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305 裕兴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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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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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聚酯薄膜生产│ 5.20亿│ 2.26亿│ 2.26亿│ 43.41│ 0.00│ 2025-06-30│
│及配套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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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63亿│ 8623.58万│ 8623.58万│ 53.05│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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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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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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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州依索沃尔塔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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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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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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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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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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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州依索沃尔塔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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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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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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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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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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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州依索沃尔塔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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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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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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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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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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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州依索沃尔塔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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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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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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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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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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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州依索沃尔塔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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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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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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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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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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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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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裕兴薄│常州福洛力│ 2176.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膜科技股份│新能源材料│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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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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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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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
募投项目产品应用领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将高性能聚酯薄
膜生产及配套项目中的功能聚酯生产线建设期延长两年,同时调整功能聚酯薄膜生产线产品应
用领域,由光伏用聚酯薄膜调整为电子光学用聚酯薄膜。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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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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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
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应收款项、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
资产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
、存货等资产。本次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907.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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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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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
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瞿红卿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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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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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
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应收款项、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
资产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
、存货等资产。本次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915.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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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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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六期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
有关事项。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内已回购的股票,受让价格为3.57元/股,受让股份不超过458.82万股。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过户情况
2024年8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
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45882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8月2日非交易过
户至“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公司第六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
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批解锁,锁定期分别
为21个月、33个月,均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情况
根据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资金总额不超过1637.987
4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1637.9874万份。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资金总额为1637.9874万元,实际认购的份额为1637.9874万份,实际
认购份额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一致。认购资金来源均为员工自有、自筹资金以及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公司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
资助的情形。
三、关于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认定
1、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包括公司副董事长刘全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朱益明先生、副
总经理缪敬昌先生、叶飞先生、吉涛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王长勇先生、监事瞿红卿先
生和监事华玉女士,除前述人员外,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共同扩大所能够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安排,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关系。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运作、决策等将完全独立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员工持股计划各持有人所持份额较为分散,无法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施加
重大影响。
2、管理委员会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根据2024年8
月5日召开的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设立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
会,并选举黄华、彭慧、江金华为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管理委员会成员
均未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管理委员会成员不为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
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与前述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第六期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均不是公司已存续的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本员工持
股计划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受不同管理委员会管理,行使股东权利的机构不同。
基于上述,本员工持股计划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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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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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披露了《关于拟
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司拟与常州新运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
新运”)、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文电能”)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共
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
公告。
公司与常州新运、苏文电能于2024年5月29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合资公司于同日完成
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常州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江苏新运微电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MADKXL8FX1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常州市钟楼区茶花路300-15号
法定代表人:朱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4年05月29日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互联网信息服务;建
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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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8│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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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兴股份”或“公司”)拟与常州新运城市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新运”)、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文
电能”)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江苏新运微电网有限公司(暂定名,
实际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项目公司”或“江苏新运
”)。合资公司拟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各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常州新运、苏文电
能、裕兴股份三方拟认缴出资额分别为4000万元、4000万元、200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
册资本比例分别为40%、40%、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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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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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监事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
会职工代表讨论表决,会议选举瞿红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
瞿红卿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六届监事会,任期
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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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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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8705821.68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81886603.32元。母公司净利润为21434058
.54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143405.85元、按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2143405.85元,加上
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794105320.54元,减去2022年度已分配利润33495389.18元,母公司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777757178.20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进行利
润分配,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77757178.20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总股本375387972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4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255431.61元,占母公
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30.6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裕兴转债(债券代码:12
3144)自2022年10月17日起至2028年4月10日为转股期,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可能发生变
化。此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截
止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4588200股)。具体实施本次分配方
案时,以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的股份数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
变的原则实施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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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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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
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
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
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
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行业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1、基本
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殷明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
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姜晓东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逸凡先生,202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
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
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关于2024年度审计费用,公司将根据2024年度审计范围及市场收费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
定。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执
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信永中和相关资格证照、执业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
可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信
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相关从业资格及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项目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秉持独立、客观、公正
的原则,认真负责,表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遵循《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审核意见》;5、公司《2024年第
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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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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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
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或母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
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以增加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
、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及其他根据公司
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上述资金不得用于开展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
风险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投资期限
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在上述有效期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
5、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6、审批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须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无
异议的核查意见。
7、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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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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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公司(含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25亿元整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
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项目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等
授信业务采用信用方式,项目贷款授信业务采用信用及土地、固定资产抵押方式。授信有效期
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
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的合作银行及额度,公司将根据经营中的实际需求确定,并授权公
司(或母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应法律文
件。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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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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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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