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335 迪森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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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950.93│ ---│ ---│ 1070.93│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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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 │ 24.50│ ---│ ---│ 411.60│ ---│ 人民币│
├─────────┼─────┼─────┼─────┼─────┼──────┼──────┤
│金融衍生工具 │ ---│ ---│ ---│ 85.46│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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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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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常州锅炉有限公│ 2.70亿│ 3176.92万│ 1.63亿│ 100.00│ ---│ 2023-12-31│
│司年产20,000蒸吨清│ │ │ │ │ │ │
│洁能源锅炉改扩建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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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35亿│ 2.50亿│ 2.50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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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广州迪森家居环│ 1.50亿│ 96.80万│ 1062.55万│ 100.00│ ---│ 2023-12-31│
│境技术有限公司舒适│ │ │ │ │ │ │
│家居产业园园区改造│ │ │ │ │ │ │
│及转型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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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银行贷款 │ 1.80亿│ 0.00│ 1.80亿│ 100.00│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2.50亿│ 2.5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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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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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0 │交易金额(元)│6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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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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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州森茂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5%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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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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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马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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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01日分别召开的第│
│ │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参股公司部分│
│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600.00万元人民币的转让价格受让广州森茂│
│ │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茂智能”)75%股权,所受让的森茂智能股权中尚未 │
│ │出资到位的认缴注册资本1650.00万元人民币,由公司按照变更后的章程,在约定的到期日 │
│ │前如期完成出资实缴。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森茂智能9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 │
│ │见公司于2023年12月0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收购参股公司 │
│ │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
│ │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森茂智能已就本次交易资产过户事宜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
│ │取得了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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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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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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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大湾国创(广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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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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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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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 │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签署物业租赁合同暨关│
│ │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
│ │ 1、签署原物业租赁合同情况概述 │
│ │ (1)公司与参股公司大湾国创(广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湾国创”) │
│ │于2019年1月签订《物业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公司向大湾国创出租位于广 │
│ │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42号现有物业,物业范围包括全部办公楼、厂房、公共广场│
│ │、车库车位、广告位等,租赁物业总面积为9039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38年│
│ │12月31日止。 │
│ │ (2)2020年11月0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11月18日召开202│
│ │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物业租赁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大湾 │
│ │国创签署《物业租赁合同》,将位于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众路42号的广州迪森热能技术│
│ │股份有限公司孵化园(以下简称“迪森孵化园”)二期物业5栋厂房(含该地块上建筑物及 │
│ │停车位)出租给大湾国创。 │
│ │ 双方于2020年11月18日签署了《物业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 │
│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签署物业租赁合 │
│ │同的公告》。 │
│ │ (3)2022年7月29日,公司与大湾国创签署了《物业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
│ │原合同”),双方就交付日期、起租日、车位数量及递增比例进行了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
│ │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签署物业租赁合同进展暨签署补充协 │
│ │议的公告》。 │
│ │ (4)2022年11月25日,公司与大湾国创签订了《工程验收交接记录》,经联合验收, │
│ │确认工程各项使用功能满足使用要求。二期物业合同及补充协议所约定的租赁房屋及配套设│
│ │施已移交。迪森孵化园二期项目整体交付工作基本完成。 │
│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签署物业租赁合 │
│ │同的进展公告》。 │
│ │ (5)2023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物业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由于广州市黄埔│
│ │区厂房物业租赁市场环境变化,需求下滑、竞争激烈导致周边厂房租金价格明显下降,为夯│
│ │实公司与大湾国创(广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基础,提升园区短期议价能力,经双方友│
│ │好协商,双方签署了《物业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原合同”)。就三年减免期事│
│ │项做出了新的约定,涉及的三年租金减免金额预估为2080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签署物业租赁合 │
│ │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 2、本次签署新物业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鉴于租赁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公司结合当前租赁市场的供需状况、租金水平、租户偏│
│ │好以及未来可能的变化趋势,为确保已投入资源的利用率和房屋出租的长期稳定性,公司与│
│ │大湾国创经协商一致,拟签署《物业租赁补充协议》:原合同项下的租赁期限终止日期从“│
│ │2038年12月31日”变更为“2024年11月14日”或“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本补充协议│
│ │相关议案之日”,以孰晚者为准,原合同将按在该日期后自动终止方式处理。同时公司拟与│
│ │大湾国创重新签署《大湾区国际人才创业园整租合同》(以下简称“新合同”),租赁期限│
│ │自2024年11月15日至2044年6月30日止(含免租期)【若新合同生效之日晚于2024年11月15 │
│ │日的,则租赁期限起始日期亦应相应调整,但合同的终止日期仍应保持不变(即2044年6月3│
│ │0日)】,预计合同金额约7.40亿元(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
│ │ 截至公告日,因公司监事张志杰先生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大湾国创董事,根据《深圳│
│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大湾国创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 │交易。 │
│ │ 2024年10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 │于重新签署物业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 │会审议。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签署物业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审议该事项时,│
│ │关联监事张志杰先生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
│ │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
│ │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 │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大湾国创(广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息代码:91440101MA5CKG931K │
│ │ 住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42号 │
│ │ 法定代表人:雷静 │
│ │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
│ │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4日 │
│ │ 营业期限至:2018年12月14日至无固定期限 │
│ │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公司监事张志杰先生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大湾国创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 │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大湾国创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履约能力分析 │
│ │ 大湾国创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
│ │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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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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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迪森热│广州迪森家│ 6000.00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能技术股份│居环境技术│ │ │ │ │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广州迪森热│迪森(常州│ 5000.00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能技术股份│)能源装备│ │ │ │ │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广州迪森热│广州维瓦尔│ ---│人民币 │--- │--- │--- │否 │否 │
│能技术股份│第环境技术│ │ │ │ │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广州迪森热│广州迪森家│ ---│人民币 │2023-05-19│2024-05-07│--- │是 │否 │
│能技术股份│居环境技术│ │ │ │ │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广州迪森热│迪森(常州│ ---│人民币 │2023-05-19│2024-05-07│--- │是 │否 │
│能技术股份│)能源装备│ │ │ │ │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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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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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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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签署物业租赁合同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1、签署原物业租赁合同情况概述
(1)公司与参股公司大湾国创(广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湾国创”)于2
019年1月签订《物业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公司向大湾国创出租位于广州市经
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42号现有物业,物业范围包括全部办公楼、厂房、公共广场、车库车
位、广告位等,租赁物业总面积为9039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38年12月31日止
。
(2)2020年11月0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11月18日召开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物业租赁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大湾国创
签署《物业租赁合同》,将位于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众路42号的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孵化园(以下简称“迪森孵化园”)二期物业5栋厂房(含该地块上建筑物及停车位)
出租给大湾国创。
双方于2020年11月18日签署了《物业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签署物业租赁合同
的公告》。
(3)2022年7月29日,公司与大湾国创签署了《物业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原
合同”),双方就交付日期、起租日、车位数量及递增比例进行了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签署物业租赁合同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
告》。
(4)2022年11月25日,公司与大湾国创签订了《工程验收交接记录》,经联合验收,确
认工程各项使用功能满足使用要求。二期物业合同及补充协议所约定的租赁房屋及配套设施已
移交。迪森孵化园二期项目整体交付工作基本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签署物业租赁合同
的进展公告》。
(5)2023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物业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由于广州市黄埔区厂
房物业租赁市场环境变化,需求下滑、竞争激烈导致周边厂房租金价格明显下降,为夯实公司
与大湾国创(广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基础,提升园区短期议价能力,经双方友好协商,
双方签署了《物业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原合同”)。就三年减免期事项做出了新
的约定,涉及的三年租金减免金额预估为2080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签署物业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
2、本次签署新物业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租赁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公司结合当前租赁市场的供需状况、租金水平、租户偏好
以及未来可能的变化趋势,为确保已投入资源的利用率和房屋出租的长期稳定性,公司与大湾
国创经协商一致,拟签署《物业租赁补充协议》:原合同项下的租赁期限终止日期从“2038年
12月31日”变更为“2024年11月14日”或“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本补充协议相关议案
之日”,以孰晚者为准,原合同将按在该日期后自动终止方式处理。同时公司拟与大湾国创重
新签署《大湾区国际人才创业园整租合同》(以下简称“新合同”),租赁期限自2024年11月
15日至2044年6月30日止(含免租期)【若新合同生效之日晚于2024年11月15日的,则租赁期
限起始日期亦应相应调整,但合同的终止日期仍应保持不变(即2044年6月30日)】,预计合
同金额约7.40亿元(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截至公告日,因公司监事张志杰先生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大湾国创董事,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大湾国创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2024年10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重新签署物业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重新签署物业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监事
张志杰先生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
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
关联人将回避表决,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湾国创(广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息代码:91440101MA5CKG931K
住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42号
法定代表人:雷静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4日
营业期限至:2018年12月14日至无固定期限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张志杰先生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大湾国创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大湾国创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大湾国创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
良好的履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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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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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常
远征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
信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常远征先生(CHANGYUANZHENG)于2024年10月09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票78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自202
2年9月22日至2024年10月09日期间,常远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了公司总股
本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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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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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5月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
章程》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4年4月修订)。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
长的议案》,选举马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的《关于变更公司副董事长的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
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穗市监(市局)内变字【2024】第01202405220020号),本
次备案事项主要为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副董事长变更,除上述事项外,公司营业执照记载
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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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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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及经营管理需要,李
祖芹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辞任报告
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祖芹先生继续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对李祖芹先生担
任副董事长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董事会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开展,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马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
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马革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
附件:马革先生简历
马革先生,196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马革先生为
公司的创始股东,自公司成立以来先后担任公司工程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现任
公司董事,并兼任广州瑞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都世纪新能源有限公司、贵州迪森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成都世纪城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森茂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
理,广州云迪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广州迪森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维瓦尔第环
境技术有限公司、ROYDENINVESTMENTLTD、CSEINVESTMENTPTE.LTD.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马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0400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8%,系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常厚春先生、李祖芹先生、常远征(CHANGYUANZHENG)先生为
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马革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
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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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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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兼顾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身发展与完善科学、持续
、稳定的股东分红决策,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权益。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的原则和考虑因素
本规划的制定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经营能力,
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利润分配相关政策的决策过程,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
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规定
1、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
项发生,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
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司具备现金分红能力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
形之一:(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
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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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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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津贴
)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薪酬方案的目的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并强
化勤勉尽责意识,根据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二、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适用期限
1、董事及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津贴)方
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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