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371 汇中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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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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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3500.00│ ---│ ---│ 3016.03│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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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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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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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热量表产业化生│ 1.50亿│ 3634.75万│ 1.11亿│ 74.07│ 2992.00万│ 2015-06-15│
│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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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口径超声水表产业│ 6000.00万│ 1453.90万│ 4444.35万│ 74.07│ 1320.19万│ 2015-06-15│
│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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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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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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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唐山百特印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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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为其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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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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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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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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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力声达传感科技唐山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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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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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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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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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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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力声达传感科技唐山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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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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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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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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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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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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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的签署情况
2024年10月16日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加快公司债权收回。公司作为案件的原告、申请执行人与陕西亨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亨达建设”)、炬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炬能能源”)、洪洞县炬能供热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炬能供热”)就执行案件达成共识,并签署《执行和解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公司签署〈执行和解协议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二、协议的执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被执行人已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累计
支付和解金额为1566.52万元。即可视为(2023)晋1024民终1321号民事判决书【对应(2023
)晋1024执1154号执行案件】确定的债务清偿完毕。公司已向洪洞县人民法院提交了结案申请
书,并收到洪洞县人民法院出具的结案通知书。
三、公司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四、对公司的影响
依据《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公司现全额收回被执行人的和解款项,本协议已履行完毕。
预计对公司对应报告期内净利润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确
认为准。本次和解事项是为了加快债权收回,最大程度保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符合公司长
远利益的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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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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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保证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加快公司债
权收回,公司与陕西亨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达建设”)、炬能能源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炬能能源”)、洪洞县炬能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炬能供热”)就执行案
件达成共识,并签署《执行和解协议》。
2、公司为此案件的原告、申请执行人。
3、根据《执行和解协议》,经确认的和解金额为1566.52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分别于今年第三季度收到和解款项303.82万元、第四季度收到和解款项1200.00万元,合计150
3.82万元。
4、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需结合和解书最终履行情况而确定,
会计处理及财务数据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和解事项涉及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2年5月,公司作为原告向洪洞县人民法院起诉亨达建设、炬能能源、炬能供热三家公
司要求支付拖欠货款及利息并要求上述三家公司对公司的债务清偿承担连带责任。洪洞县人民
法院于2022年作出(2022)晋1024民初2464号判决。
2023年6月,经公司向临汾市中院上诉,临汾市中院在查明案件事实后作出(2023)晋10
民终1321号判决,判决支持公司上诉请求,要求亨达建设支付公司剩余货款1566.52万元及逾
期付款损失,并且炬能供热、炬能能源承担连带责任。
2023年9月,洪洞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作出了(2023)晋1024执1154号执行裁定。《执行和
解协议》签订前,前述案件判决、裁定均已生效,亨达建设、炬能能源、炬能供热未能依照生
效判决全部履行其支付义务,故公司未能全部追回上述款项。
二、《执行和解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近日,经公司与亨达建设、炬能能源、炬能供热各方多次协商,同时为了确认债权能够收
回,各方最终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甲方(申请执行人):汇中仪表股份
有限公司
乙方(被执行人):陕西亨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丙方(被执行人):炬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丁方(被执行人):洪洞县炬能供热有限公司
鉴于:(2023)晋1024民终1321号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乙、丙、丁三方未主动履
行,甲方向洪洞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3)晋1024执1154号。基于上述
事实,各方就(2023)晋1024执1154号案件执行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执行和解协议:
(一)债权情况
经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确认,截至2024年10月15日,根据(2023)晋1024民终1321号判决书
判决,乙、丙、丁三方应向甲方承担剩余货款本金:15665240元(大写:壹仟伍佰陆拾陆万伍
仟贰佰肆拾元)、逾期付款损失3339209.12元(大写:叁佰叁拾叁万玖仟贰佰零玖元壹角贰分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1348777.16元(大写:壹佰叁拾肆万捌仟柒佰柒拾柒元
壹角陆分),以上共计20353226.28元(大写:贰仟零叁拾伍万叁仟贰佰贰拾陆元贰角捌分)
。
(二)执行回款情况
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洪洞县人民法院已经通过强制执行方式从乙方第三方债务人处执行
乙方到期债权共计3038178.77元(其中山西省医科大学498347.93元、(2024)晋1024执恢53
号之十号《执行裁定书》原平兴原热力有限公司1727840元+454746元、太原中海仲兴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357244.84元),上述款项已经发放申请人。
(三)执行和解方案
1、乙、丙、丁三方承诺,扣除已经执行到位的3038178.77元外,按照下列约定的时间、
金额再共计给付甲方12627061.23元,确保甲方在(2023)晋1024民终1321号判决书中第二项
判决的剩余货款本金15665240元不受影响:(1)依据(2024)晋1024执恢53号之九《执行裁
定书》由岢岚县兴岢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指定收款账户支付12000000元
(大写:壹仟贰佰万元整),该12000000元系乙方对岢岚县兴岢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享有的到期
债权;
(2)乙、丙、丁三方于2024年11月15日前向甲方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627061.23元(大写
:陆拾贰万柒仟零陆拾壹元贰角叁分)。
3、乙、丙、丁三方按照上述条款约定的时间、金额履行全部还款义务后,即视为(2023
)晋1024民终1321号民事判决书【对应(2023)晋1024执1154号执行案件】确定的债务清偿完
毕,甲方对剩余债权不再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逾期付款损失3339209.12元(大写:叁佰叁
拾叁万玖仟贰佰零玖元壹角贰分)、加倍部分债务利息1348777.16元(大写:壹佰叁拾肆万捌
仟柒佰柒拾柒元壹角陆分),共计4687986.28元(大写:肆佰陆拾捌万柒仟玖佰捌拾陆元贰角
捌分元)】;甲方足额收到本协议条款约定的和解款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洪洞县人民法院提
交结案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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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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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中股份”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根据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前终止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与之配套的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2022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2022年6月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22008
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7276%,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1.42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2.3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4624802.60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3年5月1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
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6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
确认书》,“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220081股公司回购股票已
全部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
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276%,过户价格为6.6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6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0)
2023年6月16日公司执行完成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以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股利1元人民币(含税),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送红股2股(含税),共计分配现金16768108
.00元,共计送红股33536216.00股。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四期员
工持股计划尚未出售股份,持有公司股票的数量为14640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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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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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中股份”或“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
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因涉及相关保密原则,相关信息不予全部披露。
一、中标项目概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上午收到AvnetAsiaPteLtd.(以下简称“Avnet”)的电子邮件通知
,中标澳大利亚某城市超声水表招标项目。
2024年8月23日Avnet针对上述超声水表招标项目已经完成正式合同签订。基于在2023年7
月3日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公告编号:2023-049),公司与Avnet在澳大利亚、新西兰地
区为双向独家代理合作,公司获得了其本次中标项目的全部份额。公司所获得的项目具体情况
如下:合同标的:DN20~DN40超声水表合计191000只。
合同金额:约为2800万-2900万澳元(按当前汇率,折合人民币约1.3亿—1.35亿元)。
合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各自权利和义务时止。
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中标项目如能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及拓展同类业务产生积极的影响。公
司将根据本项目的实际履行情况及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收入,最终利润贡献和相关财务数据
的确认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上述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此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对公司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
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形成业务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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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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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中股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2022年6月6日分别组织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2022年6月30日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007400股公司股份非交易过户至“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
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两期解锁,锁定期最长24个月。
2023年2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未达
成的公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所对应股票份额已由持
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并在完成出售后按出资金额返还持有人。
2024年2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
公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即将届满,解锁日为2024年6月30日。可解锁比例为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确认归属到持有人份额对应持股总数的50%,经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完成
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共计604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考核指标未达成,所对应股票份额已按出资金额返还持有人,第
二批次所持有的604440股公司股份已于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3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全部
出售完毕,出售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30%。出售期间,公司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
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
易。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根据《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毕,后续将进行相关资产
的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完成分配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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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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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理财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性
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全年累计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单个理财产
品的投资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风险低、流动性较好
、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个理财
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目前公司现金流充裕,在保证公司正
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预计阶段性闲置资金较多,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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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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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就
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
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
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
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亿元,上市公司审计收费8.32亿元。
2023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
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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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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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核销坏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核销坏账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
相关规定,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依法合规、规范操作,经审慎研究,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已计提减值准备且已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共计749409.00元予以核销。核销后,公司
财务与业务部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备查账,并继续催收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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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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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3年度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104295891.23元,母公司净利润105388553.15元,本年度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538855.3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78807635.09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82270366.73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拟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78807635.09元为依据(取母公司的可供分
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值),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
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元人民币(含
税)。现暂以截至2024年4月22日公司总股本201217296股扣除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2003059
股后的股份总数199214237股为基数测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1874277.92元。本利润分配预案
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本
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截至2024年4月22日总股本为201217296股,
其中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2003059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权利。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合理。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
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
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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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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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王永存先生出具
的《关于减持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获悉王永存先生近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390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9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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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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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方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
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9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含),回购股份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49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
日在创业板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4-005)。截至2024年2月29日,本次股份回购已
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214520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6036%,成交的最低价格为7.10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8.88元
/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9270337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
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1、2024年2月8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
为69362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0.3447%,成交的最低价格为7.10元/股,成交的最高价
格为7.4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065802.60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
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在创业板指定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
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2、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
量为121452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6036%,成交的最低价格为7.10元/股,成交的
最高价格为8.8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9270337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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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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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
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解锁目标调整的议案》,本次相关事项已经第四期员工持股计
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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