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306 远方信息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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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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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盾股份 │ 3839.13│ ---│ ---│ ---│ 41.27│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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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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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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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500套LED光电 │ 1.16亿│ ---│ 1.24亿│ 107.54│ 3207.37万│ 2014-12-31│
│检验设备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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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台湾办事处 │ 190.00万│ ---│ 110.00万│ 100.00│ ---│ 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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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全资子公司远方│ 1.50亿│ ---│ 9460.63万│ 100.00│ ---│ 2017-12-31│
│谱色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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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812.00万│ ---│ 3541.76万│ 100.00│ ---│ 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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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服务网络建设项│ 1523.00万│ ---│ 781.10万│ 100.00│ ---│ 2014-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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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全资子公司美国│ 4700.00万│ ---│ 3031.98万│ 100.00│ ---│ 2017-12-31│
│美确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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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502.61万│ ---│ 3502.61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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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342.23万│ ---│ 2342.23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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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浙江维尔科技有│ ---│ ---│ 2.72亿│ ---│ ---│ 2019-06-30│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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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识别信息安全产│ ---│ 1209.41万│ 8885.70万│ ---│ ---│ ---│
│品生产基地及研发中│ │ │ │ │ │ │
│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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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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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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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远方信息”)于2024年8月20日
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深圳子
公司的议案》。
根据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设立华南业务激励平台杭州远方精测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远方精测合
伙”),并由远方精测合伙和上市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深圳远方精测技术有限公司(
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深圳子公司”)。深圳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
00万元。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拟设
立深圳子公司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
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一、拟设立深圳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设立华南业务激励平台
为激励团队更好地开展业务,促进华南业务团队核心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与发展,拟由公
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远方互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方互益”)与公司华南业务的核
心骨干团队共同发起设立合伙企业远方精测合伙,作为公司华南业务激励平台。
远方精测合伙认缴合伙财产份额合计300万元,所有出资方均以现金出资,并按照认缴出
资比例确定各方在所设立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比例,相应出资额将以分期方式实缴完成。其中
远方互益任普通合伙人(GP),公司华南业务的核心骨干团队为有限合伙人(LP)。
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根据核心团队任职及绩效考核情况,核定核心团队成员名单及其在
远方精测合伙的合伙比例及后续新进核心骨干的新增入伙激励事项,并办理相应工商登记手续
。
(二)设立深圳业务子公司
前述华南业务激励平台远方精测合伙设立后,将与上市公司共同投资人民币1500万元设立
深圳远方精测技术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完成后,上市公司直接并通过远方互益间接控制深圳子
公司100%股权。
1、名称:深圳远方精测技术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5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潘建根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
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
造;试验机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
器仪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电子专用
设备销售;试验机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软件销售;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
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标准化服务;计量技术服务;物业管理;
园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消防技术服务;
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认
证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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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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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远方信息”)于2024年8月20日
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业
务子公司股权架构的议案》。
根据战略规划,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现有杭州远方显示测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方
显示”)、杭州远方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方智慧”)两家业务子公司股权架构进
行调整。由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维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尔科技”)以自有资金
合计1100万元,受让上市公司所持远方显示60%股权、远方智慧35%股权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
远方互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方互益”)所持远方智慧20%股权。本次调整不会
导致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变更完成后远
方显示和远方智慧由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变为上市公司控股孙公司。
一、本次子公司股权架构调整情况
(一)远方显示公司概况及调整方案
1、名称:杭州远方显示测量技术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69号5幢801室
3、法定代表人:潘敏敏
4、注册资本:2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22年9月23日
6、主营业务:显示测量信息系统及服务
7、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6月30日,远方显示总资产为1207.80万元,净资产为274.68万
元。
(二)远方智慧公司概况及调整方案
1、名称:杭州远方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69号2号楼2楼
3、法定代表人:刘娜
4、注册资本:2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21年1月25日
6、主营业务:驾服信息系统及服务
7、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6月30日,远方智慧总资产为9644.81万元,净资产为405.08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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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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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远方信息”)已
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控股子公司减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资概述
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和实际工作需要,拟对控股子公司远方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远方智慧”)进行减资。本次减资以远方智慧全体股东同比例减资方式进行,完成后远方智慧
的注册资本将由5168万元减少至2000万元,减资完成后远方智慧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减资主体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远方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刘娜
3、注册资本:5168万元人民币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2KDJC83R
5、成立时间:2021年1月25日
6、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69号2号楼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智能车载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物联网设
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
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
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信息安
全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销售
;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非居住
房地产租赁;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远方智慧总资产为10162.72万元,净资产为735.18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784.32万元,净利润-535.43万元。
9、公司基本情况:远方智慧为上市公司为深挖拓展驾服业务设立的新业务子公司,上市
公司持股占比35%,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远方互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方互
益”)持股占比20%,杭州远维赢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维赢”,驾
服业务核心骨干持股平台)持股占比15%,杭州远维创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远维创”,驾服技术核心骨干持股平台)持股占比15%,杭州远维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维合”,综合管理团队核心骨干持股平台)持股占比15%。远方
互益为三家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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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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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潘建根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潘建根先生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后,仍
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
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独立董事白剑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变更后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赵宇恒女士(主任委员)、方建中先生、白剑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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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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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2024年4月18日,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93,411,035.1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4,213,907.46元。截至2023年12月
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26,084,740.95元,其中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99,601,530.44元。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股
东,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268,958,77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80,687,633.4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
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
方案后,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以上预案符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
的回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的制
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和回报股东。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
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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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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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8日,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汇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在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中汇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公
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各项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维持审计的稳定性、持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
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03人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
师人数:701人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82人
最近一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万元最近一年(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
入:97289万元最近一年(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159家、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3684万元上年度(2022年年报)本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
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过
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和自
律监管措施6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端平,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
、2000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国淼
,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年4月开始在本所
执业;近三年签署过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严海锋,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
公司审计、2015年8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83.00万元,包括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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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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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议案》。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现金流充裕,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
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合
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8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
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或通知存款、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
动收益型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品种。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自有的闲置资金,在保障日常经
营运作以及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
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使用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8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
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或通知存款、固定收益型或保本
浮动收益型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品种。
4、期限
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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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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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资金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
度。上述授信总额最终以相关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
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依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
行借贷。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潘建根先生或潘建根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审核并签署上述授
信额度内的所有文件,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年度内银
行授信额度超过上述范围的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及授
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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