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287 飞利信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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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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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2-01-16│ 15.00│ 2.77亿│
├───────────┼───────────┼───────────┼───────────┤
│增发 │ 2014-12-25│ 26.24│ 5.88亿│
├───────────┼───────────┼───────────┼───────────┤
│增发 │ 2015-05-11│ 13.09│ 2.65亿│
├───────────┼───────────┼───────────┼───────────┤
│增发 │ 2015-12-11│ 14.63│ 13.22亿│
├───────────┼───────────┼───────────┼───────────┤
│增发 │ 2016-03-29│ 10.98│ 22.1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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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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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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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智评云数字科技│ 1162.50│ ---│ 46.50│ ---│ -55.78│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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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天下科技发展(│ 1000.00│ ---│ 100.00│ ---│ -185.76│ 人民币│
│深圳)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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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信息产业投资有│ 450.00│ ---│ 25.00│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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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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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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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厦门精图、上海│ 9.23亿│ ---│ 9.23亿│ 100.00│ ---│ ---│
│杰东、欧飞凌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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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大数据云中心│ 2.43亿│ 2805.70万│ 2.41亿│ 99.12│ ---│ 2020-12-31│
│建设项目(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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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延安路电│ 8859.24万│ ---│ 8859.24万│ 100.00│ ---│ 2019-12-31│
│信IDC机房改造建设 │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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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 │ 7.92亿│ ---│ 9.02亿│ 100.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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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云平台项目 │ 5.00亿│ ---│ 8363.18万│ 99.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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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08亿│ ---│ 1.08亿│ 100.00│ ---│ ---│
├─────────┼──────┼─────┼─────┼─────┼─────┼──────┤
│丽水市大数据云中心│ ---│ 2805.70万│ 2.41亿│ 99.12│ ---│ 2020-12-31│
│建设项目(一期) │ │ │ │ │ │ │
├─────────┼──────┼─────┼─────┼─────┼─────┼──────┤
│乌鲁木齐市延安路电│ ---│ ---│ 8859.24万│ 100.00│ ---│ 2019-12-31│
│信IDC机房改造建设 │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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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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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言 759.04万 0.53 24.57 202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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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759.04万 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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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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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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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利信│湖北飞利信│ 4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科技股份有│电子设备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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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利信│湖北飞利信│ 4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科技股份有│电子设备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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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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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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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及财
务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所有资产项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
值损失,本年共计提减值准备2037.48万元;同时对因债务人公司经营出现异常、债务人公司
注销等原因导致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予以核销,核销金额共计2457.44万元。
上述资产减值及核销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损失的相关说明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
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资产、经营状况,
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商誉、无形资产、存货、应收款项等各类资产进
行了减值测试,拟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对相关
金融资产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情况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对各类资产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037.4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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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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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本议
案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656.19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
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371,988.34万元,未弥补亏损为138,882.45
万元,实收股本143,527.38万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应对措施
2025年,飞利信持续推进三大业务板块的深度融合与技术升级,重点从项目型导向向产品
化、平台化转型,加大在人工智能、低空经济、具身智能、可信数据空间等前沿领域的研发投
入。全年重在“引智”与“产品创新”,通过引入高端人才团队,集中资源攻克核心技术,推
动产品标准化与市场化,为2026年聚焦能源与运营商市场、实现规模化营收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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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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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2025年度股东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本公司邀请的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2号飞利信大厦九层多媒体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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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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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
,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
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
性,公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聘期为一年。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
计范围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相关事宜。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
(2)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5)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6)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88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5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230余人。
(7)业务规模:2025年总业务收入:77870.57万元(经审计),其中审计业务收入75128
.9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9585.26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4家,涉及的主要行业
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农、
林、牧、渔业等,审计收入共计5851.01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亚太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职业风险基
金上年度年末数9490.14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万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
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亚太近3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
(2)27名从业人员近3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樊艳丽女士,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
2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
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江元元女士,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
作,2025年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过两家新
三板年审项目,分别为华糖云商(839629)、启奥科技(831287)。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玉婧,于201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未签署
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7家上市公司及41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
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亚太及项目合伙人樊艳丽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江元元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
玉婧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
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
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
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6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
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审亚太在独立性、
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
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
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
25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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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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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1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上述议
案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昨日收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北京飞利信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项目合伙人和签字会计师的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
务报表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杜丽和冯建江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报告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马玉婧作为公司2025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项目质量复核人。鉴于内部工作
调整,现委派樊艳丽女士为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江元元为签字会计师。
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樊艳丽和江元元,项目质量复核人未变更,仍为马玉婧。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樊艳丽,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
25年12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三家上市公司
年审项目,分别为浩瀚深度(688292)、海昌新材(300885)和海菲曼(920183)。
签字注册会计师:江元元,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2025年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过两家新三板挂
牌公司年审项目,分别为华糖云商(839629)、启奥科技(831287)。
上述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
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不存在受
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中审亚太及上述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
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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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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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拟补选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2026年3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补选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杨振华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一
致同意,提名李士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将以上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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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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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
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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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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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独立董事辞任的情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了杨惠超先生的书面辞职报
告,因《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调整,公司董事杨惠超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职务,其原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职后杨惠超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
截至本公告日,杨惠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0,750股,杨惠超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
行的承诺事项,在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同时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
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者更换。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杨惠超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职工代表董事,与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7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杨惠超先生简历详见
附件。
杨惠超先生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在本次选举完成后变更为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合计未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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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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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提高本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
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本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
理保证的过程,它是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一项活动: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第三条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以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下简称内控制度),保证内
控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实施的有效性,以提高公司经营的效果与效率,增强公司信息披露
的可靠性,确保公司行为合法合规。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及其检查监督负责,董事会及其
全体成员应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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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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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昨日收到副总经理王玥先生(
原定任期至2026年9月13日届满)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
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职务,但仍在公司工作,王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自送
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即生效,其所负责的工作已经进行了妥善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玥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
责,为公司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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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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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
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
9日上午9:15到9:25,9:30到11:30,下午13:00到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到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
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
票结果为准。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
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3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23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本公司邀请的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2号飞利信大厦九层多媒体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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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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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
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个别审计业
务的原因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为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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