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270 中威电子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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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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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1-09-27│ 35.00│ 3.1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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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4-02-13│ 8.05│ 2906.0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01-16│ 9.42│ 367.38万│
├───────────┼───────────┼───────────┼───────────┤
│增发 │ 2018-05-30│ 13.20│ 3.9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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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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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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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威智能机器人│ 3200.00│ ---│ 100.00│ ---│ -244.29│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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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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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云平台建设项目│ 1.87亿│ 618.51万│ 1810.08万│ 100.00│ 269.8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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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69亿│ 1.74亿│ 1.74亿│ 102.9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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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168.41万│ 4268.50万│ 4268.50万│ 102.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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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大数据智能应用│ 5300.00万│ 246.16万│ 1131.59万│ 100.00│ ---│ ---│
│技术研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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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50亿│ 0.00│ 1.51亿│ 100.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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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2.16亿│ 2.16亿│ 102.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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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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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8 │转让比例(%)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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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89亿 │转让价格(元)│1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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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1514.03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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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石旭刚、新乡市新投产业并购投资基金壹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受让方 │济南萌睿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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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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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8 │交易金额(元)│7606.69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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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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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6085352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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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济南萌睿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新乡市新投产业并购投资基金壹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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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2025年12月10日,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控 │
│ │股股东新乡市新投产业并购投资基金壹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乡产业基金│
│ │壹号”)、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石旭刚先生与济南萌睿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 │下简称“济南萌睿思”)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济南萌睿思拟协议受让石旭刚、新乡产│
│ │业基金壹号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1514030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以下简称 │
│ │“本次协议转让”)。其中,石旭刚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数为90549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
│ │本的2.99%)、新乡产业基金壹号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数为60853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 │2.01%)。 │
│ │ 其中,石旭刚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数为90549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9%)(113,│
│ │186,875元)、新乡产业基金壹号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数为60853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 │2.01%)(76,066,900元)。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价格为12.50元/股。 │
│ │ 2、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
│ │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时间为2026年1月26 │
│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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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8 │交易金额(元)│1.13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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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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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9054950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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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济南萌睿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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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石旭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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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2025年12月10日,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控 │
│ │股股东新乡市新投产业并购投资基金壹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乡产业基金│
│ │壹号”)、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石旭刚先生与济南萌睿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 │下简称“济南萌睿思”)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济南萌睿思拟协议受让石旭刚、新乡产│
│ │业基金壹号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1514030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以下简称 │
│ │“本次协议转让”)。其中,石旭刚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数为90549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
│ │本的2.99%)、新乡产业基金壹号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数为60853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 │2.01%)。 │
│ │ 其中,石旭刚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数为90549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9%)(113,│
│ │186,875元)、新乡产业基金壹号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数为60853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 │2.01%)(76,066,900元)。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价格为12.50元/股。 │
│ │ 2、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
│ │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时间为2026年1月26 │
│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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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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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南省新投云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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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曾为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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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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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河南省新投云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新投云”)于2026年6月18日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将公司对中铁十九局集 │
│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十九局”)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新投云,转让价格为340.00│
│ │万元。新投云为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新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新投云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
│ │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 │
│ │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 │
│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联董事陈海军先│
│ │生回避表决,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
│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 │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基本情况 │
│ │ 名称:河南省新投云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耿骁 │
│ │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
│ │ 注册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高新区新二街1625号新乡大数据产业园14#数据大厦C区3层C3│
│ │05室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
│ │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信息系统集│
│ │成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
│ │务;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主要股东:河南新投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持股100% │
│ │ 实际控制人:新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为过去十二个月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新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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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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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新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过去十二个月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及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产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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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新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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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过去十二个月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及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接受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新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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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过去十二个月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及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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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新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过去十二个月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及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产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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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范式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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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权益的股东及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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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接受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新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过去十二个月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及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接受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新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过去十二个月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及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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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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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新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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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及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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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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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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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新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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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及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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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接受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15 │
├──────┼────────────────────────────────────────┤
│关联方 │新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及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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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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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旭刚 3939.28万 13.01 85.74 202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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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939.28万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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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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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03 │质押股数(万股) │2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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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54.41 │质押占总股本(%) │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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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石旭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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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1-30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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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6年01月30日石旭刚质押了2500万股给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1-29 │质押股数(万股) │62.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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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37 │质押占总股本(%) │0.21 │
├────────┼──────────────┴────────┴──────────────┤
│股东名称 │石旭刚 │
├────────┼──────────────────────────────────────┤
│质押方 │新乡市新投产业并购投资基金壹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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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0-09-08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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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6年01月26日石旭刚解除质押905.495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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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1-29 │质押股数(万股) │828.31 │
├────────┼──────────────┼────────┼──────────────┤
│质押占所持股(%) │18.03 │质押占总股本(%) │2.74 │
├────────┼──────────────┴────────┴──────────────┤
│股东名称 │石旭刚 │
├────────┼──────────────────────────────────────┤
│质押方 │新乡市新投产业并购投资基金壹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起始日 │2020-09-07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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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6年01月27日石旭刚解除质押1020.2600万股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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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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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威电│河南新电信│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息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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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威电│华夏天信(│ 400.00万│人民币 │--- │--- │抵押 │否 │否 │
│子股份有限│北京)机器│ │ │ │ │ │ │ │
│公司 │人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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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威电│河南新电信│ 4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息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杭州中威电│河南新电信│ 29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息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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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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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1│诉讼事项
──────┴──────────────────────────────────
一、累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
发生新增诉讼、仲裁案件涉及金额80226882.92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63%,
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案金额49942202.99元,占涉诉案件总金额的62.25%,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案金额30284679.93元,占涉诉案件总金额的37.75%,具体情况详
见附表。
本次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
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目前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积极关注
相关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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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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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河南省新投云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投云”)于2026年6月18日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将公司对中铁十九局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十九局”)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新投云,转让价格为340.00万元。
新投云为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新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新投云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联董事陈海军先生回避
表决,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河南省新投云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耿骁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高新区新二街1625号新乡大数据产业园14#数据大厦C区3层C305
室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
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信息系统集成服
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
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河南新投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持股100%
实际控制人:新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为过去十二个月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新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
制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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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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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同意聘任宋璇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鉴于聘任时宋璇女士尚未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或培
训证明,在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之前公司董事会指定宋璇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
职责,待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后,聘任正式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
表、内部审计部经理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近日,宋璇女士已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宋璇女士自取得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之日起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宋璇女士联系方式如
下:
电话:0571-88373153
传真:0571-88370235
电子信箱:songxuan@joyware.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西兴路1819号2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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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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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09号公司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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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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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兴华所”)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房间
首席合伙人:张恩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1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176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83747.10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59855.11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467.70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等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368.66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兴华所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1亿元,职业风险基
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涉及欣泰电
气民事诉讼,二审判决兴华所赔偿808万元,兴华所已全额赔付。
3、诚信记录
兴华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
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2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
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
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敬波先生,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兴华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蒋海英女士,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时彦禄先生,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09年开始在兴华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超过1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兴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
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9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8万元,系按
照兴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
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
能水平等分别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9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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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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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
,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
查和评估,根据应收账款和长期应收款的实际回款对部分资产进行了减值准备转回,同时对部
分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损失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②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
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
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③应收票据坏账损失确认依据及方法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
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2、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
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
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
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
,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单个存货项
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
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对于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
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
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
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
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4、商誉资产减值损失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
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
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
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
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
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
失。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无
需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增加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1410152.51元(
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的核算数据
,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年终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本次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的原则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本次核销资产情况
2026年一季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已丧失使用价
值且无法带来经济利益的各类存货进行了报废处置,本次报废的存货账面余额5391933.50元,
已计提跌价准备5338493.23元,本次处置报废资产将增加2026年第一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93
113.15元。本次核销资产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的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
以会计师事务所年终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本次核销资产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
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
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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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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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
,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
查和评估,对部分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损失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②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
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
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③应收票据坏账损失确认依据及方法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
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2、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
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
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
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
,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单个存货项
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
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对于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
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
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
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
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4、商誉资产减值损失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
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
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
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
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
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
失。
(四)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2025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8328636.24元,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2
02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超过30%且单项金额超过1000万元
,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五)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
,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为54308319.51元(合并
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确认。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
,体现了会计谨慎性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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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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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
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并购
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融资租赁等。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授信额度在不同银行等金融机构间进行调整,并依据实际资金
需求向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最终金额仍需公司与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后
确定,相关融资事项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2、上述额度项下的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
等条件及和抵押、担保有关的其他条件由公司与授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3、公司视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内进行融资,事后向董事会报备,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
成决议。授信额度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4、本次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
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手续并签署一切授信相关法律文
件,授权期限有效期与授信额度有效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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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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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
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路1819号18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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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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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
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
期计算发放。
4、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
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5、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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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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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
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65819796.3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11104081.50
元,实收股本为302806028.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二、未弥补亏损形成的原因
公司出现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的原因主要为:近年来受市场需求疲软
、行业竞争
激烈等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未达预期,同时应收款项回款不佳,公司持续计提信用减
值损失,综合导致公司亏损。
三、应对措施
1、公司将加速出行业务智能化转型,同时加速新业务战略落地。公司已制定了新一年度
的业务规划,并据此制定了全面预算。公司将根据制定的业务规划和预算,全面部署并有序推
进年度各项工作,定期跟踪目标完成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调整策略。
2、公司将应收款项的回收列为工作重点,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穿透式管理,逐笔明确回
款责任人,定期逐笔梳理回款情况;采取多元化催收策略,充分运用法律诉讼、仲裁等法律手
段维护公司利益,积极探索以资抵债、资产置换、债权处置等措施。同时,公司将加强对客户
履约能力评估,严格执行客户准入标准,定期培训加强业务人员对应收款项回款风险的防范意
识。
3、公司将依托新组建的经营管理团队,进一步细化权责分工,搭建高效联动的管理机制
,同时,优化薪酬与绩效考核体系,建立与业绩、贡献相挂钩的激励机制,激发团队活力与执
行力。
4、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控合规体系建设,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
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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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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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累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新增诉讼、仲裁案件涉及金
额62,402,160.1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8%,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
原告涉案金额54,925,672.32元,占涉诉案件总金额的88.0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
案金额7,476,487.78元,占涉诉案件总金额的11.98%,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本次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
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目前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积极关注
相关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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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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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司完成了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
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61542753
名称: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零贰佰捌拾万陆仟零贰拾捌元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0年03月14日
法定代表人:付英波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西兴路1819号15-20层
经营范围:应用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安防工程的设
计、施工,楼宇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安防产品、通信产品、计算机软件的生产和销售,
经营进出口业务,电子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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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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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的时间:2026年2月26日(星期四)15:30开始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6年2月26日9:15-9:25,9:3
0-11:30,13:00-15:00;
(3)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6年2月26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公司18楼会议室(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路1819号中威大厦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洋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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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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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26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2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1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路1819号18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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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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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石旭刚先
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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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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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石旭刚先
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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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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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公司已
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亏损,主要原因:(1)应收款项回
款不及预期,持续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较上年虽下降较多,不能弥
补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对利润的影响。
2、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1077万元,上年同期非经
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846.11万元。其中,本年度公司与河北驰畅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发生债务重组,公司确认投资损益423.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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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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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新乡市新投产业并购投资基金壹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新乡产业基金壹号”)持有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
5756239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9.01%,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石
旭刚持有上市公司5500017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16%,并将其所持上市公司329766
2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89%)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新乡产业基金壹号,新乡产业基
金壹号实际可支配上市公司合计9053902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90%)对应的表决权
,新乡市新投产业并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乡产业基金”)可实际
控制新乡产业基金壹号,新乡市人民政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由收购方济南君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君川”)、
济南君川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九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岱科技”)分别受让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新乡产业基金壹号55.00%有限合伙财产份额、0.0077%普通合伙财产份额,取得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新乡产业基金壹号控制权;同时,九岱科技一致行动人济南萌睿思科技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萌睿思”)协议受让石旭刚、新乡产业基金壹号合计持有的上
市公司5.00%股份。其中,石旭刚转让上市公司905495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9%,
新乡产业基金壹号转让上市公司608535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1%。此外,上市公司
第二大股东石旭刚与新乡产业基金壹号协商一致并签署协议,解除双方此前约定的将部分表决
权委托至新乡产业基金壹号的安排,由石旭刚承诺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23921676股股份(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90%)对应的表决权。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新乡产业基金壹号持有上市公司51477042股股份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7.00%,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付英波能够通过九岱科技和济南君川
控制新乡产业基金壹号,并通过新乡产业基金壹号控制上市公司,同时收购方一致行动人济南
萌睿思持有上市公司1514030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权益变动完成后,收购方
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上市公司22.00%股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新乡市人民政府变更为
付英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控股股东及相关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等暨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1)、《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新乡产业基金)》《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石旭刚)》等文件。
二、控制权拟变更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6年1月8日,石旭刚、新乡产业基金壹号与济南萌睿思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对《股份转让协议》的部分条款进行调整并进行补充约定。《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1:石旭刚
甲方2:新乡产业基金壹号(与甲方1合称“甲方”)
乙方:济南萌睿思
(二)对《股份转让协议》相关条款的调整
各方一致同意,《股份转让协议》第3.2(3)条款整体调整为:
“(3)尾款的支付:乙方应当于标的股份均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且不晚于2026年6
月15日向石旭刚、新乡产业基金壹号的账户分别支付各自对应剩余10%股份转让价款(金额分
别为11318687元、7606690元)”。
(三)补充约定
各方一致同意,如发生如下情形之一(以下简称“补偿事项”),则石旭刚、新乡产业基
金壹号应当分别向乙方支付人民币11318687元、人民币7606690元(以下合称“补偿款项”)
:
(1)截至2026年5月31日,上市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
(2)依据上市公司年审审计师出具的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或类似文件,2
025年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金额低于人民币1.5亿元。
甲方承诺,如发生补偿事项,甲方应当于乙方发出要求补偿的书面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内(且不早于甲方依据《股份转让协议》第3.2(3)条款收到尾款之日)向乙方支付补偿款项。
(四)其他
就《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未约定事宜(包括争议解决条款等),均以《股份转让协
议》的相关条款为准;如《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事项与《股份转让协议》不一致的
,以《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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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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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权益变动前,新乡市新投产业并购投资基金壹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新乡产业基金壹号”)持有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
”或“中威电子”)5756239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9.01%,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
市公司第二大股东石旭刚持有上市公司5500017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16%,并将其
所持上市公司3297662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89%)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新乡产业基
金壹号,新乡产业基金壹号实际可支配上市公司合计9053902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
.90%)对应的表决权,新乡市新投产业并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乡
产业基金”)可实际控制新乡产业基金壹号,新乡市人民政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2、本次权益变动由收购方济南君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君川”
)、济南君川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九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岱科技”)分别受让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新乡产业基金壹号55.00%有限合伙财产份额、0.0077%普通合伙财产份额,取得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新乡产业基金壹号控制权;同时,九岱科技一致行动人济南萌睿思科技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萌睿思”)协议受让石旭刚、新乡产业基金壹号合计持有
的上市公司5.00%股份。其中,石旭刚转让上市公司905495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9
%,新乡产业基金壹号转让上市公司608535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1%。此外,上市
公司第二大股东石旭刚与新乡产业基金壹号协商一致并签署协议,解除双方此前约定的将部分
表决权委托至新乡产业基金壹号的安排,由石旭刚承诺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23921676股股份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90%)对应的表决权。
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新乡产业基金壹号持有上市公司51477042股
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7.00%,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付英波能够通过九岱科技和济南
君川控制新乡产业基金壹号,并通过新乡产业基金壹号控制上市公司,同时收购方一致行动人
济南萌睿思持有上市公司1514030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权益变动完成后,收
购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上市公司22.00%股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新乡市人民政府变
更为付英波。
4、本次权益变动存在有关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济南君川、九岱科技受让新乡
产业基金壹号相关财产份额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济南萌睿思协议受让上市公司股份需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份协议转让相关规定履行合规性确认等程序,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前述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实施以及完成时间
、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5、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业务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针对公司控制权变更有关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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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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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威电子”)拟以自有资金为公
司控股子公司河南新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电信息”)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
元的财务资助,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年利率
为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根据实际发生的资助金额和资助时间,到
期归还本息。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并经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刘洋先生、黄
佳先生、陈海军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监事杨
洒女士回避表决,监事会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新电信息的其他股东河南新投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投信息”)未按出资
比例向新电信息提供相应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的资金
安全,公司为其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
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新电信息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保障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以自
有资金为新电信息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根据实际发生的资助金额和资助时间,到期归还本息。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滚动
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实
际情况办理签署协议等相关事宜。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并经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刘洋先生、黄佳先
生、陈海军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监事杨洒女
士回避表决,监事会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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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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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预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额度预计情况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保障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
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
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质押等,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
环使用,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调整各控股
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其他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
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
权代表在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签署协议等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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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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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
25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8月13日10:30在公司18楼会议室
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
事3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1名,为:杨洒)。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洒女士
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
1-6月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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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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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于2025年7
月24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关于新<公司法>配
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及
相关制度,并进行换届选举。目前,公司换届选举工作尚在筹备中,为确保公司相关工作的连
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将延期换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
相应顺延。
在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
级管理人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公司将积极推进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尽快完
成换届应履行的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
的正常运营。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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