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289 利德曼 更新日期:2025-11-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2-02-08│ 13.00│ 4.5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4-06-19│ 11.92│ 4371.0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4-12-17│ 16.69│ 664.26万│
├───────────┼───────────┼───────────┼───────────┤
│增发 │ 2015-07-09│ 27.35│ 3.41亿│
├───────────┼───────────┼───────────┼───────────┤
│增发 │ 2021-08-17│ 4.41│ 5.5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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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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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系统 │ 13950.00│ ---│ 30.00│ ---│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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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产品 │ 1050.00│ ---│ 30.00│ ---│ 0.00│ 人民币│
├─────────┼─────┼─────┼─────┼─────┼──────┼──────┤
│联合医学 │ ---│ ---│ 3.51│ ---│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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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补充流动资金 │ 5.51亿│ 7458.30万│ 5.71亿│ 103.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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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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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13 │交易金额(元)│17.33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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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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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先声祥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70%股权 │ │ │
├──────┼────────────────┴──────┴────────────────┤
│买方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上海百家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先声百家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南京百佳瑞企业管理咨│
│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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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协议各方 │
│ │ 甲方(投资方/上市公司):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转让方): │
│ │ 乙方一:上海百家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乙方二:海南先声百家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乙方三:南京百佳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丙方(目标公司):北京先声祥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合称"乙方",甲方、乙方、丙方合称"各方"。 │
│ │ (二)协议主要内容 │
│ │ 1、投资形式 │
│ │ 投资方通过受让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的形式,取得目标公司合计不超过70%(具体 │
│ │以最终交易文件确认的比例为准,《框架协议》所指"最终交易文件"包括各方最终、正式签│
│ │署的股份转让协议、股东协议(若有)及其附件等投资文件)的股份。 │
│ │ 上市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上海百家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百佳瑞企业管理咨询│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先声百家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购买其所持有的北京先声祥瑞生│
│ │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70%股份,合计作价173,3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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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5-30 │
├──────┼────────────────────────────────────────┤
│关联方 │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凯云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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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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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利德曼医疗科 │
│ │技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利德曼”)于2021年3月1日与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 │“广开控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与广州凯云智慧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凯云服务│
│ │”)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 │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
│ │-019)以及后续披露的《关于重新审议全资子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 │:2024-007)。 │
│ │ 2、根据所在园区最新的租赁政策,广州利德曼于近日与广开控股重新签订《房屋租赁 │
│ │合同》,与广开控股委托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广州凯云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凯云发展│
│ │”)签订《加速器园区管理服务合同》。 │
│ │ 3、广开控股现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持有凯 │
│ │云发展74.12%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广开控股、凯云│
│ │发展均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 │
│ │易金额在公司总裁审批职权范围内且已经过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
│ │东大会审议批准。 │
│ │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
│ │ (一)广开控股基本情况如下: │
│ │ 公司名称: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67124402906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 │ 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控股中心33、34层 │
│ │ 法定代表人:郭川舟 │
│ │ 注册资本:1,159,134.437281万元 │
│ │ 成立日期:1998年11月06日 │
│ │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园区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融资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 │;证券投资咨询。 │
│ │ 股权结构: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持有广开控股91.06%股权,广东省财政厅持│
│ │有广开控股8.94%股权。 │
│ │ (二)凯云发展基本情况如下: │
│ │ 公司名称:广州凯云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66986609822 │
│ │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 │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60号2901-2905房 │
│ │ 法定代表人:刘建春 │
│ │ 注册资本:10,909.0909万元 │
│ │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10日 │
│ │ 经营范围:园区管理服务;住房租赁;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停│
│ │车场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建筑物清洁服务;外卖递送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餐饮服务│
│ │;住宿服务;酒类经营;理发服务。 │
│ │ 股权结构:广开控股持有凯云发展74.12%股权,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 │17.55%股权,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56%股权,广州搏弈园林绿化有限公 │
│ │司持有2.78%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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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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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迈迪卡科技有限公司 1.26亿 29.81 --- 2018-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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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26亿 2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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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8-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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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德曼│昆明百事腾│ 1064.79万│人民币 │2015-05-29│2018-05-28│连带责任│是 │否 │
│生化股份有│生物技术有│ │ │ │ │担保,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证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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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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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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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公司及项目经办人员同意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相
关内容。
本公司及项目经办人员已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
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财务顾问声明
本公司同意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中援
引本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内容,本公司已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中援引
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本
次交易申请文件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相关材料的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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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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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百
家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先声百家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南京百
家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北京先声祥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标的公司”)7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就标的资产(北京先声祥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70%
股权)权属及合法合规经营情况事宜,不可撤销地作出如下承诺:1、本公司取得标的公司股
权的资金来源合法,且标的资产对应的出资已足额缴纳;本公司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抽逃出
资等违反股东所应当承担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标的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
2、本公司对所持有的标的资产具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有权转让该等标的资产及与其
相关的任何权利和利益;本公司所持有的标的资产不存在被司法冻结或为任何其他第三方设定
质押等导致股权转让受到限制的情形。
3、本公司对标的资产行使权利以及标的公司经营其业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在先权利
,并无任何第三人提出关于该等权利受到侵犯的任何相关权利要求。
4、本公司没有获悉任何第三人就标的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行使或声称将行使任何对标的资
产有不利影响的权利,亦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与标的资产有关的争议、行政处罚、诉讼或仲
裁,不存在任何与标的资产有关的现实或潜在的纠纷。
5、本公司目前所持标的资产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任何其他间接持股的情形。
6、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遵守工商、税务、劳动、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消防、住建
、药品经营和流通、卫生健康、医保、商委等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存在违反前述法律法规
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亦不存在因违反前述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处罚或可能受到重大处罚的情
况。
本公司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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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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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百家汇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先声百家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南京百佳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有的北京先声祥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70%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5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
求,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其他相关公告。
公司基于本次交易相关工作的整体安排,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将择期另行
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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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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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廖子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
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6.35%)的提名,经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补选廖子华先生(简历附后)作
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廖子华,男,1991年10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
师非执业会员、准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日,廖子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廖子华先生目前担任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母公司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副总经理,兼
任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与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
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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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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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董事郑允新先生已于2025年9月24
日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
事会同意补选尧子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补选李相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情况为:张志谦先生(召集人)、尧
子女士(委员)、杨格先生(委员);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为:杨格先生(
召集人)、李相国先生(委员)、安娜女士(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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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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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
悉与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
海路5号公司二层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本次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林冠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
审核意见:
1、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的各项规定
,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
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
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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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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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利德曼医疗科技
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利德曼”)于2021年3月1日与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
开控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与广州凯云智慧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凯云服务”)签
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以及
后续披露的《关于重新审议全资子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
2、根据所在园区最新的租赁政策,广州利德曼于近日与广开控股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
同》,与广开控股委托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广州凯云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凯云发展”)
签订《加速器园区管理服务合同》。3、广开控股现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持有凯云发展74.12%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广开控股、凯云发展均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
金额在公司总裁审批职权范围内且已经过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
(一)广开控股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6712440290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控股中心33、34层
法定代表人:郭川舟
注册资本:1159134.437281万元
成立日期:1998年11月06日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园区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非
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融资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证
券投资咨询。
股权结构: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持有广开控股91.06%股权,广东省财政厅持有
广开控股8.94%股权。
失信被执行人说明:经查询,广开控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广开控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及最近一个会计期末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租赁广开控股持有的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1号C6栋801室、901室,
涉及建筑面积为6532.7m2,房屋用途为厂房,广开控股委托凯云发展提供园区管理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租赁房产的价格是在参考当前市场公允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园区管理服
务费等相关费用按照凯云发展统一收费标准确定,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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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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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壹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
期限为一年,具体起止日期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
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
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董事会决议有效期一年。
本次授信属于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的一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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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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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的议案》,拟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
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
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
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71名、注册会计师34
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4676.50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42951.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4547.76万元。2024年度为9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
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
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林、牧、渔
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1906.08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
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华兴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不存在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徐继宏,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东箭科技、兴森科技等多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
郑晓鑫,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协创数据、三孚新科等多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3)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冯军,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9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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