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260 新莱应材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08-23│ 27.00│ 4.0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3-03│ 16.94│ 1558.48万│
├───────────┼───────────┼───────────┼───────────┤
│可转债 │ 2019-12-19│ 100.00│ 2.6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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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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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碧海包装材料有│ 26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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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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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于半导体行业超│ 2.69亿│ 648.48万│ 2.31亿│ 85.95│ 0.00│ 2022-12-31│
│高洁净管阀件生产线│ │ │ │ │ │ │
│技改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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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11-13 │
├──────┼────────────────────────────────────────┤
│关联方 │INNOAXIS TECHNOLOGIES SDN. BHD. │
├──────┼────────────────────────────────────────┤
│关联关系 │其股东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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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莱应材”或“公司”)于2025年11│
│ │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向关联方出租资│
│ │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LIONHYGIENICMATERIALS(MALAYSIA)SDN.BHD(│
│ │以下简称“马来西亚孙公司”)向公司的关联方INNOAXISTECHNOLOGIESSDN.BHD.(以下简称│
│ │“INNOAXIS”)出租资产,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
│ │ 1、关联交易概述: │
│ │ 因美系半导体设备客户自身发展需求,公司股东中国台湾省籍自然人李柏桦、李柏元在│
│ │马来西亚设立INNOAXIS公司,自行接单、生产美系半导体客户的订单,并成为其供应商。IN│
│ │NOAXIS公司拟与马来西亚孙公司签署资产租赁相关协议,出租标的为公司位于马来西亚的全│
│ │资孙公司的资产(以下简称“租赁资产”),INNOAXIS公司在租赁期内须向马来西亚孙公司│
│ │支付租金。 │
│ │ 2、关联关系 │
│ │ 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 │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在本交易公司与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 │的自然人”)所直接控制之关联公司进行资产租赁,符合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之认定。 │
│ │ 李柏桦、李柏元两人为新莱应材的持股5%以上的股东。INNOAXIS公司的股东为李柏桦、│
│ │李柏元,各持股50%。基于此,INNOAXIS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
│ │ 3、交易需要履行的审批程序: │
│ │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
│ │组。2025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INNOAXIS公司(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
│ │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
│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关联│
│ │交易需经过审计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无需履行股东会决策程序。│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INNOAXISTECHNOLOGIESSDN.BHD. │
│ │ 实际控制人:李柏桦、李柏元 │
│ │ 注册地址:马来西亚新山 │
│ │ 投资规模:2000万美金 │
│ │ 股权架构:李柏桦、李柏元各持股50% │
│ │ 经营范围:半导体元器件和关键部件的生产和销售,机械零部件的加工,金属表面处理│
│ │和热处理。金属切割和焊接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
│ │口代理服务和卫生材料制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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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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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新莱洁│山东碧海包│ 1.22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净应用材料│装材料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昆山新莱洁│山东碧海包│ 6946.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净应用材料│装材料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昆山新莱洁│山东碧海包│ 4265.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净应用材料│装材料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昆山新莱洁│山东碧海包│ 4128.7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净应用材料│装材料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昆山新莱洁│昆山方新精│ 358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净应用材料│密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昆山新莱洁│山东碧海包│ 126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净应用材料│装材料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昆山新莱洁│山东碧海包│ 1185.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净应用材料│装材料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昆山新莱洁│山东碧海包│ 1183.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净应用材料│装材料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昆山新莱洁│山东碧海包│ 1009.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净应用材料│装材料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昆山新莱洁│山东碧海包│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净应用材料│装材料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昆山新莱洁│山东碧海包│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净应用材料│装材料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昆山新莱洁│山东碧海包│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净应用材料│装材料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昆山新莱洁│山东碧海包│ 774.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净应用材料│装材料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昆山新莱洁│山东碧海包│ 668.5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净应用材料│装材料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昆山新莱洁│山东碧海包│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净应用材料│装材料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昆山新莱洁│山东碧海包│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净应用材料│装材料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昆山新莱洁│山东碧海包│ 315.11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净应用材料│装材料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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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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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资产租赁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莱应材”或“公司”)于2025年11月
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向关联方出租资产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LIONHYGIENICMATERIALS(MALAYSIA)SDN.BHD(以下简
称“马来西亚孙公司”)向公司的关联方INNOAXISTECHNOLOGIESSDN.BHD.(以下简称“INNOAX
IS”)出租资产,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关联交易概述:
因美系半导体设备客户自身发展需求,公司股东中国台湾省籍自然人李柏桦、李柏元在马
来西亚设立INNOAXIS公司,自行接单、生产美系半导体客户的订单,并成为其供应商。INNOAX
IS公司拟与马来西亚孙公司签署资产租赁相关协议,出租标的为公司位于马来西亚的全资孙公
司的资产(以下简称“租赁资产”),INNOAXIS公司在租赁期内须向马来西亚孙公司支付租金
。
2、关联关系
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在本交易公司与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
然人”)所直接控制之关联公司进行资产租赁,符合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之认定。
李柏桦、李柏元两人为新莱应材的持股5%以上的股东。INNOAXIS公司的股东为李柏桦、李
柏元,各持股50%。基于此,INNOAXIS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交易需要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25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INNOAXIS公司(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
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经
过审计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无需履行股东会决策程序。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INNOAXISTECHNOLOGIESSDN.BHD.
实际控制人:李柏桦、李柏元
注册地址:马来西亚新山
投资规模:2000万美金
股权架构:李柏桦、李柏元各持股50%
经营范围:半导体元器件和关键部件的生产和销售,机械零部件的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和
热处理。金属切割和焊接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
理服务和卫生材料制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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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重要合同
──────┴──────────────────────────────────
1.本协议为框架协议,所涉具体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项目进度和实施周期可能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具体投资项目履行相应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按照监管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披露其他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的情况。
一、协议签署概况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方新精密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新精密”)通过实地考察,对昆山的地理位置、基础设施、交通运输
、配套服务等投资环境均感满意,为此,方新精密决定在昆山市陆家镇进一步增资扩产,投资
设立方新精密半导体核心零部件项目。2025年10月23日,方新精密与昆山市陆家镇人民政府本
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签署了《项目投资框架协议》。
本协议为框架性文件,不涉及实质性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
合作的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方介绍
名称:昆山市陆家镇人民政府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昆山市陆家镇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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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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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以公告形
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下午2: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9:15
-9:25、9:30-11:30、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9日(星期二)。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水波先生。
8、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9、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水波先生主持。
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总股份为405793181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4078067
52股,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股份2013571股,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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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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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
25年8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兴云先生主持,此次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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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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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莱应材”)第六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9月16
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提
交的相关议案。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
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6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
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9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9日(星期二)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或在网络投
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被委托的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陆家镇陆丰西路22号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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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碧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海包材”)为满足生产经营需
要,公司将为其以下银行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
议批准之日起,根据每笔担保实际发生日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确定。本次对外担
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碧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莒南经济开发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时间:2008年09月10日
法定代表人:厉善君
注册资本:2155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复合膜袋;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内层材
质,聚乙烯)生产(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灌装设备、饮料设备、水处理设备、净化杀菌
设备销售及租赁;零售:包装材料;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口罩、劳保用品、防护用品生产、销售
;无纺布制品销售;房屋租赁、出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2、被担保人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注:2023年度、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3、股权结构
碧海包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4、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人碧海包材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及担保金额如下:
具体申请担保的银行名称及担保金额如下: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根据每笔担保实际发生日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确定。
本次担保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授信及担保事项以
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需求确定,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
议。该额度项下的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
及和抵押、担保有关的其他条件由公司及子公司与授信银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完全有能力偿还该笔贷款。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
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上述行为不存在与证监会公告〔2022〕26号文《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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