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283 温州宏丰 更新日期:2026-08-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12-28│ 20.00│ 3.14亿│
├───────────┼───────────┼───────────┼───────────┤
│增发 │ 2020-10-26│ 5.36│ 1.18亿│
├───────────┼───────────┼───────────┼───────────┤
│可转债 │ 2022-03-15│ 100.00│ 3.1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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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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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 │ 5000.00│ ---│ ---│ 6743.20│ ---│ 人民币│
├─────────┼─────┼─────┼─────┼─────┼──────┼──────┤
│其他2 │ 555.55│ ---│ ---│ 426.93│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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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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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0吨高端精密│ 1.55亿│ 388.59万│ 1.52亿│ 98.19│ 1051.14万│ ---│
│硬质合金棒型材智能│ │ │ │ │ │ │
│制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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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有色金属膏状│ 4220.00万│ 0.00│ 487.04万│ 76.36│ 2.98万│ ---│
│钎焊材料产业化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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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传感器用复合材│ 3385.00万│ 8.55万│ 3019.44万│ 89.20│ 658.41万│ ---│
│料及元件产业化项目│ │ │ │ │ │ │
├─────────┼──────┼─────┼─────┼─────┼─────┼──────┤
│碳化硅单晶研发项目│ 2000.00万│ 0.00│ 384.54万│ 19.23│ ---│ ---│
├─────────┼──────┼─────┼─────┼─────┼─────┼──────┤
│补充流动资金 │ 7000.00万│ 0.00│ 7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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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储一体化能源利用│ 0.00│ 2.84万│ 2982.43万│ 100.00│ 122.25万│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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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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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陈晓、林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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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公司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
│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联董事陈晓先生、陈林驰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现就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交易基本情况 │
│ │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融资效率,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晓先生、林萍│
│ │女士拟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
│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年。本次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资金需 │
│ │要在有效期内、在资助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可提前还款。本次财务资助借款利率不高于同│
│ │期公司向银行借款的利率,且无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
│ │保。 │
│ │ 2、关联关系说明 │
│ │ 陈晓先生和林萍女士合计持有公司166,613,61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3.53%,系公 │
│ │司实际控制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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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陈晓 2900.00万 5.84 19.18 2026-05-21
林雷彬 1969.00万 4.75 85.80 202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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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869.00万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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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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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21 │质押股数(万股) │7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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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96 │质押占总股本(%) │1.51 │
├────────┼──────────────┴────────┴──────────────┤
│股东名称 │陈晓 │
├────────┼──────────────────────────────────────┤
│质押方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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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6-05-20 │质押截止日 │2027-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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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5月20日陈晓质押了750万股给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质押股数(万股) │1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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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7.61 │质押占总股本(%) │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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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陈晓 │
├────────┼──────────────────────────────────────┤
│质押方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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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6-04-24 │质押截止日 │2027-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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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4月24日陈晓质押了1150万股给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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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0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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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6.62 │质押占总股本(%) │2.01 │
├────────┼──────────────┴────────┴──────────────┤
│股东名称 │陈晓 │
├────────┼──────────────────────────────────────┤
│质押方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4-17 │质押截止日 │2027-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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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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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6年04月17日陈晓质押了1000万股给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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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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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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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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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电│浙江宏丰半│ 8553.50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工合金股份│导体新材料│ │ │ │ │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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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电│江西宏丰铜│ 5500.00万│人民币 │--- │--- │--- │否 │是 │
│工合金股份│箔有限公司│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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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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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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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236号)。深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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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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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先
生计划自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5月22日期间(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相
结合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490万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96.9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993.1
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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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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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陈晓先生的
通知,获悉其持有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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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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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陈晓先生的
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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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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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陈晓先生的
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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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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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晓先生、陈林驰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现就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融资效率,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晓先生、林萍女
士拟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1年。本次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资金需要在有
效期内、在资助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可提前还款。本次财务资助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公司向
银行借款的利率,且无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2、关联关系说明
陈晓先生和林萍女士合计持有公司16661361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3.53%,系公司实
际控制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该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
事陈晓先生、陈林驰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
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审议该议案时须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陈晓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陈晓先生和林萍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陈晓先生、林萍女士均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经查询,陈晓先生、林萍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资助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2、资助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年,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资金
需要在有效期内、在资助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可提前还款。
3、用途: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4、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本次实际控制人陈晓先生、林萍女士向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提供财务资助系双方自愿协商,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公司向银行借款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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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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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延长对控股子公司浙江宏丰
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丰半导体”)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含)财务资助的期
限,延期至2028年6月30日,其他条件保持不变。
2、本次财务资助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财务资助延
期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宏丰半导体的其他股东未就本次财务资助延期事项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及担保。
一、财务资助延期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
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
子公司宏丰半导体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
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不低于出借人当期实际对外银行融资综合利率,期限自资助协
议签署之日起不超过24个月。
鉴于上述财务资助即将到期,为满足宏丰半导体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在不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将上述财务资助延期至2028年6月30日,其他条件保
持不变。
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事项,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
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
次财务资助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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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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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授信的具体情况
1、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2、授信对象:各商业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
3、使用期间:本次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
召开之日止,项目建设资金贷款使用期限依据项目建设期及还款计划确定;
4、使用方向: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5、使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业务、信用
证、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业务及融资租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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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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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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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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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
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
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主要为应
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5,510.22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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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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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名。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
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47家。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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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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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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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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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先
生计划自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5月22日期间(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相
结合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490万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96.9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993.1
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近日,公司收到陈晓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陈晓先生
于2026年2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6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本次权
益变动后,实际控制人陈晓先生、林萍女士合计持股比例由34.53%下降至34.00%,权益变动触
及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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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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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和健全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
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
立长期投资的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
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
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
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
和稳定性。
第二条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1、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遵循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原则。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独立
董事的意见,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且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优先采取
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2、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情况下
,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三条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在有条件的
情况下,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预期实施现金分红后,公司的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三)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
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的3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进行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进行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
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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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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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相关议案。
根据相关要求,现就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
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
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其他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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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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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
7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
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
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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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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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
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公司最近五年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等
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等
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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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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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预案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基于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
开股东会。公司将根据总体工作安排及实际情况适时召开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并另行发布召
开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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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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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
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公司2025年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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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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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概述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子公司温州宏丰合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温州宏丰合金”)的通知,因经营发展的需要,温州宏丰合金对经营范围进行了
变更,并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由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
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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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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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持有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56138612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31.42%)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
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5月22日,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和大
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490万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96.9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
超过993.1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减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先生。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晓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6138612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31.42%。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
等具体安排
1、减持股份原因: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2、股份来源:二级市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
股份及因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所取得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49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不超过496.9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993.1万股(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5、减持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
5月22日,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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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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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对浙江省认定机构2025年认
定报备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温州宏丰
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丰特材”)被列入《浙江省认定机构2025年认定报备的高新
技术企业备案名单》,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证书编号为GR202533005889,发证时间为
2025年12月19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认定系宏丰特材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宏丰特材自本次通
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即2025年至2027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
政策,按照15%的所得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宏丰特材2025年度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因此本次事项不会
影响公司2025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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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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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并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
《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256018570F
名称: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大桥工业区塘下片区
法定代表人:陈晓
注册资本:496,978,222元
成立日期:1997年9月11日
经营范围:贵金属合金材料(强电电触点、弱电微触点),电器配件生产、加工、销售;
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产品检测与评定认可(范围及期限详见《认可证书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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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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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陈晓先生的
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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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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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概述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孙公司浙江宏丰合金材料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宏丰合金”)的通知,因经营发展的需要,浙江宏丰合金对经营范围进
行了变更,并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由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
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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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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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18日(星期四)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瓯锦大道5600号温州宏丰特种材料有限公
司6-16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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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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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10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先
生计划自2025年10月13日至2026年1月12日期间(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相结合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250万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52%。其中,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76
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
近日,公司收到陈晓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陈晓先生
于2025年10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9697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权益
变动后,实际控制人陈晓先生、林萍女士合计持股比例由37.00%下降至36.00%,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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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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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10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先
生计划自2025年10月13日至2026年1月12日期间(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相结合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250万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52%。其中,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76
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
近日,公司收到陈晓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陈晓先生
于2025年10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9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本次权
益变动后,实际控制人陈晓先生、林萍女士合计持股比例由37.04%下降至37.00%,权益变动触
及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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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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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陈晓先生的
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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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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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宏丰转债”赎回数量:7998张
2、“宏丰转债”赎回兑付总金额:807158.16元(含当期利息)
3、“宏丰转债”摘牌日:2025年9月8日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152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3月15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21.26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1
26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505.54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股权
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
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发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4月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宏
丰转债”,债券代码“123141”。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3月21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2年9月21日至2028年3月14日。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
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
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
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宏丰转
债”当期转股价格(5.35元/股)的130%(含130%)(即6.96元/股),已触发“宏丰转债”的
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8月28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宏丰转债”持有
人。
四、“宏丰转债”赎回结果
根据中国结算提供的数据,截至2025年8月28日收市后,“宏丰转债”尚有7998张未转股
,本次赎回“宏丰转债”数量为7,998张,赎回价格为100.92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
年利率为2%,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本次赎回共
计支付赎回款807158.16元(不含赎回手续费)。
五、“宏丰转债”赎回影响
1、公司本次赎回“宏丰转债”共计支付的赎回款为807158.16元,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2、公司本次赎回“宏丰转债”的面值总额为799800元,占发行总额的0.25%,不会影响本
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营。
3、公司本次赎回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宏丰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4、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8月28日)收市,公司总股本因“宏丰转债”转股累计增加59
892992股,短期内对公司的每股收益有所摊薄。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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