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356 光一退 更新日期:2023-07-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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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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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6200.30│ ---│ ---│ 6200.3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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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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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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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 1.53亿│ ---│ 1.22亿│ 79.78│ ---│ 2016-12-31│
│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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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索瑞电气股权 │ ---│ ---│ 7296.25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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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销户补充流│ ---│ ---│ 3700.00│ ---│ ---│ ---│
│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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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100.00万│ ---│ 3902.94万│ 76.53│ ---│ 201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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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 ---│ ---│ 5327.58万│ ---│ ---│ ---│
│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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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8250.00万│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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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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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2-12-30 │交易金额(元)│2.21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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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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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对应债权 │标的类型 │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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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弘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丰田三共(上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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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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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甲方(转让方):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受让方1):江苏弘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丙方(受让方2):丰田三共(上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丁方: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 │
│ │ 戊方:江苏苏源光一科技有限公司 │
│ │ 协议主要内容: │
│ │ 1、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
│ │ 本协议项下标的债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2083.617万元,乙方和丙方各自按照与丁方 │
│ │签订的《监管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至丁方监管账户的资金,按照乙方支付19000万 │
│ │元债权转让款、差额部分由丙方负责支付的方式,按《监管协议》约定的乙方和丙方金额款│
│ │项均足额支付至丁方监管账户,且本《债权转让协议》的生效条件实现后,一次性由丁方监│
│ │管账户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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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2-08-26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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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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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南京智友尚云科技有限公司5%的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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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清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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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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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一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 │
│ │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为充分│
│ │调动全资子公司南京智友尚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友尚云”)管理团队的工作积极│
│ │性,保障团队人员能够稳定、积极、长期的投入工作,实现双方利益共赢,同意公司将持有│
│ │的智友尚云部分股权5%的股权转让给江清萍女士,智友尚云2022年6月30日净资产(未经审 │
│ │计)作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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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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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 3644.35万 8.93 54.01 2020-09-22
公司
湖北乾瀚投资有限公司 1724.21万 4.23 43.71 202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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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368.56万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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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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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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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一科技股│无锡金投领│ 2.94亿│人民币 │2018-03-19│---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航产业升级│ │ │ │ │保证 │ │ │
│ │并购投资企│ │ │ │ │ │ │ │
│ │业(有限合│ │ │ │ │ │ │ │
│ │伙)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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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一科技股│湖北索瑞电│ 3500.00万│人民币 │2022-01-03│---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气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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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一科技股│江苏其厚智│ 700.00万│人民币 │2022-03-23│--- │连带责任│是 │是 │
│份有限公司│能电气设备│ │ │ │ │保证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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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一科技股│江苏其厚智│ 500.00万│人民币 │2022-09-07│--- │连带责任│是 │是 │
│份有限公司│能电气设备│ │ │ │ │保证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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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一科技股│江苏其厚智│ 500.00万│人民币 │2022-03-03│--- │连带责任│是 │是 │
│份有限公司│能电气设备│ │ │ │ │保证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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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一科技股│江苏其厚智│ 350.00万│人民币 │2022-09-07│--- │连带责任│是 │是 │
│份有限公司│能电气设备│ │ │ │ │保证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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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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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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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聘请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一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收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文件(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深证上〔2023〕496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
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鉴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根据《股票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聘请具有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
商”)并与其签订相关协议。
2023年6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主办券商的议案》
,同意聘请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证券”)作为公司的主办券商,并与其签订
《委托股票转让协议》,委托其为公司提供股份挂牌、转让服务,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
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以及退市板块股份登记结算等相关事宜,包括向中国
结算取得股东名册、报送退市板块股份初始登记申请数据、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证券简称和证
券代码等。请投资者关注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后续刊登在合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https://www.neeq.com.cn)的确权公告。
二、主办券商的基本情况
名称: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0007105213377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10日
注册地址: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108号
法定代表人:邓晖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自营;与证券交易、证券
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凭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资产管理、
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凭许可证经营);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经中国证监
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项目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
息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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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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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光一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496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
市。
2、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6月20日进入退市整理期,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3年7月12日。
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一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披露了《
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公司股东张源先生在本
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203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38%;权益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3
7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075%,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公司于近日收到张源先生《关于减持股票情况的说明》(以下简称“情况说明”),在20
23年6月20日增持公司股票过程中,卖出公司股票100股,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该交易构成短线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3年6月20日,张源先生在增持公司股份过程中,将其中1笔“买入”交易操作成“卖出
”,卖出股份100股,成交价格为0.88元/股,成交金额为88元,构成短线交易。张源先生当天
前一笔交易价格为0.90元/股,本次操作卖出的成交价(0.88元/股)小于增前一笔成交价格(
0.90元/股),此次操作交易未产生收益。
二、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采取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了解相关情况,张源先生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
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如下: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
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
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
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的除外。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张源先生的交易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构成短线交易。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张源
先生本次操作导致的短线交易未产生收益,无需向公司董事会上缴收益。
2、张源先生就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
的歉意。张源先生将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审慎操作,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3、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按照相关规
定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审慎操作,杜绝违规交易情况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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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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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光一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496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
市。
2、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6月20日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
交易日期为2023年7月12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
市。
3、公司已在规定时间内向深交所提出复核申请,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
3年修订)》第10.6.6条规定,深交所在受理复核申请后三十个交易日内,若深交所依据上诉
复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维持终止上市决定,该决定为终局决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一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收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
上〔2023〕496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向深交所提交了终
止上市的复核申请。2023年6月2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复核受理通知书》(〔2023〕第8号)
,主要内容:“你公司提出的复核申请已收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相关规定,现予以受理,并定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复
核会议,就复核申请事项进行审议”。
复核期间,深交所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深交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或者深交所认为需要停止
执行的除外。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
信息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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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4│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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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深证上〔2023〕496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2、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6月20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
后交易日期为2023年7月12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
上市。
3、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向深交所提交了复核申请,将及时关注复核事项的进展。复核期
间,深交所作出的决定不停止执行。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一科技”或“公司”)部分债务出现逾期。经公司
财务部门核实,现对公司银行贷款逾期情况公告如下:
一、贷款逾期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即公司向各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
额度。公司于2019年9月16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贷款借
款合同》,截止目前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1595万元,于2023年5月31日到期。
2022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南京市中院下达的决定书【(2022)苏01破申85号】,南京中院
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公告编号2022-124)。根据预重整相关工作要求,公司暂未支付上述
应支付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本金,由于公司尚未履行义务导致本次银行贷
款出现了逾期的情况。
2023年2月10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报了债权登记1700万元。截止本
公告披露日,上述债务贷款本金15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4%。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1、因债务逾期,公司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进而导致公司财务
费用增加。债务逾期事项会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加剧公司的资金紧张状况,对部分业务造
成一定的影响。公司存在因债务逾期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等风险,可
能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2、2022年12月13日,公司债权人江苏炎旭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或“法院”
)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及预重整。2022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法院下达的《决定书》【(
2022)苏01破申85号】,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公告编号2022-12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是否会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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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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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深证上〔2023〕496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2、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6月20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
后交易日期为2023年7月12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
上市。
3、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向深交所提交了复核申请,将及时关注复核事项的进展。复核期
间,深交所作出的决定不停止执行。
一、公司申请复核的基本情况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一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收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
证上〔2023〕496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0.6.3条规定,上市公司
可以在收自收到上述决定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可以向深交所申请复核。
2023年6月14日,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复核申请书》。根据《上市规则》第10.6.4条规
定,深交所在收到公司提交的复核申请文件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0年修订)》第三条规定,复核期间,深交
所作出的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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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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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证券简称:*ST光一,证券代码:300356。
2、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3年6月20日,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
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3年7月12日。
3、退市整理期间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退市整理期首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无价格
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20%。
4、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
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5、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
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光一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
的《关于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496号),深交所决
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一、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证券简称、证券代码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证券简称:*ST光一
3、证券代码:300356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股票交易自2022
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3年4月27日,你公司披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会计年度年度报告,你公司202
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触及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年修订)》第10.3.10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根据本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0.3.13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本所
决定你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你公司股票自2023年6月20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
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对你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请你公司按照规定,做好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你公司如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
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
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三、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进行股份转让。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聘请证券公司,委托其提供进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
市板块(以下简称“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
的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的股份登记结算、股
份转服务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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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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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一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2023-049)。
2023年4月27日,公司收到股东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一投资”
)《关于增加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公司将《关于公
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
会一并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
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日光一投资持有公司
股票547727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3%,光一投资具有临时提案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意将该临时
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年4月27日公告的《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其他内容不变。现对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31日(星期三)下午14:00开始(2)网络投票时间:
2023年5月31日,其中:
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选
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任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
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4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4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28号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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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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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按照深交所要求提交听证申请,如公司未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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