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284 苏交科 更新日期:2026-07-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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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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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1-12-27│ 13.30│ 7.4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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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4-08-15│ 9.28│ 1.90亿│
├───────────┼───────────┼───────────┼───────────┤
│增发 │ 2015-05-21│ 8.03│ 3.61亿│
├───────────┼───────────┼───────────┼───────────┤
│增发 │ 2017-06-20│ 19.55│ 3.31亿│
├───────────┼───────────┼───────────┼───────────┤
│增发 │ 2021-09-03│ 8.09│ 23.3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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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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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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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港建设 │ 4473.64│ ---│ ---│ 849.32│ 421.86│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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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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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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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湾区区域研发中心│ 3850.00万│ 1365.18万│ 3775.65万│ 98.07│ ---│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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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银行借款 │ 12.00亿│ ---│ 12.00亿│ 1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1.00亿│ 182.78万│ 11.00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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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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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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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受同一方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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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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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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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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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智桥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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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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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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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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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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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茂名市交科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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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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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滨旅智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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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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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路交科(北京)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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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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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门市交科城建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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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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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腾云低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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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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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路通交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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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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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立绿色智慧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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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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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平潭城市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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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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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珠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方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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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方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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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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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滨旅智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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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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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路交科(北京)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江苏腾云低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平潭城市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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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卓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方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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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珠水同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方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广州珠实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方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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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珠江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方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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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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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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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广州珠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方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广州珠江科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方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广州珠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方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方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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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方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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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珠江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方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广州云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方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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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董监高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管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广州湾区新岸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方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王军华 1600.00万 1.27 24.21 2026-06-29
─────────────────────────────────────────────────
合计 1600.00万 1.27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6-29 │质押股数(万股) │3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54 │质押占总股本(%) │0.24 │
├────────┼──────────────┴────────┴──────────────┤
│股东名称 │王军华 │
├────────┼──────────────────────────────────────┤
│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6-26 │质押截止日 │2028-03-03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6月26日王军华质押了300.0万股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3-07 │质押股数(万股) │13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9.67 │质押占总股本(%) │1.03 │
├────────┼──────────────┴────────┴──────────────┤
│股东名称 │王军华 │
├────────┼──────────────────────────────────────┤
│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3-04 │质押截止日 │2028-03-03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3月04日王军华质押了1300.0万股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1-03 │质押股数(万股) │2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03 │质押占总股本(%) │0.16 │
├────────┼──────────────┴────────┴──────────────┤
│股东名称 │王军华 │
├────────┼──────────────────────────────────────┤
│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3-29 │质押截止日 │2025-03-28 │
├────────┼──────────────┼────────┼──────────────┤
│实际解押日 │2025-03-05 │解押股数(万股) │200.00 │
├────────┼──────────────┴────────┴──────────────┤
│质押说明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王军华先生的│
│ │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
├────────┼──────────────────────────────────────┤
│解押说明 │2025年03月05日王军华解除质押20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苏交科集团│EPTISA SER│ 2.06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VICI OS DE│ │ │ │ │保证 │ │ │
│司子公司 │ INGENIE R│ │ │ │ │ │ │ │
│ │IA,S.L . │ │ │ │ │ │ │ │
├─────┼─────┼─────┼────┼─────┼─────┼────┼───┼───┤
│苏交科集团│EPTISA SER│ 1.05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VICI OS DE│ │ │ │ │保证 │ │ │
│司子公司 │ INGENIE R│ │ │ │ │ │ │ │
│ │IA,S.L . │ │ │ │ │ │ │ │
├─────┼─────┼─────┼────┼─────┼─────┼────┼───┼───┤
│苏交科集团│苏交科集团│ 5884.1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检测认证有│ │ │ │ │保证 │ │ │
│司 │限公司 │ │ │ │ │ │ │ │
├─────┼─────┼─────┼────┼─────┼─────┼────┼───┼───┤
│苏交科集团│EPTISA SER│ 5594.9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VICI OS DE│ │ │ │ │保证 │ │ │
│司 │ INGENIE R│ │ │ │ │ │ │ │
│ │IA,S.L . │ │ │ │ │ │ │ │
├─────┼─────┼─────┼────┼─────┼─────┼────┼───┼───┤
│苏交科集团│苏交科集团│ 3227.7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检测认证有│ │ │ │ │保证 │ │ │
│司 │限公司 │ │ │ │ │ │ │ │
├─────┼─────┼─────┼────┼─────┼─────┼────┼───┼───┤
│苏交科集团│EPTISA SER│ 1758.7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VICI OS DE│ │ │ │ │保证 │ │ │
│司 │ INGENIE R│ │ │ │ │ │ │ │
│ │IA,S.L . │ │ │ │ │ │ │ │
├─────┼─────┼─────┼────┼─────┼─────┼────┼───┼───┤
│苏交科集团│苏交科集团│ 1635.01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检测认证有│ │ │ │ │保证 │ │ │
│司 │限公司 │ │ │ │ │ │ │ │
├─────┼─────┼─────┼────┼─────┼─────┼────┼───┼───┤
│苏交科集团│江苏苏科建│ 1490.5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设项目管理│ │ │ │ │保证 │ │ │
│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苏交科集团│江苏格林勒│ 13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斯检测科技│ │ │ │ │保证 │ │ │
│司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苏交科集团│江苏燕宁工│ 864.0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程咨询有限│ │ │ │ │保证 │ │ │
│司 │公司 │ │ │ │ │ │ │ │
├─────┼─────┼─────┼────┼─────┼─────┼────┼───┼───┤
│苏交科集团│苏交科华东│ 6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浙江)工│ │ │ │ │保证 │ │ │
│司 │程设计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苏交科集团│江苏燕宁工│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程咨询有限│ │ │ │ │保证 │ │ │
│司 │公司 │ │ │ │ │ │ │ │
├─────┼─────┼─────┼────┼─────┼─────┼────┼───┼───┤
│苏交科集团│苏交科华东│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浙江)工│ │ │ │ │保证 │ │ │
│司 │程设计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苏交科集团│江苏格林勒│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斯检测科技│ │ │ │ │保证 │ │ │
│司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苏交科集团│江苏佳信检│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测技术有限│ │ │ │ │保证 │ │ │
│司子公司 │公司 │ │ │ │ │ │ │ │
├─────┼─────┼─────┼────┼─────┼─────┼────┼───┼───┤
│苏交科集团│苏交科(广│ 3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州)交通规│ │ │ │ │保证 │ │ │
│司 │划设计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苏交科集团│苏交科集团│ 293.3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检测认证有│ │ │ │ │保证 │ │ │
│司 │限公司 │ │ │ │ │ │ │ │
├─────┼─────┼─────┼────┼─────┼─────┼────┼───┼───┤
│苏交科集团│EPTISA SER│ 252.31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VICI OS DE│ │ │ │ │保证 │ │ │
│司子公司 │ INGENIE R│ │ │ │ │ │ │ │
│ │IA,S.L . │ │ │ │ │ │ │ │
├─────┼─────┼─────┼────┼─────┼─────┼────┼───┼───┤
│苏交科集团│江苏佳信检│ 233.1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测技术有限│ │ │ │ │保证 │ │ │
│司子公司 │公司 │ │ │ │ │ │ │ │
├─────┼─────┼─────┼────┼─────┼─────┼────┼───┼───┤
│苏交科集团│苏交科华东│ 214.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浙江)工│ │ │ │ │保证 │ │ │
│司 │程设计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苏交科集团│苏交科(广│ 2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州)交通规│ │ │ │ │保证 │ │ │
│司 │划设计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苏交科集团│苏交科华东│ 186.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浙江)工│ │ │ │ │保证 │ │ │
│司 │程设计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苏交科集团│江苏佳信检│ 134.8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测技术有限│ │ │ │ │保证 │ │ │
│司子公司 │公司 │ │ │ │ │ │ │ │
├─────┼─────┼─────┼────┼─────┼─────┼────┼───┼───┤
│苏交科集团│江苏佳信检│ 57.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测技术有限│ │ │ │ │保证 │ │ │
│司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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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集团│江苏佳信检│ 24.7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测技术有限│ │ │ │ │保证 │ │ │
│司子公司 │公司 │ │ │ │ │ │ │ │
├─────┼─────┼─────┼────┼─────┼─────┼────┼───┼───┤
│苏交科集团│江苏交科交│ 11.0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通设计研究│ │ │ │ │保证 │ │ │
│司 │院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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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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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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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合同为附生效条件合同,合同虽然已签署但尚未生效,尚需取得乌兹别克斯坦共和
国总统令或内阁令方生效。
2、本合同为分阶段实施工程,整个工程计划分7个阶段施工,各阶段的开工均须满足开工
条件方能开工。
3、本项目实施周期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受相关政策法规、宏观经济、市场环
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工期延误、变更、中止、终止等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风险或未
能达到预期收益等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同,合同暂定总金额为23.00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5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5.18%;其中项目第一阶段分项工程暂定合同价为2.80亿元人民币,占
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6.72%。本项目最终合同金额将在本项目设计及概预算取得根
据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法律规定的肯定性国家专家评审结论后,以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所确定
的所有分项工程批准合同价格的总和为准。
5、本次合同如能顺利落地并全面推进实施,将进一步拓宽公司海外业务版图,夯实公司
全球化经营布局,有力保障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稳步落地,预期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
积极影响。
一、合同签署情况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燕宁工程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宁工科”)于近日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的股份公司“塔什干投资公
司”签订了《塔什干市道路及路边基础设施设计、施工、重建和维修项目EPC+F项目合同》,
合同总金额暂定为23.00亿元人民币,其中项目第一阶段分项工程暂定合同价为2.80亿元人民
币。
上述合同系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本次交易不构成
关联交易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
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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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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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军华先
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持有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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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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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股5%以上股东符冠华持有公司股份11693347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2597%;其一
致行动人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省心享迎水晋泰嘉裕1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迎水16号基金”)持有公司股份244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344%。符冠华与其一致
行动人迎水16号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136147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1940%。符冠华及
其一致行动人迎水16号基金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7月3日-
2026年10月2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2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502%)。
2、持股5%以上股东王军华持有公司股份660936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2338%;其一致
行动人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晋泰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迎水6号基金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晋泰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迎水10号基
金”)分别持有公司股份21170000股、201211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764%、1.5933%
。
王军华与其一致行动人迎水6号基金、迎水10号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7384750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8.5035%。王军华及其一致行动人迎水6号基金、迎水10号基金计划在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持年7月3日-2026年10月2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
不超过12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502%)。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符冠华及其一致
行动人迎水16号基金、王军华及其一致行动人迎水6号基金、迎水10号基金出具的《股份减持
计划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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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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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
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628277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0.7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
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75000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
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
.07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4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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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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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
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大鹏先生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9
: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
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富春江东街8号公司4楼第一会议室。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7人,代表股份579737936股,剔除股东符冠华、股东王军华
承诺放弃表决权股份后的有效表决股份为4990949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180%
。
──────┬──────────────────────────────────
2026-04-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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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情况
为满足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交科”)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
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当前财务状况,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
民币1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项目贷款
、外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内保外贷、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等
综合业务,具体合作银行及最终融资额、融资方式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
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总裁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
内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
开之日止。
二、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确保其经营性资金需求,同时为加强公司对外担保的日常管
理,增强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与合理性,公司或子公司计划为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子公
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总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1.795亿元,其中为资产负
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475亿元。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实际担保余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
质押等,同时,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不超过上述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担保额度可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
设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总裁签署上述担保总额度内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
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为完善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科学、持
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股东、充
分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公司制定了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了企业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股东要求和意愿
、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特别是在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要求和意愿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
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条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审
计委员会的意见,坚持现金分红优先这一基本原则,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
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第三条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及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股东会制定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至少每三年制定一次利润分配规划和
计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
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股东回报计划,并确保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计划
不违反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审议通过后应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若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修改或公司经营环境或者自身
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的调整应经全体
董事过半数以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四条公司股东未来回报规划
首先,将坚持现金分红优先这一基本原则,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
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每年现金分
红不低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20%。
其次,若公司快速成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
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予以分配。
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
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
,并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收购资
产、购买设备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逐步扩大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的快速发
展,有计划有步骤的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
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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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
围内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
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商誉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评估和分析的
结果判断,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
值测试后,计提2025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72856345.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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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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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交科”)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
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1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含目前已购买的但尚未赎回的8.10
亿元理财),继续投资理财产品选择风险范围为R2及以下产品,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
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目前公司投资理财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
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1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含公司当时已购买的但尚未到期的40000万元理财),继续投资理财产品选择风险范围为R2
及以下产品,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
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总金额为44.86亿元,其中已到期的
理财产品总金额为36.76亿元,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为8.10亿元。
二、本次申请继续使用闲置自由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鉴于上述12亿元理财额度将于2026年11月14日到期,为提高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收益,降低
资金闲置成本,在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2亿元(含目前已购买的但尚未赎回的8.10亿元理财)进行投资理财,继
续投资理财产品选择风险范围为R2及以下产品,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
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投资产品及风险等级说明
1、理财产品种类
(1)银行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年利率,分为固定收益型和浮动
收益型,为低风险且预计收益较稳定的理财产品。
(2)券商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年利率,以浮动收益型为主,有
一定风险但预计收益较高。
(3)信托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年利率,分为固定收益型和浮动
收益型,有一定风险但预计收益较高。
(4)其他类理财产品:计划购买基金管理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公募、私募基金或
其他理财产品,其年化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年利率,以浮动收益型为主,有一定风险
但预计收益较高。
2、理财产品风险等级说明
理财产品一般划分为五个风险等级,分别是R1、R2、R3、R4和R5。
R1代表低风险,它表示该理财产品保证本金的完全偿付,产品收益随投资表现变动,很少
受到市场波动和政策法规变化等风险因素的影响。该级别产品主要投资于高信用等级债券(如
国债)、货币市场等低风险金融产品。
R2代表中低风险,它表示该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的偿付,但本金风险相对较小,收益浮动
相对可控。该级别产品主要投资于债券、同业存放等低波动性金融产品。
R3代表中风险,它表示该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的偿付,具有一定的本金风险,收益浮动且
有一定波动。该级别产品资金投资范围扩大,除了可以投资债券、同业存放等低波动性金融产
品外,还可投资于股票、商品、外汇等高波动性金融产品,后者投资比例不超过30%。
R4代表中高风险,它表示该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的偿付,本金风险较大,收益浮动且波动
较大,投资很容易受到市场波动和政策法规变化等风险因素影响。
该级别产品投资于股票、商品、外汇等高波动性金融产品的比例可超过30%。
R5代表高风险,它表示该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的偿付,本金风险极大,收益浮动且波动极
大,只适合抗风险能力非常强的投资者。该级别产品可完全投资于股票、外汇、商品等各类高
波动性的金融产品。
公司计划本次继续投资的理财产品选择风险范围为:R2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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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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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
会对中小投资者将进行单独计票。
2、根据公司股东符冠华先生、王军华先生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广州国资产业发展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0年8月21日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
、2021年1月3日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根据符冠华、王军华于2021年3月2
6日出具的《符冠华、王军华关于放弃部分表决权及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承诺之确认函》(
以下简称“《确认函》”)之相关约定,在满足前述相关协议及《确认函》所述限制性条件的
前提下,符冠华先生、王军华先生分别放弃所持7,500万股、5,100万股股票的表决权时间始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事项之日(2021年1月22日),止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
司不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之日。截至本公告日,符冠华先生、王军华先生分别放弃表决权股份
数量为51,376,845股、39,266,000股。该等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本次股东会提案中,提案4、提案9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不可
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
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拟安排如下: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在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0%。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2026年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授权,在同时符合上述前
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根据届时情况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
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期限自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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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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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
股东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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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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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公司持股5%以
上股东符冠华计划在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12月1日
-2026年2月28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0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919%)
,具体内容详见该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符冠华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已于20
26年2月6日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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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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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贵州PPP产业投资基金延期及减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
026年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贵州PPP产业投资基金延期及减资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06)。贵州PPP产业投资基金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贵阳市
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
0190MA6DKFDM2W
名称:贵州公共和社会资本合作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政府行政办公楼26层491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肖开刚(委派代表)
成立日期:2016年01月29日
出资额:贰亿捌仟伍佰壹拾万圆整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
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
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
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
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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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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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50%以上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
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
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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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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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基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贵州PP
P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贵州公共和社会资本合作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
同发起设立“贵州公共和社会资本合作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贵州PPP产业投资基金”
),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投资认缴40,000.00万元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20%。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披露的《关于发起设立贵州PPP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5-101)。
贵州PPP产业投资基金于2016年1月29日成立并完成了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了贵阳市观
山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24日披露的《关
于贵州PPP产业投资基金完成工商设立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贵州PPP产业投资基金认缴规模64,060.00万元,实缴规模为28,510.0
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40,000.00万元,实缴出资11,700.00万元。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备案编号为SX7157,各合伙人出资构成如下表:
2、贵州环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贵州观态商业经营有限公司由贵州PPP产业投资基金发起
设立,持股比例都是99%。
二、基金运营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贵州PPP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标的3个,分别为贵阳小湾河生态环境公司
(以下简称“小湾河项目公司”)、贵州环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态公司”)和
贵州观态商业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观态公司”)。其中,小湾河项目公司为贵阳市观山
湖区小湾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小湾河项目”)的SPV公司,环态公司和观
态公司主要围绕小湾河项目开展提供建筑劳务、物资供应及项目运营等业务。
贵州PPP产业投资基金实缴到位资金主要投资标的公司如下表:
小湾河项目总投资约为13.8亿元,项目特许经营期为32年(其中运营期30年),项目采用
PPP模式中的政府付费模式,运营期收入全部来源于政府采购。小湾河项目公司按照DBFO方式
承担项目的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责任,以及在PPP合同期内的指定资产的运营
维护责任。政府保证小湾河项目公司在PPP合同期内拥有项目资产的特许经营权;合同期结束
,小湾河项目公司需保障所运营项目设施的完整性,并将项目设施及经营权移交给政府或其指
定机构。小湾河项目是观山湖区首个采用PPP模式的项目,项目起源于粑粑坳,全长
19.7公里,涵盖了水质提升、河道治理、河道景观改造以及保水引水等关键工程;小湾河
项目构建了“控源截污、内源控制、生态修复、活水循环”的水环境综合治理技术应用体系,
有效提升了水质,并达到了预期的环境整治效果。小湾河项目自建设以来,先后荣获国家第三
批PPP示范项目、贵州省2017年度基础设施领域PPP样板工程等荣誉,被列为贵州省重大项目和
重点工程、贵阳市“千园之城”湿地公园示范点、贵阳市2016年“十件实事”之一、观山湖区
实施阿哈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的重点项目之一、观山湖区2017年度“十大”民生工程之一。
三、基金延期情况
小湾河项目建设受征地拆迁、地铁1号线交叉施工等客观原因影响造成工期延后,项目竣
工结算尚未办结,贵州PPP产业投资基金在存续期内暂不具备现金清算分配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结合所投资标的项目情况,秉持对各位合伙人资产的保值增值、稳步退出的工作原则,建议
阶段性对贵州PPP产业投资基金存续期延长5年,在延长期内择机陆续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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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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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
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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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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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等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于今日完成
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
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41339087U
名称: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何淼
成立日期:2002年08月29日
住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223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施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测绘服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
害治理工程施工;检验检测服务;接受司法机构委托开展专业鉴定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
;人防工程设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施工专业作业;水运工程监理;公路管理与养护;城市
公共交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
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安全咨询服务;对外承包工
程;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规划设计管理;基
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
理与修复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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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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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拟提名谭劲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谭劲松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二、关于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拟补选谭劲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其担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补选后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谭劲松先生(独立董事,主任委员
)、沙辉先生(独立董事)、潘岭松先生。
本次补选谭劲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事项的生效需以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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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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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
会对中小投资者将进行单独计票。
2、根据公司股东符冠华先生、王军华先生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广州国资产业
发展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0年8月21日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2021年1月3
日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根据符冠华、王军华于2021年3月26日出具的《
符冠华、王军华关于放弃部分表决权及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承诺之确认函》(以下简称“《
确认函》”)之相关约定,在满足前述相关协议及《确认函》所述限制性条件的前提下,符冠
华先生、王军华先生分别放弃所持7,500万股、5,100万股股票的表决权时间始自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本次发行事项之日(2021年1月22日),止于珠江实业集团不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之日
。截至本公告日,符冠华先生、王军华先生分别放弃表决权股份数量为51,376,845股、39,266
,000股。该等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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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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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2025年5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签字会计师变更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耿启庆先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
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因工作调整,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现委派王天先生为签字注册会计
师,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为公司提供20
25年度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分别为陈皓淳先生和王天先生。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诚信和独立性情况
(一)基本信息
王天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25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历史未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1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和独立性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天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
纪律处分,无不良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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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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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5年11月17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何淼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潘岭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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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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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同时根
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司经营范围统一规范表述的要求,董事会同意拟对公司经营范
围进行增加和删减,并修改为规范表述,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具体办理本次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涉及的工商
变更登记备案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变更涉及相关工
商变更登记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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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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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的情况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王军华先生、
朱晓宁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公司副董事长王军华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副董
事长、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投资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总裁朱
晓宁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根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军华先生、朱晓宁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
日起生效。辞任后,王军华先生、朱晓宁先生继续在公司任职。
公司董事会对王军华先生、朱晓宁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以及为公司发
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拟提名何淼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
董事的议案》,拟提名潘岭松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其他相关说明
何淼先生、潘岭松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非独立董事、职工董事的
任职资格和条件。上述人员当选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附件:
1、何淼先生简历
何淼先生:197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
历任公司工程检测中心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副主任、桥梁结构工程研究所副所长、岩土工程
设计研究所副所长、经营部市场总监、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裁助理、检测研究院院长、公司
副总裁、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现任公司党委书记、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何淼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何淼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何淼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2、潘岭松先生简历
潘岭松先生:196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高级会计师。历任
公司环境工程研究所副所长、计划财务部副主任、信息工程研究所所长、人力资源部主任、发
展部主任、监事会主席、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职,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
截至本公告日,潘岭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2277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3%。潘岭松
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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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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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深化公司低空经济
业务布局,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经验及资金优势,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南京
交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
投资设立南京空地数智一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空地基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
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近日,南京交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并取得私募投资基
金备案证明。
一、私募投资基金备案信息
基金名称:南京空地数智一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理人名称:南京交控
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5年08月27日
备案编码:SBAV51
二、备查文件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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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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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
5月9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628277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0.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
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
.0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8月1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8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8月12日通过
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8月4日至登记日:2025年8月11日),如因自
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
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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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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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5-036)、《关于股东广州国资产业发展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权益变动
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控股股东珠实集团于2025年6月11日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国发基金持有的公司股份21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263%,珠实集
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291421794股增加至313221794股,持股比例从23.0769%增加至24.8032%
,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国发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48570299股减少至26770299股,持
股比例从3.8462%减少至2.1199%,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内容详见该公告。
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披露了《关于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2),控股股东珠实集团于2025年7月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国发基金持有的公司
股份248.5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68%,珠实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313221794股增加至
315706894股,持股比例从24.8032%增加至25.0000%,具体内容详见该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珠实集团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及股东国发
基金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获悉本次控股股东珠实集团受让国发基金股份计划已于2025
年7月31日实施完毕。
一、股东交易情况
股东国发基金本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国发基金2021年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
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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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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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
月16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7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高立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
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
网同日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审核,监事会
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
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
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
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企业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
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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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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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5年7月26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已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主要内容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2025年度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在2025年度进行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5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5394759.43元,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56801488.55元
,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70038967.99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度)》的相关规定,为积
极回报股东,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及股东利益,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为:拟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2628277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本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5256555.48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6.48%。
如公司总股本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
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
2025年度)》等相关规定,方案制定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
现状及盈余情况,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并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
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
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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