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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宝生物(30023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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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239 东宝生物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06-27│ 9.00│ 1.49亿│ ├───────────┼───────────┼───────────┼───────────┤ │增发 │ 2015-10-23│ 11.42│ 3.6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6-12│ 2.71│ 845.52万│ ├───────────┼───────────┼───────────┼───────────┤ │增发 │ 2019-03-08│ 3.87│ 2.20亿│ ├───────────┼───────────┼───────────┼───────────┤ │增发 │ 2021-05-19│ 5.60│ 3.97亿│ ├───────────┼───────────┼───────────┼───────────┤ │可转债 │ 2023-07-31│ 100.00│ 4.42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青岛益青生物科技股│ 23200.00│ ---│ 40.00│ ---│ 468.43│ 人民币│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胶原蛋白肽营养补充│ 1.29亿│ ---│ 31.13万│ 100.00│ 0.00│ ---│ │剂制品建设项目 │ │ │ │ │ │ │ ├─────────┼──────┼─────┼─────┼─────┼─────┼──────┤ │胶原蛋白肽营养补充│ 5886.60万│ 0.00│ 31.13万│ 0.53│ 0.00│ ---│ │剂制品建设项目 │ │ │ │ │ │ │ ├─────────┼──────┼─────┼─────┼─────┼─────┼──────┤ │新型空心胶囊智能产│ 5956.18万│ 0.00│ 5956.18万│ 100.00│ 984.49万│ ---│ │业化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7144.73万│ 0.00│ 7144.73万│ 100.00│ 0.00│ ---│ ├─────────┼──────┼─────┼─────┼─────┼─────┼──────┤ │新型空心胶囊智能产│ ---│ ---│ 5956.18万│ 100.00│ 984.49万│ 2024-03-31│ │业化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1 │ ---│ ---│ 7144.73万│ 100.00│ 0.00│ ---│ ├─────────┼──────┼─────┼─────┼─────┼─────┼──────┤ │年产5万吨绿色生态 │ 7539.32万│ ---│ 5405.23万│ 71.69│ -248.12万│ 2022-08-25│ │有机肥项目 │ │ │ │ │ │ │ ├─────────┼──────┼─────┼─────┼─────┼─────┼──────┤ │废水资源综合利用项│ 1.03亿│ ---│ 8689.86万│ 84.51│ -240.29万│ 2024-09-30│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2 │ 1.00亿│ ---│ 8941.18万│ 100.00│ 0.00│ ---│ ├─────────┼──────┼─────┼─────┼─────┼─────┼──────┤ │新型空心胶囊智能产│ 4.00亿│ 6170.36万│ 1.89亿│ 47.14│ 0.00│ 2027-03-31│ │业化扩产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3 │ 5500.00万│ ---│ 4226.34万│ 100.00│ 0.00│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3-30 │ ├──────┼────────────────────────────────────────┤ │关联方 │通辽市蒙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0 │ ├──────┼────────────────────────────────────────┤ │关联方 │通辽市蒙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800.00万 14.82 70.00 2024-11-13 海南百纳盛远科技有限公司 2220.00万 3.74 66.60 2025-12-22 ───────────────────────────────────────────────── 合计 1.10亿 18.56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12-22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0.00 │质押占总股本(%) │1.68 │ ├────────┼──────────────┴────────┴──────────────┤ │股东名称 │海南百纳盛远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2-1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2月12日海南百纳盛远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了1000.0万股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 │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2-22 │质押股数(万股) │78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3.40 │质押占总股本(%) │1.31 │ ├────────┼──────────────┴────────┴──────────────┤ │股东名称 │海南百纳盛远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2-16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2月16日海南百纳盛远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了780.0万股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 │ │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2-22 │质押股数(万股) │44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3.20 │质押占总股本(%) │0.74 │ ├────────┼──────────────┴────────┴──────────────┤ │股东名称 │海南百纳盛远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2-18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2月18日海南百纳盛远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了440.0万股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 │ │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11-14 │质押股数(万股) │1552.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6.56 │质押占总股本(%) │2.61 │ ├────────┼──────────────┴────────┴──────────────┤ │股东名称 │海南百纳盛远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2-12-29 │质押截止日 │2025-12-19 │ ├────────┼──────────────┼────────┼──────────────┤ │实际解押日 │2025-12-19 │解押股数(万股) │1552.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1月13日百纳盛远解除质押324.0万股 │ │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海南百纳盛│ │ │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纳盛远”)的通知,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 │ │押展期业务 │ ├────────┼──────────────────────────────────────┤ │解押说明 │2025年12月15日海南百纳盛远科技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552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1-13 │质押股数(万股) │88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70.00 │质押占总股本(%) │14.82 │ ├────────┼──────────────┴────────┴──────────────┤ │股东名称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11-1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11月12日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押了8800.0万股给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青岛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10-18 │质押股数(万股) │1876.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9.42 │质押占总股本(%) │3.16 │ ├────────┼──────────────┴────────┴──────────────┤ │股东名称 │海南百纳盛远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2-12-29 │质押截止日 │2024-12-27 │ ├────────┼──────────────┼────────┼──────────────┤ │实际解押日 │2024-11-13 │解押股数(万股) │1876.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0月18日海南百纳盛远科技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1.0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4年11月13日百纳盛远解除质押324.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0-11 │质押股数(万股) │37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8.30 │质押占总股本(%) │0.63 │ ├────────┼──────────────┴────────┴──────────────┤ │股东名称 │海南百纳盛远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2-0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4-10-17 │解押股数(万股) │375.00 │ ├────────┼──────────────┴────────┴──────────────┤ │质押说明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海南百纳│ │ │盛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纳盛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通知,百纳盛远所持有的│ │ │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 │ ├────────┼──────────────────────────────────────┤ │解押说明 │2024年10月17日海南百纳盛远科技有限公司解除质押375.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4-28│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 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46号包头东宝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定于2026年4月28日(星期 二)下午14:30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爱国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3月30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合计170988693股,占公司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 29.326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63743744股, 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8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7244 949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2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合计7294749股,占公司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4980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 2026-04-24│其他事项 ──────┴────────────────────────────────── 鉴于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开展提前换届选举工作。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燕女士为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本次选举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刘燕女士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刘燕女士将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4 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刘燕女士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 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的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刘燕女士,198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山东轻工业学院金融学学士 。2007年7月至2011年4月,任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1年5月至2011年7月 ,就职于青岛国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办;2011年8月至2019年8月,任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12月至今,任子公司青岛益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 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刘燕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350万份份额。与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除上述“简历”中列示的任职情况外,最近五年没有在其他机构中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况。刘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燕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上市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 ──────┬────────────────────────────────── 2026-03-30│其他事项 ──────┴────────────────────────────────── 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定于2026年4 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 可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 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 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 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 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根据相关规则,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票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公司在计算 相关指标时,将从总股本中扣减已回购的股份数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可接受其他股东 委托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46号包头东宝生物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 2026-03-30│其他事项 ──────┴────────────────────────────────── 为了完善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 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 股东、充分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了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或《本规划》”),具体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公司未来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重视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 兼顾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规划期内,公司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坚持 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实行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每年现金分红占当期实 现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保持在合理、稳定的水平。 二、制定本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的主要考虑因素是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 远可持续性发展。公司根据规划期内的发展战略,综合分析所处行业特征、社会资金成本、公 司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盈利规模、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趋势和股东投资回报需求等情况,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 利润分配政策合理性、连续性和稳定性。规划期内,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公司董事会 将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等事宜, 并充分听取独立董事、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 ──────┬────────────────────────────────── 2026-03-30│其他事项 ──────┴──────────────────────────────────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状 况和财务状况,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16日、2026 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 他应收款、存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600.31万 元。 ──────┬────────────────────────────────── 2026-03-30│对外投资 ──────┴──────────────────────────────────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 或“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55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5000000.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合计12736556.58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2263443 .4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4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于2023年8月4日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3JNAA1B0384),确认募 集资金到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和青岛益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 与保荐人招商证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际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如下项目: 二、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原因 1、明胶空心胶囊稳步发展、植物胶囊市场向好、海外业务逐步增长 随着全球健康消费理念持续深化,消费者对产品原料来源的多样性、文化相容性及可持续 发展关注度日益提升。以羟丙甲纤维素空心胶囊为代表的植物胶囊作为植物源材料制品,契合 素食主义、清真认证及多元文化饮食需求,在特定消费群体中展现出良好应用,市场需求稳步 拓展。与此同时,动物胶囊凭借其成熟的工艺体系、稳定的理化性能及在传统制药领域的深厚 应用基础,持续在全球市场保持重要地位,二者共同构成空心胶囊行业多元、互补的产品布局 。公司立足全球化视野,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兼顾多元化市场需求,坚持动物胶囊与植物胶囊 协同发展的产品战略,依托完整的产品矩阵与柔性生产能力,精准响应不同区域、不同客户的 差异化需求。在海外市场拓展中,公司凭借完善的产品布局优势,既把握植物胶囊领域的增长 机遇,也持续巩固动物胶囊在成熟市场的稳固份额,客户黏性与综合服务能力同步增强。此次 结合市场动态优化产能结构,主要目的在于稳步保障动物胶囊市场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 植物胶囊供给能力以匹配增量需求,提升公司整体供应链韧性与国际市场竞争力,最大化项目 效益与股东回报。 “新型空心胶囊智能产业化扩产项目”是公司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扩大空心胶囊产能、 巩固和提升行业地位的重点项目,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整体趋势及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等因素所 确定,已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2、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 在“新型空心胶囊智能产业化扩产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高度关注项目建设进展与市场 需求动态,审慎对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在充分保障动物胶囊产线能够满足市场需 求的前提下,调整产品结构及产能布局,以增强植物胶囊的柔性供给能力,并进一步提升产线 智能化水平。鉴于本次优化新增了植物胶囊产能配置及智能化系统升级等内容,且设备调试、 环境验证等关键环节需确保工艺稳定性与产品质量,为保障项目整体建设质量,公司决定相应 延长项目实施期限。此次调整与延期是基于项目实际执行情况的审慎决策,能够兼顾项目的实 际进度,强化对全球客户多元化需求的精准响应能力,进一步巩固动物胶囊与植物胶囊优势互 补、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为公司持续提升全球市场综合竞争力奠定坚实基础。公司将紧密关 注市场动态,严控进度、质量与成本,有序推进设备调试、工艺磨合与产能释放,保障项目按 期完成。 ──────┬────────────────────────────────── 2026-03-30│银行授信 ──────┴──────────────────────────────────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 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因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抵押、质押、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无偿关联担保等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包括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保理、保函、信用证等 业务)。公司、子公司与各授信金融机构之间的综合授信额度可以相互调整,最终实际授信额 度、期限以及具体使用情况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授信金融机构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在不超过 综合授信额度前提下,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批准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宜,同时授权公司/子 公司董事长签署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抵押、质押、担保等)有 关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授信、贷款、抵押、担保等 有关事宜。上述1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的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授信额度内由公 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批准。 ──────┬────────────────────────────────── 2026-03-30│其他事项 ──────┴──────────────────────────────────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利益,保障了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内容,并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54337306.91元,母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22601830.89元。根据《公司法》等 有关规定,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扣除2025年度实施的以前年度利润分配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48914932.76元,母公司报表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8797419.83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 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88797 419.83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后持有股份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以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本593607933股扣除已回购股份10573400股后的股本583034 533股测算,预计2025年度现金分红金额6996414.40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成交总金额56110096.00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股份回 购总额为63106510.40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16.14%。 因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处于转股期内,自该利润分配方案公 告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2025年度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后持有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 则(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对预计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分红总额以实际分红结果为准。 ──────┬────────────────────────────────── 2026-03-30│其他事项 ──────┴──────────────────────────────────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董 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 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 .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 ,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 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 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 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 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 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 。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玉显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5家。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潘传云先生,2005年 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 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8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玉磊先生,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2家。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合伙人在执行某上市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项目时,因部分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 ,于2025年8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的通报批评处分;在执行某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 审计过程中存在部分程序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于2026年1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 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在执行某上市公司2021年度年报审计 项目时因存在部分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于2024年4月9日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监 督管理措施及5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自律监管函;在执行某客户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因海外客户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于2024年8月9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市核中心出 县监管函自律监管措施,除此之外,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 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 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员、日数和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确定。2026年度具体财 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 范围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 ──────┬────────────────────────────────── 2026-03-30│其他事项 ──────┴──────────────────────────────────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的议案》,本议案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全体监 事为关联监事,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表决),2022年7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 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于2022年7月25日-2022年7月29日通过 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集中交易方式共计购买股票数量为16248404股,占购买完成时公司总股 本比例的2.7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16248404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2.74%。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 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管理办法并对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对本员工持股计划 存续期展期12个月,即存续期展期至2026年7月2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相关公告。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情况 根据《东宝生物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东宝生物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为36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存续期满可展期 。存续期届满前3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有表决权的份额同意,并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鉴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 26年7月28日届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本着保障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利益的原 则,公司召开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会议、持有人会议、第九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会 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的议 案》,同意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12个月,即存续期展期至2027年7月28日。除上述内 容外,本员工持股计划其它内容不变。 ──────┬────────────────────────────────── 2026-03-30│其他事项 ──────┴──────────────────────────────────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回 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 责工作,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制 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期间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薪酬标准 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0万元。除此之外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 待遇等。 2、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 非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0.96万元,不在公司担任董事以外职务的董事不额外领 取薪酬。在公司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董事),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 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具体发放标准以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聘任协议为准,其薪酬原则 上由基本工资、绩效薪酬(含月度绩效工资及年度绩效工资)、中长期激励收入和福利补贴等 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其薪酬原则上由基本工资、绩 效薪酬(含月度绩效工资及年度绩效工资)、中长期激励收入和福利补贴等组成,其中,绩效 薪酬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 2026-03-30│其他事项 ──────┴────────────────────────────────── 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 正式公开。 第三条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信息对外公 布等相关事宜。 第四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报告义务 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报告和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第五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以新闻发布会或答记者问、微博 、自媒体等任何形式对外披露公司应披露但尚未披露的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内容。 第六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或者对公司 所披露的信息存在异议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声明并说明理由,公司应当予以披露。公司不予 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直接申请披露。第七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等作出公开承诺的,应当披露并严格履行。 第八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做 好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在该等信息公开披露之前向第三人披露,不得以任何 方式泄露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或者其他欺诈活动。一旦出现泄 露情形,应当立即通知公司并督促董事会公告。 第二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九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特别注意筹划阶段重大事项的保密工作,出现以下情形 之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立即通知公司,并依法披露相关筹划情况和既定事实: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第十条公共传媒上出现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有关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报道或传闻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应当主动了解真实情况,及时就有关报道或传闻所涉及事项准确告知公司和答复公司 的询证,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并积极配合公司的调查和相关信息披露 工作。 第十一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或者与其他 机构和个人进行沟通时,不得提供、传播与公司相关的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或者提供、传播虚 假信息、进行误导性陈述等。 第十二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以下事件时,应当主动告知公司董事会,并配合公司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则或者涉嫌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 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 2025-12-22│股权质押 ──────┴──────────────────────────────────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海南百纳盛远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纳盛远”)的通知,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 质押业务。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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