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375 鹏翎股份 更新日期:2024-03-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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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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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欧汽车零部件│ 120000.00│ ---│ 100.00│ ---│ 0.11│ 人民币│
│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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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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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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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2.72亿│ 2.72亿│ 2.72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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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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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洪起 2.20亿 30.89 100.00 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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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20亿 3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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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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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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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鹏翎集│河北新欧 │ 5000.00万│人民币 │2023-06-16│2024-06-16│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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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鹏翎集│重庆新欧 │ ---│人民币 │--- │--- │--- │否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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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鹏翎集│江苏鹏翎 │ ---│人民币 │--- │--- │--- │否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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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鹏翎集│成都鹏翎 │ ---│人民币 │--- │--- │--- │否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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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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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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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于近日收到天津市科学
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
编号:GR202312002430),发证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有效期为三年。
公司已于2008年、2011年、2014年、2017年、2020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本次系公司
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
业重新认定起连续三年(2023年至2025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2023年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
缴,因此本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影响公司2023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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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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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本公司股份31216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13%)的高级管理人员高贤华先生,
计划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预计期间为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5月
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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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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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于2023年12月14日在公
司2#办公楼多功能厅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经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经全体与会代表表决,选举王艳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2023
年12月14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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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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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刘世
玲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公司组织管理模式的需要,刘世玲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刘世玲女士继续担任运营管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天津鹏
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刘世玲女士的辞职报告在
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刘世玲女士董事会秘书的职务原定任期至2023年12月9日到期。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刘世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刘世玲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
及董事会对刘世玲女士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及为公司在规范运作、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治理等方面做出的重要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
王志方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魏泉胜先生为公
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聘任魏泉胜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魏泉胜先生熟悉证券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
德,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
董事会秘书魏泉胜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022-63267828
传真号码:022-63267817
电子邮箱:weiquansheng@pengling.cn
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工业区葛万公路17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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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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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5日及2023年5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同意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09号
),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向王志方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0584415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3月17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64794403元变更为人民币755378818元,股份总
数由664794403股变更为755378818股。
近日,公司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
手续,并取得了该局换发的新版《营业执照》。
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755378818元整,其
他登记事项不变。
变更后的公司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103690171M
名称: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工业区葛万公路1703号
法定代表人:王志方
注册资本:柒亿伍仟伍佰叁拾柒万捌仟捌佰壹拾捌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8年10月24日
经营范围: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汽车配件、电子产品研发、制造、销售;汽车模具设计
、制造;质检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厂房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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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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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于2023年4月25日分别
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定期)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前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2023年度
,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9.6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期
限为自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该授信项下额度可
循环使用。
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开立信用证等业务。最终授信
额度将视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以及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
来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实际发生的授信金额为准。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状况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有效期
内办理授信业务的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定期)
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
二、为子(孙)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江苏鹏翎胶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鹏翎”)、成都鹏翎胶管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鹏翎”)、河北新欧汽车零部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新
欧”)、全资孙公司重庆新欧密封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新欧”)日常经营的需要,公
司拟为以上全资子(孙)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含)的信用
担保,担保授权有效期间为自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
内。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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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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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定期)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资金
收益,公司(包括下属全资子、孙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生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
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的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二)委托理财的额度与期限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委托理财的品种
为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包括下属全资子、孙公司)在上述额
度范围内购买的理财产品仅限于资信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诚信记录良好的商业银行、证
券公司发行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包括不限于以下品种
:
1、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产品;
2、证券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公司自有资金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直接或间接购买股票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
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
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
(五)资金来源
公司(包括下属全资子、孙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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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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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2年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22年度各
类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
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与商誉形成有关的资产组的可变现性进
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款项、其他应收账款、存货、商誉、计
提资产减值损失合计42,242,026.23元。
(三)公司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定期)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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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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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定期)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度公司合
并利润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5,712,702.60元,根据《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2022年末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
利润为人民币871,773,115.27元,其中母公司2022年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3,192,379.00元,母
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56,252,805.27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
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以及《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
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现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当前总股本755,378,818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股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以上方案将派发现金37,768,940.90元(含税),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若本预案公告后
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则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
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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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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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
工监事张琦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张琦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
事职务。辞职后,张琦女士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公司及监事会对张琦女士在任职职工监事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张琦女士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届满。截至本公告日,张琦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0.0001%(1000股),离职后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
关规范性文件进行管理。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琦女士的离任将
导致公司职工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辞职报告自补选新的职工监事后方能生效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组织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
表审议,同意推选戚海晶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
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戚海晶女士个人简历
戚海晶,女,出生于1984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
,中级会计职称。自2013年起至今任职于本公司,拥有15年基层工作经验,曾任本公司总账会
计职务。现任公司财务会计科科长职务。
戚海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或本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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