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354 东华测试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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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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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昊风智慧风电有│ 510.00│ ---│ 51.00│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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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昊智慧氢能科│ 255.00│ ---│ 51.00│ ---│ 0.00│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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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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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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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结构力学性能│ 7320.00万│ ---│ 6235.19万│ 100.00│ ---│ 2014-06-30│
│测试分析系统产品扩│ │ │ │ │ │ │
│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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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全资子公司 │ 1000.00万│ ---│ 1000.00万│ 100.00│ -216.93万│ 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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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电化学分析仪器│ 3500.00万│ ---│ 3498.50万│ 99.96│ ---│ 2017-12-31│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海洋工程与港口装备│ │ │ │ │ │ │
│状态监测与诊断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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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与装置运行│ 3873.00万│ ---│ 3032.06万│ 100.00│ 2201.80万│ 2021-11-30│
│状态监测系统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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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技术中心项目 │ 2419.00万│ ---│ 1766.29万│ 100.00│ ---│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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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土地使用权 │ 1395.36万│ ---│ 1247.24万│ 89.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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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0.00│ ---│ 4614.39万│ ---│ ---│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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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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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25 │交易金额(元)│5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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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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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东昊智慧氢能科技有限公司10%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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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徐建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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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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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持有的上海东昊智慧氢能科技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东昊智慧氢能”)1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认缴额人民币50万元,已全额 │
│ │实缴)转让给徐建康,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0万元。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双方尚未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亦未履行股权过户手续。鉴│
│ │于双方对本次股权转让的主要条款未达成一致,为保证各方利益,经公司与徐建康友好协商│
│ │,双方决定终止本次股权转让事项。 │
│ │ 终止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是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后作出的决定,双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 │本次交易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 │股东利益的情形。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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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士钢 646.00万 4.67 9.53 202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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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646.00万 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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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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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20 │质押股数(万股) │43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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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6.36 │质押占总股本(%) │3.12 │
├────────┼──────────────┴────────┴──────────────┤
│股东名称 │刘士钢 │
├────────┼──────────────────────────────────────┤
│质押方 │国泰君安 │
├────────┼──────────────┬────────┬──────────────┤
│质押起始日 │2024-06-18 │质押截止日 │2025-06-18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6月18日刘士钢质押了431.0万股给国泰君安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6-20 │质押股数(万股) │21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17 │质押占总股本(%) │1.55 │
├────────┼──────────────┴────────┴──────────────┤
│股东名称 │刘士钢 │
├────────┼──────────────────────────────────────┤
│质押方 │国泰君安 │
├────────┼──────────────┬────────┬──────────────┤
│质押起始日 │2024-06-20 │质押截止日 │2025-06-20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6月20日刘士钢质押了215.0万股给国泰君安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3-11-10 │质押股数(万股) │19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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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88 │质押占总股本(%) │1.41 │
├────────┼──────────────┴────────┴──────────────┤
│股东名称 │刘士钢 │
├────────┼──────────────────────────────────────┤
│质押方 │国泰君安 │
├────────┼──────────────┬────────┬──────────────┤
│质押起始日 │2023-11-09 │质押截止日 │2024-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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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07-03 │解押股数(万股) │195.00 │
├────────┼──────────────┴────────┴──────────────┤
│质押说明 │2023年11月09日刘士钢质押了195.0万股给国泰君安 │
├────────┼──────────────────────────────────────┤
│解押说明 │2024年07月03日刘士钢解除质押195.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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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3-06-21 │质押股数(万股)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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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8.76 │质押占总股本(%) │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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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罗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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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6-20 │质押截止日 │2024-06-19 │
├────────┼──────────────┼────────┼──────────────┤
│实际解押日 │2024-06-19 │解押股数(万股) │200.00 │
├────────┼──────────────┴────────┴──────────────┤
│质押说明 │2023年06月20日罗沔质押了200.0万股给国泰君安 │
├────────┼──────────────────────────────────────┤
│解押说明 │2024年06月19日罗沔解除质押2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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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3-06-21 │质押股数(万股) │1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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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7.98 │质押占总股本(%) │0.90 │
├────────┼──────────────┴────────┴──────────────┤
│股东名称 │罗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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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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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2-06-24 │质押截止日 │2024-06-19 │
├────────┼──────────────┼────────┼──────────────┤
│实际解押日 │2024-06-19 │解押股数(万股) │1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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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2年06月24日罗沔质押了125.0万股给国泰君安 │
├────────┼──────────────────────────────────────┤
│解押说明 │2024年06月19日罗沔解除质押125.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3-01-17 │质押股数(万股) │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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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5.89 │质押占总股本(%) │1.30 │
├────────┼──────────────┴────────┴──────────────┤
│股东名称 │罗沔 │
├────────┼──────────────────────────────────────┤
│质押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2-06-24 │质押截止日 │2023-06-23 │
├────────┼──────────────┼────────┼──────────────┤
│实际解押日 │2023-06-20 │解押股数(万股) │180.00 │
├────────┼──────────────┴────────┴──────────────┤
│质押说明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 │控制人刘士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罗沔女士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
│ │除质押 │
├────────┼──────────────────────────────────────┤
│解押说明 │2023年06月20日罗沔解除质押55.0万股 │
└────────┴──────────────────────────────────────┘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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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江苏东华测│江苏东华测│ 2000.00万│人民币 │2016-08-24│2018-08-24│抵押担保│否 │是 │
│试技术股份│试技术股份│ │ │ │ │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东华测│江苏东华测│ 2000.00万│人民币 │2016-08-24│--- │抵押担保│否 │是 │
│试技术股份│试技术股份│ │ │ │ │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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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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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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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昊智
慧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上海东昊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通知,其对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等进行了变更,并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
验区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上海东昊智慧氢能科技有限公
司(已更名为“上海东昊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认缴额人民币50
万元,已全额实缴)转让给徐建康,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8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5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双方尚未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亦未履行股权过户手续。鉴于
双方对本次股权转让的主要条款未达成一致,为保证各方利益,经公司与徐建康友好协商,双
方决定终止本次股权转让事项。
终止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是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后作出的决定,双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本
次交易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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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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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6日,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2024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上海东昊智慧氢能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东昊智慧氢能”)1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认缴额人民币50万元,已全额实缴
)转让给徐建康,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0万元。并同意授权管理层及其转授权人士处理与本
次交易相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商、执行、签署所有与本次交易的所有合同和文件
;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其他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
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征得债权人或其他第三方同意。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徐建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与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建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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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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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刘士钢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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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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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
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下午14:00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
会代表审议并投票表决,选举陆金松先生、缪国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
历附后),陆金松先生、缪国东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
决议合法、有效。
附件: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陆金松先生
陆金松,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1年出生,高中学历。2004年进入东华测
试,现任公司监事、后勤主管。
截至公告之日,陆金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其他单位兼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第3.2.3条及第3.2.4条所规定的
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
职条件。
2、缪国东先生
缪国东,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年出生,高中学历。1994年进入东华测
试,历任公司采购部主任、工程部副部长,现任公司监事、运输中心主管。
截至公告之日,缪国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其他单位兼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第3.2.3条及第3.2.4条所规定的
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
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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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0│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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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刘士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罗沔女士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新增
质押和解除质押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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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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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8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350万元(含),回购价
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为准。本次
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年2月7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回购,回购公
司股份1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04%,最高成交价34.20元/股,最低成交价32.71元/股
,成交总金额4107412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2、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公司的回购进展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
23-060、2023-064、2024-001、2024-006、2024-008、2024-010)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300000股,本次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169%,最高成交价为4
1.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7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1295976元(不含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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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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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核销坏账的主要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以及公司会
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
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合计3776347.30元,其中:应收账款2907547.30
元,其他应收账款868800.00元,此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均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二、本次核销坏账的具体说明
公司2023年度核销的应收款项合计3776347.30元,公司已计提坏账准备金额3776347.30元
,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产生的影响为0元。
本次核销的坏账主要原因是该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账龄过长,经多种渠道催收后均
无法回收,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核销后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的备查账,对
核销的应收款项仍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并继续催收款项。
三、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体现了会
计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以
及2023年度经营成果。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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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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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保证资金充足,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公司拟向银
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内容包括人民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
授信有效期为12个月,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应在授信额
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将根据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进行,不会对公司本年
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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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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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拟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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