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301 ST长方 更新日期:2026-03-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2-03-12│ 20.00│ 4.9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3-09-13│ 4.65│ 1246.2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4-06-25│ 6.15│ 116.2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4-08-29│ 4.62│ 19.40万│
├───────────┼───────────┼───────────┼───────────┤
│增发 │ 2015-04-09│ 5.59│ 5.28亿│
├───────────┼───────────┼───────────┼───────────┤
│增发 │ 2016-04-20│ 7.60│ 7.5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2-16│ 1.00│ 3976.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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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江西长方源动新能源│ 20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发展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以PPP模式为主的照 │ 5.43亿│ ---│ 1.22亿│ 100.00│ 127.81万│ ---│
│明节能服务项目 │ │ │ │ │ │ │
├─────────┼──────┼─────┼─────┼─────┼─────┼──────┤
│长方集团长方大楼建│ 5543.96万│ 63.75万│ 5543.96万│ 100.00│ ---│ ---│
│设项目 │ │ │ │ │ │ │
├─────────┼──────┼─────┼─────┼─────┼─────┼──────┤
│长方集团购买康铭盛│ 2.44亿│ ---│ 2.44亿│ 100.00│ ---│ ---│
│股权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 2.10亿│ ---│ 2.10亿│ 100.00│ ---│ ---│
│目 │ │ │ │ │ │ │
├─────────┼──────┼─────┼─────┼─────┼─────┼──────┤
│长方集团购买康铭盛│ ---│ ---│ 2.44亿│ 100.00│ ---│ ---│
│股权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 1.46亿│ 1.46亿│ 1.46亿│ 100.00│ ---│ ---│
│目 │ │ │ │ │ │ │
├─────────┼──────┼─────┼─────┼─────┼─────┼──────┤
│长方集团长方大楼建│ ---│ 63.75万│ 5543.96万│ 100.00│ ---│ ---│
│设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1.46亿│ 1.46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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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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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祥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18亿 14.97 100.00 2019-07-11
邓子权 2776.00万 3.51 82.23 2021-09-25
邓子长 2000.00万 2.53 99.07 2022-05-20
─────────────────────────────────────────────────
合计 1.66亿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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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长方│江西康铭盛│ 1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深圳市长方│江西康铭盛│ 1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长方│江西康铭盛│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集团股份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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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方│康铭盛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集团股份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长方│长方新能源│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集团股份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长方│江西长方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集团股份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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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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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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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抵押情况概述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方集团”)于2025年5月9日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企业申请授信或借
款额度并提供资产抵押及预计担保额度、开展票据池/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2025年度向银行或其他企业申请授信或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同时根据银行或
其他企业的授信或借款额度审批情况,在上述申请授信/借款额度范围内以公司或子公司自有
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
向银行及其他企业申请授信或借款额度并提供资产抵押及预计担保额度、开展票据池/资产池
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及2025年5月9日披露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6)。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5日及2026年1月15日向深圳车无忧汽车用品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无忧”)申请了共计3500万元的借款。近期应债权人要求,公司以自
有资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二、抵押权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车无忧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龙腾社区金台路7号森海诺伟建产业园D栋308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
6、经营范围: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
学品);家居用品销售;润滑油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国内货物运
输代理;国内贸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询,车无忧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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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以资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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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务逾期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方集团”)受春节期间资金周转
压力影响,出现部分借款未能如期偿还的情形。经统计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债务逾
期金额合计为15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8.66%。
2、深圳市一匡贸易有限公司逾期金额500万元当时未达披露标准故未披露。
二、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因上述借款逾期,公司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和罚息等费用。若上述借款逾期问题未能
得到妥善解决,公司面临诉讼、仲裁等风险。
为妥善应对当前债务问题,公司正与相关债权人保持密切沟通,力争通过展期、还款计划
调整等方式逐步化解逾期债务。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加速资金回流,着
力改善经营状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逾期借款的进展情况,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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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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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5日和2025年12月
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
振青”)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近日,公司收到尤尼泰振青出具的《关于变更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
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签字会计师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成员变更的情况
尤尼泰振青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伏立钲(项目合
伙人)、李东青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洁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
项目人员安排变更,尤尼泰振青现指派杨金鑫接替李东青担任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其他人员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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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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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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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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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
全资子公司实缴资本额及调整注册资本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长方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方金控”)、江西长
方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长方”)注册资本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5年11月13日披露的《关于提高全资子公司实缴资本额及调整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79)及2025年11月28日披露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
-082)。近期,上述子公司注册资本调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均已完成,具体情况如下:二、
《营业执照》基本信息1、江西长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取得了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江西长方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75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6MA38FGY79T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临
空经济区黄堂西街711号智能光电产业园1#厂房法定代表人:吴涛祥
成立日期:2019-04-03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半导
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
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货物进出口,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长方金控营业执照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深圳前海长方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35039425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聚柳路6号D栋长方照明工业厂区办公楼五层
法定代表人:江玮
成立日期:2015-04-02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西长方及长方金控的注册资本已全部实缴到位。本次调整未涉及对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及对子公司持股比例的变更。本次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亦不构
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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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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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3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15:00的任意
时间。
2、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人民路221号B5栋一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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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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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上高高能佳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与管理
优化需要,已将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由吴涛祥先生变更为赖作文先生,现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并取得了上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上高高能佳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3056441331G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赖作文
成立日期:2012年11月21日
住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工业园黄金堆功能区
经营范围:光电产品、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塑胶制品、五金制品
、电器、电子产品、铅酸电池、模具的生产和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兴办实业
。(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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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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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原因: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
改聘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
作。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
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7月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059号前海鸿荣源中心A座
首席合伙人:顾旭芬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尤尼泰振青合伙人数量为42人,注册会计师217人,注册会计师中
有3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尤尼泰振青2024年业务收入12002.4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7232.49万元,证券业务收
入877.47万元。2024年为5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计收费674万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
业、信息软件行业等。2024年尤尼泰振青为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客户共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尤尼泰振青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3136.29万元,购买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为59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尤尼泰振青近三年没有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尤尼泰振青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
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
、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伏立钲,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工
作,2024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执业,2023年曾为本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近三年为3家上市
公司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东青,202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工
作,2025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执业,2024年为本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近三年为2家上市公
司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洁,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工
作,2021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执业,2025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近三年为26家
上市公司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伏立钲、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东青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洁近三年未受到任何
刑事处罚,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尤尼泰振青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
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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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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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31日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25年12月2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人民路221号B5栋一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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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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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26369359.36元
4、对上市公司产生的影响: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尚无法准确判断该诉讼对公司本
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
法院出具的(2025)粤0304民初76870号《受理案件通知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受理基本情况
1、原告: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告:邓辉斌、秦希普、邓辉旋、邓辉松、邓玉升、付志文、黄俊杰、黄彦之、官坚
、赖文安、黄春娜、邓列臣、龚环
3、第三人:深圳市华旗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旗源”)
4、受理机构: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5、案号:(2025)粤0304民初76870号
6、诉讼请求:
(1)判令邓辉斌、秦希普、邓辉旋三人分别在其于2010年3月23日抽逃出资的506万、484
万、110万本息范围内(利息自2010年3月23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对(2020)粤5281民初
2497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深圳华旗源对原告所负债务不能清偿部分(计算至2025年9月1日,金额
为26369359.36元),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判令邓辉斌、邓玉升、邓辉旋、邓辉松四人分别在其于2013年5月29日抽逃出资的14
72万、1036万、883.2万、588.8万本息范围内(利息自2013年5月29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
止)对(2020)粤5281民初2497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深圳华旗源对原告所负债务不能清偿部分,
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判令邓辉斌、黄彦之、管坚、赖文安、黄春娜五人分别在其于2015年6月29日认缴但
未出资的296万、740万、740万、222万、222万范围内对(2020)粤5281民初2497号民事调解书
确定的深圳华旗源对原告所负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4)判令被告邓辉斌、付志文、黄俊杰、邓列臣、龚环五人分别在其受让股权3552万、1
702万、155.4万、5698万、1702万范围内对(2020)粤5281民初2497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深圳华
旗源对原告所负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以上诉讼请求金额暂合计为26369359.36元。
(二)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与深圳华旗源、普宁市华旗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普宁市
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的(2020)粤5281民初2497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公司向普宁市
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普宁市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询,仅扣
划第三人名下银行账户存款2125.14元,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便于2023年10月25日裁定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截至2025年9月1日,公司在(2020)粤5281民初2497号民事调解书下对华旗源公司享有的债
权金额为26369359.36元。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基于以下事实与理由向广东省深圳市
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原告对第三人享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权;
2、被告邓辉斌、秦希普、邓辉旋三人在深圳华旗源2010年3月23日增资1100万元过程中存
在抽逃出资行为,三人应当在抽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深圳华旗源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
偿责任;
3、被告邓辉斌、邓玉升、邓辉旋、邓辉松四人在深圳华旗源2013年5月29日增资3980万元
过程中存在抽逃出资行为,四人应当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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