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256 星星科技 更新日期:2024-04-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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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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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一二三四投资│ ---│ ---│ ---│ ---│ ---│ 人民币│
│发展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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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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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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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购买深圳联懋的│ 2.10亿│ 0.00│ 2.10亿│ 100.00│ 0.00│ 2015-10-23│
│现金对价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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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联懋营运资金和│ 6660.00万│ 101.42万│ 5896.56万│ 94.90│ 0.00│ 2016-11-1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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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联懋产能扩充建│ 1.00亿│ 273.86万│ 9899.68万│ 99.00│ 1787.34万│ 2016-11-13│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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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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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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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台州市芬德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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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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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 │
├──────┼────────────────┴──────┴────────────────┤
│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4-26 │
├──────┼────────────────────────────────────────┤
│关联方 │台州市芬德贸易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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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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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中州信安商业管理中心 6667.90万 6.96 99.22 2021-08-26
(有限合伙)
深圳市德懋投资发展有限公 4280.00万 4.43 --- 2019-03-11
司
毛肖林 3547.50万 3.67 --- 2019-03-11
星星集团有限公司 2518.00万 2.63 100.00 2020-09-18
叶仙玉 1458.00万 1.52 14.82 2020-09-23
王春桥 351.00万 0.54 --- 2016-06-08
王先玉 230.00万 0.35 --- 2017-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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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91亿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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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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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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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星星科│星星触控科│ 0.0000│人民币 │2018-09-28│---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技(深圳)│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西星星科│星星触控科│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股份有限│技(深圳)│ │ │ │ │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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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星星科│台州星星光│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股份有限│电科技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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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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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0│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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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受理立案;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本金人民币4.886亿元及资金占用费、逾期付款利息等;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2022年度及以前已对该笔
款项按预期信用损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443亿元,目前已重新启动评估程序来判断该笔款项
的预计可收回金额,对公司2023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为准;对公
司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以法院判决结果,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2024年1月29日,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原告”)收到江西
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萍乡中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4)赣03
民初1号】,因公司与深圳市一二三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鹏莲兴旺实业有限公司、深
圳市宏宇大成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恒大成工程有限公司、龙震、李俊华合同纠纷,公司向萍乡
中院提起了诉讼。
(一)双方当事人
原告: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深圳市一二三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二:深圳市鹏莲兴旺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三:深圳市宏宇大成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四:深圳恒大成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五:龙震
被告六:李俊华
(二)诉讼请求
1、请求解除原告与各被告(被告六除外)签订的《债务重组协议》;
2、请求被告一、被告二返还原告投资款本金488600000元;
3、请求被告一、被告二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费(截止2022年4月26日的资金占用费457466
29.26元;以49060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4月27日起按照6.045%的年利率计至2023年4月23日
止资金占用费29699958.17元;以488600000元为基数,自2023年4月24日起按照6.045%的年利
率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截止2023年12月31日暂计为20675109元);
4、请求被告一、被告二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49060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12
月31日起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计至2023年4月23日止,违约金11087560元;以488600000元为
基数,自2023年4月24日起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截止2023年12月31日
暂计为24625440元);5、请求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被告六对被告一、被告二的前述债
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6、请求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诉讼保全担保费由各被告共同承
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诉讼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
诉讼及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有18起,涉案金额为5762.64
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5起,涉案金额1410.69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作为被告的案件13起,涉案金额4351.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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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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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总监辞职情况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黎峻江
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黎峻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
司担任其他职务。黎峻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原定任期届满日为第五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即2025年12月25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黎峻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本次变更财务总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
营管理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黎峻江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
议案》,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核,
董事会同意聘任常俊庭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常俊庭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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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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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
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9年1月(转制换证日期为2013年11月)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中兴财光华2022年底有合伙人156人,截至2022年底全所注册会计师804人;注册会计师中
有325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2年底共有从业人员2866人。2022年中兴财光华业务收
入100960.4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8394.4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1145.89万元。出具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92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3026.50万元,资产均值159.44亿元
。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
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
中兴财光华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中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规模较大、发展较快、综合
实力较强的专业会计服务机构。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总
部设在北京,在河北、上海、天津、重庆、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山西、河南、湖北、
湖南、安徽、江苏、浙江、江西、福建、广东、云南、贵州、四川、海南、新疆、青海、陕西
、甘肃等省市设有35家分支机构。
中兴财光华的服务范围遍及金融、证券期货、电信、钢铁、石油、煤炭、外贸、纺织、物
产、电力、水利、新闻出版、科技、交通运输、制药、农牧业、房地产等行业。为企业提供上
市前辅导、规范运作及上市前、后审计服务,为企业改制、资产重组、投资等经济活动提供财
务、税务、经济评价和可行性研究等。
2016年加入PKF国际会计组织,并于2017年9月在北京成功举办以“携手共进,合作共赢”
为主题的“一带一路国际投资高峰论坛”,会议吸引了五大洲多个国家和地区PKF国际会计组
织成员所的高级合伙人和国内众多海外投资企业到会,进一步拓宽了国际化发展的新路子。20
23年9月,中兴财光华联合南京市商务局、鼓楼区人民政府和PKF国际共同主办的2023“数聚金
陵智领未来”南京市全球数字和专业服务商发展推介会。PKF国际全球合伙人,全球数字和专
业服务商代表共200余人参会,现场进行了重大项目签约,投资总额达732亿元。会上PKF国际
设立ChinaDesk全球服务机构,中兴财光华首席合伙人姚庚春为全球15个国家和地区的工作站
负责人授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兴财光华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2
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6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
和17740.49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
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
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6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
、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方国权,资深注册会计师,2000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0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6月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1年1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从事过立方数科、冠福家用、东安动力等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云帆,2016年6月至今一直在证券资格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20年
加入中兴财光华,2022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担任过新三
板挂牌公司山河生态、星桥股份、维麦重工的项目主审,从事过立方数科及公司的年报审计工
作,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秀华,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
会计师,一直在中兴财光华执业至今。2014年起执行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11月开始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方国权、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云帆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秀华近三年未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续聘的中兴财光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
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230万元,与2022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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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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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减资概述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决
定对全资子公司江西益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益弘”)减资157692.30万元。
本次减资完成后,江西益弘的注册资本由307692.30万元减少至150000.00万元,江西益弘仍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减资事项已
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同意,无需提交董事会批准。
本次减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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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9│债务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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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除对外投资事项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与深圳市鹏莲兴旺实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莲兴旺”)、深圳市一二三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二
三四”)签署《深圳市一二三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协议》,约定公司以8.8亿元对一二三
四进行增资,增资后公司与鹏莲兴旺就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仔宏柏厂城市更新项目(以
下简称“目标项目”)进行合作。2022年4月27日,由于一二三四未按投资协议履约,且一二三
四拥有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影响公司再融资,公司与鹏莲兴旺、一二三四及其相关方签署《深圳
市一二三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约定鹏
莲兴旺、一二三四作为共同还款人分三期返还公司已支付的投资款本金5.5亿元和承担相应资
金占用费,龙震、深圳市宏宇大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宇大成”)对鹏莲兴旺及一二
三四的付款行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023年4月24日,因目标项目受客观因素影响,项目审批
、银行贷款审批等各项工作均滞后,导致投资款未能如期返还,为妥善解决此事宜,公司与鹏
莲兴旺、一二三四及其相关方签署《<深圳市一二三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之解除协议>
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意就鹏莲兴旺、一二三四的还款
义务进行延期。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解除对外投资事项
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截至目前,鹏莲兴旺、一二三四已向公司返还第一期投资款本金及资金占用费,返还第二
期款项本金340万元,剩余投资款本金4.886亿元及相应资金占用费(计算至实际偿还之日)、
违约金待返还。
(二)债务重组事项
为解决剩余投资款、资金占用费及违约金返还事宜,鹏莲兴旺及一二三四正全力推进引入
投资方、第三方收购债权等多种解决方案,经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公司与鹏莲兴旺、一二三四
及其相关方于2023年9月8日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公司同意将其持有的对鹏莲兴旺、一二三
四的债权人民币4.886亿元投资款本金及相关的全部资金占用费、违约金等权益以不低于人民
币2.5亿元的价格转让给第三方债权收购主体,鹏莲兴旺和一二三四应促成第三方债权收购主
体不晚于2023年10月15日与公司签订《债权收购协议》,并于签约后一个月内向公司支付完毕
收购价款;就投资款本金4.886亿元与收购价款2.5亿元的差额2.386亿元(2.386亿元皆为暂定
金额,以最终实际签署的《债权收购协议》确定的金额与投资款本金4.886亿元的差额为准)
以及2.386亿元对应的资金占用费,公司同意在公司按时足额收到第三方债权收购主体支付的
收购价款的前提下,未来将全部转化为公司购买目标项目定制物业的购买价款。公司届时根据
自身生产经营状况需要,保留部分/全部类型定制物业的所有权,对于剩余定制物业价款,公
司有权要求鹏莲兴旺及相关方部分/全部回购。
为推动债务重组方案的落地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符合本次债
务重组总体方案的情况下,就债务重组涉及的事项与相关方进行协商,并签署债务重组相关协
议。
(三)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3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解除对外投资事项拟进
行债务重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债务重组
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债务重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一、全部定制物业回购:即乙方届时有权向甲方和/或相关方提出全部定制物业
回购申请。
1、定制物业回购价款按照以下计算公式计算:定制物业回购价款=2.386亿元*(1+一年期
LPR/360*自预售许可证取得至全部回购款支付完毕的天数)+计算至预售许可证取得之日的资
金占用费。
2、如乙方提出回购申请后的60天内未能足额收到定制物业回购价款,则乙方有权解除和
甲方、丙方签署的《物业定制协议》,甲方、丙方应共同承担返还剩余投资款本金2.386亿元
及相关的资金占用费、违约金的义务,丁方、戊方、己方就甲方、丙方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
责任。
制物业的所有权,对于剩余定制物业价款,乙方有权向甲方和/或相关方提出回购申请。
1、剩余定制物业回购价款按照以下计算公式计算:剩余定制物业回购价款=(2.386亿元-
乙方保留部分的定制物业所对应的价款)*(1+一年期LPR/360*自预售许可证取得之日至全部
回购款支付完毕之日的天数)+计算至预售许可证取得之日的资金占用费。
2、如乙方提出回购申请后的60天内未能足额收到剩余定制物业回购价款,则甲方、丙方
应共同承担返还剩余定制物业回购价款对应的投资款本金及相关的资金占用费、违约金的义务
,丁方、戊方、己方就甲方、丙方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如因乙方未能按《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提供定
制物业购买主体,导致定制物业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的,各方一致同意,友好解除已签署的《物
业定制协议》,甲方、丙方向乙方返还该部分定制物业所对应的投资款本金及相关的资金占用
费,不计违约金。
第六条目标项目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日起一年内,乙方根据自身需求选定同一类型物业或
多种类型的物业组合后,向甲方和/或丙方发出购买全部定制物业或部分定制物业的通知。乙
方已充分知晓《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的通知》对于物业购买主体资格
的要求,并承诺届时将按该规定的要求提供定制物业购买主体。若甲方、丙方在接到乙方通知
后的30日内,未能与乙方签署《深圳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或者双方签署《深圳房地产
买卖合同(预售)》后因任何其他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取得所选定制物业的所有权,则乙方有权
解除和甲方、丙方签署的《物业定制协议》,甲方、丙方同意共同承担返还剩余投资款本金2.
386亿元及相关的资金占用费、违约金的义务,丁方、戊方、己方就甲方、丙方还款义务承担
连带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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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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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56号】,具体详见
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3)。
近日,公司经查询中国证监会网站获悉,相关当事人刘建勋、刘琅问、潘清寿、杨述明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了市场禁入措施,现将《市场禁入决定书》【〔2023〕22号】内容公告如下:
一、《市场禁入决定书》内容
“当事人:刘建勋,男,1962年12月出生,时任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
星科技)董事长,住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
刘琅问,男,1973年7月出生,时任星星科技副总经理、董事长,住址:广东省深圳市龙
岗区。
潘清寿,男,1969年9月出生,时任星星科技董事、总经理,住址: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
。
杨述明,男,1965年10月出生,时任星星科技财务副总监、财务中心总经理、财务中心总
裁助理,住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对星星科技信
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市场禁入的事实、理
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当事人刘建勋、刘琅问、潘清寿、杨述明的要求,我会
于2023年2月24日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本案现已调查、审
理终结。
经查明,星星科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0年4月29日,星星科技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报告期营业收入634377.94万元,营业成
本532387.24万元,利润总额15421.78万元。2021年4月24日,星星科技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829815.80万元,营业成本717802.61万元,利润总额4377.05万元。
一、星星科技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
(一)星星科技虚构销售业务,虚增营业收入
2019年,星星科技子公司江西益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西星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江西星星)、萍乡星星触控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星星触控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星星触控)等虚构销售业务,虚增营业收入138381.66万元。
2020年,星星科技子公司江西星星、星星触控、星星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星星精密)、广东星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星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东星星)等虚构销售业务,虚增营业收入319217.90万元。
(二)星星科技虚构租赁和加工业务,虚增营业收入
2019年,星星科技子公司星星精密、星星触控等虚构租赁和加工业务,虚增营业收入5519
.36万元。
2020年,星星科技子公司星星精密、星星触控等虚构租赁和加工业务,虚增营业收入6581
.32万元。
(三)星星科技虚构采购业务,虚增营业成本
2019年度,星星科技子公司星星触控、江西星星等虚构采购,金额合计40165.21万元。
2020年度,星星科技子公司星星触控、星星精密、江西星星、广东星星等虚构采购,金额
合计157371.42万元。
(四)星星科技通过虚假采购折扣虚减营业成本
2019年和2020年,星星科技子公司星星触控与供应商约定虚假折扣。通过虚假折扣,星星
科技分别在2019年和2020年虚减营业成本419.91万元和154.81万元。
经查,通过以上虚构销售、虚构租赁和加工业务、虚构采购、虚假采购折扣等方式,星星
科技2019年度虚增营业收入143901.02万元,虚增营业成本26510.1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1739
0.86万元(不考虑税费、期间费用等调整),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2.68%,营业成本的
4.98%,利润总额的761.20%。2020年度,星星科技通过财务造假活动虚增营业收入325799.22
万元,虚增营业成本159492.8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66306.39万元(不考虑税费、期间费用等
调整),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9.26%,营业成本的22.22%,利润总额的3799.51%。
星星科技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并于2021年12月30日披露了会计差错更正公
告。
二、星星科技少计商誉减值损失
星星科技分别于2013年12月、2015年7月完成对星星触控和星星精密100%股权的收购。截
至2019年12月31日,星星科技收购星星触控及星星精密形成的商誉账面余额分别为30593.92万
元和56998.32万元。星星科技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星星科技收购星星触控
及星星精密形成的商誉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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