佳进行追偿,同时要求山东万佳的第一大股东及其配偶按照其与公
司签订的《担保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承担相应反担保责任。
(3)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分行(以下简称“农
行深圳布吉支行”)、简单汇信息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简单汇”)签署关于买
方信贷业务的《“订单e贷”三方合作协议》,农行深圳布吉支行为公司客户提供融资业务,
公司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公司客户山东万佳于2025年4月29日在农行深圳布吉支行办理32.8万元的融资本金,于202
5年5月22日在农行深圳布吉支行办理20.67万元的融资本金,于2025年5月23日在农行深圳布吉
支行办理13.14万元的融资本金,于2025年5月27日在农行深圳布吉支行办理3.37万元的融资本
金,于2025年5月28日在农行深圳布吉支行办理25.08万元的融资本金,于2025年6月6日在农行
深圳布吉支行办理
4.83万元的融资本金,于2025年6月12日在农行深圳布吉支行办理8.59万元的融资本金,
于2025年6月13日在农行深圳布吉支行办理18.21万元的融资本金,于2025年7月17日在农行深
圳布吉支行办理24.99万元的融资本金,上述融资已于近日到期,山东万佳逾期未归还上述融
资本金及利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履行上述担保责任,代山东万佳向农行深圳布吉支
行偿还上述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
154.81万元。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后,将按照相关规定向山东万佳进行追偿,同时要求山东
万佳的第一大股东及其配偶按照其与公司签订的《担保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承担相应反担保责
任。
──────┬──────────────────────────────────
2025-12-15│股权回购
──────┴──────────────────────────────────
1、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36599
9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34%。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91107141股变更为108
7447151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3659990股回购股份
注销日期为2025年12月1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审议与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
份,本次回购股份上限为500万股,回购股份下限为300万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
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
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8)。
截至2022年12月28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499998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46%,最高成交价为7.0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52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32271250.18元(不含交易费用)。
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7)。
2024年10月30日,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A类权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
成就,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339992股股票,按照相关要求非交易过户登记至激励对
象个人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A类
权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0)。至此,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A类权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事宜已使用回购股份1339992股
,尚存放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剩余回购股份为3659990股,占本次注销前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0.34%。
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2025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鉴于公司上述
2022年回购股份尚存放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剩余回购股份3659990股即将满三年,且目前公
司暂无使用该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的计划,同意公司按照规定注销该部分回
购股份3659990股,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
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关于注销部分回购
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7)。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365999
0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91107141股减少至1087447151股
,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1091107141元减少至1087447151元。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数量、完
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
2025-11-28│其他事项
──────┴──────────────────────────────────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
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洲
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洲
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0日披露
了《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了《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96),分别于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6日披露了《关
于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103、2025-111),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
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深圳申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优
北极星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427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成交金额为9969.26万元
,成交均价为6.98元/股。至此,公司已完成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购买。该
合伙人持股计划购买的公司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12个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
过户至私募基金之日起计算,即自2025年11月28日起至2026年11月27日止。
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持续关注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
资风险!
──────┬──────────────────────────────────
2025-11-24│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
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已于2025年1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09)。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4日(星期一)下午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同富裕工业区蚝业路18号B栋会议室。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9:15—9:
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
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林洺锋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
2025-11-17│其他事项
──────┴──────────────────────────────────
持有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68973418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24.65%,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4.77%)的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林洺锋先生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
内,即2025年12月9日至2026年3月8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722009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1.99%,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2.00%)。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林洺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
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林洺锋。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洺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8973418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24.65%,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4.7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本次拟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及其因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
得的股份。
3、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1722009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1.99%,不超过公司扣除已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2.00%。
如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回购注销等股本变动事项,则对上述相应减
持数量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扣除已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4、减持时间区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2月
9日至2026年3月8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
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扣除已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2%。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7、林洺锋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
2025-11-07│对外担保
──────┴──────────────────────────────────
1、买方信贷担保审批情况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
山市洲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洲明”)与合作银行开展买方信贷业务,公司、中山
洲明预计向买方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买方信贷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担保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的《关于2025年度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2、公司本次履行担保责任的情况
(1)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民众支行(以下简称“工
商银行中山民众支行”)签署关于买方信贷业务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于2024年7月10日签
订补充协议书,工商银行中山民众支行为公司客户提供融资业务,公司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公司客户江西金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金心”)于2025年4月在工商银行中山
民众支行办理106万元的融资,上述融资已于近日到期,因江西金心逾期未全额归还上述融资
本金,只归还了15.67万元融资金额,剩余90.33万元未能按时归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已履行上述担保责任,代江西金心向工商银行中山民众支行偿还上述剩余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
90.33万元。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后,将按照相关规定向江西金心进行追偿,同时要求江西金心
的第一大股东、监事及其配偶按照其与公司签订的《担保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承担相应反担保
责任。
(2)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
银行深圳分行”)签署关于买方信贷业务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合作协议》,浦发银行深圳分行
为公司客户提供融资业务,公司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公司客户山东万佳润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万佳”)于2025年6月20
日在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办理18.81万元的融资,上述融资已于近日到期,山东万佳逾期未归还
上述融资本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履行上述担保责任,代山东万佳向浦发银行深圳分
行偿还上述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18.88万元。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后,将按照相关规定向山东万
佳进行追偿,同时要求山东万佳的第一大股东及其配偶按照其与公司签订的《担保合同》中的
有关约定承担相应反担保责任。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
2025-11-07│对外担保
──────┴──────────────────────────────────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UniluminGermanyGmbH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
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随着公司全球业务的快速发展,为满足子公司业务扩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为全资
子公司UniluminGermanyGmbH与其客户所签订的业务合同中由UniluminGermanyGmbH所涉的合同
履约、合同义务、违约责任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该担保
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为自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在上述期间内且在额度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林洺
锋先生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负责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超出
上述期间及额度范围内的担保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另行审议做出决议
后才能实施,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UniluminGermanyGmbH
成立日期:2018年2月7日
注册资本:100000.00EUR
注册地址:RaiffeisenstraBe30,70794,Filderstadt
主营业务:LED显示屏销售,安装
──────┬──────────────────────────────────
2025-11-07│其他事项
──────┴──────────────────────────────────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1月24日(星期一)下午15:00
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
2025-10-28│其他事项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22日和2025年10月2
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
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回购
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96)。
鉴于公司2022年回购股份尚存放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剩余回购股份3659990股即将满三
年,且目前公司暂无使用该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的计划,公司将按照规定注
销该部分回购股份3659990股,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
091107141股减少至1087447151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1091107141元减少至1087447151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
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时间
2025年10月28日起45日内,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同富裕工业区蚝业路18号B栋证券投资部联系人:公司证
券投资部
邮编:518103
电话:0755-89318939
电子邮件:zmzq@unilumin.com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025-10-28│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
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已于2025年9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分别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89)。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28日(星期二)下午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同富裕工业区蚝业路18号B栋会议室。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9:15—9:
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
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林洺锋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