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278 华昌达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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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富达智能装备│ 2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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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7-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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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装备生产线建│ 2.01亿│ ---│ 1.51亿│ 100.00│ -151.10万│ 2012-06-15│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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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 ---│ ---│ 1400.00万│ 100.00│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2000.00万│ 100.00│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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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5100.00│ 5174.2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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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募集资金 │ 2.03亿│ 6.15万│ 2.03亿│ 1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29.35万│ 8268.09万│ 100.00│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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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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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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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部分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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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部分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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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人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保理│
│ │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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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19 │
├──────┼────────────────────────────────────────┤
│关联方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部分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部分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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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人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融资│
│ │ │ │担保服务、保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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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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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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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德梅柯投资合伙企业 1.22亿 20.40 --- 2019-01-14
(有限合伙)
颜华 8154.99万 13.66 75.40 2020-11-27
罗慧 1440.00万 2.64 --- 2017-10-09
陈泽 590.00万 0.99 --- 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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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24亿 3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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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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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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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达智能│上海德梅柯│ 2.75亿│人民币 │2021-03-31│2021-09-30│连带责任│否 │是 │
│装备集团股│汽车装备制│ │ │ │ │保证;质 │ │ │
│份有限公司│造有限公司│ │ │ │ │押 │ │ │
├─────┼─────┼─────┼────┼─────┼─────┼────┼───┼───┤
│华昌达智能│上海德梅柯│ 5000.00万│人民币 │2020-08-05│2021-08-05│连带责任│否 │是 │
│装备集团股│汽车装备制│ │ │ │ │保证;抵 │ │ │
│份有限公司│造有限公司│ │ │ │ │押 │ │ │
├─────┼─────┼─────┼────┼─────┼─────┼────┼───┼───┤
│华昌达智能│上海德梅柯│ 5000.00万│人民币 │2021-03-01│2022-03-01│连带责任│否 │是 │
│装备集团股│汽车装备制│ │ │ │ │保证;抵 │ │ │
│份有限公司│造有限公司│ │ │ │ │押 │ │ │
├─────┼─────┼─────┼────┼─────┼─────┼────┼───┼───┤
│华昌达智能│上海德梅柯│ 2500.00万│人民币 │2021-04-10│2021-10-10│连带责任│否 │是 │
│装备集团股│汽车装备制│ │ │ │ │保证;质 │ │ │
│份有限公司│造有限公司│ │ │ │ │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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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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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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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5年2月28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2月28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星期五)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星期五)
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
tp://wltp.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
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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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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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方案的主要
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3)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元/股。
(4)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2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350
0万元(含本数)。具体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5)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总金额上下限计
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444500股至3888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720%至0.2736%。具
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实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前述主体未来如有减
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存在未能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
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
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变更、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
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4)公司将在回购期间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事项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回购方案情况公告
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
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当前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在充分考虑
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发展战略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
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9元/股(含本数),该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未超过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
0%。实际回购价格将综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
本次回购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
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变
化。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2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含
本数)。具体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总金额上下限计算,预计回
购股份数量为2444500股至3888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720%至0.2736%。具体回购股份
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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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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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可转让存单、
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等)。
2、投资金额: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
度范围内,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委托理财的项目经过严格评估和筛选,投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理财投资产品会受到市场波动
的影响,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理财
,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滚动使用,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充分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
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
司和股东收益。
2、投资方式
投资理财品种包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可转让存单
、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等)。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投资额度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投资理财,在投资期限和投资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孙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目前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孙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拥有一定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合规,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1、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
会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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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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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重视投资人回报
为核心,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公司及子公司拟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进一步便利未分配利润转正后续实施
分红。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现将有
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上海
德梅柯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177270012.64元,盈余公积金34545008.18元,资本公积
金244848779.84元。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德梅柯拟使用盈余公积金34545008.18元和资本公积金142725004.46元,两项合计1772700
12.64元用于弥补上海德梅柯累计亏损。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上海德梅柯于2019年及2020年亏损,主要受华昌达原大股东债务纠纷影响导致公司经营性
资金不足,公司银行贷款减少,采购成本上升;项目交付周期延长,部分设备订单出现亏损,
按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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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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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重视投资人回报
为核心,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公司及子公司拟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进一步便利未分配利润转正后续实施
分红。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
披露如下: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
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1856107181.87元,盈余公积金12957394.02元,资本公积
金1893988099.24元。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
公司盈余公积金12957394.02元和资本公积金1843149787.85元,两项合计1856107181.87元用
于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母公司于2019年及2020年亏损较大,主要受原大股东债务纠纷涉诉事项判决结果的影
响,根据谨慎性原则计提了预计负债;公司有息负债规模上升,财务费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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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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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日常经营和项目融资需要,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或等额外币)5亿元(含5亿元)的授信额度,并启用该额度。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上海银行、兴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江苏银行等金
融机构,通过发放贷款或采用其他业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
现、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的融资事宜。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
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等相关申请书、合
同、协议书等文件)。
以上授信额度限额可分多次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
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和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授信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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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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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及支付聘请的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
,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
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
证券业务从业经验。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
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3.业务
信息
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
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3家。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及
纪律处分7次。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
措施2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3人次。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文娟,2005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07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潘杨州,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等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刘仁勇,2004年开始在大信执业
,200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近三年复核的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
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诚信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
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最近三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监
管措施1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具体情况如下: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
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4.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
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
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
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
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
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独立性、诚
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的核查,我们认为大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出具的审计报告
客观、真实。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公司支付其2023年度审计费185万元,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及支付聘请的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185万元,并同意
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及支
付聘请的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同意公司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185万元,并同意续聘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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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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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并基于谨慎性的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末主要资
产的价值进行充分的评估及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
后,共冲回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44.97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604.38万元(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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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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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的签订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合同已对工程内容、合同金额、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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