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321 同大股份 更新日期:2026-0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2-05-14│ 23.00│ 2.29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7-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300万平方米生态超 │ 1.42亿│ ---│ 1.28亿│ 100.00│ 1890.26万│ 2013-09-30│
│纤高仿真面料扩大生│ │ │ │ │ │ │
│产规模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8723.00万│ 1328.45万│ 9028.45万│ ---│ ---│ ---│
├─────────┼──────┼─────┼─────┼─────┼─────┼──────┤
│项目节余永久补充流│ ---│ ---│ 1579.94万│ 100.00│ ---│ ---│
│动资产 │ │ │ │ │ │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5-12-22 │转让比例(%) │8.48 │
├──────┼────────────────┼──────┼────────────────┤
│交易金额(元)│2.66亿 │转让价格(元)│35.34 │
├──────┼────────────────┼──────┼────────────────┤
│转让股数(股)│753.42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
│转让方 │山东同大集团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济南宝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公告日期 │2026-01-06 │转让比例(%) │10.00 │
├──────┼────────────────┼──────┼────────────────┤
│交易金额(元)│2.49亿 │转让价格(元)│28.00 │
├──────┼────────────────┼──────┼────────────────┤
│转让股数(股)│888.00万 │转让进度 │进展中 │
├──────┼────────────────┴──────┴────────────────┤
│转让方 │山东同大集团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青岛卓岳铭梁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公告日期 │2026-01-06 │转让比例(%) │10.00 │
├──────┼────────────────┼──────┼────────────────┤
│交易金额(元)│2.75亿 │转让价格(元)│31.00 │
├──────┼────────────────┼──────┼────────────────┤
│转让股数(股)│888.00万 │转让进度 │进展中 │
├──────┼────────────────┴──────┴────────────────┤
│转让方 │潍坊市政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青岛卓岳铭梁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12-22 │交易金额(元)│2.66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75│标的类型 │股权 │
│ │34183股 │ │ │
├──────┼────────────────┴──────┴────────────────┤
│买方 │济南宝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山东同大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甲方(转让方):山东同大集团有限公司 │
│ │ 乙方(受让方):济南宝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第一条转让标的 │
│ │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大股│
│ │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534183股(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乙方,该股份占同大 │
│ │股份总股本的8.4844%。第二条转让价格与转让价款1.双方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单价为前 │
│ │一交易日(即2025年12月19日)收盘价的八折,即35.344元/股(以下简称“单价”)。 │
│ │ 2.本次股份转让的总价款为标的股份×单价,即266288164.00元。 │
└──────┴────────────────────────────────────────┘
┌──────┬────────────────┬──────┬────────────────┐
│公告日期 │2025-05-29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标的类型 │股权 │
│ │.00%股份 │ │ │
├──────┼────────────────┴──────┴────────────────┤
│买方 │青岛卓岳铭梁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潍坊市政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潍坊市政金│
│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金控”)的通知,为优化资源配置、助推上市公司转型│
│ │升级,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6号)(以下简称“第36号令”)等有关规定,潍坊金控拟│
│ │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0.00%股份(对应公司8,880,000.00股股│
│ │份),转让的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同时,根据2025年3月4日潍坊金控与·(以下简称“同│
│ │大集团”)签署的《股份转让和表决权委托之变更协议》,同大集团亦会通过本次公开征集│
│ │将其持有的公司10.00%股份(对应公司8,880,000股股份)转让给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受让 │
│ │方,其转让的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 │
│ │ 2025年5月2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潍坊市政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金控 │
│ │集团”)《潍坊市政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同大股份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评审结│
│ │果的告知函》,2025年5月28日,经市金控集团评审委员会对参与本次公开征集的两家意向 │
│ │受让方进行综合评审,确定青岛卓岳铭梁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最终受让方。│
└──────┴────────────────────────────────────────┘
┌──────┬────────────────┬──────┬────────────────┐
│公告日期 │2025-05-29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标的类型 │股权 │
│ │.00%股份 │ │ │
├──────┼────────────────┴──────┴────────────────┤
│买方 │青岛卓岳铭梁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山东同大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潍坊市政金│
│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金控”)的通知,为优化资源配置、助推上市公司转型│
│ │升级,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6号)(以下简称“第36号令”)等有关规定,潍坊金控拟│
│ │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0.00%股份(对应公司8,880,000.00股股│
│ │份),转让的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同时,根据2025年3月4日潍坊金控与·(以下简称“同│
│ │大集团”)签署的《股份转让和表决权委托之变更协议》,同大集团亦会通过本次公开征集│
│ │将其持有的公司10.00%股份(对应公司8,880,000股股份)转让给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受让 │
│ │方,其转让的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 │
│ │ 2025年5月2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潍坊市政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金控 │
│ │集团”)《潍坊市政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同大股份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评审结│
│ │果的告知函》,2025年5月28日,经市金控集团评审委员会对参与本次公开征集的两家意向 │
│ │受让方进行综合评审,确定青岛卓岳铭梁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最终受让方。│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山东同大集团有限公司 1254.81万 14.13 76.45 2022-08-20
潍坊市政金控股集团有限公 638.33万 7.19 50.00 2022-10-26
司
─────────────────────────────────────────────────
合计 1893.14万 21.32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1-06│股权转让
──────┴──────────────────────────────────
一、本次权益变动概述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大股份”)控股股东潍坊市
政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金控”)经过公开征集和综合评审,确定青岛卓岳铭梁
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卓岳铭梁”)为受让方。详见《关于公司控股
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
0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获得潍坊市财
政局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
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
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关于公司
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
-025)等公告。2025年12月22日,潍坊金控、山东同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大集团”
)与青岛卓岳铭梁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等相关协议,详见《关于控股股东通过公开征集方式
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及相关方与受让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5)。
二、进展情况
公司今日接到潍坊金控通知:潍坊市财政局于2026年1月6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潍坊市政金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协议转让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批复》(潍财投[202
6]1号),同意潍坊金控向青岛卓岳铭梁协议转让同大股份部分股份的相关事宜。潍坊金控按
照《股份转让协议》向青岛卓岳铭梁转让持有的同大股份10%的股份,共计888万股,转让价格
为31元/股,转让总价款27528万元;同时,同大集团向青岛卓岳铭梁转让同大股份10%的股份
,共计888万股,转让价格为28元/股,转让总价款24864万元。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同大股
份控制权将发生变更。
──────┬──────────────────────────────────
2025-12-24│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
年12月24日(星期三)14: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山东省昌邑市同大街522号)召开,会议采用
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寇相东先生主持,本
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4人,代表股份391237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0
5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84115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5
6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7121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2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人,代表股份7121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0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人,代表股份7121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2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
──────┬──────────────────────────────────
2025-12-22│股权转让
──────┴──────────────────────────────────
重要内容提示:
1、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大股份”)于2025年12
月22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同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大集团”)与济南宝鑫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宝鑫”)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
协议”),同大集团将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转让给济南宝鑫,同大集团拟转让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数为753418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48%股份。
2、2025年12月22日,同大集团已与青岛卓岳铭梁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青岛卓岳铭梁”)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8880000股股份,转让给青岛
卓岳铭梁,若本次交易完成,同大集团持有公司7534183股股份。
3、同大集团拟将持有公司7534183股股份转让给济南宝鑫,本次权益变动后,同大集团不
再持有公司股份。
4、济南宝鑫承诺“(1)因本次交易而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在本次交易完成过户登记时
全部锁定,自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本次
受让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由于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孳息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
承诺。(3)锁定期届满之后股份的交易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5、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本次交易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及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一、协议转让概述
公司第一大股东同大集团于2025年12月22日与济南宝鑫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
协议转让方式向济南宝鑫转让公司股份7534183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8.4844%。在本次交易
中,同大集团向济南宝鑫转让股份的价格为35.344元/股,交易价款为人民币266288164元。
──────┬──────────────────────────────────
2025-12-22│重要合同
──────┴──────────────────────────────────
重要内容提示:
1、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大股份”)于2025年12
月2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潍坊市政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金控”)和山东同大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大集团”,上述各方统称为“转让方”)与青岛卓岳铭梁新材料
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卓岳铭梁”“受让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转让协议”),潍坊金控和同大集团将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转让给青岛卓岳铭梁
,其中潍坊金控拟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数为888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0%的股份),同大
集团拟转让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为888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0%的股份),转让方共计转
让的股份数为1776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0%)。
2、本次权益变动前,潍坊金控和同大集团分别持有公司12766586股、
1641418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14.38%、18.48%;同大集团将所持有的上市
公司15.61%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潍坊金控行使,潍坊金控和同大集团分别拥有的上市公司表决
权比例为29.99%、2.87%;青岛卓岳铭梁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潍坊金控、同大集团将分别持有公司3886586股、7534183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4.38%、8.48%;考虑到表决权委托情况,潍坊金控、同大集团分别拥有
的上市公司表决权比例为9.99%、2.87%,青岛卓岳铭梁将持有公司股份17760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20%,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青岛卓岳铭梁,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白一波。
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
,上述事项均通过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4、青岛卓岳铭梁承诺“(1)因本次交易而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在本次交易完成过户登
记时全部锁定,自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如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受让股
份的锁定期限超过本企业承诺锁定期的,本企业同意相应延长股份锁定期至符合规定的期限。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本次受让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由于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
孳息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3)锁定期届满之后股份的交易按照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5、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本次交易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及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一、协议转让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潍坊金控和同大集团分别于2025年12月22日与青岛卓岳铭梁签订了《股份转
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分别向青岛卓岳铭梁转让公司股份8880000股、8880000股股份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20%。在本次交易中,潍坊金控向青岛卓岳铭梁转让股份的价格为31元/
股、同大集团向青岛卓岳铭梁转让股份的价格为28元/股,合计交易价款为人民币523920000元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若本次交易顺利推进并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将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青岛卓岳铭梁,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白一波。交易
双方潍坊金控、同大集团与青岛卓岳铭梁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5-12-09│其他事项
──────┴──────────────────────────────────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
环”);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2024年度立信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为充分保障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综合考虑公司
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充分考量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专业能力及审计费
用报价等因素,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
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
3、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
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本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
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聘任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的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
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
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收费为35961.69万元,橡胶和塑料制品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职业风险基
金2024年度年末数为12619.3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
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
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
纪律处分2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7名从业人员受到行
政处罚9人次、自律监管措施6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监管管理措施4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徐瑞松,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拟
于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敏,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拟于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黄晓华,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拟于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奎、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敏、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黄晓华最近3年未收(受)
行政监管措施,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徐瑞松、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晓华不存在
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审众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
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审
计费用41.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31.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确定最终审计费用,并签署相
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
2025-12-09│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4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