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中颖电子(30032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查询个股重大事项(输入股票代码):

资本运作☆ ◇300327 中颖电子 更新日期:2024-04-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 │ 40177.52│ ---│ ---│ 32344.53│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智能家居微控制芯片│ 1.08亿│ 0.00│ 1.13亿│ 105.11│ 3152.96万│ 2016-12-31│ │产业化项目 │ │ │ │ │ │ │ ├─────────┼──────┼─────┼─────┼─────┼─────┼──────┤ │物联网及智能可穿戴│ 3067.19万│ 0.00│ 3067.19万│ 100.00│ 19.21万│ 2018-06-30│ │设备应用芯片产业化│ │ │ │ │ │ │ │项目 │ │ │ │ │ │ │ ├─────────┼──────┼─────┼─────┼─────┼─────┼──────┤ │募集资金专户非项目│ 3617.35万│ 3617.35万│ 3617.35万│ 100.00│ ---│ ---│ │结余资金补充流动资│ │ │ │ │ │ │ │金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1.46亿│ 0.00│ 1.46亿│ ---│ ---│ ---│ │) │ │ │ │ │ │ │ ├─────────┼──────┼─────┼─────┼─────┼─────┼──────┤ │项目结余资金补充流│ 855.01万│ 8.01万│ 855.01万│ 100.00│ ---│ ---│ │动资金 │ │ │ │ │ │ │ ├─────────┼──────┼─────┼─────┼─────┼─────┼──────┤ │锂电池管理芯片研发│ 6336.00万│ 0.00│ 5488.94万│ 100.00│ 2891.12万│ 2016-06-30│ │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 │智能电表微控制芯片│ 5415.00万│ 0.00│ 2339.86万│ 100.00│ 1238.41万│ 2015-06-30│ │产业化项目 │ │ │ │ │ │ │ ├─────────┼──────┼─────┼─────┼─────┼─────┼──────┤ │物联网及智能可穿戴│ ---│ 0.00│ 3067.19万│ 100.00│ 19.21万│ 2018-06-30│ │设备应用芯片产业化│ │ │ │ │ │ │ │项目 │ │ │ │ │ │ │ ├─────────┼──────┼─────┼─────┼─────┼─────┼──────┤ │项目结余资金补充流│ ---│ 8.01万│ 855.01万│ 100.00│ ---│ ---│ │动资金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3-04-29 │ ├──────┼────────────────────────────────────────┤ │关联方 │永曜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 │交易详情 │一、本次交易概述 │ │ │ 1、芯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颖科技”或“目标公司”)为中颖电子股份有限 │ │ │公司(以下简称“中颖电子”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了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加快│ │ │AMOLED显示驱动芯片业务拓展的进度,芯颖科技拟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投资者苏州璞迪创业│ │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璞迪创投”)、芜湖恒晟七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晟七号”)、苏宇航、安义高鲲集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 │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义高鲲”)、福建晋江十月乾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十月乾元”)、嘉兴昊阳忻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昊阳│ │ │忻泉”)、深圳前海汇德致信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德致信”)和│ │ │广传芯能(青岛)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传芯能”)(以下合│ │ │称“本次外部增资方”);同时,公司亦参与本次芯颖科技增资扩股。芯颖科技本次拟新增│ │ │注册资本1,820万元(“本次增资”),其中,公司拟部分放弃优先认购权,以现金方式出 │ │ │资人民币2,700万元,认缴芯颖科技本次新增注册资本270万元;本次外部增资方拟以现金方│ │ │式合计出资人民币15,500万元,认缴芯颖科技本次新增注册资本1,550万元;芯颖科技其他 │ │ │现有股东上海辉黎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辉黎”)、永曜集团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曜集团”)、昇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昇力投资”)、隽创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隽创有限”)、厦门市惠友豪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 │简称“惠友豪嘉”)、华民财欣一期(青岛)战略新兴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 │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民财欣”)、邓跃辉、南京邦盛赢新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以下简称“邦盛赢新”)、苏州璞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璞泓创投”)和昆山市台商发展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台发基金”)均│ │ │放弃对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 │ │ 本次增资完成后,芯颖科技注册资本将由14,180万元增加至16,000万元,公司持有芯颖│ │ │科技股权的比例将由61.00%下降至55.75%,芯颖科技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 │ 2、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引入投资者│ │ │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及部分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芯颖科技以增资扩│ │ │股方式引入投资者,且公司部分放弃对该增资的优先认购权。芯颖科技股东永曜集团系公司│ │ │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 │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因涉及关联方共同投资而构 │ │ │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傅启明、宋永皓回避了上述议案的表决。 │ │ │ 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取│ │ │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制度规定,该议案尚 │ │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威朗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 │ │表决,同时也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中颖电子股│合肥中颖有│ 7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中颖电子股│芯颖科技有│ 6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中颖电子股│西安中颖电│ 5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子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 │中颖电子股│芯颖科技有│ 4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中颖电子股│合肥芯颖有│ 4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中颖电子股│芯颖科技有│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中颖电子股│合肥芯颖有│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中颖电子股│合肥芯颖有│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中颖电子股│合肥中颖有│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8.重大事项】 ──────┬────────────────────────────────── 2024-03-30│股权回购 ──────┴────────────────────────────────── 本次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的原因、数量、价格、会计处理、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在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 ,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在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 个人所得税。” 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56266股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股东大会拟审议《关于拟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如经通过,2020年限制性股票将由2368141股调整为2311875股。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的价格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拟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342028361股扣减不参 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户中的股份1912435股,即3401159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2.0元(含税)。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的相关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 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 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 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回购 数量做相应的调整。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 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 的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13.11-0.2=12.91元/股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的会计处理 (1)支付股权回购款: 借:其他应付款-回购义务;贷:银行存款 (2)回购注销: 借:股本、资本公积;贷:库存股 (四)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726394.06元。 ──────┬────────────────────────────────── 2024-03-30│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19名,部分激励对象因2022年个人综合评分未 达A,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904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64,46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405%;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条件达成之日为2024年2月1日; 3、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计划》 ”)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在每批次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12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 意第三人转让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在额外锁定期届满后由公司统一办理 各批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因此公司申请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暂不上市,继续禁售至2025年2月1日。公司将延迟到禁售期结束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解除限售股票的股份解除限售手续。届 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的议案》。 (一)限售期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六章“三、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的规定,本激 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 月、36个月、48个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锁限售比例为30%。 根据《激励计划》第六章“四、额外锁定期”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额 外锁定期根据激励对象的自愿承诺执行,在每批次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12个月内不 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在额外锁定期届满后 由公司统一办理各批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 日为2020年12月11日,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的日期为2021年1月29日。截至目前,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说明如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 已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0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 宜。 ──────┬────────────────────────────────── 2024-03-30│股权回购 ──────┴────────────────────────────────── 本次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的原因、数量、价格、会计处理、 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1、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A等目标是 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6.00亿元。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 营业收入为13.00亿元,为公司首次授予第四个解除限售期的C等的目标,按照公司《2020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只能解除限售比例50%,公司拟回购注销118名激励 对象合计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73704股。 2、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 激励对象综合评分分为A(解锁100%)、B(解锁90%)、C(解锁80%)、D(解锁50%)、E(解 锁0%)等5个等级,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到C或以上的,激励对象在解除限售期内可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股数=该激励对象计划当年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考核解除限 售比例×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按照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来解除限售,未能解除限售部分 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由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期部分激励对象因2023年度个人 考核等级未达到A等,只能解锁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16 2股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股东大会拟审议《关于拟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锁期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如经通过,2020年限制性股票将由2368141股调整为1785275股。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的价格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拟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342028361股扣减不参 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户中的股份1912435股,即3401159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2.0元(含税)。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的相关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 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 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 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回购 数量做相应的调整。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 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 的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13.11-0.20=12.91元/股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的会计处理 (1)支付股权回购款: 借:其他应付款-回购义务;贷:银行存款 (2)回购注销: 借:股本、资本公积;贷:库存股 (四)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7524800.06元。 ──────┬────────────────────────────────── 2024-03-30│其他事项 ──────┴──────────────────────────────────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 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 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供公司20 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65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51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150人2022年度收入总额 (经审计):54763.86万元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44075.25万元2022年度证券业 务收入(经审计):17476.38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不低于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 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 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未实际承担赔 偿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 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 级人民法院在最新1案中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40%范 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 偿已履行完毕。 3)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富控互动虚假陈述,截至20 23年12月31日,有3名原告起诉富控互动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上海金融法院已就其中1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该案原告不符合索赔条件为由,驳回其 全部诉讼请求。 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尤夫股份虚假陈述,截至20 23年12月31日,有1名原告起诉尤夫股份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5)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刚泰控股虚假陈述,截 至2023年12月31日,有158名原告起诉刚泰控股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4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 罚1次(涉及2人)和行政监管措施12次(涉及20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 措施和纪律处分。(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签字注册会计师1(项目合伙人)姓名:王颋麟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众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2(项目负责人)姓名:刘璐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 业;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3)项目质量复核人姓名:蒋红薇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众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颋麟、刘璐,符合独立性要求,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 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质量控制复核人蒋红薇符合独立性要求。 3、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63.39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 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与上一期审计收费基本持平。 ──────┬────────────────────────────────── 2024-03-30│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342028361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 的回购专户中的股份1912435股,即3401159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186306896.48元,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78416909.29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余额 为483373656.44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0009060.6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按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000906.07元,母公 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44008154.61元,母公司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05630 442.63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 则作为分配利润的依据,公司2023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05630442.63元。 经公司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拟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342028361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户中的股份1912435 股,即3401159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元(含税),合计派发 现金股利68023185.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 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 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并支付现金对价459924 02.29元,合并回购金额后,公司2023年度现金股利合计114015587.49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出的,符合《公司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