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269 联建光电 更新日期:2024-04-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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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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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玛网络 │ 79991.46│ ---│ 88.88│ ---│ 5677.07│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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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唐营销 │ 49600.00│ ---│ 100.00│ ---│ 4207.96│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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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瀚文化 │ 36400.00│ ---│ 100.00│ ---│ 3075.28│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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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洋传媒 │ 30000.00│ ---│ 100.00│ ---│ 2179.4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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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绿一 │ 26333.00│ ---│ 100.00│ ---│ 2072.5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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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成光 │ 20000.00│ ---│ 100.00│ ---│ 1420.86│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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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分众 │ 19332.00│ ---│ 71.60│ ---│ 3063.7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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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泊视 │ 13000.00│ ---│ 100.00│ ---│ 1321.38│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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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德博信 │ 10152.00│ ---│ 100.00│ ---│ 1494.14│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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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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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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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 │ 2.40亿│ 0.00│ 2.40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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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融资交易费用 │ 1971.00万│ 103.50万│ 1981.16万│ 100.52│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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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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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15 │交易金额(元)│5182.1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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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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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爱普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89.820│标的类型 │股权 │
│ │6%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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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湖南巨翼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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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市联动户外广告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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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建光电”或“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 │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北 │
│ │京爱普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交易概述 │
│ │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聚焦主营业务、强化核心能力”的战略方针,全面聚焦发展公司主│
│ │营LED显示业务,且因北京爱普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普新媒”或“交易标的 │
│ │”)近两年来经营不善导致亏损,避免其相关业务后续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 │公司拟对外出售爱普新媒89.8206%股权。 │
│ │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 │重组。本次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 │
│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甲方:深圳市联动户外广告有限公司(出让方) │
│ │ 乙方:湖南巨翼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受让方) │
│ │ 丙方:北京爱普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 │
│ │ 1、交易方案 │
│ │ 1.1交易价款:各方协商一致同意:以交易标的截至2023年6月30日经评估的100%股权价│
│ │值*89.8206%作为标的股权的交易作价,股权交易价格为【5182.16】万元。 │
│ │ 交易进展情况 │
│ │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交易对手方的款项2,560万元,并完成深圳市联动精│
│ │准科技有限公司相关工商等变更登记股权交割手续,剩余款项将按照协议要求执行。 │
│ │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交易对手方的全部款项5,182.16万元,并完成北京 │
│ │爱普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股权交割手续,后续将按照协议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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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15 │交易金额(元)│2844.5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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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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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市联动精准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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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融迅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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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市联动户外广告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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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建光电”或“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 │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深 │
│ │圳市联动精准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交易概述 │
│ │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聚焦主营业务、强化核心能力”的战略方针,全面聚焦发展公司主│
│ │营LED显示核心业务,且因子公司深圳市联动精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动精准”或 │
│ │“交易标的”)主要从事房地产行业广告投放代理业务,近一年内经营不善导致亏损,避免│
│ │其相关业务后续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拟对外出售其100%股权。 │
│ │ 甲方:深圳市联动户外广告有限公司(出让方) │
│ │ 乙方:深圳市融迅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受让方) │
│ │ 丙方:深圳市联动精准科技有限公司 │
│ │ 1、交易方案 │
│ │ 1.1各方协商一致同意:以交易标的截至2023年6月30日经评估的100%股权价值作为标的│
│ │股权的交易总作价,股权交易价格为【2844.50】万元。 │
│ │ 交易进展情况 │
│ │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交易对手方的款项2,560万元,并完成深圳市联动精│
│ │准科技有限公司相关工商等变更登记股权交割手续,剩余款项将按照协议要求执行。 │
│ │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交易对手方的全部款项5,182.16万元,并完成北京 │
│ │爱普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股权交割手续,后续将按照协议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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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6-20 │交易金额(元)│35.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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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港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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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联建光电(香港)有限公司7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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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李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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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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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
│ │二十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联建光电(香港) │
│ │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交易标的历史沿革 │
│ │ 2007年,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35万元港币与自然人李│
│ │林、张顺国、张顺荣合作成立了联建光电(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建”),公│
│ │司持有其35%股权。 │
│ │ 二、交易概况 │
│ │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业务资源整合及重新布局的战略调整,确保公司可持续性发展,公司│
│ │拟以35万港币作价向股东李林出售香港联建70%股权,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LED显示业务生产│
│ │经营。经沟通,股东张顺国已放弃优先受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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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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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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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南峰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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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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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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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特别提示: │
│ │ 1、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
│ │产重组; │
│ │ 2、本次交易已经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 │
│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
│ │ 1、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收到国家税 │
│ │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发来的《税务处理决定书》:“追缴公司少缴的2017年度企│
│ │业所得税19794965.67元。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为 │
│ │支持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经与控股股东广东南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峰投资”│
│ │)协商,其拟向公司进行现金捐赠,金额为4000万元,公司无需支付对价,亦不附有任何义│
│ │务。该笔捐赠资金主要用途为由公司补缴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 │
│ │ 2、南峰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系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公司受赠现金资产构成关联交易 │
│ │,关联董事谭炜樑对本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
│ │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为上市公 │
│ │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
│ │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广东南峰投资有限公司 │
│ │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
│ │ 4、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06号南峰商务中心1栋1717室 │
│ │ 5、法定代表人:谭炜樑 │
│ │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0553438528 │
│ │ 7、营业期限:2012年10月9日至无固定期限 │
│ │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文化旅游项目投资,旅游项目开发,自有物业租赁, │
│ │批发业,零售业,企业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投资,实业投资,自来水管安装。(依法须│
│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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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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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虎军 1.17亿 19.00 --- 2018-09-18
何吉伦 7575.20万 12.35 --- 2018-07-04
何吉伦 7575.20万 12.35 --- 2018-07-04
熊瑾玉 2970.00万 4.84 --- 2018-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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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98亿 4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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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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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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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建│联动精准 │ 1000.00万│人民币 │2023-04-27│2024-04-27│连带责任│否 │否 │
│光电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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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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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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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2、本次交易已经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1、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收到国家税务
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发来的《税务处理决定书》:“追缴公司少缴的2017年度企业所
得税19794965.67元。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为支持和
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经与控股股东广东南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峰投资”)协商,
其拟向公司进行现金捐赠,金额为4000万元,公司无需支付对价,亦不附有任何义务。该笔捐
赠资金主要用途为由公司补缴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
2、南峰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系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公司受赠现金资产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谭炜樑对本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为上市公司
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南峰投资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06号南峰商务中心1栋1717室
5、法定代表人:谭炜樑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0553438528
7、营业期限:2012年10月9日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文化旅游项目投资,旅游项目开发,自有物业租赁,批
发业,零售业,企业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投资,实业投资,自来水管安装。(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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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2│税项等政策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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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
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发来的《税务处理决定书》(深税四稽处[2023]1137号),对公司20
17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对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2017年度少计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131966437.82元,该行为
造成少申报缴纳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19794965.67元。
二、补缴税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追缴公司少缴的2017年度企
业所得税19794965.67元。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为了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拟通过现金资产赠与方式,承担上述补缴
税款和滞纳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受
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三、相关情况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前期与并购标的的交易对手方签署相关资产收购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根据
协议约定,因并购标的2017年度的业绩承诺未达标,交易对手方需以股票回购注销或现金补偿
的方式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由于对赌协议系为解决交易双方对并购标的未来发展的不确定
性等风险,并结合并购标的实际情况而设计的包含了股权回购、现金补偿等措施的约定,其过
程存在复杂性,相关税务处理在当时税法领域理论与实践过程中,未有明确的文件规范。公司
基于对当时税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市场上其他上市公司相关处理方式,将交易对手方确认的业绩
补偿款计为当期营业外收入。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上述补缴税
款及滞纳金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公司补缴上述税款及滞
纳金将计入2023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影响公司2023年度的净利润约4000万元(影响的金额以最
终审计结果为准)。
3、公司管理层对上述问题高度重视并将以此为戒,严格执行并加强公司税务管理,同时
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税务知识,强化责任意识,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
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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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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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审计委员
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之规定,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了董事乔
建荣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乔建荣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辞职报告自董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乔建荣女士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后,仍继续担任公司
董事、总经理职务。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
董事会同意推举谭炜樑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夏明会先生(召集人)、谭骅先生共同组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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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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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
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亨安事务所”)已连续两年为公司年审
机构,公司聘请亨安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
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拟续聘亨安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亨安事务所成立于2021年3月3日,组织形式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
440101MA9W5LMK0P,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599号
第十一层1116单元,执行事务合伙人吴朝辉。
亨安事务所于2021年4月7日,经广东省财政厅粤财穗函【2021】12号文批准,取得《会计
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021年11月30日亨安事务所完成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
务所备案。亨安事务所尚未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吴朝辉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亨安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38人,其
中合伙人3人,注册会计师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人。
3、业务信息
亨安事务所2022年度收入总额403.4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9.5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65.38万元,出具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2家。亨安事务所建立了与质量控制相
关的制度,拥有一批在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领域具备
丰富经验的注册会计师,他们曾经负责或参与审计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信
息技术业、建筑业、电力、社会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业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
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亨安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0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000万元,符合
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亨安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
讼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亨安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从成立至
今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
案调查。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未被立案调查。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朝辉,合伙人,注册会计师,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后连续执业12
年,从事证券业务10年。2021年9月开始在亨安事务所执业,现任亨安事务所合伙人。2020年1
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上市公司联建光电、国美通讯年度审计报告,从业
期间负责多家企业证券业务审计工作,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曾宝莹,注册会计师,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
年。2021年11月开始在亨安事务所执业,现任亨安事务所项目经理。2022年1月开始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上市公司联建光电年度审计报告,从业期间负责多家企业证券业务
审计工作,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苏林,注册会计师、税务师,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后连续执业
18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7年。2021年5月开始在亨安事务所从事质量复核工作,现任亨安事务
所质量控制合伙人。近三年审核上市公司2家和股转系统挂牌公司5家,从业期间负责多家企业
证券业务审计、质量控制复核工作,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朝辉、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曾宝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苏林近三年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
调查。
3、独立性
亨安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朝辉、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曾宝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马苏林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105万元。本次审计收费定价系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
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与对方友好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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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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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融资能力,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联建光电”)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相关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子公司深圳市联动精准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动精准”)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
的综合授信额度,贷款期限为1年,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以满足其
日常经营周转需求。为提高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效率,保证下属子公司上述授信融资的
顺利完成,公司为其取得该项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了不超过1000万元的信用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
担保,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取得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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