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253 卫宁健康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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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1-08-05│ 27.50│ 3.39亿│
├───────────┼───────────┼───────────┼───────────┤
│增发 │ 2016-02-25│ 33.21│ 8.0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12-30│ 11.23│ 1.7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11-27│ 3.66│ 2292.4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09-16│ 7.01│ 1.15亿│
├───────────┼───────────┼───────────┼───────────┤
│可转债 │ 2021-03-16│ 100.00│ 9.6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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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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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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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26091.54│ ---│ ---│ 28057.14│ ---│ 人民币│
│产)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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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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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智慧医疗产品│ 4.90亿│ ---│ 4.90亿│ 100.00│ 6435.72万│ 2023-02-28│
│开发及云服务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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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EX MY项目 │ 1.92亿│ 0.00│ 1.95亿│ 101.66│ 1601.96万│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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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9286.51万│ 0.00│ 9416.82万│ 101.40│ ---│ 202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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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医疗及创新运│ 1.92亿│ ---│ ---│ ---│ ---│ ---│
│营服务项目-云医项 │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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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E X MY项目 │ ---│ ---│ 1.95亿│ 101.66│ 1601.96万│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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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医疗及创新运│ 2174.85万│ ---│ 1646.67万│ 75.71│ 456.74万│ 2023-02-28│
│营服务项目-商保数 │ │ │ │ │ │ │
│字化理赔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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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医疗及创新运│ 1.28亿│ ---│ 3918.88万│ ---│ ---│ ---│
│营服务项目-药品耗 │ │ │ │ │ │ │
│材供应链管理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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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网络扩充项目 │ 1.30亿│ ---│ 1.30亿│ 100.00│ ---│ 2023-02-28│
├─────────┼──────┼─────┼─────┼─────┼─────┼──────┤
│补充流动资金 │ ---│ ---│ 9416.82万│ 101.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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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 648.86万│ 2354.92万│ ---│ ---│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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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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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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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2026年5月13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均含),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14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资金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2283106股至3805175股,约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10%至0.17%。具体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详见公
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
)。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注销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4256400股。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
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要求公司清偿
债务或提供相应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担保。公司债权人如未在该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
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
实施。
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1、申报方式: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以邮寄方式
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
报日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2、债权申报所
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
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时间:2026年5月13日起45天内,现场申报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2:30-17:0
0
4、申报材料送达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9号卫宁健康大厦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0072
联系电话:021-80331033
邮箱:wndsh@winn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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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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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15日以公告形
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2026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
股东刘宁先生于同日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一并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发布了《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14:30;会议地点为:上海市静安区寿阳
路99弄9号卫宁健康大厦16楼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15:00。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69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611,406
,3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75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
代理人)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496,225,2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42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68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15,181,08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25%。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
表(包括代理人)68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37,432,0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
.7005%。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周成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律师列
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36,035,7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6.2698%;反对1,189,8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
787%;弃权206,4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16%。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36,023,9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6.2382%;反对1,129,1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
165%;弃权278,9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53%。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35,898,3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5.9027%;反对1,293,5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
557%;弃权240,1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16%。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35,958,4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6.0632%;反对1,217,9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
537%;弃权255,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30%。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委派了邵彬律师、李文婷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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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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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王利先生计划在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2月12日-2026年5月
11日,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25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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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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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用途: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均含本
数)。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13.14元/股(含)。
(5)回购股份的数量: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资金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8
05,175股至2,283,106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17%至0.10%。具体以回购结束时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8)回购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
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如考核期相关解锁条件成就,则其可能在回购期间办理归属手续新增股份。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暂
无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在公司回购期间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或未来六个月内有减持公
司股份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存在公司股东会审议未通过的风险;
(2)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
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
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
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
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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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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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
5月13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
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8)。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
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
2026年4月2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刘宁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请增加公司2025年度股东
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刘宁先生提请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
会审议。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36129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1%,其提案
资格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
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
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方式、股权登记日等其
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
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附件2)。股东会审
议的议案涉及相关股东的,相关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9号卫宁健康大厦16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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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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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决定于2026
年5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召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6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规定。
4、会议时间: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16:00
5、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9号卫宁健康大厦16楼会议室。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
式表决。
7、债权登记日:2026年5月6日(星期三)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6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卫宁转债”(债券代码:123104)的债券持有人。上述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
有权通过参加现场会议或通讯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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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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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业务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周炜先生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司
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经公司向周炜先生家属问询获悉,本次股份解除司法冻结主要系近期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
人民法院(相关情况详见2026年3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原
董事长暨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对周炜先生罚金20万元的执行
财产保全,鉴于周炜先生家属此前已代支付罚金20万元,法院相应解除股份司法冻结的相关指
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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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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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该事务所在执业过
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表现了良好
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情况,拟续聘容诚事务所作为公
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与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
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
行业。容诚事务所对卫宁健康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
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
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
咨询及容诚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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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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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
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
释第19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同时拟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颁布了《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
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
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
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
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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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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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现行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5年度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
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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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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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低运营管理风险,促进公司全体董事、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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