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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30031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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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310 宜通世纪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理财产品 │ 25150.00│ ---│ ---│ 11103.44│ ---│ 人民币│ ├─────────┼─────┼─────┼─────┼─────┼──────┼──────┤ │基金 │ 20000.00│ ---│ ---│ 12650.07│ ---│ 人民币│ ├─────────┼─────┼─────┼─────┼─────┼──────┼──────┤ │其他 │ 2620.00│ ---│ ---│ 2514.56│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支付收购倍泰健康的│ 4.40亿│ 0.00│ 4.11亿│ 93.35│ ---│ ---│ │现金对价 │ │ │ │ │ │ │ ├─────────┼──────┼─────┼─────┼─────┼─────┼──────┤ │支付收购倍泰健康相│ 4200.00万│ 0.00│ 3275.34万│ 77.98│ ---│ ---│ │关中介机构费等交易│ │ │ │ │ │ │ │税费 │ │ │ │ │ │ │ └─────────┴──────┴─────┴─────┴─────┴─────┴──────┘ 【3.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5-03-13 │转让比例(%) │0.92 │ ├──────┼────────────────┼──────┼────────────────┤ │交易金额(元)│4966.20万 │转让价格(元)│6.20 │ ├──────┼────────────────┼──────┼────────────────┤ │转让股数(股)│801.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钟飞鹏、史亚洲、童文伟 │ ├──────┼────────────────────────────────────────┤ │受让方 │刘凤启、王登正、熊彬、虞安妮 │ └──────┴────────────────────────────────────────┘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刘昱 2029.00万 2.27 --- 2018-06-25 唐军 1880.00万 2.10 --- 2018-07-17 史亚洲 1500.40万 1.70 24.61 2019-12-23 童文伟 1487.20万 1.69 22.20 2019-12-23 钟飞鹏 1412.40万 1.60 24.78 2019-12-23 ───────────────────────────────────────────────── 合计 8309.00万 9.36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0-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宜通世纪科│倍泰健康 │ 3476.13万│人民币 │2019-11-22│2020-12-11│连带责任│是 │是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4-14│重要合同 ──────┴──────────────────────────────────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公司 成为2025-2026年广东联通综合代维5G采购项目非承建区标段6、承建区标段5的中标候选人。 近日,公司收到相关招标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获悉公司成为上述项目的中标单位,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中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5-2026年广东联通综合代维5G(承建/非承建区)采购项目 2、项目服务内容:为广东联通提供综合代维、政企装拆移机、修理、技改服务,包含线 路(含干线)维护、无线基站/室分维护、政企用户维护、公众用户接入维护(上联的接入间 、线缆、设备(含两级分光器)和联通投资自建三化上联设备线路)、机楼维护、防汛应急支 援、政企装拆移机、修理8个专业维护服务,以及广东联通线路及配套更新改造服务,对现网 技术改造、更新改造。 3、服务年度: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4、中标规模合计:14770万元(不含税) 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此次中选的项目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若公司能够签订正式项目合同并顺利实施,将 对公司未来在广东的业务量增长和进一步拓展有积极意义,上述项目的实施对公司业绩有积极 影响,且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 2025-04-01│对外担保 ──────┴──────────────────────────────────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众益鼎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益鼎”)日常生产 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为众益鼎及其下属项目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 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前述事项以下简称“本次担保事项”)。众益鼎及其少数股东叶文彬未对本次担保事项 提供反担保以及同比例担保。众益鼎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 、财务管理、重大事项决策具有控制权,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公司为其担保的 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上述担保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最终的担保金额和期限以 担保方和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担保相 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在上述已审议担保总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可根据实际情况 在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 众益鼎2024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58.13%。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等规 定,此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 2025-04-01│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公允反映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在2024年度末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对存在减 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或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减值测试,公司本报告期末有迹象发生减值的资产有应收款项、存货等,经公司董事长 审批通过,2024年全年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1644920.83元。 ──────┬────────────────────────────────── 2025-03-13│其他事项 ──────┴────────────────────────────────── 1、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通世纪”)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童文伟先生、史亚洲先生、钟飞鹏先生(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第二次 司法拍卖中成交的股份8010000股已完成过户登记,占本次过户前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3 3%,占公司总股本的0.91%。 2、本次拍卖成交股份完成过户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由2 0.98%变更为20.07%。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一、股份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 提示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月15日上午10时 至2025年1月16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通过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ifa.jd.com )第二次拍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公司的44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于2025年1 月1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5-001),根据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成交确认书》,此次拍卖的股份已部分 成交,详情请查阅公告。 二、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近日,公司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在司法拍卖中成交的公司股份8010000股已完成过户登记,该部分股份涉及的冻结及质 押已经解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钟飞鹏、童文伟、史亚洲三人共持有公司 股份1769326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7%。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35990000股(该部分质押股 份已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4.08%,占上述三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34%。 ──────┬────────────────────────────────── 2024-12-06│其他事项 ──────┴────────────────────────────────── 持有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0289312股(占公司总股本2. 3013%)的董事吴伟生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竞价方式或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5751%)。 ──────┬────────────────────────────────── 2024-11-06│股权冻结 ──────┴────────────────────────────────── 1、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8494265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98%)的本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钟飞鹏先生、童文伟先生、史亚洲先生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暨解除冻结。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被司法冻结的数量为44000000股,占上述三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3.79%,占公司 总股本的4.99%;被解除冻结的数量为25625040股,占上述三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3.86% ,占公司总股本的2.91%;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44000000股,占上述三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23.79%,占公司总股本的4.99%。 2、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是因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启动 执行程序所致,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质押的股份合计440000 00股进行司法再冻结。法院在对该部分质押股份冻结的同时,对此前因同一事项已冻结的2562 5040股进行解除冻结。 3、相关被冻结的股份若被法院执行,可能引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被动减持。 法院强制执行引发的后续被动减持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 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通世纪”)于近日收到三位股东出 具的《关于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解除冻结的告知函》,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存在被司法冻结暨解除 冻结的情况。 ──────┬────────────────────────────────── 2024-10-31│重要合同 ──────┴──────────────────────────────────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公 司成为广东铁塔2025-2027年综合代维服务项目份额四中标候选人。 近日,公司收到相关招标机构发出的中选通知书,获悉公司成为上述项目的中标单位,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中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东铁塔2025-2027年综合代维服务项目 2、项目服务内容:为广东铁塔提供综合代维服务,包括塔类(仅2025年)、室分、微站 及新业务站点的日常巡检(含故障处理)、维修(不含FSU、杆塔、开关电源专业的维修)、 应急发电、通信保障、上站配合、物业维系、行拓业务维护、能源业务维护、运营商无线接入 网共维等工作内容。 3、项目服务期: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预计折扣后中选含税金额(万元) :12,396.55。 ──────┬────────────────────────────────── 2024-09-30│其他事项 ──────┴──────────────────────────────────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爱云信息技术(北京)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云信息”)于近日收到JasperTechnologies,LLC(以下简称“Jasper” )的邮件通知,双方签订的《代理协议》将在2024年12月31日期满后不再续约。 一、《代理协议》签署情况 2014年10月,爱云信息与Jasper签署了《代理协议》,约定爱云信息作为Jasper的中国大 陆独家代理商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提供物联网平台服务。2019年12月,爱云信息与Ja sper续签《代理协议》,约定爱云信息作为Jasper在中国大陆指定代理商,向中国联合网络通 信有限公司提供物联网平台服务,协议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 资孙公司签署重要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二、协议不再续约的说明 鉴于与Jasper的《代理协议》将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爱云信息与Jasper就协议续签事 项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但因双方对部分合作条款调整存在分歧,未能达成一致。公司于近 日收到Jasper的邮件通知,反馈《代理协议》在2024年12月31日期满后将不再续约。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代理协议》到期不再续约,是基于部分合作条款存在分歧,无法满足各自的商业诉 求,未能达成一致。双方均不存在违反原协议及其关联协议的行为且未产生任何违约责任。 本次《代理协议》在2024年12月31日到期后不再续约,将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报表产生一 定的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爱云信息2024年上半年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9997.9 4万元、净利润384.84万元。公司合并报表中该资产组的商誉账面价值为3127.21万元。 ──────┬────────────────────────────────── 2024-08-27│委托理财 ──────┴──────────────────────────────────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额度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该额度在决议有效 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 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证券公司等专业理财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并认真、谨 慎选择委托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将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于债券、银行理财、券商理 财等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总 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子公司在额度范围内购买投资产品,须经公司财务部审核同意后,由 公司财务部统一组织购买。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 2024-05-30│仲裁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 原告陈*益等10名自然人投资者与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议案的民事裁定书。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人民币977900.20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公告所述的诉讼案件民事裁定结果,可以在规定期限内 申请复议,案件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概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等有关材料 ,涉及10名自然人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诉讼金额共计人 民币977900.20元。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符合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的情形 。现将诉讼事项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原告:陈*益等10名自然人投资者 2、被告: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方炎林、李询、董事长钟飞鹏、时任总经理郭汉 鹏 3、诉讼请求:原告请求判令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977900.20元,其它被告承担 连带责任。 4、诉讼的事实与理由:因公司2017年年报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广东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宜通世纪公司等被告作出处罚决定。本案虚假陈 述实施日为2018年4月3日,揭露日为2022年11月5日,基准日为2022年12月16日,基准价为3.7 8元。各原告均于2018年4月3日至2022年11月4日期间买入宜通世纪公司的股票,在2022年11月 5日以后,因卖出或持续持有该股票产生了损失。本案被告应对虚假陈述造成股市投资者损失 承担赔偿责任。 5、《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经调查确认,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系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陈铭益、 阮存良等10名投资者以宜通世纪公司存在虚假陈述为由提起本案诉讼,推选陈铭益、阮存良拟 任诉讼代表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十 二条的规定,本案符合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的情形。 根据双方意见和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陈铭益、阮存良等人主张本案宜通世纪公司虚 假陈述实施日为2018年4月3曰,揭露日为2022年11月5日,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 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本院予以采纳。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和《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自2018年4月3日(含)至2 022年11月4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并于2022年11月4日闭市后仍持有宜通世纪公司 股票(证券代码:300310),且与本案具有相同种类诉讼请求的投资者,可以向本院申请登记, 参加本案诉讼,但是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 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情形除外。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 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 若干规定》第七条、第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 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权利人范围为自2018年4月3日(含)至2022年11月4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 、并于2022年11月4日闭市后仍持有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代码:300310),且与 本案具有相同种类诉讼请求的投资者,但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 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情形的除 外。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诉讼、仲裁事项。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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