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282 三盛退 更新日期:2024-07-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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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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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栗坡天雄新材料有│ 50031.00│ ---│ 51.00│ ---│ -581.12│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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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三盛新能源有限│ 1000.00│ ---│ 100.00│ ---│ -137.47│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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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视荣咨询服务有│ 711.41│ ---│ 100.00│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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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三盛贸易有限公│ 0.00│ ---│ 60.00│ ---│ -2.65│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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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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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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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教育云计算数据│ 2.50亿│ 749.80万│ 1.53亿│ 61.36│-6077.81万│ 2020-12-04│
│中心建设与运营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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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募集资金 │ 749.57万│ 0.00│ 50.00万│ 6.67│ 0.00│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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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股权收购的现金│ 2.42亿│ 0.00│ 2.42亿│ 100.00│ ---│ 2017-05-31│
│对价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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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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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9 │交易金额(元)│3.71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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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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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麻栗坡天雄新材料有限公司39%的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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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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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湖南大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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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盛教育”)于2023年12月24日与│
│ │湖南大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大佳”)签署了《关于麻栗坡天雄新材料有│
│ │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使用现金37133.53万元人│
│ │民币收购湖南大佳持有的麻栗坡天雄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雄新材”、“标的公司│
│ │”)39%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收购”),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 │
│ │天雄新材90%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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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9 │交易金额(元)│1.09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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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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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锰渣库等相关资产 │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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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麻栗坡天雄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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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云南文山麻栗坡县天雄锰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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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2023年12月24日,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盛教育”)控│
│ │股子公司麻栗坡天雄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雄新材”)与云南文山麻栗坡县天雄锰│
│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山天雄”)签署了《麻栗坡天雄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云南文山麻栗│
│ │坡县天雄锰业有限公司之资产收购协议》,以人民币109315900元向文山天雄购买锰渣库等 │
│ │相关资产;2023年12月24日,天雄新材与云南麓丰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麓丰售电”)│
│ │签署了《麻栗坡天雄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云南麓丰售电有限公司之资产收购协议》,以人民币│
│ │102539400元向麓丰售电购买其所持有的110KV变电站等相关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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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9 │交易金额(元)│1.03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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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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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110KV变电站等相关资产 │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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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麻栗坡天雄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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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云南麓丰售电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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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2023年12月24日,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盛教育”)控│
│ │股子公司麻栗坡天雄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雄新材”)与云南文山麻栗坡县天雄锰│
│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山天雄”)签署了《麻栗坡天雄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云南文山麻栗│
│ │坡县天雄锰业有限公司之资产收购协议》,以人民币109315900元向文山天雄购买锰渣库等 │
│ │相关资产;2023年12月24日,天雄新材与云南麓丰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麓丰售电”)│
│ │签署了《麻栗坡天雄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云南麓丰售电有限公司之资产收购协议》,以人民币│
│ │102539400元向麓丰售电购买其所持有的110KV变电站等相关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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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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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卓丰投资合伙企业(有 8982.25万 24.00 88.23 2022-11-12
限合伙)
叶新林 624.60万 8.70 --- 2014-07-31
王文清 1868.58万 4.97 93.90 202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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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15亿 3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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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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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2-11-12 │质押股数(万股) │52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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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5.14 │质押占总股本(%) │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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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福建卓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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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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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2-11-10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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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公司近日接到股东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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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2-11-08 │质押股数(万股) │74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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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72.80 │质押占总股本(%) │1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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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福建卓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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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深圳市太力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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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2-11-04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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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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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公司近日接到5%以上股东卓丰投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解除质押与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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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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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2-10-25 │质押股数(万股) │104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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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0.29 │质押占总股本(%) │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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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福建卓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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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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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2-10-19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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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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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公司近日接到股东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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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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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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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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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盛智慧教│河南昭穗实│ 2.50亿│人民币 │2023-03-08│2023-09-08│质押 │否 │否 │
│育科技股份│业有限公司│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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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盛智慧教│河南环利商│ 2.00亿│人民币 │2023-03-08│2023-09-08│质押 │否 │否 │
│育科技股份│贸有限公司│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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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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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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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聘请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盛教育”)于2024年6月19日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4〕474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
块进行股份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
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聘请具有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并与其
签订相关协议,委托其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
的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及登记结算等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
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聘请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主办券商,并与其签订《
委托股票转让协议》,委托其为公司提供股份挂牌、转让服务,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
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以及退市板块股份登记结算等相关事宜,包括向中国结
算取得股东名册、报送退市板块股份初始登记申请数据、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证券简称和证券
代码等。请投资者关注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后续刊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https://www.neeq.com.cn)的确权公告。
二、主办券商的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719782242D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成立日期:2001年1月9日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
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
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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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5│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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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盛教育”)近期接到控股子公
司麻栗坡天雄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雄新材”)通知,知悉其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天雄新材本次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系益阳华夏冶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
冶金”)向益阳市郝山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所致,保全金额85万元。截止2024年4月3
0日,天雄新材欠华夏冶金货(电解锰)70吨,于5月14日发货35吨,目前欠货35吨,累计未办
理结算开票金额1673000.00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上述银行账户冻结相关的材料,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冻
结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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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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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证券简称:*ST三盛,证券代码:300282。
2、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4年6月27日,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
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4年7月17日。
3、退市整理期间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退市整理期首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无价格
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20%。
4、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
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5、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
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三盛教育”)于2024年6月1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下发的《关于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4〕47
4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一、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证券简称、证券代码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证券简称:*ST三盛
3、证券代码:300282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股票交易自2023
年5月4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截至2024年4月30日,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触及本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3.10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3.13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审
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你公司股票自2024年6月27日起进入退
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对你公司股票予以摘牌。请你公司按照规
定,做好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你公司如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
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
三、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进行股份转让。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的
相关规定,公司应聘请证券公司,委托其提供进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以下简
称“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
,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的股份登记结算、股份转服务等事宜
。
五、公司退市整理期及摘牌相关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
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2024年6月27日)起,公司股票复牌并进入退
市整理期。在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4年6月27日,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
最后交易日期为2024年7月17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原则上不停牌,因特殊原因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累计停牌天数不得超过五个交
易日。如股票交易日期出现调整,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期随之顺延。退市整理期间
,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
跌幅限制为20%。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
司股票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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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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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提交听证申请,如公司未按期参加听证,将被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公司参加了听
证但深交所最终仍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一、提交听证申请的背景及情况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盛教育”或“公司”)于2024年5月6日收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创业板函〔2024〕第<109
>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6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终止上市事先告
知书暨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公司已在申请听证
的期限内向深交所提交了听证申请,若公司参加了听证但深交所最终仍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
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按照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
听证程序细则》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陈述和申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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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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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8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
4012号),公司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5月8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收到立案告知书后,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同时,公司将继续关注该事件
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
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
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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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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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与贵公司2024年3月29日签订《业务约定书》,我所担任贵公司2023年的年审审计机构
。截止目前,我所已基本完成了母公司之外的现场审计工作,项目在汇审阶段。
在汇审过程中,我所发现贵公司至今未按照约定如实、完整、及时、规范的提交被审计资
料,缺乏关键审计证据,不及时回复监管机构提出的关注事项,部分董事对关注事项回复内容仍
持有不同意见,甚至部分人员在沟通过程中存在言论不当的行为。
根据双方签订的合法有效的《业务约定书》之“十、终止条款”“2、甲方存在下列情形
之一的,乙方有权在向甲方提出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单方终止本约定书'
因此我所决定辞任贵公司2023年的年审审计机构。
请贵公司在收到本解约通知书后按规定及时发布审计机构变更、审计进展相关公告,提示
投资风险。如贵公司拖延发布公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贵公司及相关人员承担。
本通知书自2024年4月25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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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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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戴德斌、周俊、张发军出具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56号,以下简
称“《决定书》”),具体公告如下:一、《决定书》主要内容
(一)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主体: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戴德斌、周俊、张
发军
(二)事由
1、未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公告拟聘请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深圳旭泰
)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于2024年1月18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双方于2024年2月27日
签订《业务约定书》。
2024年3月14日,公司在未与深圳旭泰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以深圳旭泰主动辞任为由
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会上
依据未加盖深圳旭泰公章的《终止函》,向参会董事表示深圳旭泰已主动辞任。
公司会后无法向参会董事提供加盖深圳旭泰公章的《终止函》,而是于2024年3月15日向
深圳旭泰发送了《告知函》,主动解聘深圳旭泰。
公司2024年3月14日首次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变更年审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时,向独立董事提供的变更年审机构的信息与事实不符,未为独立董事
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解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在解聘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深圳旭泰前,未召开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直至2024月3月22日才重新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解聘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责令改正措施内容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第二条、《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正)》第四十一条、第一百
零七条及《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七十条
的规定。戴德斌作为公司董事长、周俊作为公司总经理,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
负有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第二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张发军作为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第一项违规
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
)》第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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