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301 *ST长方 更新日期:2025-05-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江西长方源动新能源│ 20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发展有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以PPP模式为主的照 │ 5.43亿│ ---│ 1.22亿│ 100.00│ 127.81万│ ---│
│明节能服务项目 │ │ │ │ │ │ │
├─────────┼──────┼─────┼─────┼─────┼─────┼──────┤
│长方集团长方大楼建│ 5543.96万│ 63.75万│ 5543.96万│ 100.00│ ---│ ---│
│设项目 │ │ │ │ │ │ │
├─────────┼──────┼─────┼─────┼─────┼─────┼──────┤
│长方集团购买康铭盛│ 2.44亿│ ---│ 2.44亿│ 100.00│ ---│ ---│
│股权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 2.10亿│ ---│ 2.10亿│ 100.00│ ---│ ---│
│目 │ │ │ │ │ │ │
├─────────┼──────┼─────┼─────┼─────┼─────┼──────┤
│长方集团购买康铭盛│ ---│ ---│ 2.44亿│ 100.00│ ---│ ---│
│股权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 1.46亿│ 1.46亿│ 1.46亿│ 100.00│ ---│ ---│
│目 │ │ │ │ │ │ │
├─────────┼──────┼─────┼─────┼─────┼─────┼──────┤
│长方集团长方大楼建│ ---│ 63.75万│ 5543.96万│ 100.00│ ---│ ---│
│设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1.46亿│ 1.46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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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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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祥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18亿 14.97 100.00 2019-07-11
邓子权 2776.00万 3.51 82.23 2021-09-25
邓子长 2000.00万 2.53 99.07 2022-05-20
─────────────────────────────────────────────────
合计 1.66亿 21.01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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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方│江西康铭盛│ 2000.00万│人民币 │--- │--- │抵押 │是 │否 │
│集团股份有│ │ │ │ │ │ │ │ │
│限公司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深圳市长方│江西康铭盛│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集团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深圳市长方│江西康铭盛│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集团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长方│江西康铭盛│ 1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深圳市长方│江西康铭盛│ 1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长方│江西康铭盛│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集团股份有│ │ │ │ │ │保证、抵│ │ │
│限公司子公│ │ │ │ │ │押 │ │ │
│司 │ │ │ │ │ │ │ │ │
├─────┼─────┼─────┼────┼─────┼─────┼────┼───┼───┤
│深圳市长方│江西康铭盛│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集团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深圳市长方│康铭盛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集团股份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长方│长方新能源│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集团股份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长方│江西长方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集团股份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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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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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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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103362258.72元
4、对上市公司产生的影响: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尚无法准确判断该诉讼对公司本
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方集团”)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
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粤03民初2073号案《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民事起诉状》,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受理基本情况
1、原告:邓子长、邓子权
2、被告: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共计16名被告
3、第三人:南昌祥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平科技”)
4、受理机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5、案号:(2025)粤03民初2073号
6、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长方集团等16名被告对第三人祥平科技在(2021)粤03民初7300号《民
事判决书》项下应向原告偿还的债务人民币103362258.72元承担连带责任;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共同承担。
(二)案件基本情况
邓子长、邓子权因与南昌祥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平科技”)、李迪初存在股
权转让纠纷,于2021年11月23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为(2021)粤03民初73
00号,该案件具体内容及判决结果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3日、2022年12月3日及2023年8月
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2022-126、202
3-088)及2022年6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涉及诉讼进展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6)。邓子长、邓子权认为祥平科技与公司财产边界不清,公司应对祥平科技的债务承
担连带责任,并以“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为案由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包
括公司在内的共计16名主体提起诉讼。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
裁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30.88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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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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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方集团”)控股子公司长方集团
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铭盛”)于近期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为长方
集团融资提供担保事项,康铭盛为长方集团向银行或其他企业申请授信或借款额度提供担保合
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限自康铭盛于2025年5月6日召开的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其下一年度定期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该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康铭盛为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康铭盛已履行内部审议程序,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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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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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
度的相关规定,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
慎性原则,公司对2025年一季度末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资
产减值测试,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拟对2025年一季度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共计提减值准备537.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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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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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方集团”)于2025年3月27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
公司向银行及其他企业申请授信或借款额度并提供资产抵押及预计担保额度、开展票据池/资
产池业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借款额度概述
因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及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或其
他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车仆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格锐瀚特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申请
授信或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授信或借款期限、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及子公司与
银行或其他企业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应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银行
或其他企业签订协议。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经合法授权的其他人员在
批准的额度内处理公司及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企业申请
授信/借款额度相关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等)。上述申请授信/借款额度的有
效期限为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业务期限内,该
额度可滚动使用。
二、资产抵押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银行或其他企业的授信或借款额度审批情况,在上述申请授信/借款
额度范围内以公司或子公司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实际用于抵押的资产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
行或其他企业正式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三、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度,公司拟新增为子公司江西长方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江西长方”)、江
西长方源动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长方新能源”)、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
公司(简称“康铭盛”)、江西康铭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江西康铭盛”)向银行或其
他企业申请授信/借款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公司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子公司实际需求将上述
担保额度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该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经合法授权的其他人员在上述额度内处理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相关事务,包括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调整对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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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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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
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565,736,347.80元,公司实收股本为829,868,769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超
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2024年亏损原因
1、随着全球LED通用照明进入存量时期,传统照明行业相关项目需求减少,叠加产业链外
溢等因素,出口市场持续缓慢下滑,公司营收下降。
2、受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及其他风险警示影响,公司融资、供应链及销售均受
到影响。
三、应对措施
1、持续完善内控,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推动撤销股票交易风险警示工作。在规范公司
经营管理行为基础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可持续发展能力。积极配合监管机构工作推动撤销
退市风险警示,提升银行融资资质,优化公司负债结构。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必要的的资金
支持。
2、持续推行降本增效。大力优化现有产品品类与规格,降低产品综合成本;实施科学的
材料采购管理办法,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加强成本费用管理常态化,开源节流、提质增量。
优化激励与考核机制,激发人员活力,提高管理效率。
3、加强产品研发。关注行业动态和技术发展趋势,加大植物照明器件封装及市场差异化
新产品的研发力度,在应用领域加大康铭盛智能照明、军用照明等产品的研发投入,不断丰富
产品种类,推出更多符合市场需求的高质量产品,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4、拓展销售渠道开拓新市场。2025年除巩固现有市场份额外,在现有销售渠道基础上,
挖掘新的客户群体,积极拓展销售市场。勇于尝试创新,深入研究产品国际市场,加强与国际
客户的沟通合作,加大跨境电商投入,提升海外市场占有率。除传统销售渠道外,2025年将加
大抖音直播、快手直播等新媒体投入力度,拓宽销售渠道与客户群体。
5、做好主业同时培育新业务。继续推进与相关方关于新能源项目投资建设等方面的合作
,在保持核心业务稳定发展的同时,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利用资本市场培育发展其他新业务。
6、继续优化资产结构。继续推动坪山工业园出售事宜,在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尽
快完成出售工作,盘活资产,调整资产结构,增加公司现金流,缓解公司资金困难,增厚公司
净资产。继续加强应收账款和存货周转等流动资产管理,提升资产运营效率,促使公司经营现
金流持续好转,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及经营风险,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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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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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
2025年度董监高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有效;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有效。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与绩效考核方
案领取薪酬,不另外就董事职务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等构成,采取
按月发放与年底一次性发放相结合的形式。月度绩效考核工作授权总裁办与企管中心负责执行
,绩效考核结果及据此确定的绩效薪酬年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定。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1.43万元/年,按月发放。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照其所在公司担任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与绩效考核方案领取薪酬,同时
,就监事职务额外领取津贴1,000元/月。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依据其在公司所承担的具体管理职责,严格依照公司薪酬
制度及绩效考核方案执行。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等构成,采取按月发放与年底一次性发
放相结合的形式。月度绩效考核工作授权总裁办与企管中心负责执行,绩效考核结果及据此确
定的绩效薪酬年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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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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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负
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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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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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现金
分红条件,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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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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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
度的相关规定,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
原则,公司对2024年度末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
试,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拟对2024
年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共计提减值准备16589160.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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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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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7日,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
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田洪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
ninfo.com.cn)。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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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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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方集团”)于近日收到公司起诉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益昌”)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8.6.3条规定,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涉
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应及时披
露相关情况。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未披露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
统计,过去十二个月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发生的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合计为1284.0
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3年净资产的24.90%,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中,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其
他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8.6.3条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应披露的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均己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三、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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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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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拟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于2024年5月22日披露的《2023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近日,公司收到中兴财光华出具的《关于变更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
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签字会计师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的情况
中兴财光华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彭国栋(项目合
伙人)、伏立钲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中兴财光华项目人员安排变更,
现改由李东青接替伏立钲担任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本次变更后,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彭国
栋(项目合伙人)、李东青。
二、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李东青,自202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4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李东青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李东青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的情况。
三、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
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中兴财光华出具的《关于变更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
控制审计项目签字会计师的函》;
2、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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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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