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310 宜通世纪 更新日期:2026-09-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2-04-16│ 17.00│ 3.37亿│
├───────────┼───────────┼───────────┼───────────┤
│增发 │ 2016-02-15│ 27.45│ 5.00亿│
├───────────┼───────────┼───────────┼───────────┤
│增发 │ 2016-03-10│ 32.85│ 9.74亿│
├───────────┼───────────┼───────────┼───────────┤
│增发 │ 2017-04-17│ 14.23│ 5.60亿│
├───────────┼───────────┼───────────┼───────────┤
│增发 │ 2017-06-15│ 10.95│ 4.5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11-06│ 6.88│ 7937.9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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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理财产品 │ 25150.00│ ---│ ---│ 11103.44│ ---│ 人民币│
├─────────┼─────┼─────┼─────┼─────┼──────┼──────┤
│基金 │ 20000.00│ ---│ ---│ 12650.07│ ---│ 人民币│
├─────────┼─────┼─────┼─────┼─────┼──────┼──────┤
│其他 │ 2620.00│ ---│ ---│ 2514.56│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支付收购倍泰健康的│ 4.40亿│ 0.00│ 4.11亿│ 93.35│ ---│ ---│
│现金对价 │ │ │ │ │ │ │
├─────────┼──────┼─────┼─────┼─────┼─────┼──────┤
│支付收购倍泰健康相│ 4200.00万│ 0.00│ 3275.34万│ 77.98│ ---│ ---│
│关中介机构费等交易│ │ │ │ │ │ │
│税费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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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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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昱 2029.00万 2.27 --- 2018-06-25
唐军 1880.00万 2.10 --- 2018-07-17
史亚洲 1500.40万 1.70 24.61 2019-12-23
童文伟 1487.20万 1.69 22.20 2019-12-23
钟飞鹏 1412.40万 1.60 24.78 2019-12-23
─────────────────────────────────────────────────
合计 8309.00万 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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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宜通世纪科│广东众益鼎│ 44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新能源技术│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及│ │ │ │ │ │ │ │
│ │其下属项目│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宜通世纪科│广东众益鼎│ 33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新能源技术│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及│ │ │ │ │ │ │ │
│ │其下属项目│ │ │ │ │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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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科│广东众益鼎│ 176.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新能源技术│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及│ │ │ │ │ │ │ │
│ │其下属项目│ │ │ │ │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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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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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7│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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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积极响应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抢抓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机遇,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布局,
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通世纪”)全资
子公司广东众益鼎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益鼎”)的下属孙公司曜储(恭城)储
能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恭城曜储200MW/4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一期项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9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恭城曜储200MW
/400MWh储能电站一期项目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恭城曜储200MW/4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一期项目
2.项目公司:曜储(恭城)储能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由曜储(恭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100%持股,而曜储(恭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则由众益鼎公司持有95%股权。
3.投资金额:项目计划总投资约人民币4.3亿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5.项目建设地点: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门楼村
6.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恭城曜储200MW/4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及其配套设施。
7.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计划建设期为自项目备案完成之日起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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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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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众益鼎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益鼎”或“被担保
人”)的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提高其融资效率,公司拟为众益鼎及其下属控股公司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45000万元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
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业务)以
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前述事项以下简称“本次担保事项”)。
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已审议通
过的担保总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实际情况适度调整具体担保金额,并代表公
司签署相关担保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最终的实际担保金额与期限,以担保方与金融机构实际
签署的协议为准。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等规定,本次担保事项超出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担
保额度及授权范围,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超出上述额度或范围的担保,将另行履行相应的审
批程序。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广东众益鼎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6号自编第3栋1001房自编之一
4、法定代表人:叶文彬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6、经营范围:电池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消防技术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普通机械
设备安装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家用电器销售;化工产品销售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畜牧机械销售;农副产
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初级农产品收购;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科技中介
服务;环保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
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对外承包工程;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
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桩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电力测功电机销
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风力发
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
力发电技术服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消防设施工程
施工;旅游业务;燃气经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输电、供电
业务;供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生产;食品经营;建筑劳务分包;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施工;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7、与公司关系:
公司持有众益鼎100%的股权,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在担保额度及其授权期限内,最终的担保金额和
担保责任期限以担保方和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
担保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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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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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聘事务所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聘任事务所成立
日期:2020年11月25日
拟聘任事务所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拟聘任事务所首席
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2026年09月16日,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为36人、注册
会计师人数为17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92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3057.51万元,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为11740.14万元,经
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6779.21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9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2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6);批发和零售业(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建筑业(2);采矿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
产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教育(1),审计
收费5407.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774.3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
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2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20年11月25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组织
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注册地址:广东
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436人,合伙人36人,注册会计师176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2人。
2025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13057.5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174
0.1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779.21万元。
2025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9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2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批发和零售业(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建筑业(2);采矿业(1);交通运输、仓
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教育(1);不含税审计收费总额5407.17万元。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俞健业、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超、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富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
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俞健业、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超和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富来,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
4、审计收费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审计费用按照司农会计师事务
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
2025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内控鉴证报告审计
费用为10万元。2026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公司审计工作量
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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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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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注销和减资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881658531元减少至878664245元,公司的总
股本将由881658531股减少至878664245股。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9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司法划转的部分业绩
补偿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注销股份的原因
近期,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6】粤01执恢36
8号)。因被执行人方炎林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法院裁定将深圳电广持有的4367892股
宜通世纪股票中,属于方炎林所有的68.5522%份额(即2994286股)划转退赔至被害单位宜通
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详情可见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披露的《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暨执行进展的公告》(2026-030)。
公司通过司法划转获得公司的限制性股票,实质上属于公司取得本公司的股份的情形,公
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年修订)》相关规则,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司法划转的部分业绩补偿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决定注销本次退赔限制
性股票2994286股。
二、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注销部
分业绩补偿股份减资并调整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终止原方案中关于深圳电广所持有的4367
892股限售股份的回购注销及减资程序并调整注册资本。终止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8772906
39元调整为881658531元,公司的总股本不变。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的《关于终止回购注销部
分业绩补偿股份减资并调整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基于以上调整注册资本生效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注销司法划转的部分业绩补偿股份将减少
公司的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司法划转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94286股,本次注销和减资完成后
,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881658531元减少至878664245元,公司的总股本将由881658531股减少
至878664245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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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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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终止减资并调整注册资本的事项,仅限于因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注销的股份范围;
业绩承诺补偿方的补偿责任不因本次终止减资而减免。
本次终止减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877290639元调整为881658531元,公司的总股本不
变。不会对公司现有的股权结构、财务状况及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通世纪”)于2026年9月16日召开
董事会,鉴于2019年5月15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业绩补偿股份的减资公告》中,涉及
深圳市电广股权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电广”)所持有的4367892股公
司限售股份因司法冻结、划转退赔等客观原因,已无法按照原业绩补偿方案通过“回购注销”
的方式进行处置。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9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注销部分业绩补偿股份减资并调
整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终止原方案中关于深圳电广所持有的4367892股限售股份的回购注
销及减资程序并调整注册资本,终止并调整注册资本后,注册资本由877290639元调整为88165
8531元,公司的总股本不变。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前期回购注销及减资方案的概述
2019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
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因业证券代码:300310证券简称:宜通世纪公告编
号:2026-040
绩补偿承诺方方炎林、李培勇所持有的股份已被质押和司法冻结,为保护上市公司股东的
权益,同时为不影响公司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事项的进程,公司拟先将除方炎林、李培勇外
的其他业绩补偿承诺方所持有的5425347股以1元总价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
详情请查阅《关于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
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
2019年5月15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
分条款的议案》。随后,公司依据股东大会决议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由882715
986元变更为877290639元(即减少5425347股)。
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披露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
9-057)、《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业绩补偿股份的减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仅完成了部分业绩承诺方所持有的1057455股
股票的回购注销。深圳电广所持有的4367892股公司限售股份因涉及司法冻结等原因,一直未
能完成注销程序。
二、终止减资的原因及调整注册资本的说明
公司原计划回购注销的5425347股限售股份中,尚余深圳电广持有的4367892股未完成注销
。
近期,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6】粤01执恢36
8号)。因被执行人方炎林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法院裁定将深圳电广持有的4367892股
宜通世纪股票中,属于方炎林所有的68.5522%份额(即2994286股)划转退赔至被害单位宜通
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
鉴于上述司法划转及剩余股份仍处于司法冻结状态的客观事实,该部分股份已无法按照原
业绩补偿方案通过“回购注销”的方式进行处置。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经董事会审议,
决定终止原回购注销及减资方案中涉及深圳电广的4367892股限售股份的回购注销及减资程序
。
本次终止减资程序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进行相应调整:
鉴于该部分股份已于2019年完成工商层面的减资登记,但在实际权益层面因客观原因未能
完成注销,且部分股份已通过司法划转程序转回公司形成库存股。
为确保公司工商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公司拟将该部分股份恢复至工商登记的注
册资本中。
终止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877290639元调整为881658531元(计算公式:877290639+43
67892=881658531)。公司的总股本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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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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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26年10月9日(星期五)召开2
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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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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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宜通数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数科”或“被担
保人”)的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提高其融资效率,公司拟为广东数科分别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经营性流动资金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前述事项以
下简称“本次担保事项”)。
上述担保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最终的担保金额和期限以
担保方和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担保相
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在上述已审议担保总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可根据实际情况
在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广东数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
》等规定,此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广东宜通数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所: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石沙路石井工业区二横路1号2168室
4、法定代表人:潘英武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6、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营
销策划;国内贸易代理;家居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厨具卫具及
日用杂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安全设备销售;
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销售代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修理;集成电路销
售;电子产品销售;对外承包工程;移动通信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移动终端设备制造;智能仪
器仪表销售;规划设计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
服务;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广告设计、代理;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
务;机械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机
械设备租赁;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
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凭总公司授权
开展经营活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人工智能公共服务
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电池销售;制冷、空
调设备制造;仪器仪表销售;5G通信技术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
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电池制造;通
用设备修理;网络技术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网络设备销售;安防
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消防技术服务;电力设施器材
销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雷电防护装置
检测;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基础电信
业务;7、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广东数科100%的股权,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在担保授权期限内,最终的担保金额和担保责任
期限以担保方和金额机构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人与
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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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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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进一步提高闲置资
金的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决
定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一)现金管理额度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该额度在决议有效
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
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证券公司等专业理财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并认真、谨
慎选择委托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将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于债券、银行理财、券商理
财等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
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和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
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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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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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公司
成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2026年至2028年通信接入机房配套施工服务公开招标采购
项目份额六中标候选人。
近日,公司收到相关招标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获悉公司成为上述项目的中标单位,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中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2026年至2028年通信接入机房配套施工服
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项目服务内容:通信接入机房配套项目施工服务。
(1)新建、扩建、改建的传输汇聚机房土建及配套、装修以及相关外电接入(高压/低压
)、地网项目等的施工;以及传输汇聚机房物业选址协调服务。
(2)新建、扩建、改建的室外站、自建室分信源所涉及配套(含土建、装修、铁塔基础
),以及相关外电接入(高压/低压)、地网项目等的施工;以及无线基站物业选址协调服务
。
3、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08月31日。
4、公司中选情况:公司成为本项目份额六中标候选人,折扣前中选金额为11100.56万元
(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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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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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2026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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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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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通世纪”或“公司”)为了进一步优化产业布
局并借助专业机构的资源优势,公司全资子公司宜通世纪(广东)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宜通产投”)与广东方华兴科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华兴科”)共同
签订了《广东方华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
。宜通产投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方华兴科共同设立广东方华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创业投资基金”),其中宜通产投认缴出资500万元人民币,占
该创业投资基金份额的12.192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二、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的通知,基金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投资
基金备案手续,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广东方华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理人名称:广东方华兴科创业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备案日期:2026年03月30日备案编
码:SBTE73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创业投资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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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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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公允反映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在2025年度末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对存在减
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或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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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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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2025年度)
会议同意召开此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2026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
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
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5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根据公司与并购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
司时的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自业绩承诺方应补偿股
份数量确定之日起至该等股份注销前或因股东会审议不通过注销方案等原因而被赠与其他股东
前,该部分股份不拥有对应的股东表决权且不享有对应的股利分配权利。根据公司《2017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享有所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的投票权。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本公司邀请的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6号广州信息港A栋12楼)1号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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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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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通世纪”)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2025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包括但
不限于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华兴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平安银行、广州银
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农业银行等)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
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国内信用证、非融资性保
函等授信品种。授信申请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次授信期限自实际授
信协议签署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为便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
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
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审议表决,
年度内银行授信额度超过上述范围的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执行。授权期限自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授权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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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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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并参照所处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
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情况以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所担任的具体管
理岗位或承担管理职能的,薪酬按照公司薪酬与激励考核相关制度予以核算;公司独立董事薪
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2025年度,公司支付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为738.
13万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
四节公司治理”之“六、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二)适用期限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2025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标准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
绩效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收入等差异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
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情况及经营业绩挂钩,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经审批后确定。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还担任董事或其它职务的,薪酬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职务领取
薪酬,不得重复领取其它职务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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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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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7日,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次(2025年度)会议,审议《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
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个人绩效
考核结果并参照所处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薪酬情况以及拟定2026年度薪
酬方案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所担任的具体管
理岗位或承担管理职能的,薪酬按照公司薪酬与激励考核相关制度予以核算;公司独立董事薪
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2025年度,公司支付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为738.
13万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
四节公司治理”之“六、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二、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津贴标准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根据其工作岗位或工作
职责,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中绩效
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收入等差异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
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情况及经营业绩挂钩,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经审批后确定。
2、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且不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
3、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津贴标准为人民币8万元/年/人,按月发放。
三、其他说明
1、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的确认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经审批后按规定发放。上述董事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
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或新聘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和履职
考核情况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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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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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2025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法》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而做
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议
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6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同意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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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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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通世纪”)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总
经理孙建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任函。因个人原因,孙建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其原
定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去上述职务后其仍在公司继续任职。孙建军先生
的辞任函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孙建军先生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做好工作交接,其辞任不
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建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孙建军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
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新任总经理的聘任工作,在
此期间,由公司董事长童文伟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后续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总经理的选
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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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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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公司
成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2026年-2029年综合代维服务项目标段四中标候选人
。
近日,公司收到相关招标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获悉公司成为上述项目的中标单位,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中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2026年-2029年综合代维服务项目
2、项目服务内容:为中国铁塔天津分公司提供一体业务维护、运拓两翼业务维护、技改
类更新改造、全业务配套拆除等综合代维服务。
3、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或2026年4月1日(以到达时间在后者为准)起至2029年3月
31日或预估采购金额用完为止(以到达时间在先者为准)。
4、中标规模合计:10727.12万元(含税)
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此次中标的项目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若公司能够签订正式项目合同并顺利实施,将
对公司未来的业务量增长和进一步拓展有积极意义,上述项目的实施对公司业绩有积极影响,
且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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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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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2、本次基金投资周期较长,可能存在项目投资失败、基金亏损等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
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通世纪”或“公司”)为了进一步优化产业布
局并借助专业机构的资源优势,公司全资子公司宜通世纪(广东)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宜通产投”)与广东方华兴科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华兴科”)共同
签订了《广东方华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
。宜通产投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方华兴科共同设立广东方华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创业投资基金”),其中宜通产投认缴出资500万元人民币,占
该创业投资基金份额的12.192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
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根据《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长的审批权限范
围内,已经董事长审批通过,无需公司董事会审批。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广东方华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类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主要经营场所:珠海市横琴天羽道48号1906文化创意-02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5、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方华兴科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委派代表:王飞)
6、合伙期限:本合伙企业经工商登记的合伙期限为长期,根据本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
普通合伙人有权自行决定延长或缩短合伙期限(为此目的,全体合伙人在此就该等营业期限延
长和缩短事宜已授权普通合伙人)。尽管有经工商登记的合伙期限,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基
金存续期限为七年(“存续期限”),其中投资期5年,退出期2年。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存
续期限自基金成立之日起算。
7、基金规模:人民币4101万元
四、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方华兴科与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创业投资基金的份额认购,未在创业
投资基金中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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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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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通世纪”)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
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3)粤03破447号之四,公司的债务人深圳市倍泰健
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泰健康”)被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13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倍泰健康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
指定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2026年1月20日,管理人以倍泰健康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
申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宣告倍泰健康破产。2026年1月26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
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3)粤03破447号之一,倍泰健康被法院裁定宣
告破产,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涉
及债务人破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二、涉及债务人破产案件的进展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3)粤03破447号
之四,主要内容如下:
“本院认为,倍泰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完成调查、债权核查、财产接管等工作。
倍泰公司现有破产财产已完成分配或提存,管理人申请本院终结倍泰公司破产程序,符合法律
规定,本院予以支持。倍泰公司的财产追收与处置、债权审核认定、未决诉讼等作为遗留事项
,由管理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继续处理。管理人在倍泰公司遗留事项处理完毕后应当办理企业
注销登记。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对外投资企业未注销、股东股权被质押或冻结等情形不影响
企业办理注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裁
定如下:终结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本案破产申请费34579.37元,从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破产财产中优先支
付。”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务人倍泰健康破产程序终结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开展与生产经营造成实质影响,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已在以前年度对倍泰健康逾期未归还的委托贷款等全额
计提减值损失。根据倍泰健康《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公司可获得分配的破产财产金额为人民
币830733.98元。基于该分配方案,本次破产事项预计对公司利润产生影响金额约为人民币830
733.98元。最终影响金额将以实际收到的分配款项情况及会计师的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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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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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通世纪”)近日收到参股公司浙江
华盛雷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雷达”)通知,华盛雷达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了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获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
截止至公告日,公司直接持有华盛雷达5325000股股份,占其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
的4.1145%。
华盛雷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最终能否审核通过并取得注册批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
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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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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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通世纪”)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
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3)粤03破447号之一,公司的债务人深圳市倍泰健
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泰健康”)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13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倍泰健康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
指定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2026年1月20日,管理人以倍泰健康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
申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宣告倍泰健康破产。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3)粤03破447号
之一,公司的债务人倍泰健康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
公司已根据相关要求向管理人提交债权申报材料。公司与倍泰健康的相关诉讼、仲裁事项
等详见公司于此前披露的相关公告和定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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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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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预告变动原因说明
预计公司2025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800万元至1200万元。
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尽管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但公司持续强化成本管控意识,
积极落实一系列切实有效的降本增效措施,成功实现毛利率的稳步提升,从而对整体利润水平
产生了积极影响。
2、报告期内,公司严控期间费用,使得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同比均有所下降;同时,信
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及营业外支出亦较上年同期明显改善。
上述积极因素共同作用,为公司当期盈利水平的提升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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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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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通世纪”)于2025年11月18日收到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21)粤01刑初274号】。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当事人
1、公诉机关: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
2、被告人:许冠群
3、被害人: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诉讼基本情况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7月2日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
告人许冠群犯合同诈骗罪。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2年3
月16日、2022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1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经延期审理,现已审理
终结,并于2025年11月17日出具《刑事判决书》。
二、本次诉讼判决结果
根据《刑事判决书》【(2021)粤01刑初274号】,判决结果如下:
“本院认为,被告人许冠群在同案人签订、履行资产并购协议过程中,过程中,积极提供
资金给倍泰公司填补非经营性占用的缺口,并帮助同案人财务造假,致被害单位支付明显不合
理的高价购买被并购标的,造成被害单位重大经济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应予
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在共同犯
罪中,被告人许冠群起辅助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许冠群在本院审理期间
脱逃,且归案后拒不认罪,应酌情予以考虑。根据被告人许冠群在本案中的具体犯罪事实、犯
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
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万元(刑期
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5年8月1
4日起至2029年10月7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之次日起一个月内向本院缴纳)。
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缴不足,责令被告人许冠群退赔。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
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三、其它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进展公告或定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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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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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份数量变动,系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宜通世纪”)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童文伟先生、史亚洲先生、钟飞鹏先生解除《一致
行动协议》所致。
2、《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由童文伟先生、史亚洲先生
、钟飞鹏先生组成的一致行动人团队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及无实际控制人。
3、公司处于无控股股东及无实际控制人状态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公
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及独立经营的能力。
公司于今日收到通知,公司股东童文伟先生、史亚洲先生、钟飞鹏先生于2025年11月11日
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确认解除一致行动关
系。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童文伟先生、史亚洲先生、钟飞鹏先生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和
比例均保持不变,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由童文伟先
生、史亚洲先生、钟飞鹏先生组成的一致行动人团队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及无实际控制人。
一、《一致行动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签署及履行情况
2018年8月30日,童文伟先生、史亚洲先生、钟飞鹏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并于201
8年9月4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各方承诺在协议有效期内,
就相关事项采取一致行动决策,共同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在协议约定范围内形成一
致行动关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30日、2018年9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一致行动人个别成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4)、《关
于实际控制人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6)。在上述一致
行动关系期间,童文伟先生、史亚洲先生、钟飞鹏先生在涉及公司管理、决策和约定的一致行
动事项中均保持了一致意见,充分遵守了有关一致行动的约定和承诺,未发生违反《一致行动
协议》《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情形。
二、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况
2025年11月11日,童文伟先生、史亚洲先生、钟飞鹏先生签署了《解除协议》,自本协议
生效之日起,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各方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各方作为公司股东,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各自的意愿、独立享有和行使股东
及/或董事权利,履行相关股东及/或董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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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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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年9月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8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近日,公司收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
册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俞健业作为签字项目合伙人、周俊
民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由于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原
因,周俊民不再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现改派刘超接替周俊民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
变更后的签字项目合伙人为俞健业、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刘超。
二、本次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俞健业,2014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自201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司农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刘超,2023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自20
19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项目
经理。俞健业和刘超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
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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