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251 光线传媒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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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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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1-07-26│ 52.50│ 13.8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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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5-02-26│ 24.22│ 27.8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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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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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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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机科技 │ 2500.00│ ---│ ---│ 28728.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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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 │ 1377.00│ ---│ ---│ 1936.6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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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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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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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栏目 │ 3.20亿│ ---│ 3.20亿│ 100.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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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 │ 1.98亿│ ---│ 2.00亿│ 101.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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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项目 │ 22.69亿│ 1.00亿│ 23.08亿│ 101.7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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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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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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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猫眼微影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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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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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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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棫霖企业管理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棫霖”)与北京猫眼微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猫眼”)│
│ │于2026年4月21日在北京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为充分发挥资产的综合使用效益、提升 │
│ │资源利用水平,同时基于公司与MaoyanEntertainment(以下简称“猫眼娱乐”,1896.HK)│
│ │集团的业务合作与协同发展需要,北京棫霖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58号楼光线中心负 │
│ │一层及首层、第二层的部分区域出租给北京猫眼。本次房屋租赁面积为9,739.05平方米,租│
│ │赁期9年,第一租赁年度租金为人民币18,484,716.92元(含税),每三年为一个租金价格周│
│ │期,周期内价格不变,原则上下一周期内价格较上一周期递增3%。 │
│ │ 2.鉴于北京猫眼为公司参股公司猫眼娱乐的全资附属公司,公司董事王长田先生、李晓│
│ │萍女士同时担任猫眼娱乐的董事,且猫眼娱乐为公司、公司子公司香港影业国际有限公司与│
│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长田先生控制的公司VibrantWideLimited共同投资的公司,根据《深圳证│
│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猫眼娱乐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从谨慎角度出│
│ │发,将北京猫眼作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 │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长田 │
│ │先生、李晓萍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由公司独│
│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亦不│
│ │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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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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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Maoyan Entertain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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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同时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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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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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1.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MaoyanEntertainment(以下简称“ │
│ │猫眼娱乐”)签署的《IP衍生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框架协议》”)仅为│
│ │双方合作事项的框架性安排,具体实施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有关项目合作事项须以双│
│ │方另行签署的合作协议约定为准。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与否、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实际执│
│ │行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2.《合作框架协议》经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双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审│
│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
│ │ 3.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需根据│
│ │具体项目的实际开展与实施情况确定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公司与猫眼娱乐于2026年3月26日在北京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 IP衍生│
│ │业务方面进行合作,协议有效期至 2027年 12月 31日止 │
│ │ 2.公司董事王长田先生、李晓萍女士同时担任猫眼娱乐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猫眼娱乐为公司│
│ │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 │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长田 │
│ │先生、李晓萍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由公司独│
│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亦不│
│ │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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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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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猫眼微影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相关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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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及其控制的相关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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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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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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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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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猫眼微影科技有限公司控制的相关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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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控制的相关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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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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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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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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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猫眼微影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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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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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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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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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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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猫眼微影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相关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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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及其控制的相关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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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出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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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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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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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猫眼微影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相关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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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及其控制的相关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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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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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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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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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猫眼微影科技有限公司控制的相关主体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控制的相关主体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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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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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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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猫眼微影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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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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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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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线控股有限公司 1.22亿 4.15 11.09 202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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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22亿 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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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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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05 │质押股数(万股) │31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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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88 │质押占总股本(%) │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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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光线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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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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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6-06-03 │质押截止日 │2027-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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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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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6年06月03日光线控股有限公司质押了3155.0万股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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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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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2-02 │质押股数(万股) │156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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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43 │质押占总股本(%) │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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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光线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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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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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6-01-29 │质押截止日 │2027-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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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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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6年01月29日控股质押了1565.0万股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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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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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08 │质押股数(万股) │246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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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25 │质押占总股本(%) │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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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光线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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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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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6-01-06 │质押截止日 │2027-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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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1月06日控股质押了2464.0万股给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1-03 │质押股数(万股) │24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19 │质押占总股本(%) │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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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光线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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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10-30 │质押截止日 │2026-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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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0月30日控股质押了2400.0万股给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8-01 │质押股数(万股) │25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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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35 │质押占总股本(%) │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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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光线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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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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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7-30 │质押截止日 │2027-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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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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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7月30日光线控股有限公司质押了2580.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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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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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13 │质押股数(万股) │686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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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6.26 │质押占总股本(%) │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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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光线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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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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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7-31 │质押截止日 │2025-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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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5-07-31 │解押股数(万股) │6867.00 │
├────────┼──────────────┴────────┴──────────────┤
│质押说明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光线控股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光线控股”)的通知,光线控股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
│ │押 │
├────────┼──────────────────────────────────────┤
│解押说明 │2025年07月31日光线控股有限公司解除质押6867.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6-09 │质押股数(万股) │25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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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30 │质押占总股本(%) │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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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光线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6-07 │质押截止日 │2026-06-05 │
├────────┼──────────────┼────────┼──────────────┤
│实际解押日 │2026-06-04 │解押股数(万股) │2525.00 │
├────────┼──────────────┴────────┴──────────────┤
│质押说明 │2023年06月07日控质押了2525.0万股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6月04日控股解除质押2525.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4-16 │质押股数(万股) │6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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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0.58 │质押占总股本(%) │0.22 │
├────────┼──────────────┴────────┴──────────────┤
│股东名称 │光线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4-14 │质押截止日 │2026-04-13 │
├────────┼──────────────┼────────┼──────────────┤
│实际解押日 │2025-06-12 │解押股数(万股) │635.00 │
├────────┼──────────────┴────────┴──────────────┤
│质押说明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光线控股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光线控股”)的通知,光线控股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及│
│ │解除质押 │
├────────┼──────────────────────────────────────┤
│解押说明 │2025年06月12日控解除质押635.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4-16 │质押股数(万股) │633.00 │
├────────┼──────────────┼────────┼──────────────┤
│质押占所持股(%) │0.58 │质押占总股本(%) │0.22 │
├────────┼──────────────┴────────┴──────────────┤
│股东名称 │光线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4-14 │质押截止日 │2026-04-14 │
├────────┼──────────────┼────────┼──────────────┤
│实际解押日 │2025-06-12 │解押股数(万股) │633.00 │
├────────┼──────────────┴────────┴──────────────┤
│质押说明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光线控股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光线控股”)的通知,光线控股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及│
│ │解除质押 │
├────────┼──────────────────────────────────────┤
│解押说明 │2025年06月12日控解除质押633.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1-16 │质押股数(万股) │168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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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54 │质押占总股本(%) │0.57 │
├────────┼──────────────┴────────┴──────────────┤
│股东名称 │光线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14 │质押截止日 │2026-01-13 │
├────────┼──────────────┼────────┼──────────────┤
│实际解押日 │2025-06-12 │解押股数(万股) │1685.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14日控质押了1685.0万股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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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5年06月12日控解除质押1685.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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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8-02 │质押股数(万股) │103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9.39 │质押占总股本(%) │3.51 │
├────────┼──────────────┴────────┴──────────────┤
│股东名称 │光线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7-31 │质押截止日 │2025-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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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5-06-12 │解押股数(万股) │1030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7月31日光线控股有限公司质押了10300.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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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5年06月12日控解除质押3433.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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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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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光线传│购买光线置│ 216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媒股份有限│业(扬州)│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开│ │ │ │ │ │ │ │
│ │发的“长河│ │ │ │ │ │ │ │
│ │东岸佳苑”│ │ │ │ │ │ │ │
│ │项目的银行│ │ │ │ │ │ │ │
│ │按揭贷款客│ │ │ │ │ │ │ │
│ │户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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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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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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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光线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光线控股”)的通知,光线控股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
。
2.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光线控股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业务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等,其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
资金偿还能力。光线控股所质押的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不会对公
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负担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后续如出现上述
风险,光线控股将采取提前还款、补充质押等措施进行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光线控股股份质
押及质押风险情况,并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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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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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
020年5月15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2020年5月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0年10月29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云鼎19号单
一资金信托”以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360983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12%,成交
均价为人民币12.75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46017860.2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
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9)。2021年10月28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
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3)。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
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020年10月29日至2025年10月28日。公司于2025年10
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
议案》,同意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展期至2026年10月2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10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6)。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情况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所持股票全部出售的,本
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鉴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
全部出售完毕,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后续公司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
划的规定进行相关资产清算及收益分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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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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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
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
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
021年5月11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2021年5月1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1年5月24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云鼎36号单
一资金信托”以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890,6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3%,成交
均价为人民币12.28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0,932,568.19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
月2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9)。2022年5月23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6)。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
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021年5月24日至2026年5月23日。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的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890,600股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
方式全部出售完毕,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3%。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间,公司严格遵守市
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不
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
,且存续期即将届满,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后续公司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进行相关资产清算及权益分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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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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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
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
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
020年5月15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2020年5月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0年10月29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云鼎19号单
一资金信托”以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360983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12%,成交
均价为人民币12.75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46017860.2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
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9)。2021年10月28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
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3)。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
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020年10月29日至2025年10月28日。公司于2025年10
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
议案》,同意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展期至2026年10月2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10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6)。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的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3609830股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
方式全部出售完毕,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2%。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间,公司严格遵守市
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不
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
,后续公司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进行相关资产清算及收益分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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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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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5月13日15:
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网络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王
长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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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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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棫霖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棫霖”)与北京猫眼微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猫眼”)于20
26年4月21日在北京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为充分发挥资产的综合使用效益、提升资源利
用水平,同时基于公司与MaoyanEntertainment(以下简称“猫眼娱乐”,1896.HK)集团的业
务合作与协同发展需要,北京棫霖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58号楼光线中心负一层及首层
、第二层的部分区域出租给北京猫眼。本次房屋租赁面积为9739.05平方米,租赁期9年,第一
租赁年度租金为人民币18484716.92元(含税),每三年为一个租金价格周期,周期内价格不
变,原则上下一周期内价格较上一周期递增3%。
2.鉴于北京猫眼为公司参股公司猫眼娱乐的全资附属公司,公司董事王长田先生、李晓萍
女士同时担任猫眼娱乐的董事,且猫眼娱乐为公司、公司子公司香港影业国际有限公司与公司
实际控制人王长田先生控制的公司VibrantWideLimited共同投资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猫眼娱乐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从谨慎角度出发,将北
京猫眼作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长田先生
、李晓萍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由公司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亦不构
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北京猫眼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猫眼微影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3号楼一层-A2号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
企业法人独资)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3号楼一层1-A2号主要办公地点:北
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3号楼法定代表人:徐晓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天津猫眼微影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实际控制人:猫眼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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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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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持有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当虹科技”,股票代码:688039)8,843,520股股票,占其总股本的比例为8.00%。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股票
资产的议案》。为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公司董事会
拟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证券市场情况择机出售公司所持有的当虹科技股票
不超过其总股本的4.00%,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售时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签署相关
协议等,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此期间内,若当虹科技发生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公司拟出售股票的数量将相应调整。
鉴于证券市场股价波动无法预测,公司本次拟出售股票资产的交易金额及产生的利润尚不
能确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预计本
次交易可能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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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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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补选王牮女士(
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王
牮女士的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王牮的女士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经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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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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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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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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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最大限度发挥
公司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收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拟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
购买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的资金使用安排造成不利影响。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含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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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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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
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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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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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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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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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
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
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
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2025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二审诉讼程序中)、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审诉讼程序中)
、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结案)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
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
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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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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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集
团”)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25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减
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需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
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含信用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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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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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76016506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6.00004%)的股东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汉涛”)计划在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790
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99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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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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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离任情况
1.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
董事陶融融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
公司任何职务。陶融融女士的原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
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2.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陶融融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
定最低人数,其辞职后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事宜。陶融融女士已按照《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做好工作交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陶融融
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公司及董事会对陶融融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
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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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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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MaoyanEntertainment(以下简称
“猫眼娱乐”)签署的《IP衍生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框架协议》”)仅为
双方合作事项的框架性安排,具体实施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有关项目合作事项须以双方
另行签署的合作协议约定为准。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与否、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实际执行金
额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合作框架协议》经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双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3.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需根据具
体项目的实际开展与实施情况确定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与猫眼娱乐于2026年3月26日在北京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 IP衍生业
务方面进行合作,协议有效期至 2027年 12月 31日止
2.公司董事王长田先生、李晓萍女士同时担任猫眼娱乐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猫眼娱乐为公司的关
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长田先生
、李晓萍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由公司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亦不构
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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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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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的新办公大楼已顺利装修完成,将
进一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公司已于近日搬迁至新址
,办公地址及相关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为保证公司与投资者的交流渠道畅通,现将具体变更事
项公告如下: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官网、电子邮箱等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上述变更后的信息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正式启用。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亦同步变更。
敬请广大投资者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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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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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子公司参与的影片《惊蛰无声》(以
下简称“该影片”)已于2026年2月17日起在中国大陆地区公映。据国家电影专资办数据显示
,截至2026年2月23日24时,该影片在中国大陆地区上映7天,累计票房收入(含服务费)约为
人民币8.67亿元(最终结算数据可能存在误差),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报表营业收入的50%。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的有关
规定,发布此公告。
截至2026年2月23日,公司来源于该影片的营业收入区间约为人民币520万元至人民币660
万元(最终结算数据可能存在误差)。目前,该影片正在热映中,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最终票房
收入以中国大陆地区各电影院线正式确认的结算单为准;同时,该影片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版权
销售收入及海外地区的发行收入等尚未结算。该影片的票房收入等营业收入与公司实际可确认
的营业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影片于院线、影院上映后按确认的票房收入及相应的分账方法所计
算的收入及其他收入)可能会存在差异。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上述风险。
公司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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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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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子公司参与的影片《飞驰人生3》(
以下简称“该影片”)已于2026年2月17日起在中国大陆地区公映。据国家电影专资办数据显
示,截至2026年2月23日24时,该影片在中国大陆地区上映7天,累计票房收入(含服务费)约
为人民币29.26亿元(最终结算数据可能存在误差),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
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50%。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的有关
规定,发布此公告。
截至2026年2月23日,公司来源于该影片的营业收入区间约为人民币4300万元至人民币530
0万元(最终结算数据可能存在误差)。目前,该影片正在热映中,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最终票
房收入以中国大陆地区各电影院线正式确认的结算单为准;同时,该影片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版
权销售收入尚未结算。该影片的票房收入等营业收入与公司实际可确认的营业收入(包括但不
限于影片于院线、影院上映后按确认的票房收入及相应的分账方法所计算的收入及其他收入)
可能会存在差异。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上述风险。
公司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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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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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光线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光线控股”)的通知,光线控股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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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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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
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初步沟通,双方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财务数据方
面不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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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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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光线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光线控股”)的通知,光线控股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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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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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及2025年12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
事会、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2025
年12月25日披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工商变更的情况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
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22604869A
名称: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王长田
注册资本:293358.8432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04月24日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37号楼11105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
制作经营;电视剧制作;电视剧发行;电影发行;演出经纪;餐饮服务;网络文化经营;互联
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电影摄制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娱乐经纪人服
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
;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市场营销策划;版权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
);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平面设计;包装服务;企业管理
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专业设计服务;技术进出口;软件开发;票务代理服务;游乐园服务;
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销售;木制玩具销售;游艺用品及室
内游艺器材销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办公用品销售;电子
产品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自动售货机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备零售;日用杂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销售(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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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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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光线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光线控股”)的通知,光线控股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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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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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光线影业”)拟以自有资金向其参股公司北京七维视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维
科技”)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年利率为6%,借款期限为不超过36个月
。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
3.公司将密切关注七维科技未来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持续做好风险管控工作,积极采
取措施收回借款。虽然公司已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仍存在一定
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的主要原因
七维科技深耕AI+XR行业近十年,拥有领先的三维实时渲染引擎技术和全栈虚拟现实工具
,已服务数千家媒体娱乐、教育仿真、数字文旅等领域的B端客户,积累了深厚的技术基础。
随着AI技术的飞速发展,七维科技决定将B端的技术积累大规模投入到C端AI陪伴领域的研
发。目前,公司正与七维科技合作,共同着手AI玩具的开发,七维科技将利用其在AI技术层面
的积累,结合公司作为IP制造者和运营商的优势,共同打造能够给年轻人群体带来全新情绪价
值的AI陪伴产品,将其AI技术能力从企业级市场赋能到广阔的消费端市场。
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将主要用于七维科技日常经营所需,包括AI玩具开发,有利于更好地
支持参股公司的长远发展,深化双方战略合作关系,助力公司IP运营业务的拓展,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
助的情形。
2.审议程序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七维科技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七维视觉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8月8日
七维科技为公司子公司光线影业的参股公司,七维科技的其他股东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根据其他股东目前的经营发展及财务情况,暂时无法按出资比例为七维科技提供同等条
件的现金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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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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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展期至2026年10月28日。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
020年5月15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2020年5月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0年10月29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云鼎19号单
一资金信托”以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360983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12%,成交
均价为人民币12.75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46017860.2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
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9)。2021年10月28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
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3)。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关
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
(即单一资金信托)名下之日起算(即存续期为2020年10月29日至2025年10月28日),存续期
届满后自行终止,经持有人会议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提前终止或展期。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
票价值的判断,为切实发挥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作用,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
的2/3以上同意,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至2026年10月28日。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所持股票全部出售的,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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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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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及2025年8月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2025年8月6日披露在符合条
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工商变更的情况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
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22604869A
名称: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王长田
注册资本:293358.8432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04月24日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37号楼11105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视剧制作;电视剧发行;电影发行;演
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影摄制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文艺创作;
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市场营销策划;版权代理;知识产
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
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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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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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库存股予以
注销,注销数量为20000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933608432股减少至2933588432
股。本次回购实际注销金额为人民币152060.0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
“《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情况公
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概述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日、5月6日、6月2日、7月4日、8月2日、9月2日、10月10日在巨潮
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回购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034、039、042、045、048、0
50)。
截至2022年10月12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的数
量为197275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8.39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人民币6.77元/股,成交均价为人民币7.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49988763.
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在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19727575股已全部处理完成。回购股份实际用途与拟定
用途不存在差异,回购事项不存在违反《自律监管指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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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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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5年9月16日
2.本次归属股票的数量:985378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4%
3.本次归属人数:26人
4.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前期自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
司已完成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股份的归属工作。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
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8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
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4.2023年8月30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
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
5.2023年9月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6.2023年9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4年8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4年10月22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
股份上市的公告》。
9.2025年7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情况
1.授予价格的调整情况
(1)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初始授予价格为4.28元/股。
(2)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因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实
施完成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同意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
整,由4.28元/股调整为4.2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3)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因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实
施完成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同意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
整,由4.21元/股调整为4.0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2.授予数量的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有关规定,上述人员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00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
定,以及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的26名激
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853788股。
董事李晓萍女士为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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