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269 联建光电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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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1-09-27│ 20.00│ 3.35亿│
├───────────┼───────────┼───────────┼───────────┤
│增发 │ 2014-04-29│ 15.86│ 8.60亿│
├───────────┼───────────┼───────────┼───────────┤
│增发 │ 2015-03-06│ 31.00│ 8.9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03-01│ 15.00│ 1462.50万│
├───────────┼───────────┼───────────┼───────────┤
│增发 │ 2016-05-05│ 23.30│ 13.18亿│
├───────────┼───────────┼───────────┼───────────┤
│增发 │ 2016-06-08│ 22.09│ 10.8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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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6-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力玛网络 │ 79991.46│ ---│ 88.88│ ---│ 5677.07│ 人民币│
├─────────┼─────┼─────┼─────┼─────┼──────┼──────┤
│励唐营销 │ 49600.00│ ---│ 100.00│ ---│ 4207.96│ 人民币│
├─────────┼─────┼─────┼─────┼─────┼──────┼──────┤
│华瀚文化 │ 36400.00│ ---│ 100.00│ ---│ 3075.28│ 人民币│
├─────────┼─────┼─────┼─────┼─────┼──────┼──────┤
│远洋传媒 │ 30000.00│ ---│ 100.00│ ---│ 2179.41│ 人民币│
├─────────┼─────┼─────┼─────┼─────┼──────┼──────┤
│西安绿一 │ 26333.00│ ---│ 100.00│ ---│ 2072.51│ 人民币│
├─────────┼─────┼─────┼─────┼─────┼──────┼──────┤
│上海成光 │ 20000.00│ ---│ 100.00│ ---│ 1420.86│ 人民币│
├─────────┼─────┼─────┼─────┼─────┼──────┼──────┤
│精准分众 │ 19332.00│ ---│ 71.60│ ---│ 3063.7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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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泊视 │ 13000.00│ ---│ 100.00│ ---│ 1321.38│ 人民币│
├─────────┼─────┼─────┼─────┼─────┼──────┼──────┤
│丰德博信 │ 10152.00│ ---│ 100.00│ ---│ 1494.14│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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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7-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长期股权投资 │ 2.40亿│ 0.00│ 2.40亿│ 100.00│ 0.00│ ---│
├─────────┼──────┼─────┼─────┼─────┼─────┼──────┤
│配套融资交易费用 │ 1971.00万│ 103.50万│ 1981.16万│ 100.52│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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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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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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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联建光电(香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22 │
├──────┼────────────────────────────────────────┤
│关联方 │广东荣文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刘虎军 1.17亿 19.00 --- 2018-09-18
何吉伦 7575.20万 12.35 --- 2018-07-04
何吉伦 7575.20万 12.35 --- 2018-07-04
熊瑾玉 2970.00万 4.84 --- 2018-09-18
─────────────────────────────────────────────────
合计 2.98亿 4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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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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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建│联建有限公│ 2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光电股份有│司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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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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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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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151,305,638.26元,未弥补亏
损金额为-4,151,305,638.26元,公司实收股本549,113,825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实
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未弥补亏损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运营效率等管理措施,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
润8,534,314.71元。但由于前期投资并购形成的资产价值下降导致商誉减值的影响尚未完全消
除,因此目前仍存在未弥补的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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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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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子公司取得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
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融资业务需求,促进生产和业务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
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应收账款贸易融资、超短融票
据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实质审批为准)。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
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各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
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确保其经营性资金需求,公司计划在2026年度为子公司申请
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相应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实际担保期限与担
保金额根据融资主合同规定。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股
权提供质押担保、其他资产抵押或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三)其他相关说明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代表公司办
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
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
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下一年
度审议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相关决议生效之日止。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
每笔授信、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联建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0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8区留仙大道2号汇聚创新园2栋2317(一照多
址企业)
法定代表人:肖胜超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及其应用产品的设计开发、销售
;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的租赁、上门安装和上门维护;音视频设备、拼接控制设备、矩
阵、无缝切换台的设计开发、销售和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集成电路产品的设计开发、销售和
技术服务;高低压配电柜、开关电源的设计开发、销售和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产品、信
息系统集成的设计开发、销售和技术服务;电子安防工程、智能系统工程、电子工程的设计、
施工及维护;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
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及其应用产品、音视
频设备、拼接控制设备、矩阵、无缝切换台、电子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开关电源产品、高低
压配电柜;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
记后方可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二:深圳市易事达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04月23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富社区观澜平安路60号1栋1340法定代表人:肖胜超
注册资本:75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提供LED显示屏、LED照明应用产品、周边产品的节能技术服
务;合同能源管理;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电子产品及计算机软件的研发与销
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
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LED显示屏、LED
照明灯具、LED路灯等应用产品及周边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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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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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含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
置自有资金合理购买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优先选择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
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每笔产品购买金额和期限将根据闲置资金实际情况确定。额度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
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总额度。
(四)投资期限及额度有效期
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本投资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相关决议生效之日止。
(五)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法定
代表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项。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与受托方之间的关系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等专业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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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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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
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开展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该
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贸易业务的开展,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币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
利影响,控制外汇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
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一)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银行外币借款、公司经
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公司外销业务主要以美元、欧元为结算币种,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货、
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二)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
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上述
额度,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
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权利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
的保证金/权利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三)期限及授权
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代理人审批
日常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
(四)交易对方
境内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
汇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
的。但是进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
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
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
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的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
作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交易违约风险:在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对手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公司将无法按照约
定获取套期保值盈利以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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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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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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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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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现
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每年末
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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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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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保证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
1、补选独立董事罗薇女士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
委员。
2、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董事会批准,罗薇女士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调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罗薇女士(召集人)、谭炜樑先生、谭骅先生;
2、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谭骅先生(召集人)、罗薇女士、谭炜樑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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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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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13日发出关于召
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决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其中现场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二区9栋B4
座16楼VIP会议室召开,同时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2025年12月30日9:15至9:25,9
:30至11:30、13:00至15:00接受网络投票,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于2025年
12月30日9:15至2025年12月30日15:00期间接受网络投票。详情请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7)。
出席会议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42人,代表股份8732628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0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8364948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3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0人,代表股份36768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6696%。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8364948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33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0人,代表股份3676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6696%。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0人,代表股份3676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6696%。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乔建荣女士作为本次股东会主持人。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6748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82%;
反对5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18%;弃权611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9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4.2830%;反对5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55
3%;弃权6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6617%。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委托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6692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44%;
反对52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62%;弃权1042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5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4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2.7681%;反对52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98
0%;弃权10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8339%。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委托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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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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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信永中和”)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亨安
会计师事务所”)
3、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异议情况:亨安会计师事务所现阶段
业务繁忙,审计人员已处于满负荷工作状态,无法在公司要求的审计周期内形成有效人力补充
。基于对审计工作时效性与质量的综合考量,为保障2025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
顺利开展,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改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
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亨安
会计师事务所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改聘审计机构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
.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
,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为3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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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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