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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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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235 方直科技 更新日期:2024-03-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理财产品 │ 10000.00│ ---│ ---│ 10000.00│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教学研云平台 │ 1.42亿│ 1661.82万│ 3779.15万│ 82.48│ -48.02万│ 2021-11-30│ ├─────────┼──────┼─────┼─────┼─────┼─────┼──────┤ │人工智能自适应学习│ 6.07亿│ ---│ ---│ ---│ ---│ ---│ │系统建设项目 │ │ │ │ │ │ │ ├─────────┼──────┼─────┼─────┼─────┼─────┼──────┤ │同步资源学习系统 │ 8625.18万│ 157.95万│ 2281.12万│ 89.49│ 922.35万│ 2021-11-30│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3-12-08 │ ├──────┼────────────────────────────────────────┤ │关联方 │北京执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销商品或劳务 │ ├──────┼────────────────┴──────┴────────────────┤ │交易详情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直科技”)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 │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采购│ │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关联方北京执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执象│ │ │”)采购金太阳智能助教机器人相关产品,采购金额为257.60万元。经上述董事会、监事会│ │ │审议通过后,公司已与北京执象签署相关订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向关联方北京执象采购 │ │ │金太阳智能助教机器人相关产品,采购金额为257.60万元。 │ │ │ 2、公司控股股东黄元忠先生持有北京执象26.52%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 │ │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北京执象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除了本次关联交易之外,公司与北京执象签署 │ │ │相关订单合同,采购大象听说模考系统、金太阳智能助教机器人相关产品等共计111.05万元│ │ │,向北京执象销售资源内容相关产品等共计142.73万元。按照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 │ │本次公司向北京执象采购金额257.60万元,公司与北京执象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300 │ │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 │ 2023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 │ │过了《关于向关联方采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 │ │提交董事会审议。2023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 │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采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元忠先生及│ │ │一致行动人陈克让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 │股东大会审议。 │ │ │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 │ │ │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关联方名称:北京执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9、关联关系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黄元忠先生持有北京执象26.52%的股权,根据《深 │ │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北京执象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3-26│委托理财 ──────┴──────────────────────────────────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 意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的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投资品种的情况 1、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增加公司财务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相对可控 的短期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将根据自有资金的使 用计划,按不同期限组合购买理财产品。 (5)资金来源 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6)决策程序 该项议案投资额度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权限范围,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7)关联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理财投资品种均为正规发行,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机构不存在关 联关系。 ──────┬────────────────────────────────── 2024-03-26│其他事项 ──────┴──────────────────────────────────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 国际”)担任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2024年2月,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37人,注册会计师1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4909.97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42181. 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3046.25万元。审计2023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家数59家,主要行业: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职业 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 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 ,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以上处理均不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潘红卫,2007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方直科技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4家,新三板报告数量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万锞,2017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方直科技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徐文博,2017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4月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方直科技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 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关于2024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 构协商确定。 ──────┬────────────────────────────────── 2024-03-26│其他事项 ──────┴──────────────────────────────────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2023年初未分配利润201267 450.18元,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878735.4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 润30704035.7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净利润的1 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070403.5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 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2187838.78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正 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2517 466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0.50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12587331.75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尚未完成,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后续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 回购股份等原因致使公司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 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实施。 ──────┬────────────────────────────────── 2024-03-26│银行授信 ──────┴──────────────────────────────────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保障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 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2年内。 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证 金等业务。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 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 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将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2024-02-05│其他事项 ──────┴──────────────────────────────────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担任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大华国际出具的《关于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项目质量复核人变更情况 北京大华国际作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原委派谢俊先生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项 目质量复核人。由于北京大华国际内部工作调整,现北京大华国际改派徐文博先生接替谢俊先 生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项目质量复核人。 二、变更后的项目质量复核人信息 (一)基本信息 徐文博,2017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 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3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质量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4家。 ──────┬────────────────────────────────── 2024-01-22│股权回购 ──────┴──────────────────────────────────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 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32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2023年1 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9)、《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0)。 2024年1月19日,公司首次实施了回购股份,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首次回购股份事 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1月19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6760 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049%,最高成交价为10.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38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7999924.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2023-12-08│购销商品或劳务 ──────┴──────────────────────────────────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直科技”)于2023年12月7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采购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关联方北京执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执象” )采购金太阳智能助教机器人相关产品,采购金额为257.60万元。经上述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通过后,公司已与北京执象签署相关订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向关联方北京执象采购金 太阳智能助教机器人相关产品,采购金额为257.60万元。 2、公司控股股东黄元忠先生持有北京执象26.52%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北京执象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除了本次关联交易之外,公司与北京执象签署相 关订单合同,采购大象听说模考系统、金太阳智能助教机器人相关产品等共计111.05万元,向 北京执象销售资源内容相关产品等共计142.73万元。按照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本次公 司向北京执象采购金额257.60万元,公司与北京执象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关联方采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2023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采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元忠先生及一致行动 人陈克让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北京执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后永康胡同17号10号楼1层1633室 4、法定代表人:靳清华 5、注册资本:1131.313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餐饮 管理;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专业设计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组织文化 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翻译服务;礼仪服务;打字复 印;商标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计算机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代理记账;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7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靳清华持股44.2%,黄元忠持股26.52%,实际控制人为靳清华。 8、财务数据 北京执象成立于2016年3月15日,主要依托于先进人工智能技术,提供未来课堂教学服务 、教与学进阶测评和教学大数据分析服务等。2022年度,北京执象实现营业收入6477868元, 净利润-1295416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北京执象总资产为29507146元,净资产为21499305 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北京新意永惠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 9、关联关系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黄元忠先生持有北京执象26.52%的股权,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北京执象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10、北京执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并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本次 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 2023-12-08│股权回购 ──────┴──────────────────────────────────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股份的价格: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7.32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 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均含本 数),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5、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万元、回 购价格上限17.32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577367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 3%。按照本次回购下限人民币6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7.32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346 420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4%。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量为准。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内。 7、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 8、相关股东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以及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六个月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上述主体在未来拟实施股份 减持计划的,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 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因公 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致使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 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 2023-11-03│其他事项 ──────┴──────────────────────────────────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11月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修订《 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以及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依法合规运作及持续稳定发展 ,修订《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11月1日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已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的《变 更(备案)通知书》,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如下: 变更后许可经营项目: 出版物批发;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变更后一般经营项目: 计算机软、硬件、网络及教育软件和教学资源的开发、销售、咨询及其技术服务;计算机 系统集成及相关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 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投资兴办实业( 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房屋租赁。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计算机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玩具销售;灯具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通信 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业务培 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 策划;版权代理。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 集成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电工仪器仪表 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智能仪 器仪表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测功电机销售;先进电 力电子装置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机械 设备研发;电机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终端计量设备制 造;终端计量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 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 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3-07-14│其他事项 ──────┴──────────────────────────────────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原公章使用多年磨损严重,故于20 23年7月14日启用新公章,新公章公司名称不变。新公章已在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完成备案 登记。 公司原公章自2023年7月14日起作废,不再使用。即日起,再行使用公司原公章所产生的 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2023-06-16│其他事项 ──────┴──────────────────────────────────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产业投资企业延期的议案》。现将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并于2017年6月12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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