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326 ST凯利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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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2-06-05│ 29.09│ 3.26亿│
├───────────┼───────────┼───────────┼───────────┤
│增发 │ 2014-06-11│ 20.54│ 3.30亿│
├───────────┼───────────┼───────────┼───────────┤
│增发 │ 2014-12-09│ 28.13│ 1.63亿│
├───────────┼───────────┼───────────┼───────────┤
│增发 │ 2016-05-05│ 18.96│ 7.9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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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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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 17146.00│ ---│ ---│ 15546.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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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075.50│ ---│ ---│ 7825.50│ ---│ 人民币│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419.44│ ---│ ---│ 4190.66│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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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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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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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椎体成形球囊手术系│ 8884.88万│ ---│ 5899.71万│ 109.87│ 0.00│ 2016-07-01│
│统生产技术改造及扩│ │ │ │ │ │ │
│产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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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易生科技(北京│ ---│ ---│ 6986.55万│ 100.00│ 0.00│ 2013-10-08│
│)有限公司股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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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易生科技(北京│ 8500.00万│ ---│ 8500.00万│ 100.00│ 0.00│ 2015-02-12│
│)有限公司27.22%股│ │ │ │ │ │ │
│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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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62.98万│ 0.00│ 462.98万│ 100.00│ 0.00│ 2015-01-30│
│(2015年) │ │ │ │ │ │ │
├─────────┼──────┼─────┼─────┼─────┼─────┼──────┤
│投资永铭诚道(北京│ ---│ ---│ 550.00万│ 100.00│ 0.00│ 2015-06-30│
│)医学科技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 │ │ │ │ │ │ │
├─────────┼──────┼─────┼─────┼─────┼─────┼──────┤
│产品研发机构建设项│ 5982.48万│ ---│ 2549.23万│ 100.00│ 0.00│ 2014-08-25│
│目 │ │ │ │ │ │ │
├─────────┼──────┼─────┼─────┼─────┼─────┼──────┤
│国内外营销网络及培│ 2208.86万│ ---│ 716.90万│ 100.00│ 0.00│ 2014-08-25│
│训平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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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嘉兴博集医疗科│ ---│ ---│ 600.00万│ 100.00│ 0.00│ 2015-07-07│
│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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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Elliquence项目│ 2.06亿│ ---│ 2.06亿│ 100.00│ 4889.97万│ 2018-08-31│
├─────────┼──────┼─────┼─────┼─────┼─────┼──────┤
│投资天津经纬医疗器│ ---│ ---│ 3000.00万│ 100.00│ 0.00│ 2016-05-31│
│材有限公司 │ │ │ │ │ │ │
├─────────┼──────┼─────┼─────┼─────┼─────┼──────┤
│收购易生科技(北京│ ---│ ---│ 8500.00万│ 100.00│ 0.00│ 2015-02-12│
│)有限公司27.22% │ │ │ │ │ │ │
├─────────┼──────┼─────┼─────┼─────┼─────┼──────┤
│收购江苏艾迪尔医疗│ 1.63亿│ ---│ 1.63亿│ 100.00│ 4891.58万│ 2014-09-09│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 │ │ │ │ │
│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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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1.81万│ 5163.70万│ 100.00│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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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迪尔二、三类医疗│ 1.50亿│ ---│ 625.36万│ 100.00│ 0.00│ 2018-06-30│
│器械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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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生科技研发中心建│ 8000.00万│ ---│ 2502.35万│ 100.00│ 0.00│ 2018-06-30│
│设项目 │ │ │ │ │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 462.98万│ 100.00│ 0.00│ 2015-01-31│
│(2015年) │ │ │ │ │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8432.50万│ ---│ 8432.50万│ 100.00│ 0.00│ 2016-06-30│
│(2016年) │ │ │ │ │ │ │
├─────────┼──────┼─────┼─────┼─────┼─────┼──────┤
│收购Elliquence项目│ ---│ ---│ 2.06亿│ 100.00│ 4889.97万│ 2018-08-31│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60.22万│ 60.22万│ 100.00│ ---│ 2019-06-30│
│(2019年)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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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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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05 │交易金额(元)│1075.5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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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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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润志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51%的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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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无锡优鸿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卖方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基于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聚焦业务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巩固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江苏润志泰医疗科技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润志泰”)51%的股权以10,755,000.00元交易价格出售给无锡优鸿泰企业│
│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鸿泰”或“交易对方”)。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与协议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各方已根据协议约│
│ │定依法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已收到全部相关股权转让款项,本次交易已完│
│ │成交割,公司不再持有润志泰股权。 │
└──────┴────────────────────────────────────────┘
┌──────┬────────────────┬──────┬────────────────┐
│公告日期 │2025-08-06 │交易金额(元)│1.62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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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洁诺医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36.9000%│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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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荟添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 │上海景正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洁诺医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并减资退出上海景正│
│ │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通过上海景正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正│
│ │医疗”)间接持有的洁诺医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诺医疗”)36.9000%的股权│
│ │出售给上海荟添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荟添医疗”或“交易对方”);同时,公司│
│ │计划通过定向分红和定向减资的方式退出对景正医疗的投资。 │
│ │ 本次标的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62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陆仟贰佰万元整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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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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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意久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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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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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一、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
│ │ 上海意久泰目前存在流动资金的需求,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全部用于上海意久泰公司日│
│ │常运营。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支持上海意久泰的经营发展,公司拟将其│
│ │向合营公司上海意久泰提供的借款7,140,000元进行展期,展期至2029年12月26日,展期期 │
│ │限内借款年利率为3.50%,到期归还本息(以下简称“本次财务资助”)。上海意久泰其他 │
│ │股东TecresS.p.A.同意按照其提供借款的金额6,860,000元进行展期,展期至2029年12月26 │
│ │日,展期期限内借款年利率为3.50%,到期归还本息。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 │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持有│
│ │上海意久泰51%的股权,TecresS.p.A.持有上海意久泰49%的股权,上海意久泰系合营公司,│
│ │公司董事长王冲先生担任上海意久泰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公司总经理丁魁担任上海意久│
│ │泰的董事,故上海意久泰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向上海意久泰提供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
│ │ 2026年7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
│ │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冲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 │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
│ │ 二、被资助对象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1、基本情况 │
│ │ 名称:上海意久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持有上海意久泰51%的股权,TecresS.p.A.持有上海意久泰4│
│ │9%的股权,上海意久泰系合营公司,公司与TecresS.p.A.及其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公司董│
│ │事长王冲先生担任上海意久泰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公司总经理丁魁担任上海意久泰的董│
│ │事;上海意久泰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向上海意久泰提供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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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动之医学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上海利格泰医用设备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长担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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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润志泰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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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经纬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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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卓昕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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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逸动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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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浦易生物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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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修能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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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脊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上海悦灵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监事担任其监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天津康尔诺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联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上海利格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长担任其董事长、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国科美润达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上海蕴和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洁诺优承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上海赛技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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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上海悦灵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监事担任其监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上海意久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上海利格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长担任其董事长、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上海脊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房屋给关联方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上海意久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房屋给关联方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上海利格泰医用设备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长担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房屋给关联方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上海利格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长担任其董事长、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房屋给关联方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上海悦灵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监事担任其监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天津康尔诺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联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上海利格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长担任其董事长、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上海悦灵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监事担任其监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上海意久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上海利格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长担任其董事长、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上海欣诚意投资有限公司 3696.81万 5.16 100.00 2026-01-06
新疆德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563.37万 2.17 --- 2018-11-30
永星兴业有限公司 1286.65万 1.79 --- 2019-01-07
袁征 862.61万 1.20 100.00 2026-01-06
─────────────────────────────────────────────────
合计 7409.44万 10.32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1-06 │质押股数(万股) │3696.81 │
├────────┼──────────────┼────────┼──────────────┤
│质押占所持股(%) │100.00 │质押占总股本(%) │5.16 │
├────────┼──────────────┴────────┴──────────────┤
│股东名称 │上海欣诚意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12-31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
│ │欣诚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诚意”)及其一致行动人袁征先生函告,获悉欣诚│
│ │意、袁征对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1-06 │质押股数(万股) │862.61 │
├────────┼──────────────┼────────┼──────────────┤
│质押占所持股(%) │100.00 │质押占总股本(%) │1.20 │
├────────┼──────────────┴────────┴──────────────┤
│股东名称 │袁征 │
├────────┼──────────────────────────────────────┤
│质押方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6-01-0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
│ │欣诚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诚意”)及其一致行动人袁征先生函告,获悉欣诚│
│ │意、袁征对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6-24 │质押股数(万股) │36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99.86 │质押占总股本(%) │5.02 │
├────────┼──────────────┴────────┴──────────────┤
│股东名称 │上海欣诚意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上海星富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起始日 │2025-06-1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12-23 │解押股数(万股) │36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19日上海欣诚意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3600.0万股给上海星富德企业管理合伙│
│ │企业(有限合伙) │
├────────┼──────────────────────────────────────┤
│解押说明 │2025年12月23日上海欣诚意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36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5-10 │质押股数(万股) │1703.16 │
├────────┼──────────────┼────────┼──────────────┤
│质押占所持股(%) │47.24 │质押占总股本(%) │2.38 │
├────────┼──────────────┴────────┴──────────────┤
│股东名称 │上海欣诚意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5-07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6-17 │解押股数(万股) │1703.16 │
├────────┼──────────────┴────────┴──────────────┤
│质押说明 │2025年05月07日上海欣诚意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1703.1641万股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
│ │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6月17日上海欣诚意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703.1641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1-08 │质押股数(万股) │1114.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1.62 │质押占总股本(%) │1.55 │
├────────┼──────────────┴────────┴──────────────┤
│股东名称 │上海欣诚意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1-15 │质押截止日 │2025-01-14 │
├────────┼──────────────┼────────┼──────────────┤
│实际解押日 │2025-06-17 │解押股数(万股) │1114.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07日上海欣诚意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50.0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5年06月17日上海欣诚意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114.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1-08 │质押股数(万股) │487.86 │
├────────┼──────────────┼────────┼──────────────┤
│质押占所持股(%) │13.85 │质押占总股本(%) │0.68 │
├────────┼──────────────┴────────┴──────────────┤
│股东名称 │上海欣诚意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2-07-2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6-17 │解押股数(万股) │487.86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07日上海欣诚意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70.0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5年06月24日上海欣诚意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487.86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9-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上海凯利泰│上海显峰投│ 2.93亿│人民币 │2018-08-10│2021-08-09│连带责任│否 │是 │
│医疗科技股│资管理有限│ │ │ │ │担保,保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证担保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6│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27日、2026年7月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关于
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3、会议时间及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星期二)14时00分,会议地点为:上海凯利泰医
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瑞庆路528号23幢)。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冲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6-07-09│企业借贷
──────┴──────────────────────────────────
重要内容提示: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其向合营公司上海意久
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意久泰”)提供的借款7140000元进行展期,展期至202
9年12月26日,展期期限内借款年利率为3.50%,到期归还本息。
2、上海意久泰其他股东TecresS.p.A.拟同意按照其提供的借款6860000元进行展期,展期
至2029年12月26日,展期期限内借款年利率为3.50%。
3、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被资助对象为公司的合营公司(公司持有其51%
的股权),本公司与TecresS.p.A.对其实施共同控制,公司参与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相
关重大事项审议与日常经营监督,整体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上海意久泰目前存在流动资金的需求,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全部用于上海意久泰公司日常
运营。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支持上海意久泰的经营发展,公司拟将其向合
营公司上海意久泰提供的借款7140000元进行展期,展期至2029年12月26日,展期期限内借款
年利率为3.50%,到期归还本息(以下简称“本次财务资助”)。上海意久泰其他股东TecresS
.p.A.同意按照其提供借款的金额6860000元进行展期,展期至2029年12月26日,展期期限内借
款年利率为3.50%,到期归还本息。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持有上
海意久泰51%的股权,TecresS.p.A.持有上海意久泰49%的股权,上海意久泰系合营公司,公司
董事长王冲先生担任上海意久泰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公司总经理丁魁担任上海意久泰的董
事,故上海意久泰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向上海意久泰提供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2026年7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冲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意久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冲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JLMKC61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08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天辰路508号1号楼103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从事生物制品、医疗器械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从事上述产品及同类商品的批发、进口、佣
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他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
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为51%,认缴注册资本2040万元;TecresS.p.A.持股比例为49%,
认缴注册资本1960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持有上海意久泰51%的股权,TecresS.p.A.持有上海意久泰49%
的股权,上海意久泰系合营公司,公司与TecresS.p.A.及其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
王冲先生担任上海意久泰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公司总经理丁魁担任上海意久泰的董事;上
海意久泰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向上海意久泰提供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
海意久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上一会计年度,公司对上海意久泰的财务资助金额为306万元。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拟与合营企业上海意久泰签署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人: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人:上海意久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3)借款展期金额:人民币7140000元
(4)借款展期期限具体如下表:
(5)资金用途:用于上海意久泰公司日常运营。
(6)借款利率:
(7)违约责任:
如发生违约事件,除非出借方另行书面同意或指示,否则出借方无需采取任何行动,借款
协议项下的全部债务立即自动到期,同时,借款方应立即偿还出借方该等借款金额(包括借款
本金及利息)。
──────┬──────────────────────────────────
2026-07-09│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7-01│其他事项
──────┴──────────────────────────────────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定于20
26年7月16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6年6月3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股1%以上股东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
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现就收到股东提议增加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函的情况以及股东会补充通知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6年6月3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股1%以上股东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
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议
将《关于2026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提案人资格符合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
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
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5,132
,2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1%,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所提议案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
决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且临时提案于股东会召开十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提案直接
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作为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议案3.00。
(三)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临时提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发放标准为每人
每年20万元(含税),具体发放办法为按季度发放。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
2026-06-27│其他事项
──────┴──────────────────────────────────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发起人股东中的外资股东ULTRATEMPOLIMITED、WINSTARINC.LIMITED、MAXUSHOLD
INGLIMITED、SpruceInvestmentConsultingLimited、乐亦宏已减持完毕且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为使公司登记的公司类型与实际情况相符,公司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将公司类型由“
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登记类型以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全权办理本次变更
公司类型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以及其他涉及的相关业务。
本次变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
2026-06-27│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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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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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及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4时00分,会议地点为:上海凯利泰医
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瑞庆路528号23幢)。网络投票时间为:202
6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冲先生
──────┬──────────────────────────────────
2026-04-18│其他事项
──────┴──────────────────────────────────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作为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
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会字(2025)第06152号)、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众会字(2025)第06156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四)项规定,公司出现“(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20)。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针对2024年度上述报告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的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相关内部控制缺
陷已消除,内部控制体系能够有效运行。众华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
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对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非
标准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显示,影响2024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的风险
事项已消除。经公司全面自查,不存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其他应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10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认为其出现的第9.4条规定的
相应情形已消除的,应当及时公告,同时说明是否将向本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拟申
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在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申请。公司内部控制缺陷
整改完成,内部控制能有效运行,向本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
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综上,公司符合
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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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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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稳健型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国债及国债逆回购
等,不购买信托计划产品、资产管理计划产品或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品等高风险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
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变化影响,公司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具体计划如下:
一、投资概况
1、资金额度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5,000万元的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任意连续12个月内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不得超过125,000万元,
短期滚动理财产品金额可滚动使用,不以发生额重复计算,但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出上述投
资额度。
2、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理财的资金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销售
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国
债及国债逆回购等,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
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不购买信托计划产品、资产管理计划产品或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品等高
风险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及实施方式
本次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
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况。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不得与投资产品发行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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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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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6年5月12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瑞庆路528
号23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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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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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以及确认权益工具投
资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确认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确认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
下属控股公司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商誉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
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减值
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确认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的资产范围和金额经过对公司及下
属控股公司2025年末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其他
权益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拟于2025年度
就应收款项、存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公允价值变
动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854.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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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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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
使权利、履行职责,营造公司稳健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责任人购买责任险。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责任人(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
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任一赔偿请求及总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00000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
司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及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方案框架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
办理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责任人员、确定保险
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签署相
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
同期满时或期满之前办理与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第四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认为公司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
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拟购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责任
赔偿限额、保费支出范围等内容合理,公司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全体委员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委员
采取了回避表决,并将此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由于公司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根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该议
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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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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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目前的总股本7170126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1701268.2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其中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合并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134886037.7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48940580.30元
,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59842669.12元。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利润分配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
为依据,确定具体利润分配比例。
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以及公司下一步的经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求,依据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回报全体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20
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目前的总股本7170126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1701268.20元,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71701268.20元,占本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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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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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众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人员信息: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
人数为76人,注册会计师共34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9人
。
业务规模: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223
7.7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3209.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775.78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83家,审计
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758.06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
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凯利泰同行业客户共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行为
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生
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80万元。另有3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4万元。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无生效
判决。
3、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
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3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
、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章鑫蕾,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
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泓洲,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
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张晶娃,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
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
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会计师事
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
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总额
为人民币118.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08.5万元,内部控制鉴证费用为10万元)。董
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2026年度
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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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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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凯诚君
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诚君泰”)、吕向东先生、李虹女士、刘双全先生、魏永梅女
士计划自2026年3月31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增
持公司股票,计划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7170127股且不高于14340254股,增持所需资金为自有
或自筹资金。
2、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政策因素或因增持股份所需
资金未能及时到位而导致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收到股东凯诚君泰及其一致行动人吕向东先生、李虹女士、刘双全
先生、魏永梅女士(以下简称“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基
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持主体计划自2026年3月31日起的6个
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数量不低于7170127股且不高于14340254股,增持所需资金为自有或自筹资金。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凯诚君泰、吕向东、李虹、刘双全、魏永梅。
2、原持有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前,凯诚君泰持有公司25132206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3.51%;吕向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李虹女士持有公司
股份1427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刘双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517663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2.44%;魏永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凯诚君泰、吕向东先
生、李虹女士、刘双全先生、魏永梅女士合计持有公司7.96%的股份。
3、公司于2025年7月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71),凯诚君泰、李虹、刘双全、魏永梅计划自2025年7月11日起的6个月内,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14
339000股。该计划已于2025年9月25日实施完成。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披露的《关于
公司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股份变动触及1%暨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4)4、
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凯诚君泰、吕向东、李虹、刘双全、魏永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
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7170127股且不高于14340254股。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
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时,将根据股
本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区间,将根据市场整体走势及对公司股
份价值的合理判断,在实施期限内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
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5、增持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6、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6年3月31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
定不得增持的期间外)。若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的情形,增持计划将在股
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7、本次增持是否基于其主体的特定身份:否。
8、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锁定期为增持完成之日起6个月。
9、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将在上述实
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期间及增持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和相关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
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和相关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
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增持计划和相关增持行为为凯诚君泰、吕向东、李虹、刘双全和魏永梅的个人行为,不构
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凯诚君泰、吕向东、李虹、刘双全和魏永梅在增持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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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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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了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同意对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具体职责不变,任期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个别成员进行选举、调整,调整后的专门委员会具体职
责不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为惠一微、王冲、朱丁敏,其中王冲为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委员为王冲、刘学文、朱丁敏,其中朱丁敏为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WENCHEN、朱丁敏、刘学文,其中刘学文为
主任委员;
4、审计委员会委员为朱丁敏、刘学文、刘思伟,其中朱丁敏为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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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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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
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
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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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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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欣
诚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诚意”)及其一致行动人袁征先生函告,获悉欣诚意、袁征
对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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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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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欣
诚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诚意”)函告,获悉欣诚意对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办理
了解除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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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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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未来战略发展需求,公司拟通过受让股权并认购新增注册资本的方式对动之医
学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之医学”)进行投资。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动之医学是一家致力于研发、生产和销售再生诱导系列产品(包括再生诱导生物补片、再
生诱导活细胞补片、脐带干细胞制剂、羊膜凝胶敷料等产品)(以下简称“主营业务”)的企
业,其注册资本为178.3679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持有动之医学37.9528%的股权(对应注册
资本676957元)。
经各方协商一致,股东上海立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立赛管理”
)、袁征将退出动之医学,公司同意受让立赛管理、袁征持有的动之医学股权;同时,公司将
对动之医学进行增资。
(二)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公司持有动之医学37.9528%的股权,公司原董事长袁征先生(于2025年3月19日离任)持
有动之医学3.5741%的股权并担任其董事,本次交易中,增资的目标公司动之医学为公司的关
联方;本次交易中的转让方之一袁征先生系公司原董事长,系公司的关联方;转让方之二立赛
管理,其持有动之医学1.1914%的股权,公司原总经理兼董事王正民先生(于2025年3月19日离
任董事,2025年4月7日离任总经理)系立赛管理的有限合伙人,并持有立赛管理26.6667%的财
产份额(对应出资额200万元);袁征的弟弟严航系立赛管理的有限合伙人,持有立赛管理26.
6667%的财产份额(对应出资额2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并出于谨慎原则,从严认定立赛管理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本次交易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动之医学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前述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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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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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利泰”)于2025年10月28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凯
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整改措施并对袁征、王正民、丁魁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沪证监决〔2025〕199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袁征、王正民、丁魁:
经查,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28924912,以下简称凯利泰或公司)未在2021年度至2023年度定期报告以及临
时公告中披露上海正佰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以及双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
款、第十四条第八项、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我局决定对凯利泰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
施。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
袁征(身份证号:310**************7)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王正民(身份证号:310*
*************2)作为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丁魁(身份证号:341**************1)作为
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规定,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
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我局决定对袁征、王正民、丁
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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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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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利泰”)独立董事狄朝平先
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狄朝平先生的原定任期为2025年3月1
9日至2028年3月18日,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董事会于2025年10月10日收到持股1%以上股东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提交
的《关于增加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9日、2025年10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0)、《关于2025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关于拟任独立
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2)。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思伟先生的备案材料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并经公司于2025
年10月24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刘思伟先生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但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即日起,刘思伟先生正式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变更
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董事的组成和人数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
附:刘思伟先生简历
刘思伟先生:男,198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群众。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金融学专业
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10月至2014年11月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
,历任税务顾问、高级税务顾问,2014年12月至2017年2月任职于奇虎三六零公司投资经理,2
017年3月至2019年11月任职于量化空间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9年12月至20
21年6月任职于黑龙江飞鹤乳业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21年7月至今在苏州英莱特医疗科技有限
公司担任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思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栏目查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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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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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及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星期五)14时,会议地点为:上海凯利泰医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上午9
:15至下午15:00。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冲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
任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上海利格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06223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54%;反对176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57%;弃权2251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475%。本议案获得通过。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04735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79%;反对1949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75%;弃权1902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246%。本议案获得通过。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1504531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45%;反对1863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08%;弃权2971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947%。本议案获得通过。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委派了邵彬律师和成赟律师出席并见证了
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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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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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王冲先生提交
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工作内容调整和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王冲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
务,辞职后王冲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委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王冲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冲
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王冲先生的原定总经理任期为20
25年5月11日至2028年5月10日。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经董事长王冲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丁魁先生为总经理的议案》,决议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丁魁先生为公司总
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丁魁先生原任公司副总经
理职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同时卸任;丁魁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
至新任董事会秘书聘任生效。同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刘庆女士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决议拟聘任刘庆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刘庆女士暂未取得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已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
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将在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后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在刘庆女
士聘任生效前,原董事会秘书丁魁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本次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将
在刘庆女士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后生效,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
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刘庆女士正式担任董事会秘书后,公司拟向其发放2025
年度固定薪酬54万元/年(含税),发放办法为按月发放。
附:丁魁先生简历
丁魁先生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刘庆女士简历
刘庆女士,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截至目前,刘庆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
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庆
女士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
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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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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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定于20
25年10月24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年10月1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股1%以上股东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
提交的《关于增加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现就收到股东提议增加2025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函的情况以及股东会补充通知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收到股东提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函的情况(一)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1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股1%以上股东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
提交的《关于增加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议将《关于
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提案人资格符合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
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
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51322
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1%,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所提议案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
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且临时提案于股东会召开十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提
案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提案直接提
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作为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议案3.00。
(三)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临时提案的主要内容公司股东上海凯诚君泰投资
有限公司提名刘思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保持一致。刘思
伟先生的简历具体如下:
1、刘思伟先生,198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群众。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金融学专业本
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10月至2014年11月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
历任税务顾问、高级税务顾问,2014年12月至2017年2月任职于奇虎三六零公司投资经理,201
7年3月至2019年11月任职于量化空间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9年12月至2021
年6月任职于黑龙江飞鹤乳业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21年7月至今在苏州英莱特医疗科技有限公
司担任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思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栏目查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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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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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利泰”)董事会于2025年10
月10日收到持股1%以上股东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增加2025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
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股东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刘思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
与第六届董事会保持一致。刘思伟先生的简历具体如下:刘思伟先生,1988年1月出生,中国
国籍,群众。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金融学专业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10月至20
14年11月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历任税务顾问、高级税务顾问,2014年12月
至2017年2月任职于奇虎三六零公司投资经理,2017年3月至2019年11月任职于量化空间信息技
术(北京)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9年12月至2021年6月任职于黑龙江飞鹤乳业有限公司高级
经理;2021年7月至今在苏州英莱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思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栏目查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思伟先生的任职资格已取得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六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对拟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
刘思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同时,刘思伟先生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刘思伟先生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交所审
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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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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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有关上海利格泰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以下简称“《上海利格泰股东协议》”)的约定,目前已触发《上海利
格泰股东协议》中约定的回购条件。经各方协商一致,回购义务人同意履行回购义务,并指定
受让方上海利格智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利格智创”)承担回购责任
;同时,基于2022年12月,上海利格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利格泰”)为
收购公司持有的上海利格泰子公司上海利格泰医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格泰设备”)和
上海意昕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昕医疗”)之股权,向公司定向增发新增股份(以
下简称“换股股份”),对应上海利格泰125.5336万元注册资本(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
23日披露的《关于增资上海利格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2-072)),本次利格智创一并受让换股股份。综上,公司拟将持有的上海利格泰的全部股份
,即7.0130%的股份以人民币152029483.02元转让予利格智创。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0年3月,公司与上海利格泰原股东在上海市签署了《有关上海利格泰生物科技投资有
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公司作为B轮投资人向上海利格泰投资人民币6000万元,对应注册资本2
742857元(以下简称“B轮股份”)。根据现行有效的《上海利格泰股东协议》,如上海利格
泰未能于2024年12月31日前或AB轮投资人认可的时间以AB轮投资人认可的方式完成合格首次公
开发行或未发生AB轮投资人认可的公司出售事件,公司作为B轮投资人可向相关方发出书面回
购通知,要求回购公司持有的上海利格泰股份。
2021年4月,公司作为C轮投资人继续向上海利格泰增资人民币19452903元,对应注册资本
595607元(以下简称“C轮股份”)。根据现行有效的《上海利格泰股东协议》,如上海利格
泰未能于C轮交割日起三(3)年内以C轮投资人认可的方式完成合格首次公开发行或未发生C轮
投资人认可的公司出售事件(对于公司的交割日为2021年11月15日),公司作为C轮投资人可
向相关方发出书面回购通知,要求回购公司持有的上海利格泰股份。
2022年12月,上海利格泰为收购公司持有的上海利格泰子公司利格泰设备和上海意昕之股
权,向公司定向增发新增股份,对应上海利格泰注册资本1255336元。
鉴于目前已触发《上海利格泰股东协议》中约定的回购条件,公司已于近期向上海利格泰
相关方发出书面回购通知,要求回购公司持有的上海利格泰股份。经协商一致,回购义务人同
意履行回购义务,并指定受让方利格智创承担回购责任。同时,利格智创一并受让公司于2022
年12月取得的换股股份。根据基于本次交易签订的《上海利格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
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公司将其持有的上海利格泰全部股份,即7.01
30%的股份(对应出资为人民币459.3800万元)以人民币152029483.02元转让给受让方利格智
创。
(二)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根据《上海利格泰股东协议》有关约定,公司原董事长袁征先生(于2025年3月19日离任
)系本次回购义务的相关主体;同时,公司持有上海利格泰7.0130%的股份,公司原董事长袁
征先生持有其30.7543%的股份并担任其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原董事长袁征先生还系本次交易
受让方利格智创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其99.90%的出资份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原董事长袁征先生、上海利格泰、利格智创为公司的关联方。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52029483.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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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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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非标
准审计意见,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2、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众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人员信息: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4年末合伙
人人数为68人,注册会计师共35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0
人。
业务规模: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6
893.2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7281.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684.46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3家,审计
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193.46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
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凯利泰同行业客户共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行为
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
人民法院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
人民法院在最新一案中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40%范
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4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
偿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自律
监管措施3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
、行政监管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章鑫蕾,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
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泓洲,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张晶娃,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不
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
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
定。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2025年度,董事
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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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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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星期五)14时00分(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10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符
合规定的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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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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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2025年9月23日,吕向东先生与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诚君泰”)
、李虹女士、刘双全先生、魏永梅女士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各方在凯利泰股东会表决等相
关事宜中保持一致行动。
2、本次变动仅涉及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成员构成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
场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一、事实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收到公司股东凯诚君泰出具的《关于增加一致行动人的告知函》,2
025年9月23日,吕向东先生与凯诚君泰、李虹女士、刘双全先生、魏永梅女士签订《一致行动
协议》,各方在凯利泰股东会表决等相关事宜中保持一致行动,增加吕向东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
本次变动仅涉及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成员构成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
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发生变化。截至披露日,吕向东先
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0。
二、《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李虹
丙方:刘双全
丁方:魏永梅
戊方:吕向东
各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行使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凯利泰医疗”)股东权利的方式及内容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一致行动
为了凯利泰医疗的持续经营和长期稳定的发展,各方一致同意,同意在凯利泰医疗决策过
程中保持一致行动。
二、关于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一致同意,在凯利泰医疗召开股东会时,行使提案权和在
相关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致:
1、在凯利泰医疗召开股东会时,如任一方拟就有关事项向股东会提出议案时,须事先与
其他方充分进行沟通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以各方共同名义向股东会提出提案;如果各方
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后,对有关事项行使提案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各方同意按照甲方的意见
决定提案意见。
2、在凯利泰医疗召开股东会审议有关议案前,各方须充分沟通协商,就行使何种表决权
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照该一致意见在股东会上对该等事项行使表决权;如果各方进行充分沟通
协商后,对有关议案行使何种表决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在表决事项的内容符合国家法律及
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各方同意按照甲方的意见进行表决。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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