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283 温州宏丰 更新日期:2026-02-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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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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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1-12-28│ 20.00│ 3.14亿│
├───────────┼───────────┼───────────┼───────────┤
│增发 │ 2020-10-26│ 5.36│ 1.18亿│
├───────────┼───────────┼───────────┼───────────┤
│可转债 │ 2022-03-15│ 100.00│ 3.1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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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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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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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 │ 5000.00│ ---│ ---│ 6743.2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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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2 │ 555.55│ ---│ ---│ 426.93│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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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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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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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00吨热交换器│ 3485.00万│ 2.60万│ 3369.99万│ 96.70│ 924.10万│ 2021-12-31│
│及新能源汽车用复合│ │ │ │ │ │ │
│材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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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精密电子保护器用│ 5695.00万│ 19.54万│ 5192.39万│ 91.17│ 211.47万│ 2021-12-31│
│稀土改性复合材料及│ │ │ │ │ │ │
│组件智能制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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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1 │ 3000.00万│ 0.00│ 2653.90万│ 10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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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0吨高端精密│ 1.55亿│ 1829.17万│ 1.38亿│ 89.01│ 76.86万│ 2025-12-31│
│硬质合金棒型材智能│ │ │ │ │ │ │
│制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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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有色金属膏状│ 4220.00万│ 0.00│ 475.84万│ 74.61│ 6.93万│ 2023-03-31│
│钎焊材料产业化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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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传感器用复合材│ 3385.00万│ 0.00│ 2982.37万│ 88.11│ 253.34万│ 2024-03-31│
│料及元件产业化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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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化硅单晶研发项目│ 2000.00万│ 4.24万│ 384.54万│ 19.23│ ---│ 2025-03-31│
├─────────┼──────┼─────┼─────┼─────┼─────┼──────┤
│补充流动资金2 │ 7000.00万│ 0.00│ 7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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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储一体化能源利用│ 0.00│ 0.00│ 2979.59万│ 99.90│ 114.11万│ 2025-03-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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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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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8 │交易金额(元)│1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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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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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宏丰特种材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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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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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宏丰特种材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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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推动公司全球战略化产业布局,加快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宏丰特种材料(马来西亚)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宏丰特材(马来西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温州宏丰电工│
│ │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对宏丰特材(马来西亚)进行增资。本次增│
│ │资完成后,宏丰特材(马来西亚)的注册资本保持不变,增资款项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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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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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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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陈晓、林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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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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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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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
│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联董事陈晓先生、陈林驰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现就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公告│
│ │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交易基本情况 │
│ │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融资效率,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晓先生、林萍│
│ │女士拟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
│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年。本次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资金 │
│ │需要在有效期内、在资助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可提前还款。本次财务资助借款利率不高于│
│ │同期公司向银行借款的利率,且无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
│ │担保。 │
│ │ 2、关联关系说明 │
│ │ 陈晓先生和林萍女士合计持有公司188,449,9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3.10%,系公 │
│ │司实际控制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3、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
│ │关联董事陈晓先生、陈林驰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
│ │议,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该议案│
│ │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审议该议案时须回避表决。 │
│ │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 │
│ │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陈晓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陈晓先生和林萍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
│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陈晓先生、林萍女士均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
│ │ 经查询,陈晓先生、林萍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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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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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宏丰铜箔有限公司、陈晓、温州欧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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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长、总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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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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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
│ │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 │
│ │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5月4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
│ │司进行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向控股子公司浙江铜箔提供不超过24个月,且不│
│ │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 │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不低于出借人当期实际对外银行融资综合利率,具体以实际借款协议│
│ │为准。 │
│ │ 鉴于上述财务资助即将到期,为继续支持浙江铜箔的建设和发展,满足其项目建设所需│
│ │的资金需求,缓解其资金压力,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对上述财│
│ │务资助延期24个月,其他条件保持不变。 │
│ │ 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 │》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
│ │ 浙江铜箔其他股东陈晓、温州欧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的关联方,根│
│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 │构成关联交易,且浙江铜箔其他股东未根据出资比例向浙江铜箔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
│ │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
│ │务资助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晓、严学文、陈林驰、韦少华、周庆清、樊改│
│ │焕回避表决。 │
│ │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 │ 名称:浙江宏丰铜箔有限公司 │
│ │ 成立日期:2022年8月24日 │
│ │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昆鹏街道远堤路138号 │
│ │ 注册资本:9,880.8662万元 │
│ │ 法定代表人:陈晓 │
│ │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金属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
│ │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 │经营活动)。 │
│ │ (四)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浙江铜箔为公司持股75.32%的控股子公司。 │
│ │ (七)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
│ │ 1、关联股东基本情况 │
│ │ (1)陈晓 │
│ │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浙江省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 │ 关联关系:陈晓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陈晓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3,005,960股, │
│ │占公司总股本的39.56%,为公司控股股东。 │
│ │ (2)温州欧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关联关系:温州欧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包括公司董事严学文、陈│
│ │林驰、韦少华、周庆清、樊改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穆成法、范承成、庞昊天、张辉、黄建│
│ │斌、张权兴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温州欧锦企业管│
│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的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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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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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 2750.00万 5.53 17.61 2025-12-29
林雷彬 1969.00万 4.75 85.80 202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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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719.00万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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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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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17 │质押股数(万股) │7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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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9.86 │质押占总股本(%) │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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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林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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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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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7-16 │质押截止日 │2025-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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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5-07-16 │解押股数(万股) │77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7月16日林萍质押了770万股给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7月16日林萍解除质押77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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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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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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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电│浙江宏丰半│ 78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工合金股份│导体新材料│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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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电│江西宏丰铜│ 7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工合金股份│箔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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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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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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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先
生计划自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5月22日期间(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相
结合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490万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96.9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993.1
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近日,公司收到陈晓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陈晓先生
于2026年2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6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本次权
益变动后,实际控制人陈晓先生、林萍女士合计持股比例由34.53%下降至34.00%,权益变动触
及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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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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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和健全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
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
立长期投资的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
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
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
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
和稳定性。
第二条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1、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遵循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原则。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独立
董事的意见,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且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优先采取
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2、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情况下
,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三条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在有条件的
情况下,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预期实施现金分红后,公司的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三)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
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的3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进行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进行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
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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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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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相关议案。
根据相关要求,现就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
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
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其他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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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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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
7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
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
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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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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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
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公司最近五年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等
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等
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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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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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预案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基于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
开股东会。公司将根据总体工作安排及实际情况适时召开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并另行发布召
开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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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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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
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公司2025年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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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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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概述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子公司温州宏丰合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温州宏丰合金”)的通知,因经营发展的需要,温州宏丰合金对经营范围进行了
变更,并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由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
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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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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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持有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56138612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31.42%)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
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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