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269 联建光电 更新日期:2025-05-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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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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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玛网络 │ 79991.46│ ---│ 88.88│ ---│ 5677.07│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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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唐营销 │ 49600.00│ ---│ 100.00│ ---│ 4207.96│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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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瀚文化 │ 36400.00│ ---│ 100.00│ ---│ 3075.28│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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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洋传媒 │ 30000.00│ ---│ 100.00│ ---│ 2179.4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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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绿一 │ 26333.00│ ---│ 100.00│ ---│ 2072.5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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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成光 │ 20000.00│ ---│ 100.00│ ---│ 1420.86│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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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分众 │ 19332.00│ ---│ 71.60│ ---│ 3063.7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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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泊视 │ 13000.00│ ---│ 100.00│ ---│ 1321.38│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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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德博信 │ 10152.00│ ---│ 100.00│ ---│ 1494.14│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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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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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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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 │ 2.40亿│ 0.00│ 2.40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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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融资交易费用 │ 1971.00万│ 103.50万│ 1981.16万│ 100.52│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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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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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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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联建光电(香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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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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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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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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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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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联建光电(香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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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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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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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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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荣文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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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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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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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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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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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西玉林豪丰实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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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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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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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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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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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联建光电(香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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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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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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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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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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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虎军 1.17亿 19.00 --- 2018-09-18
何吉伦 7575.20万 12.35 --- 2018-07-04
何吉伦 7575.20万 12.35 --- 2018-07-04
熊瑾玉 2970.00万 4.84 --- 2018-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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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98亿 4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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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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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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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建│联建有限公│ 2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光电股份有│司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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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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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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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暨为子公司取得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融资业务需求,促进生产和业务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
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应收账款贸易融资、超短融票
据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实质审批为准)。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
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各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
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确保其经营性资金需求,公司计划在2025年度为子公司申请
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相应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实际担保期限与担
保金额根据融资主合同规定。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股
权提供质押担保、其他资产抵押或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三)其他相关说明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代表公司
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
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
担。
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下一年
度审议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相关决议生效之日止。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
每笔授信、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联建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0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68区留仙三路安通达工业厂区四号厂房2楼法定代表人:刘小伟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及其应用产品的设计开发、销售
;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的租赁、上门安装和上门维护;音视频设备、拼接控制设备、矩
阵、无缝切换台的设计开发、销售和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集成电路产品的设计开发、销售和
技术服务;高低压配电柜、开关电源的设计开发、销售和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产品、信
息系统集成的设计开发、销售和技术服务;电子安防工程、智能系统工程、电子工程的设计、
施工及维护;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
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及其应用产品、音视
频设备、拼接控制设备、矩阵、无缝切换台、电子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开关电源产品、高低
压配电柜;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
记后方可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二:深圳市易事达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04月23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华社区龙观东路57号尚美时代14层1405室
法定代表人:刘小伟
注册资本:75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提供LED显示屏、LED照明应用产品、周边产品的节能技术服
务;合同能源管理;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电子产品及计算机软件的研发与销
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
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LED显示屏、LED
照明灯具、LED路灯等应用产品及周边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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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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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166180209.12元,未弥补亏损金
额为-4159839952.97元,公司实收股本549113825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实收股本总
额三分之一。
二、未弥补亏损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运营效率等管理措施,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
润6340256.15元。但由于前期投资并购形成的资产价值下降导致商誉减值的影响尚未完全消除
,因此目前仍存在未弥补的亏损。
三、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一)核心竞争力强化
1、产品竞争力提升
公司将聚焦“租赁、户外、商用显示”三大核心产品线,坚持“标准化产品为主,定制化
产品为辅”的产品定位策略,以满足不同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在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中,公司
将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从规划设计、供应链物料采购、生产制造到工程安装,每一个环
节都进行严格的品质把控,确保产品品质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同时,公司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引入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以提升产品的技术
含量和附加值。通过持续提高供应商集中度、实施规模化采购等方式,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
品的性价比。此外,公司还将不断拓展产品应用场景,加强与产业链生态伙伴的深度合作,实
施“产品+生态”战略,根据具体使用场景拓展相关生态系统布局,持续构建并增强产品竞争
力。
2、销售渠道竞争力构建
公司将实施精准的客户分级分类管理策略,根据客户的规模、需求、购买力等因素将客户
进行细致分类,并制定差异化的销售策略。同时,公司梳理并完善了现行的产品定价体系,确
保产品价格的合理性和竞争力。在此基础上,公司将健全完善两级经销与项目型直销并行的销
售模式与销售体系,加强与经销商的沟通与合作,提升经销商的互动粘性和忠诚度。同时,公
司还将注重提升销售团队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通过定期培训和考核,确保销售人员能够为
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品牌竞争力拉升
公司将高度重视品牌建设,将其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加大品牌建设投入,通过
多渠道、多平台的品牌推广活动,如广告投放、公关活动、社交媒体营销等,持续提升品牌的
知名度、美誉度与忠诚度。在品牌建设过程中,公司将坚守品牌定位,注重品牌形象的维护和
重塑。通过打造具有鲜明特色和持续竞争力的品牌形象,提升品牌在市场中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为公司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品牌基础。
(二)人均效能提升
公司将持续深化提质增效举措,把提高人均效能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通过优化
工作流程、引入先进技术等手段,公司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同时,公司还将注重员工的培训和发展,通过提供丰富的培训资源和晋升机会,激发员工
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在未来的发展中,公司将继续坚持这一目标,通过不断优化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确保人
均效能实现稳步提升。公司相信,随着人均效能的不断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将得到进一步提
升,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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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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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开展不超过人民币43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
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贸易业务的开展,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币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
利影响,控制外汇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
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银行外币借款、公司经
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公司外销业务主要以美元、欧元为结算币种,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货、
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二)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
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00万元或等值外币,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
度,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
金。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权
利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
证金/权利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三)期限及授权
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代理人审批
日常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
(四)交易对方
境内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
汇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
的。但是进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
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
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
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的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
作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交易违约风险:在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对手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公司将无法按照约
定获取套期保值盈利以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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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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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贸易业务的开展,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币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
利影响,控制外汇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
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银行外币借款、公司经
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公司外销业务主要以美元、欧元为结算币种,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货、
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二)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
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00万元或等值外币,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
度,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
金。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
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
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三)期限及授权
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代理人审批
日常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
(四)交易对方
境内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
汇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
的。但是进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
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
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
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的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
作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交易违约风险:在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对手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公司将无法按照约
定获取套期保值盈利以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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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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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和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每年末
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分类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进行减
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
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
理方法:①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
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
利率计算利息收入;①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
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
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①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
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
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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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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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含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
置自有资金合理购买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优先选择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
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每笔产品购买
金额和期限将根据闲置资金实际情况确定。额度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
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总额度。
(四)投资期限及额度有效期
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本投资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相关决议生效之日止。
(五)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
定代表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项。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与受托方之间的关系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等专业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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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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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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