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320 海达股份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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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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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海达高分子新材│ 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料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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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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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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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收购科诺公司的│ 1.07亿│ 1.07亿│ 1.07亿│ 100.00│ ---│ ---│
│现金对价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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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万吨汽车轻量 │ 1.05亿│ 1.05亿│ 1.05亿│ 100.00│ ---│ ---│
│化铝合金新材料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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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收购科诺公司的│ 1000.00万│ 1002.80万│ 1002.80万│ 100.00│ ---│ ---│
│中介费用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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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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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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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海达橡│科诺精工 │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塑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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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海达橡│科诺精工 │ 42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塑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江阴海达橡│科诺精工 │ 24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塑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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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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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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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达股份”)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公证天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发布于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11)。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4月22日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收到了公证天业出具的《关于变更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
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现将有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变更情况
公证天业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原指派华可天先生和李倩怡女士作为签
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张雷女士。由于原指派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倩怡女士、质量
控制复核人张雷女士工作调整,公证天业现指派朱磊先生接替李倩怡女士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
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指派姜铭女士接替张雷女士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项目质量复核人
员。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华可天先生(项目合伙人)和朱磊先生,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姜
铭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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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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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
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常会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
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坚持“以投资者为本”
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
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业,发挥多领域配套战略和技术融合优势,稳步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自设立以来,顺应时代潮流,紧跟国家政策导向,把握市场发展机遇,一直聚焦橡胶
制品主业,以橡塑材料改性研发为核心,围绕橡胶制品密封、减振两大基本功能,发挥多领域
配套战略和技术融合的优势,以密封带动减振,致力于高端装备配套用橡塑部件产品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为全球客户提供密封、减振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广泛应用于轨道交通、建筑、汽
车、航运等领域。子公司科诺精工主营金属铝制品业务,主要应用于汽车天窗领域等。
公司自2012年6月上市以来,通过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对公司混炼胶、轨
道交通、汽车、建筑等项目进行了布局调整、分批扩能、逐步投用,使各业务领域的生产布局
、物流更加合理,产能大幅提升,有效缓解了此前产能紧张的局面,并形成了规模优势;同时
不断加大技改投入,生产环节逐步向“自动化”、“智能化”迈进,提质增效;以技术创新为
驱动,着重新产品新材料研发,近3年累计投入研发费用31067.91万元,拓展新市场、新领域
,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公司的快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未来,公司仍将深耕主业,发挥多领域配套战略和技术融合优势,以橡塑材料改性研发为
核心的同心圆式发展,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坚持走轻量化、差异化路线,为现有产品拓展更多
客户,为现有客户提供更多产品和服务,不断拓展中高端产品应用市场。公司将努力抓住“双
碳”实现进程、绿色转型带来的巨大发展机遇,在能源领域布局、拓展相关轻量化、差异化产
品,稳步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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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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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子公司江阴海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达新能源”)拟向隆基绿能供应
卡扣产品,双方已就本次长期合作事项签署相关协议,协议自加盖双方电子印章之日起生效(
以最后一方完成电子印章的日期为准),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
2、长期采购协议为长期销售协议,有利于公司卡扣产品的稳定销售,履行对公司本年度
的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公司业务拓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3、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披露的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建材新能源工程有
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事宜(公告编号:2021-042)系意向合作,现已终止履行。
一、协议签署情况
2024年10月23日,海达新能源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绿能”)签
署了《卡扣长期采购协议》,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本着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
,由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向隆基绿能供应卡扣产品,隆基绿能2025年6月至2027年6月期间的预期
采购量为8GW,具体采购量以及采购价格以采购订单为准,交易总额以最终成交金额为准。
本次签订的《卡扣长期采购协议》为长期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产品明细和金额,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
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已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审议。
(二)类似交易情况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1-6月,海达新能源向隆基绿能除提供试验样品
外,无卡扣类产品供应,向其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切片用粘料板”的金额分别为1343.94万元
、1373.65万元、1388.55万元、1349.53万元,分别占当期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营
业收入总额的0.53%、0.52%、0.52%、0.92%。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隆基绿能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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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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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达股份”)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海达新
能源拟申请融资授信额度暨对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融资授信额度事项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江阴海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达新能源”)正常生产经
营的需要,根据海达新能源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情况,海达新能源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
阴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融资授信额度,具体的授信额度、贷款金额和期限以银行最
终批复为准。上述融资额度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
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理人办理相关事宜。
二、担保情况
根据海达新能源的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为海达新能源上述融资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
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同时,海达新能源少数股东周芹芬将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
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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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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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
章程》等规定,为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结合公司2024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
前景,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2024年半年度分红方案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半年度分红方案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1127826607.28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
润77307215.97元(未经审计)。
为深入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24〕10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提高分红水平、增加分红频次,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
增强投资者获得感,进一步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
心。公司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运行态势、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信心,综合考虑
股东利益,拟定半年度分红方案如下:以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股份总数601234191股,向全
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822215.44(含税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份发生变
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公告具
体调整情况。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2024年半年度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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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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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达股份”)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申请
融资授信额度暨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申请融资授信额度事项
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及项目投资所需资金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多家银行合计申请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融资授信额度(含处有效期内的已授
信额度),具体的授信额度、贷款金额和期限以各家银行最终批复为准。上述融资额度自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
理层或其授权代理人办理相关事宜。
二、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科诺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科诺”)的生产经营需
求,公司拟为宁波科诺在银行办理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授权期限
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额度可在授权期限
内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理人办理相关事宜。
是否关联担保: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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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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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海达股份”)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
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为公司2024年度
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请审计机构情况说明
公证天业会计师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设立的会计事务所,自2008年以来一直为
公司的审计机构,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为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遵循独
立、公允、客观的执业准则进行了独立审计,具有审计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及投资者保护
能力良好,能够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提名,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为公司2024年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经营
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成立于1982年,20
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更名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首席合伙人张彩斌,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公证天业已
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新证券法实施前是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
事务所之一,并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鉴证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证天业会计师有合伙人58人、注册会计师334人,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42人。
2023年度,公证天业会计师实现总收入(经审计)30,171.48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4,627.
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580.35万元,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62家,涉及行业包括且不限于
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等,审计收费6,311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
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
),公证天业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
律监管措施1次。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
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华可天,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2:李倩怡,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6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质量控制复核人:张雷,
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19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芯朋微(688508)、江南水务(601199)、
中设股份(002883)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
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65.51万元(含税)(其中母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为39.22万元,内部控制鉴证费用为2.12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5.62万元(注:2022
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59.89万元,其中母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39.22万元,内部控制
鉴证费用为2.12万元)。公司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
2024年度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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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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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润分配预案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5950049.
5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每年实现的净利润计提10%的盈余公积
金14595004.95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余额856274862.1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
分配的利润为987629906.74元,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366428154.33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公
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为回报全体股东,让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
境、行业运行态势、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的前提下,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
定性和长远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章程和《
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3年1
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6012341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5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5030854.78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以后年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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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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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达股份”)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通过。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况
公证天业会计师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原指派华可天和袁建菁作为公司20
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公证天业会计师内部工作调整,现指派李倩
怡接替袁建菁作为上述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华可天和李倩
怡。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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