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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杰科技(30037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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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373 扬杰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4-01-15│ 19.50│ 2.3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02-16│ 13.30│ 3630.9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09-22│ 6.99│ 349.5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03-29│ 7.27│ 1989.94万│ ├───────────┼───────────┼───────────┼───────────┤ │增发 │ 2016-08-03│ 19.83│ 9.74亿│ ├───────────┼───────────┼───────────┼───────────┤ │增发 │ 2021-01-05│ 37.00│ 14.7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9-28│ 24.68│ 919.7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7-31│ 34.42│ 1145.5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9-28│ 24.18│ 3779.82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贝克微 │ 3538.32│ ---│ ---│ 0.00│ 2596.25│ 人民币│ ├─────────┼─────┼─────┼─────┼─────┼──────┼──────┤ │芯联集成 │ 1783.03│ ---│ ---│ 2096.40│ 488.85│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发展功率元件业务,│ 8.75亿│ 2.26亿│ 2.75亿│ 31.48│ ---│ 2028-12-31│ │包括建设小信号产品│ │ │ │ │ │ │ │、硅基及碳化硅SBD │ │ │ │ │ │ │ │、MOSF ET等产品的 │ │ │ │ │ │ │ │封装 │ │ │ │ │ │ │ ├─────────┼──────┼─────┼─────┼─────┼─────┼──────┤ │海外研发中心和全球│ 1.46亿│ ---│ ---│ 0.00│ ---│ 2028-12-31│ │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点│ │ │ │ │ │ │ │建设 │ │ │ │ │ │ │ ├─────────┼──────┼─────┼─────┼─────┼─────┼──────┤ │补充营运资金及其他│ 4.37亿│ ---│ 4.37亿│ 100.00│ ---│ ---│ │一般公司用途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6-10 │交易金额(元)│1.4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Caswell Industries Limited10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 │买方 │香港蓝晟贸易有限公司 │ ├──────┼────────────────────────────────────────┤ │卖方 │香港美微科半导体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1、为有效应对复杂多变的全球贸易形势,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布局与资源配置,提升生产 │ │ │经营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和合法权益,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 │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美微科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 │ │美微科”)决定转让其持有的CaswellIndustriesLimited(以下简称“CAS”或“Caswell”│ │ │)100%股权。Caswell目前持有美微科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和MicroCommercialComp│ │ │onentsCorporation(USA)的100%股权,两家公司均为经营MCC品牌的贸易公司。交易完成 │ │ │后,公司不再持有Caswell的股权,Caswell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一、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为有效应对复杂多变的全球贸易形势,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布局与资源配置,提升生产│ │ │经营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和合法权益,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 │ │美微科拟与香港蓝晟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蓝晟”)于2026年5月5日签署《股权转│ │ │让协议》,将持有的Caswell100%股权(对应公司注册资本USD50000.00)以13976.00万元人│ │ │民币或等值美元的价格转让给香港蓝晟,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Caswell的股权 │ │ │,Caswell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近日,Caswell已经完成股东、董事的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英属维京群岛注册代理 │ │ │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Caswell100%股权已过户至香港蓝晟贸易有限公司名下。 │ └──────┴────────────────────────────────────────┘ ┌──────┬────────────────┬──────┬────────────────┐ │公告日期 │2025-10-23 │交易金额(元)│22.18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失败 │ ├──────┼────────────────┼──────┼────────────────┤ │交易标的 │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标的类型 │股权 │ │ │0%股权 │ │ │ ├──────┼────────────────┴──────┴────────────────┤ │买方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美微科半导体有限公司 │ ├──────┼────────────────────────────────────────┤ │卖方 │刘汉浩、韩露、詹小青、易鹏举、黄卫平、卢志明、郭晓冬等67名 │ ├──────┼────────────────────────────────────────┤ │交易概述 │1、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杰科技”或“上市公司”)拟支付现金 │ │ │购买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电子”或“标的公司”)100%股权│ │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权益评估价│ │ │值为定价参考,最终确定整体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218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贝特电子将│ │ │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 1、交易各方 │ │ │ 甲方(一):扬杰科技 │ │ │ 甲方(二):江苏美微科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美微科”) │ │ │ 乙方:刘汉浩、韩露、詹小青、易鹏举、黄卫平、卢志明、郭晓冬等67名东莞贝特股东│ │ │ 丙方:东莞贝聚 │ │ │ 丁方:杰杰管理 │ │ │ 2、交易内容 │ │ │ 甲方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乙方购买其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股份,乙方拟按照本协议约│ │ │定将所持标的公司股份转让给甲方。 │ │ │ 3、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 │ │ 各方同意,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标的股份的评估值│ │ │人民币222000万元为依据,经各方友好协商,标的股份的整体交易价格确定为人民币221800│ │ │万元。 │ │ │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现金│ │ │收购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研究决定,同意上│ │ │述股东终止转让股份,并决定终止收购贝特电子100%股份的全部交易。同时,根据《股份转│ │ │让协议》签署至今尚未办理标的股份交割和支付转让对价,因此,我公司同意不向上述股东│ │ │主张违约责任。为妥善处理终止本次交易的后续事宜,授权管理层与其他协议方签署《股份│ │ │转让协议》的终止协议。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10-23 │ ├──────┼────────────────────────────────────────┤ │关联方 │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杰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 │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 │现金收购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 │ 一、本次交易概述 │ │ │ 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 │,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贝特电子100%股份/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 │ │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现金收购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 │ │ │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 │ │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 │ │ │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 │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 │告》(公告编号:2025-074)。 │ │ │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本次交易相│ │ │关协议和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前提下与交易相对方签订补充协议以修改或终止原协议,补充│ │ │协议必须事先报董事会批准。 │ │ │ 二、终止本次交易概况 │ │ │ 2025年10月23日,公司收到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电子”│ │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签署的《关于终止转让本人持有的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 │司股份的通知书》,主要内容为,在交易过程中,公司与贝特电子在业务类型、管理方式及│ │ │企业文化等方面存在差异,各方对贝特电子的未来经营理念和管理思路上亦存在较多分歧。│ │ │经慎重考虑,决定终止向公司转让其持有的贝特电子全部股份。希望我公司同意各方友好终│ │ │止《关于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 │ │》”)的履行,不向其和协议其他方追究违约责任。公司实施本次交易的目的是收购贝特电│ │ │子的全部股份,鉴于上述股东为贝特电子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其现在决定终止向公司转│ │ │让贝特电子股份,我公司收购贝特电子全部股份的交易目的已无法实现。 │ │ │ 根据公司与贝特电子全体股东签署的《关于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 │ │让协议》关于协议解除条款的约定:交割期届满,若因非甲方(指扬杰科技)原因导致甲方│ │ │收购标的公司的股权未能达到51%或甲方未能收购乙方1至乙方8任一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 │ │ │,各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日内协商并达成本协议的后续履行安排,协商不能达成一│ │ │致的,甲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且不视为甲方违约。同时,若是因乙方的任一方或多方违反本│ │ │协议的约定,导致甲方收购标的公司的股权未能达到51%或甲方未能收购乙方1至乙方8任一 │ │ │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违约方应按乙方在本次交易中约定应取得的转让对价的20%作为违 │ │ │约金支付给甲方。 │ │ │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现金│ │ │收购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研究决定,同意上│ │ │述股东终止转让股份,并决定终止收购贝特电子100%股份的全部交易。同时,根据《股份转│ │ │让协议》签署至今尚未办理标的股份交割和支付转让对价,因此,我公司同意不向上述股东│ │ │主张违约责任。为妥善处理终止本次交易的后续事宜,授权管理层与其他协议方签署《股份│ │ │转让协议》的终止协议。 │ └──────┴────────────────────────────────────────┘ ┌──────┬────────────────────────────────────────┐ │公告日期 │2025-09-12 │ ├──────┼────────────────────────────────────────┤ │关联方 │建水县杰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概况 │ │ │ 2025年9月11日,上市公司与贝特电子全体股东签署了《关于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 │ │ │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 │ │式收购贝特电子100%股份/股权,本次交易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权益评 │ │ │估价值为定价参考,最终确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21,800万元。具体对价支付情况见本公告 │ │ │“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 │ │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本次交易中提供业绩承诺的贝特电子股东将共│ │ │同出资成立持股平台贝聚一号(东莞市)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东莞贝聚”),由东莞贝聚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建水县杰杰企│ │ │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杰管理”)受让不低于7.16亿元交易金额的扬杰科技股票并│ │ │将取得的扬杰科技股票全部质押给扬杰科技全资子公司江苏美微科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江苏美微科”),并自愿锁定至2028年6月30日以作为业绩承诺的履约保障。根据《深 │ │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审议情况 │ │ │ 2025年9月10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 │ │ │购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时,该事项已经上市│ │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 │ │会审议。 │ │ │ 2025年9月10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 │ │ │购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 │ │ 申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本│ │ │次交易相关协议和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前提下与交易相对方签订补充协议以修改或终止原协│ │ │议,补充协议必须事先报董事会批准;涉及本次交易的关联交易事项变更金额超过董事会审│ │ │议权限的,需经股东大会确认后生效。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建水县杰杰企业管理有限公 471.00万 1.00 6.41 2020-03-13 司 ───────────────────────────────────────────────── 合计 471.00万 1.00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8-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扬州扬杰电│香港美微科│ 1.05亿│人民币 │2016-01-04│2019-01-03│连带责任│是 │是 │ │子科技股份│半导体有限│ │ │ │ │担保,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证担保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20│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 2026-07-13│其他事项 ──────┴──────────────────────────────────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 董事、副总裁刘从宁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从宁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副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副总裁职务。刘从宁先生原定任期为2023年7月26 日至2026年7月25日,刘从宁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刘 从宁先生的辞任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相关工作已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 职管理制度》进行妥善交接,其离任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辞去上述职务后, 刘从宁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在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任职,已按照有关规定同步办理离 职手续,之后不再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从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98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通 过持股5%以上股东建水县杰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097881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94%。离任后,刘从宁先生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其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相关承诺,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刘从宁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治理、稳健经营及长远持续发展 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刘从宁先生在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 2026-07-03│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3日(星期五)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 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路68号扬杰科技5号厂区办公楼三楼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刘从宁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52人,代表股份2707575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49.8314%。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26073 88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875%;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共543人,代表股份100186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39%。 2、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计547人,代表股份100814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8554%。 3、境外发行证券的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境外上市全球存托凭证(GlobalDepositaryReceipts)持有人委托代表 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 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了 下列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06922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9%;反对526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弃权1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4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00161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23%;反对 5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0.5217%;弃权1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1260%。 本议案获得通过。 ──────┬────────────────────────────────── 2026-06-16│仲裁事项 ──────┴────────────────────────────────── 在欧洲汽车行业客户的呼吁之下,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注到欧盟理事会于当地时间2026年6月15日发布了决议(CFSP)2026/1333。根据该决议,在 《第2014/145/CFSP号决定》第二条中新增了有条件豁免条款,具体豁免情形包括: 1、在2026年12月31日前,与公司在2026年4月23日前订立的业务、合同或其他协议可以继 续开展;资金或经济资源的解封或提供应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或 2、为确保欧盟经营者的供应链多元化,于2027年3月16日前,产业可以向公司采购其生产 的关键零部件并向公司支付相应款项。后续,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积极协调内外 部专业资源,加快推进行政移除程序及法律诉讼准备工作,力争通过合法合规途径推动公司从 制裁名单中移除,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及时、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6-06-16│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召 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3日(星期五)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7月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 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 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6日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路68号扬杰科技5号厂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 2026-05-06│股权转让 ──────┴────────────────────────────────── 1、为有效应对复杂多变的全球贸易形势,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布局与资源配置,提升生 产经营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和合法权益,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美微科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美 微科”)决定转让其持有的CaswellIndustriesLimited(以下简称“CAS”或“Caswell”)10 0%股权。Caswell目前持有美微科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和MicroCommercialComponents Corporation(USA)的100%股权,两家公司均为经营MCC品牌的贸易公司。 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Caswell的股权,Caswell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5、本次交易事项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 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有效应对复杂多变的全球贸易形势,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布局与资源配置,提升生产经 营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和合法权益,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美微 科拟与香港蓝晟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蓝晟”)于2026年5月5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将持有的Caswell100%股权(对应公司注册资本USD50000.00)以13976.00万元人民币或等 值美元的价格转让给香港蓝晟,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Caswell的股权,Caswell将 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售下 属控股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所涉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026-04-27│其他事项 ──────┴────────────────────────────────── 一、事件概述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关注到,欧盟理事会于当地时 间2026年4月23日通过第20轮对俄罗斯制裁方案。根据欧盟官方公布的文件,公司被列入欧盟 制裁名单。 ──────┬────────────────────────────────── 2026-04-24│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 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路68号扬杰科技5号厂区办公楼三楼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刘从宁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12人,代表股份273,621,8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0.3585%。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26 0,821,0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026%;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共401人,代表股份12,800,8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59%。 2、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计407人,代表股份12,945,8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3826%。 3、境外发行证券的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境外上市全球存托凭证(GlobalDepositaryReceipts)持有人委托代表 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了 下列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73,579,7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6%;反对37,60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1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2,903,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48%;反 对3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0.2904%;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348%。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73,464,6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6%;反对115,8 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3%;弃权4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5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2,788,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57%;反 对11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0.8945%;弃权4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3198%。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83,9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18%;反对54,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41%;弃权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54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2,883,9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18%;反 对5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0.4241%;弃权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541%。 关联股东江苏扬杰投资有限公司、建水县杰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梁瑶先生、刘从宁先生 、秦楠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合计为260,676,058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3,526,3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1%;反对88,05 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2%;弃权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2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2,850,2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619%;反 对88,0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0.6802%;弃权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579%。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9,675,1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76%;反对1,411 ,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57%;弃权2,535,5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926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999,0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5136%;反 对1,41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10.9008%;弃权2,535,5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19.5856%。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3,547,7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9%;反对61,60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弃权1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4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2,871,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76%;反 对6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0.4758%;弃权1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966%。 本议案获得通过。 ──────┬────────────────────────────────── 2026-04-02│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 2026-03-31│其他事项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 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2026年度审计 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审计费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 2026-03-31│其他事项 ──────┴────────────────────────────────── 1、交易目的:一方面,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提高公 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另一方面,为有效防范大宗商品价格变动 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 适度开展外汇及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方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 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等,交易对手方为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 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商品套期保值品种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 系的铜等原材料相关的期权、期货、远期等衍生品,交易场所包括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 交易所等境内合规公开交易场所。 3、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 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 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前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 持仓合约价值、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4、审批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 及商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原材料价 格波动风险为目的。在投资过程中存在价格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资金风险、操作风险、 技术风险及合同条款等引起的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目的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随着公司国际化战略的深入推进,海外业务规模持续扩大,跨境收支及外币结算需求显著 增长。为有效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提升财务稳健性,在总结前期外汇套期保值操作经验的基础 上,结合业务开展实际需要,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更好地保障公司经 营成果的稳定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为有效防范大宗商品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 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以有效管理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 险,增强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二)交易金额 根据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一交 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 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前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且任一时点的持仓合约价值、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 期货、外汇期权等。交易对手方为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 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2、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只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 关系的铜等原材料相关的期权、期货、远期等衍生品。交易场所包括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 货交易所等境内合规公开交易场所。 (四)交易期限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 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六)具体实施 鉴于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依据相关 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 2026-03-31│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召 开2025年度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4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 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 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7日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路68号扬杰科技5号厂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 2026-03-31│其他事项 ──────┴──────────────────────────────────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6年3月28日公司总股本543,347,787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71,673,893.50元( 含税)。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 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2-12│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提高公司应对外 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子公司 拟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方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 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等。交易对手方为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 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3、投资金额:因公司业务开展实际需要,公司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增加业务 额度,本次增加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20000万美元。 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 度。 4、审批程序: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增加业务额度的议案》。5、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在投资过程中 存在价格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操作风险及合同条款等引起的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现因公司业务开展实际需要,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增加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 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增加业务额度,本次增加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 展额度不超过20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化战略的深入推进,海外业务规模持续扩大,跨境收支及外币结算需求显著 增长。为更有效地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提升财务稳健性,在总结前期外汇套期保值操作经验的 基础上,结合业务开展实际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进一步优化外汇风险管理策略,适度增加业 务额度,以更好地保障公司经营成果的稳定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交易金额 根据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本次额度增加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额度不超过20000万美元。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 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 3、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 期货、外汇期权等。交易对手方为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 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4、交易期限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 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6、具体实施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依据 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二、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6年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增加业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增加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求,有利于更好地规避汇率波动风险,提升公 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继续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并增加业务额度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增加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增 加业务额度,本次增加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20000万美元的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2026-01-13│其他事项 ──────┴──────────────────────────────────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2025年4月21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原委派李宗韡、沈旦旋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5年末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因签字会计师沈旦旋工作变动,现委派刘萌接 替沈旦旋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宗韡和刘萌。 ──────┬────────────────────────────────── 2025-11-17│其他事项 ──────┴──────────────────────────────────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和表决,一致同意选举 徐小兵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职工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 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鉴于徐小兵先生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本次选举生效后,调整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 代表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保持不变。 徐小兵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其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 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附件:徐小兵先生简历 徐小兵,男,1970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职扬州市港务总公司,江苏扬杰投资有限 公司宁波办事处经理、闽浙区经理、光伏项目经理,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扬 州扬杰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美微芯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宜兴杰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董事长,上海菱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无锡菱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无锡杰 矽微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扬州扬 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副总裁,上海芯扬杰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扬杰科技( 无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小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91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通过持股5%以上股东建水县杰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4894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0.47%。徐小兵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徐小兵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 2025-11-17│其他事项 ──────┴──────────────────────────────────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监事 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监事会相关的制度相 应废止,《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治理制度中与监事会相关的条款亦做出相应修订。第五届监 事会主席徐萍女士、职工代表监事华伟女士、监事赵峥女士所担任的监事职务自然免除,三位 监事的原定任期为2023年7月26日至2026年7月25日。离任后,徐萍女士、华伟女士仍在公司担 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萍女士、华伟女士、赵峥女士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徐萍女士通过持股5%以上股东建水县杰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48940股 ;徐萍女士、华伟女士分别持有公司“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0.26%和0.11%的份 额,对应公司股票9000股和3600股。离任后,徐萍女士和华伟女士将继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继续履 行其已做出的各项承诺。 公司对徐萍女士、华伟女士、赵峥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 示衷心感谢! ──────┬────────────────────────────────── 2025-11-01│其他事项 ──────┴──────────────────────────────────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助理范锋斌 先生的书面工作调整报告,范锋斌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职务。调整 后,范锋斌先生在公司就任其他管理岗位,负责公司内外公共事务板块工作。范锋斌先生的工 作调整自2025年10月30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锋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事项。其所持股份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公司董事会对范锋斌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 感谢! ──────┬────────────────────────────────── 2025-10-23│其他事项 ──────┴──────────────────────────────────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杰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现金收购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贝特电子100%股份/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现金收购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 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东 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 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74)。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本次交易相关 协议和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前提下与交易相对方签订补充协议以修改或终止原协议,补充协议 必须事先报董事会批准。 二、终止本次交易概况 2025年10月23日,公司收到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电子”)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签署的《关于终止转让本人持有的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的通知书》,主要内容为,在交易过程中,公司与贝特电子在业务类型、管理方式及企业文 化等方面存在差异,各方对贝特电子的未来经营理念和管理思路上亦存在较多分歧。经慎重考 虑,决定终止向公司转让其持有的贝特电子全部股份。希望我公司同意各方友好终止《关于东 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的履行 ,不向其和协议其他方追究违约责任。公司实施本次交易的目的是收购贝特电子的全部股份, 鉴于上述股东为贝特电子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其现在决定终止向公司转让贝特电子股份, 我公司收购贝特电子全部股份的交易目的已无法实现。 根据公司与贝特电子全体股东签署的《关于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 协议》关于协议解除条款的约定:交割期届满,若因非甲方(指扬杰科技)原因导致甲方收购 标的公司的股权未能达到51%或甲方未能收购乙方1至乙方8任一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各方 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日内协商并达成本协议的后续履行安排,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甲 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且不视为甲方违约。同时,若是因乙方的任一方或多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 ,导致甲方收购标的公司的股权未能达到51%或甲方未能收购乙方1至乙方8任一方持有的标的 公司股权,违约方应按乙方在本次交易中约定应取得的转让对价的2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现金收 购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研究决定,同意上述股 东终止转让股份,并决定终止收购贝特电子100%股份的全部交易。同时,根据《股份转让协议 》签署至今尚未办理标的股份交割和支付转让对价,因此,我公司同意不向上述股东主张违约 责任。为妥善处理终止本次交易的后续事宜,授权管理层与其他协议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的终止协议。 ──────┬────────────────────────────────── 2025-09-15│其他事项 ──────┴──────────────────────────────────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GDR存托人的议案》,鉴于公司发展需要,公司 在瑞士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全球存托凭证(以下简称“GDR”)拟进行存托人变更,由原存托人C itibank,NationalAssociation变更为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存托人”)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5月31日在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 更公司GDR存托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近日,公司及新存托人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 交易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完成了变更相关备案登记手续,并签署了新存 托协议,实施变更日为2025年9月12日。自2025年9月12日起,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将作 为公司GDR存托人履行相应职责。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具备GDR存托人的业务资质,本次变更GDR存托人,不会对公司 GDR业务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 2025-09-12│收购兼并 ──────┴──────────────────────────────────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2025年9月11日,上市公司与贝特电子全体股东签署了《关于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 购贝特电子100%股份/股权,本次交易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权益评估价值 为定价参考,最终确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21800万元。具体对价支付情况见本公告“五、交易 协议主要内容”。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本次交易中提供业绩承诺的贝特电子股东将共同 出资成立持股平台贝聚一号(东莞市)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莞 贝聚”),由东莞贝聚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建水县杰杰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杰管理”)受让不低于7.16亿元交易金额的扬杰科技股票并将取得的 扬杰科技股票全部质押给扬杰科技全资子公司江苏美微科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美 微科”),并自愿锁定至2028年6月30日以作为业绩承诺的履约保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情况 2025年9月10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 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时,该事项已经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2025年9月10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 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申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本次 交易相关协议和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前提下与交易相对方签订补充协议以修改或终止原协议, 补充协议必须事先报董事会批准;涉及本次交易的关联交易事项变更金额超过董事会审议权限 的,需经股东大会确认后生效。 ──────┬────────────────────────────────── 2025-08-26│其他事项 ──────┴──────────────────────────────────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因工作调整原因,范锋斌先 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继续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秦楠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范锋斌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锋斌先生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7%。范锋斌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 承诺事项,所持公司股份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进行管理。范锋斌先生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已顺利交接,公司董事会对范锋斌先生在任职期间的 勤勉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秦楠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 识、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从业经验与个人品德,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情形。 秦楠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4-80889866 联系传真:0514-87943666 电子邮箱:zjb@21yangjie.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路68号 附件 秦楠,女,198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学本科学历,具有深圳 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1年2月至今就职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 任财务部职员、证券部主管、证券高级主管、证券事务代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楠女士直 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1%。秦楠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秦楠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情形,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5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2025-08-20│其他事项 ──────┴──────────────────────────────────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 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8月18 日下午20:30在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路68号公司5号厂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 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萍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2025-08-20│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5年8月18日公司总股本543347787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28206070.54元( 含税)。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规性、合理性,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 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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