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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应材(30026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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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260 新莱应材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08-23│ 27.00│ 4.0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3-03│ 16.94│ 1558.48万│ ├───────────┼───────────┼───────────┼───────────┤ │可转债 │ 2019-12-19│ 100.00│ 2.69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山东碧海包装材料有│ 26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应用于半导体行业超│ 2.69亿│ 648.48万│ 2.31亿│ 85.95│ 0.00│ 2022-12-31│ │高洁净管阀件生产线│ │ │ │ │ │ │ │技改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12-04 │交易金额(元)│1.57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山东安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新增注册│标的类型 │股权 │ │ │资本人民币15612.2449万元 │ │ │ ├──────┼────────────────┴──────┴────────────────┤ │买方 │山东碧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 │卖方 │山东安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 │ │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碧海包装材│ │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海包材”)现有产能已处于饱和状态,为突破产能瓶颈、把握市│ │ │场机遇,公司全资子公司碧海包材于2025年12月3日与山东安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 │ │称“安浦智能”)签署了《山东安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和《山东安浦智能科技有│ │ │限公司股东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和“《股东协议》”),公司拟以全资子公│ │ │司碧海包材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5695.5102万元认购安浦智能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5612.24│ │ │49万元,剩余款项163.265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完成后,安浦智能的注册资本由│ │ │人民币15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0612.2449万元,碧海包材将持有安浦智能51%的股权,安浦│ │ │智能将成为碧海包材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增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安│ │ │浦智能流动资金、偿还借款等方面。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5-21 │ ├──────┼────────────────────────────────────────┤ │关联方 │INNOAXIS TECHNOLOGIE S SDN.BHD.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5-21 │ ├──────┼────────────────────────────────────────┤ │关联方 │洁翼流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5-21 │ ├──────┼────────────────────────────────────────┤ │关联方 │山东碧海机械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任其监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5-21 │ ├──────┼────────────────────────────────────────┤ │关联方 │洁翼流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5-21 │ ├──────┼────────────────────────────────────────┤ │关联方 │山东安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5-21 │ ├──────┼────────────────────────────────────────┤ │关联方 │山东碧海机械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任其监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5-21 │ ├──────┼────────────────────────────────────────┤ │关联方 │INNOAXIS TECHNOLOGIES SDN.BHD.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5-21 │ ├──────┼────────────────────────────────────────┤ │关联方 │山东安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5-21 │ ├──────┼────────────────────────────────────────┤ │关联方 │山东安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13 │ ├──────┼────────────────────────────────────────┤ │关联方 │INNOAXIS TECHNOLOGIES SDN. BHD. │ ├──────┼────────────────────────────────────────┤ │关联关系 │其股东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租赁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莱应材”或“公司”)于2025年11│ │ │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向关联方出租资│ │ │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LIONHYGIENICMATERIALS(MALAYSIA)SDN.BHD(│ │ │以下简称“马来西亚孙公司”)向公司的关联方INNOAXISTECHNOLOGIESSDN.BHD.(以下简称│ │ │“INNOAXIS”)出租资产,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 │ │ 1、关联交易概述: │ │ │ 因美系半导体设备客户自身发展需求,公司股东中国台湾省籍自然人李柏桦、李柏元在│ │ │马来西亚设立INNOAXIS公司,自行接单、生产美系半导体客户的订单,并成为其供应商。IN│ │ │NOAXIS公司拟与马来西亚孙公司签署资产租赁相关协议,出租标的为公司位于马来西亚的全│ │ │资孙公司的资产(以下简称“租赁资产”),INNOAXIS公司在租赁期内须向马来西亚孙公司│ │ │支付租金。 │ │ │ 2、关联关系 │ │ │ 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 │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在本交易公司与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 │的自然人”)所直接控制之关联公司进行资产租赁,符合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之认定。 │ │ │ 李柏桦、李柏元两人为新莱应材的持股5%以上的股东。INNOAXIS公司的股东为李柏桦、│ │ │李柏元,各持股50%。基于此,INNOAXIS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 │ │ 3、交易需要履行的审批程序: │ │ │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 │ │组。2025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INNOAXIS公司(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 │ │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 │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关联│ │ │交易需经过审计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无需履行股东会决策程序。│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INNOAXISTECHNOLOGIESSDN.BHD. │ │ │ 实际控制人:李柏桦、李柏元 │ │ │ 注册地址:马来西亚新山 │ │ │ 投资规模:2000万美金 │ │ │ 股权架构:李柏桦、李柏元各持股50% │ │ │ 经营范围:半导体元器件和关键部件的生产和销售,机械零部件的加工,金属表面处理│ │ │和热处理。金属切割和焊接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 │ │口代理服务和卫生材料制造商。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昆山新莱洁│山东碧海包│ 1.31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净应用材料│装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昆山新莱洁│山东碧海包│ 5652.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净应用材料│装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昆山新莱洁│山东碧海包│ 5417.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净应用材料│装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昆山新莱洁│山东碧海包│ 5284.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净应用材料│装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昆山新莱洁│山东碧海包│ 4972.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净应用材料│装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昆山新莱洁│山东碧海包│ 49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净应用材料│装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昆山新莱洁│山东碧海包│ 4548.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净应用材料│装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昆山新莱洁│昆山方新精│ 358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净应用材料│密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昆山新莱洁│山东碧海包│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净应用材料│装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昆山新莱洁│山东碧海包│ 1995.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净应用材料│装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昆山新莱洁│山东碧海包│ 1296.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净应用材料│装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昆山新莱洁│山东碧海包│ 1106.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净应用材料│装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昆山新莱洁│山东碧海包│ 986.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净应用材料│装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昆山新莱洁│山东碧海包│ 585.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净应用材料│装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昆山新莱洁│山东碧海包│ 485.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净应用材料│装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昆山新莱洁│山东碧海包│ 1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净应用材料│装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昆山新莱洁│山东碧海包│ 1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净应用材料│装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6-05│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以公告形 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5日(星期五)下午2: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5日(星期五)9:15- 9:25、9:30-11:30、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6月5日(星期五)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水波先生。 8、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 2026-05-21│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6月5日召开2 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5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5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 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或在网络 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被委托的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陆家镇陆丰西路22号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会议室。 ──────┬────────────────────────────────── 2026-05-20│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以公告形 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2: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9:15 -9:25、9:30-11:30、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水波先生。 8、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 2026-04-28│对外担保 ──────┴────────────────────────────────── 特别提示:本次担保后,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6.48%,超过10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碧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海包材”)之控股子公司山东 安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浦智能”)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碧海包材拟按51%的 持股比例为安浦智能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同比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 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根据每笔担保实际发生日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确定。本次 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安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3年03月31日 法定代表人:厉彦霖 注册资本:30612.244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业机器人制造; 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 置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 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 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 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产业用纺织 制成品销售;包装专用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 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食品、 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 及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 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特种设备安 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2.被担保人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注:2024年度、2025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3.股权结构 安浦智能为碧海包材控股子公司,碧海包材持有其51%股权。 4.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人安浦智能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山东碧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2.债权人及担保金额如下: 具体申请担保的银行名称及担保金额如下: 3.担保方式:同比例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根据每笔担保实际发生日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确定。 本次担保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授信及担保事项以 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需求确定,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 议。该额度项下的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 及和抵押、担保有关的其他条件由公司及子公司与授信银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安浦智能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碧海包材之控股子公司(持股51%),目前处于 业务发展初期,2025年已实现销售收入3995.53万元。本次担保由碧海包材及其他股东按各自 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连带责任保证,其中碧海包材按51%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他股 东按49%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 司产生不利影响。 上述行为不存在与证监会公告〔2022〕26号文《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支持公司的经营和业务 持续健康发展。 因本次对外担保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20%,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10%,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48%,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9.55%,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故本次对外担保事宜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 2026-04-28│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 资子公司山东碧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海包材”)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将 为其以下银行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 起,根据每笔担保实际发生日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确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碧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时间:2008年09月10日 法定代表人:李善强 注册资本:2155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特种设 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用塑料包 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 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日用口 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非居 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被担保人 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注:2024年度、2025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3.股权结构 碧海包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4.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人碧海包材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及担保金额如下: 具体申请担保的银行名称及担保金额如下: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根据每笔担保实际发生日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确定。 本次担保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授信担保事项以正 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需求确定,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该额度项下的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及 和抵押、担保有关的其他条件由公司及子公司与授信银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完全有能力偿还该笔贷款。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 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上述行为不存在与证监会公告〔2022〕26号文《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支持公司的经营和业务 持续健康发展。 因本次对外担保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29%,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10%,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29%,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19%,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故本次对外担保事宜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为了完善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 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 回报股东、充分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 需要等因素,制定了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 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在综合考虑行业所处特 点、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发展战略、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及现金流量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 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应重视对投资者 的合理投资回报,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兼顾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以及 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在遵循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上,确 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并据此制定一定期间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划,以保持公司利润分配 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本规划的具体内容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利润分配政策应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长远利益,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总额,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股 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其 中现金分红方式优先于股票股利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 分配。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可以采用发 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 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 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2、现金分红的比例 如无重大投资机会或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首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具备现 金分红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且任意三个 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 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本章程中“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2)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四)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 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五)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从公司成长性、每股 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合理因素出发,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 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将进行利润分配。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 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 计机构,本议案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维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 持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关于审计费用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 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 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宏宇,2019年5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优德精密、华信永道、汉钟精机等多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晓光,2017年4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华信永道、冠龙节能、万邦 达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郎海红,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质量控制部从事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宏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监管机构等自律组织的 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监督管理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签字会计师王晓光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监管机构等自律组织的 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监督管理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项目质量复核人郎海红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 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 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 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20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75万元,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25万元,和上期无变化。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莱应材”)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定于2026年5月19日召 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 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 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4-28│其他事项 ──────┴────────────────────────────────── 1.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405,793,18 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3-25│其他事项 ──────┴──────────────────────────────────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披露了《关 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近日,收到 董事厉善君先生(离任)、董事翁鹏斌先生、董事李鸿庆先生、财务总监黄世华先生、副总经 理张雨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 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均未减持公司股份。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董事厉善君先生(离任)、董事翁鹏 斌先生、董事李鸿庆先生、财务总监黄世华先生、副总经理张雨先生均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 经届满,董事厉善君先生(离任)、董事翁鹏斌先生、董事李鸿庆先生、财务总监黄世华先生 、副总经理张雨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董事厉善君先生(离任)、董事翁鹏斌先生、董事李鸿庆先生、财 务总监黄世华先生、副总经理张雨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的承诺的情形。 4.董事厉善君先生(离任)、董事翁鹏斌先生、董事李鸿庆先生、财务总监黄世华先生、 副总经理张雨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 2026-01-08│其他事项 ──────┴──────────────────────────────────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厉善 君先生的辞职报告。厉善君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厉善君先生辞职后不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厉善君先生原定的任职期间至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厉善君先生的辞职不会 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其辞 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厉善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973,620股。辞去公司董事后,厉善君先生 将继续履行相关承诺并遵守《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所持公司股份进 行管理。 厉善君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 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厉善君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 感谢! ──────┬────────────────────────────────── 2025-12-04│重要合同 ──────┴──────────────────────────────────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碧海包装材料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海包材”)现有产能已处于饱和状态,为突破产能瓶颈、把握市场机 遇,公司全资子公司碧海包材于2025年12月3日与山东安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 浦智能”)签署了《山东安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和《山东安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 东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和“《股东协议》”),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碧海包材 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5695.5102万元认购安浦智能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5612.2449万元,剩余 款项163.265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完成后,安浦智能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000万 元增加至人民币30612.2449万元,碧海包材将持有安浦智能51%的股权,安浦智能将成为碧海 包材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增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安浦智能流动资金、 偿还借款等方面。 (二)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签署增资协议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 及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厉彦霖 1.身份证号码:371327************ 2.住所:临沂市 3.厉彦霖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董高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 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厉彦霖为厉善红之子,厉善红与厉善君系兄弟关系,厉善君为公司董 事、碧海包材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厉善红为碧海包材董事长,存在一定的利害关系,但按照 相关法规规定尚不足以构成关联关系;同时厉善君本人已经作出承诺,其本人在投资设立安浦 智能过程中未有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资金支持。 (二)厉彦明 1.身份证号码:371327************ 2.住所:临沂市 3.厉彦明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董高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 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厉彦明为厉善屯之子,厉善屯、厉善君、厉善红三人系兄弟关系,厉 善君为公司董事、碧海包材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厉善红为碧海包材董事长,存在一定的利害 关系,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尚不足以构成关联关系;同时厉善君本人已经作出承诺,其本人在 投资设立安浦智能过程中未有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资金支持。 ──────┬────────────────────────────────── 2025-11-13│资产租赁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莱应材”或“公司”)于2025年11月 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向关联方出租资产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LIONHYGIENICMATERIALS(MALAYSIA)SDN.BHD(以下简 称“马来西亚孙公司”)向公司的关联方INNOAXISTECHNOLOGIESSDN.BHD.(以下简称“INNOAX IS”)出租资产,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关联交易概述: 因美系半导体设备客户自身发展需求,公司股东中国台湾省籍自然人李柏桦、李柏元在马 来西亚设立INNOAXIS公司,自行接单、生产美系半导体客户的订单,并成为其供应商。INNOAX IS公司拟与马来西亚孙公司签署资产租赁相关协议,出租标的为公司位于马来西亚的全资孙公 司的资产(以下简称“租赁资产”),INNOAXIS公司在租赁期内须向马来西亚孙公司支付租金 。 2、关联关系 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在本交易公司与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 然人”)所直接控制之关联公司进行资产租赁,符合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之认定。 李柏桦、李柏元两人为新莱应材的持股5%以上的股东。INNOAXIS公司的股东为李柏桦、李 柏元,各持股50%。基于此,INNOAXIS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交易需要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25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INNOAXIS公司(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 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经 过审计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无需履行股东会决策程序。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INNOAXISTECHNOLOGIESSDN.BHD. 实际控制人:李柏桦、李柏元 注册地址:马来西亚新山 投资规模:2000万美金 股权架构:李柏桦、李柏元各持股50% 经营范围:半导体元器件和关键部件的生产和销售,机械零部件的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和 热处理。金属切割和焊接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 理服务和卫生材料制造商。 ──────┬────────────────────────────────── 2025-10-24│重要合同 ──────┴────────────────────────────────── 1.本协议为框架协议,所涉具体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项目进度和实施周期可能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具体投资项目履行相应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按照监管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披露其他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的情况。 一、协议签署概况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方新精密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新精密”)通过实地考察,对昆山的地理位置、基础设施、交通运输 、配套服务等投资环境均感满意,为此,方新精密决定在昆山市陆家镇进一步增资扩产,投资 设立方新精密半导体核心零部件项目。2025年10月23日,方新精密与昆山市陆家镇人民政府本 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签署了《项目投资框架协议》。 本协议为框架性文件,不涉及实质性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 合作的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方介绍 名称:昆山市陆家镇人民政府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昆山市陆家镇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5-09-17│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以公告形 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下午2: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9:15 -9:25、9:30-11:30、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9日(星期二)。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水波先生。 8、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9、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水波先生主持。 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总股份为405793181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4078067 52股,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股份2013571股,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 2025-08-26│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 25年8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兴云先生主持,此次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合法有效。 ──────┬────────────────────────────────── 2025-08-26│其他事项 ──────┴──────────────────────────────────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莱应材”)第六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9月16 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提 交的相关议案。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 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6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 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9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9日(星期二)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或在网络投 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被委托的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陆家镇陆丰西路22号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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