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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杰科技(30037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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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373 扬杰科技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4-01-15│ 19.50│ 2.3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02-16│ 13.30│ 3630.9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09-22│ 6.99│ 349.5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03-29│ 7.27│ 1989.94万│ ├───────────┼───────────┼───────────┼───────────┤ │增发 │ 2016-08-03│ 19.83│ 9.74亿│ ├───────────┼───────────┼───────────┼───────────┤ │增发 │ 2021-01-05│ 37.00│ 14.7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9-28│ 24.68│ 919.7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7-31│ 34.42│ 1145.5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9-28│ 24.18│ 3779.82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贝克微 │ 3538.32│ ---│ ---│ 3508.98│ 330.48│ 人民币│ ├─────────┼─────┼─────┼─────┼─────┼──────┼──────┤ │芯联集成 │ 1783.03│ ---│ ---│ 1607.55│ 34.47│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发展功率元件业务,│ 8.75亿│ 1.11亿│ 1.60亿│ 17.73│ ---│ 2026-04-18│ │包括建设小信号产品│ │ │ │ │ │ │ │、硅基及碳化硅SBD │ │ │ │ │ │ │ │、MOSF ET等产品的 │ │ │ │ │ │ │ │封装 │ │ │ │ │ │ │ ├─────────┼──────┼─────┼─────┼─────┼─────┼──────┤ │海外研发中心和全球│ 1.46亿│ 0.00│ 0.00│ 0.00│ ---│ 2026-04-18│ │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点│ │ │ │ │ │ │ │建设 │ │ │ │ │ │ │ ├─────────┼──────┼─────┼─────┼─────┼─────┼──────┤ │补充营运资金及其他│ 4.37亿│ 0.00│ 4.37亿│ 100.00│ ---│ 2024-12-31│ │一般公司用途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10-23 │交易金额(元)│22.18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失败 │ ├──────┼────────────────┼──────┼────────────────┤ │交易标的 │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标的类型 │股权 │ │ │0%股权 │ │ │ ├──────┼────────────────┴──────┴────────────────┤ │买方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美微科半导体有限公司 │ ├──────┼────────────────────────────────────────┤ │卖方 │刘汉浩、韩露、詹小青、易鹏举、黄卫平、卢志明、郭晓冬等67名 │ ├──────┼────────────────────────────────────────┤ │交易概述 │1、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杰科技”或“上市公司”)拟支付现金 │ │ │购买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电子”或“标的公司”)100%股权│ │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权益评估价│ │ │值为定价参考,最终确定整体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218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贝特电子将│ │ │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 1、交易各方 │ │ │ 甲方(一):扬杰科技 │ │ │ 甲方(二):江苏美微科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美微科”) │ │ │ 乙方:刘汉浩、韩露、詹小青、易鹏举、黄卫平、卢志明、郭晓冬等67名东莞贝特股东│ │ │ 丙方:东莞贝聚 │ │ │ 丁方:杰杰管理 │ │ │ 2、交易内容 │ │ │ 甲方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乙方购买其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股份,乙方拟按照本协议约│ │ │定将所持标的公司股份转让给甲方。 │ │ │ 3、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 │ │ 各方同意,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标的股份的评估值│ │ │人民币222000万元为依据,经各方友好协商,标的股份的整体交易价格确定为人民币221800│ │ │万元。 │ │ │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现金│ │ │收购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研究决定,同意上│ │ │述股东终止转让股份,并决定终止收购贝特电子100%股份的全部交易。同时,根据《股份转│ │ │让协议》签署至今尚未办理标的股份交割和支付转让对价,因此,我公司同意不向上述股东│ │ │主张违约责任。为妥善处理终止本次交易的后续事宜,授权管理层与其他协议方签署《股份│ │ │转让协议》的终止协议。 │ └──────┴────────────────────────────────────────┘ ┌──────┬────────────────┬──────┬────────────────┐ │公告日期 │2025-07-03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失败 │ ├──────┼────────────────┼──────┼────────────────┤ │交易标的 │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标的类型 │股权 │ │ │0%股份、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 │ │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 │ │ ├──────┼────────────────┴──────┴────────────────┤ │买方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韩露、刘汉浩、易鹏举、黄卫平、卢志明、詹小青等67名│ │ │交易对方 │ ├──────┼────────────────────────────────────────┤ │卖方 │韩露、刘汉浩、易鹏举、黄卫平、卢志明、詹小青等67名交易对方、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 │ │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韩露、刘汉浩、易鹏举│ │ │、黄卫平、卢志明、詹小青等67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所持有的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 │ │限公司100%股份。 │ │ │ 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 │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交易终│ │ │止相关事宜。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处于预案阶段│ │ │,按照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终止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10-23 │ ├──────┼────────────────────────────────────────┤ │关联方 │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杰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 │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 │现金收购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 │ 一、本次交易概述 │ │ │ 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 │,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贝特电子100%股份/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 │ │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现金收购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 │ │ │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 │ │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 │ │ │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 │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 │告》(公告编号:2025-074)。 │ │ │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本次交易相│ │ │关协议和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前提下与交易相对方签订补充协议以修改或终止原协议,补充│ │ │协议必须事先报董事会批准。 │ │ │ 二、终止本次交易概况 │ │ │ 2025年10月23日,公司收到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电子”│ │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签署的《关于终止转让本人持有的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 │司股份的通知书》,主要内容为,在交易过程中,公司与贝特电子在业务类型、管理方式及│ │ │企业文化等方面存在差异,各方对贝特电子的未来经营理念和管理思路上亦存在较多分歧。│ │ │经慎重考虑,决定终止向公司转让其持有的贝特电子全部股份。希望我公司同意各方友好终│ │ │止《关于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 │ │》”)的履行,不向其和协议其他方追究违约责任。公司实施本次交易的目的是收购贝特电│ │ │子的全部股份,鉴于上述股东为贝特电子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其现在决定终止向公司转│ │ │让贝特电子股份,我公司收购贝特电子全部股份的交易目的已无法实现。 │ │ │ 根据公司与贝特电子全体股东签署的《关于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 │ │让协议》关于协议解除条款的约定:交割期届满,若因非甲方(指扬杰科技)原因导致甲方│ │ │收购标的公司的股权未能达到51%或甲方未能收购乙方1至乙方8任一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 │ │ │,各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日内协商并达成本协议的后续履行安排,协商不能达成一│ │ │致的,甲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且不视为甲方违约。同时,若是因乙方的任一方或多方违反本│ │ │协议的约定,导致甲方收购标的公司的股权未能达到51%或甲方未能收购乙方1至乙方8任一 │ │ │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违约方应按乙方在本次交易中约定应取得的转让对价的20%作为违 │ │ │约金支付给甲方。 │ │ │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现金│ │ │收购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研究决定,同意上│ │ │述股东终止转让股份,并决定终止收购贝特电子100%股份的全部交易。同时,根据《股份转│ │ │让协议》签署至今尚未办理标的股份交割和支付转让对价,因此,我公司同意不向上述股东│ │ │主张违约责任。为妥善处理终止本次交易的后续事宜,授权管理层与其他协议方签署《股份│ │ │转让协议》的终止协议。 │ └──────┴────────────────────────────────────────┘ ┌──────┬────────────────────────────────────────┐ │公告日期 │2025-09-12 │ ├──────┼────────────────────────────────────────┤ │关联方 │建水县杰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概况 │ │ │ 2025年9月11日,上市公司与贝特电子全体股东签署了《关于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 │ │ │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 │ │式收购贝特电子100%股份/股权,本次交易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权益评 │ │ │估价值为定价参考,最终确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21,800万元。具体对价支付情况见本公告 │ │ │“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 │ │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本次交易中提供业绩承诺的贝特电子股东将共│ │ │同出资成立持股平台贝聚一号(东莞市)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东莞贝聚”),由东莞贝聚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建水县杰杰企│ │ │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杰管理”)受让不低于7.16亿元交易金额的扬杰科技股票并│ │ │将取得的扬杰科技股票全部质押给扬杰科技全资子公司江苏美微科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江苏美微科”),并自愿锁定至2028年6月30日以作为业绩承诺的履约保障。根据《深 │ │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审议情况 │ │ │ 2025年9月10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 │ │ │购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时,该事项已经上市│ │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 │ │会审议。 │ │ │ 2025年9月10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 │ │ │购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 │ │ 申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本│ │ │次交易相关协议和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前提下与交易相对方签订补充协议以修改或终止原协│ │ │议,补充协议必须事先报董事会批准;涉及本次交易的关联交易事项变更金额超过董事会审│ │ │议权限的,需经股东大会确认后生效。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建水县杰杰企业管理有限公 471.00万 1.00 6.41 2020-03-13 司 ───────────────────────────────────────────────── 合计 471.00万 1.00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8-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扬州扬杰电│香港美微科│ 1.05亿│人民币 │2016-01-04│2019-01-03│连带责任│是 │是 │ │子科技股份│半导体有限│ │ │ │ │担保,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证担保 │ │ │ └─────┴─────┴─────┴────┴─────┴─────┴────┴───┴───┘ 【9.重大事项】 ──────┬────────────────────────────────── 2025-11-17│其他事项 ──────┴──────────────────────────────────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和表决,一致同意选举 徐小兵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职工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 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鉴于徐小兵先生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本次选举生效后,调整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 代表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保持不变。 徐小兵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其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 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附件:徐小兵先生简历 徐小兵,男,1970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职扬州市港务总公司,江苏扬杰投资有限 公司宁波办事处经理、闽浙区经理、光伏项目经理,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扬 州扬杰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美微芯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宜兴杰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董事长,上海菱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无锡菱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无锡杰 矽微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扬州扬 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副总裁,上海芯扬杰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扬杰科技( 无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小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91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通过持股5%以上股东建水县杰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4894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0.47%。徐小兵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徐小兵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 2025-11-17│其他事项 ──────┴──────────────────────────────────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监事 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监事会相关的制度相 应废止,《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治理制度中与监事会相关的条款亦做出相应修订。第五届监 事会主席徐萍女士、职工代表监事华伟女士、监事赵峥女士所担任的监事职务自然免除,三位 监事的原定任期为2023年7月26日至2026年7月25日。离任后,徐萍女士、华伟女士仍在公司担 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萍女士、华伟女士、赵峥女士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徐萍女士通过持股5%以上股东建水县杰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48940股 ;徐萍女士、华伟女士分别持有公司“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0.26%和0.11%的份 额,对应公司股票9000股和3600股。离任后,徐萍女士和华伟女士将继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继续履 行其已做出的各项承诺。 公司对徐萍女士、华伟女士、赵峥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 示衷心感谢! ──────┬────────────────────────────────── 2025-11-01│其他事项 ──────┴──────────────────────────────────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助理范锋斌 先生的书面工作调整报告,范锋斌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职务。调整 后,范锋斌先生在公司就任其他管理岗位,负责公司内外公共事务板块工作。范锋斌先生的工 作调整自2025年10月30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锋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事项。其所持股份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公司董事会对范锋斌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 感谢! ──────┬────────────────────────────────── 2025-10-23│其他事项 ──────┴──────────────────────────────────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杰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现金收购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贝特电子100%股份/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现金收购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 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东 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 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74)。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本次交易相关 协议和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前提下与交易相对方签订补充协议以修改或终止原协议,补充协议 必须事先报董事会批准。 二、终止本次交易概况 2025年10月23日,公司收到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电子”)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签署的《关于终止转让本人持有的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的通知书》,主要内容为,在交易过程中,公司与贝特电子在业务类型、管理方式及企业文 化等方面存在差异,各方对贝特电子的未来经营理念和管理思路上亦存在较多分歧。经慎重考 虑,决定终止向公司转让其持有的贝特电子全部股份。希望我公司同意各方友好终止《关于东 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的履行 ,不向其和协议其他方追究违约责任。公司实施本次交易的目的是收购贝特电子的全部股份, 鉴于上述股东为贝特电子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其现在决定终止向公司转让贝特电子股份, 我公司收购贝特电子全部股份的交易目的已无法实现。 根据公司与贝特电子全体股东签署的《关于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 协议》关于协议解除条款的约定:交割期届满,若因非甲方(指扬杰科技)原因导致甲方收购 标的公司的股权未能达到51%或甲方未能收购乙方1至乙方8任一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各方 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日内协商并达成本协议的后续履行安排,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甲 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且不视为甲方违约。同时,若是因乙方的任一方或多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 ,导致甲方收购标的公司的股权未能达到51%或甲方未能收购乙方1至乙方8任一方持有的标的 公司股权,违约方应按乙方在本次交易中约定应取得的转让对价的2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现金收 购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研究决定,同意上述股 东终止转让股份,并决定终止收购贝特电子100%股份的全部交易。同时,根据《股份转让协议 》签署至今尚未办理标的股份交割和支付转让对价,因此,我公司同意不向上述股东主张违约 责任。为妥善处理终止本次交易的后续事宜,授权管理层与其他协议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的终止协议。 ──────┬────────────────────────────────── 2025-09-15│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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