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377 赢时胜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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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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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赢胜数据科技│ 2550.00│ ---│ 51.00│ ---│ -422.45│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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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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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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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大数据中│ 14.70亿│ 2.39亿│ 9.77亿│ 66.45│ 1796.02万│ 2018-09-30│
│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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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产品服务│ 8.00亿│ 0.00│ 1.40亿│ 100.00│ 0.00│ 2018-09-30│
│平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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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机构运营│ 5.80亿│ 1.06亿│ 4.77亿│ 82.29│ 1000.13万│ 2018-09-30│
│服务中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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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7000.00万│ 0.00│ 7000.00万│ 100.00│ 0.00│ 2018-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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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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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21 │转让比例(%)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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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80亿 │转让价格(元)│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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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3756.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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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唐球、鄢建红、周云杉、鄢建兵、黄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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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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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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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21 │交易金额(元)│1.8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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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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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37,560,000股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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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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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唐球、鄢建红、鄢建兵、黄熠、周云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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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赢时胜”)控股股东、实际控│
│ │制人唐球、鄢建红及其一致行动人鄢建兵、特定股东黄熠、特定股东周云杉(以下简称“唐│
│ │球等股东”)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电子”)近日签订了《关于深圳市│
│ │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书》”),│
│ │分别拟将自身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转让给恒生电子,合计转让37,56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
│ │股本的5.0008%,转让价格为4.80元/股(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格的98.77%),转│
│ │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80,288,000.00元。 │
│ │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股份协议转│
│ │让已于2024年8月20日办理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合计过户数量37,560,000股,占公司总股 │
│ │本的5.0008%,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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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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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26 │质押股数(万股) │2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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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30.95 │质押占总股本(%) │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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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鄢建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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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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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6-24 │质押截止日 │2025-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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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07-23 │解押股数(万股) │2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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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6月24日鄢建兵质押了290.0万股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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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4年07月23日鄢建兵解除质押29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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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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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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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赢时│上海赢量信│ 5000.00万│人民币 │2019-09-19│2020-09-18│连带责任│否 │否 │
│胜信息技术│息科技有限│ │ │ │ │担保,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证担保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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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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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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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1、为盘活闲置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外出售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10号楼。根据公司
聘请的深圳中洲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拟出售的房产评估价值为4,95
8.61万元(含税),公司将以本次交易评估价格为基础,综合考虑二手房市场行情,与交易对
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最终出售价格以实际成交价为准。
2、2024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闲置房产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处置房产
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转让手续等事宜)。
3、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可实施。本次交易预
计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拟通过房产中介机构在市场寻找买家等方式进行,目前尚无确定的交易方。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自有房产,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10号楼的房产。该房产
总计4层,建筑面积共计1764.63平方米。该房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
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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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1│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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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唐球先生持有的部分
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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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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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四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93人,可
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02000股,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0.2799%,现
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20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3、2020年8月6日起至2020年8月16日,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
的异议。2020年8月17日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
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年8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
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原激励对象中有2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决定
退出本次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
进行了调整,将激励对象人数由397人调整为369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69.50万股调
整为1206万股;董事会同意以2020年8月27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69名激励对象授予
120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4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6、2021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
回购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将
按照相关规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除已离职的激励对
象外,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42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3080
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1%。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原激励对象任旭、王亮、颜鹏等共
计27人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上述27人已不具备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现对其持有
的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的数量共计520000股,因公司已完成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工作,公司对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32元/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2022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回购
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将按照
相关规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除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外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19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315000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4%。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原激励对象李国鑫、武文斌、杨雪宁等
共计23人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上述23人已不具备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现对其持
有的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
票的数量共计392000股,因公司已完成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工作,公司对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22元/股。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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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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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分别召开了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为顺利推进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根据股东大会
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为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专项审计机构,由其为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提供专项审计服务。
本次审议的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公司变更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经2022年11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11月2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定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权,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
,以及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为顺利推进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各方友好协商,
并经2024年9月19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
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临时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项
审计机构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变更为中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本次变更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
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68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5828.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0091.34万元,证券业务
收入32039.59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24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
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5791.12万元。公司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兴华
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468.4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
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
,中兴华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中兴
华从业人员39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曾双,2018年4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9月开
始在中兴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修培,2023年2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
始在中兴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审计项目,近三
年签署或复核过1家上市实体,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李晓思,2006年取得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
中兴华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至今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民和牧业
、铁岭新城、青鸟消防、双杰电气、博信股份等,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
处分0次。
3、独立性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
形。
4、审计收费
本期收费将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
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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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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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董事辞职的事项
1、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事项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赢时胜”)董事会于近日收
到公司董事廖拾秀女士、邓冰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廖拾秀女士因公司内部工作安排申请辞去
公司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邓冰女士因公司内部工作安
排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廖拾秀女士的董事原定任期为2022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邓冰女士的董事原定任
期为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廖拾秀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25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0083%;邓冰
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5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0333%。廖拾秀女士、邓冰女士是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其离任董事后仍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廖拾秀女士、邓冰女士的董事辞职不会导致公
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工作,廖拾秀女士、邓冰女
士的辞职自其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生效。公司对廖拾秀女士、邓冰女士在董事任职期间的
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事项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张连起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连起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
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张连起先生独立董事原定任期为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连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张连起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
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张连起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张连起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在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公司对张连起先生在董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
二、关于提名董事的事项
1、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的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除外)。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恒生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电子”)的《关于提名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函》,恒生电子拟提名马占春先生(简历见附件)、甘为民先生(简历见
附件)为赢时胜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恒生电子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308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9.7302
%;恒生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742798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2.9718%。
202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由股东恒生电子提名,经公司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马占春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甘为民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马
占春先生、甘为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候选人已经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要求。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提名马占春先生、甘为民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2、关于提名独立董事的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名谢芳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谢芳女士(简历见附件)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上述候选人已经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要
求。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名谢芳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后,不会导致公司独立
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
附件:候选人简历
1、马占春,男,196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
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1985年毕业于辽宁财经学院(现东北财经大学)会计系,
获学士学位;2007年毕业于清华大学获硕士学位。1985至1994在财政部工业交通司工作;1994
至2022在中国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公司总裁;曾任A股上市公司恒生电子董事、中
国卫星独立董事;现任科创板上市公司埃夫特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马占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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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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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唐球、鄢建红及其一致行动人鄢建兵、特定股东黄熠、特定股东周云杉(以下简称“
唐球等股东”)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电子”)的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已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
认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球、鄢建红及其一致行动人鄢建兵、特定股东黄熠、特定股
东周云杉于2024年7月22日与恒生电子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分别拟将自身持有的部分
公司股份转让给恒生电子,合计转让37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8%,转让价格为4.80
元/股(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格的98.77%),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80288000.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4-025)。
二、本次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股份协议转让
已于2024年8月20日办理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合计过户数量37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
008%,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唐球、鄢建红,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唐球、鄢建红及其一致行动人鄢建兵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7467169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4.3084%;恒生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芙蓉2、5、8、
11号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7427988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的12.9718%,位列公司目前第二
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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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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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基
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
年半年度应收款项、存货、商誉、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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