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253 卫宁健康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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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1-08-05│ 27.50│ 3.39亿│
├───────────┼───────────┼───────────┼───────────┤
│增发 │ 2016-02-25│ 33.21│ 8.0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12-30│ 11.23│ 1.7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11-27│ 3.66│ 2292.4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09-16│ 7.01│ 1.15亿│
├───────────┼───────────┼───────────┼───────────┤
│可转债 │ 2021-03-16│ 100.00│ 9.6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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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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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26091.54│ ---│ ---│ 28057.14│ ---│ 人民币│
│产)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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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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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智慧医疗产品│ 4.90亿│ ---│ 4.90亿│ 100.00│ 1001.30万│ 2023-02-28│
│开发及云服务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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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EX MY项目 │ 1.92亿│ 0.00│ 1.95亿│ 101.66│ 4.42万│ 2024-12-31│
├─────────┼──────┼─────┼─────┼─────┼─────┼──────┤
│补充流动资金 │ 9286.51万│ 0.00│ 9416.82万│ 101.40│ ---│ 202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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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医疗及创新运│ 1.92亿│ ---│ ---│ ---│ ---│ ---│
│营服务项目-云医项 │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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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E X MY项目 │ ---│ ---│ 1.95亿│ 101.66│ 4.42万│ 2024-12-31│
├─────────┼──────┼─────┼─────┼─────┼─────┼──────┤
│互联网医疗及创新运│ 2174.85万│ ---│ 1646.67万│ 75.71│ 232.00万│ 2023-02-28│
│营服务项目-商保数 │ │ │ │ │ │ │
│字化理赔项目 │ │ │ │ │ │ │
├─────────┼──────┼─────┼─────┼─────┼─────┼──────┤
│互联网医疗及创新运│ 1.28亿│ ---│ 3918.88万│ ---│ ---│ ---│
│营服务项目-药品耗 │ │ │ │ │ │ │
│材供应链管理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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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网络扩充项目 │ 1.30亿│ ---│ 1.30亿│ 100.00│ ---│ 2023-02-28│
├─────────┼──────┼─────┼─────┼─────┼─────┼──────┤
│补充流动资金 │ ---│ ---│ 9416.82万│ 101.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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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 648.86万│ 2354.92万│ ---│ ---│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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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1-22 │
├──────┼────────────────────────────────────────┤
│关联方 │上海卫钥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卫钥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上海合力卫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合力卫长企业管理咨询合│
│ │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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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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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卫宁健康”)于2025年1月22日 │
│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环耀卫宁减资暨关联交易的│
│ │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环耀卫宁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
│ │ (一)减资事项概述 │
│ │ 控股子公司环耀卫宁健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曾用名“卫宁沄钥科技(上海)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环耀卫宁”)为提高决策效率,真实反映资本状况,拟对部分股东未实缴│
│ │的注册资本6,397.6529万元进行减资,减资对价0元,其中:上海沄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
│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沄沣”)未实缴注册资本1,507.0839万元(认缴注册资本1,78│
│ │7.1915万元,实缴注册资本280.1076万元);李凌波未实缴注册资本978.1138万元(认缴注│
│ │册资本1,630.1897万元,实缴注册资本652.0759万元);雄安蕴盛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雄安蕴盛”)未实缴注册资本3,912.4552万元(认缴注册资本3,912.4552万│
│ │元,实缴注册资本0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环耀卫宁注册资本由24,778.8829万元减少至│
│ │18,381.23万元,公司仍为环耀卫宁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由42.4859%增加至57.2733%,该 │
│ │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
│ │ (二)增资事项概述 │
│ │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对环耀卫宁的控制权,调整环耀卫宁经营策略及日常运营资金需要,│
│ │环耀卫宁本次增加注册资本18,381.23万元,全部由卫宁健康认购。其中:卫宁健康以自有 │
│ │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认购环耀卫宁5,000万元的注册资本,环耀卫宁以13,381.23万元资本 │
│ │公积向卫宁健康定向转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环耀卫宁注册资本由18,381.23万元 │
│ │增至36,762.46万元,公司仍为环耀卫宁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由57.2733%增至78.6366%, │
│ │该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
│ │ (三)关联关系 │
│ │ 环耀卫宁的少数股东上海合力卫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
│ │力卫亿”)、上海合力卫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力卫长”)│
│ │、上海卫康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卫康亿”)系包括公司董事│
│ │、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公司核心员工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上海卫钥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
│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卫钥云”)、上海卫钥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卫钥强”)系环耀卫宁的核心员工持股平台,公司关联方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且持有合伙份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合力卫亿、合│
│ │力卫长、卫康亿、卫钥云、卫钥强为公司的关联方。上述环耀卫宁减资、增资事项构成关联│
│ │交易。 │
│ │ (四)审议程序 │
│ │ 2025年1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环耀卫 │
│ │宁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环耀卫宁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
│ │周炜、刘宁、WANGTAO(王涛)、靳茂回避表决。本次环耀卫宁股权变动暨关联交易事项在 │
│ │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发生的│
│ │与本次交易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公司已按│
│ │照相关规定分别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审批及信息披露义务。 │
│ │ 四、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上海卫钥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2、上海卫钥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3、上海合力卫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4、上海合力卫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5、上海卫康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6、关联关系说明 │
│ │ (1)公司董事长周炜为卫康亿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卫康亿系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
│ │人员在内的公司核心员工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卫康亿为公司关联方。 │
│ │ (2)公司董事长周炜为卫钥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卫钥强0.0833%的合伙份额,且│
│ │卫康亿持有卫钥强37.4688%的合伙份额。卫钥强为公司关联方。 │
│ │ (3)卫康亿为卫钥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且直接持有卫钥云67.7273%的合伙份额。卫 │
│ │钥云为公司关联方。 │
│ │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利为公司关联方,目前直接持有合力卫亿的合伙份额;卫康 │
│ │亿为合力卫亿、合力卫长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且合力卫亿、合力卫长拟通过增资方式引入包│
│ │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核心员工入伙,目前尚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合力卫亿、│
│ │合力卫长为公司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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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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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税项等政策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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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对相关涉税事项开展了自查,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税收自查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需补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并缴纳相
应滞纳金,合计5737.36万元。
二、补缴税款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完毕,不涉及税务行政处罚。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上述补缴税款及
滞纳金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公司补缴上述税款及滞纳金
将计入2025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影响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37.36万元
,最终以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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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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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
的相关规定,对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
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5年6月30日的应收
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
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了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2025年半年度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83,045,752.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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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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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1日以专人送达
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琳女士主
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
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25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募
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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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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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份内部转让系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成员内部持股变动,其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未发
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了《关于股东持股在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刘
宁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瑞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通怡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瑞驰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瑞驰3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瑞驰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分别简称“通
怡1号”、“通怡2号”、“通怡3号”、“通怡5号”,合计简称“通怡私募基金产品”)计划
在上述转让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9月10日,窗口
期不转让)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31684667股转让给刘宁先生的配偶侯明
华女士。侯明华女士持有通怡私募基金产品100%的份额。
2025年8月6日,公司收到刘宁先生出具的《关于持股在一致行动人成员内部转让计划实施
完成暨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的告知函》,称通怡私募基金产品已将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316846
67股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给侯明华女士,本次股份内部转让计划实施完成,刘宁先生与通怡私
募基金产品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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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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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
就的议案》,同意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25284320份、预留授予期权6308806
份,其中:2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8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
象资格,同意注销已授予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期权1952680份、预留授予期权705175份;公司2
024年经营业绩未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同意注销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期权23331640份、
预留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期权5603631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期权第二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首次授予期权25284320份、
预留授予期权6308806份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6月26日办理完成。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
,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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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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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
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2024年行权条件未成
就,同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经公司2022年10月17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简述如下: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2、授予的数量: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权益合计不超过165473800份,其中首次授予815
人权益132473800份,预留授予权益共计33000000份。
3、行权价格(首次授予、预留授予):5.71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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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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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0月1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
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10月12日,公司披
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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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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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券简称:卫宁转债
2、债券代码:123104
3、回售申报期: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6日
4、回售价格:100.281元/张(含息、税)
5、回售有效申报数量:0张
6、回售金额:0元(含息、税)
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情况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4月29日、2025年4月30日、2025
年5月6日、2025年5月7日、2025年5月8日、2025年5月9日、2025年5月12日、2025年5月13日、
2025年5月14日、2025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卫宁转债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8)、《关于卫宁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关于
卫宁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关于卫宁转债回售的第三次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关于卫宁转债回售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5-033)、《关于卫宁转债回售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关
于卫宁转债回售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关于卫宁转债回售的第七
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关于卫宁转债回售的第八次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5-039)、《关于卫宁转债回售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关于卫宁转债回售的第十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提示“卫宁转债”持有人
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选择将其持有的“卫宁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100.28
1元/张(含息、税),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6日。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结果及对公司的影响
“卫宁转债”回售申报期已于2025年5月16日收市后结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售申报汇总》,“卫宁转债”(债券代码:123104)本次回售有
效申报数量为0张,回售金额为0元(含息、税)。公司无须办理向持有人支付回售资金等后续
业务事项,本次回售业务已办理完毕。未回售的“卫宁转债”将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本次回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股本结构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
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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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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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0.281元/张(含息、税)
2、回售条件满足日:2025年4月28日
3、回售申报期: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6日
4、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年5月21日
5、回售款划拨日:2025年5月22日
6、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5年5月23日
7、回售申报期内,“卫宁转债”暂停转股
8、“卫宁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9、风险提示:持有人本次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281元/张(含当期利息)的价格卖出持
有的“卫宁转债”。截至目前,“卫宁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
可能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4
月28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卫宁转债”转股价格17.45元/股的70%,即12.
22元/股,且“卫宁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卫宁转债”的有条件回
售条款生效。现将“卫宁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事项概述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公司股票自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4月28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卫宁
转债”转股价格17.45元/股的70%,即12.22元/股,且“卫宁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
“卫宁转债”触发《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回售条款,有条件回售条款如下: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
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
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
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
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
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
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
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
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其中,i=1.8%(“卫宁转债”第五年,即2025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15日的票面利率);
t=57天(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5月12日,算头不算尾,其中2025年5月12日为回售申报
期首日);计算可得:IA=100×1.8%×57/365=0.281元/张(含税)。由上可得“卫宁转债”
本次回售价格为100.281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卫宁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
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100.225元/张;对于持有“卫宁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
I),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0.281元/张;对于持有“卫宁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
,公司对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0.281元/张。
3、回售权利
“卫宁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卫宁转债”。“卫宁转债”持有人有
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1、“卫宁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在同一交易日内,若
“卫宁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转托管、回售等两项或以上报盘申请的,按以下顺序处理
申请:交易、回售、转托管。
2、“卫宁转债”在回售期内将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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