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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鹏飞(30035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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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350 华鹏飞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 │ 1000.00│ ---│ ---│ 1889.02│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共享云仓项目 │ 7545.92万│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 │ 7545.92万│ 7856.11万│ 7856.11万│ 104.11│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 │ 6042.67万│ 6373.62万│ 6373.62万│ 105.48│ ---│ ---│ ├─────────┼──────┼─────┼─────┼─────┼─────┼──────┤ │车货配物流信息平台│ 6042.67万│ ---│ ---│ ---│ ---│ ---│ │项目 │ │ │ │ │ │ │ ├─────────┼──────┼─────┼─────┼─────┼─────┼──────┤ │智慧社区运营管理项│ 1.37亿│ ---│ 214.37万│ 1.57│ ---│ 2024-06-22│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17亿│ 4.73万│ 1.22亿│ 104.57│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1.42亿│ 1.42亿│ 104.72│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3-11-02 │交易金额(元)│834.68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辽宁宏图创展测绘勘察有限公司2%的│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 │买方 │沈阳宏业众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博韩伟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博韩伟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博韩伟业”)拟将持有辽宁宏图创展测绘勘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 │ │“宏图创展”)2%的股权转让给沈阳宏业众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交易对方”),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格为人民币834.68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间│ │ │接持有目标公司49%的股权,目标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博韩伟业已收到宏业众达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834.68万元,│ │ │并且宏图创展已办理完成了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3-06-20 │ ├──────┼────────────────────────────────────────┤ │关联方 │张京豫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 │ │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 │ │议案》,关联董事张京豫先生、张倩女士、张光明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现就本次财务资│ │ │助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 │ │ 1、基本情况 │ │ │ 为了支持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解决公司发展资金需求│ │ │和快速融资的问题,提高融资效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张京豫先│ │ │生拟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现金财务资助,财务资助有效期自股│ │ │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财务资助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连续、│ │ │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该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 │ 2、张京豫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 │ │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 │ │ 3、2023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 │ │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京豫先生、一致行动人兼公司董事张倩女│ │ │士、张光明先生对该事项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 │ │发表了独立意见。此次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 │ │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 │ │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 │ │ │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 │ 张京豫先生,1963年12月生,硕士学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截止│ │ │本会议召开日,张京豫先生持有公司股票88364325股,占公司总股本15.71%。 │ │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 │ │ 1、财务资助金额 │ │ │ 张京豫先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现金财务资助。 │ │ │ 2、财务资助方式和期限 │ │ │ 本次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财务资助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公司可以│ │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借款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 │ │ 3、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 │ │ 本次财务资助系交易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借款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实│ │ │际付息按使用天数计算,无任何额外费用,也无需公司向其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 │ │式的担保。 │ │ │ 4、资金主要用途 │ │ │ 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张京豫 3420.00万 6.08 38.70 2023-11-16 新疆中科福泉股权投资有限 1574.00万 5.31 --- 2016-10-13 合伙企业 ───────────────────────────────────────────────── 合计 4994.00万 11.39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3-10-21 │质押股数(万股) │342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8.70 │质押占总股本(%) │6.08 │ ├────────┼──────────────┴────────┴──────────────┤ │股东名称 │张京豫 │ ├────────┼──────────────────────────────────────┤ │质押方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10-1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3年10月19日张京豫质押了3420.0万股给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3-07-19 │质押股数(万股) │35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9.61 │质押占总股本(%) │6.22 │ ├────────┼──────────────┴────────┴──────────────┤ │股东名称 │张京豫 │ ├────────┼──────────────────────────────────────┤ │质押方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7-18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3-11-14 │解押股数(万股) │3500.00 │ ├────────┼──────────────┴────────┴──────────────┤ │质押说明 │2023年07月18日张京豫质押了3500.0万股给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3年11月14日张京豫解除质押35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3-07-19 │质押股数(万股) │1568.00 │ ├────────┼──────────────┼────────┼──────────────┤ │质押占所持股(%) │72.24 │质押占总股本(%) │2.79 │ ├────────┼──────────────┴────────┴──────────────┤ │股东名称 │张倩 │ ├────────┼──────────────────────────────────────┤ │质押方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7-18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3-11-14 │解押股数(万股) │1568.00 │ ├────────┼──────────────┴────────┴──────────────┤ │质押说明 │2023年07月18日张倩质押了1568.0万股给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3年11月14日张倩解除质押1568.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3-04-17 │质押股数(万股) │44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9.79 │质押占总股本(%) │7.82 │ ├────────┼──────────────┴────────┴──────────────┤ │股东名称 │张京豫 │ ├────────┼──────────────────────────────────────┤ │质押方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4-14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3-07-18 │解押股数(万股) │4400.00 │ ├────────┼──────────────┴────────┴──────────────┤ │质押说明 │2023年04月14日张京豫质押了4400.0万股给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3年07月18日张京豫解除质押4400.0万股 │ └────────┴──────────────────────────────────────┘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华鹏飞股份│华鹏飞供应│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有限公司 │链 │ │ │ │ │保证 │ │ │ ├─────┼─────┼─────┼────┼─────┼─────┼────┼───┼───┤ │华鹏飞股份│华鹏飞供应│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有限公司 │链 │ │ │ │ │保证 │ │ │ ├─────┼─────┼─────┼────┼─────┼─────┼────┼───┼───┤ │华鹏飞股份│华鹏飞供应│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有限公司 │链 │ │ │ │ │保证 │ │ │ ├─────┼─────┼─────┼────┼─────┼─────┼────┼───┼───┤ │华鹏飞股份│华鹏飞供应│ 9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有限公司 │链 │ │ │ │ │保证 │ │ │ ├─────┼─────┼─────┼────┼─────┼─────┼────┼───┼───┤ │华鹏飞股份│华鹏飞供应│ 9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有限公司 │链 │ │ │ │ │保证 │ │ │ ├─────┼─────┼─────┼────┼─────┼─────┼────┼───┼───┤ │华鹏飞股份│华鹏飞供应│ 68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有限公司 │链 │ │ │ │ │保证 │ │ │ ├─────┼─────┼─────┼────┼─────┼─────┼────┼───┼───┤ │华鹏飞股份│华源鸿 │ 67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有限公司 │ │ │ │ │ │保证 │ │ │ ├─────┼─────┼─────┼────┼─────┼─────┼────┼───┼───┤ │华鹏飞股份│华鹏飞供应│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有限公司 │链 │ │ │ │ │保证 │ │ │ ├─────┼─────┼─────┼────┼─────┼─────┼────┼───┼───┤ │华鹏飞股份│华鹏飞供应│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有限公司 │链 │ │ │ │ │保证 │ │ │ ├─────┼─────┼─────┼────┼─────┼─────┼────┼───┼───┤ │华鹏飞股份│华鹏飞供应│ 32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有限公司 │链 │ │ │ │ │保证 │ │ │ └─────┴─────┴─────┴────┴─────┴─────┴────┴───┴───┘ 【8.重大事项】 ──────┬────────────────────────────────── 2024-04-23│其他事项 ──────┴────────────────────────────────── 鉴于目前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制定本次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本次 激励计划中设定的业绩考核指标已不能和当前公司经营情况相匹配,预计达成本次激励计划中 设定的业绩考核要求难度较大,若继续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 果。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近期市场环境因素、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计划,经审慎研 究后,公司拟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并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及由公司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 作废。 (一)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1、激励对象离职 鉴于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拟对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 .42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剔除离职人员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4人调整为3人。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 核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 和回购并注销。因此,公司拟对本次激励计划3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15.87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 销。 3、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因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根据《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 司拟对本次激励计划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87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按授予 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44.16万股。 (二)回购价格及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因激励对象离职或公司提前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而回购的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62元/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而回购的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62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所需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涉及的回购所需资金总额 为1598592.00元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仅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而回购的部分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享有利息)之和。若实际回购时调整回购价格的,则回购所需资金总额将作 相应调整。 ──────┬────────────────────────────────── 2024-04-23│其他事项 ──────┴──────────────────────────────────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20,354,674.59元,未弥补亏损 金额为-720,354,674.59元,公司实收股本562,453,879.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实 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1、公司2017-2019年度基于全资子公司博韩伟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韩 伟业”)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未来行业情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 ,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并购博韩伟业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存 在收入、利润下降等减值现象,公司累计共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0.53亿元。 2、公司2019年度及2022年度基于子公司辽宁宏图创展测绘勘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 图创展”)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未来行业情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 定,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并购宏图创展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 存在收入、利润下降等减值现象,公司累计共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64亿元。 3、近年受经济环境下行、市场竞争加剧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公司客户订单增长乏力,导 致整体营业总收入有所下降、公司经营业绩亏损。 三、应对措施 1、公司以聚焦产业链优质资源,运用最佳的解决方案和创新服务为社会和客户持续创造 价值为使命,以“服务社会、创造价值、实现共赢”为经营理念,围绕“大数据下的智慧服务 商”整体定位,不断拓展和延伸业务方向,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公司紧跟市场需求变化, 持续推进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和服务创新,不断提升核心业务服务水平,优化运营机制、创新 管理模式、加强人才梯队建设等方式,适应激烈的竞争环境,加大市场客户开拓力度,扩大营 收规模,加强合作交流,整合内外部资源,努力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及竞争力,促进公 司良性发展。 2、规范治理,防范风险,确保公司健康发展。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健全“ 三会”运作机制,加强对董监事履职的服务保障,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 ,为公司发展保驾护航;同时,树立风险管控意识,全面加强风险管控。 ──────┬────────────────────────────────── 2024-03-08│战略合作 ──────┴──────────────────────────────────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框架性约定,确立了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双方推进具体项 目合作奠定了基础,但双方后续的合作以具体签订的协议为准,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 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所披露的框架协议的实施情况请详见本公告“六、其他相关说明”的相 关内容。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近日,鉴于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或“华鹏飞”)与日日顺 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日日顺供应链”)理念相通、文化相近,在 供应链领域分别拥有各自的资源与优势,并致力于在跨境综合物流方面展开商业合作,共谋发 展,经双友好协商,决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 求,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目前双方具体合作事项 实施进展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项目合作协 议及双方后续合作事宜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 关联交易。 (一)基本情况 1、名称:日日顺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于贞超 3、注册资本:59,056.4461万人民币 4、业务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 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装卸搬运;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 零配件零售;日用百货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 ;家具销售;卫生洁具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会议及展览 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无船承运业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注册地址:青岛崂山区海尔工业园内 6、关联关系说明:日日顺供应链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内,公司与日日顺供应链未发生类似交易。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日日顺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 2024-02-27│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对深圳市华合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合碳科”)、深圳市华鹏飞供应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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