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235 方直科技 更新日期:2026-10-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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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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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1-06-20│ 19.60│ 1.8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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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7-03-03│ 25.30│ 2.2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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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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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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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执象科技发展有│ 11600.00│ ---│ 100.00│ ---│ 803.34│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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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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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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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自适应学习│ 6.07亿│ ---│ ---│ ---│ ---│ ---│
│系统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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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研云平台 │ 1.42亿│ 1661.82万│ 3779.15万│ 82.48│ -48.02万│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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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资源学习系统 │ 8625.18万│ 157.95万│ 2281.12万│ 89.49│ 922.35万│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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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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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17 │转让比例(%) │5.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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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79亿 │转让价格(元)│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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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1495.38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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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黄晓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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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张智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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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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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17 │交易金额(元)│1.79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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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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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4,953│标的类型 │股权 │
│ │,750股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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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张智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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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黄晓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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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黄晓峰先生拟通过协议转│
│ │让方式向张智章先生转让其持有的方直科技股份14,953,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4%。( │
│ │以下简称"标的股份")。 │
│ │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持股5%以上股东黄晓峰先生通知,黄晓峰先生于2026年5月16日与张 │
│ │智章先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黄晓峰先生拟以12元/股的价格向张智章先生转让其持有 │
│ │的公司股份14,953,75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4%,本次股份转让的 │
│ │交易对价总额为人民币179,445,000元。 │
│ │ 经转让双方共同确认,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圳证券交易│
│ │所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确认书》,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
│ │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6月16日,过户股份数量为14,953,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 │.94%,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后续支付安排参照相关协议执行,本次协议转让办理情况│
│ │与前期披露情况、协议约定安排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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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2 │交易金额(元)│5126.79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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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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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执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4.1964%│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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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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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靳清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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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直科技")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 │
│ │北京执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执象科技"或"标的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以评│
│ │估机构出具的权益评估价值为定价参考,经交易双方协商,最终确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160│
│ │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执象科技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 交易对方:靳清华,44.1964%,5126.7863(万元); │
│ │ 交易对方:黄元忠,26.5179%,3076.0718(万元); │
│ │ 交易对方:黄艳红,9.8214%,1139.2857(万元); │
│ │ 交易对方:天津金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8.8393%,1025.3573(万元); │
│ │ 交易对方:王微,8.8393%,1025.3573(万元); │
│ │ 交易对方:共青城沅泓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857%,207.1416(万元│
│ │)。 │
│ │ 近日,北京执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
│ │续,并取得由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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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2 │交易金额(元)│3076.07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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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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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执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6.5179%│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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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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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黄元忠 │
├──────┼────────────────────────────────────────┤
│交易概述 │1、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直科技")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 │
│ │北京执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执象科技"或"标的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以评│
│ │估机构出具的权益评估价值为定价参考,经交易双方协商,最终确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160│
│ │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执象科技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 交易对方:靳清华,44.1964%,5126.7863(万元); │
│ │ 交易对方:黄元忠,26.5179%,3076.0718(万元); │
│ │ 交易对方:黄艳红,9.8214%,1139.2857(万元); │
│ │ 交易对方:天津金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8.8393%,1025.3573(万元); │
│ │ 交易对方:王微,8.8393%,1025.3573(万元); │
│ │ 交易对方:共青城沅泓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857%,207.1416(万元│
│ │)。 │
│ │ 近日,北京执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
│ │续,并取得由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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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2 │交易金额(元)│1139.29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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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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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执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9.8214%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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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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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黄艳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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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直科技")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 │
│ │北京执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执象科技"或"标的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以评│
│ │估机构出具的权益评估价值为定价参考,经交易双方协商,最终确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160│
│ │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执象科技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 交易对方:靳清华,44.1964%,5126.7863(万元); │
│ │ 交易对方:黄元忠,26.5179%,3076.0718(万元); │
│ │ 交易对方:黄艳红,9.8214%,1139.2857(万元); │
│ │ 交易对方:天津金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8.8393%,1025.3573(万元); │
│ │ 交易对方:王微,8.8393%,1025.3573(万元); │
│ │ 交易对方:共青城沅泓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857%,207.1416(万元│
│ │)。 │
│ │ 近日,北京执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
│ │续,并取得由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
┌──────┬────────────────┬──────┬────────────────┐
│公告日期 │2025-12-12 │交易金额(元)│1025.3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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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北京执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8393%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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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天津金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1、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直科技")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 │
│ │北京执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执象科技"或"标的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以评│
│ │估机构出具的权益评估价值为定价参考,经交易双方协商,最终确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160│
│ │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执象科技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 交易对方:靳清华,44.1964%,5126.7863(万元); │
│ │ 交易对方:黄元忠,26.5179%,3076.0718(万元); │
│ │ 交易对方:黄艳红,9.8214%,1139.2857(万元); │
│ │ 交易对方:天津金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8.8393%,1025.3573(万元); │
│ │ 交易对方:王微,8.8393%,1025.3573(万元); │
│ │ 交易对方:共青城沅泓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857%,207.1416(万元│
│ │)。 │
│ │ 近日,北京执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
│ │续,并取得由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
┌──────┬────────────────┬──────┬────────────────┐
│公告日期 │2025-12-12 │交易金额(元)│1025.36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北京执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8393%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
│买方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王微 │
├──────┼────────────────────────────────────────┤
│交易概述 │1、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直科技")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 │
│ │北京执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执象科技"或"标的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以评│
│ │估机构出具的权益评估价值为定价参考,经交易双方协商,最终确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160│
│ │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执象科技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 交易对方:靳清华,44.1964%,5126.7863(万元); │
│ │ 交易对方:黄元忠,26.5179%,3076.0718(万元); │
│ │ 交易对方:黄艳红,9.8214%,1139.2857(万元); │
│ │ 交易对方:天津金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8.8393%,1025.3573(万元); │
│ │ 交易对方:王微,8.8393%,1025.3573(万元); │
│ │ 交易对方:共青城沅泓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857%,207.1416(万元│
│ │)。 │
│ │ 近日,北京执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
│ │续,并取得由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
┌──────┬────────────────┬──────┬────────────────┐
│公告日期 │2025-12-12 │交易金额(元)│207.14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北京执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7857%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
│买方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共青城沅泓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1、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直科技")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 │
│ │北京执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执象科技"或"标的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以评│
│ │估机构出具的权益评估价值为定价参考,经交易双方协商,最终确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160│
│ │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执象科技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 交易对方:靳清华,44.1964%,5126.7863(万元); │
│ │ 交易对方:黄元忠,26.5179%,3076.0718(万元); │
│ │ 交易对方:黄艳红,9.8214%,1139.2857(万元); │
│ │ 交易对方:天津金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8.8393%,1025.3573(万元); │
│ │ 交易对方:王微,8.8393%,1025.3573(万元); │
│ │ 交易对方:共青城沅泓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857%,207.1416(万元│
│ │)。 │
│ │ 近日,北京执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
│ │续,并取得由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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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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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黄元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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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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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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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特别提示: │
│ │ 1、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直科技”)拟以支付现金 │
│ │方式收购北京执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执象科技”或“标的公司”)100%股权,│
│ │本次交易以评估机构出具的权益评估价值为定价参考,经交易双方协商,最终确定转让价格│
│ │为人民币11,6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执象科技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 2、本次交易对方之一黄元忠先生(持有执象科技26.52%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 │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事项│
│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关联股│
│ │东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
│ │ 3、本次交易存在交易未能达成的风险、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未能实现的风险、标的公司 │
│ │业务整合风险及商誉减值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概况 │
│ │ 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为开辟新的业务领域,增强公司现有业务实力,充分发挥│
│ │业务协同,同时减少关联交易,增强公司独立性,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与靳清华、黄元忠│
│ │、黄艳红、王微、天津金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及共青城沅泓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 │限合伙)签署了《购买资产协议》。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公司以支付现金方│
│ │式收购执象科技100%股权,本次交易以评估机构出具的权益评估价值为定价参考,经交易双│
│ │方协商,最终确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1,600万元。 │
│ │ (二)关联关系 │
│ │ 本次交易对方之一黄元忠先生(持有执象科技26.52%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
│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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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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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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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直科技”)于2026年6月17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陈克让先生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7
月10日至2026年10月9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3.94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4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
例不超过2.41%)。
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29日期间,陈克让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
份78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0
.31%)。黄元忠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元忠先生、黄晓峰先生及陈克让先生为
一致行动人。上述权益变动后,黄元忠先生、黄晓峰先生及陈克让先生合计持股比例触及公司
总股本1%及5%的整数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于近日收到陈克让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2026年8月5日至20
26年9月16日期间,陈克让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2014
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2.07%)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黄元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黄晓峰先生、陈克让先生合计持
股比例从30.00%减少至27.93%(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比例由
30.12%减少至28.05%),触及公司总股本1%的整数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克让先生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598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38%(占剔除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2.38%),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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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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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并于2026年9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
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和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的股票即将满三年,公司将按照规定注销回购股份988,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928%
,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51,746,635股减少至250,757
,735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51,746,635元减少至250,757,735元。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
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及工商部门核准登
记为准。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
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
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9月16日起45日内。现场登记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
3:30-17:30。
2、申报地点、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及联系方式
电话:0755-86336966
传真:0755-86336977
邮箱:kingsunsoft@kingsunsoft.com
联系人:李枫、周瑾姣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9楼证券事务部
3、申报所需资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事项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件收到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
明“申报债权”字样。
(3)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建议在发送后通过电话与公司联系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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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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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本次股东会
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5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
5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10楼方直科技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元忠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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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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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担任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
A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72人,注册会计师29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人。
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40109.58万元(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32890.81万元,证券
业务收入为18700.69万元。审计2025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
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
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
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和行业惩戒0次。期间有32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行政处罚2次、纪律处分1次、行业
惩戒1次(除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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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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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作
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
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等议案,同意向激励对象3人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98.89万股,占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51746635股的0.3928%。本激励计划
股份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授予价格为4.43元/股;有效
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
不超过36个月;归属期分为二期,归属比例各为50%。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4年5月17日为授予日向3名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98.89万股。广东五维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授
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4.48元/股调整为4.4
3元/股。广东五维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本次授予价格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未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25年
8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
2024年度业绩未达到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要求,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董事
会同意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3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一个归属期拟归属的合计49.445万
股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广东五维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五)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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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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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拟注销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的股份988900股,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
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将已回购股份转让完毕的,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予
以注销。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均含本数),回
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32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回购报
告书》(公告编号:2023-060)。
截至2024年4月15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
88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928%,最高成交价为10.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9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997279.00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1月19日至
2024年4月15日。公司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
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等议案,同意向激励对象3人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98.89万股,占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51746635股的0.3928%。
本激励计划股份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授予价格为4
.43元/股;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
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归属期分为二期,归属比例各为50%。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4年业绩未达到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要求,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对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3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一个归属期拟归属的合计49.445万股限制性股
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5年业绩未达到第二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要求,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对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3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二个归属期拟归属的合计49.445万股限制性股
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上述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后,公司股份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共计988900股。
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和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的股票即将满三年,公司将按照规定注销回购股份988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928%
,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51746635股减少至250757735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51746635元减少至250757735元。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本次股份注销
、通知债权人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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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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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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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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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4157967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比例9.6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9.63%)的持股5%以上股
东及董事陈克让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7月10日至20
26年10月9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03.94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4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
.41%)。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陈克让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姓名:陈克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克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15796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60%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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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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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黄晓峰先生通过协议
转让方式向张智章先生转让其持有的方直科技股份14953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4%。该协
议转让事项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取得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黄晓峰先生于2026年5月16日与张智章先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黄晓峰先生拟以12元/股的价格向张智章先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4953750股(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4%,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对价总额为人民币179445000元。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
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转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
黄晓峰先生于2026年6月2日与张智章先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双方经协商
一致,就原协议第十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修改事宜达成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6年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
分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二、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的情况
经转让双方共同确认,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确认书》,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
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6月16日,过户股份数量为14953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4%,股
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后续支付安排参照相关协议执行,本次协议转让办理情况与前期披露
情况、协议约定安排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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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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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黄晓峰先生拟通
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张智章先生转让其持有的方直科技股份14953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4%
。
2、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协议转让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能否
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转让概述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黄晓峰先生于2026年5月16日与张智章先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黄晓峰先生拟以12元/股的价格向张智章先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4953750股(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4%,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对价总额为人民币179445000元。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
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转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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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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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黄晓峰先生拟通
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张智章先生转让其持有的方直科技股份14953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4%
。(以下简称“标的股份”)。
2、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协议转让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能否
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持股5%以上股东黄晓峰先生通知,黄晓峰先生于2026年5月16日与张智
章先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黄晓峰先生拟以12元/股的价格向张智章先生转让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1495375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4%,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对价
总额为人民币1794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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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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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元忠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上午9:15-9:25,9:
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15:00;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9楼方直科技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1日(星期一)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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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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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
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
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投资品种的情况
1、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增加公司财务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相对可控
的短期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将根据自有资金的使用
计划,按不同期限组合购买理财产品。
(5)资金来源
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6)决策程序
该项议案投资额度属于公司股东会权限范围,需通过股东会审议。
(7)关联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理财投资品种均为正规发行,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机构不存在关
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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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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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概述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
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
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
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
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
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
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
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
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
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
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
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
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
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7、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事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
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
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
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
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
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
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
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
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
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
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
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
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
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
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
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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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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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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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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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7日,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制
度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经股东
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归属于上
市公司母公司2025年初未分配利润223340871.50元,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8590727.51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049353.0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04935.30元。截至2025年12
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6501192.43元。
根据2025年度盈利状况及公积金余额情况,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
展,在保证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12月31
日公司总股本251746635股扣除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账户股份988900股后250757735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0.25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268
943.38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回购股份为基数,
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含本次拟实施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6268943.38元,占
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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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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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及新“国九条”明确指出要
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的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持续推动深圳市
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特此制订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该方案已经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方案内容如下:
一、持续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智能教育服务提供商,专注于中小学教育产品以及“人工智能+教育数
字化”产品的研发、设计、销售及持续服务。公司利用互联网、人工智能、虚拟数字人等新兴
技术,结合数字内容和数字场景,创新性地将这些技术运用于教育数字化领域。在中小学教育
产品业务稳定发展的基础上,“人工智能+教育数字化”相关产品积极拓展到高等教育、职业
教育、金融以及知识传播等领域,以助力教育教学数字化转型升级,为客户提供更高的价值。
2025年,公司通过战略能力升级持续强化核心竞争力,以“人工智能+教育数字化”双轮驱动
战略深耕中小学教育服务领域,构建了涵盖产品研发、场景化解决方案、全周期服务的教育科
技生态闭环。通过跨领域整合出版、文化创意、互联网等产业要素,公司创新打造“科技赋能
+教育理解”双螺旋发展模式,形成覆盖“教学场景-家庭场景-管理场景”的立体化服务体系
,切实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同时,公司围绕战略规划持续加大重点项目投入,积极布局未来业
务增长点。公司增加了新产品研发及人才引进的投入,重点推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系列的智能
教育产品开口喵、同步喵等,以及秉持“因为爱,所以AI”理念推出的阳仔AI陪伴机的研发与
市场培育。
2025年,公司精准把握产业链整合机遇,顺利完成对北京执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的收购。执象科技的业务与公司现有业务高度互补与协同,本次收购是公司增强核心竞争力、
完善业务版图的重要举措。执象科技作为方直科技在“人工智能+课堂教学与学生成长场景”
的重要业务板块,专注于人工智能技术在基础教育场景中的应用,通过软硬件结合的产品体系
,构建覆盖课堂教学、家庭学习、体育训练、心理健康及教学数据分析的智能教育解决方案。
后续,公司将积极推动双方在产品创新、客户资源、运营管理等方面的资源整合,加速释放协
同价值,力争将其打造为公司业绩增长的又一重要引擎。
未来,公司将持续聚焦主业,集中优势资源做强核心业务,全面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在经营管理方面,公司将采取针对性举措,重点提高营业收入、净资产收益率等关键经营指
标,夯实发展基础。同时,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与需求择机以高质量战略合作、收购并购
等方式,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和业务布局,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推动主业做优做强。
二、强化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
近年来,公司持续推动人工智能与教育场景的深度融合,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强度,扎实推
进新产品开发与新技术研发,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依托博士后工作站与省级智能
教学工程中心,公司积极构建教育科技领域创新联合体,公司采取“自主创新+开放合作”双
轮驱动模式,与多所高校及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实验室,协同开展教育技术前沿攻关,加速技术
成果的转化落地。与此同时,公司持续夯实AI技术底座,实现多模态资源的智能生成与精准抽
取,AIGC生产平台的大规模应用显著提升内容产出效率,为产品快速迭代提供了有力支撑。技
术团队不断强化创新思维,2025年新增多项商标、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累计知识产权证
书突破300项,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智能教育领域的核心技术壁垒。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持续构建系统化的人才发展体系。通过优化组织架构与激励机制
,公司在营销、产研等关键领域逐步建立起结构合理、梯次衔接的人才梯队,并着力打造专项
产品运营团队。在人才配置方面,公司坚持内部成长与外部引入并重,持续优化组织责任分工
,不断提升人力资源协同效能。2025年,公司进一步强化成本管控导向,推动人力投入由低产
出业务向高产出业务有序转移,有效提升了人力资本的投入产出比。截至2025年末,公司研发
人员达81人,占公司总人数51.92%。稳定、专业的研发团队为公司的技术创新与产品迭代提供
了坚实的人才保障,助力公司通过持续创新保持技术领先优势。
未来,公司将持续以新质生产力为引领,深化人工智能与教育场景的融合创新。通过加大
研发投入,聚焦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加快新产品开发与新技术研发的迭代落地,推动创新成果
高效赋能业务发展,以更高水平的自主创新能力与更开放的协同创新生态,引领产业转型升级
,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在人才机制方面,公司将着力构建以任职资格为基础、绩效贡献
为核心的价值评价体系,配套建立覆盖短期、中期与长期的多元化激励机制,优化人才激励机
制,保持科研团队稳定。围绕战略发展需要,重点提升AI研发、智能教育产品设计、数字化运
营三类核心岗位能力,通过加大人才引进与培养力度,完善股权激励、绩效奖励等手段,持续
吸引和留住核心人才。同时,深化校企合作,共建人才培养基地,为未来发展储备高素质人才
。在组织保障上,进一步优化组织架构,提升团队协作效率,积极通过技术突破与生产要素创
新配置,持续提升公司运营效能,为可持续发展夯实人才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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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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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保障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
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2年内。
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证
金等业务。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
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
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将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
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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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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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文凯先生已回避表决;并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和标准领取薪酬,公司外部董事(仅在公司担任董事的非独
立董事,下同)、独立董事的薪酬以固定津贴形式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
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内容。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税前人民币7万元/年,每半年发放一次;外部董事在公
司领取董事津贴税前人民币6万元/年,每半年发放一次;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
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相关标准执行,不
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按照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并结合当年经营业绩、工作绩效、贡献度等领取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包括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
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奖励根据公
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
(四)其他规定
1、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
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
数据开展。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
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如涉及相关补偿情况,公司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
司合法权益。
3、上述薪酬(津贴)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
缴,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进行适
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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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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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直科技”)于2025年12月30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基
于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运作情况,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连邦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邦信息”),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办理注销事项相关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全资
子公司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至股东会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
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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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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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8月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
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北京德皓国际”)担任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年7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深圳市方
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签字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签字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
的审计机构,原指派林万锞为签字项目合伙人,卓丽婷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现因北京德皓国际内部项目安排进行调整,指派陈勇接替林万锞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
目的签字项目合伙人,指派林万锞接替卓丽婷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合伙人为陈勇,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林万锞,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徐文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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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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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元忠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7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15-9:25,9:
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9:15-15:00;4、会议
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1)现场投票:股东本
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9楼方直科技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1日(星期五)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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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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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持有
公司股份3006861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1.99%,总股本按照公司当前总股本251746635股
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988900股后250757735股的股份数量计算,下同)的持股5%以上股东黄
晓峰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1月25日至2026年2月
24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52.27万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比例不超过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
黄晓峰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决
定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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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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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直科技”)拟以支付现金方
式收购北京执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执象科技”或“标的公司”)100%股权,本次
交易以评估机构出具的权益评估价值为定价参考,经交易双方协商,最终确定转让价格为人民
币116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执象科技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本次交易对方之一黄元忠先生(持有执象科技26.52%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关联股东将在股
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3、本次交易存在交易未能达成的风险、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未能实现的风险、标的公司业
务整合风险及商誉减值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况
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为开辟新的业务领域,增强公司现有业务实力,充分发挥业
务协同,同时减少关联交易,增强公司独立性,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与靳清华、黄元忠、黄
艳红、王微、天津金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及共青城沅泓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了《购买资产协议》。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执
象科技100%股权,本次交易以评估机构出具的权益评估价值为定价参考,经交易双方协商,最
终确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1600万元。公司向各方支付对价具体如下:(二)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对方之一黄元忠先生(持有执象科技26.52%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关于收购北京执象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
元忠先生、陈克让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亦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
案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
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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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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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7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7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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