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321 同大股份 更新日期:2025-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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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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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平方米生态超 │ 1.42亿│ ---│ 1.28亿│ 100.00│ 1890.26万│ 2013-09-30│
│纤高仿真面料扩大生│ │ │ │ │ │ │
│产规模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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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8723.00万│ 1328.45万│ 9028.45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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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节余永久补充流│ ---│ ---│ 1579.94万│ 100.00│ ---│ ---│
│动资产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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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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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05 │转让比例(%) │15.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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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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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1386.45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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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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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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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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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24 │交易金额(元)│2517.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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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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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位于潍坊市昌邑市滨海(下营)经济│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开发区金晶大道以东、成泰路以北,│ │ │
│ │鲁(2019)昌邑市不动产权第001478│ │ │
│ │5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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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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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青岛海事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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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需要,│
│ │于2024年8月16日参与青岛海事法院组织的位于潍坊昌邑市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金晶大 │
│ │道以东、成泰路以北,鲁(2019)昌邑市不动产权第0014785号,面积为151881.40㎡土地使│
│ │用权的司法拍卖,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5170000.00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披露于巨潮│
│ │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参与司法拍卖购买土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
│ │ 上述产权过户手续已经完成,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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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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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大集团有限公司 1254.81万 14.13 76.45 2022-08-20
潍坊市政金控股集团有限公 638.33万 7.19 50.00 2022-10-26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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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893.14万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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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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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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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华盛百利投资发展(
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百利”)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触及5%整数倍的告知函》,
华盛百利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8.4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6%,减持后
持股比例由10.95%变为9.9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盛百利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动已触及5%
整数倍且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约定的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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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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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征集期内(即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7日),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潍坊市政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金控”
)收到青岛卓岳铭梁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北京星耀创企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
伙)两家意向受让方提交的申请材料,且两家已足额缴纳相应的缔约保证金。
2、潍坊金控将尽快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意向受让方进行综合评审,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
权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择优选择受让方,并与最终确定
的受让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所签《股份转让协议》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机构及其他有权政府部门的批准后方能生效,是否能够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及其
他有权政府部门的批准以及股份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3、若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可能会发生变更。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
公司部分股份获得潍坊市财政局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控股
股东潍坊金控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0%股份(对应公司8880000
股股份),股份转让价格不低于人民币30元/股(含);同时,根据潍坊金控与山东同大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大集团”)于2025年3月4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和表决权委托之变更协
议》,同大集团拟同时将其持有的公司10%股份(对应公司8880000股股份)转让给经本次公开
征集确定的受让方,股份转让价格不低于人民币28元/股(含)。同大集团转让10%的公司股份
系本次潍坊金控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转让股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受让主体须同时受让潍
坊金控及同大集团所持有的公司各10%的股份。本次公开征集期为10个交易日,自2025年3月24
日至2025年4月7日止。
2025年4月8日,公司收到潍坊金控《关于公开征集转让同大股份部分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在本次公开征集期内,共有两家意向受让方向潍坊金控提交了受让申请材料,分别是青岛卓
岳铭梁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北京星耀创企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两家意
向受让方均足额缴纳8000万元缔约保证金。
潍坊金控将尽快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意向受让方进行综合评审,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
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择优选择受让方,并与最终确定的受
让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所签《股份转让协议》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及其他有权政府部门的批准后方能生效,是否能够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及其他有
权政府部门的批准以及股份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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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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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潍坊市政金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金控”)与股东山东同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大集团”)于
2025年3月4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和表决权委托之变更协议》,潍坊金控、同大集团拟通过公开
征集方式分别将所持公司10%的股份同步转让给受让方,公开征集转让实施完成后,公司的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
份转让和表决权委托之变更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及《关于公司控股
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
04)。
2025年3月2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潍坊金控的通知,本次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
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项及《股份转让和表决权委托之变更协议》均已取得潍坊市财政局的
同意批复。潍坊金控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转让持有的公司10%股份,转让价格不低于30元/
股,经公开征集的受让方一并受让同大集团持有的公司10%股份。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公开征集受让方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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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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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大股份”)控股股东潍
坊市政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金控”)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
其持有的公司10%股份(对应公司8880000股股份),股份转让价格不低于人民币30元/股(含
);同时,根据潍坊金控与山东同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大集团”)于2025年3月4日
签署的《股份转让和表决权委托之变更协议》,同大集团拟同时将其持有的公司10%股份(对
应公司8880000股股份)转让给经本次公开征集确定的受让方,股份转让价格不低于人民币28
元/股(含)。同大集团转让10%的公司股份系本次潍坊金控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转让股份
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受让主体须同时受让潍坊金控及同大集团所持有的公司各10%的股份(以
下简称“本次公开征集转让”或“本次交易”)。
2、若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可能发生变更。
3、本次公开征集期为10个交易日,自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7日止。意向受让方如符
合条件,应于公开征集期内,向潍坊金控提交全套申请材料。
4、在本次公开征集所规定的期限内是否能够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尚存在不确定
性;在规定期限内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后,所签相关协议仍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
权政府部门的批准后方能生效,是否能够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权政府部门的批
准以及本次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潍坊金控的通知,为优化资源配置、助推上市公司转型升级,根据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潍坊金控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
的公司10%股份(对应公司8880000股股份),转让的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同时,根据2025年
3月4日潍坊金控与同大集团签署的《股份转让和表决权委托之变更协议》,同大集团亦会通过
本次公开征集将其持有的公司10%股份(对应公司8880000股股份)转让给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
受让方,其转让的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签署
<股份转让和表决权委托之变更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及《关于公司控
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
-004)。
2025年3月2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潍坊金控通知,潍坊市财政局已同意本次公开征集转
让,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
股份获得潍坊市财政局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现将潍坊金控本次公开征集转
让的具体情况及要求公告如下: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股份数量及性质
目前,潍坊金控持有公司12766586股股份,股份性质为非限售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数
的14.38%;同时,同大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1386453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61%)对应的表
决权委托给潍坊金控行使;潍坊金控合计拥有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29.99%,为公司控股股东。
潍坊金控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0%股份(对应公司8880000
股股份);同时,为保障同大股份治理结构和经营稳定,根据潍坊金控与同大集团于2025年3
月4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和表决权委托之变更协议》,同大集团拟同时将其持有的公司10%股份
(对应公司8880000股股份)转让给经本次公开征集确定的受让方。同大集团转让10%的公司股
份系本次潍坊金控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转让股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受让主体须同时受让
潍坊金控及同大集团所持有的公司各10%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受让方将直接持有不低于2
0%公司股份,预计将可能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股份转让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国有股东公开征集转让上市
公司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下列两者之中的较高者: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
价格的算术平均值;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上市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同大股份于2025年3
月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上市公司公开征集提示性公告日(2025年3月5日)前30个
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25.34元/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上市公司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值为6.96元/股。
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潍坊金控本次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低于人民币30元/股(含)
,最终转让价格将在各意向受让方的报价基础上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相关
规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复确定。同大集团本次转让所持公司股
份的价格不低于人民币28元/股(含),最终转让价格将由同大集团和经公开征集确定的受让
方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
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前,若同大股份发生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则转让价
格和转让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以使得受让方协议受让公司不低于总股本的20%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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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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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
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4)。
2025年3月11日,公司收到立信出具的《更换签字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告知函》,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情况
立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注册会计师丁陈隆、周晓
枫为公司提供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杜志强,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工作调整,经会计师
事务所安排调整变更,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张爱国、戴兴明,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史慧,
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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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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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8月6日,潍坊市政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金控”)与山东同大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大集团”)签署了《关于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
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同大集团将持有的上市公司29.99%股
份分步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潍坊金控。其中,首次转让729519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8.215%;同时,同大集团与潍坊金控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9
33592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1.775%)对应的股东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等非财产
性权利无条件、独家且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潍坊金控行使。
2022年7月10日,双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同大集团拟将其持有的5471394股公司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给潍坊金控,占公司总股本的6.161%。
《原股份转让协议》项下同大集团还应转让给潍坊金控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变更为138645
34股。该等股份转让完成后,同大集团委托潍坊金控行使表决权的同大股份的股份数额变更为
13864534股,就该等表决权委托变更事项,双方于2022年7月10日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之
变更协议》。
鉴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潍坊金控、股东同大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分别将所持上市公司
10.00%的股份同步转让给受让方,双方就前述《原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表决
权委托协议之变更协议》等协议于2025年3月4日重新签署《股份转让和表决权委托之变更协议
》对相关事项进行变更。
2、《股份转让和表决权委托之变更协议》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权机构的批准方
能生效,是否能取得批准及批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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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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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控股股东潍坊市政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
司部分股份,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权机构的批准,是否能取得批准
及批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在完成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前,本次转让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
3、根据2025年3月4日潍坊市政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同大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股
份转让和表决权委托之变更协议》,山东同大集团有限公司亦通过本次公开征集同步转让公司
部分股份;若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可能会发生变更。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潍坊市政
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金控”)的通知,为优化资源配置、助推上市公司转型
升级,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6号)(以下简称“第36号令”)等有关规定,潍坊金控拟通过
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0.00%股份(对应公司8880000.00股股份),转
让的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同时,根据2025年3月4日潍坊金控与山东同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同大集团”)签署的《股份转让和表决权委托之变更协议》,同大集团亦会通过本次公
开征集将其持有的公司10.00%股份(对应公司8880000股股份)转让给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受
让方,其转让的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
根据第36号令,潍坊金控本次公开征集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的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公开征集转
让提示性公告日(2025年3月5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及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公司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两者中的较高者。最终转让价格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公开征集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权机构批准的结果确定。同大集团
通过本次公开征集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的价格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本次公开征集转让
的受让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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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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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需要
,于2024年8月16日参与青岛海事法院组织的位于潍坊昌邑市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金晶大
道以东、成泰路以北,鲁(2019)昌邑市不动产权第0014785号,面积为151881.40㎡土地使用
权的司法拍卖,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5170000.00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的《关于公司参与司法拍卖购买土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上述产权过户手续已经完成,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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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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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陈国柱先生因个人原因
,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应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
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26)。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
同意提名田景岩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田景岩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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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9│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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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需要
,参与青岛海事法院组织的位于潍坊市昌邑市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金晶大道以东、成泰路
以北,鲁(2019)昌邑市不动产权第0014785号,面积为151881.40㎡土地使用权的司法拍卖。
本次拍卖标的评估价格为人民币35954200.00元,起拍价格为人民币25170000.00元,增价
幅度为人民币120000.00元,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0.00元。
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由青岛海事法院进行公开拍卖。
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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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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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
案》,同意公司开展额度不超过等值4,000万美元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该事项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日常经营中涉及外币业务,主要结算币种为美元。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
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为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生产
经营的具体情况,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2、投资金额、期限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不超过等值4,000万美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有效期,则决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
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3、投资方式
(1)投资品种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金融衍生品品种包
括远期结售汇、期权、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包括货币掉期和利率掉期)、货币互换业务等。
(2)交易对手
交易对手方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等值4,000万美元
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总额度在董事会审批
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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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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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中低风险或稳健型理财
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强的理财产品,以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盘活银行存款,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
使用。
(三)投资品种和期限
投资品种为短期中低风险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单笔
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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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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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
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
司对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
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根据测试结果,公司2023年各类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7,136,130.33元,相应计提信用
减值准备2,324,156.72元,资产减值准备4,811,973.6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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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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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3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7925113.7
5元。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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