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240 飞力达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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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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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3 │ 9595.00│ ---│ ---│ 12665.09│ ---│ 人民币│
├─────────┼─────┼─────┼─────┼─────┼──────┼──────┤
│基金1 │ 3000.00│ ---│ ---│ 7701.13│ ---│ 人民币│
├─────────┼─────┼─────┼─────┼─────┼──────┼──────┤
│基金2 │ 3000.00│ ---│ ---│ 6925.21│ ---│ 人民币│
├─────────┼─────┼─────┼─────┼─────┼──────┼──────┤
│基金4 │ 1500.00│ ---│ ---│ 1531.03│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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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昆山现代物流中心项│ 1960.91万│ 0.00│ 1312.16万│ 66.92│ ---│ ---│
│目 │ │ │ │ │ │ │
├─────────┼──────┼─────┼─────┼─────┼─────┼──────┤
│昆山综合保税区物流│ 1.46亿│ 0.00│ 1.39亿│ 94.98│ 219.02万│ 2013-09-30│
│园项目 │ │ │ │ │ │ │
├─────────┼──────┼─────┼─────┼─────┼─────┼──────┤
│西南供应链基地项目│ 1.03亿│ ---│ 1.03亿│ 100.02│ -559.69万│ 2020-07-31│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83万│ ---│ 4.83万│ 100.00│ ---│ ---│
├─────────┼──────┼─────┼─────┼─────┼─────┼──────┤
│昆山现代物流中心项│ 9258.63万│ 0.00│ 9323.80万│ 100.70│ 542.49万│ 2012-06-30│
│目 │ │ │ │ │ │ │
├─────────┼──────┼─────┼─────┼─────┼─────┼──────┤
│华南供应链基地项目│ 1.03亿│ 0.00│ 0.00│ 0.00│ ---│ ---│
├─────────┼──────┼─────┼─────┼─────┼─────┼──────┤
│西南供应链基地项目│ 0.00│ 0.00│ 1.03亿│ 100.02│ -559.69万│ 20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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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物流运营网点拓│ 1727.67万│ 0.00│ 1400.00万│ 81.03│ 179.73万│ 2013-12-31│
│展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569.76万│ 4569.76万│ 4569.76万│ 100.00│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2000.00万│ 0.00│ 2000.00万│ 100.00│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9774.59万│ 4569.76万│ 9774.59万│ 100.00│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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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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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00.00万 1.08 9.44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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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00.00万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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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3-08-17 │质押股数(万股) │4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9.44 │质押占总股本(%) │1.08 │
├────────┼──────────────┴────────┴──────────────┤
│股东名称 │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3-08-1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3年08月15日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了400.0万股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苏州分行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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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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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飞力达│合并报表范│ 1.49亿│人民币 │--- │--- │一般保证│否 │否 │
│国际物流股│围内全资子│ │ │ │ │、连带责│ │ │
│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 │ │ │ │任保证、│ │ │
│ │子公司 │ │ │ │ │抵押、质│ │ │
│ │ │ │ │ │ │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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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飞力达│东莞同芯聚│ 8898.74万│人民币 │--- │--- │一般保证│否 │否 │
│国际物流股│联供应链投│ │ │ │ │、连带责│ │ │
│份有限公司│资有限公司│ │ │ │ │任保证、│ │ │
│ │ │ │ │ │ │抵押、质│ │ │
│ │ │ │ │ │ │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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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飞力达│重庆联智供│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国际物流股│应链管理有│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飞力达│重庆联智供│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国际物流股│应链管理有│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飞力达│上海飞力达│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国际物流股│国际物流有│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飞力达│上海飞力达│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国际物流股│国际物流有│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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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飞力达│飞力达物流│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国际物流股│(深圳)有│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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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飞力达│飞力达物流│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国际物流股│(深圳)有│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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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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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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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
24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
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的任
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
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
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昆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玫瑰路999号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六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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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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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截至2024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5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4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8人。
(7)公证天业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857.2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545.80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16251.64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81家,审计收费总额81
51.63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
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
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
赔偿责任。近三年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1例,目前该诉讼还在审理中。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
律处分2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
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2次,15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
,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丁春荣
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
24年将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翔楼新材(301160)、
和顺电气(300141)、安洁科技(002635)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
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乃静
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
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飞力达(300240)、金时
科技(002951)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雅芬
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
,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宇邦新材(301266)、泰祥股
份(301192)、翔楼新材(301160)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
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
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
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
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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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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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常州融达
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融达”)参与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开
展期货商品(铜、铝、镍)的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提供担
保。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1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交割仓库业务提供担保调整库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
-005)。
近日,常州融达向上期所申请新增拟上市品种铸造铝合金指定交割仓库资质,并拟与上期
所签署《上海期货交易所与交割仓库之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合作协议之补充
协议二》),约定铸造铝合金的核定库容等相关事项。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常州融达参与
上期所开展期货商品(铸造铝合金)的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
任承担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批准。常州融达
将通过加强内控、购买商业保险规避货物损失的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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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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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力达”)于2025年4月17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10000万美元的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主营国际货运代理及供应链管理等业务涉及美元等外币结算,随着业务发展迅速,外
币结算量不断上升。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
司拟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
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
二、套期保值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
,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
业务、利率互换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实际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不超过
10000万美元,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
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授权及期限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经董事长授权
的人员)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由财务管理中心为业务经办
机构,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
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4.交易对方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方限定为经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5.流动性安排
公司所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款时间相匹配,不对公
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
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
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造成外汇汇率的大幅波动,公司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预期,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
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3.交易违约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
实际的汇兑损益,将造成公司损失。
4.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
带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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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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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及《关于〈2025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公司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和津贴方案:
1.公司董事津贴方案
(1)参与并协助公司组织经营活动的董事,领取董事津贴,未参与的董事不领取董事津
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年(税后),独立董事为履行职责所发生的差旅费、食
宿费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公司监事津贴方案
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管理岗位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资、管理津贴、绩效奖金、超业绩奖金、年终奖金及福利组成
,其中基本薪酬、管理津贴根据其职务确定,绩效奖金根据月度实际经营情况及月度工作表现
考核设定,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季度考核目标达成确定,超业绩奖金根据公
司下达业绩目标超额完成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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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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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
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飞力达物流(深圳)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上海飞力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飞力达物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力达物流(深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为拓展公司业务,满足资金需求,结合飞力达物流(深圳)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对飞力
达物流(深圳)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申请
人民币1500万元、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后一年。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次担保授信融资额度内办理
相关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2.上海飞力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飞力达”)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拓
展上海飞力达货运代理业务,满足资金需求,公司拟对上海飞力达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徐汇支行和中信银行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分别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4000万元的贷款授
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一年。同时,公司授权董事
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次担保授信融资额度内办理相关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等。根据《公司章程》《担保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以上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
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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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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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十二个月以内的短期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
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
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
的风险。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
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具体内
容公告如下: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保证日常经营资
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短期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
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型理财
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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