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320 海达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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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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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2-05-24│ 19.80│ 2.94亿│
├───────────┼───────────┼───────────┼───────────┤
│增发 │ 2018-01-31│ 8.69│ 2.22亿│
├───────────┼───────────┼───────────┼───────────┤
│增发 │ 2018-07-10│ 4.66│ 2.1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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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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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海达高分子新材│ 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料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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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支付收购科诺公司的│ 1.07亿│ 1.07亿│ 1.07亿│ 100.00│ ---│ ---│
│现金对价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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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万吨汽车轻量 │ 1.05亿│ 1.05亿│ 1.05亿│ 100.00│ ---│ ---│
│化铝合金新材料项目│ │ │ │ │ │ │
├─────────┼──────┼─────┼─────┼─────┼─────┼──────┤
│支付收购科诺公司的│ 1000.00万│ 1002.80万│ 1002.80万│ 100.00│ ---│ ---│
│中介费用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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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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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09 │交易金额(元)│19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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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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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JIANGYIN HAIDA SINGAPORE PTE. LT│标的类型 │股权 │
│ │D.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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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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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JIANGYIN HAIDA SINGAPORE PTE. 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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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本次增资概述 │
│ │ 1、基本情况 │
│ │ 截至本公告日,全资孙公司HAIDARUBBER&PLASTICROMANIASRL(以下简称“罗马尼亚海 │
│ │达”)的注册资本为70万美元,全资子公司JIANGYINHAIDASINGAPOREPTE.LTD.(以下简称“│
│ │新加坡海达”)注册资本为1万新加坡元(约合0.75万美元),并持有罗马尼亚海达100%股 │
│ │权。 │
│ │ 为促进罗马尼亚海达的业务发展,并优化其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强盈利│
│ │能力,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其对新加坡海达的债权375 │
│ │万美元转作其对新加坡海达的增资款,新加坡海达将其对罗马尼亚海达的债权305万美元转 │
│ │作对罗马尼亚海达的增资款;同时,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其自有资金190万美元向 │
│ │新加坡海达增资,并通过新加坡海达实现对罗马尼亚海达190万美元的增资,本次增资完成 │
│ │后,罗马尼亚海达的注册资本为565万美元,新加坡海达注册资本为565.75万美元,仍持有 │
│ │罗马尼亚海达100%股权。 │
└──────┴────────────────────────────────────────┘
┌──────┬────────────────┬──────┬────────────────┐
│公告日期 │2025-05-09 │交易金额(元)│19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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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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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HAIDA RUBBER& PLASTIC ROMANIA SR│标的类型 │股权 │
│ │L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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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JIANGYIN HAIDA SINGAPORE PTE. LTD. │
├──────┼────────────────────────────────────────┤
│卖方 │HAIDA RUBBER& PLASTIC ROMANIA SRL │
├──────┼────────────────────────────────────────┤
│交易概述 │一、本次增资概述 │
│ │ 1、基本情况 │
│ │ 截至本公告日,全资孙公司HAIDARUBBER&PLASTICROMANIASRL(以下简称“罗马尼亚海 │
│ │达”)的注册资本为70万美元,全资子公司JIANGYINHAIDA SINGAPORE PTE.LTD.(注册地:│
│ │新加坡)(以下简称“新加坡海达”)注册资本为1万新加坡元(约合0.75万美元),并持 │
│ │有罗马尼亚海达100%股权。 │
│ │ 为促进罗马尼亚海达的业务发展,并优化其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强盈利│
│ │能力,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将其对新加坡海达的债权375万美元转作其对新加坡 │
│ │海达的增资款,新加坡海达将其对罗马尼亚海达的债权305万美元转作对罗马尼亚海达的增 │
│ │资款;同时,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其自有资金190万美元向新加坡海达增资,并通 │
│ │过新加坡海达实现对罗马尼亚海达190万美元的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罗马尼亚海达的注 │
│ │册资本为565万美元,新加坡海达注册资本为565.75万美元,仍持有罗马尼亚海达100%股权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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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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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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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海达橡│科诺精工 │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塑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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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海达橡│科诺精工 │ 4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塑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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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海达橡│科诺精工 │ 24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塑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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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海达橡│海达新能源│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塑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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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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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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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调整情况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收到贡健先生的辞职报告,由于公司内部治
理结构调整,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继续担
任公司总工程师、技术中心主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非独立董事贡健先生的辞职不
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亦不会影响公司的
正常生产和经营。贡健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职工
代表董事一名。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充分
讨论表决后,同意选举贡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件:贡健先生简历
贡健:男,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8年4
月,任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技术中心主任,2018年10月至今,任海达股份董事、
总工程师、技术中心主任。贡健持有公司股份2190706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受中国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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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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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
司章程》等规定,为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结合公司2025半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
发展前景,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分红方案的议
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半年度分红方案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1278816263.37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
润108352436.43元(未经审计)。
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5年半年度分
红方案如下:
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份总数6012341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0.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2024683.8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
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届时公司将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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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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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14时在公司四楼会议
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
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敏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江阴海达橡塑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江阴海达橡塑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不设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制定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份总数6012341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0.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2024683.8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
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届时公司将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表决结果:3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江阴海达橡塑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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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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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钱佳程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现将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选举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辞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吴天翼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吴天翼先生因个人工作
安排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不再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辞任后
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二、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提名钱佳程(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任期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三、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具体情况
因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吴天翼辞任,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选举钱佳程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其就
任董事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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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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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子公司江阴海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达新能源”)拟向安徽赛拉弗能
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拉弗”)供应全面屏边框产品,双方已就本次长期合作事项签署相
关协议,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2、销售框架合同为长期销售协议,有利于公司全面屏边框产品的稳定销售,履行对公司
本年度的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公司业务拓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一、协议签署情况
2025年6月9日,海达新能源与赛拉弗签署了《采购框架合同》,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
平、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全面屏边框产品的采购与供应事宜达成一致。海达新能源按照协议
约定向赛拉弗供应全面屏边框产品,赛拉弗预计采购总量为3.7GW,具体采购数量、价格、交
货时间及地点以双方后续签署的《采购订单》为准,交易金额以实际成交为准。
本次签订的《采购框架合同》为长期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产品明细和金额,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按内部流程
完成了相关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赛拉弗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海达新能源、赛拉弗
(二)协议签署时间:2025年6月9日
(三)协议主要内容:
1、标的及数量
赛拉弗拟向公司采购全面屏边框产品,预计采购总量为3.7GW,实际数量以《采购订单》
为准。
2、履约方式
由赛拉弗根据生产需求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公司根据订单中约定的产品规格、数量、单
价、总价、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进行交付。
3、生效和履行期间
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若协议期满后,双方未重
新签署新合同但继续履行订单,本协议继续有效,直至实际停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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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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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达股份”)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申请
融资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
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申请融资授信额度事项
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及项目投资所需资金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8亿元的融资授信额度(含处有效期内的已授信额度)
,具体的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以各家银行最终批复为准,授信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拟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保证担保,
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理人办理相关事宜。
二、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根据子公司宁波科诺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科诺”)、江阴海达新能源材料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达新能源”)的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为宁波科诺、海达新能源在银
行办理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担保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担保额度可在授权期限内循环使用,同时,海达新能源少数股东
周芹芬将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反担保,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
代理人办理相关事宜。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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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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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达股份”)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公证天业会计师”或“公证天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2024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请审计机构情况说明
公证天业会计师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设立的会计事务所,自2008年以来一直为
公司的审计机构,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为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遵循独
立、公允、客观的执业准则进行了独立审计,具有审计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及投资者保护
能力良好,能够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提名,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为公司2025年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经营
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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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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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达股份”)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
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
权期限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经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目
前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
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
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
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5、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
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
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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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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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一)基本情况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8255179.
0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每年实现的净利润计提10%的盈余公积
金18825517.91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余额987629906.74元,扣除派发2023年度红利15030854
.15元和2024年半年度红利10822213.5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131
206500.21元,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366428154.33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分配总额保持固定不变,对分配比例进行
相应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为回报全体股东,让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
境、行业运行态势、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的前提下,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
定性和长远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章程和《
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4年1
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6012341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2024683.82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以后年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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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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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知识产权事务所转送的商标保
护通知2项,公司商标获得马德里指定协定国意大利和塞浦路斯的保护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已于2024年3月5日披露了“关于取得商标注册证书的公告”(2024-002),公司申请
的商标获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发的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证书(国际注册号:1728456),并收
到了如下国家的保护通知:比荷卢(比利时,荷兰,卢森堡)、白俄罗斯、捷克、法国、德国
、哈萨克斯坦、蒙古、罗马尼亚、俄罗斯、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
就上述已注册的马德里国际商标,本次公司收到了马德里指定协定国意大利和塞浦路斯的
保护通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注册的商标(国际注册号:1728456)将在比荷卢(比利时,
荷兰,卢森堡)、白俄罗斯、捷克、法国、德国、哈萨克斯坦、蒙古、罗马尼亚、俄罗斯、斯
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意大利、塞浦路斯受到保护。
上述2项商标保护通知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加强公司注
册商标的保护,防止有关商标侵权事件的发生;有利于提高公司品牌和市场知名度,对公司未
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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