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354 东华测试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2-09-10│ 20.31│ 1.95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江苏昊风智慧风电有│ 510.00│ ---│ 51.00│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上海东昊智慧氢能科│ 255.00│ ---│ 51.00│ ---│ 0.00│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智能化结构力学性能│ 7320.00万│ ---│ 6235.19万│ 100.00│ ---│ 2014-06-30│
│测试分析系统产品扩│ │ │ │ │ │ │
│建项目 │ │ │ │ │ │ │
├─────────┼──────┼─────┼─────┼─────┼─────┼──────┤
│设立全资子公司 │ 1000.00万│ ---│ 1000.00万│ 100.00│ -216.93万│ 2014-12-31│
├─────────┼──────┼─────┼─────┼─────┼─────┼──────┤
│智能电化学分析仪器│ 3500.00万│ ---│ 3498.50万│ 99.96│ ---│ 2017-12-31│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海洋工程与港口装备│ │ │ │ │ │ │
│状态监测与诊断项目│ │ │ │ │ │ │
├─────────┼──────┼─────┼─────┼─────┼─────┼──────┤
│机械设备与装置运行│ 3873.00万│ ---│ 3032.06万│ 100.00│ 2201.80万│ 2021-11-30│
│状态监测系统项目 │ │ │ │ │ │ │
├─────────┼──────┼─────┼─────┼─────┼─────┼──────┤
│测试技术中心项目 │ 2419.00万│ ---│ 1766.29万│ 100.00│ ---│ 2021-11-30│
├─────────┼──────┼─────┼─────┼─────┼─────┼──────┤
│购置土地使用权 │ 1395.36万│ ---│ 1247.24万│ 89.38│ ---│ ---│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0.00│ ---│ 4614.39万│ ---│ ---│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09-25 │交易金额(元)│5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失败 │
├──────┼────────────────┼──────┼────────────────┤
│交易标的 │上海东昊智慧氢能科技有限公司10%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
│买方 │徐建康 │
├──────┼────────────────────────────────────────┤
│卖方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持有的上海东昊智慧氢能科技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东昊智慧氢能”)1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认缴额人民币50万元,已全额 │
│ │实缴)转让给徐建康,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0万元。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双方尚未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亦未履行股权过户手续。鉴│
│ │于双方对本次股权转让的主要条款未达成一致,为保证各方利益,经公司与徐建康友好协商│
│ │,双方决定终止本次股权转让事项。 │
│ │ 终止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是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后作出的决定,双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 │本次交易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 │股东利益的情形。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刘士钢 946.00万 6.84 13.96 2025-06-20
─────────────────────────────────────────────────
合计 946.00万 6.84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06-20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48 │质押占总股本(%) │0.72 │
├────────┼──────────────┴────────┴──────────────┤
│股东名称 │刘士钢 │
├────────┼──────────────────────────────────────┤
│质押方 │国泰海通 │
├────────┼──────────────┬────────┬──────────────┤
│质押起始日 │2025-06-18 │质押截止日 │2026-06-18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18日刘士钢质押了100.0万股给国泰海通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12-20 │质押股数(万股) │2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95 │质押占总股本(%) │1.45 │
├────────┼──────────────┴────────┴──────────────┤
│股东名称 │刘士钢 │
├────────┼──────────────────────────────────────┤
│质押方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2-18 │质押截止日 │2026-06-18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18日刘士钢质押了200.0万股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 │控制人刘士钢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发生质押变动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6-20 │质押股数(万股) │431.00 │
├────────┼──────────────┼────────┼──────────────┤
│质押占所持股(%) │6.36 │质押占总股本(%) │3.12 │
├────────┼──────────────┴────────┴──────────────┤
│股东名称 │刘士钢 │
├────────┼──────────────────────────────────────┤
│质押方 │国泰海通 │
├────────┼──────────────┬────────┬──────────────┤
│质押起始日 │2024-06-18 │质押截止日 │2026-06-18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6月18日刘士钢质押了431.0万股给国泰君安 │
│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 │控制人刘士钢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发生质押变动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6-20 │质押股数(万股) │21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17 │质押占总股本(%) │1.55 │
├────────┼──────────────┴────────┴──────────────┤
│股东名称 │刘士钢 │
├────────┼──────────────────────────────────────┤
│质押方 │国泰海通 │
├────────┼──────────────┬────────┬──────────────┤
│质押起始日 │2024-06-20 │质押截止日 │2026-06-18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6月20日刘士钢质押了215.0万股给国泰君安 │
│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 │控制人刘士钢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发生质押变动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3-11-10 │质押股数(万股) │19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88 │质押占总股本(%) │1.41 │
├────────┼──────────────┴────────┴──────────────┤
│股东名称 │刘士钢 │
├────────┼──────────────────────────────────────┤
│质押方 │国泰君安 │
├────────┼──────────────┬────────┬──────────────┤
│质押起始日 │2023-11-09 │质押截止日 │2024-11-08 │
├────────┼──────────────┼────────┼──────────────┤
│实际解押日 │2024-07-03 │解押股数(万股) │195.00 │
├────────┼──────────────┴────────┴──────────────┤
│质押说明 │2023年11月09日刘士钢质押了195.0万股给国泰君安 │
├────────┼──────────────────────────────────────┤
│解押说明 │2024年07月03日刘士钢解除质押195.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8-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江苏东华测│江苏东华测│ 2000.00万│人民币 │2016-08-24│2018-08-24│抵押担保│否 │是 │
│试技术股份│试技术股份│ │ │ │ │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东华测│江苏东华测│ 2000.00万│人民币 │2016-08-24│--- │抵押担保│否 │是 │
│试技术股份│试技术股份│ │ │ │ │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09-01│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9月1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日0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靖江市新港大道208号(沿江公路罗家港桥东北侧)江苏东
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士钢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28人,代表股份73728299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53.4185%。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73063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2.9365%;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124人,代表股份6652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4820%;
(3)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24人,代表股份665259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20%。
2、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
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
2025-08-27│其他事项
──────┴──────────────────────────────────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35)。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士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罗沔女士、刘沛尧先生、王瑞先生
、瞿喆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10
月15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840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2.0532%,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2.0577%)。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士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罗沔女士、刘沛尧先生
、王瑞先生、瞿喆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获悉刘士钢先生及其
一致行动人罗沔女士、刘沛尧先生、王瑞先生、瞿喆女士于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26日期
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312%,占剔除回购专
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0.933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36700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0.5326%,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0.5338%)。本次权益变动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士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4.8682%减
少至53.4044%(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4.9875%减少至53.5205%),
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
2025-08-22│对外投资
──────┴──────────────────────────────────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武汉及西安设立分公司
,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上述事项的具体实施并办理有关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设立分公司在董事会的审批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设立分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武汉分公司
武汉分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武汉市洪山区行政审批局
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1、分公司名称: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1MAETN8FX11
3、分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负责人:顾剑锋
5、成立日期:2025年8月21日
6、经营场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杨园南路41号长航蓝晶绿洲8栋29层1室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实验分
析仪器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二)西安分
公司
1、分公司名称: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分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经营场所:西安市
4、经营范围:总公司关联经营范围内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西安分公司的具体情况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设立分公司的目的
本次设立分公司有利于公司实现整体发展规划,优化战略布局,进一步开拓区域市场、拓
宽引进高端人才渠道,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
2025-08-15│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拟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
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2年,于2013年11月22日经京财会许可
【2013】0060号文件批复完成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的相关工作。总部设在北京,注
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室,首席合伙人为张恩军。
经财政部门批准,相继在贵州、湖北、西安、广东、深圳、四川、山东、上海、安徽、河
北、山西、云南、辽宁、天津、杭州、河南、江西、苏州、宁夏、大连、吉林、重庆、内蒙、
青岛、青海、江苏、雄安、海南等重要城市设立了近30家分所。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95年取得中国证监会、财政部颁发的从事证
券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证券期货审计资质、金融业务审计资质、军工涉密业务咨询等各类资质
。现拥有员工2000余名,其中:合伙人95名、注册会计师453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
会计师超过185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83747.1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59855.11万元,证券业务收
入为4467.70万元,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1家。主要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北京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的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不低于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
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涉及欣泰电气民事诉讼,二审判决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赔偿808万元,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已全额赔付。
3、诚信记录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
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
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
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马云伟,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
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谭红亚,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
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流程,合伙人刘志坚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刘志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
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
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
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一致同意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
权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2025-08-15│其他事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