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328 宜安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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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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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2-06-08│ 12.80│ 3.24亿│
├───────────┼───────────┼───────────┼───────────┤
│增发 │ 2018-02-07│ 8.60│ 4.2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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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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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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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宜安液态金属有│ 380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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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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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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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晶合金(液态金属│ 2.65亿│ 3269.47万│ 2.69亿│ 101.53│ 59.93万│ 2023-05-30│
│)精密结构件产业化│ │ │ │ │ │ │
│扩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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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 2.59亿│ ---│ 1.69亿│ 100.67│ -988.89万│ 2019-06-02│
│压铸件生产基地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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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晶合金(液态金属│ 1.26亿│ ---│ 7.44万│ 100.00│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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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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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23 │交易金额(元)│2.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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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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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株洲宜安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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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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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株洲宜安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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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2025年8月27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安科技”)召开第五 │
│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
│ │资金对株洲宜安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精密”)增资人民币2.00亿元,本次增│
│ │资完成后,宜安精密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亿元增加至3.00亿元。上述详情见公司于2025│
│ │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
│ │ 宜安精密于近日已办理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株洲市荷塘区市场监│
│ │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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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02 │交易金额(元)│1.2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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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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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东莞市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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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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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东莞市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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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
│ │ (一)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安科 │
│ │技”)在液态金属产业的竞争优势,推动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以下简称“逸昊金属”)快速发展,提升公司研发水平和生产能力,满足承接重要客户新│
│ │项目订单产能扩张的需要,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
│ │过《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控股子公司逸昊金属增资│
│ │人民币1.2亿元,其中4428万元进入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进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 │
│ │逸昊金属的注册资本由9225万元增加至13653万元,宜安科技持有逸昊金属72.9730%的股权 │
│ │。 │
│ │ 本次增资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
│ │通过。本次增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 │大资产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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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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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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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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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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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发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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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拟向包括株洲国投在内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
│ │合法投资组织发行不超过207,127,080股(含本数)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0,│
│ │000.00万元(含本数)。 │
│ │ 公司控股股东株洲国投拟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的10.00%。株洲国│
│ │投最终认购股份数由株洲国投和公司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确定,株洲国投不参与│
│ │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
│ │象发行的股票。如果本次发行没有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株洲国投将以发行底价履行│
│ │认购承诺。 │
│ │ 本次发行采用竞价方式,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 │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 │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 │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就上述事项,株洲国投与│
│ │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因株洲国投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 │ 2026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 │
│ │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守军、丁皓、韦彦锦回避表决此议案。上述│
│ │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及第│
│ │五届董事会第七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本次事项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公司股│
│ │东会的审议通过,并需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且需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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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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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株洲市产业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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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的控股股东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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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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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基本情况 │
│ │ 为持续推动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安科技”)控股子公司│
│ │东莞市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昊金属”)非晶合金产业发展,逸昊金属│
│ │在株洲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引进投资方,根据2025年11月3日在湖南省(│
│ │株洲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的竞价结果显示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国投”),│
│ │株洲市产业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产投”)持有株洲国投90%的股权 │
│ │,此次株洲产投对逸昊金属的增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徐春耦、黄博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高宽为逸昊金属的股东之一。│
│ │ (三)审批程序 │
│ │ 2025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 │
│ │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引进投资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守军、丁皓、陈小雄回避│
│ │表决本议案,其余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
│ │会第十五次审计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增资事│
│ │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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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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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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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宜安科│株洲宜安精│ 1.59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密制造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东莞宜安科│巢湖宜安云│ 4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海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东莞宜安科│巢湖宜安云│ 18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海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东莞宜安科│株洲宜安精│ 1753.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密制造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东莞宜安科│巢湖宜安云│ 168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海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东莞宜安科│巢湖宜安云│ 12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海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东莞宜安科│巢湖宜安云│ 12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海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东莞宜安科│巢湖宜安云│ 108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海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东莞宜安科│株洲宜安精│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密制造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东莞宜安科│株洲宜安精│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密制造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东莞宜安科│株洲宜安精│ 715.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密制造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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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宜安科│东莞市逸昊│ 6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金属材料科│ │ │ │ │保证 │ │ │
│公司 │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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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宜安科│东莞市逸昊│ 546.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金属材料科│ │ │ │ │保证 │ │ │
│公司 │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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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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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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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
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
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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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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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后,将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实施。(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株洲国投在内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
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
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
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
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公司控
股股东株洲国投拟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的10.00%。株洲国投最终认购股
份数由株洲国投和公司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确定,株洲国投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
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如
果本次发行没有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株洲国投将以发行底价履行认购承诺。除株洲国
投外,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
,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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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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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安科技”)于2026年4月30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认购对象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甲方(
认购人):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发行人):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认购价格
(1)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2)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
发行申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
,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乙方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
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P1=P0-D;
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派息同时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
,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2、认购数量
甲方最终认购股份数由双方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确定。(2)若乙方在本次发
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
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出相应调整。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
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甲方本次所认购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同
比例的调整。(4)甲方同意本次认购完成后,乙方于本次发行之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
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乙方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且乙方启动发行后,甲方应按照公司与主承销商确定的具体缴款日
期(下称“缴款日期”)将认购价款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划入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
户,验资完毕后,主承销商扣除相关费用再划入乙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乙方应指定具有
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本次发行认购价款的交付情况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在甲方按
照乙方本次发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支付认购价款后,乙方应根据本次发行的情况及时修改其现
行的公司章程,并至公司原登记机关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认购方申请办理本次发行的登记手续。甲方本次认购
的乙方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股份
限售有特别要求的,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若前述限售期安排与监管机构最
新监管意见不符,则双方将对限售期安排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止
,甲方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满后,该等股份的限售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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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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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获得公司股东会的审议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审核批准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的注册批复。上述事项的批准、核准能否取得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株洲国投)在内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
组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截至公告日,株洲国投为公司控
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
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包括株洲国投在内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
法投资组织发行不超过207127080股(含本数)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
万元(含本数)。
公司控股股东株洲国投拟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的10.00%。株洲国投
最终认购股份数由株洲国投和公司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确定,株洲国投不参与市场
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的股票。如果本次发行没有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株洲国投将以发行底价履行认购承诺
。
本次发行采用竞价方式,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
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就上述事项,株洲国投与公司签署
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因株洲国投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2026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守军、丁皓、韦彦锦回避表决此议案。上述议案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及第五届董
事会第七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本次事项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公司股东会的审
议通过,并需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且需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标的系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确定的发行价
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07127080股(含本数),并以中国
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
元(含本数)。
株洲国投拟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的10.00%,株洲国投最终认购股份
数由株洲国投和公司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采用竞价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
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与发行前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
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
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
株洲国投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
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如果本次发行没有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株洲国投将
以发行底价履行认购承诺。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与株洲国投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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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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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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