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303 聚飞光电 更新日期:2026-09-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2-03-09│ 25.00│ 4.75亿│
├───────────┼───────────┼───────────┼───────────┤
│增发 │ 2015-11-18│ 9.13│ 5.8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11-14│ 4.97│ 2948.7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8-30│ 2.32│ 561.4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11-20│ 1.22│ 2928.0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05-31│ 1.67│ 997.34万│
├───────────┼───────────┼───────────┼───────────┤
│可转债 │ 2020-04-14│ 100.00│ 6.9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5-16│ 2.43│ 1774.0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5-16│ 2.43│ 291.60万│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惠州LED产品扩产项 │ 5.47亿│ 0.00│ 5.31亿│ 98.85│ 3677.05万│ 2026-03-31│
│目 │ │ │ │ │ │ │
├─────────┼──────┼─────┼─────┼─────┼─────┼──────┤
│惠州LED技术研发中 │ 1.58亿│ 253.85万│ 1.45亿│ 92.16│ ---│ 2026-03-31│
│心建设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5-12-03 │转让比例(%) │7.06 │
├──────┼────────────────┼──────┼────────────────┤
│交易金额(元)│5.74亿 │转让价格(元)│5.74 │
├──────┼────────────────┼──────┼────────────────┤
│转让股数(股)│1.00亿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李晓丹 │
├──────┼────────────────────────────────────────┤
│受让方 │邱生富 │
└──────┴────────────────────────────────────────┘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12-03 │交易金额(元)│5.74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100000│标的类型 │股权 │
│ │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0│ │ │
│ │6% │ │ │
├──────┼────────────────┴──────┴────────────────┤
│买方 │邱生富 │
├──────┼────────────────────────────────────────┤
│卖方 │李晓丹 │
├──────┼────────────────────────────────────────┤
│交易概述 │近日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李晓丹女士与境内自│
│ │然人邱生富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约定通过协议转让方│
│ │式转让持有的公司100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06%(上述持股比例以2025年9 │
│ │月24日公司总股本1415605527股进行计算,鉴于公司股份回购事项尚未完成,持股比例的计│
│ │算暂未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 │
│ │ 本次李晓丹女士与邱生富先生签署股份转让的价格为5.74元/股,股份转让的交易总价 │
│ │合计人民币57400万元。 │
│ │ 经转让双方共同确认,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圳证券交易│
│ │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并于2025年12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
│ │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5年12月2日,过户股份数量合计为10000│
│ │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7.06%,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过户完成后,邱生富先生 │
│ │持有公司7.06%股份,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深圳市丰芯光电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深圳市丰芯光电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邢美正 5732.00万 4.08 52.37 2026-03-10
─────────────────────────────────────────────────
合计 5732.00万 4.08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3-10 │质押股数(万股) │177.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62 │质押占总股本(%) │0.13 │
├────────┼──────────────┴────────┴──────────────┤
│股东名称 │邢美正 │
├────────┼──────────────────────────────────────┤
│质押方 │万联证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3-09 │质押截止日 │2027-03-09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3月09日邢美正质押了177万股给万联证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3-05 │质押股数(万股) │529.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83 │质押占总股本(%) │0.38 │
├────────┼──────────────┴────────┴──────────────┤
│股东名称 │邢美正 │
├────────┼──────────────────────────────────────┤
│质押方 │万联证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3-03 │质押截止日 │2027-03-03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3月03日邢美正质押了529万股给万联证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9-10 │质押股数(万股) │1546.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4.20 │质押占总股本(%) │1.09 │
├────────┼──────────────┴────────┴──────────────┤
│股东名称 │邢美正 │
├────────┼──────────────────────────────────────┤
│质押方 │万联证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9-08 │质押截止日 │2026-09-08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9月08日邢美正质押了1546万股给万联证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1-23 │质押股数(万股) │348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1.97 │质押占总股本(%) │2.47 │
├────────┼──────────────┴────────┴──────────────┤
│股东名称 │邢美正 │
├────────┼──────────────────────────────────────┤
│质押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21 │质押截止日 │2028-01-19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21日邢美正质押了3480万股给国金证券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聚飞│惠州市聚飞│ 2.00亿│人民币 │2025-07-10│2026-07-09│连带责任│否 │否 │
│光电股份有│光电有限公│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深圳市聚飞│惠州市聚飞│ 2.00亿│人民币 │2025-06-20│2026-06-19│连带责任│是 │否 │
│光电股份有│光电有限公│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深圳市聚飞│芜湖聚飞光│ 1.50亿│人民币 │2025-11-06│2026-07-09│连带责任│否 │否 │
│光电股份有│电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聚飞│芜湖聚飞光│ 1.00亿│人民币 │2025-06-23│2026-06-22│连带责任│是 │否 │
│光电股份有│电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聚飞│惠州市聚飞│ 6000.00万│人民币 │2025-11-06│2026-07-09│连带责任│否 │否 │
│光电股份有│光学材料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聚飞│惠州市聚飞│ 3000.00万│人民币 │2025-10-30│2026-11-20│连带责任│否 │否 │
│光电股份有│光学材料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聚飞│惠州市聚飞│ 3000.00万│人民币 │2025-07-18│2026-07-17│连带责任│否 │否 │
│光电股份有│光学材料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聚飞│惠州市聚飞│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光电股份有│光学材料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聚飞│惠州市聚飞│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光电股份有│光电有限公│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深圳市聚飞│芜湖聚飞光│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光电股份有│电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聚飞│惠州市聚飞│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光电股份有│光电有限公│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7│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日:2026年7月16日。
2、本次归属数量:1112.08万股。
3、本次归属人数:245人。
4、本次归属价格(调整后):2.31元/股。
5、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安排: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无限售安排,股票上市后即可流
通,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7月16日。
6、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深圳市聚飞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聚飞光电”)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议案》。
近日,公司办理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
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
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调整后,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960.00万股调整为2959.00万股。
2024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当期归属867.84万股
限制性股票,作废47.16万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剩余2044万股限制性股票待归属
。
2025年6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当期归属850.08万股
限制性股票,作废49.92万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剩余1144万股限制性股票待归属
。
──────┬──────────────────────────────────
2026-05-12│其他事项
──────┴──────────────────────────────────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26-05-12│其他事项
──────┴──────────────────────────────────
1、符合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45人
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112.08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7916%
3、归属价格(调整后):2.31元/股
4、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深圳市聚飞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聚飞光电”)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计划”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规定,待归属期达到后,为符合
条件的245名激励对象办理1,112.0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
2026-05-12│价格调整
──────┴──────────────────────────────────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飞光电”或“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事由
2026年5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2026年4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公告》,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
权登记日的总股数(剔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
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含税)。该方案已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尚未实
施,公司预计将在完成2025年度权益分派后进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工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深圳市聚飞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完成归
属登记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
2026-05-12│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
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上午9:1
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华宝路99号聚飞光电大厦本公司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
2026-04-18│企业借贷
──────┴──────────────────────────────────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聚飞光电”)于2026年4月17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具体
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市聚飞光学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飞光学”)日常运营
的资金需求,保障控股子公司原材料采购稳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
以自有资金向其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或等值其他货币的财务资助,有效期限
不超过1年(含),借款利率原则上参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执行。
上述额度在财务资助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可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无需支付补偿金
。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持有聚飞光学58.67%的股份,深圳市丰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聚飞光学的投
资方之一,公司董事长邢美正先生是深圳市丰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12条的规定,《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的议案》经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
25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18│其他事项
──────┴──────────────────────────────────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
一年,2026年度审计费用共计83万元,其中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13万元,与上年同期审计费用相比无变动。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10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
2026-04-18│其他事项
──────┴──────────────────────────────────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
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
6年5月6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华宝路99号聚飞大厦本公司会议室。
9、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4-18│对外担保
──────┴──────────────────────────────────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聚飞光电”)于2026年4月17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涉及的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聚飞光电子公司惠州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
聚飞”)、芜湖聚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聚飞”)、惠州市聚飞光学材料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聚飞光学”)向多家银行申请授信,由聚飞光电对该三家子公司提供连带保
证责任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2000.00万元,担保期限及具体担保事项以与各家银行
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
2026-04-18│其他事项
──────┴──────────────────────────────────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依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
围内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
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判断,公司部分资产
已经发生了减值,应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
2026-04-18│其他事项
──────┴──────────────────────────────────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
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及所在行业
、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
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执行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2026-04-18│其他事项
──────┴──────────────────────────────────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5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数(剔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以母公司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18│委托理财
──────┴──────────────────────────────────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及
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8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主营业
务正常运行、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十二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用于投资的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不
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
险投资品种。
4、投资期限
通过股东会决议之日起(以买入理财产品时点计算)十二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经
营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
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7、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6-04-18│股权回购
──────┴──────────────────────────────────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
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公司回购股
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或者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
销。本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均含本数),本次回购
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87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6)、2025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
023)、2025年5月6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202
5年5月23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2025年6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9.74元/股(含本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的相关规定,回购
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
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期限届满,本次回购已超
过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回购已实施完毕。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实施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
回购进展情况,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4日、2025年7月1日、2025年8月1日、2025年9
月2日、2025年10月9日、2025年11月3日、2025年12月1日、2026年1月5日、2026年2月2日、20
26年3月2日、2026年4月1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截至2026年4月17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股份11934400股,占2026年4月17日公司总股本的0.84%,最高成交价为9.74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5.8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1050294.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比例、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资金
总额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0.8亿元(含)的下限,且不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1
.0亿元(含)的上限,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按披露的方案实施完毕。
──────┬──────────────────────────────────
2026-03-13│其他事项
──────┴──────────────────────────────────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2025年度公司加大全球
市场开拓力度,不断推出新产品,实现了营业总收入的稳定增长。受全球宏观经济波动及贵金
属等大宗商品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综合成本增加。报告期内,为巩固优秀人才队伍,公司
加大了人力资源投入;同时在建工程项目陆续完工使用,计提折旧费用增加;叠加汇率波动影
响,汇兑损失增加。
(二)、报告期内,主要指标变动原因
1、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44931.7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97%,营业利润、
利润总额分别为33792.65万元、34144.6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分别为10.26%、9.19%。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30578.10万元、20422.40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分别为9.96%、16.13%。
2、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635010.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所有者权益380730.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6%。
3、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较上年同期增长1.93%,主要是本期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增加所致。
4、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12%,主要是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
少所致。
──────┬──────────────────────────────────
2026-03-10│股权质押
──────┴──────────────────────────────────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邢美正先生的通知,获悉其部分公司股份于近日办理了股票质押业务,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
2026-03-05│股权质押
──────┴──────────────────────────────────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邢美正先生的通知,获悉其部分公司股份于近日办理了股票解除质押及质押业务,相关手续已
办理完毕。
──────┬──────────────────────────────────
2026-01-10│其他事项
──────┴──────────────────────────────────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李小放先生的书面
声明。李小放先生在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期间,自愿放弃
从公司领取董事津贴,同时保证放弃领取上述董事津贴将不会影响其作为公司董事的正常履职
,不会影响其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内的正常履职,也不会影响其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李小
放先生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截至目前,李小放先生尚未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公司根据李小放先生本人的声明,
在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期间,不为其发放董事津贴。
──────┬──────────────────────────────────
2026-01-09│其他事项
──────┴──────────────────────────────────
1、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2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848%。
2、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6年1月13日
3、本次归属人数:3人
4、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深圳市聚飞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聚飞光电”)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近日,公司办理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
属期第二批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聚飞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等相关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
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2.76元/股(调整前)。
4、限制性股票数量: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量为2960万股,约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34229.2636万股的2.21%。
5、激励人数: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275人,包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含独立董事和监事。
6、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
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
2025-12-03│股权转让
──────┴──────────────────────────────────
1、2025年9月25日,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李
晓丹女士与境内自然人邱生富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约定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持有的公司100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06%(本公告持股
比例以2025年12月2日公司总股本1415605527股进行计算,鉴于公司股份回购事项尚未完成,
持股比例的计算未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
2、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并取得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完成后,邱生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06%。
3、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股份协议转让相关情况概述
2025年9月25日,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李晓
丹女士与境内自然人邱生富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持有的
公司100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06%。本次李晓丹女士与邱生富先生签署股份转
让协议的价格为5.74元/股,股份转让的交易总价合计人民币57400万元。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5年9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
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及相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协议转让事项的执行情况与前期披露、协议约定安排一致。
二、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经转让双方共同确认,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并于2025年12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5年12月2日,过户股份数量合计为100000000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7.06%,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过户完成后,邱生富先生持有公司7
.06%股份,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2025-09-26│股权转让
──────┴──────────────────────────────────
特别提示:
近日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李晓丹女士与境内
自然人邱生富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约定通过协议转让方
式转让持有的公司100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06%(上述持股比例以2025年9月2
4日公司总股本1415605527股进行计算,鉴于公司股份回购事项尚未完成,持股比例的计算暂
未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
本次李晓丹女士与邱生富先生签署股份转让的价格为5.74元/股,股份转让的交易总价合
计人民币57400万元。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格系参考本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标的股份二级市
场收盘价,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定价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相关规定。
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
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
成关联交易。
本次股份转让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过户手续,本次股份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李晓丹
受让方:邱生富
转让双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李晓丹女士与邱生富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转让股份数量及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李晓丹女士计划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000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06%。协议转让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
股数量变化,则协议转让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股份转让对价: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5.74元/股
,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57400万元。
协议签署日期:2025年9月25日
转让前后双方的持股情况:
是否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化: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背景和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李晓丹女士出于个人资金需求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引入具有通讯行业背
景且看好公司发展前景的优质投资者,促进公司资源整合,提升运营管理效率,助力公司光通
讯业务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邱生富先生将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为保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本次交易的受让方邱生富先生作出不谋求实际控制权的承诺,
本次交易的转让方李晓丹女士已与其一致行动人邢美正先生共同作出继续维持对上市公司的控
制权的不可变更及撤销的承诺。
(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履行的审批或者其他程序及其进展
本次股份转让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过户手续,本次股份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