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344 立方数科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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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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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500.00│ ---│ ---│ 50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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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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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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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5.62亿│ 5.62亿│ 5.62亿│ 100.00│ ---│ ---│
│有息负债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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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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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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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刘天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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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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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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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 │
│ │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对以下关│
│ │联交易进行补充确认: │
│ │ (一)对公司员工刘天杰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间向公司提供借款的情况进行追认 │
│ │,具体情况如下: │
│ │ 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资金极度紧张,公司员工刘天杰与公司│
│ │协商一致,于2020年6月与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协议约定借款金额以实际到账金额确定,其 │
│ │实际累计向公司提供借款18120000元,借款利率15.4%,截止2022年1月19日,该借款已结清│
│ │。 │
│ │ 本次借款协议签署时,因关联自然人汪逸与公司员工刘天杰发生合作上资金往来,从资│
│ │金流向实质上看,出现关联自然人向刘天杰提供资金和刘天杰向公司提供资金借款重叠的情│
│ │况,公司未能及时核准资金主要来源于关联方的资金,在本次借贷期间未能识别关联资金来│
│ │源的实质,上述事项造成刘天杰向公司提供资金借贷实质为关联自然人的资金流向公司的事│
│ │实。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将刘天杰与公司发生的交│
│ │易认定为关联交易,并补充确认。 │
│ │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对上 │
│ │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补充确认,关联董事汪逸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审议│
│ │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
│ │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 │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补充确认向关联方借款的事项 │
│ │ 姓名:刘天杰 │
│ │ 关联关系:刘天杰在向公司借款期间,借款资金实质来源于关联自然人汪逸,基于"实 │
│ │质重于形式"原则,因此刘天杰在此期间为公司提供资金构成实质上的关联资金往来。 │
│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
│ │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汪逸于2020年6月至2022年1月间通过公司员工刘天杰向│
│ │公司提供资金的事项进行追认,借款期间利率参照同期贷款市场利率,利息约年化15.4%, │
│ │刘天杰自2020年6月以来陆续借款给公司,借款本金为1812万元,共收取利息866570.83元。│
│ │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
│ │ 从关联方借款以同期贷款市场利率为基础,经协商确定实际借款年利率为15.4%,借款 │
│ │利息自借款金额到账之日起计算,以实际用款期限进行计算。 │
│ │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
│ │ 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主要因为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资金极度紧│
│ │张,为短期解决公司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截止2022年1月19日,该 │
│ │借款已结清。 │
│ │ 就本次关联交易未能及时履行相关程序事项,公司董事会已要求公司及子公司相关部门│
│ │予以高度重视,加强对关联交易相关规定的学习。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合同审│
│ │批流程,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程序,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
│ │ 六、与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
│ │ 除此项交易外,本年年初至本次交易披露日,除关联自然人汪逸领取职工薪酬外,公司│
│ │与上述关联方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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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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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志 7026.40万 10.89 100.00 2021-08-12
樊立 6755.73万 10.53 100.00 2022-08-13
合肥岭岑科技咨询合伙企业 3200.00万 4.96 21.50 2021-09-08
(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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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70亿 2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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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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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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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数科股│立方数科(│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安徽)信息│ │ │ │ │担保 │ │ │
│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立方数科股│上海立方数│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科信息技术│ │ │ │ │担保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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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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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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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方数科”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为149034450股,其中累计质押3200000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
例为21.47%;累计司法冻结和再冻结公司股份数量为14883445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
量的比例为99.87%,轮候冻结14883445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99.87%。
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岭岑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
肥岭岑”)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被轮候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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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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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等待开庭;
2、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61221213.77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
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因买卖合同纠纷,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立方数科(安
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立方数科”或“原告”)以哈尔滨工大工业机器人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业机器人公司”或“被告”)为被告,向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2024年8月22日,公司收到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通知,法院已立案,案号:(2024)皖1
502民初6600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立方数科(安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哈尔滨工大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两份《采购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ALF-HGD22112301
C和ALF-HGD22112302C);
2、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两份《采购合同》项下的货款,共计人民币58137024元;
3、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费,暂计算至2024年6月12日,合计2984189.77元;
4、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本案的律师费,暂以实际发生的10万元计算;
5、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财产保全保险费(待实际支出后凭票计算);
6、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
本案第二至第五项诉讼请求的诉请金额暂合计为61221213.77元。
(三)事实与理由
2022年11月23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两份《采购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ALF-HGD2211230
1C和ALF-HGD22112302C)。根据合同约定,原告有支付货款的义务,被告有提供货物的义务。
原告已按照合同约定,将案涉两份合同总价款58137024元(29068512元×2=58137024元)支
付给被告,然被告至今仍未将货物依约送达至指定地点。
二、判决或裁决情况
已收到立案通知书,案号:(2024)皖1502民初6600号。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诉讼案件尚
未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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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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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郭林生先生为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
》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郭林生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4年7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
的《营业执照》。
本次换发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0038501XJ
2、公司名称: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3、住所: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城东路与经二路交口
4、法定代表人:郭林生
5、注册资本:陆亿肆仟壹佰柒拾万陆仟肆佰壹拾陆圆整
6、成立日期:1999年8月25日
7、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8、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制造及安装网架、钢结构、建筑材料;基础软件服务;
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规划设计管理;专业
设计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硬件及辅助设备、文具用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工程管理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销售网架、钢结构、建筑材料;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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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4│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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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方数科”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为149034450股,其中累计质押3200000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
例为21.47%;累计司法冻结和再冻结公司股份数量为14883445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
量的比例为99.87%,轮候冻结3200000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21.47%。
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岭岑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
肥岭岑”)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被轮候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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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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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对以下关联
交易进行补充确认:
(一)对公司员工刘天杰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间向公司提供借款的情况进行追认,
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资金极度紧张,公司员工刘天杰与公司协
商一致,于2020年6月与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协议约定借款金额以实际到账金额确定,其实际
累计向公司提供借款18120000元,借款利率15.4%,截止2022年1月19日,该借款已结清。
本次借款协议签署时,因关联自然人汪逸与公司员工刘天杰发生合作上资金往来,从资金
流向实质上看,出现关联自然人向刘天杰提供资金和刘天杰向公司提供资金借款重叠的情况,
公司未能及时核准资金主要来源于关联方的资金,在本次借贷期间未能识别关联资金来源的实
质,上述事项造成刘天杰向公司提供资金借贷实质为关联自然人的资金流向公司的事实。现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将刘天杰与公司发生的交易认定为关
联交易,并补充确认。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对上述
关联交易进行了补充确认,关联董事汪逸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审议事项
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补充确认向关联方借款的事项
姓名:刘天杰
关联关系:刘天杰在向公司借款期间,借款资金实质来源于关联自然人汪逸,基于“实质
重于形式”原则,因此刘天杰在此期间为公司提供资金构成实质上的关联资金往来。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汪逸于2020年6月至2022年1月间通过公司员工刘天杰向公
司提供资金的事项进行追认,借款期间利率参照同期贷款市场利率,利息约年化15.4%,刘天
杰自2020年6月以来陆续借款给公司,借款本金为1812万元,共收取利息866570.83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从关联方借款以同期贷款市场利率为基础,经协商确定实际借款年利率为15.4%,借款利
息自借款金额到账之日起计算,以实际用款期限进行计算。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主要因为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资金极度紧张
,为短期解决公司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截止2022年1月19日,该借款
已结清。
就本次关联交易未能及时履行相关程序事项,公司董事会已要求公司及子公司相关部门予
以高度重视,加强对关联交易相关规定的学习。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合同审批流
程,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程序,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六、与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除此项交易外,本年年初至本次交易披露日,除关联自然人汪逸领取职工薪酬外,公司与
上述关联方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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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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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立方数科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
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8月4日至2021年8月13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2021年8月14日,公
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年8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立方数
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立方数科股
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公告了《关于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4、2021年1
0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
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有5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该59名离职员工已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授予激励对象人
数由110人调整为51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3,200万股调整为2,618万股,作废582万股。
同时根据《激励计划》和《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25,779,847.35元,未达到上述规定的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故公
司董事会决定作废本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047.2万股。
上述合计作废第一个归属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29.2万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70.8万股。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和《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140,223,664.13元,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6,511,280.83
元,未达到上述规定的授予部分第二、第三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故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
本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570.8万股。
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70.8万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剩余已授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万股。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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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战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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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意向性协议,具
体的合作项目和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在开展具体合作业务时,需另行商洽签订相
关协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意向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目前无法准确预测本协议对公司本年
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但协议的具体落地实施有助于公司业务、技术的进一步拓展和
提升,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法律、法规、政策、履约能
力、技术、市场等方面不确定性或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
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等。
4、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签署概况
1、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近日与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杰智能”或“甲方”)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书》。为建立长期、
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双方业务特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
信的原则,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长期合作为目标,签订本意向协议。
2、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为意向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协议签订后若涉及具体金额,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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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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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申请授信情况及提供担保情况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北京北纬华元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纬华元”)、上海比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比程”)、北京互联立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联立方”)、立方
数科(安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立方数科”)、上海立方数科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立方”)为满足业务拓展和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银行、融资租赁等金融
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保函、
项目贷款、并购贷款、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同时,
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于2024年度预计提供合计不超过13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含融资租赁)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
履约类担保。
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
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该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循环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长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代表公司办理相关
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且在2025年度
借款计划和为子公司担保方案未经下一年度(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前,并且公司董事会
没有做出新的议案或修改、批准之前,本议案事项跨年度持续有效。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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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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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魏晓雁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本公告日,魏晓雁
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独立董
事候选人在被提名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当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
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
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魏晓雁女士承诺如下:本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
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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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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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的马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本公告日,马驰先
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独立董事
候选人在被提名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当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
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马驰先生承诺如下:本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
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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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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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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