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368 汇金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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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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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4-01-15│ 18.77│ 1.93亿│
├───────────┼───────────┼───────────┼───────────┤
│增发 │ 2015-11-09│ 18.49│ 3.30亿│
├───────────┼───────────┼───────────┼───────────┤
│增发 │ 2015-12-09│ 21.45│ 1.3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6-02│ 9.30│ 5941.0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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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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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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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拓达科技有│ 850.00│ ---│ 100.00│ ---│ -42.26│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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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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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捆扎设备工程建设项│ 6487.00万│ ---│ 6032.86万│ 93.00│ 652.12万│ 2014-10-01│
│目 │ │ │ │ │ │ │
├─────────┼──────┼─────┼─────┼─────┼─────┼──────┤
│装订机工程建设项目│ 8481.00万│ ---│ 5952.93万│ 70.19│ -154.92万│ 201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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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反假宣传工作│ 4232.00万│ ---│ 3835.86万│ 90.64│ 113.69万│ 2014-10-01│
│站工程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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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非公开发行交易│ 242.00万│ ---│ 242.00万│ 100.00│ ---│ ---│
│中介机构费用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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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大数据云服务的│ 6000.00万│ ---│ ---│ ---│ ---│ ---│
│可视化远程柜台应用│ │ │ │ │ │ │
│软件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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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补充流动资│ 7000.00万│ 6000.00万│ 1.30亿│ 100.00│ ---│ ---│
│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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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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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9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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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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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库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0%的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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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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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于春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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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现金方式通过股权受│
│ │让取得库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库珀新能”或“标的公司”)20%股权,同时 │
│ │库珀新能的股东于春生通过向上市公司委托或让渡不少于31%表决权的方式,保证上市公司 │
│ │拥有标的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不低于51%。具体收购方案和收购比例待进一步论证和协商。本 │
│ │次交易完成后,库珀新能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 │ (一)协议各方 │
│ │ 甲方: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于春生 │
│ │ (二)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
│ │ 1、标的资产及表决权委托 │
│ │ 甲方拟收购乙方直接持有的目标公司20.00%的股份,同时乙方通过向甲方委托或让渡不│
│ │少于31%的方式,保证甲方拥有目标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不低于51%以达到实施控制目的。 │
│ │ 2、交易对价 │
│ │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收购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将以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
│ │出具的正式评估报告为基础,由各方在另行签署的正式协议中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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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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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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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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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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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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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交易内容: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业务 │
│ │发展资金需求,拟向公司控股股东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郸建投”)│
│ │申请借款、担保及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总额度不超过3.80亿元人民币,在总额度下,借款、│
│ │担保及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额度可调节分配。 │
│ │ 2、关联关系说明: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公司158,641,000股股份,占│
│ │本公司总股本的29.99%,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
│ │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
│ │ 3、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
│ │东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借款及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 │议案》,关联董事闫君霞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审核同意。 │
│ │ 4、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 │
│ │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
│ │ 5、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 │
│ │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说明: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公司158,641,000股股份,占本 │
│ │公司总股本的29.99%,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
│ │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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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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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 │的其他关联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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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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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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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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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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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 │的其他关联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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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0 │
├──────┼────────────────────────────────────────┤
│关联方 │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 │的其他关联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0 │
├──────┼────────────────────────────────────────┤
│关联方 │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 │的其他关联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0 │
├──────┼────────────────────────────────────────┤
│关联方 │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 │的其他关联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0 │
├──────┼────────────────────────────────────────┤
│关联方 │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 │的其他关联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0 │
├──────┼────────────────────────────────────────┤
│关联方 │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 │的其他关联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0 │
├──────┼────────────────────────────────────────┤
│关联方 │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 │的其他关联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28 │
├──────┼────────────────────────────────────────┤
│关联方 │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 │的其他关联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28 │
├──────┼────────────────────────────────────────┤
│关联方 │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 │的其他关联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28 │
├──────┼────────────────────────────────────────┤
│关联方 │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 │的其他关联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28 │
├──────┼────────────────────────────────────────┤
│关联方 │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 │的其他关联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河北汇金集│云兴网晟及│ 2.52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其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中电投融和│ │ │ │ │ │ │ │
│ │融资租赁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河北汇金集│中科拓达(│ 8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江苏银行北│ │ │ │ │保证 │ │ │
│公司 │京分行) │ │ │ │ │ │ │ │
├─────┼─────┼─────┼────┼─────┼─────┼────┼───┼───┤
│河北汇金集│中科拓达(│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交通银行深│ │ │ │ │保证 │ │ │
│公司 │圳分行) │ │ │ │ │ │ │ │
├─────┼─────┼─────┼────┼─────┼─────┼────┼───┼───┤
│河北汇金集│汇金天源(│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广东中宝电│ │ │ │ │保证 │ │ │
│公司 │缆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河北汇金集│中科拓达(│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兴业银行北│ │ │ │ │保证 │ │ │
│公司 │京丽泽支行│ │ │ │ │ │ │ │
│ │) │ │ │ │ │ │ │ │
├─────┼─────┼─────┼────┼─────┼─────┼────┼───┼───┤
│河北汇金集│中科拓达(│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深圳市金华│ │ │ │ │保证 │ │ │
│公司 │威数码科技│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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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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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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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暨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选举王子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意公司将法
定代表人变更为王子杰先生。
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
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
1、企业名称: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7727529744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石家庄市高新区湘江道209号
5、法定代表人:王子杰
6、注册资本:伍亿贰仟捌佰玖拾肆万叁仟肆佰柒拾伍元整
7、成立日期:2005年03月21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币专用设备制造;货币专用设备销售;电子(气)物理设备
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办公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
;机械设备租赁;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
(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
;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通信设备制
造;通信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智能
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
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
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
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机械
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货物进出口;工业设计服务;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储能技术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
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
;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风电
场相关装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气
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充电桩销售;
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力
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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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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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董事长毛世权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
请辞去公司董事长、非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
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邯郸市建设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推荐函》,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王
子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及相关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
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
的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王子杰先生当选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本次补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6-07-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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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2、网络投票情况: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
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了审议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王子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
委派何佳律师、马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认为:公
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
2026-07-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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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王子杰先生当选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暨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选举非独立董事王子杰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代
表人变更为王子杰先生,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相关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相关部门
审批、报备等有关手续。
──────┬──────────────────────────────────
2026-07-1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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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邯郸市建设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河北汇金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
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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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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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6年7月16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16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7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石家庄市高新区湘江道209号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号楼3层大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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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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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受理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金额:合计价款1117.28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由于起诉尚未开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
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尚不确定。
(一)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股份”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
中科拓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拓达”)收到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
案件通知书》等材料,案号为(2026)京0108民初44433号,法院就中科拓达起诉新晨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受理立案。
(二)案件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北京中科拓达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王润奇工作单位:北京达远律师事务所
3、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合同款1110280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自2022年6月30日开始
起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11102800元为计算基数,按万分之五/日的标准计算);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代理费70000元;
(3)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由被告承担。
4、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2021年8月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书》,约定由原告向被告供应华为产品,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37757000元,为固定总价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合同约定的付
款时间为合同生效且到货签收合格后180日内,甲方(被告)向乙方(原告)支付合同总价的1
00%,计37757000元,同时合同约定了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及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供应华为产品,被告于2021年12月31日出具了签收单,被告
分别于2021年12月30日向原告付款22654200元、2021年12月31日向原告付款3000000元、2024
年12月31日向原告付款1000000元,合计付款26654200元。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于2022年6月30
日前向原告支付全部合同款,但被告至今尚欠合同款11102800元经原告多次催要仍未支付,被
告迟延付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按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综上所述,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提起诉讼,请法院支持原
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案件起诉尚未开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尚不确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以上案件的审理及执行情况
,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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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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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毛世权先生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石家庄市高新区湘江道209号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号楼
3层大会议室。
(六)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43人,代表股份1729434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2.6960%。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共计342人,代表股份1430248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40%。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58644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9.9928%。其中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3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00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0人,代表股份142987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3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
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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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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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内容: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业务发
展资金需求,拟向公司控股股东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郸建投”)申请
借款、担保及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总额度不超过3.80亿元人民币,在总额度下,借款、担保及
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额度可调节分配。
2、关联关系说明: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公司158641000股股份,占本公
司总股本的29.99%,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
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
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借款及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闫君霞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同
意。
4、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
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5、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
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400105559951M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
文明路11号法定代表人:张继伟
注册资本:260000万
成立日期:1994年06月25日
经营范围:承担政策性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任务;从事政府授权范围内
国有资产经营和资本运作,投资管理;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
2、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4年12月,邯郸建投总资产428.81亿元,净资产138.00亿元,2024年1-12月,实现
营业收入40.12亿元,净利润1760.60万元;截至2025年9月,邯郸建投总资产461.56亿,净资
产134.86亿,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5.76亿,净利润-5.34亿元。
3、关联关系说明: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公司158641000股股份,占本公
司总股本的29.99%,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
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4、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向邯郸建投申请借款、担保及公司提供反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3.80亿元人民币,在总额度下,借款额度、担保额度及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额度可调节分
配。拟定额度分配如下:
拟向控股股东邯郸建投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预计0.8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可根据实际业务
在总额度下调节使用,借款期限为自提款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借款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
使用;本次借款利率不超过6.5%,借款用途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偿还到期债务,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计息方式按照借款实际使用天数计息,在上述额度及
审议利率范围内,具体每笔借款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
拟向控股股东邯郸建投申请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金额预计2.5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可根据实际业务在总额度下调节使用,邯郸建投在上述
额度中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收取担保费用,担保费用按照实际担保额度的0.5%到1%收取,担保
期限将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至下一次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求,公司控股股东邯郸建投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并收取担保费用,担保费用按照实际担保额度的0.5%到1%收取,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反担保,
预计反担保额度0.5亿元,该额度可根据实际业务在总额度下调节使用。反担保额度有效期为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一次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借款利率不超过6.5%,计息
方式按照借款实际使用天数计息,利息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况。
本次担保及反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自愿的商业原则
,担保费率系参考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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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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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
勤万信”)在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专业的职业能力,工作勤勉、尽责。为维持公司
审计工作的稳定性、持续性,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3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十层1001
首席合伙人:胡柏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79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40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人数:142人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25年度):48597.23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025年度):41916.05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025年度):12211.51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25年度):35家,审计收费总额3711.00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2025年度):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中勤万信共有职业风险基金余额5447.17万元,未发生过使用职业风险金
的情况。此外,中勤万信每年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00万元的职业责任保险。职业风险基
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
规定。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需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勤万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
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孙红玉
200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
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宏伟
2024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本
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晓敏
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
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
年度及当年)除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孙红玉收到西藏证监局出具[2023]33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
施决定书外,其他人员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
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中勤万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审计费用合计135万元,
较2025年审计费用下降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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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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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在2个月以
内召开临时股东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
债表未分配利润为-724,067,673.94元,实收股本为528,943,475.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
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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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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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
(1)在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石家庄市高新区湘江道209号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号楼3层大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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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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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公司20
25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同意公司计提2025年度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0949.
5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2025年度末各类
存货、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充
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公司对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
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
试后,计提2025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0949.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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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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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合并报
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
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满足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全资及控股子
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子公司北京中科拓
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拓达”)、河北汇金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机电”
)、江苏亚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亚润”)、河北汇金金融设备技术服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服务公司”)向其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及供应
商)申请授信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
、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
会召开止。担保额度可在上述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以
上的担保对象,不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2、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议案为确定公司在授权期限内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总安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
批准后,针对尚需签订的担保协议,在授权期限内,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将与相关方在上
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
,并签订相关协议及必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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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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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
有关重大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
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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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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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毛世权先生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5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石家庄市高新区湘江道209号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号楼
3层大会议室。
(六)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06人,代表股份176075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3.2881%。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共计605人,代表股份174343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61%。具体情况如下: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58644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928%。其中
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3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03人,代表股份1743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5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
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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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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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彭冲先生
的书面辞职报告。彭冲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彭冲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彭冲先生辞职
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彭冲先生副总经理职务原定任期至2028年8月25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彭冲先生未持
有本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彭冲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离职管理制
度完成了工作交接。
彭冲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彭冲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
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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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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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受理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金额:合计价款22854452.60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由于起诉尚未开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
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尚不确定。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股份”或“公司”)收到了石家庄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为(2025)冀0191民初9689号,法院就
汇金股份起诉汪斌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已立案。
(二)案件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汪斌
2、诉讼代理人
李涛工作单位:北京市中闻(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霍壮凌工作单位:北京市中闻(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3、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就主债务人所欠原告债务中的21440000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
以21440000元为基数,自2025年1月1日起,按照年化7%支付至实际还清之日的利息,暂计算至
2025年12月10日为1414452.60元。
(2)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承担原告为本案支付的律师费。
(3)请求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4、事实和理由
原告在2022年1月至5月期间共计向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汇金天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
:深圳市前海汇金天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出借资金6700万元。被告作为深圳市汇金天源数字
技术有限公司持有32%股权的股东,与原告签订《担保合同》,双方约定被告对深圳市汇金天
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在2022年期间的全部借款债务(含利息及违约费用、律师费等)中的32%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6700万元本金及利息、实现债权费用等乘以32%),保证期间为最后一
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现深圳市汇金天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在借款到期后未能履行还款
义务,且利息支付至2024年12月31日后未支付2025年的利息。
综上所述,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提起诉讼,请法院支持原
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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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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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受理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金额:合计价款34490000.00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由于起诉尚未开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
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尚不确定。
(一)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股份”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
市汇金天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天源”)收到了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下发的
(2025)京0119民初10842号案件传票,法院就汇金天源起诉福州世纪远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受理立案。
(二)案件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深圳市汇金天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福州世纪远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何佳工作单位: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
马洁工作单位: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
3、诉讼请求
(1)解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工程劳务施工分包合同》《华为UPS安装维保合同》《冷却
塔安装维保合同》《小母线安装维保合同》《DCIM系统安装维保合同》;
(2)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工程劳务施工分包合同》价款200万元,《华为UPS安装维保合
同》价款1796万元,《冷却塔安装维保合同》价款465万元,《小母线安装维保合同》价款403
万元,《DCIM系统安装维保合同》价款585万元,以上款项共计3449万元。
4、事实和理由
2019年11月8日,原、被告签订《工程劳务施工分包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将“北京延庆
能源互联网绿色云计算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延庆云计算中心项目”)的桥架作业、模板作
业、线材作业等内容分包给被告,原告提供工程材料,被告负责施工。承包合同价按实计算,
人工费总价约200万元。2019年12月20日,原、被告签订4份安装维保合同,约定在“延庆云计
算中心项目”中原告购买被告相关设备材料或系统的安装调试服务及5年维修保养服务,合同
价款总计3249万元。
因延庆云计算中心项目推进过程中先后受到项目建设单位自身资金短缺、涉及其他诉讼纠
纷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该项目长期处于停工状态。鉴于延庆云计算中心项目的停滞现状,原、
被告就该项目签订的五份合同已失去履行基础,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之规定,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请求解除与被告就延庆云计算中
心项目签订的上述5份合同,并要求被告返还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共计3449万元。
综上所述,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提起诉讼,请法院支持原
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案件起诉尚未开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尚不确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以上案件的审理及执行情况
,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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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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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合并报
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
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满足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汇金金融设
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服务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
服务公司向其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及供应商)申请授信或其他履
约义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
等,期限为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止。
2、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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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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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度
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专业的职业能力,工作勤勉、尽责,为维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持续性
,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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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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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6年1月5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5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1月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9日
7、出席对象:
(1)在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石家庄市高新区湘江道209号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号楼3层大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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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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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融资租赁情况概述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将与诚泰融资租赁
(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泰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
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在上述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额度内的租赁标的、租金及支付方式等
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本次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需控股股东邯郸市建设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其担保额度在公司2025年度接受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董事会授权
董事长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在批准的额度内办理公司及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相关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签署协议和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
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公司及子公司与诚泰租赁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介绍
1、企业名称: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508417236
4、成立日期:2015年9月11日
5、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9层01-02室
6、法定代表人:牛卫东
7、注册资本:37.60亿元
8、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
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及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5.4037%;山东通嘉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3.
5743%;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1863%;上海卫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5.24
56%;众腾环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1056%;海懿俪玮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持股2.4845%
。
10、与公司关系:无关联关系
11、经查询,该交易对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公司及子公司自有机器设备等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融资租赁发生前交易标的归公司及子公司所有,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
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
情形。
4、公司及子公司与诚泰租赁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的资产价值以实际转让价值为准。
四、融资租赁主要内容
1、出租人: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承租人: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共同承租人:河北汇金机电有限公司
2、租赁物:公司及子公司自有机器设备等
3、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
4、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5、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
6、租金支付方式:季度还本付息
具体权利义务条款以公司及子公司与诚泰租赁正式签署的相关融资租赁合同及文件中的约
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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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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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科拓达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科拓达”)于2022年10月18日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
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11000940,有效期
三年。因中科拓达2024年度财务核算结果已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认定标准,中科拓达基
于谨慎性原则及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考虑,决定在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到期后,不再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中科拓达企业所得税税率由15%变更为25%。
因中科拓达2024年度亏损,上述变动不会对中科拓达2024年度所得税缴纳产生影响,不涉
及补交相关年度企业所得税,也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前三季度业绩产
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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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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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毛世权先生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石家庄市高新区湘江道209号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号楼
3层大会议室。
(六)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46人,代表股份175854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3.2464%。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共计645人,代表股份172139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44%。具体情况如下: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5864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924%。其中
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1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43人,代表股份1721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4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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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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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9月12日
(星期五)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集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
5年9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15:00的
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9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石家庄市高新区湘江道209号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号楼3层大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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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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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2025年8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和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1名。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产生。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同意选举栗迪先
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其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共同组成董事
会,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栗迪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栗迪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的任职资格。栗迪先生担任公司职工
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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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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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毛世权先生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石家庄市高新区湘江道209号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号楼
3层大会议室。
(六)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20人,代表股份160445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0.3331%。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共计219人,代表股份18041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11%。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表决情况: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1586410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921%。其中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9人,代表股份1804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1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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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9│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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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立案受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金额:合计价款27718312.79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由于起诉尚未开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
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尚不确定。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股份”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
市汇金天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天源”)收到了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受理
案件通知书》,案号为(2025)粤0305民初51506号,法院就汇金天源起诉深圳致卓数字科技
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立案。
(二)案件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深圳市汇金天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深圳致卓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2、诉讼代理人
盖可欣工作单位: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刘嘉丽工作单位: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3、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6904435.2元合同款及暂计利息636308.32元(利息以2690
4435.2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从2024
年12月26日起算至2025年6月30日止为636308.32元);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77569.27元(违约金以26904435.2元为基数,按每
日万分之三利率计算,从2025年7月1日起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暂计至2025年7月22日为1
77569.27元);
(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
上述(1)、(2)项金额合计人民币:27718312.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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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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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于2025年8月7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5年8月25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8月25
日(星期一)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5年8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
5年8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9:15-15:00的
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0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石家庄市高新区湘江道209号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号楼3层大会议室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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