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278 华昌达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深圳华富达智能装备│ 2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7-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自动化装备生产线建│ 2.01亿│ ---│ 1.51亿│ 100.00│ -151.10万│ 2012-06-15│
│设项目 │ │ │ │ │ │ │
├─────────┼──────┼─────┼─────┼─────┼─────┼──────┤
│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 ---│ ---│ 1400.00万│ 100.00│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2000.00万│ 100.00│ ---│ ---│
│)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5100.00│ 5174.20万│ 100.00│ ---│ ---│
├─────────┼──────┼─────┼─────┼─────┼─────┼──────┤
│配套募集资金 │ 2.03亿│ 6.15万│ 2.03亿│ 1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29.35万│ 8268.09万│ 100.00│ ---│ ---│
│)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18 │
├──────┼────────────────────────────────────────┤
│关联方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人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融资│
│ │ │ │担保服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8 │
├──────┼────────────────────────────────────────┤
│关联方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人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融资│
│ │ │ │担保服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石河子德梅柯投资合伙企业 1.22亿 20.40 --- 2019-01-14
(有限合伙)
颜华 8154.99万 13.66 75.40 2020-11-27
罗慧 1440.00万 2.64 --- 2017-10-09
陈泽 590.00万 0.99 --- 2018-10-31
─────────────────────────────────────────────────
合计 2.24亿 37.69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1-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华昌达智能│上海德梅柯│ 2.75亿│人民币 │2021-03-31│2021-09-30│连带责任│否 │是 │
│装备集团股│汽车装备制│ │ │ │ │保证;质 │ │ │
│份有限公司│造有限公司│ │ │ │ │押 │ │ │
├─────┼─────┼─────┼────┼─────┼─────┼────┼───┼───┤
│华昌达智能│上海德梅柯│ 5000.00万│人民币 │2020-08-05│2021-08-05│连带责任│否 │是 │
│装备集团股│汽车装备制│ │ │ │ │保证;抵 │ │ │
│份有限公司│造有限公司│ │ │ │ │押 │ │ │
├─────┼─────┼─────┼────┼─────┼─────┼────┼───┼───┤
│华昌达智能│上海德梅柯│ 5000.00万│人民币 │2021-03-01│2022-03-01│连带责任│否 │是 │
│装备集团股│汽车装备制│ │ │ │ │保证;抵 │ │ │
│份有限公司│造有限公司│ │ │ │ │押 │ │ │
├─────┼─────┼─────┼────┼─────┼─────┼────┼───┼───┤
│华昌达智能│上海德梅柯│ 2500.00万│人民币 │2021-04-10│2021-10-10│连带责任│否 │是 │
│装备集团股│汽车装备制│ │ │ │ │保证;质 │ │ │
│份有限公司│造有限公司│ │ │ │ │押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4-18│银行授信
──────┴──────────────────────────────────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事宜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日常经营和项目融资需要,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或等额外币)8.5亿元(含8.5亿元)的授信额度,并启用该额度。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上海
银行、兴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江苏银行、北京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发
放贷款或采用其他业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
兑汇票等业务)的融资事宜。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
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文
件)。
以上授信额度限额可分多次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
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和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授信的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2025-04-18│其他事项
──────┴──────────────────────────────────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资产
价值,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
,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的可变现性进
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前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的原则,对
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
2025-04-18│其他事项
──────┴──────────────────────────────────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及支付聘请的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同意续
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
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
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
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人
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
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农信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
讼金额共计1219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
纪律处分22次。5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0人次、行政监
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1人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向辉,2007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1999年至今在大信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工作。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江苏天目
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杨州,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
2012年至今在大信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华
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刘仁勇,2004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0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华昌达智能装备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
兼职。
──────┬──────────────────────────────────
2025-04-18│其他事项
──────┴──────────────────────────────────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决定于2025年5月9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
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上
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
tp://wltp.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
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十堰市东益大道9号公司会议室。
──────┬──────────────────────────────────
2025-02-28│其他事项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11日、2025年2
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
内,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2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含
本数),不超过人民币9元/股(含本数)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
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12日、2025年2月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债权人有权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
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
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或邮寄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点: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东益大道9号
2.申报时间:2025年2月28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3.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4.电话号码:0719-8767909
5.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025-02-28│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2月28日(星期五)下午2:30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2月28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上午9:15—9:25、9:30-
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
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十堰市东益大道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2025-02-13│其他事项
──────┴──────────────────────────────────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5年2月28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2月28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星期五)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星期五)
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
tp://wltp.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
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2025-02-13│股权回购
──────┴──────────────────────────────────
1.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方案的主要
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3)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元/股。
(4)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2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350
0万元(含本数)。具体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5)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总金额上下限计
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444500股至3888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720%至0.2736%。具
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实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前述主体未来如有减
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存在未能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
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
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变更、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
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4)公司将在回购期间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事项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回购方案情况公告
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
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当前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在充分考虑
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发展战略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
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9元/股(含本数),该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未超过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
0%。实际回购价格将综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
本次回购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
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变
化。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2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含
本数)。具体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总金额上下限计算,预计回
购股份数量为2444500股至3888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720%至0.2736%。具体回购股份
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2025-01-07│委托理财
──────┴──────────────────────────────────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可转让存单、
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等)。
2、投资金额: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
度范围内,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委托理财的项目经过严格评估和筛选,投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理财投资产品会受到市场波动
的影响,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理财
,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滚动使用,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