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269 联建光电 更新日期:2026-09-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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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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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1-09-27│ 20.00│ 3.35亿│
├───────────┼───────────┼───────────┼───────────┤
│增发 │ 2014-04-29│ 15.86│ 8.60亿│
├───────────┼───────────┼───────────┼───────────┤
│增发 │ 2015-03-06│ 31.00│ 8.9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03-01│ 15.00│ 1462.50万│
├───────────┼───────────┼───────────┼───────────┤
│增发 │ 2016-05-05│ 23.30│ 13.18亿│
├───────────┼───────────┼───────────┼───────────┤
│增发 │ 2016-06-08│ 22.09│ 10.8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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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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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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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玛网络 │ 79991.46│ ---│ 88.88│ ---│ 5677.07│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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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唐营销 │ 49600.00│ ---│ 100.00│ ---│ 4207.96│ 人民币│
├─────────┼─────┼─────┼─────┼─────┼──────┼──────┤
│华瀚文化 │ 36400.00│ ---│ 100.00│ ---│ 3075.28│ 人民币│
├─────────┼─────┼─────┼─────┼─────┼──────┼──────┤
│远洋传媒 │ 30000.00│ ---│ 100.00│ ---│ 2179.4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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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绿一 │ 26333.00│ ---│ 100.00│ ---│ 2072.51│ 人民币│
├─────────┼─────┼─────┼─────┼─────┼──────┼──────┤
│上海成光 │ 20000.00│ ---│ 100.00│ ---│ 1420.86│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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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分众 │ 19332.00│ ---│ 71.60│ ---│ 3063.71│ 人民币│
├─────────┼─────┼─────┼─────┼─────┼──────┼──────┤
│西藏泊视 │ 13000.00│ ---│ 100.00│ ---│ 1321.38│ 人民币│
├─────────┼─────┼─────┼─────┼─────┼──────┼──────┤
│丰德博信 │ 10152.00│ ---│ 100.00│ ---│ 1494.14│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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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7-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长期股权投资 │ 2.40亿│ 0.00│ 2.40亿│ 100.00│ 0.00│ ---│
├─────────┼──────┼─────┼─────┼─────┼─────┼──────┤
│配套融资交易费用 │ 1971.00万│ 103.50万│ 1981.16万│ 100.52│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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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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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10 │交易金额(元)│15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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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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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市星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20%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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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深圳市星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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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建光电”)拟用自有资金1500万元│
│ │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深圳市星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域文旅”或“目标公司”)│
│ │全面摊薄后20%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星域文旅20%股权,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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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广东衡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东莞市丰业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江苏溢丰华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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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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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荣文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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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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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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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联建光电(香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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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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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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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荣文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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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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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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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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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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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虎军 1.17亿 19.00 --- 2018-09-18
何吉伦 7575.20万 12.35 --- 2018-07-04
何吉伦 7575.20万 12.35 --- 2018-07-04
熊瑾玉 2970.00万 4.84 --- 2018-09-18
─────────────────────────────────────────────────
合计 2.98亿 4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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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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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建│联建有限公│ 2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光电股份有│司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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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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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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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7月11日发出关于召
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决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其中现场会议于2026年7月29日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二区9栋B4
座16楼VIP会议室召开,同时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2026年7月29日9:15至9:25,9
:30至11:30、13:00至15:00接受网络投票,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于2026年
7月29日9:15至2026年7月29日15:00期间接受网络投票。详情请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6)。
出席会议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55人,代表股份8733888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67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364958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9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2人,代表股份36893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6745%。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4人,
代表股份368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4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
人,代表股份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2人,
代表股份3689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45%。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乔建荣女士作为本次股东会主持人。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6887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36%;
反对28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4%;弃权170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3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7.7761%;反对28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81
%;弃权17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4.615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
3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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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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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建光电”或“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2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
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
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可采用邮寄信函的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所需
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
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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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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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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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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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建光电”)拟用自有资金150
0万元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深圳市星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域文旅”或“目标公司
”)全面摊薄后20%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星域文旅20%股权,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
2、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落实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以“场景思维”驱动产品与服务创新,围绕核心产品与场景创
新、大客户深度服务、品牌影响力深化持续推进,通过强化场景牵引、应用落地与资源协同,
聚焦高端定制化、高附加值的政企大型整体项目,加快从传统LED产品制造商向“产品+服务”
一体化场景解决方案提供商的转型,联建光电拟与星域文旅以及股东李云鹏签订《关于深圳市
星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的投资协议书》,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500万元,通过增资方式取得
星域文旅全面摊薄后20%的股权,以进一步扩展在文商旅重点场景的“硬件+软件+内容+服务+
运营”一体化综合服务能力,强化产业链协同。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增资参股深
圳市星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信息
1、姓名:李云鹏
2、住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
3、与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
面不存在利益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4、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云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星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2UA4X3
3、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李云鹏
5、注册资本:436万元
6、成立日期:2020-3-4
7、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9区洪浪北二路30号信义领御研发中心1栋
1912
8、经核查,星域文旅不存在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财务资助或委托理财等资金占用情形
,亦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且经查询,星域文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经营范围:文化活动策划;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文化、旅游项目的
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顾问(不含限制项目)。(法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音像制品出
租;摄影扩印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业务概况:星域文旅自2020年成立以来,聚焦“文化创意+科技创新”文旅赛道,业
务覆盖文化数字、文化科技、文化旅游三大板块,尤其在虚拟现实技术、文化科技产品集成与
开发、沉浸式文商旅综合体综合解决方案、存量资产业态盘活等业务方向拥有核心竞争优势,
同时具备优质国际IP资源、核心技术团队及全链条服务能力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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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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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部分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涉及股东2人,共计回购注销公司股份2,137,
996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0.389%。
2、本次回购注销部分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由公司分别以1元向所涉及股东进行回购并注
销,本次回购的股份已于2026年7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
手续。
一、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41号”《关于核准深
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马伟晋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核准
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新余市风光无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下称“风光无限”)发行6,248,823股股份、向太原市瀚创世纪文化传媒中心(有限合伙)
(下称“瀚创世纪”)发行1,249,764股股份以及支付部分现金,购买山西华瀚文化传播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瀚文化”)100%股权。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相关规定,交易对方风光无限、瀚创世纪等承诺华瀚文化20
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应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800万元
、3,136万元、3,512万元、3,934万元、4,406万元,合计17,788万元。如果实际利润低于上述
承诺利润,交易对方将按照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
在承诺期届满后,各方应共同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华瀚文化10
0%股权价值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期末减值额>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
数*本次发行股份价格+补偿期内已补偿现金,则补偿义务人应就减值补偿金额对公司另行补偿
。补偿义务人先以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减值补偿金额。补偿
义务人根据其在本次重组前持有华瀚文化股权比例承担补偿责任。保证人申碧慧、马晋瑞、高
文晶、于海龙对上述补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在触发盈利补偿的年度,且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小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
润时,则公司对华瀚文化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减值额大于历史年度已补偿金额与当年度盈利承
诺补偿金额之和,则补偿义务人应进一步向公司补偿,使补偿金额等于期末减值额。
三、业绩承诺补偿方式
1、股份补偿方式
如补偿义务人选择以股份方式进行补偿,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情况,确定将补偿义务
人应补偿股份由公司以人民币1元的对价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或无偿赠送给获赠股东。
单个补偿义务人当年应补偿股份数=补偿义务人当年应补偿金额×该补偿义务人在本次重
组前持有华瀚文化的股权比例÷本次发行股份价格如补偿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因公司在本
次发行结束后实施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则补偿股份数量作
相应调整。
2、现金补偿方式
如补偿义务人选择以现金方式补偿,则其当年应补偿现金数量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单个补偿义务人当年应补偿现金金额=补偿义务人当年应补偿金额×该补偿义务人在本次
重组前持有华瀚文化的股权比例
3、股份与现金混合补偿方式
如补偿义务人采取股份与现金混合方式进行补偿,则补偿义务人所补偿股份数与现金金额
应满足如下公式:
单个补偿义务人当年应补偿金额=补偿义务人当年应补偿总金额×该单个补偿义务人在本
次重组前持有华瀚文化的股权比例
单个补偿义务人当年应补偿金额=该单个补偿义务人当年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股份价格+
该单个补偿义务人当年所补偿现金金额
──────┬──────────────────────────────────
2026-06-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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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建光电”或“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41号”《关于核准深
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马伟晋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核准
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新余市风光无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下称“风光无限”)发行6248823股股份、向太原市瀚创世纪文化传媒中心(有限合伙)(
下称“瀚创世纪”)发行1249764股股份以及支付部分现金,购买山西华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瀚文化”)100%股权。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相关规定,交易对方风光无限、瀚创世纪等承诺华瀚文化20
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应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800万元、
3136万元、3512万元、3934万元、4406万元,合计17788万元。如果实际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利
润,交易对方将按照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
在承诺期届满后,各方应共同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华瀚文化10
0%股权价值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期末减值额>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
数*本次发行股份价格+补偿期内已补偿现金,则补偿义务人应就减值补偿金额对公司另行补偿
。补偿义务人先以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减值补偿金额。补偿
义务人根据其在本次重组前持有华瀚文化股权比例承担补偿责任。保证人申碧慧、马晋瑞、高
文晶、于海龙对上述补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在触发盈利补偿的年度,且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小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
润时,则公司对华瀚文化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减值额大于历史年度已补偿金额与当年度盈利承
诺补偿金额之和,则补偿义务人应进一步向公司补偿,使补偿金额等于期末减值额。
三、业绩承诺补偿方式
1、股份补偿方式
如补偿义务人选择以股份方式进行补偿,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情况,确定将补偿义务
人应补偿股份由公司以人民币1元的对价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或无偿赠送给获赠股东。
单个补偿义务人当年应补偿股份数=补偿义务人当年应补偿金额×该补偿义务人在本次重
组前持有华瀚文化的股权比例÷本次发行股份价格如补偿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因公司在本
次发行结束后实施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则补偿股份数量作
相应调整。
2、现金补偿方式
如补偿义务人选择以现金方式补偿,则其当年应补偿现金数量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单个补偿义务人当年应补偿现金金额=补偿义务人当年应补偿金额×该补偿义务人在本次
重组前持有华瀚文化的股权比例
3、股份与现金混合补偿方式
如补偿义务人采取股份与现金混合方式进行补偿,则补偿义务人所补偿股份数与现金金额
应满足如下公式:
单个补偿义务人当年应补偿金额=补偿义务人当年应补偿总金额×该单个补偿义务人在本
次重组前持有华瀚文化的股权比例
单个补偿义务人当年应补偿金额=该单个补偿义务人当年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股份价格+
该单个补偿义务人当年所补偿现金金额
四、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补偿情况
1、业绩完成情况
2015年至2019年,业绩承诺累计金额为17778万元,实际累计实现金额为4549.12万元。根
据公式及盈利预测实现情况数据可算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瀚文化原股东因业绩未达标累
积应补偿金额为27091.01万元。
2、减值测试情况
按照《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等约定,在触发盈利补偿
的年度,则公司对华瀚文化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山西华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
0]第34-00047号),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华瀚文化估值扣除补偿期限
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后,华瀚文化发生减值33455.40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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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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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二区9栋B4座16楼VIP号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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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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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151,305,638.26元,未弥补亏
损金额为-4,151,305,638.26元,公司实收股本549,113,825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实
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未弥补亏损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运营效率等管理措施,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
润8,534,314.71元。但由于前期投资并购形成的资产价值下降导致商誉减值的影响尚未完全消
除,因此目前仍存在未弥补的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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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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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子公司取得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
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融资业务需求,促进生产和业务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
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应收账款贸易融资、超短融票
据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实质审批为准)。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
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各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
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确保其经营性资金需求,公司计划在2026年度为子公司申请
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相应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实际担保期限与担
保金额根据融资主合同规定。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股
权提供质押担保、其他资产抵押或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三)其他相关说明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代表公司办
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
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
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下一年
度审议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相关决议生效之日止。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
每笔授信、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联建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0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8区留仙大道2号汇聚创新园2栋2317(一照多
址企业)
法定代表人:肖胜超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及其应用产品的设计开发、销售
;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的租赁、上门安装和上门维护;音视频设备、拼接控制设备、矩
阵、无缝切换台的设计开发、销售和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集成电路产品的设计开发、销售和
技术服务;高低压配电柜、开关电源的设计开发、销售和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产品、信
息系统集成的设计开发、销售和技术服务;电子安防工程、智能系统工程、电子工程的设计、
施工及维护;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
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及其应用产品、音视
频设备、拼接控制设备、矩阵、无缝切换台、电子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开关电源产品、高低
压配电柜;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
记后方可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二:深圳市易事达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04月23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富社区观澜平安路60号1栋1340法定代表人:肖胜超
注册资本:75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提供LED显示屏、LED照明应用产品、周边产品的节能技术服
务;合同能源管理;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电子产品及计算机软件的研发与销
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
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LED显示屏、LED
照明灯具、LED路灯等应用产品及周边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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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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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含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
置自有资金合理购买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优先选择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
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每笔产品购买金额和期限将根据闲置资金实际情况确定。额度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
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总额度。
(四)投资期限及额度有效期
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本投资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相关决议生效之日止。
(五)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法定
代表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项。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与受托方之间的关系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等专业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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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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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
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开展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该
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贸易业务的开展,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币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
利影响,控制外汇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
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一)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银行外币借款、公司经
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公司外销业务主要以美元、欧元为结算币种,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货、
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二)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
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上述
额度,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
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权利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
的保证金/权利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三)期限及授权
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代理人审批
日常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
(四)交易对方
境内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
汇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
的。但是进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
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
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
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的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
作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交易违约风险:在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对手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公司将无法按照约
定获取套期保值盈利以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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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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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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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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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现
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每年末
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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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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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保证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
1、补选独立董事罗薇女士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
委员。
2、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董事会批准,罗薇女士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调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罗薇女士(召集人)、谭炜樑先生、谭骅先生;
2、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谭骅先生(召集人)、罗薇女士、谭炜樑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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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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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13日发出关于召
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决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其中现场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二区9栋B4
座16楼VIP会议室召开,同时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2025年12月30日9:15至9:25,9
:30至11:30、13:00至15:00接受网络投票,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于2025年
12月30日9:15至2025年12月30日15:00期间接受网络投票。详情请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7)。
出席会议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42人,代表股份8732628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0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8364948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3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0人,代表股份36768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6696%。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8364948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33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0人,代表股份3676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6696%。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0人,代表股份3676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6696%。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乔建荣女士作为本次股东会主持人。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6748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82%;
反对5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18%;弃权611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9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4.2830%;反对5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55
3%;弃权6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6617%。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委托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6692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44%;
反对52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62%;弃权1042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5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4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2.7681%;反对52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98
0%;弃权10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8339%。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委托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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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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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信永中和”)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亨安
会计师事务所”)
3、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异议情况:亨安会计师事务所现阶段
业务繁忙,审计人员已处于满负荷工作状态,无法在公司要求的审计周期内形成有效人力补充
。基于对审计工作时效性与质量的综合考量,为保障2025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
顺利开展,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改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
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亨安
会计师事务所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改聘审计机构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
.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
,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为3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贺春海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春艳女士,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工作。202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刘宇先生,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
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0万元,审计费用与2024年持平;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
用为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最终审计费用总额以签订的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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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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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30日(星期二)14:30(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30日上午
9:15—9:25,9:30—11:30,13:00—15:00;②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
com.cn)投票时间:2025年12月30日上午9:15至2025年12月30日15:00期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股东在本公告公布的时间内,登录深交所交易系统或深交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二区9栋B4座16楼VIP号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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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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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
过6年。鉴于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夏明会先生在公司
连续任职将满六年,拟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相关职务。辞职后,夏明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为
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夏明会先生将继续履行
其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公司董事会对夏明会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
间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于
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罗薇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议案需提请公
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罗薇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所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
未超过三家,连任时间未超过六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附件:罗薇女士的简历
罗薇:女,196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1986
年7月至1994年10月任广州市机电工业局财务审计处科员、科长;1994年10月至1996年8月任香
港国浩集团财务总监部高级会计;1996年8月至1999年4月任广州市东山外经贸公司财务部科长
;1999年4月至2019年12月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财务部经理、高级总监
。现任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罗薇女士目前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罗薇女士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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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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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法院受理立案,尚未开庭审理2、所处的当事人地位:
原告
3、涉案的金额:3075.9078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
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建光电”)子公司深圳市联动户
外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联动户外”)近日收到了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
法院下发的(2025)粤0306民初62060号案件传票,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深圳市联动户外广告有限公司
被告一:陈波
被告二:李凤英
被告三:西安绿一传媒有限公司
(二)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二支付原告债权款本金人民币2893.75万元,并判令被告一、二支付原告
截至2025年2月21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182.1578万元,2025年2月22日起违约金以人民币2893.7
5万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为止。本项请求暂计3075.9078万元。
2、判令被告三对被告一、二在上述诉讼请求1所负原告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判令三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
(三)主要事实与理由
根据子公司与陈波、李凤英、西安绿一传媒有限公司等方签订的《关于西安绿一传媒有限
公司之投资协议解除协议书》、《备忘录》等协议约定,相关义务履行人未按约定履行分期付
款义务,子公司依法要求其支付全部剩余款项并追究违约责任。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
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
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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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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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7日发出关于召
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决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其中现场会议于2025年11月13日14:30在深圳市宝安区68区留仙三路安通达工业厂
区四号厂房2楼一号会议室召开,同时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2025年11月13日上午9:
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接受网络投票,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于2025年11月13日9:15至2025年11月13日15:00期间接受网络投票。详情请见公司刊
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0)。
出席会议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11人,代表股份8886268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829%。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83649380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15.23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0人,代表股份5213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9494%。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836493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15.233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0.0000%。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0人,代表股份5213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949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0人,代表股份5213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9494%。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谭炜樑先生作为本次股东会主持人。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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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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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14:30(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3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3日上
午9:15至2025年11月13日下午15:00期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股东在本公告公布的时间内,登录深交所交易系统或深交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二区9栋B4座16楼VIP号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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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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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应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近日在公司自有房产“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二区9栋B4座16楼”增设
一处新的办公地点,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联系地址将同步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二区9栋B4座16楼。
除上述新增办公地址外,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及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信息均保持不变。
变更后的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二区9栋B4座16楼投资者热线电话:0755-2974
6682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变更事项,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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