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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30037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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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376 易事特 更新日期:2026-09-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4-01-17│ 18.40│ 1.80亿│ ├───────────┼───────────┼───────────┼───────────┤ │增发 │ 2016-08-05│ 25.88│ 19.2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7-06│ 5.92│ 1.4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4-26│ 5.92│ 812.34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金昌国能太阳能发电│ 32500.00│ ---│ 100.00│ ---│ 3139.35│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8-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陕西20MW光伏分布式│ 1.97亿│ ---│ 1.45亿│ 73.80│ 217.38万│ 2016-06-29│ │发电项目 │ │ │ │ │ │ │ ├─────────┼──────┼─────┼─────┼─────┼─────┼──────┤ │内蒙古国润(察右前│ 1.92亿│ ---│ 1.92亿│ 100.00│ ---│ 2017-05-08│ │旗)发电有限公司项│ │ │ │ │ │ │ │目 │ │ │ │ │ │ │ ├─────────┼──────┼─────┼─────┼─────┼─────┼──────┤ │山东20MW渔光互补(│ 2.08亿│ ---│ 1.55亿│ 74.39│ 577.56万│ 2016-04-09│ │一期)光伏发电项目│ │ │ │ │ │ │ ├─────────┼──────┼─────┼─────┼─────┼─────┼──────┤ │山东20MW渔光互补(│ 2.08亿│ ---│ 1.61亿│ 77.51│ 577.56万│ 2016-07-30│ │二期)光伏发电项目│ │ │ │ │ │ │ ├─────────┼──────┼─────┼─────┼─────┼─────┼──────┤ │山东20MW地面光伏电│ 2.30亿│ ---│ 1.58亿│ 68.54│ 613.56万│ 2016-06-30│ │站项目 │ │ │ │ │ │ │ ├─────────┼──────┼─────┼─────┼─────┼─────┼──────┤ │河南20MW光伏分布式│ 1.76亿│ ---│ 1.56亿│ 88.91│ 589.22万│ 2016-06-29│ │发电项目 │ │ │ │ │ │ │ ├─────────┼──────┼─────┼─────┼─────┼─────┼──────┤ │河北20MW光伏生态农│ 1.75亿│ ---│ 1.75亿│ 99.78│ 746.55万│ 2016-04-19│ │业发电项目 │ │ │ │ │ │ │ ├─────────┼──────┼─────┼─────┼─────┼─────┼──────┤ │江苏10MW农光互补光│ 6800.00万│ ---│ 6800.14万│ 100.00│ 112.44万│ 2016-06-27│ │伏发电项目 │ │ │ │ │ │ │ ├─────────┼──────┼─────┼─────┼─────┼─────┼──────┤ │江苏3MW光伏发电项 │ 2400.00万│ ---│ 2390.18万│ 99.59│ 86.60万│ 2016-01-29│ │目 │ │ │ │ │ │ │ ├─────────┼──────┼─────┼─────┼─────┼─────┼──────┤ │陕西20MW生态农业光│ 1.64亿│ ---│ 1.23亿│ 74.90│ 1045.51万│ 2017-06-30│ │伏发电项目 │ │ │ │ │ │ │ ├─────────┼──────┼─────┼─────┼─────┼─────┼──────┤ │新疆20MW光伏发电项│ 1.92亿│ ---│ ---│ ---│ ---│ ---│ │目 │ │ │ │ │ │ │ ├─────────┼──────┼─────┼─────┼─────┼─────┼──────┤ │投资内蒙古国润(察│ ---│ ---│ 1.92亿│ 100.00│ ---│ 2017-05-08│ │右前旗)发电有限公│ │ │ │ │ │ │ │司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亿│ ---│ 3.00亿│ 100.00│ ---│ ---│ ├─────────┼──────┼─────┼─────┼─────┼─────┼──────┤ │结余资金补充流动资│ ---│ ---│ 2.75亿│ ---│ ---│ ---│ │金 │ │ │ │ │ │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5-09-30 │转让比例(%) │2.18 │ ├──────┼────────────────┼──────┼────────────────┤ │交易金额(元)│2.35亿 │转让价格(元)│4.69 │ ├──────┼────────────────┼──────┼────────────────┤ │转让股数(股)│5011.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新平慧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魏巍 │ └──────┴────────────────────────────────────────┘ ┌──────┬────────────────┬──────┬────────────────┐ │公告日期 │2025-09-30 │转让比例(%) │0.36 │ ├──────┼────────────────┼──────┼────────────────┤ │交易金额(元)│3981.60万 │转让价格(元)│4.74 │ ├──────┼────────────────┼──────┼────────────────┤ │转让股数(股)│84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新平慧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刘凤启、徐秀龙、童朝方 │ └──────┴────────────────────────────────────────┘ ┌──────┬────────────────┬──────┬────────────────┐ │公告日期 │2025-10-09 │转让比例(%) │0.13 │ ├──────┼────────────────┼──────┼────────────────┤ │交易金额(元)│1469.40万 │转让价格(元)│4.74 │ ├──────┼────────────────┼──────┼────────────────┤ │转让股数(股)│31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新平慧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黄翠英、蒋方敬、李俊杰、严佳炫 │ └──────┴────────────────────────────────────────┘ ┌──────┬────────────────┬──────┬────────────────┐ │公告日期 │2025-10-21 │转让比例(%) │0.02 │ ├──────┼────────────────┼──────┼────────────────┤ │交易金额(元)│237.00万 │转让价格(元)│4.74 │ ├──────┼────────────────┼──────┼────────────────┤ │转让股数(股)│5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新平慧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张威威 │ └──────┴────────────────────────────────────────┘ ┌──────┬────────────────┬──────┬────────────────┐ │公告日期 │2025-10-22 │转让比例(%) │0.02 │ ├──────┼────────────────┼──────┼────────────────┤ │交易金额(元)│237.00万 │转让价格(元)│4.74 │ ├──────┼────────────────┼──────┼────────────────┤ │转让股数(股)│5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新平慧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王暹辉 │ └──────┴────────────────────────────────────────┘ ┌──────┬────────────────┬──────┬────────────────┐ │公告日期 │2025-12-08 │转让比例(%) │17.94 │ ├──────┼────────────────┼──────┼────────────────┤ │交易金额(元)│25.05亿 │转让价格(元)│6.00 │ ├──────┼────────────────┼──────┼────────────────┤ │转让股数(股)│4.18亿 │转让进度 │--- │ ├──────┼────────────────┴──────┴────────────────┤ │转让方 │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受让方 │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转让比例(%) │18.65 │ ├──────┼────────────────┼──────┼────────────────┤ │交易金额(元)│24.37亿 │转让价格(元)│5.61 │ ├──────┼────────────────┼──────┼────────────────┤ │转让股数(股)│4.34亿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湖北荆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3-31 │交易金额(元)│24.37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8.66%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湖北荆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 │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一、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基本情况 │ │ │ 2025年12月8日,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易 │ │ │事特”)股东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东恒锐”)、扬州东│ │ │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及何思模先生与湖北荆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荆江实业”)签署《关于转让所持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让协│ │ │议》,荆江实业、东方集团及何思模先生签署《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放弃协│ │ │议》,广东恒锐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荆江实业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417568600股无限售 │ │ │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93%),东方集团将原质押给广东恒锐的股份中的16860914│ │ │股上市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2%)一并转让给荆江实业,荆江实业合计取得上市公 │ │ │司股份4344295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66%);同时,东方集团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 │ │ │全部上市公司股份(7219669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1.01%)的表决权(以下简称“本 │ │ │次股份转让”、“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 │ │ 广东恒锐拟将其持有上市公司的417,568,6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 │ │93%)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荆江实业,东方集团拟将其质押给广东恒锐的股份中的16,│ │ │860,914股上市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2%,与广东恒锐拟转让股份合称“标的股份”│ │ │)一并转让给荆江实业,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价格为5.61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共计2,437│ │ │,149,573元。荆江实业全部以现金方式向广东恒锐支付股份转让价款,广东恒锐、东方集团│ │ │及何思模先生根据《补充协议》进行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以及补偿款的分配和补偿事宜。 │ │ │ 根据广东恒锐、东方集团转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6年3 │ │ │月31日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转让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时间为20│ │ │26年3月30日,过户数量为434429514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6-06 │ ├──────┼────────────────────────────────────────┤ │关联方 │湖北荆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何佳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副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2026年6月5日,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 │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接│ │ │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概述 │ │ │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与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 │ │债务结构,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2亿元(或等│ │ │值外币)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该额度可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 │ │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票据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信用证、融资│ │ │租赁、贸易融资、金融衍生品等业务。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同银行│ │ │或机构间进行调剂,申请授信额度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 │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同时,为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 │ │为上述综合授信业务中各自对应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 │ │质押等方式,并拟在必要时提请公司关联方无偿提供担保或反担保支持。 │ │ │ 根据上述融资需求,预计2026年度公司控股股东湖北荆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荆江实业”)、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以及公│ │ │司副董事长、代行总经理职责的何佳先生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相关授信无偿提供各类担保,或│ │ │为向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第三方提供反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 │62亿元(或等值外币)。同时,公司及子公司可相应为上述关联方的前述担保行为提供反担│ │ │保。前述担保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担保事项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 │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条款以各担保方与相关机构及各相│ │ │关方实际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 │ │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陈子祥先生、何佳先生、黄浩先生│ │ │、张晔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关联交易事 │ │ │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一致审议通过该事项。 │ │ │ 本次交易尚须获得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本次交易的│ │ │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也│ │ │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提交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荆江实业持有公司股份434,429,514股,占公司总股本18.66%,为 │ │ │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653,174,469股,占公司总股本28.05%,为公司持股5│ │ │%以上的股东;何佳先生为东方集团的持股90%股东何思模先生之子,且何佳先生为公司副董│ │ │事长、总经理(代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7.2.5│ │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相关担保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有足够的履约能力,能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2│ │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无偿担保或反担保。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1.72亿 7.40 26.38 2026-07-06 新余市慧盟投资有限公司 1.64亿 7.09 94.96 2020-12-24 ───────────────────────────────────────────────── 合计 3.36亿 14.49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5-27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5.31 │质押占总股本(%) │4.30 │ ├────────┼──────────────┴────────┴──────────────┤ │股东名称 │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湖北荆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5-26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5月26日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10000万股给荆江实业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质押股数(万股) │1686.09 │ ├────────┼──────────────┼────────┼──────────────┤ │质押占所持股(%) │2.58 │质押占总股本(%) │0.72 │ ├────────┼──────────────┴────────┴──────────────┤ │股东名称 │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起始日 │2023-10-31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4月28日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8313.9086万股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5-07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0.14 │质押占总股本(%) │0.04 │ ├────────┼──────────────┴────────┴──────────────┤ │股东名称 │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1-05-12 │质押截止日 │2026-02-25 │ ├────────┼──────────────┼────────┼──────────────┤ │实际解押日 │2025-12-02 │解押股数(万股) │1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5月06日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4500万股 │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函告,获悉东方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质押股份办理了质押│ │ │续期 │ ├────────┼──────────────────────────────────────┤ │解押说明 │2025年12月02日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3590.2559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3-11 │质押股数(万股) │21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2.45 │质押占总股本(%) │0.92 │ ├────────┼──────────────┴────────┴──────────────┤ │股东名称 │新平慧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3-10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3-18 │解押股数(万股) │215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3月10日新平慧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了2150.0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 │ │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3月18日新平慧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150.00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易事特集团│新疆昌易光│ 5.29亿│人民币 │--- │--- │质押、连│否 │否 │ │股份有限公│伏发电有限│ │ │ │ │带责任担│ │ │ │司 │公司 │ │ │ │ │保 │ │ │ ├─────┼─────┼─────┼────┼─────┼─────┼────┼───┼───┤ │易事特集团│新疆昌易光│ 5.29亿│人民币 │--- │--- │质押、连│否 │否 │ │股份有限公│伏发电有限│ │ │ │ │带责任担│ │ │ │司子公司 │公司 │ │ │ │ │保 │ │ │ ├─────┼─────┼─────┼────┼─────┼─────┼────┼───┼───┤ │易事特集团│启东易电储│ 2.90亿│人民币 │--- │--- │质押、连│否 │否 │ │股份有限公│能科技有限│ │ │ │ │带责任担│ │ │ │司 │公司 │ │ │ │ │保 │ │ │ ├─────┼─────┼─────┼────┼─────┼─────┼────┼───┼───┤ │易事特集团│嘉峪关国能│ 2.07亿│人民币 │--- │--- │质押、连│否 │否 │ │股份有限公│太阳能发电│ │ │ │ │带责任担│ │ │ │司 │有限公司 │ │ │ │ │保 │ │ │ ├─────┼─────┼─────┼────┼─────┼─────┼────┼───┼───┤ │易事特集团│嘉峪关荣晟│ 1.19亿│人民币 │--- │--- │质押、连│否 │否 │ │股份有限公│新能源科技│ │ │ │ │带责任担│ │ │ │司 │有限公司 │ │ │ │ │保 │ │ │ ├─────┼─────┼─────┼────┼─────┼─────┼────┼───┼───┤ │易事特集团│衡水银阳新│ 7633.60万│人民币 │--- │--- │质押、连│否 │否 │ │股份有限公│能源开发有│ │ │ │ │带责任担│ │ │ │司 │限公司 │ │ │ │ │保 │ │ │ ├─────┼─────┼─────┼────┼─────┼─────┼────┼───┼───┤ │易事特集团│河北银阳新│ 7451.17万│人民币 │--- │--- │质押、连│否 │否 │ │股份有限公│能源开发有│ │ │ │ │带责任担│ │ │ │司 │限公司 │ │ │ │ │保 │ │ │ ├─────┼─────┼─────┼────┼─────┼─────┼────┼───┼───┤ │易事特集团│大荔中电国│ 7200.00万│人民币 │--- │--- │质押、连│否 │否 │ │股份有限公│能新能源开│ │ │ │ │带责任担│ │ │ │司 │发有限公司│ │ │ │ │保 │ │ │ ├─────┼─────┼─────┼────┼─────┼─────┼────┼───┼───┤ │易事特集团│沂源中能华│ 6000.00万│人民币 │--- │--- │质押、连│否 │否 │ │股份有限公│辰新能源有│ │ │ │ │带责任担│ │ │ │司 │限公司 │ │ │ │ │保 │ │ │ ├─────┼─────┼─────┼────┼─────┼─────┼────┼───┼───┤ │易事特集团│蒙城中森绿│ 5166.29万│人民币 │--- │--- │质押、连│否 │否 │ │股份有限公│能太阳能科│ │ │ │ │带责任担│ │ │ │司 │技有限公司│ │ │ │ │保 │ │ │ ├─────┼─────┼─────┼────┼─────┼─────┼────┼───┼───┤ │易事特集团│嘉峪关润邦│ 4770.50万│人民币 │--- │--- │质押、连│否 │否 │ │股份有限公│新能源有限│ │ │ │ │带责任担│ │ │ │司 │公司 │ │ │ │ │保 │ │ │ ├─────┼─────┼─────┼────┼─────┼─────┼────┼───┼───┤ │易事特集团│疏勒县盛腾│ 3796.76万│人民币 │--- │--- │质押、连│否 │否 │ │股份有限公│光伏电力有│ │ │ │ │带责任担│ │ │ │司 │限公司 │ │ │ │ │保 │ │ │ ├─────┼─────┼─────┼────┼─────┼─────┼────┼───┼───┤ │易事特集团│沭阳清水河│ 3050.00万│人民币 │--- │--- │质押、连│否 │否 │ │股份有限公│光伏发电有│ │ │ │ │带责任担│ │ │ │司 │限公司 │ │ │ │ │保 │ │ │ ├─────┼─────┼─────┼────┼─────┼─────┼────┼───┼───┤ │易事特集团│广州易事特│ 27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新能源有限│ │ │ │ │担保 │ │ │ │司 │公司 │ │ │ │ │ │ │ │ ├─────┼─────┼─────┼────┼─────┼─────┼────┼───┼───┤ │易事特集团│易事特智能│ 1499.5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化系统集成│ │ │ │ │担保 │ │ │ │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易事特集团│购买、安装│ 1395.8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易事特分布│ │ │ │ │担保 │ │ │ │司 │式家庭光伏│ │ │ │ │ │ │ │ │ │电站的合作│ │ │ │ │ │ │ │ │ │对象(易事│ │ │ │ │ │ │ │ │ │特电力) │ │ │ │ │ │ │ │ ├─────┼─────┼─────┼────┼─────┼─────┼────┼───┼───┤ │易事特集团│购买、安装│ 1311.41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易事特分布│ │ │ │ │担保 │ │ │ │司 │式家庭光伏│ │ │ │ │ │ │ │ │ │电站的合作│ │ │ │ │ │ │ │ │ │对象(易事│ │ │ │ │ │ │ │ │ │特电力) │ │ │ │ │ │ │ │ ├─────┼─────┼─────┼────┼─────┼─────┼────┼───┼───┤ │易事特集团│惠州尚恒粤│ 12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能电力有限│ │ │ │ │担保 │ │ │ │司 │公司 │ │ │ │ │ │ │ │ ├─────┼─────┼─────┼────┼─────┼─────┼────┼───┼───┤ │易事特集团│中能易电新│ 87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能源技术有│ │ │ │ │担保 │ │ │ │司 │限公司 │ │ │ │ │ │ │ │ ├─────┼─────┼─────┼────┼─────┼─────┼────┼───┼───┤ │易事特集团│安装并使用│ 327.0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公司光伏电│ │ │ │ │担保 │ │ │ │司 │站设备的客│ │ │ │ │ │ │ │ │ │户(南京)│ │ │ │ │ │ │ │ ├─────┼─────┼─────┼────┼─────┼─────┼────┼───┼───┤ │易事特集团│购买、安装│ 16.4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易事特分布│ │ │ │ │担保 │ │ │ │司 │式光伏电站│ │ │ │ │ │ │ │ │ │的合作对象│ │ │ │ │ │ │ │ │ │(东莞) │ │ │ │ │ │ │ │ ├─────┼─────┼─────┼────┼─────┼─────┼────┼───┼───┤ │易事特集团│中能易电新│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股份有限公│能源技术有│ │ │ │ │担保 │ │ │ │司 │限公司 │ │ │ │ │ │ │ │ ├─────┼─────┼─────┼────┼─────┼─────┼────┼───┼───┤ │易事特集团│启东易电储│ 0.0000│人民币 │--- │--- │质押、连│是 │否 │ │股份有限公│能科技有限│ │ │ │ │带责任担│ │ │ │司 │公司 │ │ │ │ │保 │ │ │ ├─────┼─────┼─────┼────┼─────┼─────┼────┼───┼───┤ │易事特集团│易事特电力│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股份有限公│系统技术有│ │ │ │ │ │ │ │ │司 │限公司 │ │ │ │ │ │ │ │ ├─────┼─────┼─────┼────┼─────┼─────┼────┼───┼───┤ │易事特集团│易事特储能│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公│ │ │ │ │ │ │ │ │司 │司 │ │ │ │ │ │ │ │ ├─────┼─────┼─────┼────┼─────┼─────┼────┼───┼───┤ │易事特集团│中能易电新│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股份有限公│能源技术有│ │ │ │ │ │ │ │ │司 │限公司 │ │ │ │ │ │ │ │ ├─────┼─────┼─────┼────┼─────┼─────┼────┼───┼───┤ │易事特集团│疏勒县盛腾│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股份有限公│光伏电力有│ │ │ │ │ │ │ │ │司 │限公司 │ │ │ │ │ │ │ │ ├─────┼─────┼─────┼────┼─────┼─────┼────┼───┼───┤ │易事特集团│嘉峪关润邦│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股份有限公│新能源有限│ │ │ │ │ │ │ │ │司 │公司 │ │ │ │ │ │ │ │ ├─────┼─────┼─────┼────┼─────┼─────┼────┼───┼───┤ │易事特集团│嘉峪关荣晟│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股份有限公│新能源科技│ │ │ │ │ │ │ │ │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易事特集团│临泽易事特│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公│ │ │ │ │ │ │ │ │司 │司 │ │ │ │ │ │ │ │ ├─────┼─────┼─────┼────┼─────┼─────┼────┼───┼───┤ │易事特集团│新疆昌易光│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股份有限公│伏发电有限│ │ │ │ │ │ │ │ │司 │公司 │ │ │ │ │ │ │ │ ├─────┼─────┼─────┼────┼─────┼─────┼────┼───┼───┤ │易事特集团│神木市润湖│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股份有限公│光伏科技有│ │ │ │ │ │ │ │ │司 │限公司 │ │ │ │ │ │ │ │ ├─────┼─────┼─────┼────┼─────┼─────┼────┼───┼───┤ │易事特集团│淮北易电新│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股份有限公│能源科技有│ │ │ │ │ │ │ │ │司 │限公司 │ │ │ │ │ │ │ │ ├─────┼─────┼─────┼────┼─────┼─────┼────┼───┼───┤ │易事特集团│池州市中科│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股份有限公│阳光电力有│ │ │ │ │ │ │ │ │司 │限公司 │ │ │ │ │ │ │ │ ├─────┼─────┼─────┼────┼─────┼─────┼────┼───┼───┤ │易事特集团│济宁炫踪新│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股份有限公│能源科技有│ │ │ │ │ │ │ │ │司 │限公司 │ │ │ │ │ │ │ │ ├─────┼─────┼─────┼────┼─────┼─────┼────┼───┼───┤ │易事特集团│东明明阳新│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股份有限公│能源有限公│ │ │ │ │ │ │ │ │司 │司 │ │ │ │ │ │ │ │ ├─────┼─────┼─────┼────┼─────┼─────┼────┼───┼───┤ │易事特集团│淮安铭泰光│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股份有限公│伏电力科技│ │ │ │ │ │ │ │ │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易事特集团│宿迁兴塘河│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股份有限公│光伏发电有│ │ │ │ │ │ │ │ │司 │限公司 │ │ │ │ │ │ │ │ ├─────┼─────┼─────┼────┼─────┼─────┼────┼───┼───┤ │易事特集团│连云港市易│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股份有限公│事特光伏科│ │ │ │ │ │ │ │ │司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易事特集团│易事特(民│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股份有限公│乐)储能科│ │ │ │ │ │ │ │ │司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8-29│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对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 誉、合同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 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 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公司需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 2026-07-06│股权质押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函告,获悉东方集团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 ──────┬────────────────────────────────── 2026-06-26│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交易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 月26日上午9:15至2026年6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部五路1号易事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 2026-06-22│其他事项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陈子祥先生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根据《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陈子祥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的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近日,公司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经核准的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如下: 一、《营业执照》基本信息 名称: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292294758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叁亿贰仟捌佰贰拾肆万零肆佰柒拾陆元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 成立日期:2001年06月21日 法定代表人:陈子祥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北路6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输配电及控 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 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 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量子计算技术服务;物联网应 用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类信息咨询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 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 关系统研发;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 术服务;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广告制 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 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 含危险废物经营);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 2026-06-06│其他事项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含子公司) 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含子公司)海外业务不断发展,公司(含子公司)的外币结算业务日益增加, 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管理外币资产、负债及现金流的汇率风险 ,增强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公司(含子公司)拟与具有 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含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 币相同的币种,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公司(含子公司)主要的结算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 公司(含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 、结构性存款(含嵌入金融衍生工具)及相关产品组合等业务。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含子公司)未来一年内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最高额不超过等值6000万美元,以该额度为上限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含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3、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 融机构。 4、授权及期限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业务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管理中心行使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在前述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来确定业务期间、实际 金额和合作金融机构。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 日止,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流动性安排 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 流动性造成影响。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含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 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付款(回款)期限和付款(回款)金 额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 同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 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 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在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公司将无法按照约定 获取套期保值盈利以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 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 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套期保值交割风险。 ──────┬────────────────────────────────── 2026-06-06│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优化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事特集团”或“公司”)债务结构,增强 资金流动性,提升资本运作效能,保障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孙公司拟开展融资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 议案》,董事会同意如下共计十一家公司控股子、孙公司拟开展融资业务: 上述十一家控股子、孙公司拟开展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5000万元的融资业务,公司拟为 其提供总额不超过3468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或以其持有的股权作质押担保,及/或 各子、孙公司以其持有的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电费收费权、动产、不动产等作抵押或质押 担保;其中,对于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的担保,其他股东将同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且为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其次,对于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的担保,如 果存在需要各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的情况,则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对应的融资额度提供担 保。担保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签署有关担保协议及融资事项相关文 件,具体条款以公司与相关方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上述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 批准。 ──────┬────────────────────────────────── 2026-06-06│委托理财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金融机 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在额度内,资金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授权财务负责人行使投资决策 权,该授权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一、概况 1、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 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获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 2、购买额度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在有效期内任一 时点的交易总额不应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本数)。 3、理财品种 公司(含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由商业 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得用于 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该投资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 日止,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含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授权财务负责 人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在购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 件的签署及具体实施。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以及相应 的损益情况。 8、关联关系 公司(含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理财的原则及审批程序 1、投资理财的原则:公司投资理财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注重风险防范、保证资金运 行安全;注重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不影响公司战略及主营业务的发展。 2、公司已根据最新法律法规修订《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投资制度,明确了投资理 财的管理规范、审批程序,以控制投资风险,建立完备的审批机制、操作流程和风险监控体系 ,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开展投资理财。公司按照《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 投资制度依法合规开展投资理财事项。 ──────┬────────────────────────────────── 2026-06-06│其他事项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为完善风险管理体 系,促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公司拟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 表决,该事项将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购买的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和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并经合法程序选 任或指派,在保险期间前或保险期间内担任被保险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 3.保险期间:保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保险期间以公司与相关方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 为准。 4.责任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 5.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29.6万元/年,具体保险费用以公司与相关方实际签署的协议为 准。 为保证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工作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 监管要求办理购买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 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 、理赔等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 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该授 权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调动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充分履职的积极性,促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提高公司发展可能性。 本次购买责任保险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6-06│其他事项 ──────┴────────────────────────────────── 根据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决定 于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30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 年度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9:25,9:30-11: 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 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 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2)网络投票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1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部五路1号易事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 ──────┬────────────────────────────────── 2026-06-06│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 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 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 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 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 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 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 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 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 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 9次、自律监管措施17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 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6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为20万元。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公司年度相关审计需配备的 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2026年度审计费用拟为16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 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各项审计费用与2025年度保持一致。 ──────┬────────────────────────────────── 2026-06-06│对外担保 ──────┴────────────────────────────────── 2026年6月5日,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接 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与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 务结构,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2亿元(或等值外 币)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该额度可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 、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票据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信用证、融资租赁、贸 易融资、金融衍生品等业务。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同银行或机构间进 行调剂,申请授信额度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 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同时,为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上述综合授信 业务中各自对应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并拟 在必要时提请公司关联方无偿提供担保或反担保支持。 根据上述融资需求,预计2026年度公司控股股东湖北荆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荆江实业”)、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以及公司副 董事长、代行总经理职责的何佳先生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相关授信无偿提供各类担保,或为向公 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第三方提供反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2亿元( 或等值外币)。同时,公司及子公司可相应为上述关联方的前述担保行为提供反担保。前述担 保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担保事项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条款以各担保方与相关机构及各相关方实际签署的 相关合同为准。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陈子祥先生、何佳先生、黄浩先生、 张晔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一致审议通过该事项。 本次交易尚须获得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本次交易的相 关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也不 构成重组上市,无需提交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荆江实业持有公司股份434429514股,占公司总股本18.66%,为公司 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653174469股,占公司总股本28.05%,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 股东;何佳先生为东方集团的持股90%股东何思模先生之子,且何佳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总 经理(代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7.2.5条规定的关 联关系情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相关担保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有足够的履约能力,能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2亿 元(或等值外币)的无偿担保或反担保。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据公司目前的资产负债情况和2026年的融资需求,2026年度公司控股股东荆江实业、第一 大股东东方集团以及公司副董事长、代行总经理职责的何佳先生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无偿提供各类担保,或为向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的第三方提供反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2亿元(或等值外币)。同时,公司及子公 司可相应为上述关联方的前述担保行为提供反担保。担保额度与授信额度保持一致可循环使用 ,担保决议有效期与授信额度有效期一致,即: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 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条款以各担保方与相关机构及各相关方实际签署的相关 合同为准。 ──────┬────────────────────────────────── 2026-05-27│其他事项 ──────┴────────────────────────────────── 今日,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湖北 荆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江实业”)、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及何思模先生的通知,上述各方于2026年5月26日签署了《相关股份 约定的协议书》(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或“本协议”);同日,东方集团将其所持有公司的 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一、股份转让事项概述 2025年12月8日,公司原股东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东 恒锐”)与东方集团、何思模先生、荆江实业签署《关于转让所持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及相关协议,广东恒锐拟以协议转让的方 式向荆江实业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4175686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93% ),东方集团将原质押给广东恒锐的股份中的16860914股上市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2 %)一并转让给荆江实业,荆江实业合计取得上市公司股份4344295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6 6%)。2026年3月30日,该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 2月8日及2026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081、2026-014公告。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2026年5月26日,荆江实业、东方集团及何思模先生签署《补充协议》,就前述《股份转 让协议》作出补充约定。 甲方:湖北荆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何思模 (以下将甲方、乙方和丙方合称为“各方”或单独称为“一方”)第一条质押标的股份的 后续监管安排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有关约定,乙方将其持有的质押标的股份质押给甲方,作为乙方及 丙方全面履行《股份转让协议》项下全部责任和义务的担保,质押期限至2027年12月30日止。 各方一致同意,除前述股份质押安排外,由证券公司对该等质押标的股份实施监管,即在办理 质押手续的同时,乙方在甲方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以乙方名义开立证券账户,按要求将本条 前述质押期限届满的10000万股股份托管至该证券账户并办理托管受限手续,作为乙方及丙方 全面履行《股份转让协议》及相关协议项下全部责任和义务的担保。监管期限自质押期限届满 之日起至本协议约定之日止。 第二条补充上市公司股份的监管安排 各方确认,除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股份监管安排外,乙方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另外5000 万股股份(以下简称“补充股份”)同步在证券公司设置监管措施,即在办理本协议第一条约 定的质押手续的同时,将本条前述补充股份托管至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证券账户并办理托管受 限手续,与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10000万股股份同时(不分顺位)作为乙方及丙方全面履行《 股份转让协议》及相关协议项下全部责任和义务的担保。监管期限自完成托管受限手续之日起 至本协议约定之日止。 第三条关于股权限制处置安排 丙方在此承诺,在本条约定的承诺期限内不处置(包括但不限于有偿或无偿转让、划转、 赠与、质押、设置其它权利限制或负担等)其所持有的乙方90%股权;承诺期限按本协议约定 执行。 ──────┬────────────────────────────────── 2026-05-18│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上午10: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交易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 月18日上午9:15至2026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部五路1号易事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 2026-05-11│其他事项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为顺利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 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张晔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张 晔女士将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与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本次职工代表董事选举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张晔女士个人简历 张晔女士: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学历。2004年 7月入职公司,历任公司董事,中能易电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国际业务部总 经理。 张晔女士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的持股90%股东何思模先生之配偶。除 此之外,张晔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2026-05-01│其他事项 ──────┴────────────────────────────────── 根据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决 定于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上午10:30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 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上午10: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 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 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2)网络投票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拟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4)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部五路1号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会议室。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度末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合同 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 的减值迹象,公司需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应收款项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合同资产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 ,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82118296.75元,转回或转销各项资产减值准备36373101.20元,核销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3871268.42元,本年度其他增加额为37609.28元。 3、公司对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 2026-04-29│股权质押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函告,获悉东方集团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8日,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2026-04-24│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上午10: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2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交易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 月24日上午9:15至2026年4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部五路1号易事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总计504位,代表股份557973914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4.300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相关要求,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 会表决权。截至本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328240476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回购股份数量为32073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76%,在计算股东会有表决权总股份 时已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位,代表股份数5451526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3.7419%。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列席本次会议,不参与投票。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01位,代表股份128213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8 4%。 4、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陆维森律师、赵俊波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下列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44746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29%;反 对3229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89%;弃权2694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3220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72.7071%;反对32299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917%; 弃权26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 01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 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40739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10%;反 对3609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69%;弃权2902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9213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69.5819%;反对36098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547%; 弃权29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 .263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 议案表决通过。 ──────┬────────────────────────────────── 2026-04-09│其他事项 ──────┴────────────────────────────────── 根据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决 定于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上午10:30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 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上午10: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4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 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 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2)网络投票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 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 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 2026-03-31│其他事项 ──────┴────────────────────────────────── 一、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8日,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易事 特”)股东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东恒锐”)、扬州东方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及何思模先生与湖北荆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荆江实业”)签署《关于转让所持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荆 江实业、东方集团及何思模先生签署《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放弃协议》,广东 恒锐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荆江实业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4175686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17.93%),东方集团将原质押给广东恒锐的股份中的16860914股上市公司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0.72%)一并转让给荆江实业,荆江实业合计取得上市公司股份434429514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8.66%);同时,东方集团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72 19669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1.01%)的表决权(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本次权 益变动”、“本次交易”),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交易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荆江实业将成为上市公 司的控股股东。荆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荆州市国资委”)作为 荆江实业的实际控制人,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表决权放弃协议及补充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 二、股份过户完成情况 根据广东恒锐、东方集团转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6年3月3 1日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转让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时间为2026年3 月30日,过户数量为434429514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 。 三、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东方集团本次向荆江实业转让的16860914股上市公司股份处于质押状态,在办理本次股份 转让过户手续的同时已办理完毕该部分股份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 2026-03-31│其他事项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31日收到公司副总经 理鄢银科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鄢银科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 职务,退休。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鄢银科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 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鄢银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鄢银科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不会对公 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及董事会对鄢银科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 谢! ──────┬────────────────────────────────── 2026-03-19│股权质押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新平慧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新平慧盟”)函告,获悉新平慧盟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办理了解除股份质押手续 。 ──────┬────────────────────────────────── 2026-01-28│对外投资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星期三)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200MW/800MWh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的 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投资概述 为紧抓新型储能发展机遇,加快储能业务布局,公司全资子公司易事特(民乐)储能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事特民乐”)拟投资建设200MW/800MWh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项目投 资总额为6.432亿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星期三)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 公司投资建设200MW/800MWh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的议案》,同意易事特民乐投资建设200MW/80 0MWh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 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 意投资风险。 ──────┬────────────────────────────────── 2026-01-27│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50%以上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进行 预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 2025-12-31│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现就公司股票交易申请撤 销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 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88号),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七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 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七)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第10.5.2条第一款规定情 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7月9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8)。 二、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关于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对2017-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同时由于2022年期初数据变动相应对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 第7-779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 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及《 2017-2023年度追溯重述后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2024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47号),决 定书中对公司认定的违法事实与事先告知书中一致。 2、关于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的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3 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47号),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已满12个 月。 3、公司不存在其他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对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进行了逐项自查,确认不存在第9.4条所列示 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和第十章所列示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4、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共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867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案件材料,索赔金额合计2915.02万元,公司已就投资者索赔事项充分计提预计负债。 综上,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条的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 险警示的条件,且公司不存在其他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于2025年12 月31日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 2025-12-31│其他事项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11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经营范 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 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近日, 公司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及《登记通知书》,经核准的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如下: 名称: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292294758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叁亿贰仟捌佰贰拾肆万零肆佰柒拾陆元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01年06月21日 法定代表人:何佳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北路6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输配电及控 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 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 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量子计算技术服务;物联网应 用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类信息咨询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 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 关系统研发;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 术服务;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广告制 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 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 含危险废物经营);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 2025-12-16│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上午10: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交易日上午9:15-9:2 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12月16日上午9:15至2025年12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部五路1号易事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总计497位,代表股份540386848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3.534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相关要求,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 会表决权。截至本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328240476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回购股份数量为32073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76%,在计算股东会有表决权总股份 时已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位,代表股份数528291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3.0075%。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列席本次会议,不参与投票。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94位,代表股份1209514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6 8%。 4、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独立董事(拟任)王卫永先生 列席了本次会议。 5、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余苏律师、赵俊波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下列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384660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45%;反 对15796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3%;弃权3412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174322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4.1190%;反对1579626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600%; 弃权34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1 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王卫永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5-12-08│重要合同 ──────┴────────────────────────────────── 特别提示: 1、2025年12月8日,湖北荆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江实业”)、广东恒 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东恒锐”)、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东方集团”)及何思模先生签署《关于转让所持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 让协议》,荆江实业、东方集团及何思模先生签署《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放弃 协议》,广东恒锐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荆江实业转让其持有的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易事特”)4175686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17.93%),东方集团将原质押给广东恒锐的股份中的16860914股上市公司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0.72%)一并转让给荆江实业,荆江实业合计取得上市公司股份434429514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8.66%);同时,东方集团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721966914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31.01%)的表决权(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本次权益变动”、“本 次交易”),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同日,广东恒锐、东方集团及何思模先生签署了《协议书》,就本次股份转让以及广东恒 锐、东方集团股份转让后的款项支付以及东方集团、何思模先生向广东恒锐进行现金补偿的事 宜进行了约定。 2、本次交易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荆江实业将成为上 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荆州市国资委作为荆江实业的实际控制人,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 3、本次交易尚需各方国资委审批(如需)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本次交易的经营 者集中审查。在取得上述批准后,还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 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于近日接到荆江实业、广东恒锐、东方集团及何思模先生的通知,上述各方于2025年 12月8日签署《关于转让所持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 份转让协议》或“主协议”);荆江实业、东方集团及何思模先生签署《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表决权放弃协议》(以下简称《表决权放弃协议》);广东恒锐、东方集团及何思模 先生签署《协议书》(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一)本次交易的整体安排 1、广东恒锐拟将其持有上市公司的4175686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9 3%)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荆江实业,东方集团拟将其质押给广东恒锐的股份中的168609 14股上市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2%,与广东恒锐拟转让股份合称“标的股份”)一并 转让给荆江实业,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价格为5.61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共计2437149573元 。荆江实业全部以现金方式向广东恒锐支付股份转让价款,广东恒锐、东方集团及何思模先生 根据《补充协议》进行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以及补偿款的分配和补偿事宜。 2、荆江实业、东方集团及何思模先生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东方集团 承诺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即本次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至荆江实业名下 之日)满五年之日的期间,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721966914股)所对 应的表决权,该部分股权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股本的31.01%。 3、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各方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调整上市公司治 理结构,荆江实业取得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4、广东恒锐、东方集团及何思模先生签署《补充协议》,广东恒锐在主协 议项下出让股份(417568600股)可获得的总价款为2342559846元;按照广东恒锐受让东 方集团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时签署的《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扬州东方集团 有限公司及何思模先生关于转让所持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 称“原《股权转让协议》”)、《关于转让所持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 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关于转让所持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 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的约定,广东恒锐应当收回的金额 为:广东恒锐投资本金1849828898元,再加上东方集团履行连带义务回购时按照约定的6%/年 投资回报。广东恒锐出让标的股份取得的总价款与广东恒锐应当收回的金额之间的差额,为东 方集团应当向广东恒锐支付的补偿价款金额。 (二)股份转让及表决权放弃所涉权益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后,荆江实业持有434429514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股本 18.66%,拥有表决权的股份434429514股,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66%;广东恒锐 持有易事特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拥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0%;东方集团持有721966914股公司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1.01%,拥有表决权的股 份0股,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 本次东方集团、何思模先生与荆江实业签署的《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放弃 协议》是对前述表决权放弃事项的替换,东方集团将在该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满五 年之日的期间放弃其持有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原表决权放弃协议终止。 ──────┬────────────────────────────────── 2025-12-08│重要合同 ──────┴────────────────────────────────── 近日,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扬 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第二大股东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广东恒锐”)、何思模先生的通知,东方集团、广东恒锐及何思模先生 于2025年12月7日与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物集团”)签署《股份转让 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拟转让概述及终止转让原因 1、股份拟转让概述 2022年12月11日,东方集团、何思模先生、广东恒锐及广物集团签署《股份收购框架协议 》,广东恒锐拟将其持有公司的17.94%股份协议转让给广物集团,自股份过户完成后,东方集 团在未来五年内不可撤销地放弃持有公司的31.78%股份的表决权,东方集团支持广物集团在上 市公司董事会中取得过半数席位,广物集团取得公司控制权。 2023年1月8日,东方集团、何思模先生、广东恒锐及广物集团签署《关于转让所持易事特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广物集团、东方集 团及何思模先生签署《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放弃协议》,广东恒锐拟以协议转 让的方式向广物集团转让其持有公司的17.94%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共计417568600股),同时 ,东方集团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739499828股,占上市公司截至2022 年9月30日总股本的31.78%)的表决权。 2023年4月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向广物集团出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 一步审查决定书》,决定对广物集团收购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12日、2023年1月9日、2023年4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签署股份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1)、 《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3-002)、《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 书〉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2、终止转让原因 自《股份转让协议》签订后,各方按计划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完 成了法律、财务、业务等尽职调查工作并出具相关报告,同时,就相关交易事项细节进行进一 步沟通、协商,但由于交易相关方对具体安排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各方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 此次股份转让。 二、《终止协议》签署情况 2025年12月7日,东方集团、何思模先生与广东恒锐、广物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终 止协议》,各方同意解除原《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1、因各方在《股份转让协议 》签订后,在具体安排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现各方协商同意,自《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 各方于2023年1月8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即告解除并终止,各方不再履行《股份转让协议 》项下的权利义务。《股份转让协议》中附属于标的股份的全部股东权利、权益和利益以及其 他一切附带权益和利益仍归属广东恒锐、东方集团及何思模先生所有,各方不存在任何异议。 2、《股份转让协议》终止后,各方承诺不就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向任何一方追究任何法律 责任。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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