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278 华昌达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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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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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富达智能装备│ 2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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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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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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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装备生产线建│ 2.01亿│ ---│ 1.51亿│ 100.00│ -151.10万│ 2012-06-15│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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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 ---│ ---│ 14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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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2000.00万│ 100.00│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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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5100.00│ 5174.2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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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募集资金 │ 2.03亿│ 6.15万│ 2.03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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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29.35万│ 8268.09万│ 100.00│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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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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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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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部分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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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部分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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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人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保理│
│ │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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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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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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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部分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部分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人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融资│
│ │ │ │担保服务、保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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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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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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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部分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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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部分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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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保函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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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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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3-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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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Valiant Machine & Tool Inc.、TMS Turnkey Manufacturing Solutions Gmb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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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担任其持有全部股权公司的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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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设备 安装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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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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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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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Valiant Machine & Tool Inc.、TMS Turnkey Manufacturing Solutions GmbH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担任其持有全部股权公司的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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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设备安装服务、物料采│
│ │ │ │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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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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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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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部分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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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部分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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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保函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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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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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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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德梅柯投资合伙企业 1.22亿 20.40 --- 2019-01-14
(有限合伙)
颜华 8154.99万 13.66 75.40 2020-11-27
罗慧 1440.00万 2.64 --- 2017-10-09
陈泽 590.00万 0.99 --- 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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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24亿 3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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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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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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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达智能│上海德梅柯│ 2.75亿│人民币 │2021-03-31│2021-09-30│连带责任│否 │是 │
│装备集团股│汽车装备制│ │ │ │ │保证;质 │ │ │
│份有限公司│造有限公司│ │ │ │ │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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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达智能│上海德梅柯│ 5000.00万│人民币 │2021-03-01│2022-03-01│连带责任│否 │是 │
│装备集团股│汽车装备制│ │ │ │ │保证;抵 │ │ │
│份有限公司│造有限公司│ │ │ │ │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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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达智能│上海德梅柯│ 5000.00万│人民币 │2020-08-05│2021-08-05│连带责任│否 │是 │
│装备集团股│汽车装备制│ │ │ │ │保证;抵 │ │ │
│份有限公司│造有限公司│ │ │ │ │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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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达智能│上海德梅柯│ 2500.00万│人民币 │2021-04-10│2021-10-10│连带责任│否 │是 │
│装备集团股│汽车装备制│ │ │ │ │保证;质 │ │ │
│份有限公司│造有限公司│ │ │ │ │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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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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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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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日常经营和项目融资需要,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或等额外币)5亿元(含5亿元)的授信额度,并启用该额度。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上海银行、兴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江苏银行等金
融机构,通过发放贷款或采用其他业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
现、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的融资事宜。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
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等相关申请书、合
同、协议书等文件)。
以上授信额度限额可分多次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
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和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授信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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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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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及支付聘请的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
,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
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
证券业务从业经验。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
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3.业务
信息
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
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3家。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及
纪律处分7次。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
措施2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3人次。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文娟,2005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07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潘杨州,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等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刘仁勇,2004年开始在大信执业
,200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近三年复核的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
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诚信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
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最近三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监
管措施1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具体情况如下: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
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4.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
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
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
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
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
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独立性、诚
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的核查,我们认为大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出具的审计报告
客观、真实。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公司支付其2023年度审计费185万元,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及支付聘请的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185万元,并同意
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及支
付聘请的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同意公司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185万元,并同意续聘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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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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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并基于谨慎性的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末主要资
产的价值进行充分的评估及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
后,共冲回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44.97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604.38万元(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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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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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的签订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合同已对工程内容、合同金额、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均具备良好
的履约能力,因涉及产品具体参数信息和客户的商业秘密,以及双方签有保密条款,公司已履
行内部信息披露豁免程序,豁免披露客户信息及销售合同具体信息。
3.在合同履行期间可能遇到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外汇波动
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的因素,可能对合同履行造成影响,因此存在一定的履约风险和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迪
迈威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迪迈威”)与客户T签定了4份智能输送生产线合同,
合同金额(不含税)分别为809.589万美元、688.85万美元、429.26万美元、666.65万美元,
金额合计2594.349万美元(不含税),折算人民币约为2.11亿元(含税)。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德梅柯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德梅柯”)与客户B
签订了2份车身车间车身智能生产线合同,合同金额(含税)分别为人民币1.199亿元、1.03亿
元,金额合计人民币2.229亿元(含税)。
上述销售合同含税金额合计4.339亿元,均为日常经营性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及
子公司已就合同的签署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二、合同标的、交易对手方情况及合同主要内容
(一)与客户T签定的销售合同情况
1.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迪迈威与客户T签定了4份智能输送生产线合同,合同金额(不含税
)分别为809.589万美元、688.85万美元、429.26万美元、666.65万美元,金额合计2594.349
万美元(不含税),折算人民币约为2.11亿元(含税)。
2.交易对手方名称:豁免披露客户信息
3.湖北迪迈威前述销售合同因涉及产品具体参数信息和客户的商业秘密,以及双方签有保
密条款,公司已履行内部信息披露豁免程序,豁免披露客户信息及销售合同具体信息。
4.客户资本实力雄厚、经营状况良好、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5.关联关系说明:客户T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6.近三个会计年度类似交易情况:公司与客户T在2020年、2021年、2022年发生的类似交
易的合同总额分别为人民币875.2万元、2.37万元、3901.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5
5%、0.00%、1.09%。
7.合同主要内容:合同及其附件已对技术标准、设备质量、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交货地
点、包装与运输、验收标准及方法、合同变更、争议处理方法、违约责任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
定。
(二)与客户B签订销售合同的情况
1.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德梅柯与客户B签订了2份车身车间车身智能生产线合同,合同金额
(含税)分别为人民币1.199亿元、1.03亿元,金额合计人民币2.229亿元(含税)。
2.交易对手方名称:豁免披露客户信息
3.上海德梅柯前述销售合同因涉及产品具体参数信息和客户的商业秘密,以及双方签有保
密条款,公司已履行内部信息披露豁免程序,豁免披露客户信息及销售合同具体信息。
4.客户资本实力雄厚、经营状况良好、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5.关联关系说明:客户B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6.近三个会计年度类似交易情况:公司与客户B在2020年、2021年、2022年发生的类似交
易的合同总额分别为人民币321.65万元、6033.03万元、14865.4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0.2%、2.8%、4.15%。
7.合同主要内容:合同及其附件已对技术标准、设备质量、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交货地
点、包装与运输、验收标准及方法、合同变更、争议处理方法、违约责任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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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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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昌达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1月1
9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石河子德梅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理人出具的《关于协助、
配合重整事项的告知函》,为执行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13日裁定批准的石
河子德梅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石河子德梅柯”)《重整计划》,已于20
24年1月18日就石河子德梅柯持有华昌达公司的36342778股股份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向
其债权人按《重整计划》履行清偿义务。持股5%以上股东石河子德梅柯持有的股份数量变更为
86100000股,持股比例由8.61%减少至6.06%,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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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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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及支付聘请的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2023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
函》,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张文娟女士、陈雅婷女士作为签
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的完成2023年度审计工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指派
潘杨州先生接替陈雅婷女士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审计相关
工作。变更后公司2023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张文娟女士、潘杨州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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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4│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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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HuachangdaCanadaHolding
sInc.提供的120万美元财务资助展期2年,借款利率以一年期LIBORRATE为基础上浮2.75%。
2、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将密切关注HuachangdaCanadaHoldingsInc.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持续做好风
险管控工作,积极采取措施收回借款,但依然存在一定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事项概述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HuachangdaCa
nadaHoldingsInc.提供400万欧元借款的财务资助,期限5年,利率按同期LIBOR+按实际贷款期
限增加的浮动利差制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HuachangdaCanadaHoldingsInc.于2021年8月还款120万美元,于2023年4月26日偿还本金
及利息合计257.30万美元,并提出对部分本金续期2年。前述即将到期的对外财务资助将延期2
年,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财
务资助展期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事项
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对象:HuachangdaCanadaHoldingsInc.
2、出资方:HuachangdaCrossAmericaInc.
3、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4、期限:2年;
5、利率:同期LIBORRATE为基础上浮2.75%;
6、资金来源:HuachangdaCrossAmericaInc.向财务资助对象提供的借款部分本金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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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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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5
月17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审议,
选举郝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郝影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附件: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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