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310 宜通世纪 更新日期:2025-11-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2-04-16│ 17.00│ 3.37亿│
├───────────┼───────────┼───────────┼───────────┤
│增发 │ 2016-02-15│ 27.45│ 5.00亿│
├───────────┼───────────┼───────────┼───────────┤
│增发 │ 2016-03-10│ 32.85│ 9.74亿│
├───────────┼───────────┼───────────┼───────────┤
│增发 │ 2017-04-17│ 14.23│ 5.60亿│
├───────────┼───────────┼───────────┼───────────┤
│增发 │ 2017-06-15│ 10.95│ 4.5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11-06│ 6.88│ 7937.9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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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理财产品 │ 25150.00│ ---│ ---│ 11103.44│ ---│ 人民币│
├─────────┼─────┼─────┼─────┼─────┼──────┼──────┤
│基金 │ 20000.00│ ---│ ---│ 12650.07│ ---│ 人民币│
├─────────┼─────┼─────┼─────┼─────┼──────┼──────┤
│其他 │ 2620.00│ ---│ ---│ 2514.56│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支付收购倍泰健康的│ 4.40亿│ 0.00│ 4.11亿│ 93.35│ ---│ ---│
│现金对价 │ │ │ │ │ │ │
├─────────┼──────┼─────┼─────┼─────┼─────┼──────┤
│支付收购倍泰健康相│ 4200.00万│ 0.00│ 3275.34万│ 77.98│ ---│ ---│
│关中介机构费等交易│ │ │ │ │ │ │
│税费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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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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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3 │转让比例(%) │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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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4966.20万 │转让价格(元)│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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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801.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钟飞鹏、史亚洲、童文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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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刘凤启、王登正、熊彬、虞安妮 │
└──────┴────────────────────────────────────────┘
┌──────┬────────────────┬──────┬────────────────┐
│公告日期 │2025-05-08 │转让比例(%) │4.09 │
├──────┼────────────────┼──────┼────────────────┤
│交易金额(元)│2.23亿 │转让价格(元)│6.20 │
├──────┼────────────────┼──────┼────────────────┤
│转让股数(股)│3599.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童文伟、钟飞鹏、史亚洲 │
├──────┼────────────────────────────────────────┤
│受让方 │珠海横琴玄元八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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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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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昱 2029.00万 2.27 --- 2018-06-25
唐军 1880.00万 2.10 --- 2018-07-17
史亚洲 1500.40万 1.70 24.61 2019-12-23
童文伟 1487.20万 1.69 22.20 2019-12-23
钟飞鹏 1412.40万 1.60 24.78 2019-12-23
─────────────────────────────────────────────────
合计 8309.00万 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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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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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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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科│广东众益鼎│ 330.00万│人民币 │2025-06-13│---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新能源技术│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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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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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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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通世纪”)于2025年11月18日收到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21)粤01刑初274号】。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当事人
1、公诉机关: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
2、被告人:许冠群
3、被害人: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诉讼基本情况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7月2日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
告人许冠群犯合同诈骗罪。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2年3
月16日、2022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1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经延期审理,现已审理
终结,并于2025年11月17日出具《刑事判决书》。
二、本次诉讼判决结果
根据《刑事判决书》【(2021)粤01刑初274号】,判决结果如下:
“本院认为,被告人许冠群在同案人签订、履行资产并购协议过程中,过程中,积极提供
资金给倍泰公司填补非经营性占用的缺口,并帮助同案人财务造假,致被害单位支付明显不合
理的高价购买被并购标的,造成被害单位重大经济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应予
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在共同犯
罪中,被告人许冠群起辅助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许冠群在本院审理期间
脱逃,且归案后拒不认罪,应酌情予以考虑。根据被告人许冠群在本案中的具体犯罪事实、犯
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
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万元(刑期
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5年8月1
4日起至2029年10月7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之次日起一个月内向本院缴纳)。
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缴不足,责令被告人许冠群退赔。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
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三、其它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进展公告或定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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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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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份数量变动,系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宜通世纪”)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童文伟先生、史亚洲先生、钟飞鹏先生解除《一致
行动协议》所致。
2、《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由童文伟先生、史亚洲先生
、钟飞鹏先生组成的一致行动人团队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及无实际控制人。
3、公司处于无控股股东及无实际控制人状态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公
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及独立经营的能力。
公司于今日收到通知,公司股东童文伟先生、史亚洲先生、钟飞鹏先生于2025年11月11日
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确认解除一致行动关
系。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童文伟先生、史亚洲先生、钟飞鹏先生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和
比例均保持不变,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由童文伟先
生、史亚洲先生、钟飞鹏先生组成的一致行动人团队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及无实际控制人。
一、《一致行动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签署及履行情况
2018年8月30日,童文伟先生、史亚洲先生、钟飞鹏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并于201
8年9月4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各方承诺在协议有效期内,
就相关事项采取一致行动决策,共同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在协议约定范围内形成一
致行动关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30日、2018年9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一致行动人个别成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4)、《关
于实际控制人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6)。在上述一致
行动关系期间,童文伟先生、史亚洲先生、钟飞鹏先生在涉及公司管理、决策和约定的一致行
动事项中均保持了一致意见,充分遵守了有关一致行动的约定和承诺,未发生违反《一致行动
协议》《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情形。
二、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况
2025年11月11日,童文伟先生、史亚洲先生、钟飞鹏先生签署了《解除协议》,自本协议
生效之日起,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各方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各方作为公司股东,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各自的意愿、独立享有和行使股东
及/或董事权利,履行相关股东及/或董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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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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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年9月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8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近日,公司收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
册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俞健业作为签字项目合伙人、周俊
民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由于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原
因,周俊民不再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现改派刘超接替周俊民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
变更后的签字项目合伙人为俞健业、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刘超。
二、本次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俞健业,2014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自201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司农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刘超,2023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自20
19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项目
经理。俞健业和刘超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
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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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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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宜通世纪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董事,由公司职
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025年8月21日至8月29日期间,经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经
过选举结果公示,同意选举黄晓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详见附件)。黄晓
宣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4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黄晓宣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不会
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
1、黄晓宣
黄晓宣,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本科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中
级工程师。2001年至2006年历任广东华南咨询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设计部经理、市场部经理;20
06年至2009年任广东南方电信咨询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东莞通信设计所所长;2009年至2010年
任广州市汇源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兼市场部经理;2011年至2013年12月31日
任宜通世纪深圳分公司总经理;2013年8月22日至2022年9月13日任宜通世纪副总经理;2022年
9月13日至今任董事长特别助理。
黄晓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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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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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司农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
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20
年11月25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
440101MA9W0YP8X3;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执行事务合伙
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346人,合伙人32人,注册会计师148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3人。
2024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12253.4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050
0.0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619.61万元。
2024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6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2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建筑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
);采矿业(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批发和零售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
);教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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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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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在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6号广州信息港C1栋10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
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钟富标先生主持,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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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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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为了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
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
下:
(一)现金管理额度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该额度在决议有效
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
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证券公司等专业理财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并认真、谨
慎选择委托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将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于债券、银行理财、券商理
财等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总
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子公司在额度范围内购买投资产品,须经公司财务部审核同意后,由
公司财务部统一组织购买。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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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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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通世纪”)收到广东省高级
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粤执复753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申请执行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方炎林
复议申请人: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下:“驳回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复议申请,维持广东
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粤03执异5号执行裁定”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拟拍卖、变卖被
执行人方炎林持有的“宜通世纪”(证券代码:300310,证券性质:首发后限售股)25,269,5
43股,以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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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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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公司
成为中国移动2025年至2026年通信工程施工服务(传输管线)集中采购项目部分标段的中标候
选人之一。
近日,公司收到相关招标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获悉公司成为上述项目的中标单位,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中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2025年至2026年通信工程施工服务(传输管线)集中采购项目
2、项目服务内容:为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海南公司、辽宁公司、四川公司提供传输管线
施工,包含其各省内骨干传送网管线工程和城域传送网管线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
工程施工服务。
3、服务年度:2025年至2026年
4、中标规模合计:22819.17万元(含税)
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此次中选的项目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若公司能够签订正式项目合同并顺利实施,将
对公司未来在各省份的业务量增长和进一步拓展有积极意义,上述项目的实施对公司业绩有积
极影响,且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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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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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司法处置情况及进展
2024年10月10日,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通世纪”)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童文伟先生、史亚洲先生、钟飞鹏先生(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合计44000000股因股权质押被司法拍卖。其中8010000股股份于202
5年1月16日已通过司法拍卖的方式成交,并于2025年3月完成过户,其余流拍的35990000股股
份于2025年4月已收到法院裁定司法过户的《执行裁定书》。详情请查阅2024年10月10日、202
5年1月16日、2025年3月13日、2025年4月28日分别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
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
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
司法拍卖股份部分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暨收到<执行裁定书>公告》(2025-019)。
2025年5月8日,公司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获悉,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被裁定司法过户的股份合计35990000股已解除司法冻结并完成过户登记。
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7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被司法拍卖并执行法院司
法裁定累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4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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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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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公司
成为2025-2026年广东联通综合代维5G采购项目非承建区标段6、承建区标段5的中标候选人。
近日,公司收到相关招标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获悉公司成为上述项目的中标单位,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中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5-2026年广东联通综合代维5G(承建/非承建区)采购项目
2、项目服务内容:为广东联通提供综合代维、政企装拆移机、修理、技改服务,包含线
路(含干线)维护、无线基站/室分维护、政企用户维护、公众用户接入维护(上联的接入间
、线缆、设备(含两级分光器)和联通投资自建三化上联设备线路)、机楼维护、防汛应急支
援、政企装拆移机、修理8个专业维护服务,以及广东联通线路及配套更新改造服务,对现网
技术改造、更新改造。
3、服务年度: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4、中标规模合计:14770万元(不含税)
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此次中选的项目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若公司能够签订正式项目合同并顺利实施,将
对公司未来在广东的业务量增长和进一步拓展有积极意义,上述项目的实施对公司业绩有积极
影响,且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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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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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众益鼎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益鼎”)日常生产
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为众益鼎及其下属项目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
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前述事项以下简称“本次担保事项”)。众益鼎及其少数股东叶文彬未对本次担保事项
提供反担保以及同比例担保。众益鼎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
、财务管理、重大事项决策具有控制权,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公司为其担保的
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上述担保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最终的担保金额和期限以
担保方和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担保相
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在上述已审议担保总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可根据实际情况
在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
众益鼎2024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58.13%。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等规
定,此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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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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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公允反映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在2024年度末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对存在减
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或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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